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9篇)

时间:2023-12-12 16:07:37 作者:HT书生

公司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通过统筹人力、物质和资金等资源,从事商品生产和服务提供。公司的存在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近年来,公司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许多人选择加入公司,以实现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品牌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希望能帮助大家提升品牌价值。

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贴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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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的关键条件,为减少学校多余开支,达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须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现一次加倍处罚)

四、学生禁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须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 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故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家属禁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出现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公环境的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司办公区域内的用电管理,增强员工用电规范、安全意识、节能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严禁私自改拉接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3、严禁在办公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电源插座等个人行为。

4、严禁办公区域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电暖器等。

5、 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6、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7、为了延长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8、 办公区域内如发现需维修的用电设施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公司事务部,严禁自行处置。

9、因违反本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公司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须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现一次加倍处罚)。

四、学生禁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须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故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家属禁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出现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盛夏来临,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通知如下:

1、不超负荷用电,在没有弄清楚线路的负载之前,不要在办公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用电器。

2、不得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影响设备散热,杜绝安全隐患。

3、遇到打雷、暴雨天气,及时关好窗户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

4、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开、关机有序,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断开电源,避免电器长期通电引发事故,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电关。

5、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要惊慌,在使用中,如有异常的响声、气味、冒烟、火光等,不要试图去扑灭或徒手移开、调试设备,禁止带故障运行,首先要立即断开电源再根据情况处理、报修。

6、下班后,关闭办公室日光灯、空调,电脑,关闭打印机、微波炉(拔掉电源)等设备,防止电器线路长期使用加快老化,引发故障或事故。

7、所有用电设备都要保持良好接地和相对固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拆卸,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和增加用电设备,如有必要,请专业电气人员或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上门安装。

1、公共区域的日光灯、储藏间微波炉、饮水机、窗户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

2、各处室日光灯、打印设备、空调、窗户等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

3、员工电脑由个人负责。

4、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5、加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1、个人电脑在下班后没有关掉和拔出电源,一次罚款100元。

2、当日值班人员在日光灯、窗户、微波炉(拔掉电源),未关的罚款100元。

3、各处室的打印设备、空调、日光灯未关的罚款500元。

4、行政处负责每日下班后的监督检查。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1、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2、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

《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目。

3、用电检查人员在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4、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5、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电用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用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停止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6)、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3、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循私舞弊,不以电谋私。违反本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农村用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村(企业)管电小组应认真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用电分析会,根据季节用电特点和事故规律,组织安全用电大检查。

2、专职电工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安全用电。

3、加强安全用电目标管理与村民小组(车间、班组)、用电客户层签订安全用电协议,做到安全目标人人明白,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4、正常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利用会议、广播、有线电视、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普及触电急救常识,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5、加强对线路、设备的安全巡视,确保线路、设备完好无损,对危机安全用电的重大缺陷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措施,以整改。

6、加强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做到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100%,投运率均达100%,且灵敏可靠。

7、客户室内配线装置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如需变动或维护,应找电工,严禁私拉乱接。加强对窃电和违章用电现象的查处。对窃电和违章用电不服从管理者,可暂行停电。

8、对线路和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缺乏安全用电常识。首先要了解什么东西导电?人体本身、金属、湿漉漉的抹布或木棒等都可导电,不能用它们直接去碰带电的物体。

(2)了解什么是安全电压?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为50伏,特别的地方为12伏。而目前一般照明用电为220伏,动力用电380伏,都远远超过了安全电压,万一触电都可使人至死。

(3)用电设备安装要合格。不能为了省钱而使用老化破损的旧电线,电力线不能架得太低,不能把电话线、电视天线与电线安装在一起。

(4)用电设备要及时检修。用电设备使用时间长了,绝缘部件就会老化损坏而发生漏电,若不及时修理或更换,都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酒店用电行为,保障酒店员工与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2、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3、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4、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5、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6、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7、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管人员人下达停关电指令。

8、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9、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厂区的用电管理及用电安全,力求实现管理规范化、使用科学化,根据《全国供电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造工程部负责全厂用电管理工作;制造工程部内部实行主管工程师责任制。

2、配电室应切实做好全厂的供电工作,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3、配电室应严格执行用电部门停(送)电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停(送)电。各部门因故需停(送)电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说明停电的原因、时间及影响的.范围,并报制造工程部,做好通报协调工作,并挂好警示牌。

4、因事故停电,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汇报。

5、根据上级供用电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及停(送)电通知进行的停(送)电,应有书面记录,并应及时向本部及相关领导汇报。

6、各部门需新增用电设施时,应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电力增容申请表,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实际电力负荷审定施工方案,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7、因生产和施工需要搭接临时线路,需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审定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申请表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如需延期,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凡从事电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及采暖等,应做到人走灯熄,严禁出现长明灯现象。

9、保持用电仪表的准确完好,出现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电气仪表和计量设备的检修、拆装由制造工程部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拆装。已经投入使用的仪表和计量装置,各部门均有责任予以积极保护,防止人为损坏。

10、长期用电设备,应严格按安全规范选用线材和元器件。

11、电气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恪尽职守,严格管理。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制度解释权归制造工程部。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学校应加强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5、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

6、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用电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师生安全大事,为确保安全用电,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经常教育师生用电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教育学生按规定使用,不可玩弄电器设施。

二、学校不定期对电线、插座及用电器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对不规范使用电器现象要给予指出并纠正。

三、班级用电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用电安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专用室用电安全由管理员负责。各班级各部门在使用电器中发现不安全情况,先停止使用,再通知电工处理解决。

五、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器,每天下班后必须关闭电源,由每周值日教师负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倡导节能减排。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酒店用电行为,保障酒店员工与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2、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3、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4、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5、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6、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7、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管人员人下达停关电指令。

8、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9、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配电室,应有门禁制度、值班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修等制度。

(4)、配电室高压绝缘用具应定期检测。

(5)、配电室内禁放杂物。

(6)、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当分开,值班室内不许放床。

(7)、配电室应有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8)、配电室房间不漏雨,无孔洞。无穿越配电室内的水、气管线。

(9)、配电室应有应急照明装置和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投放鼠药。

(10)、配电、供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2、在安全用电方面的要求。

(1)、配电箱(柜)附近不许堆放物品,特别是易燃物品。

(2)、配电箱(柜)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箱内不许放杂物。

(3)、电线和通讯等线路不能同走一盒一管,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4)、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5)、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6)、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7)、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8)、凡是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9)、对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0)、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瓷灯口,库房内不允许使用60瓦(含)以上的灯泡。

(12)、使用行灯的电压应为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12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并绝缘良好。

(13)、接地线应使用黄、绿双色专用线,并不许有接头,线径不得小于相线线径的1/2。电源线细时,相线和地线可规格相同,但是地线最小规格不能小于1.5mm2。

(14)、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密闭式或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的接地保护,不允许用易燃物做支架。

(15)、组合插座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16)、使用1类电动工具时,其接地保护线,绝不允许与工作零线接在一起。

(17)、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倒闸操作和线路改造等较大工程时,必须经过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用电的管理,做到节约用电,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规定:

1、照明用电。公司各场所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办公场所在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在早晚时间段或阴雨天光线阴暗时允许用电照明,在晴天或光线充足的时间段严禁使用灯光照明。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最后锁门人员负责关闭所有照明灯。

2、办公设备。办公室的照明、风扇、净水机等用电设备均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电脑由使用者负责,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下班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电源。

3、空调管理(指自行管理交纳电费的空调)。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安装位置或者挪作它用。

2)夏季室外温度达到32℃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并且空调稳定运行后,空调温度不得设置在26℃(含26℃)以下。

3)冬季室外温度低于13℃时方可开启空调,并且空调温度必须控制在22℃(含22℃)以内。

1、下班后办公室照明灯忘记关闭的,对最后责任人罚款50元。

2、下班后没有关闭办公设备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未按空调使用管理办法开启空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办公场所及所有自有门店。(部分零售门店按卖场相关规定执行)。

一、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用电,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证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校内一切公共用电设备,由学校电力服务中心负责安装和管理,该中心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架设、改装、拆除用电线路和安装用电设备。

三、室内预置的电线是按常规用电量设计安装的,凡用大功率的电器,需向电力中心申请,经论证线路承载可行后,方可接电使用,否则造成的任何事故均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安装在各楼层的配电电箱,是保证正常用电的关键设备,全体师生要自觉爱护。配电箱由电力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改装和损坏内部器件,不得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

五、我校有近万只照明灯具,用电量相当可观,要坚决杜绝在日照度满足使用的情况下仍开着照明灯具的现象。

六、校园内的任何公共场所都严禁用电取暖。

七、除学校食堂外,任何单位都不准用电炊具造饭。

八、凡属于消耗品的电器(例如:灯管、灯泡、启动器、活动插座等),各部门用办公经费购买或到后勤处领取,自己不能更换的通知电工更换安装。

九、各系、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学生进行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爱护电器设备的教育,树立节约用电光荣、违章用电危险、损坏电器设备可耻的`观念,形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十、为了安全节约用电,各系、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电力服务中心联系。

十一、学校实行系和部门安全、节约用电责任制,把是否安全、节约用电列入对各系、各部门工作考核的内容,如出现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要追究系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学校责成电力服务中心负责全校的供电和用电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对用电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紧急事态,电力服务中心可直接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学校领导达知。

十三、校内各商业网点、各施工单位及家属院各住房要按时如数交纳电费。出现电表损坏的情况由用户购买,电工更换后启用新表。对出现电表不准的情况由查表人员参照其他用户的使用量估算电费。

十四、为保证本规定有效地贯彻执行,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者实行以下处罚:

1、凡用电取暖的,没收取暖器,给当事人通报批评,并扣除所属单位的综合治安得分。

2、凡使用电炊具做饭的,没收使用的电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性质和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不合格,并扣除所属单位的综合治安得分。

3、凡未经批准擅自拉、接电线、安装插座、增设灯头者,没收其用电器材,对学生和教职工经以通报批评,对食堂和各商业点责令作出检查,问题严重的终止经营合同。

4、凡属自费用电的,如有偷电行为,按电力方面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不按时交纳电费的用户,从欠费之日起停止用电,并强行要求交纳,欠费交清后给予通电。

十五、因用电违反本规定,造成用电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由此引起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等,由肇事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六、本规定由电力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执行。监督执行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全校师生要尊重和配合监督人员开展工作。因违章受到处罚的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刁难、漫骂甚至殴打监督执行人员,否则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十七、本规定由电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八、本规定从二00五年五月一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废止。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用电,防火和生产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

二、全体员工应持证上岗,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用电设备,专用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三、各部门所有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用电管理,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检查,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四、工作时要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在车间和仓库内吸烟,严禁乱丢烟头、火种,严禁穿拖鞋和赤膊进行维修作业。

五、汽车维修前应将车辆的轮胎用三角垫木固定,以防溜车,用汽车提升举升汽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用千斤顶举升汽车时,必须用马凳将车架支撑牢固。

六、起动发动机时,应注意飞轮皮带,风扇,传动轴等旋转部件损伤人体和造成卷入头发,衣服等危险。

七、电焊机应通过专用的接线盒与电源连接,接地线应牢固可靠,严禁乱接乱搭。

八、气焊作业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隔离,作业点应离开氧气瓶和乙炔瓶于10m以外,并做好管路的保护工作,避免碰刮而造成泄漏。

九、在汽车上进行焊接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燃油着火,未采取特别措施前,严禁焊补燃油箱。

十、做好燃油、润滑油、油漆、棉纱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料的保管,并且远离焊接作业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非工作需要不得移动任何车辆(包括维修车辆),不得在维修车辆内坐卧、抽烟、聊天等。

十二、车辆在车间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得在车间内试车。

十三、试车和送检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如发生事故,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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