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办公场所管理制度(优质22篇)

时间:2023-12-17 09:42:10 作者:雨中梧

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和稳定运行,制定出来的一系列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规则和条例。它可以保障各个成员的权益,促进工作的高效进行,是组织管理的基石之一。我觉得我们需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了。规章制度范文的内容包含了各个方面的要点和关键,供大家参考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和修改。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在工作时间须按公司规定和场合要求着装。

2、在办公场所交谈要文雅大方,不得大声喧哗。

二、办公环境。

1、办公时间不吃零食、嚼口香糖,不查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和电脑娱乐。

2、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清洁,不随意堆放货品。各部门要把本部门所属物品记账并摆放清楚。各部门电源线、网线及电话线等自行归置齐整,方便通行。扫除工具统一放置在卫生间内,不在办公场所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3、离开办公场所时,保持桌面整洁。电脑屏幕初始化和使用公司统一的屏保显示。

4、爱护办公设施和设备用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5、办公室窗明几净,桌面、墙面不准摆放或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及挂件,文件、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便于查找。

1、办公场所不得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存放个人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

2、电器设备下班后必须断电,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办公场所午休或会议期间要留人或委托其他部门人员看守,无人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物品、文件丢失。下半时要确认断电、锁窗后方可离开。

4、机要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防范意识,重要物品设锁柜专人。

保管。

四、监督考核。

1、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办公设备负责人为直接使用人;部门公用设备责任人为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安排做好本部门环境卫生工作,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2、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并监督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3、对首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处以10元罚款,并对员工和部门经理提出通报批评。

新天地制衣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7日。

关于办公区域周清洁工作暂行规定。

一、目的:为确保办公环境整洁卫生,公司决定在每周六下午进行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二、范围:公司总部各部室、各地区总部、配送中心。

三、要求:

1、每周周六下午16:30进行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不允许提前打扫,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要求每个区域彻底清扫,无卫生死角。

3、公司总部办公区域由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检查小组轮值顺序见附表。

4、各地区总部及配送中心自行组织打扫并自行检查。

5、各部室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卫生不合格的,须按要求再次清扫。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场所消防管理制度

一、平顶山规划局新城区分局为贯彻单位《办公场所应急预 案》,针对办公场所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单位负责人,负责办公场 所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较多,如电脑、打印机等,其插座 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使用便携式插座供电时,需注意其最大载荷,切忌插用 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齿合不良、插座过载引 发的发热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 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 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换。

六、不私接、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质量可靠的接线板;不在 普通线路上使用超过负荷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 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注意 其工作温度。

八、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 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九、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

火灾。

十、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能长时间不间断使用,应间断使 用或调到较小功耗使用。

十一、电脑显示器和机箱散发热量比较高,应保持良好的散 热通风环境,电脑周围应保持10—20厘米的空间。 十二、雷雨天气要及时关闭电脑等办公用品的电源。

十三、下班必须关闭电器开关,确保办公室内电器设施电源 全部断开。

十四、不得在办公室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办公室禁止吸烟,吸烟区不得乱扔烟头,烟头应扔进 防火烟灰桶,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一、办公室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热器,不得超荷用电。

二、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允许吸烟的办公室应设有烟缸,吸剩的烟头、用过的火源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缸,不得随手乱扔。打火机应避免在阳光和高压下暴晒暴烤。

三、办公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室内废弃的可燃物品、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应及时清理或退库处理,不得乱堆、乱放。

四、夜间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

五、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六、 办公室内的供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周围30㎝内不得存放磁带、书刊、纸张等可燃物品;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品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室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电源插头及接线板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墙壁每个电源插头拖带负荷总量不得超过2000w,接线板不准串接、搭接使用。不准将无插头电器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联接。

七、不得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堆放物品。

九、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各自办公室周围的疏散通道情况并保证其畅通。当发生不可控制的火情时,能迅速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应通过疏散楼梯,不得乘坐电梯。

十、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办公室附近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应沉着、迅速进行扑救,同时抢救出重要文件、器材,及时报警和保护好现场。 十一、对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及时反映更换、补充。

第一条 为确保本单位的办公区的防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办公室应制定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安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检查本办公室的`消防安全情况;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三条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 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未做好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办公室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五条 允许吸烟的办公室应设有烟缸,吸剩的烟头、用过的火源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缸,不得随手乱扔。打火机应避免在阳光和高压下暴晒暴烤。

第六条 办公室内的供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周围30㎝内不得存放磁带、书刊、纸张等可燃物品;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品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室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电源插头及接线板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墙壁每个电源插头拖带负荷总量不得超过2000w,接线板不准串接、搭接使用。不准将无插头电器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联接。

第七条 办公室的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第八条 办公室内废弃的可燃物品、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应及时清理或退库处理,不得乱堆、乱放。

第九条 室内的消防探头、喷淋头严禁遮挡,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一条 有报警探头、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排烟设施的室内装修隔断应事先报保卫部门审核,严禁因增建隔断或建房中房破坏消防设施的保护格局。

第十二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各自办公室周围的疏散通道情况并保证其畅通。当发生不可控制的火情时,能迅速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应通过疏散楼梯,不得乘坐电梯。

第十三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办公室附近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应沉着、迅速进行扑救,同时抢救出重要文件、器材,及时报警和保护好现场。 第十四条 每天下班前,各办公室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场所的办公室、计算机房、财务室、档案室、停车场(库)、会议室等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

2.2各单位厂长(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办公场所节假日的值班;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一般安全要求。

3.1.1办公室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室安全保卫工作。

3.1.2下班后,最后离开者应对本室进行认真检查,关闭电灯及其他电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

3.1.3办公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牢固。

3.1.4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应按保密制度管理,严防失密。财会现金按银行规定限额,存放于保险柜内。个人的现款和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3.1.5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3.1.6办公场所内的设备设施等应定置摆放,通道以及暖气、电气设施上以及电气柜内、消防卷帘门下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3.1.7办公室钥匙不得转借,人员调出要及时收回。

3.1.8逢节、假日,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并进行严格检查,并保存记录。

3.2电气安全要求。

3.2.1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严禁私拉电线,随意安装电器设备;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

3.2.2办公场所在电器设备应明确管理责任人,大功率电加热器和专用电工用具应明确使用人员,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停止使用并立即报修;电气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2.3各单位应明确办公场所电气管理部门,配置维修电工负责电气维修检查,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作业;有变配电设备设施的,应单独设立变配电室,配置值班电工。

3.3消防要求:

3.3.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安装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施和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3.3.2建立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示意图或清单,包括配备位置、型号和数量等;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有器材编号。

3.3.3消火栓、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每月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进行合格检查,并填写和保存检查记录。

3.3.4不得随意移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变动消防系统工作状态、确需移动或变动时,应通过安保部门批准;消火栓、灭火器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

3.3.5办公场所应划定吸烟区,并放置烟缸等用于烟头熄灭的装置;严禁在吸烟区外吸烟,严禁烟头未熄灭人员离开现场。

3.3.6安全出口、应急疏散和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保持记录。

3.3.7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3.3.8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3.3.9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对办公楼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3.4环境、健康要求。

3.4.1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3.4.2办公室装饰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装修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消防和健康环保标准,装修后应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

3.4.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并由专业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清洗,并保存清洗记录;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至少进行1次卫生状况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3.4.4集中空调应适时开启,夏季气温低于26℃时,原则上不开启空调。空调设置温度夏季应控制在26℃或以上。

3.4.5在办公时间,办公室内禁止植物杀虫作业及产生异味、噪声的施工。

3.4.6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饮用水净水加热装置的过滤装置进行定期更换;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至少进行1次卫生状况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3.5室外区域的要求。

3.5.1室外空调机组、室外照明设施等应安装牢固,支架无严重锈蚀和变形现象,固定螺栓无松动现象;电线无破损、不松弛;灯具和灯管不松动、无脱落现象。

3.5.2窗台、露台等处不得放置花盆及其他无固定措施的物品,防止遇外力或大风坠落伤人。

3.5.3应规定室外通道的车流、人流走向,有条件的路段应实行人车分流;应对进出办公场所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使其规范停车,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视线受到遮挡的转弯处应设置凸面镜。

3.5.4下雨时,办公场所进口处应放置防滑标志牌,并设有放置雨伞的装置,保持地面整洁、干燥。

除上述通用要求以外,财务室、档案室、计算机房、停车场(库)、会议室应符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3.6财务室的要求。

3.6.1财务室及现金存放处应安装防盗门,设置防盗报警系统,如处较低楼层的宜加装可开启式防盗窗。各类安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

3.6.2财务部门保存现金必须设置保险柜,保险柜与地面要有牢固的连接,保险柜钥匙必须由负责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3.6.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下班前将超额部分送存银行。

3.7档案室的要求。

3.7.1档案室应安装防盗门,设置防盗报警系统,如处较低楼层的还应加装防盗窗。各类安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

3.7.2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应进入档案室。

3.7.3较重的资料宜存放在底层;超过2m的资料柜应设置取物梯台。

3.7.4室内不应使用照明、电脑以外的电气;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7.5悬挂明显的禁烟、禁火等标示;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3.8计算机房的要求。

3.8.1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禁止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3.8.4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3.8.5机房门口设置“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识,机房内设置相关的。安全标识,包括预防触电等;标识应齐全、完好。

3.8.6机房除纸介质等易燃物质外,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

3.8.7机房使用的磁盘柜、磁带柜、终端点等辅助设备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机房内所使用的纸,磁带和胶卷等易燃物品要放置于金属柜内。

3.8.8每季度应彻底清除ups不间断电源机内的积尘,并保存记录。

3.8.9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3.8.10应定期检查机房的温、湿度情况,并保存记录;应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3.9.1停车场(库)必须有专职保安或车管员24小时值班,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职责;采用自动管理系统的,现场应设置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电话,并设专人在监控室负责监控。

3.9.2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并保存记录。

3.9.3停车场(库)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限速、减速、消防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9.4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并张贴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图;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保持畅通。

3.9.5停车场(库)内张贴提示标识,提醒驾驶人员不要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辆内,离车时应锁好门窗等。

3.9.6在停车场(库)应划分单位车辆和个人车辆停车区域;出入口处和必要位置设减速带、路障和防护栏。

3.9.7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保安或车管员指挥,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本单位人员停车的,由停车场(库)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登记,发放停车证,并指定停车区域;外来车辆,由保安或车管员要求其驾驶人员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并留存驾驶人员行驶驾照后,发放停车证,方可允许其到指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停放高峰时段应加派人员现场疏导。

3.9.8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场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办公场所的停车场(库)。

3.9.9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处理。

3.9.10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3.9.11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包括汽油、烟花爆竹、打火机加气罐、油漆及稀料等;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需施工作业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3.9.12停车场(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临时搭建建筑设施。

3.9.13如相关部门需召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车辆主管部门,以便提前安排停车场的车辆停放。

3.9.14应制订停车场(库)现场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评价预案的可行性。

3.10会议室管理。

3.10.1会议室应设定人数限额,举办会议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3.10.2会议室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并张贴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图;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保持畅通。

3.10.3会议室应配置专人负责灯具、扩音、投影等电气设施管理;大型会议室(50人以上)停电时有应急照明;灯具使用功率应确保不会引燃易燃物;会议开始前检查电气设施,会议结束后,关闭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3.10.4会议室应划分为无烟会议室和有烟会议室,无烟会议室应在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并严格执行禁烟规定;有烟会议室禁止乱丢烟蒂,应配备烟灰缸,会前由专人在烟灰缸内放入些许水,会后清空烟灰缸,确保会议室内没有烟蒂才能离开。

3.10.6举办超过100人的大型会议,应事先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根据情况确定现场防火、疏散、通风等具体措施。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不得在办公场所吃早餐、抽烟、嚼槟榔;

2、举止文明,微笑待人,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

3、工作时间员工着工作装,佩戴胸牌,挂绳式胸牌应正面向上挂于胸前,公司外事活动着工作装。男士不蓄长发、留胡须,不穿背心、短裤、拖鞋上班;女士不浓妆艳抹,不穿裸露上衣和超短裙;上班时间不佩带夸张的首饰及饰物,身上饰物不超过三件。

4、使用服务用语,规范礼仪礼节,礼貌、亲切、谦和、得体,体现职业风貌。

5、坐姿端正,不得坐在或趴在办公桌上或仰躺在椅子上。

6、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并主动报单位名称和姓名,电话机旁准备好纸和笔进行记录。邻座无人时,应主动接听邻座来电。

7、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不得因私事用办公电话拨打长途电话。

8、不得在公司电脑上发送私人邮件或在网上聊天,不得用公司电。

脑随意上网。

9、未经允许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使用其他员工的电脑。

10、所有对外以公司名义发出的电子邮件必须经部门经理或总经。

理批准。

11、未经公司批准和部门经理授权,不得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

门的资料。

12、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3、请假须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总经理书面批准,综合管理部。

备案;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备案假条的,公司将以旷。

工论处,按公司规定扣减工资。

14、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打卡考勤的,请部门经理登记确认,每周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15、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任意串岗。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办公环境卫生的责任人,综合管理部为。

卫生检查及考评的管理部门。

2、公司公有部分的环境卫生由公司聘请卫生人员打扫。

3、各部门办公室内卫生清洁应在每日8:30分之前打扫干净,部。

门经理办公室内卫生由各部门卫生值班人员打扫清洁。

4、员工桌面办公用品须摆放整齐,一切与办公无关的用品不得摆。

放办公桌上。

5、工作区域卫生要做到八无(无积尘、无蛛网、无灰垢、无污痕、无纸屑、无烟蒂、无杂物、无垃圾)五净(墙面净、台面净、门窗净、地板净、设备净)。

6、部门室内卫生要做到每周一次小扫除,每月一次大扫除。

7、部门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有良好的保洁习惯,时刻保持室内卫。

生干净。

8、每周五为公司卫生清洁日,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所辖。

室内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做到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

1、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公司财产的管理部门,员工从公司领用的设。

备与物品,都属公司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所有办。

公设备都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或。

变相阻扰。

2、从公司领用的设备与物品,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并为责任人。

3、电子设备使用人必须精心爱护、科学使用,注意防尘、防水、防磁场、防病毒侵蚀、防黑客攻击。

4、办公电脑设备使用人必须确保电脑系统安全和网络安全,任何。

人不得随意更换、删改电脑的系统软件,不准安装一些非正常。

软件,不准上非正规网站。

5、办公电脑设备使用人应及时更新杀毒软件,插入光盘、u盘等。

存储设备应确保没有病毒,由此造成电脑病毒感染或病毒在网。

络中传播,员工个人需承担后果。

6、公司行政用数码相机、影像设备、录摄像机及手提电脑等贵重。

用品,统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

要使用以上设备,应填写设备借用表,说明设备的使用用途及。

归还时间,经部门经理与综合管理部审批同意后领用。

7、对超过正常使用期限,需更换的电子设备等,应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8、复印机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确保设备始终处在良好的运转。

传递的业务文件,根据保密等级分别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室审。

批。

9、如发现办公设备因使用人不负责任违规操作,造成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要维修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10、员工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所使用的电子设备所处状态,同时检查。

办公场所空调状态,做到及时关机,切断电源。

四、考核办法。

1、未按公司规定着工作装的员工,每次扣10元;一个月内超过三次。

从第四次开始加倍处罚,每次扣20元。

2、公司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实施,并将每周的考评结果进行公布,作为各部门考核的依据。

3、办公场地发现烟头、槟榔渣,每个扣10元,如找不到责任人,该。

部门所有人员每人扣10元;发现员工在办公场所抽烟、嚼槟榔,每次扣10元,躲洗手间抽烟的双倍处罚。

4、每周对办公场地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评比,对评比优秀的部门挂流。

动红旗(另附奖金100元),对卫生差的部门口头批评,连续三周评为最差卫生的部门,对其部门经理予以通报批评。

5、部门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负责检查本部门电子设备的关闭情况,不。

关空调、不关电脑的,每次扣10元,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

四、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公司火灾损失,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旅游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部门。

办公室应制定防火措施并指定部门防火安全负责人。

2.4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向保卫部门报告。

3.1办公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1未经安保部门批准,未做好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办公室内严禁明火作业。

3.2.2允许吸烟的办公室应设有烟缸,吸剩的烟头、用过的火源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缸,不得随手乱扔。打火机应避免在阳光和高压下暴晒暴烤。

3.3办公室内的供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周围30㎝内不得存放磁带、书刊、纸张等可燃物品;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品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室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电源插头及接线板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墙壁每个电源插头拖带负荷总量不得超过20xxw,接线板不准串接、搭接使用。不准将无插头电器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联接。

3.3.2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3.4有报警探头、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排烟设施的室内装修隔断应事先报保卫部门审核,严禁因增建隔断或建房中房破坏消防设施的保护格局。

3.4.1办公室的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3.4.2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各自办公室周围的疏散通道情况并保证其畅通。当发生不可控制的火情时,能迅速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应通过疏散楼梯,不得乘坐电梯。

3.4.3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办公室附近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应沉着、迅速进行扑救,同时抢救出重要文件、器材,及时报警和保护好现场。

3.4.4每天下班前,各办公室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度》。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办公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共场所卫生,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对公众开放、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的经营性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民航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使对候车、候船、候机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并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行为自律。

第七条国家提倡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禁止吸烟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章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空气、饮用水、沐浴用水、游泳池水、冷却(凝)水、采光、照明、噪声等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当安全卫生无害。

为顾客提供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当清洗消毒,其储存设施应当分类设置和专门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公共场所提供或使用的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

不得擅自在化妆品中添加其他物质。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和盥洗设施、设备,设置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场所、卫生间及浴室。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有效的鼠、蚊、蝇、蟑螂和其它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设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预防疾病传播的净化消毒设施或装置,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吸烟区(室)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卫生间及浴室应当具有独立的排风系统。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使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进行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装修后空气质量经检测合格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经采取有效措施,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可正常营业。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整洁。

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三章卫生许可

第十四条国家对下列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管理:

(一)住宿场所;

(二)沐浴场所;

(三)游泳场所;

(四)美容美发场所;

(五)候车(机、船)场所。

根据卫生防病需要,实行卫生许可管理公共场所的范围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调整并公布。

第十五条实行卫生许可管理的公共场所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置于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

第十六条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及相关资料;

(五)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六)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住宿、沐浴、游泳、候车(机、船)等公共场所除提供前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的卫生学评价资料。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经营单位新增本条例规定的`需要卫生许可的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增项内容。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卫生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卫生管理措施:

(八)建立传染病和公众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疫情和公众健康危害事故时,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上岗。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工作应当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办公场所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各办公室内未经同意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热器,不得超荷用电。

二、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三、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夜间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办公楼留宿。

五、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源电器。

六、电脑、电话室严格按规定走线。

七、不得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在过道内堆放物品。

九、对室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工厂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1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委会调查后确定的,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安全环境科安全部门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3.1安全环境科安全部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3.2安全环境科安全部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

序号作业场所危险性安全管理要求铝加工科铸造炉较多的熔解铝,有易爆炸的危险。严禁注水,防止炉体渗漏,经常清除地面积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严禁注水标志。涂装车间,总装场地溶剂是易燃物,作业时存在爆炸性混合气体,有易燃爆炸的危险。作业区内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和电器,加强通风,适当控制喷速,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护品和用具,油漆与溶剂容器口封闭严密,及时清理现场漆渣。总装车间车间内有汽油、制动液、有易燃易爆的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汽油、制动液存放量,纸皮、胶袋等易燃废物及时清除出车间。作业处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库房、包装箱场地库房、场地存放着纸皮及易燃物品等,易造成灾害性恶性事故。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2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库内设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6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溶剂、油料是易燃爆炸物品,极易引起燃烧、爆炸,易造成灾害事故。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30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配变电站、发电房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每月进行点检。气体库房存放场地油脂、乙炔等易燃物接触氧易燃烧爆炸,压缩性气体受热或渗漏时有爆炸危险。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能混放,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天燃气调压站管道泄漏有燃烧爆炸危险专人管理,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保持通风良好,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5车间消防管理规定5.1管理要求。

1)铝加工科严禁注水,防止炉体渗漏,经常清除地面积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严禁注水标志。2)车间内实行全车间禁烟制度,车间任何部位都不得吸烟。(吸烟应在吸烟室)3)重点作业场地、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4)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5)现场储放各类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如当班用量较大超过现场储量规定应采取多次领用的原则。

6)车间应有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应急照明灯具,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门应方便有效,防火隔离门下方不得堆积杂物。车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

1)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确保通风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无故障,开启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2)现场作业时,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禁止使用手机,其它人员严禁入内。严格按劳保用品配备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3)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禁止积水。

4)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5)车间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

6)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溶剂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6.1产品存放库房要对产品实行分区存放,每区之间保持一定间距。分区标志要明显。6.2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障碍物、杂物等,库房禁止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6.3库房内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6.4库房内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

7.1气焊、气割工末经国家技术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7.2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及各种热源的距离不准小于10米。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乙炔气软管与氧气软管不准绕在一起。在室内作业,乙炔气瓶、氧气瓶和焊把应分别放置。

7.3氧气瓶要安装高、低压气压表,乙炔气瓶要安装控制回火装置,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检查时应使用肥皂水,严禁明火试漏。

7.4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在公司确定动火区外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7.5进行焊、割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在高空焊、割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须保持一定水平距离,焊割件下方要有接火盘。

7.6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7.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及导管接触。

8.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8.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8.3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8.4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8.5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8.6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8.7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9.1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非动火区动火需严格按公司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公司安全生产库房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提高全体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一、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卫生,爱护办公设备;

三、接人待物要礼貌、热情,保持个人良好形象;

四、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和大声喧哗,吸烟应到指定区域内(公司后门);

五、公司员工在办公场所内应佩戴工牌,进入公司时自觉刷卡;

七、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应负责关好门窗、关闭电源、电灯、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

八、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办公区的,应在前台登记,由前台通知相关人员带领进入办公区。

北京××公司2012年4月1日。

办公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面积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

以上栏目由申办人如实填写。

部门审查意见: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盖章)。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疏导发照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深府〔20xx〕121号,以下简称《决定》,附件1)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无疏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办〔20xx〕23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清无”疏导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凡是未能提交房产证或《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1、2、3、6、7项场地证明文件,属于《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4、5、8项情形的,应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公章,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附件3),企业办公场所证明书,证明书《企业办公场所证明书》。

(一)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出具的`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应当内容规范,格式统一,明确记载下列内容: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名称、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和临时场所证明使用期限等;。

2、临时场所证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4、告知当事人开业前须依法经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

(二)场所所有人自行使用作经营场所的,凭有关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出租给他人使用作经营场所的,租赁双方凭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有关租赁合同的备案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文档为doc格式。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树立本事务所的形象,本所员工(以下称员工)的衣着及外表应遵从整洁、大方、得体的原则,员工必须着职业装上班。男性员工着衬衫、领带、长裤、皮鞋;女性员工着端庄职业性服装、丝袜、不露脚趾的皮鞋,上班时间可化淡妆。

2、如遇员工休息日来事务所处理事务,应穿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轻便服装(短裤、超短裙、无袖衫、吊带装不在此列)。

第二条:礼仪。

1、员工工作时,要注意礼节,体现良好个人素质。

2、如非特殊情况、不得打扰正在接待客户的律师工作。工作时请使用“抱歉”、“对不起等致歉的语汇;进入别人的房间或会议室之前,先敲门,得到允许后再进入,要注意敲门的声音大小。

3、客户来访时,应热情主动接待,起身迎接问好,并及时递送茶水;客户离开,应站立微笑相送。洽谈业务事宜应在会议室或接待洽谈区,注意交谈的音量,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4、在办公区域内走动时如遇客人,应主动为其让路。

5、在岗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第三条:办公秩序。

1、员工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严禁利用公共区域通讯设备处理私事,或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3、行政人员在办公时间应坚守岗位,如因公外出,应报告前台登记去向。

4、员工在办公时间不得打瞌睡、玩游戏,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翻动他人的资料及文件。

5、参加会议时应准时到场,不得大声喧哗,关闭所有响闹装置,尊重会议主持人及发言者,严禁窃窃私语,会后注意将使用的物品放归原位,并关闭电源。6、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7、公共部分的卫生由指定专人清洁,会议室在不定期使用的情况下由前台秘书在会议结束后处理桌面卫生,并将桌椅放回原位。

8、行政主管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用水、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维修需要支付费用时,须向执行主任报告。

9、员工应注意保密,机密类或内部文件要及时放在带锁的文件柜或文件橱内,不得在桌面上随意摆放。0、负责值班的行政人员对办公区域的空调、照明、电脑、充电器等要注意管理,下班时要对所有电器、水管等进行检查后及时关闭,并须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1、员工接听电话应及时,并控制音量,防止干扰他人正常工作。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并确保转达至相关人员,禁止占用电话时间过长。

2、行政人员及管理合伙人对办公室大门的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予他人。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

第四条:办公环境。

1、办公桌面不得放置食品、饮料等杂物,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报刊杂志用后要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摆放桌面。

2、办公家具、电器、办公用品、文件、书籍摆放有序,各类电器布线有序,方便实用,尽量留有较大空间,各种物品要表面干净、无积灰。

3、办公椅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放回原位。

4、下班后,保持桌面干净整齐,开放办公区域内仅可保留电话机、水杯、电脑、台历、文件夹(所存文件为低机密性),座椅放置到紧靠办公桌的位置,方可离开。

5、保持办公场所清洁,不得随意乱扔纸屑。易腐烂或有异味的食物不得丢弃在办公室的废纸篓内,应主动丢至外部的垃圾桶。

6、办公桌下尽量避免摆放资料、手提袋、纸盒等物品。

7、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吸烟可到水房、洗手间、阳台。如接待来客需要吸烟,可引至会议室。

本制度自2015年3月13日管理合伙人会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

办公管理制度

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适用于温州亚润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办公室人员。

3.1员工仪表及卫生。

3.1.1出入办公室必须衣冠整洁,举止要大方、得体,讲求礼貌。

3.1.2办公室必须做好“6s”现场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整理:留下必要的,其他都清除掉。

整顿:留下的摆放整齐,并加以标识。

清扫:看得见、看不见的.地方,全清扫干净。

清洁:维持清扫的成果,保持干净亮丽。

素养: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有美誉度。

安全:一切工作以安全为前提。

3.2.1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应经主管批准,填写《外出报备单》,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中途外出1小时内罚款1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2.2接听电话用语:“您好!亚润贸易有限公司,请问您找谁。”

3.2.3上班时间严禁高声喧哗、说粗话、聊天谈笑,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2.4不得公话私聊,一经查出处以通话费用的2倍罚金。

3.2.5上班时间严禁在公众办公场所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

3.2.6办公人员出差办事,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及去向、联系办法放置办公桌醒目处。

3.2.7办公室人员应作好资料保密工作,非本公司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如有泄露公司机密,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并予以解雇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2.8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拷贝、打印、复印、翻阅他人资料罚款10元,严重者予以记过处分。

3.2.9公司公休日,非加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做私事。

3.2.10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录像,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2.11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柜子等下班前应锁好门窗及关闭各类电器。

3.3.1爱护办公设施,节约办公开支(用水、用电、复印、打印等)。

3.3.2办公设施出现故障,应请专业人员予以修复。

3.3.3办公设备使用:办公桌、椅、抽屉、物品、电脑等固定后,未经他人许可不得随意串用、挪用,公物不得占为己有。借用办公用品必须经过主管同意。

办公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和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办公室的管理。

3.职责。

3.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监督实施。

3.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办公室人员考勤管理和考勤纪律的监督。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4.内容。

4.1工作时间:参照各公司出勤时间规定。

4.2总经理以下职员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未打卡者视为缺勤,缺勤、迟到、早退、旷工者按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4.3正常工作时间应穿戴整齐,仪表端庄,不浓妆艳抹,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办公室。

4.4工作时间仪表要整洁,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证。

4.5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4.6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事的,必须经直接上级许可。

4.7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应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个人桌面清洁,物品整齐。

4.8严禁在办公室内随地吐痰、扔垃圾;垃圾、纸屑等应丢入垃圾桶(篓)内。

4.9严禁涂画、污损桌面、墙面等,以免破坏办公场所的整洁,影响观瞻。

4.10在工作时间严禁玩电脑游戏,严禁拨打自动声讯电话,炒卖股票等。

4.11不得带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会客室内进行。

4.12接电话声音要轻,要注意电话礼貌,首先向对方说“您好,xxxx”,当周边的电话响起,而当事人不在时,应主动帮对方接起,并给予妥当回复。

4.13不得随意动用他人办公用品,如有需要须经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他人电脑或查阅文案时需有本人在场。

4.14各部门专用的办公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行政部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4.1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或信息部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16应保持勤俭节约的习惯,如不需提供对外文件或资料等,应利用可继续使用的纸张打印、复印或书写,并自觉将可二次使用的纸张集中在复印机或传真机旁。

4.17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公司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公司有权即时解雇外泄公司机密资料的员工,并保留采取法律行为的权利。

4.18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关闭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灯等用电设备,关锁好门窗才能离去。

5.处罚:

职员若违反本制度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或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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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员工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做到正确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3.2各部门具体实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采购、安装、发放、使用与维护管理,某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1名词: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员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员工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4.2本单位安委会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以保障员工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低于国家职业健康安全限值标准。

4.3本单位安委会监督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购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将申购单给予供应部采购专员,由供应部负责采购,购置个人防护用品时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选用相对应的防护用品,其选购的产品应当具备且符合下列内容:

4.3.1产品名称、型号;

4.3.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3.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3.4为配料工、小料员等粉尘作业员工采购专业防尘口罩、为前处理操作工、灌装操作工、制冷工等噪声作业场所员工采购专业防护耳塞,为制冷工采购专业防毒面罩、为酸碱操作工采购专业耐酸碱手套及零星防护品,等等。

4.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5由安委会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4.6本单位安委办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账。监督指导各部门做好防尘、毒、高温、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4.6.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6.3防护设施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

4.6.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6.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4.7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防护用品。

4.8本单位安委会应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间、配料间、小料房等排风设施,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兼职安全员,一旦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进行负责维修。

4.9本单位安委会应组织并指导各部门,对员工进行防护设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10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造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4.11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损害;

4.11.2向员工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4.11.3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初次发放除外)原则。

4.11.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组织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了解防护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5.1.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帐;

5.1.1.2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2《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

6.3《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xx]189号)。

办公管理制度

一、24小时严密监视办公楼监视区域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安保就地处置,并及时通过对讲机向治安办公室报告,且随时汇报现场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二、发现监视,设备故障要立即通知值班安保员加强防范,并立即设法修复。

三、要记录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监视设施无损坏、无丢失。登记内容清楚、准确、及时,如实记录和反映情况。

五、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

六、值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

七、坚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安保或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安保全。

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生产作业场所是指公司的cng门站、加气站以及各工程施工现场等生产作业场所的总称。

第三条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场站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柘城丽华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人员管理要求。

第五条生产作业场所具有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作业特性,各场站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六条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员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楚生产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具有有效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节设备、场所管理要求。

第八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环保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九条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

4、《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的有关要求。

第十条生产作业场所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等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建立设备管理动态台账。

第十一条岗位操作员工应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设施、设备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

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生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生产装置应采用导除静电接地、静电消除器等有效的静电消除措施。

第十三条生产作业场所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配备,放置的地点应取用方便,且不影响正常作业。

不准配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

岗位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生产作业场所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检测器具。

防护、检测器具部件应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点不影响正常施工作业且取用方便。

第十五条生产装置区的安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明显的标志,严禁任何车辆驶入生产区。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开展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好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监控,并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生产安全部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不符合项,确定整改方案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三节作业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生产作业场所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生产场所的一切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将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火种等交由值班室保管,参加安全知识学习,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工艺设备。

第十九条凡在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带气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由施工单位编写作业方案,经安全质检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安全质检部出具相关作业许可证明。

施工单位在作业许可证明的有效期内,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二十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整改等重点施工作业项目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书,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施工前公司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与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或设备等进入施工区域。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与工程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作业中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安全质检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管理制度

二、进入办公楼办公的单位和'四自'方针,即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管住自己的物、矛盾自己化解。

三、各单位入住办公楼后,要建立治安安全组织机构和防火安全组织机构,以单位的行政主管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防火安全工作。

四、入住办公楼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到治安部门办理出入卡。

五、非工作时间在办公楼办公的.人员都必须出示出入卡,外来人员来访要进行登记,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楼。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物品出入办公楼时都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并进行登记。

七、新单位搬进办公楼,退房单位搬出办公楼,都必须持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物资按指定的电梯和时间搬运。

八、办公楼内严禁留宿,较大及重要单位需留人夜间值班的,应向治安部门申请,夜间若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办公楼。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进入辖区内必须服从车场管理员和安保人员的管理,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指定的地点停放。

办公管理制度

为节约办公成本,提高办公效率,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最大限度的实现无纸化办公,特制订本办法。

无纸化办公适用于集团公司日常文件、各类工作报表、业务报表、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工作计划等。

1、集团公司办公室将为机关各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直属项目部申请公文传输专用邮箱,邮箱由专人管理,仅供集团内部使用,未经允许严禁注销或更改用户名,严禁收发非公务邮件。

2、各级各类上、下行公文均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传输,因业务需要纸质原件的,可到集团公司办公室领取。

3、机关各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直属项目部须指定专人负责查看邮箱(查看时间:上午11:00—11:30,下午16:30—17:00),并及时汇报传达,紧急或重要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告知。

4、机关各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直属项目部收到电子邮件后须立即邮件回复(例:xx工程公司/部门/项目经理部已收到甘肃xx建[20xx]xx号文件),并做好相应的登记编号。

5、机关各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直属项目部要将收到的`电子文档下载并分类储存,确需打印成纸质材料存档的,方可进行打印。

6、机关各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直属项目部所收到的电子文档仅限内部传阅,不得外泄。

7、xx邮箱为集团公司办公室与各部之间的公文收发专用邮箱,非公务禁止使用。

8、集团公司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机关各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直属项目部无纸化办公中形成的记录及储存文档情况进行检查。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办公室。

附:机关各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直属项目部邮箱地址。

办公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办公用品采购与使用的控制,规范采购与使用行为,控制办公费用开支,制定本制度。

1)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

2)集中采购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并管理,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墨水、笔芯、卷尺、文件盒等。按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在每个月月初开会时按项目部实际情况申领、核实发放。

3)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即每月___日前各监理部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当月所需用品计划,经核实、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4)交通文具、生活用品等经申购批准后,办公室可授权各监理部限额自行采购。

5)各监理部或办公室各部门若临时急需采购的,由监理人员根据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交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任务。

6)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

7)结算。凭采购任务单及单价,编制明细表经确认后,报办公室专职人员凭xx结算。

1)各监理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料单》,经人事部核实,再凭单去发料室领取用品。

2)发料室应将领出用品,做好登记,写明日期、品名与能量,连同审批的《办公用品领料单》造册,在每月月底同人事处核对。月初编制本月需补足的文具用品等的采购用品申购单。

1)新进人员、新开监理项目申领的办公用品,在离职或项目退场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或转其它同事。

2)印刷品(监理资料、信封等)其印刷、保管均有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3)各部门、项目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制定专人保管维护。需维修的办公用品及时送至公司指定维修点修理,特殊情况经申请,询价批准后采用就近原则修理。

4)办公用品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废,由办公室安排管理,如不报废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掉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5)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6)公司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年内不定期检查,年末普查的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管理制度

1、本单位小车主要提供本单位领导工作用车、适当安排工作人员用车的.原则。

2、所有用车必须经主任同意,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要求驾驶员出车。办公室人员需要用车应提前预告办公室,未经同意私自出车责任自负。

3、严格控制私事用车。干职工如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报经主任批准,方可用车。

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经常检查车辆,确保安全行车。晚上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确保车辆安全。

5、车辆维修及配件购置应先向主任汇报,经批准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并由财务联络员随同驾驶员将车开至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并签字验收后方可报销。

6、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因上述原因出现车辆的损坏、被盗、发生交通事故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辞退处分,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凡未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待令,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外出,必须报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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