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精选15篇)

时间:2023-12-13 17:57:43 作者:HT书生

人事工作是一个需要灵活应变的工作,它需要我们在不同情况下制定适当的人力资源策略。以下是一些人事培训的有效方法和实践经验,供大家参考。

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

-

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像清楚,书写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

2.立卷时应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

3.档案室的库房应坚固安全,并加强防光、防尘、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建立健全案卷,以积累案卷的立卷说明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借阅档案证明单”,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或污损,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档案的鉴定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实施鉴定工作,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编制销毁清册。

8.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小组应写出“档案鉴定工作报告”。

9.在学校形成的各类永久性档案,保管二十年后,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 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 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 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 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九条 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四章 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 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九条 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 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 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包括出国不归、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

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

三、档案的管理

(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

(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

(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反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

(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

(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

(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期等逐项进行登记。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

(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

(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 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

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

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

(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坚持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6.转出的档案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发函或打电话询问,以防丢失;

7.收到转递来的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退回发档单位。

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干部档案转出或转入时,要认真对照目录检查核对,防止张冠李戴放错卷或缺少材料;

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2.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3.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私自借给他人:

7.坚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10.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管好教职工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办理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

4.及时登记教职工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5.为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教职工情况;

6.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人事档案管理

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加强档案控制,提高档案利用率,并确保医院机密,保障医院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与医院资料管理有关的部门及人员。

3 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档案室的管理。

4 具体管理办法

4.1  资料分类

4.1.1行政资料,包括各种证书资质原件、报表、行政支出费用统计、行政合同、房屋、车辆、固定资产资料、医院规章制度、通知、会议纪要和其他行政资料。

4.1.3各类管理、技术书籍、杂志、光盘等资料。

4.1.4其它资料。

4.2资料存档

4.2.1各部门相关资料应定期存档,存档文件一般为原文或原件。

4.2.2整理周期较长,使用频繁的资料,可以以1年为周期存档,但不得迟于次年第一季度末。

4.2.4按月进行统计的资料,如各种月报表、行政收支费用等应按月进行存档,存档时间最迟于次月30日。

4.2.5绝密文件及其他临时性资料应随时存档,如资质文件、对帐单、诉讼资料、固定资产附带资料、重要行政合同、书籍等,应随时存档,存档时间不迟于15天。

4.2.6各部门应自觉主动按期将资料存档,档案室应按部门建立《目录台帐》,按时催要各类资料;资料存档时,管-理-员应注意检查资料真伪是否齐全,有无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存档时,档案室应开具《档案室移交清单》,交存档人留存。

4.3资料管理.   

4.3.1档案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安全、消防设施齐备,一般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整理,保持室内整洁。

4.3.2档案管-理-员应将资料分类存放,进行存档编号,做好《目录台帐》,以方便查阅。

4.3.3公司资料应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大类,管-理-员应严格“受控”文件管理。

4.3.4档案室和各部门应建立《管理台帐》,各部门在存档和借用时,应持部门《管理台帐》与档案室《管理台帐》相互签字。

4.3.5档案室每半年应持《管理台帐》对各部门资料借用、领用情况进行核对,要每季度末核对一次。

4.4资料保密   

4.4.1医院资料按密级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个等级;

a。属医院绝密资料的有:

a)。医院的资金情况

b)。医院的利润率

c)。医院的预算、决算

d。属于公司机密资料的有

a)。医疗成本

b)。外购药品进货渠道、价格

属于医院秘密资料的有   

a)。医院员工名单、家庭地址、电话

b)。未公开的人事安排

c)。医院员工的'收入

4.4.2绝密级、机密级的资料限于总经理、院长、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使用。

4.4.3秘密级的资料限于总经理、院长、行政人事部等相关人员使用。

4.4.4查阅人事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不在时,可由院长代批),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带出室外。如确需带出,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并查清外带页数,签字备查。严禁涂改、勾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档案内容。

4.4.5对借用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

4.4.6对从档案中摘抄的材料,要进行认真的校对签字,禁止往记录本上摘抄或拍摄人事档案材料。

4.4.7复制绝密、机密资料须经董事长批准,复印秘密级资料须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批准,档案室掌握。

4.4.8升降密级、解除密级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总经理批准。

4.5资料领用发放及收回

4.5.1资料领用者应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持有关申请批复或通知到档案室领取,领用时应持部门《管理台帐》。

4.5.2生产用图和工艺文件的领用由技术部统一进行,领用时应持部门《管理台帐》,技术部在发放图纸时,也需办理借用手续,并于每季度末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进行整理。

4.5.3资料发放时,应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或通知,同时在双方《管理台帐》上做好记录。

4.5.4资料持有人在离职时、岗位调动时,管-理-员应根据《管理台帐》做好资料回收i作并进签回记录。

4.5.5资料持有人因资料严重破损应需更改时,应填写《资料作废申请》、经相关部门领导人批准后,持原资料到档案室更换。更换时,应在双方《管理台帐》上做好记录。

4.6资料的借用、复制。

4.6.1任何人不得在借用资料上乱涂画改,不准将公司资料私自外借,不得私自复制医院资料。

4.6.2各部门借用、复制资料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不得随意调阅,借用医院资料。

4.6.3任何人不得调阅、借用和复制非相关部门人员的人事档案、薪资记录;任何人不得调阅其本人的人事档案。

4.6.4每年年底前,档案室应全部收回外借资料,包括各类资料、图书。

4.6.5资料的作废与销毁

4.6.6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清整所有失效或作废资料,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盖”作废”印章,单独存放。

4.6.7需要销毁的资料,应由行政人事部或档案室填写。《资料销毁申请》,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销毁。

人事档案管理

至于办理,毕业时学校会给你一张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查看一下户口迁移证和报告证的地址正不正确的,一般户口迁移证的地址就是你高中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报告证的地址应该是你高中时所在地的人事局,毕业后带上你的报告证去人事局报到,人事局会给你开具报到证明,之后拿这个报到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去派出所入户,这样手续就全了。

如果回原籍,也不要让学校给你打回原籍,也要派回原籍。

如果是打回原籍,不但户口回自己上学前的街道。

档案也要回街道,人事身份就失去了,按失业处理,除非再考学等特殊渠道。

否则无法恢复干部身份了。

所以,一定要派回原籍,在原籍找到接收单位。

让学校和接收单位给你做正式的派遣和接收手续(如果学校现在还给你做派遣的话)。

做了正式的派遣和接收手续以后,你的人事身份就是干部了。

或是说保住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对于以后,无论是去事业单位还是将来退休都比较有利。

有一种情况是,人才中心直接以企业的形式出面,给你做接收手续。

给你干部身份,那样的话,就不用担心了,也省得自己去找接收单位了。

另一种情况是,原籍的人才中心只管给你暂存档案,没有给你作正式的接收手续。

这种情况对你是没有好处的,没有正式接收手续,拿不到干部身份。

原籍的人才没有给你做接收手续一天,你在北京上的养老保险就白上一天。

将来退休的时候,都不算数,不算工龄,而且你是迟早要找一家单位来给你的档案做接收的打回原籍等于未就业,是没有工龄的„找人事代理公司是计算工龄的。

最好放人才市场,那样如果考公务员什么的可以算工龄,如果时间长在自己手里可能就失效了!

档案落实到人才市场的好。

到你现在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手续,从而把。

档案交给人才中心管理即可。只有这样,才能连续计算你的工龄以及保留你的干部身份。同时,如果你以后跳槽到其它地方工作,也方便调档。

档案如果放在人才市场是和工龄挂钩的.应该放人才或单位吧。

建议大家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付费180元.毕业生每年付费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可以省很多麻烦,人才交流中心可以为学生代办任何手续。

大型国有企业都有存放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权利,但是很多私企都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

你找工作的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毕业后档案可以保存的几个地方:学校、户口原籍、就业该市的人才市场、用人单位及上级管理机构。

直接让学校寄送档案回原籍,这样出生地公安局或劳动部门回把这一批的大学生档案暂待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下发以后,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为纠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产生的混乱现象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现行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有一些民办公司,人才开发中心等机构还在擅自接收和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不按有关规定办事,有的甚至把无原则地出具出国政审证明材料和保管档案当成谋利手段。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一律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于不应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进行检查,并督促他们将其管理的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尽快移交。

二、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流动人员,必须凭管理其人事档案的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介绍信,方可正式办录用、聘用手续,并接收其人事档案。

三、今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脱离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自谋职业的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一律凭有关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转档通知,办理转档手续,不得再转给任何民办机构。

四、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各极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一定要认真属行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这项工作做好。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人们在这种背景下逐渐认识到了人才教育和培养的重要性,在这个背景中,科学化的信息管理体系逐渐受到了关注和重视。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目前对党政机关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但是在笔者的实际研究中可以发现,在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没能得到十分有效的解决。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将对这一工作管理模式的建立进行研究,希望对这项工作的开展起到帮助作用。

【】新形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在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信息技术的不断提升背景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更是迎来了良好的机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党政机关对人才信息进行管理、查询的重要借助依据,不仅对党政机关的发展有着重要帮助,同时还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人才建设和发展工作。基于此,本文将以新形势下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作为研究的基础,充分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提出这项工作管理模式的有效建立方案,希望对这项工作的开展起到更大的帮助。

(一)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充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目前干部进行选拔或是评价的重要环节,但是由于当前我国人事干部管理部门或是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一般只是对各种档案资源进行管理,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却很少对人事档案进行应用,使得现阶段我国人事档案管理的效果和成绩并不理想,领导人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对该部门的管理和重视程度引起关注,从而帮助这项工作的整体水平进行提升。(二)管理水平不佳。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将不同干部资料、档案等进行有效管理,为之后的工作和干部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在档案中主要包含了干部成绩、成长履历和工作经验等,这都或为其今后的发展或是干部选拔提供良好帮助。但是由于档案管理工作需要面对的对象比较多,同时工作人员的素质不能得到十分有效的保证,因此在实际工作管理的过程中很难达到理想的标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对干部档案进行管理,那么很容易出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不佳情况,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旦出现这些问题,很容易影响各地区对干部的选拔或是评价工作,致使单位或领导无法严格进行用人标准。(三)传统档案管理工作方式中存在一定问题。在过去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大多数工作环节都是使用人工的方式对各项工作记录进行管理的,但是人工的工作方式难以保证其工作的标准,甚至会出现问题,严重的还将影响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准确性。此外,由于传统管理工作中很多干部档案管理工作都是需要借助纸质资料对信息进行记录的,但是如果经常查阅资料很容易造成资料的损坏,难以继续保持资料的完整。

(一)强化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对某一位干部的人生主要经历进行记录,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完整的干部档案不仅能对干部的素质、能力或是行为做派等进行反映,同时也可以为今后干部升职、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虽然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很难真正反映出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单位领导人仍然应该对这一项工作引起重视,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并适当引进专业性工作人才,从而对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行提升,为保证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二)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仅记录着干部一生的发展情况,同时还能在档案上相应地反映出一个干部的综合能力,因此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把握这个工作的准确性和正确性。随着当前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管理工作已经很难满足社会的要求和工作标准,那么在这种背景下,就更应该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或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可以说,进行专业化档案管理工作是对干部人事管理质量进行提升的重要环节,所以领导层更需要对员工的培训工作进行重视,以便更好地对专业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进行提升。

通过上文的叙述,可以明确地认识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我国干部领导选拔和评价的影响比较明显,因此要想对干部选拔工作的质量进行提升,以便更好地对这项工作的安全性进行提升。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相关工作人员能对这项工作进行关注,以便为促进工作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

[1]龙洋.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探析[j].卷宗,20xx,52(9):109.

[2]单春玲.建立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探索[j].农家科技(下旬刊),20xx,16(12):262.

[3]王苗苗.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探析[j].网友世界云教育,20xx,27(12):39.

人事档案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管理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岗在册正式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员工、所属公司中层干部及以上职位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属各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普通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对各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行使指导、检查、监督的权力。

(一)入职档案包括:

2.劳动合同、试用期协议书、试用期考核评价表、公司规章制度培训签字表、录用条件告知书、保密合同、应届毕业生协议书等。

(二)培训档案包括:

3、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历材料(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三)岗位、职务档案包括:

1、员工岗位说明书、《人事调整通知单》复印件;

2、中层及以上人员职务说明书、职务变更记录、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四)绩效考核档案包括。

1、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公司评优选先文件复印件;

2、政府、行业系统对个人科技发明、英雄模范事迹、业绩突出方面的表彰材料及证书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及各种证书档案包括:

2、国家职业(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公司统一组织考试的电工证、焊工证、锅炉操作证、压力容器证、锅炉水处理操作证等证书复印件。

(六)参加党派、社团组织档案包括:

1、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

2、加入民主党派、社团材料;

3、参加党团代表大会各种资格证、代表证复印件。

(七)处分档案包括:

1、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降职、降薪等处分材料;

2、司法部门判决书,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处分材料。

(八)婚育住房方面档案包括:

1、单位出具的婚姻材料;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材料;

3、福利住房职工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

(九)社会劳动保障方面档案包括:

1、劳动工伤、伤残鉴定材料;

2、加盖社保局公章的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

3、加盖医保办公章的医疗保险转移单;

4、单位出具的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十)其他方面档案包括:

1、员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等材料;

2、员工退休相关资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的归档:各公司劳资员人事综合专员负责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根据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做好各类档案的目录。

(二)遇有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水灾火灾之后,应对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

(二)人事档案外部转移:员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人事档案转移,当事人凭所在公司的《工作交接单》及调入单位开具的提档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当事人填写《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一)查阅:相关权限的人员可以查阅员工人事档案,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档案查阅,各公司要做好档案查阅的审批及登记工作。

(二)借出使用:相关人员为完成某项人事工作任务,必须将人事档案借出使用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工作,到期及时归还。

(三)出具证明材料:一般由于使用人因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要求需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由管理部门向证明人核实情况,可以出具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认真校对、审查,经审批,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及保存期限。

(一)各公司劳资人事综合专员负责各类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不得对各类存档档案进行删除、涂改、变更或销毁,并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二)公司内部各类人事档案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已辞职、辞退人员的个人档案相关资料,自员工离职之日起3年后方可销毁。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员工内部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单;

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人力资源部。

2012年8月27日。

员工内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兹有公司员工因原因,人事档案转移至公司。档案包括,请给予接收。

年月日公司盖章:

员工内部档案转移回执单。

兹收到公司转来的人事档案,包括。

年月日公司盖章:

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兹有因,提走的人事档案一份,人事档案包括。

年月日提档人签字:

提档人身份证号码: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事档案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神华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职责

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此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管-理-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保管。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三)建立人事档案名册,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

(四)登记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情况;

(七)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条人事档案的整理

整理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格式统一。

(一)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以下分类整理: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各种考核、考察、述职、鉴定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的材料;

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等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违法犯罪判决书等);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二)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上述十个类别的顺序排列,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1.第一至四类、七类、十类材料,同一问题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集中排列,以最后时间为准。

2.第五类、八类材料,同一问题材料集中后,按材料的主次关系排列,具体顺序是: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交代材料。

3.第六类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离退团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加入其他党派材料。

4.第九类材料,按所列材料的性质的不同排列,每一种材料再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如工资、任免等)。

(三)人事档案材料页码的编写要求:

1.对每份材料逐页分别编写页码,页码用铅笔标注在档案材料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材料,其背面页码标注在左下角),档案材料目录不编页码。

2.每份材料的编号由材料的类别号、份次号组成,用铅笔标注在每一份材料的右上角,中间用短横线连接。例如:编号为3—1,是指第三类的第一份材料。

(四)人事档案目录的编排:

1.类号。标明本类档案材料的类别,根据档案种类材料的多少,每页档案目录可放两类或三类,由上而下排列。

2.材料名称。指档案材料的标题,档案材料没有标题的,应当依据材料内容拟写标题;原有标题太长的应适当压缩。

3.材料制成时间。填写档案材料形成的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4.页数。填写每份档案材料的页数。

5.书写目录要工整、正确、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

6.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当的空格。

职务变动登记表。根据任免呈报表的变动情况,按变动时间顺序逐年填写,排放在档案目录后面。

工资变动登记表。根据工资变动情况,按变动时间顺序逐年填写,排放在人事档案第九类前面。

(五)人事档案的装订立卷:

1.拆除档案材料上的金属品,按照排好的顺序打孔,连同档案目录装订成卷。

2.将装订成卷的人事档案放入相应的档案盒,并在档案盒上标明编号、姓名。

(六)人事档案的补充:

1.人事档案要及时整理,对于工作中形成的需要归档的材料,应逐份插入相应类别,逐页标注页码,及时分类填写档案材料目录。

2.职务、工资有变动时,应依次填写变动登记表。

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归档材料,须由公司组织人事部提供并审核后,方可归档。

4.基层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归档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并审核后,方可归档。

5.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认定、职称晋升等材料,须由公司组织人事部提供并审核后,方可归档。

第四条人事档案的保管

(一)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人事档案应严格、科学地保管。

(二)人事档案保管应设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柜,房内应备有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安全防护措施,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4%),并经常进行检查。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档案库房的.钥匙不得随身携带,档案柜平时要锁好并保管好钥匙。

(五)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和复制人事档案。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查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是工作需要并与其所从事业务相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人事档案,须经人力资源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人事档案只限在档案库房查阅,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四)查阅档案人员要爱护档案,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私自将档案卷折叠、拆卸调换、涂改、划道、复制、更不得遗失。

(五)查阅档案人员要遵守有关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应承担相关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人事档案中取证的,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有关档案材料。

(七)对利用信函了解档案有关内容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只能提供与信函有关的项目。

(八)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第六条人事档案的转递

(一)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退休等需将人事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时,应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严格转递手续,以保证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转出人事档案,要认真对其清理并整理,填写转递通知单,注明转出时间和原因,在名册上注销。

(三)转出的人事档案均应包装密封,贴好封条并按管理权限加盖部门印章。

(四)转递人事档案,不得以平信、挂号、包裹等公开邮寄,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由组织指定专人递送,不准本人自带。

(五)对转出的人事档案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对转出的人事档案,超过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

(六)接收转入的档案要核对是否是本单位所属人员档案,认真核对档案材料数量,确认无误后,将转入的档案详细登记,在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将回执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统计

人事档案要定期进行统计,确保所管理的档案与所管人数相符。人员调动、离退休、死亡后,应及时进行分类保管,随时做好接收、转出变动情况的登记以及档案数字统计。

第八条档案材料的销毁

(一)经鉴别属于重复或不应归档的材料,要进行清退或销毁。销毁材料要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进行。

(二)销毁档案材料必须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其中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监销。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事档案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档案管理规范。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