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5 10:32:25 作者:BW笔侠

人事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满意度。以下是一些人事管理的工具和技巧,希望能为大家提高工作效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人事档案管理心得

从事档案工作半年有余,有一些心得,与大家共勉。

一是工作态度要耐心耐心再耐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枯燥、单调却极其重要,如果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混乱,不但是对干部不负责、对组织不负责,也是对自己极度不负责的表现。所以档案管理者一定要摆正态度、以一种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心态,切切实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该收集材料时就收集材料、该归档时就归档,切不可领导催就挪一下,无人催便无动于衷。

二是政策把握要熟悉熟悉再熟悉。一定要吃透政策精神,正确把握和鉴别归档材料。对“三龄一历”认定严格依据有关政策,不可随意认定,信口开河。

三是保密工作要做细做细再做细。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人员认真审查,切实符合身份才能准允查阅,同时监督查阅人员查档过程,非工作需要的决不允许随便翻阅,并叮嘱其做好保密工作,不可随便谈论档案内容。作为管档人员,保密工作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不可因亲戚、朋友或是同事关系,而随意泄露档案内容。首先,通过学习使我们更加认识到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及作用。干部人事档案是考察和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是维护干部合法权益的可靠凭证,对人事工作起到了规范、检查、监督作用,而且干部人事档案对研究组织工作规律提供重要资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史料,了解了干部人事档案如此重要,使我们更加认识到自己干这份工作的责任感和严肃性。

其次,通过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验收保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及有关表格及填表说明等内容的系统学习,使我在干部人事档案方面有了更系统、更全面的了解与提升,特别是老师通过多年来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结合理论(知识认真、仔细地给我们讲解了干部人事档案在日常工作中容易混淆、不容易界定的资料,以及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的区别以及对2014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与2014年以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区别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我在以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再次,通过一天的实际操作,使我们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随时出现问题,随时解决,更进一步提高了我们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接收、鉴别、整理工作。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档案管理心得。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加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

-

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6.转出的档案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发函或打电话询问,以防丢失;

7.收到转递来的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退回发档单位。

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干部档案转出或转入时,要认真对照目录检查核对,防止张冠李戴放错卷或缺少材料;

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2.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3.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私自借给他人:

7.坚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10.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管好教职工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办理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

4.及时登记教职工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5.为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教职工情况;

6.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 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 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 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 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九条 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四章 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 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九条 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 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 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审批,并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工作及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及其它因私出国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

(八)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一)北京地区用人单位聘用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特殊情况也可由我市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北京地区用人单位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北京地区范围内调转,由人才服务机构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

(二)由北京地区流动到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

1.凡持外省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函,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可为其办理转档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2.本市流动人员结束在外省市聘用关系后,由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向外省市崐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函,可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回北京市。

第六条 人才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等内容。

第七条 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期间,负责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各类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后,保留原工作身份、工龄连续计算;没有聘用单位,暂时待业的人员,保留原工作身份,待业前后的工龄累计计算。存档期间参加社会养老统筹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计算缴费年限。

第八条 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使用北京市统一的“北京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式样附后)。对所接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认真审核,材料齐全无误后,办理保管手续。对转来的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各单位转移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第九条 人才服务机构使用统一格式的“北京市人才流动行政、工资介绍信”和“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式样附后),为存档的流动人员办理转出手续。开具的转档手续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十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于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履历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派遣证及见习期转正定级的考核定级材料;

(三)每年度的考核表;

(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更材料;

(五)婚姻状况变更材料;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记载材料;

(七)档案工资变更材料;

(八)奖惩材料;

(九)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十)其它按规定应收入人事档案的材料。

对于收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审核鉴别,需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二条 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防止丢失档案材料,严禁擅自泄露档案内容,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材料的损坏、丢失,责任单位应负责补建损坏、丢失的档案材料,并同时出具补建档案材料的证明,经上级机关审批后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查阅、借阅条件的,人才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代为查阅后,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人才服务机构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查阅、借阅本人及其直系关属的人事档案。

第十四条 人才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安全设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管理人员办公室要三室分开;档案要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更不能明火进入库房,要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逐步将现代化管理手段及微机管理引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人才服务机构要注意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数量选派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注意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并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十八条 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

第十九条 对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的,由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

(四)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上述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施行。

过去的管理办法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包括出国不归、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

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

三、档案的管理

(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

(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

(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反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

(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

(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

(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期等逐项进行登记。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

(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

(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 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

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

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

(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坚持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人事档案管理

一、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记述和放映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学识能力、工作业绩的,一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材料。

二、人事档案具有现实性、真实性、动态性、机密性的特点。

1、是考察、了解员工的重要手段。

2、是解决当事人个人问题的凭证。

3、是编写人物传记和专业史的宝贵史料。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和考察材料。

4、学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与评定岗位技能的材料。

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6、入党入团材料。

7、奖励材料8处分材料。

9、录用、任免、出国(出境)、工资、待遇及各种代表会议代表的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1、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定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4、登记人员职务、工作和工作变动情况;

5、为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人才信息,为有关部门提供员工情况;

6、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及保护工作;

7、调查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人员的人事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六、转递工作的要求。

1、及时。

2、准确。

3、安全。

1、零星转递。

2、成批移交。

八、查阅人事档案的总原则:宽严适度,内外有别,灵活掌握,便于利用。

九、查阅要求。

1、利用党委组织部门的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

2、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查阅人事档案须有手续完备的信件;其他部门应持有本单位领导。

签名的正式查档介绍信或《查阅人事档案审查表》。

3、查阅人员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同级人员档案,下级不得查阅上级人员档案。

5、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一般不得查阅本单位领导人的档案。

6、只准查阅介绍信或审批表中提到的有关内容。

十、查阅程序和手续。

1、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持有介绍信或审批表,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人事部门。

批准后方可查阅。

2、人事档案部门接到介绍信或审批表后,应认真审核其查档理由、范围、手续等,提出处。

理意见报领导批准。

3、提供利用时,将介绍信或审批表留下,办好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阅档。

4、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短期外借,并严格办理借还手续。

人事档案管理论文

我国人事档案管理目前主要存在人事档案内容失真、材料不全、管理政出多门、档案利用范围狭窄等一系列问题,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目前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就必须采取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用人与管档相分离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等措施。

一、我国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事档案内容失真 真实性是人事档案的生命,而现有的档案材料中内容的真实性却不高。有的档案中材料内容前后不符,如时间方面,出生年月公历、农历填写随意,且没有说明;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也是大致一个年月,每次填写时也往往不一致。姓名改变后不写曾用名,也不加以说明,这给材料的归档造成麻烦,尤其是一些比较常用的名字,如:建平,建红等,更是容易出现同名同姓的情况。档案中的考核鉴定材料大多只有优点,没有缺点,只有成绩,没有差错。这些问题的本质在于干部职工在填写材料时没有实事求是,只看重自身的利益,怎么有利于自己就怎么写而与自己关系不大的,则随意性较大。人事档案部门也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是任其一错再错,致使人事档案不能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给档案的利用带来困难。

(二)人事档案材料不全 一些本该有的履历表、年度考核表没有,一些本该有的学历、职称、工资材料也不全。究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干部职工对人事档案的认识不够。他们认为像履历表、年度考核表等类似的表格已填过不少了,自己近年来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不填也罢。有的人在填写表格时能省则省,履历表中学习简历从高中或大学开始填,家庭成员及社会主要关系都没有。还有一些如学历、培训、职称等材料,一旦落在个人手中,他们就紧紧地放在自己身边,认为这样更安全,用起来也更方便。二是分管人事的部门没有将材料及时收集归档。一些单位分管人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并非专职人员,往往是身兼数职,于是有时只是将档案材料仅仅作为要保存的资料加以收集堆放,没有及时归档,导致个人档案中材料内容不全,更严重的是当有同志调离时也没将归档的材料放入其个人档案中。

(三)人事档案管理政出多门 现有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沿袭旧体制,但又有突破旧体制的趋势。人事档案总体上是单位、部门管理,分别由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劳动部门所属就业服务中心、教育部门所属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及有人事管理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多头管理是传统“档随人走”的人事管理模式的反映,它既是束缚人才流动的障碍之一,又是影响人事档案管理质量的原因之一。近年来,随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体制的改革和人事代理制度的'逐步推行,在大中专毕业生学籍档案的管理上,个别部门拘泥于传统管理模式和自身利益的诱因,档案管理权限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冲突。

(四)人事档案利用范围狭窄 人事档案的利用是所有人事档案工作的目的。从我国人事工作的现状来看,由于人事档案强调保密性,人事档案的利用范围小,利用频率低。按照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的利用范围主要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最多的主要是传统人事管理工作的范畴。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外资企业、社会化中介组织等成为吸纳人才资源的重要渠道,而与此同时,随着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大中专毕业生要面向市场自主择业,这些变化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流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外资企业、社会化中介组织等,而市场化配置人才资源又加快了人才流动的频率。显然,传统人事档案的利用制度不能适应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人事档案的利用应当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化中介组织甚至外资企业,人事档案的利用频率应当适应人才流动的频率,这是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

二、改革我国人事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人事档案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工作人员。作为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在此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加强责任感,把人事档案工作看作一项政治工作,在平常的管理中体现它的严肃性,能坚持原则、严守纪律、遵守制度、保守秘密。在繁杂琐碎、枯燥单调的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差错。有了责任心,才能不厌其烦地去收集材料,才能认真鉴别材料的真伪,才能按照要求将材料及时归档、整理成册,才能将人事档案材料当作一种资源。注重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熟悉人事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尤其是对材料的鉴别、分类,更是要了如指掌。努力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档案质量。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使人事档案工作更科学、更实用,为不断进步发展的社会提供有利的人事资源。

(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员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人事档案的性质决定了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来办事,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档案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是非常必要的。遵循《收集制度》,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明确收集的范围和要求,让制度使人事档案内容充实,更全面地反映一个人的情况;遵循《鉴别归档制度》,明确鉴别的内容和归档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有效的鉴别,及时存真去假、查漏补缺;遵循《保管保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人为因素的破坏,保障人事档案的安全,延长使用的寿命;遵循《查阅制度》,明确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和方法,以保证人事档案的安全性和真实性。重质量,抓管理,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以制度来维护管理,以管理来保证质量,切切实实做好管理工作,让人事档案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三)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它对人事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尽可能地运用当代科技新成果和管理新手段,提高人事档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以尽快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目前,国外档案管理很多已使用计算机,就是在国内,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的也越来越多。实现人事档案计算机辅助管理势在必行。

(四)建立用人与管档相分离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要改革现行“人档合一”的单位、部门所有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按照“人档分离”和集中统一的改革思路,将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劳动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所属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以及政府其它部门所属的相应机构承担的人事档案管理职能剥离出来,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重新上收归政府所有,成立政府所属的统一的人事档案管理中心,除公务员身份的人事档案仍由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外,企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改制破产的企事业单位置换身份后的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由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应设立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型事业单位,在建立档案管理相应设施和提供服务的经费来源方面,从初始设置的“以档养档、适当收费”逐步过渡到由公共财政全额提供经费,从而以机构的独立性、职能的专业性、服务的无偿性为基础,逐步建立为社会公信力强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关于人事档案管理论文。

人事档案管理

至于办理,毕业时学校会给你一张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查看一下户口迁移证和报告证的地址正不正确的,一般户口迁移证的地址就是你高中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报告证的地址应该是你高中时所在地的人事局,毕业后带上你的报告证去人事局报到,人事局会给你开具报到证明,之后拿这个报到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去派出所入户,这样手续就全了。

如果回原籍,也不要让学校给你打回原籍,也要派回原籍。

如果是打回原籍,不但户口回自己上学前的街道。

档案也要回街道,人事身份就失去了,按失业处理,除非再考学等特殊渠道。

否则无法恢复干部身份了。

所以,一定要派回原籍,在原籍找到接收单位。

让学校和接收单位给你做正式的派遣和接收手续(如果学校现在还给你做派遣的话)。

做了正式的派遣和接收手续以后,你的人事身份就是干部了。

或是说保住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对于以后,无论是去事业单位还是将来退休都比较有利。

有一种情况是,人才中心直接以企业的形式出面,给你做接收手续。

给你干部身份,那样的话,就不用担心了,也省得自己去找接收单位了。

另一种情况是,原籍的人才中心只管给你暂存档案,没有给你作正式的接收手续。

这种情况对你是没有好处的,没有正式接收手续,拿不到干部身份。

原籍的人才没有给你做接收手续一天,你在北京上的养老保险就白上一天。

将来退休的时候,都不算数,不算工龄,而且你是迟早要找一家单位来给你的档案做接收的打回原籍等于未就业,是没有工龄的„找人事代理公司是计算工龄的。

最好放人才市场,那样如果考公务员什么的可以算工龄,如果时间长在自己手里可能就失效了!

档案落实到人才市场的好。

到你现在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手续,从而把。

档案交给人才中心管理即可。只有这样,才能连续计算你的工龄以及保留你的干部身份。同时,如果你以后跳槽到其它地方工作,也方便调档。

档案如果放在人才市场是和工龄挂钩的.应该放人才或单位吧。

建议大家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付费180元.毕业生每年付费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可以省很多麻烦,人才交流中心可以为学生代办任何手续。

大型国有企业都有存放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权利,但是很多私企都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

你找工作的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毕业后档案可以保存的几个地方:学校、户口原籍、就业该市的人才市场、用人单位及上级管理机构。

直接让学校寄送档案回原籍,这样出生地公安局或劳动部门回把这一批的大学生档案暂待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共中央组织部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

3 管理职能

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按规定的收集范围,经常地、有计划地进行档案材料的收集和补充,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

4.2 档案材料的鉴别

4.2.1 档案材料的鉴别必须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2.2 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归档材料。

4.3 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4.3.1 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律凭部门领导签发的联系单,经总经理工作部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外单位按规定凭介绍信,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4.3.2 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3.3 查阅档案时,应严格履行手续,执行公司保密管理标准和阅档规定,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不准拆叠、拆换、抽出、增添和损坏档案材料。

4.3.4 因工作需要抄写档案材料和复制档案材料时,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抄录和复制的材料不得给无关人员翻阅,不得重新复制,用毕后予以销毁。

4.3.5 任何人不得借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4.4 档案的转递

4.4.1 转出档案

4.4.1.1 接到有关职工工作调动通知后,及时将档案转给接收单位。

4.4.1.2 辞职或被开除、除名、辞退、中止合同的职工,档案转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4.4.1.3 转递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4.4.1.4 对转递的人事档案应认真清理,详细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并与档案一道密封,加盖密封章,及时转出。

4.4.1.5 档案转出后,在档案花名册上注明何年何月往何处,以备查考。

4.4.2 转入档案,对接收的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检查,核对无误,若缺少材料,应在回执单上写明。

4.5 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4.5.1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人事档案库内。设档案阅览室,建立阅档制度。

4.5.2 档案库房要备有空调、去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防腐虫剂等,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防高温、防尘等工作。

4.5.3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有关内容。

4.5.4 档案库房为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4.6 档案的销毁

4.6.1 按规定程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应作详细登记,按规定要求销毁。

4.6.2 销毁档案材料,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有监销人。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档案管理标准。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是目前,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档案意识薄弱、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管理方式老旧、档案收集不及时和档案整理不到位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引起重视。本文试阐述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分析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旨在提升教育干部人事档案质量管理质量。

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

做好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档案的作用。对于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而言,在收集、整理、分类和保管材料信息时,要坚持科学的原则与方法,确保为组织人事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系统档案管理规模逐步扩大,现阶段档案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应积极探索更有效的档案管理方法,这在实现教育系统干部人事管理水平上意义重大。

(一)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在教育系统管理中,干部人事档案有着导向与联接作用。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教育系统档案中的一部分,是教育系统干部管理资料的重点内容,能够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等提供参考资料,并让上级部门在制定对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决策时,有一个可靠的依据与材料。

(二)准确记录教师情况。教育系统干部人事资料中对每位教师的个人简历、专业结构、技术考核、进修情况、教学评估和科研授奖等情况进行记录。能够将每位教师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情况全面、真实和完整的反映出来。

(三)提高对教师的管理水平。做好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能够促进对教师管理水平的提升。培养更多符合我国经济建设需求的人才是教育系统的主要目标,教育系统教学改革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很大。从整体上看,教师作为教学中的主导因素,其素质与水平关系到实际教学质量,甚至直接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中作用巨大。

(四)约束广大教职工行为。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准确记载了每位干部的社会关系、历史表现和现实表现,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放保管这些材料,能够让全体教职工对组织人事部门产生强烈的信任感与归属感,让广大教职工受到一种无形力量的约束,让他们为教育系统稳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样能够保证教育系统各项管理工作正在开展。

(一)档案意识薄弱。从现阶段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来看,档案意识普遍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且很少投入足够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导致在干部档案管理中专职档案人员配备不足,培养力度不够。

(二)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目前,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老龄化问题严重,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很少,缺少必要的配备。并且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理论知识不够,基本技能不扎实,不能形成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档案管理人才队伍,这不利于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三)管理方式陈旧。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至今仍然采用以手工为主的管理方式,在提供与利用档案时,主要为纸质的实体档案,工作效率不高,不利于档案的查找、借阅,服务方式落后。此外,还普遍存在着重管理、轻利用的情况,导致档案在组织、人事和档案管理人员中封闭运行。虽然一些地方运用了计算机,但也只是简单制作了档案索引工具和档案目录数据库,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程度不高。近年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很快,必须要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式作出改变,提升档案利用率,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档案收集不及时。在教育系统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能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够科学和系统,管理制度十分落后。此外,干部人事档案收集途径很少,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主动收集材料的意识,导致没有较好的对干部简历材料、个人科研学术水平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五)档案整理不到位。对干部人事档案而言,很多时候鉴别审查不到位,造成大量档案材料失真,档案真实性不高。在发现档案材料缺失后,没有及时进行补全,对档案的完整性带来了损害。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没有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缺少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一)加大档案管理人才培养。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对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所以,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实事求是,加强学习,积累更多专业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满足现阶段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此外,档案管理人员还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知识的学习,掌握更多现代化技术,让自己成为复合型人才,以此实现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完善档案管理责任制度。要抓好材料入口关,建立健全的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的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让档案材料更加准确、真实和规范。要加大对重点环节的制度执行力度,把好档案审核、传递和利用等重点环节,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解决措施,让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更加准确和真实。因此,通过完善档案管理职责制度,才能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竞争上岗制度。由现阶段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来看,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缺少了足够的档案专业知识,年龄普遍偏大,并且一些档案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很低,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加大对这些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并选拔一批年轻的专业档案管理人才,要将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档案管理人才充实到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中。只有这样,才能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人才基础。

(四)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网上审批制度。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和查询内容,由组织或人事等管理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实行网上审批,避免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网上办公。并加大对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在信息库中录入教职工的工作履历、学历学位、职称、奖惩、专业、学术水平和研究方向等内容,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与微机检索,这样能够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的提升。

(五)建立经费投入制度。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这是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因此,要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争取投入更多的资金,让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足够的基础建设和人员培训经费,以此推动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同时,还要改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环境,购置计算机、温湿度器等现代化技术设备,并建立微机档案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实现对档案信息的存储、传递和检索。

总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着极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创新,改变原有的思路与模式,形成一套新的档案思想与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才能为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和组织人事提供更好的服务,并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贾雪燕.关于如何提升人事档案管理功能的分析[j].黑龙江史志,20xx(03):126~127.

[2]杨宇.浅谈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效能提升的有效措施[j].黑龙江档案,20xx(01):102.

[3]陈龙民.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城建档案,20xx(09):67~68.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一)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二)员工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员工档案照片。

(四)员工转正申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声明、劳动合同。

(五)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六)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一)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原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具体保管要求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一)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

(二)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薄》。

(三)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一)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xx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有《档案查阅(借阅)登记薄》(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

(三)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事档案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管理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岗在册正式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员工、所属公司中层干部及以上职位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属各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普通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对各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行使指导、检查、监督的权力。

(一)入职档案包括:

2.劳动合同、试用期协议书、试用期考核评价表、公司规章制度培训签字表、录用条件告知书、保密合同、应届毕业生协议书等。

(二)培训档案包括:

3、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历材料(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三)岗位、职务档案包括:

1、员工岗位说明书、《人事调整通知单》复印件;

2、中层及以上人员职务说明书、职务变更记录、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四)绩效考核档案包括。

1、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公司评优选先文件复印件;

2、政府、行业系统对个人科技发明、英雄模范事迹、业绩突出方面的表彰材料及证书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及各种证书档案包括:

2、国家职业(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公司统一组织考试的电工证、焊工证、锅炉操作证、压力容器证、锅炉水处理操作证等证书复印件。

(六)参加党派、社团组织档案包括:

1、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

2、加入民主党派、社团材料;

3、参加党团代表大会各种资格证、代表证复印件。

(七)处分档案包括:

1、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降职、降薪等处分材料;

2、司法部门判决书,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处分材料。

(八)婚育住房方面档案包括:

1、单位出具的婚姻材料;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材料;

3、福利住房职工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

(九)社会劳动保障方面档案包括:

1、劳动工伤、伤残鉴定材料;

2、加盖社保局公章的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

3、加盖医保办公章的医疗保险转移单;

4、单位出具的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十)其他方面档案包括:

1、员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等材料;

2、员工退休相关资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的归档:各公司劳资员人事综合专员负责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根据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做好各类档案的目录。

(二)遇有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水灾火灾之后,应对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

(二)人事档案外部转移:员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人事档案转移,当事人凭所在公司的《工作交接单》及调入单位开具的提档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当事人填写《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一)查阅:相关权限的人员可以查阅员工人事档案,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档案查阅,各公司要做好档案查阅的审批及登记工作。

(二)借出使用:相关人员为完成某项人事工作任务,必须将人事档案借出使用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工作,到期及时归还。

(三)出具证明材料:一般由于使用人因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要求需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由管理部门向证明人核实情况,可以出具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认真校对、审查,经审批,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及保存期限。

(一)各公司劳资人事综合专员负责各类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不得对各类存档档案进行删除、涂改、变更或销毁,并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二)公司内部各类人事档案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已辞职、辞退人员的个人档案相关资料,自员工离职之日起3年后方可销毁。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员工内部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单;

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人力资源部。

2012年8月27日。

员工内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兹有公司员工因原因,人事档案转移至公司。档案包括,请给予接收。

年月日公司盖章:

员工内部档案转移回执单。

兹收到公司转来的人事档案,包括。

年月日公司盖章:

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兹有因,提走的人事档案一份,人事档案包括。

年月日提档人签字:

提档人身份证号码: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