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安全生产通知(热门19篇)

时间:2023-11-28 15:00:58 作者:念青松

生产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协作。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些关于生产管理的最新趋势和发展动态,希望能够帮助您保持竞争优势。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区各加油站(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商务系统各单位:

4月22日9时40分许,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园区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一交换泵房发生火灾。“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五一”期间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商贸流通领域重要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程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万玉明同志担任,各科室、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商场超市、再生资源等企业。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机构是否建立,安全人员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台帐是否建立;

4.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操作是否规范;

5.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安全整改是否到位;

6.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

7.有电梯单位是否定期检验维修。

(二)已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到区安监部门进行备案;

3.加油站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

5.防雷装置、接地装置、电气装置、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6.储油罐、油管线、加油机等是否符合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5月5日)。各商贸流通企业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留存台账资料,并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附件)于20xx年5月5日前上报至我局商贸科。

(二)隐患整改与督查阶段(20xx年5月6日—5月15日)。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自身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我局将于5月10日至5月15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相关人员,对各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研究治理行动工作重点,做到活动有部署、工作有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行动的组织、人员、内容、进度和效果得到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有关单位、企业要大力宣传本次大检查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强化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总结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部门)要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细致认真排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值守,健全机制。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台账资料。遇到突发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

xxx。

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xx〕2号)精神,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外省市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时刻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把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整改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

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小长假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旅游进入旺季,各县区和旅游、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射击和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点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问题、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罐区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重点安全检查,排除设备隐患,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住建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坍塌事故。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加大巡查密度,有效预防各类森林火灾事故。海洋渔业、农机、粮食、服务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

“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梅州、兴宁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让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一)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开展专项大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4月26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4月27日至4月30日为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专项检查阶段。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

3.5月1日至5月8日为“回头看”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组织“回头看”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全镇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场所都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八类重点领域,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一是道路交通方面。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湛江“3·31”、河源“4·1”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全面排查治理“人、车、路、企、技、管、救”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处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突出隐患车辆、人员和企业,重点查处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主要交通路口加强交通劝导。

二是消防安全。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针对佛山“4·7”火灾较大事故、梅县“4·19”火灾事故及去年大埔县“7·31”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各类批发市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实施打非治违、清理违规住人、完善防火分隔措施等源头治理措施。盯紧盯死盯实“人员密集、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建筑施工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佛山顺德“3·9”重大涉险事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25”钢筋掉落事故教训,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茂名石化“3·30”装置泄漏着火事故等教训,对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作业是否安全、隐患是否排查、风险是否可控”安全三问。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全面落实化工行业“一线三排”“四令三制”主体责任。要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是矿山安全。镇属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采代建、以采代探、停产整顿私自偷采、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超越矿区范围开采、采取破坏性开采方式开采、借“消除安全隐患”进行非法采矿等行为,加强对露天矿山的安全监管。

六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台账,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

七是城镇燃气安全。各村(居)委、镇属有关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深入实施《兴宁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突出整治“七个重点”;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用气场所全部安装并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八是防汛备汛安全。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持续强化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对水库、堤坝、桥梁、涵洞、河道、边坡、排土场、矿山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落实安全度汛和风险防控措施。要强化防御台风、洪水、山洪灾害、防洪应急预案及洪水调度方案和村(居)“一页纸”操作预案等预案(方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要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推进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要全面落实好村(居)人员转移对接责任人落实制度。自然资源所、应急办等部门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的防治、强化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制订细化检查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责任,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措施,狠抓治理。“五一”期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敏感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盯紧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依法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应急,加强值守。“五一”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详见附件2),以便报镇委镇政府掌握情况和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应如实填写附件3表格,并于2022年5月7日前书面报镇应急办。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xxx: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四、检查形式。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以便汇总上报。

xxx。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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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领导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要求,扎实抓好全县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2013年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般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为行业内各类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江河渔船、水库船只、城镇内涝、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河道采砂及“禁采期”安全管理、饮用水生产企业、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以及其它极易出现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小水电站和供排水设施防汛抢险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的清理整顿情况;“禁采期”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各水利站(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机关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消除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具体情况报局安平办。

(三)完善资料收集。各单位对于所开展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软件资料予以证明,并认真整理归档,检查组将进行检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企业:

“五一”将至,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敏感时期和亚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各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类生产的煤矿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使用、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理,严审运输资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针对去冬今春,北疆地区遭受的60年一遇的严寒暴雪灾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气温上升较快,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于20xx年5月4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以便汇总上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疆企业:

“五一”将至,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敏感时期和亚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是党和国家支持新疆发展事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2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开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实现安全生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各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类生产的煤矿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使用、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理,严审运输资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针对去冬今春,北疆地区遭受的60年一遇的严寒暴雪灾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气温上升较快,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于20**年5月4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

电子邮箱:

xxx。

20**年**月**日。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建筑工程、加油站以及其他事故易发的行业和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冬季防火等情况。

1、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量贩、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道路交通要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从业单位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情况,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单位的安全监管。其他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督促各企业认真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烟花爆竹主要检查储存、销售等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管理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严厉打击私产、偷产烟花爆竹行为。

5、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检查渡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船舶的技术指标和相关安全设施状况,严禁各类船只带“病”运营。

6、建筑施工单位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及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重点整治和查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的违章违规现象。

7、加强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的安全管理,抓好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2月27日至28日,各单位自查。

第二阶段:12月29日至30日,乡分组集中检查阶段,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第三阶段:12月31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和总结。

三、组织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乡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整个大检查活动的协调、督查。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共分三个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华远显,成员有乡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主要负责建筑施工、农村公路建设的安全生产检查。

各村负责村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负责人。

第二组:组长:高喜文,成员有农技、水务、农机等单位。主要负责农业、水利、农机、农药、农业项目中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组:组长:孙嘉武,成员有工办、派出所、教办室、交管所、工商所、司法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工业企业、学校、幼儿园、道路渡口及食品安全、三产服务业及机关安全生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和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期间放假时间长,人流、物流、资金流量大的状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2、明确检查责任,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各检查组必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三个责任制,要改进检查方法,坚持单位自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认真整治各类隐患,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安全检查活动中如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督促和落实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乡安监办(联系电话:xx)。

4、各村、各部门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乡安监办办公室。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疆企业:

“五一”将至,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敏感时期和亚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是党和国家支持新疆发展事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一年,也是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20xx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开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实现安全生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各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类生产的煤矿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使用、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理,严审运输资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针对去冬今春,北疆地区遭受的60年一遇的严寒暴雪灾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气温上升较快,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于20xx年5月4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

电子邮箱:

20xx年**月**日。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各镇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全县各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电话兼传真:82307509),以便汇总上报。

20xx年**月**日。

安全生产通知

为抓好当前高温天气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绝对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车队要认真督促驾驶员做好安全工作,以近期典型的事故案例为教训,狠抓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保证驾驶员受到经常性的教育和警示,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二、公司驻车站安检办要确实履行职责,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三、高温天气极易使人产生疲劳、心烦等现象,又是事故多发季节,各车队要高度重视,随时提醒各驾驶员晚上要休息好,白天才有精力投入到营运中,才能确保行车安全。

四、增强风险意识,严禁有脱保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对车辆安全检查,对有问题的车辆要及时进行维修,特别是发动机、轮胎、方向机、刹车等极易发生故障的零件部位要勤检查,防止人为以外的交通事故发生。

六、严禁低证高驾,对低证高驾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清退。

xxx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x日。

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各镇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全县各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三、检查重点。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四、检查形式。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以便汇总上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山街道办事处,巽寮、港口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xxxx年“五一节”即将来临,我县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大。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镇(街道、度假区,下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和部署,结合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订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稳定。

(一)县交通运输、公路、交警等部门要对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路面监控,严厉查处机动车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酒驾、不按线路行驶、无牌无证以及摩托车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路面危险货物违规转卸装载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重点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县公路局要加强对国道、省道的标牌、标识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县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影剧院、网吧、卡拉ok厅、舞厅、车站、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重点火灾隐患单位的监控和整治。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抓好水上安全的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惠州xxxx海事处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各类船舶、渡口、码头丶海城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严禁无证船舶、缺乏救生设施和超载船舶营运,严禁无证驾船,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要严肃查处矿山的非法开采行为,县安监局要对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治,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县水务局要加大对电站建设工程及病危水库的监管。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小水电站在建工程,要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病危水库的储水位要严格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六)县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着重加大对滨海旅游场所设施、设备的检查力度,对旅游设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确保游客安全。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等单位要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检查,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八)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玩具制造、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制鞋业等行业领域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严厉查处违规生产和使用“三无”粘胶剂行为;检查企业粘胶剂台账建立情况;企业员工个人健康体检档案建立情况;员工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急性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通风系统设施等情况。县卫计、人社、公安、市场监管、质监、综治办、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及各镇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九)xxxx供电局要加大对发、输、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排查与隐患整改力度,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供电,严防事故发生。

(十)县住建局要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场所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加强现场防护,要深刻吸取东莞“4.1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井字架、高层建筑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性能的重点监控。

(十一)县教育部门要做好节前节后校(园)车运送学生的交通安全,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要做好由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做好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国土局牵头做好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严防因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三)县质监、林业、文广新、市场监管等单位要分别开展特种设备、森林防火、工矿企业、商场、市场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各镇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并有一名领导负责带班,及时掌握安全动态。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请于5月10日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张超勤,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

xxxx年4月15日。

安全生产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市属及外地进温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

当前已进入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台风、雷电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我省夏季高温、台风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管〔20xx〕15号)、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安委办〔20xx〕60号)精神,省建管局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布置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购置和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用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针对高温特点,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改善施工人员的作息环境,同时开展高温慰问活动。

1、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施工企业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特点,及时向工人宣讲高温施工的注意事项、防止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要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气温在37℃以上不得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3、抓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医疗保健工作。各施工现场项目部要从食物采购、制作等多个环节进行把关,改善食堂的就餐环境,保证饭菜可口卫生,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搞好蚊蝇易生场所的卫生,如厕所、食堂、民工宿舍、排水沟等地方应有防蚊蝇、灭蚊蝇的措施;生活垃圾应集中清理,从源头灭杀蚊蝇的孳生地;要准备足够的常用防暑降温用品、药品,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名专职医护人员,以便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救助。

4、改善职工住宿条件。各施工现场应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适当控制宿舍人员数量,要保证每个工人住宿空间在2㎡以上,每个宿舍必须配备电扇等,确保职工的正常休息。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内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我局有关防汛防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汛防台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隐患整治措施,特别是加强对地下室施工、基坑开挖和处于低洼地带、江河边等在建工程的管理,切实将防汛防洪防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并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深基坑工程应加强监控,保证应急救援材料的现场储备和应急电源的配备,组织有效的排水,避免基坑坍塌或因施工对周边建筑物和城市地下管线的破坏。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应确保基础不积水和非工作状态下的稳定,超过六级风力不得施工作业,台风来临时要采取防台加固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并制定各种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我局的值班电话:xxxxx,传真:xxxxx。

通知人:

日期:

生产安全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通知

(一)加强农村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各村“两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农村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的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宽,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教育等工作必须引起各村“两委”的高度重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本村农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在镇安监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一定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农村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各村对该项工作年初要有安排,年底要有书面总结。在召开村组干部大会、村民会议等会议上必须讲安全。要开展经常性的农村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隐患消除情况必须有文字记载,重特大隐患消除情况要报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报市安监局备案。如遇紧急情况,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人员应先行果断处理,再向市安监局等职能部门汇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农用汽车等各类行走机械,严禁违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机动车无牌无证的,要清理出名单,劝其完善手续,拒不办理的,要向市交警、农机等部门报告。搞好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固定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农村及场镇旧房拆、建和修建,维修塘、库、堰、机沉井等水利设施时,必须按安全要求,搞好防护,在作业中要预防垮塌、摔伤、物体打击和高空坠物事故;龙蟒河、付家河、干河子和太平水库、陈家湾水库以及各村的较大塘库在汛期要预防洪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各村必须要在辖区内的塘库、沟渠、河道、机沉井显著位置树立安全警示标志;村小学校舍、食堂要预防垮塌;学生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好农村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的拆、装、架设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范操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建设,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力度。在高压电线、电杆、水源、道路交通设施附近建房必须依法经过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农村(含场镇)的大型集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集会期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民兵搞好安全值勤和防护。

通过大型标语、墙报、广播、会议等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广播宣传的安全内容要存档并注明播出时间次数;在有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志。

充分发挥村委会、村民小组的管理作用,让其在管好生产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科学、有效的组织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生产通知

当前已进入高温施工旺季,夏季是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夏季雨天较多,空气潮湿,因此,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加强用电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落实到人。

2、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盛夏期间各施工企业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充分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3、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夏秋季节是各类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工地要加强管理,保证饮食卫生,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工作。

4、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支护的检查。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坍塌及其对工地生产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

5、加强大型设备检查。做好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拉结、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关键措施及塔吊起重臂遇大风自由旋转情况的检查,确保大型设备防御大风、暴雨、雷击、倒塌的基本性能。

6、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工程检查。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做到基础平整、稳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脚手板、安全网固定牢靠,确保脚手架和支模体系稳定。

通知人:

日期:

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一年一度的五一很快就会到来,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是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办改字〔201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旅游旺季逐渐到来,人员出行将大量增加,同时多数地区进入生产旺季,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林业行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营林造林、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责,组织指导好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关注林区交通、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严格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着力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问题,强化对林区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和风险隐患。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三、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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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一年一度的五一很快就会到来,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是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办改字〔〕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旅游旺季逐渐到来,人员出行将大量增加,同时多数地区进入生产旺季,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林业行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营林造林、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责,组织指导好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关注林区交通、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严格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着力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问题,强化对林区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和风险隐患。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三、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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