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法律风险(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6 13:08:25 作者:飞雪

技术合同的争议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下面是一些技术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陷阱,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技术合同法律风险

技术。

合同。

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法律风险。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法;。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次和术语的解释。

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利用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进行欺诈。

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持有方将自己的技术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并从中获得报酬而由技术持有方和被许可实施方签订的合同。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欺诈人经常利用合同中的包销条款进行欺诈。包销条款是指技术持有人,将技术转让或许可给受让方后,为增加技术转让的吸引力,减少受让方对投资风险的畏惧,承诺全部承销技术受让方根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这种承诺性条款就是包销条款。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产生极大的诱惑力,认为这种合同没有任何风险,合同实施后稳赚不赔,从而对合同标的不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就与技术持有人签订合同,为合同欺诈埋下伏笔。技术合同欺诈中的包销条款一般都是很原则的条款,通常都必须另定补充协议才能实现。因此即使有包销条款,包销条款也很难履行,并且很难追究欺诈人的法律责任。欺诈人往往利用包销条款虚夸产品的销售量,诱使对方支付较高的技术转让费,甚至提供市场可行性报告、技术实施计划等材料,而在实际履行中往往以种种借口拒绝包销产品,或以极低的价格回购,使生产方最终放弃包销而改为自销。

2.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后,以提供技术实施设备等条件为名,不平等获得受让方财产。

技术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物品,而是一种无形的知识或技术。因此在技术转让过程中,技术持有方一般都要向受让方提供相关条件和进行具体的实施指导。在技术转让合同欺诈中欺诈人往往要求受让方必须使用技术持有方提供的技术设备,否则便不保证产品的质量,而受让方由于受专业知识的影响未能对该设备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考察,盲目的接受该设备而一旦发现该技术不具有先进性,生产出的产品没有市场时已无法退回该设备,而技术转让方实际则达成了销售该设备的目的并从中获得了利润。另外有的欺诈人则以代受让方定购设备为名,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受让方以为设备如不由技术持有者组织定购会影响技术实施而同意该约定,事实上该设备往往是市场上很普遍的设备,欺诈人从中获取了高额利润。

3.技术合同欺诈人将不成熟的或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

技术合同中包含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不同类型。每一类合同都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及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进行详细约定尤其对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延误问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在技术服务合同应对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明确约定。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使用该技术的范围,技术持有人应当保证该技术的实用性、可行性。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经常是对所开发出的技术的所有权约定不明确,对技术成果的后续改进成果的分享方法约定不明确等。

1.对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进行严格的科学审查,全面了解该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市场价值。

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一般由于其具有先进性,当事人并不太能凭自身的知识了解,但是技术成果不可能违反科学的常理和规律,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向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该技术的可行性。对技术标的的考察还应了解该技术实施后可能创造的经济效益、市场范围、是否已实施、实施范围,从而对付出的成本有所衡量。

2.在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标的的来源和技术的持有人进行考察。

对技术标的的来源进行考察是预防合同欺诈的有效手段,创造技术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水平决定了技术成果的水平,通过对技术来源和对技术持有人的考察会对技术成果的可信度有所了解,但这只能作为参考对技术成果的技术指标还是应当由专家进行判断。另外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应当对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属进行考察,以免与非所有权人订立合同而产生纠纷。

3.对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实用价值进行综合考察。

技术受让方除对一项技术考察其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先进性外,还应当考察该技术是否实用,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力量能否实施,该技术是否成熟,是否能够马上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是否适用该技术。对一项技术能否控制最终决定着该项技术的能否实施,如果受让人对上述方面的考察中有一项或多项不能确定,那么对合同签订一定要慎重,否则很可能蒙受损失。

4.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对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一定要慎重,对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使受欺诈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技术合同欺诈人一般都以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为目标。在技术合同签订中费用的支付,对受让人来说不先支付费用而在合同实施后,根据产品的销售按比例提成或盈利后给对方分配一定的利润,应当是风险最小的一种支付方式。合同欺诈人一般只接受一次性支付,如果对方宁可以极低价格转让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支付,受让方应当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另外在技术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应当制定的明确详细,为防止合同欺诈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

技术合同法律风险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法;。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次和术语的解释。

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利用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进行欺诈。

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持有方将自己的技术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并从中获得报酬而由技术持有方和被许可实施方签订的合同。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欺诈人经常利用合同中的包销条款进行欺诈。包销条款是指技术持有人,将技术转让或许可给受让方后,为增加技术转让的吸引力,减少受让方对投资风险的畏惧,承诺全部承销技术受让方根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这种承诺性条款就是包销条款。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产生极大的诱惑力,认为这种合同没有任何风险,合同实施后稳赚不赔,从而对合同标的不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就与技术持有人签订合同,为合同欺诈埋下伏笔。技术合同欺诈中的包销条款一般都是很原则的条款,通常都必须另定补充协议才能实现。因此即使有包销条款,包销条款也很难履行,并且很难追究欺诈人的法律责任。欺诈人往往利用包销条款虚夸产品的销售量,诱使对方支付较高的技术转让费,甚至提供市场可行性报告、技术实施计划等材料,而在实际履行中往往以种种借口拒绝包销产品,或以极低的价格回购,使生产方最终放弃包销而改为自销。

2.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后,以提供技术实施设备等条件为名,不平等获得受让方财产。

技术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物品,而是一种无形的知识或技术。因此在技术转让过程中,技术持有方一般都要向受让方提供相关条件和进行具体的实施指导。在技术转让合同欺诈中欺诈人往往要求受让方必须使用技术持有方提供的技术设备,否则便不保证产品的质量,而受让方由于受专业知识的影响未能对该设备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考察,盲目的接受该设备而一旦发现该技术不具有先进性,生产出的产品没有市场时已无法退回该设备,而技术转让方实际则达成了销售该设备的目的并从中获得了利润。另外有的欺诈人则以代受让方定购设备为名,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受让方以为设备如不由技术持有者组织定购会影响技术实施而同意该约定,事实上该设备往往是市场上很普遍的设备,欺诈人从中获取了高额利润。

3.技术合同欺诈人将不成熟的或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

技术合同欺诈中欺诈人经常使用的另一种手段是将不成熟的或者根本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将技术的成熟程度作为交付标的的一个前提,所以经常出现将尚不成熟的技术当作成熟的技术,非专利产品当作专利产品进行转让。还有的是将尚处于试验阶段的技术成果作为已成为商品的技术成果进行转让,从而使受让方承担更高的费用继续进行试制、提高、完善、成型,往往得不偿失。

技术合同中包含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不同类型。每一类合同都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及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进行详细约定尤其对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延误问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在技术服务合同应对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明确约定。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使用该技术的范围,技术持有人应当保证该技术的实用性、可行性。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经常是对所开发出的技术的所有权约定不明确,对技术成果的后续改进成果的分享方法约定不明确等。

1.对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进行严格的科学审查,全面了解该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市场价值。

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一般由于其具有先进性,当事人并不太能凭自身的知识了解,但是技术成果不可能违反科学的常理和规律,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向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该技术的可行性。对技术标的的考察还应了解该技术实施后可能创造的经济效益、市场范围、是否已实施、实施范围,从而对付出的成本有所衡量。

2.在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标的的来源和技术的持有人进行考察。

对技术标的的来源进行考察是预防合同欺诈的有效手段,创造技术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水平决定了技术成果的水平,通过对技术来源和对技术持有人的考察会对技术成果的可信度有所了解,但这只能作为参考对技术成果的技术指标还是应当由专家进行判断。另外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应当对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属进行考察,以免与非所有权人订立合同而产生纠纷。

3.对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实用价值进行综合考察。

技术受让方除对一项技术考察其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先进性外,还应当考察该技术是否实用,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力量能否实施,该技术是否成熟,是否能够马上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是否适用该技术。对一项技术能否控制最终决定着该项技术的能否实施,如果受让人对上述方面的考察中有一项或多项不能确定,那么对合同签订一定要慎重,否则很可能蒙受损失。

4.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对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一定要慎重,对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使受欺诈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技术合同欺诈人一般都以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为目标。在技术合同签订中费用的支付,对受让人来说不先支付费用而在合同实施后,根据产品的销售按比例提成或盈利后给对方分配一定的利润,应当是风险最小的一种支付方式。合同欺诈人一般只接受一次性支付,如果对方宁可以极低价格转让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支付,受让方应当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另外在技术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应当制定的明确详细,为防止合同欺诈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

企业买卖合同法律风险措施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买卖合同法律风险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

注意:核对供、需双方。

陷阱1: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以期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注意: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陷阱2: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以图不免费提供。

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陷阱1: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

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注意明确什么是多交、少交和如数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运输、计量、自然、产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发货数、实际验收数、合同规定的交货数之间,有时会出现差额,发生不一致现象。此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磅差和增减范围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数交付论处。通常这种法律规定均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

陷阱2:供方不写合理损耗,或将合理损耗写的较多。

注意:将损耗写清,写合理,对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增)量等要根据情况,写科学。

陷阱3: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

防范: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陷阱1: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注意:写清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抑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检收的标准。

陷阱2:供方故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签订苛刻一些,以期达到不负责任的目的;或者故意将质量负责的期限写的过短,使需方根本没有时间提出质量异议。

注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

陷阱: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

注意: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括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清楚。

陷阱: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

防范:写清单价,写清币种。

陷阱1:不写交货地点,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

注意: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还要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

陷阱2:供方不写交货时间,或将交货时间写成: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交货,而不写某日具体交多少货。

防范:写清交货时间,分期交付的,写清每次交货的具体数量。

陷阱:不写或不写清运输方式;笼统写到达站(港);不写费用负担。

注意:写清运输方式是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还是联运。要写清到达的终点是某市(地)的南站、北站,还是其他站。要写清运费的负担,若是分担,还要写清分担的数额或段点。

陷阱: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

注意:把好货物验收方法这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合同中应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手段;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验收的办法有外观验收;理化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破坏性验收等,采用哪一种方法应在合同中订明白。有的验收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的,应当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验收以保证其验收的法律效力。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按下述原则约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货时当面点清验收;供方送货或代运的,货到后10天内验收完毕,特殊情况的双方在货到时或者合理的期限内验收。没有验收,不得动用,一旦动用,就视为验收合格,不能再提出数量及质量的异议。此外,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验收的地点。

陷阱:需方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

注意: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陷阱: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

合同法律风险讲座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讲座,并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思考。通过这次讲座,我进一步了解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各方面内容,并且对于如何避免和化解风险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以下是我对于本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首先,合同的有效性是关键。讲座中,讲师强调了合同的有效性对于避免法律风险的重要性。一份有效的合同需要满足合同的基本要素,诸如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明确,合同的内容要具有明确的条款和约定等等。只有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当发生争议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合同管理意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在讲座的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了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减少法律风险的必要性。比如,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及时更新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合法性等等,这些都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合同流程的规范化和合同的有效执行,减少合同风险。

第三,注意合同风险预防。正如讲座中所提到的,预防优于控制。合同风险的预防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着重条款的合理约定等。在我实际工作中,我发现多数的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是可以通过提前有意识地进行风险预防来避免的,因此,我将合同风险预防与合同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地降低了法律风险。

第四,注重合同履行中的细节。在讲座中,讲师多次强调合同履行中细节的重要性。不论是合同的签署、执行还是解除,都需要严格依照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合同履行中的疏忽或者违约都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并严重损害合同双方的权益。所以,我在实际操作中,更加注重合同履行中的每一个细节,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最后,善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争议。虽然我在讲座中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但我也意识到,法律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化解合同纠纷。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起诉、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和合法权利。在实践中,我也意识到了纠纷解决的重要性,并且学会了运用相应的法律手段。

通过这次合同法律风险讲座,我对于合同法律风险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明确了预防和解决合同风险的重要性。今后,我将更加注重合同管理,避免掉入法律风险的陷阱。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所学所悟,去帮助他人理解和预防合同法律风险,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法律环境。

技术咨询合同及风险责任

(公章或当事人签字)(公章或当事人签字)。

青科第_______号。

----。

项目名称:_________。

丙方(主管单位):_____(公章)。

合同鉴证单位:_______(公章)。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合同主要内容与技术经济效果:

第二条甲乙双方(他方)应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

第三条进度与要求:

第四条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第五条保密条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组织协调有关内容与其他事项: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买卖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是自由经济社会营利行为之代表。然而在实践中,合同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则往往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鉴于此,律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多年的理论和实务经验,提出如下十点防范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对策,供参考。

1、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避免合同无效或者诉讼请求被驳回的风险。

律师建议: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便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明确具体交易标的,防止以次充好,避免引起争议或者歧义。

律师建议: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名称、种类或者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3、交易数量及其计量方式要明确,约定标的物多或少的处理方式。

律师建议: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并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

4、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具体,验收方式和标准科学合理。

律师建议:明确具体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抑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明确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明确附件的质量标准。建议明确产品外在质量以及内在质量异议的期限及其处理方式。

5、价款或报酬要明确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便于及时催讨。

律师建议:采取协商定价的方式,尽量避免执行国家定价或者浮动定价。明确约定货款、运费及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和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建议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进行结算。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避免逾期交货或者提货。

律师建议:明确约定交货的具体方式、地点和期限,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即视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并约定当事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方式及追责方式。

7、明确具体履行条款的违约责任,便于合同履行及追责。

律师建议:违约责任应根据违约方具体的违约情况约定相应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如“姓名不实”应支付违约金多少元,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如何处理等。

8、争议解决方式要约定,争取在我方所在地诉讼或者仲裁。

律师建议:仲裁或者诉讼作为争议解决的两种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择一选择。仲裁更多的考虑公平性,诉讼更多的考虑合法性。对方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建议仲裁;我方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建议诉讼。

9、约定合同解除及生效条款,便于尽早解决争议。

律师建议:明确约定一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具体情形,规定解除时的通知义务及责任的分担。合同一般可约定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但也可约定附条件或附时间生效,并注意签字生效,签字、盖章生效,签字加盖章生效的区别。

10、注意诉讼期限及证据的收集,避免丧失法律的保护。

律师建议:买卖合同纠纷适用2年的诉讼期限的规定,如对方违约,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保存合同原件,将往来函件及时归档,并制定管理制度,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风险。

技术转让合同法律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及风险责任

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技术秘密的技术内容、成本权益、收益分配、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签约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性质。

合同法律风险讲座心得体会

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讲座,为期三天的培训,让我对合同法律风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讲座的收获和体会,总结讲座内容和个人思考,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讲座的第一天,主讲人首先介绍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合同作为商业交易的基础,是保障各方权益的法律工具,但同时也存在风险。主讲人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解读了合同中常见的风险因素,如不明确的条款、合同中的陷阱等。这让我意识到在签署合同之前,我们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以防止合同法律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

讲座的第二天,主讲人深入解析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具体内容,并重点探讨了常见合同风险之一的违约风险。他提醒我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违约的条件,以避免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的法律纠纷。此外,主讲人还谈到了合同中有关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的风险,这在当前信息爆炸的时代尤为重要。这些具体的案例分析让我对合同法律风险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增强了我在日常工作中的风险意识。

讲座的第三天,主讲人分享了一些应对合同法律风险的实用策略。他强调了合同中最重要的准则——诚实信用原则,即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保持透明和诚实。此外,他还提醒我们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细节,并留有书面证据,以便在法律纠纷中作为依据。这些应对策略不仅能够帮助我们降低合同法律风险,还能提升自己的商业谈判能力和法律意识。

第四段:个人思考和感悟。

通过这场讲座,我对合同法律风险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合同的签署不仅仅是一种法律行为,更是一种商业行为。作为一名从业者,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对合同条款细致审查,了解每个条款的法律后果,并与合作方充分沟通。此外,我还认识到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只有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地应对合同法律风险。

第五段:结语。

通过参加这次讲座,我对合同法律风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掌握了一些应对策略。我会将这些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时刻保持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警觉,并尽力减少风险的发生。感谢这次讲座,让我收获颇丰,对合同法律风险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技术咨询合同及风险责任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工作条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________(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_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乙、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登记材料: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当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采纳和实施受托方作出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报告和意见后,如果出现一些不良后果,这种风险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对此应当遵循的原则是: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委托方按照受托方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其原因在于:。

(1)这是由咨询报告所固有的可选择性所决定的。技术咨询是一项复杂而具有探索性的工作,由于种种原因技术咨询的结果本身会受到各种不确定的因素的影响而带有风险性,因此受托方不可能保证为种种技术问题提供奇迹般的答案,因而咨询报告具有不确定性和可选择性。从民法原理上讲,技术咨询合同为一种“适当完成一定行为之债"。如果债务人的活动是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的,那么他就不应对能否得到预期的结果负责。

(2)这是由受托方和委托方各自应尽的不同职责决定的。受托方在合同中只是一个进行独立思考,向委托方提出参谋性建议的人,而委托方则应对这一参谋性建议进行及时评价和分析并作出选择。委托方最终是否在其工作中采纳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并不构成委托方是否应当支付咨询费的必要条件。

在实践工作中,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问题往往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不同类型的咨询工作,人们可在合同中约定具体处理咨询风险责任承担的方式,而合同法也允许当事人约定。在多数情况下受托方会斟酌自己的工作性质风险的程度,取得报酬的多少以及对咨询报告的自信程度等因素,在合同中约定承担咨询报告风险的全部或部分责任。

(4)在技术培训合同中受托方的义务表现为:认真制定培训计划,配备相应的师资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技术风险分析范文

面对因政治原因或订立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如因进口国发生战争、疫情、内乱而中止货物进口;因进口国实施进口或外汇管制;因对方xxx进行经济制裁和技术禁运等等。

防范应对措施:应对我国xxx经济制裁和技术禁运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和技术,选用国内设备,申请技术专利。针对疫情和内乱造成的中止货物进口,通过合同明确双方责任,针对进口和外汇管制,积寻找国内供应链和替代品,选择人民币结算方式。

(二)社会风险:避免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行为以及故意行为)或不行为导致经营损失的风险。如盗窃、抢劫、玩忽职守及故意破坏等行为将可能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失或人身造成伤害。防范应对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选择社会稳定的社会环境投资,做好财务、设备和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三)安全风险。

(四)经济风险。

为防范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市场供求关系、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或经营者决策失误,对前景预期出现偏差等导致经营失败的风险。防范应对措施:规范内部管理,固化运作流程,实现对经营流程各环节的优化和控制,提高企业管控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建立科学、实时、准确的成本核算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满足经营分析、绩效考核和管理决策需要。实现全过程的客户关系管理,密切顾客联系,科学进行顾客需求和行为分析,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五)环境风险。

避免由于投资环境财政税收、利率政策变化、境外资金和疫情原因导致经济下行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拓展国内客户,同时和友好xxx建立商贸关系,积防范疫情,有序复工复产,提前分析利率和金融政策并做好应对。

(六)研发风险。

包括没有采用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使得项目进度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导致整个研发进度、费用失控;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尤其是专业人员缺乏,导致研发进度、成效不能满足要求;产品落后对手,没有技术储备,一旦市场转变,没有应对产品;只注重产品研发,不注重专利的保护,研发成果被对手仿冒,甚至被对手指责侵权。

研发流程中的风险规避措施:针对研发流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细化研发流程,引入项目管理方法;对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建立健全系统化的竞争对手分析策略,从制度上进行控制;了解必要的专利、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等。

无女性技术员

类别风险,不仅是创业公司,而且是大型科技公司需要重视的风险。毕竟,只有在市场存在的前提下,创业者才有施展拳脚的可能。比如你想推销圣经,对象就必须是基督教人。而要想增加总收入、利润和获利时间,就必须选择足够大的处于增长期的市场。这样看,选择合适的对象和提高自身公司的水平同样重要。

segway(一种电动平衡代步工具、没有获得很大的成功,并不是因为这个产品本身不好,而是因为针对的“个人电动平衡交通”的市场没有发展起来。segway的发明人deankamen不能给这个产品一个大家都要买的理由。最终,segway遭遇和很多科技创业公司类似的命运,无法打开市场,发明被束之高阁。

关于潜在发展市场的重要性,可以举“本地广告”的例子。目前有很多公司希望将本地广告从网络广告业务中独立出来,形成单一的广告类别。他们认为这种这种以内容见长的广告(所谓的“社论式广告”、,是一种与传统网络广告截然不同的新型广告――但我认为这种定论深不以为然――这种模式对广告供应商来说,只是挖掘广告功能的另一种形式,于是本地广告注定只能被列为具有新特点的广告,而无法成为获得独立的市场的产品。

所有围绕新技术的创业公司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就是:“新技术带来的究竟是新的市场分类,还只是已有市场分类中的新增特点?”

2、竞争风险:半路会不会杀出程咬金?

在科技创业中,最好的市场位置莫过于成为行业中的老大,像categoryking那样抓住市场中的绝对优势地位。试想想提到搜索引擎,谁还能超过谷歌或微软(bing、?而提到零售行业,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亚马逊或target(大型连锁、。同样的,提到手机行业,最先被想到的一定是iphone,谷歌的安卓,或三星――oops,这个例子大概说明即使是业界老大,也有被掀翻下马的风险。苹果的眼中钉,微软的比尔盖茨就曾说过这样的话,“成功好像伪善的老师,即使是聪明的人在成功面前也容易忘了有失败的可能。”

打开。这些创业公司有着“商业消费者”(bizumer、的战略,享受着成本优势,对微软形成强有力的竞争。

siebel系统是顾客关系管理系统中的老大。财富将其列为美国成长最为迅速的公司。打破了他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新的云系统的交付模式和“订购”新定价模式。目前salesforce享有220亿美元的市场总额而siebel早已销声匿迹。

新技术,新产品或新的商业模式,都蕴含着颠覆已有存在的潜能。如果竞争者所带来的革新部分正好是你商业的核心部分,对方又以极富竞争力的姿态对传统模式发出挑战,就会导致顾客重新考虑他们是否还要继续使用或购买传统产品。这样的环境中,本地广告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失去它“新参者”的优势。这种颠覆的速度如此之快,即使是表现最灵活的创业者都可能被打个措手不及。

3、执行风险:能否保证每个季度的不败战绩?

巴顿将军曾说,“即使计划本事不算十分出色,如果立即执行,并且执行得好,也要强过那些听起来十分出色但还未执行的计划。”(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那些做出了传奇表现的公司都表现出军队般的执行力,对成功的要素表现出极大的专注:人才,执行流程,技术等,并建立明确的目标。而这种强大的执行力的来源,却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所谓“公司文化”的东西。

在我曾接触过的公司中最能体现这种执行力的,在我看来当属mercuryinteractive(于被惠普以45亿美元收购、。mercury对产品表现出孜孜不倦的执着。虽然公司墙上没有什么“核心价值”的标语,但走进公司,你就能感觉到一种这种核心价值的强大存在。销售主管jaylarson曾说,“我们这的销售人员可以分成两类,一种是干的好的,一种就是新来的。”

一次晚间电话访谈中,mercury的ceoamnonlandan被问及特拉维夫市的暴力事件是否会影响mercury研发部门的工作。landan表示,“当时特拉维夫有被导弹袭击的危险,我们也及时实行了转移,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mercury员工人数最多曾超过三千人,整个公司就像海豹突击队一样运转。

“基于业绩”的公司文化,是而且仅可能是以军事化的高标准执行力以及这样的员工为基础的。要想在创业的持久战中获得胜利,必须认清明辨这三种风险的来源,然后调动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克服它们。

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

(一)财务风险管理的内容财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开展的识别、度量和分析评价,适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以经济合理可行的方法处理存在的风险,以保障经济活动安全健康有序开展,确保经济利益免受损失的管理过程。在coso颁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中指出“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具体由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应用于战略制订等事项中,以识别可能会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使之在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二)企业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企业财务风险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确定性。即风险的发生或不发生是不确定的,主要包括时间上、空间上及损失程度的不确定。二是双重性。即风险与机会并存,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也可能提供意外机遇。三是与负债经营的相关性。财务风险与企业负债经营具有必然的联系,财务风险的升级是由于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引起的。四是全面性。即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即资金筹集、运用和积累分配等相关活动,均可能会形成财务风险。

经过二十多年改革与体制创新,铁路企业建立起了一套内部控制体系,比如: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考核办法、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类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企业财务正面临较大风险,突出表现为:

(一)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财务管理薄弱,加大了财务会计控制的风险度。铁路企业长期实行安全生产为考核核心的管理模式,企业高管的职业风险主要以安全问题为主,直接导致了大部分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监管力度不够,削弱了财务会计控制的权威。铁路基层企业的内部监管主要为各铁路局的内部审计机构的专项审计与检查,外部监管主要是中介机构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等。但是这些监管手段不多、力度不够,特别是发现问题后的处罚方式和力度不够。

(三)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够,将规章制度等同于内部控制,妨碍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

(四)内部控制评价机制不全,加大了公司财务风险。铁路企业并未全面建立起恰当的机制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也未将有些管理行为和单位内控制度执行的审计、检查纳入评估机制。

(五)内部审计机制不完善,削弱了财务监督力度。铁路基层企业一直未建立自己的内审机构,而是依赖各铁路局的内部审计机构,功能缺失,极大削弱了财务监督的力度。

(一)面临或潜在的财务风险。

1.铁路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首先,对财务风险的客观性认识不足,财务人员财务风险意识淡薄,未将财务风险的重要性提升到应有的高度。其次,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目前铁路企业对市场监控机制健全程度、成本控制制度完善程度等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有效执行方面做得不够,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第三,企业财务决策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铁路企业财务决策时,经常凭经验和主观去决策,未合理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及科学的决策模型开展决策。2.投资风险问题第一,企业盲目投资加速了财务风险的提高。铁路企业将其有限资源投资设立多种经营公司,多种经营公司同时开展车站保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行业,非其专业所长,形成了一定的投资风险。特别是,对投资项目缺乏严格、科学的跟踪管理,未能定期组织投资质量分析,导致收益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形成了一定的投资风险。第二,项目筹建资产未进行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评估,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加大公司财务风险。譬如:,某铁路企业重组了另一家铁路公司,重组时,被重组公司资产中的1亿多元为1992年建设的铁路线路资产。重组成功后不久,因线路等级低,将该线路资产废弃,在原铁路路基上新建了提速铁路线路,财务上一直并未将该资产做相应减值或损失处理,造成资产价值不实,增大了公司财务风险。3.筹资风险问题筹资风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对公司资金现状的全面认识,无法正确评估资金的实际需要和时间;公司资本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偏高;筹资成本过高。

铁路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既有公司外部因素,也有自身因素,内部因素主要包括:1.管理制度不健全铁路企业制度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严密的跟踪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财务风险识别方法和财务预警系统机制。譬如:有些铁路企业在筹资跟踪管理中,没有建立包括资金到账、资金使用、利息支付等制度,未实时监控资金动向,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现象,形成筹资风险。2.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关系混乱,权责利不清晰,使得铁路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管理控制能力不高。譬如:基层铁路企业和站段作为下属单位,人事权全部归属铁路局,基层企业对用工数量和薪资标准无决定权,多年来造成基层企业机构庞大、办事效率低等状况;业务管理由铁总及铁路局垂直管辖,基层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是执行上级指令,可供决策空间不大,管理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3.盲目投资第三产业,导致公司财务风险增大在原铁道部开展减员增效时,为了安置内部富余人员和追求新的经济增长点,铁路企业投资兴办了多种经营公司。由于投资前对市场调查不充分,对投资项目评估过高,加之监控机制不健全,造成所投资项目连年亏损,形成投资风险。

四、铁路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一)一般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针对铁路企业存在的上述财务风险,防范措施与控制对策为:1.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铁路企业应积极做好充分分析、研究,根据环境变化制定应对方案,适时调整财务管理政策,降低因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对企业负责人监督有效的制衡机制。铁路企业应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现所有者和经理层合理的分权,形成有效制衡。3.完善科学的管理决策机制,并确保一贯执行。第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包括:逐步健全内控制度、新设专门负责财务风险管理的部门等。第二,建立财务风险动态监控制度。包括:建立财务实时跟踪系统、建立筹资风险动态监控系统。第三,建立健全公司财务风险识别方法与财务预警机制。包括:编制应急处理方案、适时采取风险处理措施及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等机制。4.树立全员财务风险控制意识。铁路企业需要培养员工遵守风险管理制度的自觉性,使得业务环节中的每一位员工都能参与评估和防范风险,共担风险,提高防御风险的能力。

(二)投资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除了一般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外,投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主要包括:1.强化投资过程监控,催促多种经营公司利用铁路资源优势,开发铁路经济新的增长点。2.投资与筹资相匹配。投资与筹资在资金数量、期限、成本方面应与收益相匹配,投资应量力而行,不能超出自身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进行投资。

(三)筹资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除了一般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外,筹资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主要包括:1.降低公司负债比例,科学选择资本结构,安排最佳的筹资结构,合理确定股东权益与债务筹资的关系。2.选择合理的筹资期限,分散债务到期日,对债务与公司现金流的期限进行合理匹配,保证公司的借款利息或到期债务有足够的流动性资金支付。3.控制筹资成本开支。

(四)探索多元发展新模式,整合优势资源,确保多元发展取得突破。

铁路企业应坚持多元经营与运输主业“长期共存、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战略定位,开拓新市场,确保多元经营管理机制取得新突破,强力推动多元经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快员工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高速时代的新型员工队伍。

企业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铁路企业除了完善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还要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采取脱产培训、委外培训、日常培训、案例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参考文献:

[1]胡杰武,万里霜.企业风险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9-1:2.

[2]汤谷良.高级财务管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10-8:173.

[3]高立清,虞旭清.企业全面风险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3-12:121.

[4]张春菲.企业控制财务风险的86种方法[m].中国经济出版社,.

[5]胡杰武,万里霜.企业风险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9-1:6.

无女性技术员

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而一般经营项目是不需要批准,自主申请经营即可。

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2).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3).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不关注经营范围的前后顺序。

一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而此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给企业带来风险。

举例:a公司从事主营商务服务,兼营货物销售,但把货物销售放在第一顺位。税局选案时,跟批发零售业的行业对比,税负偏低,这样就可能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于是a公司就稀里糊涂被盯上了,其实人家交得多的是6%的增值税,13%的交很少啊~。

3、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随便写。

企业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

但是,如果企业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需要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4、没有考虑核定征收。

打算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

增强项目涉及单位及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是做好石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前提。管理人员首先应明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从安全角度结合行业的特性加大对员工风险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整体风险防范意识和技能。在项目进行前的人员选择和安排上,根据工程大小、技术要求、工艺难度选择合适的项目管理人员,从而降低因管理人员自身知识、技术以及经验等的不足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同时,要对项目具体实施的可行性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科学合理地安排资源,对项目风险开展讨论分析,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全面识别石油工程项目风险点。

要进行项目风险管理,首要步骤是对项目所面临的风险点进行全面的识别,明确项目风险所在。其目的是为石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和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对策提供操作性依据。因此,在整个石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必须认真识别,分析风险的严重程度,以及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从而有效控制、转移和管理风险。风险识别的越早越全面,防范措施越及时越合理,风险管理成本就会越低,相应的项目收益成效就越显著。风险通常是比较隐蔽的,在进行风险点识别时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在石油工程项目具体操作中,可以将风险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识别。先说内部风险,顾名思义,“内部风险”主要是指发生在项目内部的风险,与参与项目的人员挂钩,常见的风险类型包括技术风险、管理风险、人员风险以及经济风险等。尤其是技术风险对项目的影响最大,因为石油工程项目的技术性非常强,对技术的要求较高,如果一旦因为技术不合格,而导致了风险事故发生,就可能造成人员方面的伤亡,后果非常严重。外部风险所包括的因素较多,例如来自行业的竞争、自然环境条件、石油市场变化,都可能对项目造成影响。相比于外部风险而言,内部风险对项目的影响更为快速、直接,但同时内部风险也是最好管理与控制的,外部风险一般都具有不可控性,往往只能尽可能的规避外部风险所带来的影响。但不论是外部风险还是内部风险,都必须要在风险管理中对它们做好全面的识别工作,以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具体识别进行可以将项目配套、物资采办、作业施工、工程安全、环境环保、后勤支持、对外协调以及法律事务等各个方面的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织起来,形成专家组,共同分析讨论项目开始实施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合理识别,提出风险防范方案并对其进行评估。同时,制定出风险预案随时对项目实施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风险进行分析和识别。但需要注意,在风险点识别过程当中,必须要体现出客观性,不能主观臆断,要对项目相关的资料、档案进行大量的收集,并根据项目建设各个工作岗位的特征、经验,进行综合研究分析,确保识别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

3.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案。

一套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案,是确保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关键措施,如何制定这套方案,也是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核心环节。前期的项目风险点识别,是制定风险管理方案的基础条件,因为它能够为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信息,确保方案的针对性与操作性。在方案制定中需要注意,应当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的风险评估经验,加强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来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制定风险预警、风险防范以及风险应急等方案,保证在石油工程项目进行中准确及时把握和快速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当前,我国石油系统全面推行hse(health、safety、environment)体系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hse体系强调的是项目与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以及对环境的保护,在现代石油系统的管理工作中处于非常重要的指导地位。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为实现管理目标而建立的一套系统的规范、流程、政策和组织实施程序的内部管理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在石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制定和实施石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案时,要将这两大管理体系的作用发挥出来,为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提供有力的辅助与保障。

二、结语。

当前,对于全世界来讲石油都是不可或缺的,由于其具有不可再生性,所以显得非常珍贵。但是在勘探、开发油气的工程项目中,由于诸多的因素影响,极易导致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受损、资源浪费以及人员伤亡等后果。为此,必须要通过增强石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意识、全面识别石油工程项目风险点、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案等措施,来对项目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防止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石油工程项目的效益。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四条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环境影响,客观评估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管理,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指导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重大敏感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并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负责。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相关评估机构等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原则上不得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报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七)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特征,确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

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对单个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可以对在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存在叠加、累积环境影响的多个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第十条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对未按规定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或者不落实补救方案、改进措施的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改进要求,并将其作为后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试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风险管理

摘要:财政风险不仅仅表现在财政预算收支领域,经济和社会等其他领域出现的问题最终也有可能由政府财政承担其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对其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介绍财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在的财政风险的成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财政风险对策。

一、财政风险概念的界定。

目前对于财政风险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说法。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定义为未来政府面临的筹资压力,即政府的负债,包括政府的借款和支出。我国的学者一种情况是不讲什么是财政风险,另一种解释是由风险概念推导而来。以刘尚希博士为例,他说财政风险指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致使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还认为财政风险不是财政部门的风险,而是整个国家和政府的风险。本文认为,财政风险是财政行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具体而言,财政风险也有其预期目标,若存在财政行为达不到其预期目标,从而给该行为主体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这里财政行为的主体是政府,财政行为的内容包括三个层次:(1)财政制度;(2)财政预期;(3)财政政策。财政行为的损失指财政不能履行或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能所导致的不利后果。

二、现阶段我国财政风险表现。

(一)财政收入风险分析。衡量财政收入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目前我国的这一指标很不乐观。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低而带来的`风险是相当大的,不仅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而且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缺乏支撑,对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极其不利。

(二)财政支出风险分析。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衡量财政支出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是呈下降趋势。财政支出是财政职能得以实现、财政作用得以发挥的媒介和载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资金的稀缺性要求财政支出有效率。我国目前财政支出状况离效率目标还相距甚远,财政支出负担沉重,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支出效率低下问题十分严重。

(三)财政赤字风险分析。财政赤字是指国家财政收支相比,支大于收的非均衡状态,其反映的经济实质是财政支出需要与收入能力之间的缺口。短期的、偶尔的、小规模的财政赤字往往是由临时性的突发因素造成的,通常可以通过财政内部机制加以消化,对财政安全、经济运行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财政赤字一旦成为经常性的、长期的、规模不断扩大的财政现象,其带来的不良后果超过财政自身承受能力,就会直接影响到财政安全和经济稳定,成为财政风险的一种最主要的外在表现。

三、中国财政风险的成因。

1.不规范的政府收支机制:产生预算内财政风险的根本原因。计划经济的特点可以大致从这样几个方面来概括:财政统收统支、农副产品统购统销、计划价格和低工资制。在优先发展工业的历史背景下,国家通过压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低工资制度使工业部门获得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

2.不规范的财政、银行、企业关系:一种隐性负债的成因在不规范的三位一体的关系中。政府的行为处于关键地位,直接影响到银行和企业的行为,它们之间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其中任何一个主体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其他主体,而最终的风险都要由国家财政来承担。

3.不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地方财政风险的成因需要强调的是,本文关于地方财政风险的提法主要指的是县、乡财政所面临的大困境。在中国,县、乡财政属于基层财政的范畴。当前基层的财政风险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在一些地方正在演化成现实的危机。

四、财政风险的防范。

所有财政风险都具有潜在性、隐蔽性、长期性、间接性、混合性等特点,某一财政活动的实际风险程度往往取决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一般情况下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理论与不断积累的实践经验,找出关键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来规避风险。

第一,让政府公开所面临的各类型财政风险。

第二,将财政风险因素融入正在进行的预算程序,从而使政府能够将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实际上的风险支出)进行比较。

第三,对财政风险进行事前控制和管理,政府在事前把财政风险评估并且预先制定出政府能够承担的财政风险的标准,对于那些超过标准的财政风险等级,政府将采取拒绝承担其风险费用的政策。

第四,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即政府可以依靠市场机制,将所有或者一部分财政风险转嫁给私人单位。

第五,适度控制赤字规模,加强国债管理,确保国家的财政安全及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

人们之所以特别注重研究经济过程的变化与发展规律,不仅是为了给自己有目的的活动选择相对更好的实现方式或路径,而且更重要地是为了在自己的活动过程中尽量减少风险,增加确定性,以便节约活动成本并提高其价值。但是,目前所取得的成就,远不足以使人们认识全部风险。正如米塞斯说的:“科学并不给我们绝对的、最终的确定性。它仅在我们心智能力所及范围内,在现行科学思维状态下给我们某种保证。科学体系无非是对知识进行的无穷尽地累进性搜索和获取。”因此,经济学对财政风险问题的研究不可能是充分的,它只能对人们经济活动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所使用的各种手段进行有限的科学评。

参考文献:

[2]马凤鸣,我国财政风险剖析[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

[3]程艳,对财政风险的理论研究[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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