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最喜欢我大姐优选(通用22篇)

时间:2023-12-18 18:12:04 作者:书香墨

作文是一种艺术的表达方式,在写作过程中我们能够感受到文字的力量和美妙。借助以下优秀作文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并掌握写作的要领。

我最喜欢我大姐的作文优选

姐姐是24日到德国去读书的,到今天已经是去了一周了,我想她了!

现在真是方便,姐姐的一路抓拍,让我们感觉姐姐还在我们身边,她的一举一动我们都能了如指掌。

24日,姐姐下了飞机,第一次来到异国他乡,而且没有亲人,朋友的帮忙,姐姐还是有些手无足措。下了飞机,跟随人群走出机场的时候,姐姐站在机场外面,愣了一会。耳边听到:“你要帮忙吗?”汉语?姐姐听到那么亲切的声音,感觉不是在异国他乡,亲切感瞬间油然而生。经过简单的交谈,那个熟悉的声音原来是来自抚顺的一个中年男人。在这里遇到了老乡,自然是亲人了!他帮助姐姐提过拉杆箱,又帮助姐姐把一些日用品装上了自己的车上,一路边聊边介绍,很快的就到了姐姐预定的旅店。当姐姐万分感激的时候,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中年男人说:“我们都是*人,我们是亲人,有需要的困难的话,给我打电话,我在这里定居了。”一连串的谢谢发自姐姐的内心,是啊,“我们是*人,我们是一家人“。

姐姐住下以后,第二天就要到当地的医院进行体检,只有身体合格才能到当地的学校去读书。用姐姐的话说:“只有出国了,才知道在家,在*的好处。在父母身边的衣食无忧”。可既然选择了出去留学,就是要有更大的作为,苦点,累点,都不算什么。

姐姐通过微信,视频,给我们发回来她居住的房间,出去就读的学校,当地人的一些风俗民情。姐姐说:“出去了,见识了,才能更有发展。”

我真的想姐姐了,但是我没有告诉她。祝福姐姐早日学成归来,在外平安!

我最喜欢的手套作文优选

我的妈妈是个下岗工人,现在的她每天在厂里打零工,十分繁忙,有时工作八个小时,有时工作十二个小时。所以,她的手上有了老茧:冬天来了,天气寒冷,她手上又有了冻疮。每一次看见她手上那红肿略带紫色的冻疮,心里真不是个滋味,总想为妈妈做点什么。

那天,我生病了,头很晕,一直躺在床上。妈妈轻轻地来到我床前,柔声叫我起来吃药。我慢慢地爬起,想:这么冷的天,妈妈怎么亲自来喂我吃药呢?她一边帮我把被子向上提,一边亲切地对我说:“盖紧点儿,小心又着凉了。”听了这话我心里又感动,又惭愧:都这么大了,还让妈妈操心。

妈妈微抖着冰冷的手为我喂药,手上有着一大片鼓起来的冻疮。我的心忽然间像被什么咬了一下,一时有点发愣。妈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说:“没事的,过几天就好了。”我心想:妈妈呀妈妈,您是在安慰我呀!这些快烂掉的冻疮,哪里会那么快就好呢?您都是为了我,为了这个家呀!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好多了。妈妈欢喜地端来我最爱喝的糯米粥,慈爱地看着我喝下去,笑容浮现在她的脸上。当她接过碗时,啊,我又看见了她那双布满冻疮的手!

妈妈转身走了,可我却思绪万千:我欠妈妈的恩情很多很多,一辈子也还不完……。

今天,当我拿起画笔时,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双长满冻疮的手……对了!要为妈妈送双手套!经过一番努力后,一双手套完成了——上面有妈妈最爱的颜色:大红、浅蓝、深蓝和黄,还有一些漂亮的图案。啊,多好看哪!我希望有了这双手套,妈妈的手能像以前一样洁净、光滑。

我仿佛站在了妈妈面前,递给她这副暖融融的手套,甜甜地说:“妈妈,给您手套!”看,妈妈笑了,我也笑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我想:这双手套一定能成为妈妈的宝贝,因为这是她亲爱的女儿送给她的,女儿的心意是无价之宝啊!

我爱妈妈,妈妈爱那双手套,更爱我!

我最喜欢的手套作文优选

有一个伟大的魔术师名叫安迪,他在世界各地非常有名,每次他举办的魔术表演都是一票难求,人山人海。

但是,安迪老了,马上要去见亲爱的上帝了,他很担心衣钵没人继承,终日忧心忡忡的看着他的宝贝——一双魔术手套和一顶魔术帽子。

魔术手套很担心主人的身体,绞尽脑筋的为他想办法,而魔术帽子却自认为安迪的成就完全是靠自己才如此受欢迎,它自信的说:“我的主人不管换成谁,我都会让他得偿所愿,想得到什么就有什么。”魔术手套说:“魔术表演是看谁的速度快,要不断努力练习的,我们只是辅助主人,使表演更加完美。”安迪听见它们的对话,突然有了好办法。

安迪把徒弟杰克和布朗叫来说:“我要把宝贝传给你们2个,魔法手套戴上学什么会什么,魔法帽子戴上,不用学要什么有什么。不过,手套和帽子都是破了就不能修好,你们也只能选择一样。”一周后,老安迪去世了,杰克选择了魔法帽子,布朗选择了魔法手套。

一天,他们睡觉醒来之后,发现帽子和手套被老鼠咬破了,杰克慌了神,他什么也变不出来了。布朗只是可惜的看了看手套,伤心把它当做纪念品放在柜子里了,换上一副新的魔法手套,奇迹发生了,布朗居然变什么就有什么,一点也没有受手套的影响。

不久布朗的名声传遍了整个世界,他通过自己的不断练习,不依靠道具,成为了又一位伟大的魔术师。但是杰克最终一无所获,一事无成!

我最喜欢手斧男孩作文优选

坚强是一种态度,是心灵的坚忍不拔,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坚强!而读了《手斧男孩》这本书后,更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坚强的意义。

《手斧男孩》这本书主要讲了题目:美国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布莱恩坐着私人飞机去看望在大森林开采油田的,飞行途中,飞行员突发心脏病死了,飞机坠毁在一个湖里,布莱恩凭靠着妈妈送给他的手斧,凭借勤劳的双手,智慧的脑袋,在孤岛上独自生存了54天月后最终被救援的。

我读着读着,越发对布莱恩感到钦佩。威海明曾经说过题目:人可以被打败,但不能被打倒!我想布莱恩就是这种永不的精神让他到最后。

假如我们这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学生也像布莱恩那样遇到,那后果肯定不堪设想。在这里,我再一次对说一定要学会坚强!

跟同龄的布莱恩相比,我更加的自叹不如。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沮丧和充满了我的心田。沮丧是因为无法关心疼爱我的妈妈;是因为没有认真对待,敷衍了事。

总抱着“临时抱佛脚”的心态侥幸考试,导致我一个礼拜都在颓废之中度过。

正如名人所说题目:坚强则万事成!当今社会,哪个的人不是脚踏实地,不懈地努力获得的呢?我国奥运冠军刘翔力压群雄,跑了100米12秒91的传奇成绩。

当然没有刘翔奋力,没有刘翔和他的教练的坚持,面对伤痛和压力,刘翔毫不气馁,正是这份坚强使他一步步走向,不断突破!司马迁,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他为了了却父亲的遗愿,也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尽千辛万苦写下了流传千古的历史巨作《史记》。

“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达到彼岸!”人人都应当学会坚强,因为没有坚强,不能坚持,任何事情都不会成功的!

我最喜欢的家作文

在人们眼中,记者应该是个摆文弄墨的人,绅士、帅气。但是我的老爸呢?要绅士,是挺有男子风度的,要帅气,长得是挺不赖的!不过,他不仅是个工作狂,还是一个纯正的电脑迷。

说他是个电脑迷,还真是没有冤枉他!

爱唠叨——妈妈。

和许多同龄的孩子一样,我也拥有一个爱唠叨的妈妈。我的妈妈曾经是一名又是,也正是因为这样,造就了她现在喋喋不休的本领!

每天晚上,时时刻刻,边玩着电脑边唠叨!你在做作业吗?有没有偷懒啊?做完作业看会儿书,不要老是要人盯着!(我汗死,没人让她盯着,她自己要盯着!)这些经典之中的经典话语,早已超过了周星驰的“爱的誓言”

但是,正是这些小唠叨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不要走神,要认真完成作业,这不也是母爱的一种么?!

爱美——姐姐。

我的表姐,是我见过爱美的人之中最爱美的了!

每天早上,选衣服、搭配衣服十分钟;穿衣服、在镜子前面显摆十分钟;整理发型十分钟,每天早晨美好的半个小时就是这样被糟蹋了!等外型一切准备就绪后,才从容不迫地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漱!换作是我,半个小时时间,解决外型、洗漱还有吃饭!接着就拎起书包闪人!像她这样综合了乌龟和蜗牛的速度,上学不迟到才怪嘞!

如果不说她爱美,我还真觉得对不起她!希望她千万不要看到我写的这篇作文,否则我的小命可就不保了啊!!

这便是我的家,一个温馨可爱的家。我爱我家,就像水与花儿之间,谁也离不开谁!

我最喜欢的手套作文优选

寒冬,就连太阳都不屑探出头来。人们恨不得把自己里三层外三层的打包起来。我站在补习班门口,等待爸爸来接。

终于来了!我远远地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对不起啊,刚刚路上有点儿堵。”爸爸嘴里说着,电瓶车也顺着停了下来。

“没事,咱们赶紧走吧!”我对爸爸说。

“好,哎——怎么没有戴手套?”爸爸的视线转向了那双红通通的双手。

“出门太急了,忘记带了,没事的!”我装作漫不经心地回答,连忙把手藏在身后。

“这么粗心,手冻坏了就没法学习了,戴我的。”爸爸说着,把他自己的手套递给了我,我又看了看他的手,哎呦!比我的还通红。

“不,还是您戴吧!”我又把手套推给了他。

“你是小孩子,不禁冻。我不怕冷,没事的,快!快戴上。”爸爸用近乎命令的语气说道。看着他那坚定的眼神,我不情愿地戴上了他那副大手套。

车子行驶在路上,凛冽的寒风从耳边不断地刮过。我把紧紧地护着手套,心里无比温暖。

我最喜欢春天作文优选

春,穿着绿裙,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地来到了人间。

她高兴得到处奔跑……所过之处,无不蕴含着无比蓬勃的生机。

我爱恋春——爱的是那“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她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是它轻轻拂醒大地,沉睡了一冬,张开了惺忪的睡眼,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她又急忙播下了希望的种子。春天是生命的使者。

我爱恋春——爱的是那绵绵的春雨。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小草吸到了“甜汁”,高兴地一个劲向上钻;柳树喝到了“甜水”,长出了嫩芽。花儿舔到了“甜蜜”,绽开了笑容。

雨后,湿润的空气中带着些泥土的芳香,混着青草味儿,迎风扑来。因此,春雨是生命的耕耘者!

我爱恋春——爱的是那春风景图。瞧,阳光明媚,花朵盛开了,芳香扑鼻。小蜜蜂闻到了,高兴极了,哼着小曲赶来采蜜。咦,那怎么有两朵会飞的花呢?噢,原来是两只美丽的蝴蝶,在翩翩起舞.看,谁来了!原来是南归的飞燕也来加入这百花争艳的盛会。从这根电线杆上飞到另一根上,活像一幅跃动的五线谱。听,小河在淙淙地流着,像琴儿那样发出偶偶细语。此时,我的心,同着它的歌的拍子,慢慢地流到远方,渴望着要抚爱这个阳光煦和的多彩的世界。

再看,天空中荡游的风筝。春天用双手把它们送得好高好远,渐渐地融进了浅蓝色的空中。

啊,我爱恋你——春。

我最喜欢手斧男孩作文优选

这是一架丛林飞机,飞机上只有飞行员和布莱恩这两个人。一路上两个人虽然话很少,但是飞行员教了布莱恩怎样开飞机。可是,正当布莱恩想着父母离婚的伤心事时,飞行员突然心脏病发作死了。布莱恩不想坠机,就用飞行员教他的知识,控制了这架飞机。

飞机最后迫降在了一个与世隔绝的湖里,迫降以后,布莱恩虽然死里逃生了,但是他浑身上下都疼得很厉害,万幸的是,只是皮外伤。面对困境,他十分绝望,感觉自己快死了。后来,他发现气馁是没有用的,他靠他的智慧和勇气,在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里活了下来。第54天,他终于获救。

在这段时间里,他遇到了很多困难和许多惊险的事情,在这里,他没有火、没有住所、没有食物,他却能在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生活54天。

他的生活能力很强,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不时地在想:如果把我丢到这个原始森林里,我会活那么久吗?他吃过乌龟蛋、野生浆果、和熊抢过覆盆子,他凭自己的努力抓来过披肩鸡、鱼、兔子等等。还制作了弓和箭等等物品。

没有住所,他自己修建屋子,他住的是个石屋,虽然温暖干燥,但是动物也经常“光顾”他的“家”,最可怕的一次是在睡梦中豪猪来了,他与豪猪进行了搏斗,在搏斗中他受了伤,但是布莱恩却因祸得福,因为这件事他知道了怎样生火。

从此以后,他不仅能吃熟食了,还能用火驱赶飞虫了。当他遇上龙卷风的时候,围墙被吹走了,他虽然没有吹走,但是他的肋骨受了伤。虽然龙卷风是一场灾难,但是对布莱恩来说是一件大喜事,因为龙卷风把飞机尾部吹出了湖面,因此他找到了救生包,救生包里的应急发报机让他终于向外界求助成功,他获救了。

布莱恩他很了不起,一个人在原始森林里活了那么久,我从他身上学到了碰到困难要坚强勇敢,要善于发现,要多动脑筋,要从错误中汲取经验,遇到问题要沉着冷静的解决,从此以后我也要做一个坚强勇敢、善于思考的人。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手斧男孩作文优选

13岁的布莱恩能!

他还遭遇过猛兽,吞过难吃的乌龟蛋,差一点被驼鹿撞死……。

当然,和所有冒险小说一样,布莱恩后来也获救了,就在他遇险的第54天,他把救生包从飞机里掏了出来,里面有许多他想都不敢想的美味佳肴,他美美地想,有了这些吃的,我可以永远活下去。他熬了一锅牛肉,正暗自窃喜,一架飞机来救他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虽然我并没有去过美国明尼苏达州,也没有见识过原始森林,但我仍能感受到这之中的艰辛,同时,我也领悟到:自怜自艾毫无用处。

还有就是要记住:哪怕是忘了带手斧,但你还有勇气!

我最喜欢春天作文优选

找到了!找到了!春天藏在了迎泽公园里。柳树梳着长长的辫子,看来它挺爱美的,还在辫子上扎了这么多绿蝴蝶结呢!那长长的辫子点着旁边的湖水,湖水泛起了美丽的涟漪。

找到了!找到了!春天藏在了汾河两岸。我找到一大丛的杏花、梨花,站在那些花中央,我仿佛站在一片茫茫大雪中。走过天桥,进入汾河公园,这里野花盛开,小草、小苗都从湿漉漉的泥土里探出头来,它们终于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了!

找到了!找到了!春天藏在了校园里。咦?实验田里怎么这样臭?哦,原来是学校里的园丁正在这里施肥。实验田里已经开出红色、粉红色、白色的花,吸引着小鸟飞到这里。小鸟自由自在地飞翔着,还唱起了春天的歌——叽叽喳喳,让学校充满欢乐!

找到了!找到了!春天藏在我住的小区里。小区里盛开着美丽的紫丁香和白丁香,还有迎春花,桃花……它们的香气扑鼻,香味简直都能把一只蜜蜂醉倒。花池里灌木丛的叶子也变得翠绿无比,小区里一片迷人的景色。

四处的春天都被我找了个遍,可我总觉得少了一处春天的景色。原来是家里少了春天,我立刻开始行动。我用糖果盒当花盆,到后院挖了点湿润的泥土后就开始播种了。我轻轻地捧着小种子和希望,把它们都埋在了每一个花盆里。过了几天,所有的花盆里都长出了小苗。长得最快的就是扁豆,我发现它真是一日千里!哈哈!我把春天带回了家!

春天里美好的景色这么多,好玩的事情也是一个接一个。真期待明年的春天,我还要和她玩游戏!

我最喜欢的手套作文优选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副黑色的男式手套。它已经很破旧了,可我一直舍不得扔掉。因为一看到它,我就会想起爸爸那阳光般的父爱,想起那天、那时、那事:

那是我二年级的时候,我家搬家了。家远了,我早上很早就得起床,然后去上学。冬天早上很冷,我每天都戴着一副手套。

一个冬日的早晨,爸爸骑上自行车准备送我上学。外面很冷,风呼呼地吹着,空中飞舞着一片片洁白的小雪花,像一只只白蝴蝶似的,轻盈美丽。我一出门,发现自己忘记戴手套了,手便向放手套的小口袋伸去,一摸,咦,怎么什么也没有?再一摸,不好,摸到一个洞!手套肯定是从洞里掉出去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心想:这下糟糕了!被爸爸知道了怎么办?……他会骂我的!……我这几天怎么办?天这么冷……。这时,爸爸看到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问:“你怎么了?”“”我……我的手套……丢……丢了……。”我低着头,小声地说。“唉,真是的,又丢了吧。你看你,马马虎虎的。”爸爸用手点点我的额头,“来,你先戴我的手套。”他边说边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手套摘下来递给我。“不不……天这么冷,你的手……”“没关系,大人不怕冷。”说着,就把手套塞到了我的手里,我半信半疑地戴上了。

雪,下得更大了,寒风呼呼地吹着,像一把把刀子夹着雪片刮过。我手上戴着爸爸的手套,一点也不冷。下车后,我见爸爸谈笑自如,心想:大人真的不怕冷呀!这时,我的鞋带开了。当我回头蹲下系鞋带时,发现爸爸一边搓着手,一边还往手上哈气。我默默地走过去,说:“爸,手套还是你戴吧!”说着,我就要把手套摘下。“不用,”他连忙抓住我的手,“大人不怕冷……”

“大人不怕冷”、“大人不怕冷”……天下有多少这样的父母!父母爱可能并不惊天动地,可能只是一副手套、一碗热汤、一句鼓励…可它们都饱含着父母深深的关怀、默默的爱意呀!

“谁言父母心,报得三春晖”!

我最喜欢路灯作文优选

太阳光,是温暖的。我踏着沉重的步伐走向学校。进入初三,每天都生活在学习中,功课繁重。风吹到我的身上,我不由得哆嗦了一下。走出小巷,太阳光洒在我的身上,心里很舒服。步伐变轻盈了,心情变舒畅了,这就是太阳光的魔力吧!

温暖,不只是太阳带来的,还有爱。

夏至已过,放学时,天已经暗了,我走到家附近的小巷里,“唉,又没开路灯!”我用脚小心翼翼[注:翼翼:严肃谨慎。本是严肃恭敬的意思。现形容谨慎小心,一点不敢疏忽。]的摸索着前进的道路,可是,意外是无法避免的,我摔倒了。回到家后,我想溜进房间,妈妈的眼睛像老鹰一样,锐利,问我:“你的手怎么了?”妈妈还没等我回答,就拿起药箱,小心翼翼的帮我处理伤口,“妈,没事的,一点小伤口。”说着,我想走进房间。妈妈好像没听到我的话,继续埋头在帮我处理伤口,我看见妈妈乌黑的头发里藏着银丝,多么刺眼!‘好了,下面又没开路灯吧?”“嗯,下次我会注意的。”我不想让妈妈担心我。妈妈看着我,什么话也没说。

第二天放学后,我又走到了小巷里,今天和平常不一样,路灯是开着的,等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突然,我看见正前方有一个影子,我抬头一看,是妈妈,妈妈正微笑的向我招手。在灯光的照耀下,妈妈的笑容更灿烂了。我走上前,妈妈说:“回家吧!”我轻轻地点了点头,牵着妈妈温暖而又粗糙的手,走回了家。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更长了。

过后的一个月,路灯一直是开着的。我不会再摔倒了,因为妈妈就是我的路灯,把我前进的道路给照亮了。

我最喜欢老虎的范文优选

1、老虎颜值更高。与狮子相比,老虎身上覆盖了一层非常漂亮的毛发,这一点跟人们的审美相吻合,浑身黄黑条纹分布,加上白色点缀,就是一个天然的艺术品。这一点可以参考人们对毛绒公仔的喜爱,以及对猫咪的喜爱,面对毛绒绒的生物简直是没有一丁点抵抗力。反观狮子,因为生活在热带的非洲大草原,身上的毛发几乎很短,就跟只有一层皮肤一样,加上一身泥土黄色,没有其他任何的花纹点缀,实在是不能称之为好看。

有人分说了,雄狮不是有一圈鬃毛,看起来十分霸气吗?是的没错,雄狮的鬃毛很好看,但是我们一般都在哪里看到狮子?动物园对不对?在动物园里,因为空间比较狭小,进食与排泄都在这里,加上每天在地上玩耍,而饲养员又不可能天天给它洗澡,所以这圈鬃毛不仅不能给它加分,反而会另雄狮看起来更加邋遢。

2、*境内有老虎。我国境内分布了多个虎种,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东北虎与华南虎,而我国自古就没有狮子,所以喜欢老虎很正常,毕竟是自家的孩子,谁愿意说不好呢?不过如今因为人类生活的影响,老虎的栖息地变得越来越窄,纯正的野生老虎越来越少,东北虎大约30头左右,华南虎已经野外灭绝了,保护野生老虎,刻不容缓。

3、老虎的打斗技巧更具观赏性。与狮子直接了当的扑咬不同,老虎捕猎时会潜伏、默默接近,扑咬,做到一击必杀;老虎打斗时会站立起来,高速挥动前爪,拍出一吨左右的力量。单单是观赏性,老虎就领先狮子一大截。所以在很多纪录片里头,人们更加愿意看老虎捕猎,就是比较好看。

我最喜欢音乐的作文优选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突然迷恋上了我一向不为关注的纯音乐。

闲暇时,我把自己想象成一只潜伏的兽,在未知朦胧而又无限诱人的纯音乐旷野上漫游、求索。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偏头侧目,便是一片月影凉绕水,斜风卷落花的迷离景意;亦或是暮色遥苍茫,连云舒飞鸟的随性之气;垂睫又是暖花醉卧枝,孤影戏扑蝶的惬意徐徐……你看,你看,这些都是我的猎物——纯音乐。我有时会突发奇想:为什么我们一定需要歌词呢?也许我们不要歌词限制我们的思绪,只需一缕轻音,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净土,就是一片放飞思维的乐园。

它可以是梦幻的。听一曲《超越时代之幻想》,每一个音符的挑起,每一串音色的飘落,每一朵高音的绽放,缠绵如流水,清脆如山泉,晶莹如泪珠。究竟是何等的愁思,才能凝出这不吐只字却又唇含千言万语的情意?究竟是何等的境界,才能包容这般的欲潸潸泪下却又敛泪空望?究竟是何等的记忆,才能孕育出这超越了时间、超越了空间、超越了尘世的幻想?又是谁在水一方静默遥想、每一秒都仿佛是跌宕的春秋冬夏?是谁把那份悱恻的惆怅一点点注入听者的骨髓、灌入听者的心房?是谁让万物屏息合眼、唯有空灵的音乐沉淀了一切而剩下淡定的忧伤?但那只是忧伤——却又不至于痛彻心扉,于是就成了幻想。

你看,这便是纯音乐,也许上一秒是在日本樱花纷飞的庭院(这是一首日本动漫的插曲),下一秒就是在若干年前的江南水乡了。有着此情此景的纯音乐,你可以从中汲取无穷的想象、联想。这样的纯音乐,又怎叫人说“耐不下性子听”?喜欢纯音乐,因为它的无边无际,因为它的幻想泛泛。

它可以是生活中的。听一曲《唯一的思念》,大量的电子音色混合效果。激昂、放逐,节奏强烈的旋律像华灯初上的城市中的末班车,瞬间就搭载着你在城市的街流中行云流水般“滑行”,你甚至似乎可以看到车窗外的灯火阑珊、行人匆匆,斑斓的光色瞬间模糊了一片片,唯剩下浮影掠过。动感的节奏仿佛是动荡的车厢,却又含着恰到好处的愁——是如“沧海”城市中的末班车。瞬间世界变小了,上演在这小小的舞台,这短短的4分06秒。这是一场现代化的听觉旅行,你早就分不清那音乐演奏了什么,只留莫名的感动,和对这瞬息万变的城市生活的惊鸿一触。它讲述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也无需知晓。只需聆听,让它“砰砰”地撞击心房,期待这班车在下一个转角迎来的风景,期待旋律中高潮部分的碎碎音符又一次凝聚,而后升华。

很难想象,这首曲子用到了大量电子乐器,并且旋律繁复,节奏快劲,但你却感不到一丝一毫的喧闹,一丝一毫的复杂。它是纯粹的,激昂中别有一番平静,能让人在“动荡”中感到一种心如止水、静观其变的心境,层层叠叠的声音宛若一个怀抱,抚平了生活带来的浮躁,这便是它的难能可贵之处。纯音乐纵然风格多样,但终究是一个“纯”字引领。它无边无际,幻想泛泛,但终究是以听者的心为中心轴放射状地延伸出感动。喜欢纯音乐,因为它清澈透明,而又激情洋溢。

你看,你看,这便是纯音乐的冰山一角。我寻觅它,我享受它,我像一只潜伏的兽,可以随时在纯音乐的旷野上小憩、游走、惊跃、疾跑、冲撞……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激烈也好,抒情也罢,笛孔的吟唱,琴弦的呢喃,糅合成了这一首首的曲意铮铮、余音袅袅。

听,纯音乐又在演奏,那是心底毫无桎梏的回声!

作文我最喜欢恐龙了

翻开那一本厚厚的相册,里面记载着我十岁生日的留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穿着蓝色长裙,头戴皇冠,头发披散的照片。

记得那一天,是寒假的一天,快要到我的十岁生日了,妈妈建议我们一家去爱儿美拍照。爸爸、奶奶、爷爷和我都同意了。一路上我很开心,还唱着我的偶像tfboys的《青春修炼手册》: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唱着唱着,一家人也跟着节奏摇起了头。

到了爱儿美,我直奔楼上换衣服的房间,也不顾后面跑得气喘吁吁的爸爸妈妈和不停说小心点、小心点的爷爷奶奶。到了楼上,首先就是选衣服,可是穿哪件好呢?我看着漂亮的`衣服直发愁。这时,妈妈上了楼,说道:“我来帮你选吧!”说着拿出一件短裙,我看着短裙直摇头。妈妈又拿出一条火红的裙子,我接过裙子点了点头。“一点都不好看,像个古代衣服。”不知何时上楼的爸爸说。我听了,又发愁了,那到底穿什么好呢?“穿这件新进来的长裙吧。”阿姨说着拿出一件蓝色长裙。我接过一直使劲地点头,像个啄米的小鸡。爸爸妈妈也表示赞同。换完衣服,阿姨帮我把头发梳成了小公主的发型。

可是一切好像并不顺利,拍照时,我怎么也笑不出来,总是摆着一张严肃的脸。妈妈也没有办法逗我开心。这时,阿姨叫我摆出枪的手势,并说出“砰”的一声。我照做了,谁知她刚听我说完“砰”的一声后,就假装被打倒了,我不禁喜笑颜开。阿姨抓住这个时机,“咔擦”一声拍下了这个美好的时光。

这张照片一直记在我的脑海中,现在想起来,也真想大笑一场呢!

我最喜欢看书作文优选

我的爱好很多,看书、看电视、拉小提琴,画画等等,其中我最喜爱的是看书。

这应该从我5岁生日那天开始讲了。那天,我正在屋里玩玩具,这时,爸爸从外面回来说:“来,孩子,今天是你的生日,爸爸祝你生日快乐!并且送你一本书,希望书中的故事陪伴你一起长大。”我扔下手中的玩具,接过书一看,原来是一本《安徒生童话》,我翻了翻,书中有野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跳高者、恶毒的王子等等,看着看着,我入迷了,特别是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早已失去了妈妈,最疼爱她的祖母也去世了,家里只有病重的爸爸,在除夕的早上,小女孩穿上木拖鞋,迎着扑面而来的寒风去卖火柴,新年的早晨,阳光照在雪地上,人们走出家门,发现小女孩躺在墙角,手里握着熄灭了的火柴。

多可怜的小女孩呀!可惜再也回不来了,我伤心的流下眼泪。从此我对看书有了浓厚的兴趣。

我还看过《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看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嫦娥奔月、女娲补天、女娲造人等神话传说,还懂得了“太阳大,地球小,地球绕着太阳跑;地球大,月亮小,月亮绕着地球跑”等科学知识。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我的好朋友,而且还是我的老师,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科学的殿堂。

我最喜欢路灯作文优选

我走回家的路上,天渐渐地暗了下去,顿时心一紧,感到了一丝害怕,脑海中也不时浮现出电影中鬼片的画面。突然,路灯亮了,那闪闪的亮光,仿佛可以与月亮争辉。看看它,仿佛在告诉我:“不要害怕,有我在陪着你呢!”就这样,我看清了回家的路,我不觉得害怕,我也感到温暖;就这样,它默默地目送我回家。

路灯只有一只脚,它也只有一只眼睛,它是那样的普通,白天作为街道的装饰品,晚上为别人照亮前进的道路;它总是那样坚强、勇敢、无私奉献,默默奉献自己,就像我们的老师一样照亮他人,牺牲了自己。

那天因为水杯落在了教室,我不得不返回学校,当我穿过校门,走过楼梯,经过老师的办公室时,我看见了老师坐在椅子上,弓着背办公桌上铺着我们的作业本,他正取下眼睛,慢慢地揉着,老师那疲惫的眼神,使我感到心酸;老师汗如雨下,原本白色的短袖变成了深灰色。终于作业批改完,老师慢慢地站起来,拖着沉重的脚,将作业抱到教室去。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老师的头发中间夹杂着几根白头发,我知道老师老了,不再像一年级一样和我们笑嘻嘻了。在一年级时候,下课后老师会给我们讲笑话,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与我们玩好多游戏,如有石头剪刀布的游戏等等;现在到了高年级,老师似乎更为我们的升学而操心,时刻都没有放松。

时间一点点流淌,老师无私地把自己所学的知识倾囊相授,青丝渐渐退却,细纹悄悄爬满眼角,而他们似乎依然不在乎这些,在乎的只有自己的学生。

我敬爱我的老师,也尊重那使人感到温暖的路灯!

我最喜欢老虎的范文优选

我在不断地发现与成长,从小到现在我有过许多的发现,但记忆犹新的还是那节语文课上的实验。

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上午第三节课,徐老师满面春风地走进教室,大步跨上讲台,微笑着扫视了全班同学,神秘地说:“这节语文课,我们来做个有趣的科学小实验。”哇?这不是语文课吗?为什么要做科学小实验呢?一个个小问号在大家眼前蹦来蹦去,谁都不知道徐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接着,老师又像变魔术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圆溜溜的鸡蛋,说:“谁能把这个鸡蛋握碎,就是我们班的大力士。”老师话音刚落,教室里便炸开了锅,有的把小手举得高高的,大声喊道:“我来,我来。”有的甚至跑到讲台上,企图得到老师手中的鸡蛋。

在大家的争夺下,鸡蛋落到了人高马大的郑明星手里,只见他一个箭步冲向讲台,接过老师手中的鸡蛋,小心翼翼地把鸡蛋放在手心,我想,这小小的鸡蛋对于四肢发达的郑明星来说简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他开始用力了,只见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使劲握手中的鸡蛋,10秒过去了,20秒过去了……郑明星早已累得面红耳赤,气喘吁吁,可鸡蛋像故意和他作对似的,仍然毫发未损,郑明星无可奈何地看着手中的鸡蛋,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灰溜溜地回到了座位。

怎么可能?教室里又热闹起来了,徐老师压压手让大家安静下来,实验继续。第二个闪亮登场的是田灿,他像离弦了的箭一般奔向了讲台,他在讲台上压了压腿,捶了捶肩,满怀信心地接过老师手中的鸡蛋,放在手中心,用力地握住鸡蛋,只见他涨红了脸,咧开了嘴,可鸡蛋就像一块坚硬的石头,还是安然无恙,“哎”田灿叹了一口气,像泻了气的皮球,回到了座位。

哇!一个小小的鸡蛋竟然这么大的力量,我高举着小手,想:如果这个鸡蛋落到我手里,我一定会让它粉身碎骨,老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点了我的名字,我立刻跑上了讲台,迫不及待地接过鸡蛋,可是鸡蛋像个不听指挥的家伙,怎么都握不碎,这次只好以失败而告终。

看到我们不解的模样,徐老师告诉了我们答案,鸡蛋是椭圆形的,用手捏它时,由于手指的力量分散到鸡蛋的各个地方,压强很小,所以它不会被捏碎,这种结构被称为“薄壳结构。”

原来,一个小小的鸡蛋里也有这么多的知识,看来,只要留心观察,认真思考,大胆探索,才能发现更多的科海陆空奥秘。

我最喜欢做手工范文优选

这篇我爱做手工小学生作文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原对你有参考作用。

你知道这个爱做手工的人是谁吗?当然就是我了呀!虽然我最喜欢做手工,可是我最最最喜欢的还是画画。

妈妈看我如此喜欢做手工,就给我报了一个“小小服装设计师班”。“小小服装设计师班”是一个专门做手工、画画、设计的班,我十分喜欢上。我最喜欢的课就是手缝课了。我经常在那里做手工,回到家也想做一做,可是没有那些材料。

有一次,我在我的玩具堆里“浸泡”时,突然发现了一块白色的布,还很漂亮滴呢!我马上跳出我的“澡盆”(指装玩具的盒子)拿起了白布,准备给我的芭比娃娃做一件白色长裙。我先比好了芭比的身材,然后在布上用铅笔描一件裙子,然后再沿着线缝,要缝的比真正的大一些,再剪下来,把衣服翻过来,就完工了!

虽然我做手工时有些粗心,但是我还是十分喜欢做手工。

我最喜欢手斧男孩作文优选

故事是从一个13岁的男孩去加拿大看他的爸爸开始的。在一架单引擎的小型飞机上,横越美国北方森林,但飞行员突然猝死,导致这架飞机燃料耗尽,坠入湖底。布莱恩,也就是这个男孩,他凭着自己扎实的游泳本领游到了岸上。布莱恩的丛林求生便拉开了帷幕,他在这度过了整整54天将近两个月的“旅程”。最后被巡逻机发现并得救。

布莱恩面对炎热,饥饿和恐惧,不知道该怎么做,在与世隔绝的大自然里,没有人能帮的了他。但他很快就找到了生存下来的办法。他常常受伤,但他能立马振作起来。布莱恩巧妙地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生火,找房子,做床,做鱼叉等。这一切的一切,都仅仅是用——一把手斧来完成的。

这两件事使我记忆犹新。一天晚上,布莱恩在自己找的“房子”里睡觉时,被野猪袭击了,慌乱之下,他拿起自己的手斧就向野猪砸去。野猪没有砸到,不过砸到了“房子”一面的岩石上,蹦出了几个小火星。有得必有失,不巧,布莱恩被野猪扎伤了。但对于他来说,他根本就不在乎。第二天,他得到了昨晚的灵感,便用手斧不断的凿着那块岩石。让蹦出来的火星掉到毛绒植物上,凿了良久,终于出现了来之不易的火。

有了火就可以烤吃的了,正当布莱恩在想烤什么时,湖里自由自在的鱼儿给了布莱恩灵感。他用手斧将找来的木棍削成双头鱼叉,准备用来叉鱼吃。一开始,布莱恩什么也叉不到,总是空手而归。渐渐地,他慢慢找到了规律。他先把鱼叉放入水中,不把自己的身体露出来,等待着鱼儿的到来,有了这个技巧,布莱恩一会儿叉上来一条,一会儿又上来一条。他能叉上鱼来,这全靠的是他那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跌倒了,爬起来;失败了,不放弃;这是布莱恩的生存原则。

布莱恩之所以能够在丛林中仅靠一把手斧就能够存活下来,是因为他有着永不言弃的精神和战胜一切的勇气。

困境之中,一把手斧可以化险为夷。但是,即使没有手斧,还要有勇气!

现在的我们有着优越的生活和舒适的环境,却恰恰缺少了手斧男孩这种坚韧的品质和在逆境中奋发向上的生活态度!

作文《我最喜欢的人》

“世上只有妈妈好······”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歌,我们都是从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所以我们都最最最最最喜欢妈妈。

我的妈妈长得眉清目秀,文雅端庄。她的眼睛黑黑的,老是湿漉漉的,使那长长的睫毛像是长在两池清水岸上的水草;小小的鼻子,特别可爱;还有一张像红樱桃一样能说会道的小嘴巴;最显眼的是妈妈的头发,像鸡毛一样。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每当过生日时听到小朋友唱这首歌我就心存感激。有的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这是因为我们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她们忍着痛生下我们,所以我们永远不能忘记。我们要记住:我们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

妈妈为什么让我如此喜欢呢?那是因为妈妈每天起早贪黑,不知疲倦的为我付出。每天早晨,我一醒来就有可口的饭菜等着我;每天晚上,妈妈等我进入梦乡后才会睡觉。所以,妈妈我想对您说:“谢谢您,妈妈!”

妈妈,是您让我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让我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让我从挫折中站了起来。妈妈,谢谢您。妈妈,我永远爱您!

“世上只有妈妈好······”我会记住它,把它深深的印在脑海中。

我最喜欢音乐的作文优选

这天,我正在写作业,隐隐约约的听到了电视里正在播放我最喜欢的音乐——《梁祝》,这首曲子最有名的,就是巫漪丽奶奶弹的,可是,在百度上、qq音乐上都搜不到。真可惜。当这旋律再响起的时候,我立马丢下笔,竖起耳朵,闭上眼睛,仔细听了起来。

“dofare……”节奏先是慢慢的,悠扬舒缓,就像两位挚友正在喃喃细语倾诉心声,很容易让人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节奏慢慢的变快了,就像在学堂里学习紧凑的学生们。我仿佛看到了钢琴家的手,如蝴蝶般,在琴键上自由的飞翔着,我,被这美妙的音乐陶醉了。

在这境界中,我开始天马行空的想象了:我仿佛看见了枫树上的枫叶,红红的,在微风中摇曳着;湖面上的鸭子,在扑棱着翅膀,嬉戏打闹;天空中偶有几只儿童放的纸鸢。祝英台正拿出爸爸的衣服,梳着男人的头发,留下一封信,便去求学了。在路途上,她有缘遇到了同他一起去学堂的男儿——梁山伯。他们称兄道弟,拜了天,拜了地,做什么事都一起。就这样,祝英台和梁山伯愉快地度过了三年。

有一天,爸爸来信说,想她了,让她回去。祝英台告诉了梁山伯,她是女儿身,梁山伯笑了笑说,他早知道了。结果祝英台回去的时候,他爸爸悄悄的把她嫁给了马姓。梁山伯知道了,茶不思,饭不想最后去世了。出嫁那天,大风大雨,她来到梁山伯墓前,突然山上裂开了一道缝,她跳了进去,过了一会儿,雨过天晴,从墓里飞出来两只蝴蝶。人们说,这是祝英台和梁山伯变的。

“这弹得多纯熟啊!”我感叹道,“这就是巫漪丽老人吧。”我冲出去一看,果真是!我十分高兴,我终于听到巫漪丽老xxx的《梁祝》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音乐——《梁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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