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的自查报告(热门13篇)

时间:2023-12-07 10:19:35 作者:GZ才子

自查报告是一个自我反省和自我提升的机会,通过它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您可以阅读以下自查报告范文,了解不同人写作风格和表达方式的差异。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自查报告局机关

(局机关)【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按照政务服务局《关于报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自查情况的通知》,民政局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等。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有法律依据,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许可事项、增设许可条件、增加许可环节、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自行设置前提条件等行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实施审批。

办理程序办理时限。

申请。

范文。

本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便于当事人了解、咨询及办理。

二是理顺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实际情况,专门对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相关程序做出具体规定,明确了行政许可办理股室、分管领导的职责和办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职责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诿和效率低下。

三是规范行政许可文书。为保证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制定了规范的行政许可格式文书,要求工作人员和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人员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确保行政许可的规范运作。

四是便民。

制度。

按照提高服务效能的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理原则,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行政许可文书等材料,集中放置在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为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过错现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职责,若办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引起国家赔偿的,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办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自查。

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行政许可办理人员不足,审批与管理还不是十分的协调。二是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不稳定,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改进。

工作。

作风,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网上办理系统,认真组织行政许可各环节的落实和运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同时将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受理和办理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20xx年,乡高度重视灾后农房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摸索和创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乡圆满的完成了“4.20”芦山地震灾后农房重建任务,现将我乡重建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造监督检查良好环境。

我乡自开展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积极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为我乡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为乡重建监督检查共组注入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监督机构,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

为更好的开展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我乡及时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为组长,业务人员为的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同时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对照年度督查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重建监督专项和重建资金普查工作。并且及时对重建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并反馈,确保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效,不走样。

三、健全责任追查制度,确保重建有序推进。

四、加强信息公示公开,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根据上级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每个月的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于分管领导、联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共同协商帮扶措施、方案,并落实责任人,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重建检查台账、重建整改台账,限期整改措施以及检查总结等。

加大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对重建工作开展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及时对政策性文件、物资发放明细、重建相关技术等资料进行张榜公示,以及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重建动态等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科学、阳光、公开、公正、公平重建。

五、加大对重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重建资金使用规范。

为确保重建资金使用规范,我乡不定时的.开展重建资金普查工作,受理受灾群众反映重建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按时结算,杜绝了重建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旅游局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法制局: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达市府办函〔〕19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高度重视,局长岳娴在局办公会上专题研究,对全局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时间上做了安排。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相应机构,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了《行政许可法培训方案》。二、积极组织行政许可法学习和培训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好《行政许可法释义》,我局自印复习资料,人手一册,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在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过程中,我们及时到市法制办领取试卷,从考试结果看,总体上是好的,达到了预期效果,说明前一段时间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培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认真开展行政许可“三项清理”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在清理工作期间,我局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上报的审批事项已全部保留。今年经我局审批的共有7家旅行社,旅行社共受理处理旅游投诉10余件,结案率达100%。并在投资服务中心公示了星级饭店、旅行社等审批流程,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同时按照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度;受理、审查、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等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在实际行政许可中将要涉及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都已进行了上报。我局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了大量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概念不清、知识不牢等。对此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继续坚持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把行政许可法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旅游行业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特此报告。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

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其他行政机关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实行依法监督、权责统一以及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纠错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投诉或举报。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并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例》的规定,具体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下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

各级监察、财政、审计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对实施行政许可的专项监督。

第七条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内容:。

\\\(一\\\)有无在自行制定的文件中设定或违法规定行政许可事项;。

可事项活动监督检查责任;\\\(八\\\)建立和执行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情况;\\\(九\\\)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上级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材料、专项调查等方式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对联合或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的场所可以派驻监督人员;对实施行政许可的听证、招标、拍卖、考试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第九条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现场监督和检查,应当委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

的,应当及时组织核查或者责成有关部门核查。

第十一条实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告的具有实施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经行政执法资格确认,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二条对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结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建立自检制度,对本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行政机关。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和适时评价,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报告。

撤销的处理,并可给予通报批评。

责令限期改正、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应当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依据职权确认违法或者予以撤销的,应当制作《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

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请求撤销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进行核查。依法不予撤销的,应当说明理由。

因撤销行政许可使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情况履行监督责任。

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配合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规定做好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核查方式进行。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准予行政许可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以及有否履行法定义务。

实地检查的其他场所和事项。

交付实地检查通知书。现场监督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可人对抽样检查、检验、检测的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复查。

检查、检验、检测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合理的需要,结果确定后,需要退还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被抽样单位。

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进行定期检验。

行政机关经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消除隐患。

对定期检验的间隔期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未作具体规定的,由省级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签字的,交由被许可人确认后签字。

记录应当说明理由。

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信箱,落实受理或处理的责任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七条对个人或组织的投诉、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受理登记,并及时核查,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须告知举报人。

投诉、举报人要求对受理登记查阅的,应当允许查阅。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立被许可人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抄告制度。有条件的应当实现不同行政区域有关行政机关之间的计算机系统互联,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使用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

设计、建造、安装、使用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检制度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备案,有关行政机关对自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许可人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被许可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许可人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追究行政机关和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打击报复的;\\\(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经督促不予改正的。

第三十六条被许可人在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中有违反行政许可法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法律、法规、规章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现代行为科学的基本理论,行为的确定与执行始终是无法完全吻合的。这主要是由执行主体对行为准确的认知、接受的差异性所决定的。在被许可人实施许可事项的行为中,就可能因为利益而规避义务,出现扩大或缩小许可范围,甚至完全违背被许可事项的情况。因此,有必要通过一定的机制和体系来及时防止和迅速地消除系统或个人的偏离行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是行政许可主体与行政许可相对人之间的一种交流和互动,通过这些活动,可以保持行政许可行为的目的与实施被许可行为的结果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2、预防功能。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预防功能是通过监督,提前发现在行政系统中的各种潜在的或显现的弊端,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通过各种行政许可监督制度的设立,增强被许可人实施许可行为的可预见性,使人们对某一行为的后果有比较明确和清醒的认识,使被许可人的行为控制在合法有效的范围之内。

3、反馈功能。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反馈功能,主要是通过行政许可监督,对监督对象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作出评价,不仅为行政许可主体,而且为被许可人提供改进工作的科学依据。

民政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政务服务局《关于报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自查情况的通知》,民政局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行政许可设定情况。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等。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有法律依据,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许可事项、增设许可条件、增加许可环节、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自行设置前提条件等行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实施审批。

二、行政许可相应制度的建立情况。

四是便民制度。按照提高服务效能的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理原则,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行政许可文书等材料,集中放置在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三、

为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过错现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职责,若办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引起国家赔偿的,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办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行政许可办理人员不足,审批与管理还不是十分的协调。二是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不稳定,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网上办理系统,认真组织行政许可各环节的落实和运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同时将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受理和办理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我中心校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教育局计财科20xx年9月22号召开的财务培训会议的相关要求,对我校财务工作认真进行了检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局财务文件,提高认识,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了马街中心校财务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依据制度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在整改中,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查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

通过查看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在会计报表中没有问题,在会计账簿中银行日记帐,出纳的现金日记账也没有问题,无需整改。

存在问题:

1、出纳员中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正在学习争取;

2、在会计凭证中没有盖财务公章,财务主管章、报账员章、出纳章及附件章;

3、固定资产报废手续不规范。对全校资产清查上报工作不够细致。整改领导组针对这种情况进行分工协作,分块整改,把所缺的内容整改完整。

总之,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财务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要办好学校,首先要用资金来作后遁。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凤财联发97号文件作标准,努力做好所需的支撑材料,按教育局的要求管理好学校财务。坚持每月对经费的收支由财务审核小组审核后,再进行报账、公示。将财务有关事项等在栏目内公布,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使学校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开支合法、合规、合理,确保学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安全性,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我们接到乡镇基础站所领导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们竖岗镇计生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进行了自查:

1、我们没有存在隐瞒、滞留、占压、坐支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各项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该上缴的全部上缴,没有私设小金库。

2、也没有多报、虚报、瞒报、变更名目虚列支出,我们没有这种现象。

3、我们不存在变通票据、白条抵库等形式报销违规开支、挤占、侵吞、挪用、私分公款等现象。

4、我们没有用公款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我们不存在违反规定自立收费、付款、集资项目,私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

6、我们不存在越权减免应征收的规费,也私自降低罚款标准问题,没有借机向群众索取、收受,谋求私利的现象。

7、在计生指标管理性工作过程中我们没有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收受的现象。

8、我们没有其他,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通过本次专项自查,我们计生办在以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对不合理的开支要严查,对乱收费、乱罚款损坏计生形象的人员要严格处理,对我们计生办的帐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不能多报、虚报、瞒报,对进行报销的票据要由领导签字、经手人签字,票据正规方可入账。

行政许可自查报告

按照恩施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住建局的要求,行政审批中心对2012年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共11项,分别是: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设施施工许可;城市道路临时挖掘许可;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城市排水许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古树名木的迁移许可;砍伐城市树木许可等。2012年办理行政许可125件分别涉及到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城市排水许可等。所有的审批事项均有法律依据,而且每年报经法制办审核。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自行设置前提条件等行为,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没有实施审批。

(二)行政许可相应制度的建立情况。

行政审批中心建立了相关的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公开制度。对中心开展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办理期限、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等事项,在局行政审批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都有公示,便于当事人了解、咨询及办理。

二是理顺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实际情况,专门对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相关程序做出具体规定,由于城管的审批事项要靠我们的执法队员上街巡查督促,我们的对象才来办理。我们专门组建了两个执法中队目的是理顺审批秩序、规范审批行为,不让审批事项流失。明确了行政许可受理科室、办理科室、分管领导的职责和办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职责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诿和效率低下。

三是统一行政许可文书。为保证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制定了规范的行政许可格式文书,对窗口工作人员和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人员重点进行了行政许可格式文书使用的培训,确保行政许可的规范运作。

四是便民制度。按照转变管理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的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理原则,将所有行政许可统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集中办理。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行政许可文书汇编成册,放置在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由于城管行政审批项目具有特殊性,所有的项目必须经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才能据实写出意见,才能为是否予以审批提供依据。为了不让相对人两头跑,由执法队员将审查合格符合要件的资料交由科室及领导审签后,拿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证件,然后通知相对人领取证件。并且证件办理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总体要求是按照《窗口受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一周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收费的行政许可项目,所收费用全部按规定的标准执行,由窗口开具缴费通知单,办证对象凭通知单到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邮政银行缴费,然后凭收据办理证件。对行政许可相对人均无偿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格式文本,更不存在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的情况。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相关减免条件的,经审查资料齐全,按照条款予以减免,没有优亲厚友、随意表态的现象发生。没有收钱不开票、开票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许可事项职能职责,中心建立了“巡查日志”,对每一次上街巡查情况、办理情况、收费情况予以登记,便于随时掌握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动态。若办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引起国家赔偿的,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办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根据上级要求,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审批与管理还不是十分的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二是行政许可受理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由于城管许可业务是需要执法队员前去督促,相对人才会来办理,而且所有审批事项都需要外勤执法队员前去现场踏勘,才能据实填写意见为是否予以审批提供依据。所以如何减轻审批工作的实际工作量还是一个值得改进的课题。三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四是资料收集不够完整,比如相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收费发票的复印件等资料没有收集并归档。

批事项流失。二是通过正面工作与树立反面典型相结合的办法,让行政相对人主动到城管窗口办理相关许可业务。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办事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到优质高效服务当事人。四是完善相关资料。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认真组织11项行政许可各环节的落实和运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不断。

总结。

经验找差距,实事求是地加以改进。同时将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受理和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行政许可自查报告

《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深刻理解、准确实施《行政许可法》,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本镇经济建设步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x府办[]4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镇在近段时间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告如下:

一、突出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及培训工作。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镇及时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四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5月,我镇举办了全镇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的教师作主题报告,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达80多人次。二是各办公室、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每月坚持学习1-2次。采取专题学习、组织讨论等形式,对《行政许可法》进行再学习,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三是在7月1日《行政许可法》施行日,我镇采用拉横额、出专栏、张贴标语、放广播等形式,在全镇掀起《行政许可法》的宣传高潮。

二、认真抓好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清理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定,对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制度和做法,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在清理工作中,做到与清理许可项目相结合,与清理行政许可主体相结合,与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相结合。

三、抓好机制创新工作。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镇研究制定推进行政管理创新的工作方案。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不该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行业组织。二是对应当由政府管理同时又不宜实施的行政许可的事项,取消行政许可后,加强监管的措施和方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对行政许可的监管,把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监管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三是在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便民的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处理权限及时回复群众。

四、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后,镇政府工作人员还应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行政许可自查报告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xx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行政许可自查报告

本文目录。

按照法制办《关于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7月1日至7月15日在范围内开展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自查活动,活动的开展围绕“早动手、早安排、查不足,总经验”的工作思路,遵循“细、准、全、快”的原则,初步完成了自查工作,成效明显。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和查找,有效的推动了行政许可法在顺利实施,为早日实现行政许可法“还权于民,转变职能,服务群众”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

1、充分动员,统一思想。

接到法制办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由全体公务员、副科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参加的动员会议,会议由主持,会议围绕如何更好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这一重点,部署了当前和今后的学习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明确了当前落实好行政许可法的意义和目的,统一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了对学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为下步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组织到位,机构健全。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委专门成立了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分管为成员的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地点设在,并责成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贯彻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3、制度完善,措施得力。

检查工作之初,组成专门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初步确定了实施意见,并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考核制度》,从初期的学习动员到末期的措施制定均做出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尤其是制定下发了《建委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公开便民、过错追究和监督检查制度》,有针对性的对公开便民、过错追究、监督检查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完善了措施,从而为规范行为、改进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4、注重宣传,效果明显。

为了营造贯彻、实施的学习氛围,使大家充分领会其内容、明确其目的、理解其意义,我们充分发挥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工作的主阵地作用,适时对行政许可法逐条逐句进行了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对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做到了耳熟能详。

二、严格运作,合理调度。

1、定计划。为了增强贯彻实施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其合理运作,制定下发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考核计划》,分步骤、有重点的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科学的安排部署,做到了有时间、有内容、有目的、有考核,从而为贯彻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

2、分责任。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学习贯彻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在实际工作中实施的责任感,围绕“抓重点,带全面”的原则,层层分解了责任,并明确规定,以科室主要领导为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部门领导的责任,形成了“层级网络责任管理模式”,达到了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目的。

3、搞培训。5月底,为了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行政许可法的深刻内涵和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本着强化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思路,专门聘请区委党校高级讲师为干部职工授课,通过学习培训,使大家对行政许可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解决了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效果明显。

4、抓落实。在抓好落实方面,紧紧抓住“学深入、搞明白、查砌底、定措施”的工作思路,围绕“部门自查、深入检查、收集汇总”的原则,首先由各基层部门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要求,查找所辖项目,然后由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深入科室进行检查,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对收集的许可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初步确定有效的和无效的项目,基本上杜绝了工作上的空白点,为今后更好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为了更好的突出行政许可法方便大家、服务群众的目的,完善下发了《服务措施》,对如何执好法、服好务、办好事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实现了全面为民的目的。

三、查根追源,正视问题。

经过全面系统的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许可法有了更加深该的认识,对其内涵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其目的和意义,但就自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意义理解不够透砌,甚至存在偏离现象;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对行政许可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三是个别同志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事论事多,盲目随大流多,学习的自觉性不高。

四、完善措施,创新招法。

针对问题,高度重视,遵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针对检查中发现不足,经研究,制定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大学习贯彻力度。继续充实完善。

学习计划。

增加学习时间和内容明确相关责任并适时聘请专家来我*授课。

二是加强制约机制的落实。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推行奖惩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监督。在培养执法人员相互监督意识的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四是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培养树立一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典型,坚持典型引路的原则,发挥好榜样带动的作用。

返回目录。

一、突出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及培训工作。

二、认真抓好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

三、抓好机制创新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

xx市xx镇人民政府。

行政许可自查报告

按照恩施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住建局的要求,行政审批中心对20xx年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共11项,分别是: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设施施工许可;城市道路临时挖掘许可;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城市排水许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古树名木的迁移许可;砍伐城市树木许可等。20xx年办理行政许可125件分别涉及到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城市排水许可等。所有的审批事项均有法律依据,而且每年报经法制办审核。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自行设置前提条件等行为,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没有实施审批。

(二)行政许可相应制度的建立情况。

行政审批中心建立了相关的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公开制度。对中心开展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办理期限、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等事项,在局行政审批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都有公示,便于当事人了解、咨询及办理。

二是理顺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实际情况,专门对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相关程序做出具体规定,由于城管的审批事项要靠我们的执法队员上街巡查督促,我们的对象才来办理。我们专门组建了两个执法中队目的是理顺审批秩序、规范审批行为,不让审批事项流失。明确了行政许可受理科室、办理科室、分管领导的职责和办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职责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诿和效率低下。

三是统一行政许可文书。为保证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制定了规范的行政许可格式文书,对窗口工作人员和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人员重点进行了行政许可格式文书使用的培训,确保行政许可的规范运作。

四是便民制度。按照转变管理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的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理原则,将所有行政许可统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集中办理。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行政许可文书汇编成册,放置在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由于城管行政审批项目具有特殊性,所有的项目必须经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才能据实写出意见,才能为是否予以审批提供依据。为了不让相对人两头跑,由执法队员将审查合格符合要件的资料交由科室及领导审签后,拿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证件,然后通知相对人领取证件。并且证件的办理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总体要求是按照《窗口受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一周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收费的行政许可项目,所收费用全部按规定的标准执行,由窗口开具缴费通知单,办证对象凭通知单到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邮政银行缴费,然后凭收据办理。对行政许可相对人均无偿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格式文本,更不存在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的情况。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相关减免条件的,经审查资料齐全,按照条款予以减免,没有优亲厚友、随意表态的现象发生。没有收钱不开票、开票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为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过错现象,制定了《行政许可制度》,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职责,中心建立了“巡查日志”,对每一次上街巡查情况、办理情况、收费情况予以登记,便于随时掌握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动态。若办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引起国家赔偿的,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办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根据上级要求,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审批与管理还不是十分的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

二是行政许可受理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由于城管许可业务是需要执法队员前去督促,相对人才会来办理,而且所有审批事项都需要外勤执法队员前去现场踏勘,才能据实填写意见为是否予以审批提供依据。所以如何减轻审批工作的实际工作量还是一个值得改进的课题。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

四是资料收集不够完整,比如相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收费发票的复印件等资料没有收集并归档。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心已经着手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并对今后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城管行政审批业务的宣传力度,拓宽服务领域,不让审批事项流失。

二是通过正面工作与树立反面典型相结合的办法,让行政相对人主动到城管窗口办理相关许可业务。

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办事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到优质高效服务当事人。

四是完善相关资料。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认真组织11项行政许可各环节的落实和运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不断总结经验找差距,实事求是地加以改进。同时将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受理和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行政许可自查报告

按照恩施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住建局的要求,行政审批中心对20xx年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许可设定情况

目前,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共11项,分别是: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设施施工许可;城市道路临时挖掘许可;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城市排水许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古树名木的迁移许可;砍伐城市树木许可等。20xx年办理行政许可125件分别涉及到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城市排水许可等。所有的审批事项均有法律依据,而且每年报经法制办审核。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自行设置前提条件等行为,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没有实施审批。

(二)行政许可相应制度的建立情况

行政审批中心建立了相关的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公开制度。对中心开展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办理期限、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等事项,在局行政审批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都有公示,便于当事人了解、咨询及办理。

二是理顺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实际情况,专门对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相关程序做出具体规定,由于城管的审批事项要靠我们的执法队员上街巡查督促,我们的对象才来办理。我们专门组建了两个执法中队目的是理顺审批秩序、规范审批行为,不让审批事项流失。明确了行政许可受理科室、办理科室、分管领导的职责和办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职责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诿和效率低下。

三是统一行政许可文书。为保证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制定了规范的行政许可格式文书,对窗口工作人员和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人员重点进行了行政许可格式文书使用的培训,确保行政许可的规范运作。

四是便民制度。按照转变管理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的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理原则,将所有行政许可统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集中办理。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行政许可文书汇编成册,放置在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由于城管行政审批项目具有特殊性,所有的项目必须经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才能据实写出意见,才能为是否予以审批提供依据。为了不让相对人两头跑,由执法队员将审查合格符合要件的资料交由科室及领导审签后,拿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证件,然后通知相对人领取证件。并且证件的办理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总体要求是按照《窗口受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一周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三)行政许可收费情况

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收费的行政许可项目,所收费用全部按规定的标准执行,由窗口开具缴费通知单,办证对象凭通知单到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邮政银行缴费,然后凭收据办理。对行政许可相对人均无偿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格式文本,更不存在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的情况。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相关减免条件的,经审查资料齐全,按照条款予以减免,没有优亲厚友、随意表态的现象发生。没有收钱不开票、开票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为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过错现象,制定了《行政许可制度》,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职责,中心建立了“巡查日志”,对每一次上街巡查情况、办理情况、收费情况予以登记,便于随时掌握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动态。若办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引起国家赔偿的,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办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根据上级要求,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审批与管理还不是十分的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

二是行政许可受理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由于城管许可业务是需要执法队员前去督促,相对人才会来办理,而且所有审批事项都需要外勤执法队员前去现场踏勘,才能据实填写意见为是否予以审批提供依据。所以如何减轻审批工作的实际工作量还是一个值得改进的课题。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

四是资料收集不够完整,比如相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收费发票的复印件等资料没有收集并归档。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心已经着手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并对今后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城管行政审批业务的宣传力度,拓宽服务领域,不让审批事项流失。

二是通过正面工作与树立反面典型相结合的办法,让行政相对人主动到城管窗口办理相关许可业务。

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办事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到优质高效服务当事人。

四是完善相关资料。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认真组织11项行政许可各环节的落实和运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不断总结经验找差距,实事求是地加以改进。同时将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受理和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