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管理制度(优秀18篇)

时间:2023-12-08 18:10:45 作者:笔舞

规章制度还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使其更加遵守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公司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心理咨询师管理制度

一、每次上课,向每位朋友问候致意,传达您对对方的关注,尽量快、尽量多地掌握每位朋友的个人信息。

二、朋友之间谈话,必须无条件地关注对方,要用语言表情动作传达“你是我唯一注意的人”、“快乐着你的快乐,痛苦着你的痛苦”等信息。不许打断、反驳和指责。

三、相信人生在世,必有其理。注意观察每位朋友的言行举止,及时发现并反馈每位朋友的特长和优点。每次必须真诚地赞美至少三位朋友。

四、热情欢迎新朋友、请假归班以及因事迟到的朋友。亲切问候、热情握手或拥抱。

五、每次上课必须自行调换座位,不许每次坐在同一个朋友旁边。

六、任何人不许将不良情绪藏在心里,必须或公诸于众,让群体帮助,或求助于某些朋友。

七、遇有缺点、过错,必须做“hatezhesinbutlovezhesiner”,意即“憎恨过错,但是要爱过错者”,培养对事不对人的正确思维。要对过错者无条件接纳,亲切问候,并与之热烈握手或拥抱。

培训班的所有师生每日、每时、每事必须遵守上述制度。遵守佳者,如果是学员,其本人得到很好的培训效果,不仅自己快乐,而且将快乐带给了别人,其人气指数提升;如果是老师,将提升您下次被聘用的可能性。

心理咨询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测量)室的服务对象为公安司法系在校学生。

二、心理咨询(测量)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

三、心理咨询(测量)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心理咨询(测量)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

五、心理咨询(测量)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六、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七、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八、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每周一、三、五中午:12:00———13:30。

2、每次咨询时间:1个小时左右。

3、服务对象:梅城初中全体学生。

4、求助方式:书信和面谈两种方式。

书信求助者可以把书信交由心理辅导老师,或直接把书信投寄到四楼心理信箱。

希望面谈的求助者,可通过书信或电话,提前预约(各辅导老师的电话公布在学校橱窗内)。

5、求助者要严格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明确求助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尊重老师,尊重自己,非诚勿扰。

责任:

(1)向心理辅导老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2)积极主动地与心理辅导老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3)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利:

(1)有权利了解心理辅导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

(2)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心理辅导老师;

(3)对心理辅导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辅导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3)尊重心理辅导老师,遵守预约时间。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基于心理咨询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咨询室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或人员来往频繁的地方,但又要方便学生进出,宜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在学校领导的精心安排下,我校心理咨询室设于三楼。方便学生进出且相对较为安静隐秘,通风采光效果较好。

(一)心理咨询室采用预约制度,来访者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通过电话或到心理咨询室与咨询老师预约咨询时间,以保障咨询工作有序进行。

预约时间:上午8:00至11:30(学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电话预约或到心理咨询室内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宜定在晚自习时段,如有不便,与咨询老师商量其他时间段咨询。

(二)做好日常心理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信件咨询)工作和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对来访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咨询辅导记录。

(三)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五)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六)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协助班主任对适应不良学生的早期发现、原因分析,并实施个别或团体咨询与辅导;

(二)负责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四)定期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一)心理咨询老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三)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心理咨询老师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及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二、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三、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四、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五、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七、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心理咨询管理制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咨询人员对待来访者要尊重,理解,关心。

三、咨询人员在咨询时,要做到倾听,做好记录。

四、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七、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八、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1.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00--13:00;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2.心理信箱每天打开一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3.心理辅导室应该营造宽松自由的氛围,让来访学生放松心态,以免影响心理辅导的效果。

4.学校心理辅导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辅导技能。

5.辅导人员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细致和认真,按时到岗接受学生或家长来访,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7.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在团体辅导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辅导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8.辅导过程中,如发现对来访者难以适应时,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向来访者介绍其他辅导师。

9.对于疑难病例,难以诊断时,应迅速提交上级辅导师或辅导顾问,申请会诊;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校领导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10.辅导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辅导师的指导和辅导,不断提高自身的辅导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认真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心理档案中使用的心理测试必须具有科学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且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测试。

三、心理档案中对于测试结果的解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资料,实事求是,由专业人员作出科学的'的专业解释和问题鉴定。

四、心理档案建立后,后续的反馈机制和干预机制要相应实施,以确保心理档案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到实质性的作用。

五、按照档案工作程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归档、整理、管理、移交、销毁等工作。

六、对各种归档材料及时做好入库登记,并认真编制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切实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七、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学生心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做好各种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九、加强档案保管室的建设和管理,搞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项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十、心理档案日常必须存放在学院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员保管和管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的心理档案,必须办好相应的查阅手续。

心理咨询管理制度

心灵驿站是我校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专门场所,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教师专门负责,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心灵驿站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门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灵驿站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二、心灵驿站要注意积累典型的个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档案、咨询的内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心灵驿站。

四、心灵驿站开设的一条心理热线(***)。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灵驿站逢周一、周晚晚上对全校学生开放,由专职心理老师值班,建立“预约优先”的服务制度,优先约见有预约的学生。

心理咨询管理制度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执照值班轮流表中排定的日期值班。

2、值班期间,活动前要及时关门、窗、灯,活动后要及时打扫卫生、整理物品。

3、认真倾听,接待结束后,及时、详细地做工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4、值班期间,及时收集学生投放在“心语箱”的问题,做好分类工作。

5、咨询原则:

a、保密原则:对同学的有关咨询内容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当事人允许不能有任何泄露现象。当事人允许的资料也只能匿名使用。

b、无条件关注原则:值班人员对于任何学生提出的任何问题,都应表示关注,让心理咨询室成为真正的'沟通交流平台。

c、助人自助的原则:咨询过程不是替咨询者出主意,想办法,而是帮助其想清问题的所在,并让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咨询是“授人与渔”,而不是“授人与鱼”。

6、一个次的咨询时间一般不要超过一个小时,以提高咨询效率。

心理管理制度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2、学校及时发现行为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他们离岗回家。离岗后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3、个别情况下,校内如还存在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工的`话,应加强管理。

对不合格员工应经常性谈心教育。对心理障碍应及时观察,一旦发现情况异常,应马上劝其回家治疗。

心理咨询管理制度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做你心灵的港湾。

2)以人为本,关注师生心理健康、人格健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1)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常识,促进他们心理健康、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个性人格;

2)向教师、家长提供有关心理学知识,协助他们明确掌握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发展任务和应对策略,积极创设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社会、家庭和学校环境。

3)对心理出现偏差或有轻微心理疾患的学生提供保密的.、有针对性的诊断和疏导。

1)相互信任,对求助者的咨询内容和资料绝对保密。

2)师生平等,为同学解开心结。

1)当面咨询--女生公寓三楼心理咨询室,工作日内每天下午3:30-4:20;平时若需咨询,请与张薇老师预约(电话:z)。

2)电子邮件咨询-心理咨询室专用电子邮箱(e-mail):z。

心理咨询师管理制度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心理教师的工作目的是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教师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教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心理教师在对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工作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教师产生依赖。

心理教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教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的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心理教师应努力保持和来访者之间客观的治疗关系,一旦业已建立的治疗关系超越了客观的界限,应采取适当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

3.当心理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

3.心理咨询室的心理咨询员、心理辅导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校委会批准,

4.心理咨询和辅导人员应严格按照职责要求、保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开展工作,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将按照情节的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辅导教师实行聘任制,凡符合条件者,须经人事处发放聘书后方可上岗。

三、心理辅导教师要严格遵守值班登记制度,按时到岗,做到不空岗,不迟到不早退。

四、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提前向中心请假,无故旷岗二次者将予以解聘,收回聘书。

五、值班期间,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记录。咨询中的个案记录、测验材料、信件、录音等资料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六、咨询中,要严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学生索取咨询费用。

七、咨询中须做好登记。

八、值班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盗。

九、辅导教师违反工作制度,造成后果的,中心将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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