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行动实施方案(通用22篇)

时间:2023-11-20 23:54:08 作者:紫薇儿

实施方案是指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它是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操作路径。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的实际案例和经验总结,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实施方案。

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吸取烟台市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及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漏洞,压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辖区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凤凰社区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凤凰社区党委委员、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xxx凤凰社区党委委员、中心副主任。

xxx凤凰社区党委委员、中心副主任。

成员:xxx凤凰社区党政工作部负责人。

xxx凤凰社区综合工作部负责人。

xxx凤凰社区社会事务部负责人。

xxx凤凰社区棚改征收组常务副组长。

xxx凤羽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xxx凤羽居委会主任。

xxx凤巢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xxx凤巢居委会主任。

xxx凤缘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xxx凤缘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工作部,xxx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凯强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为综合部全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下设两个集中安全检查组:

各检查组分工及职责:

第一组。

组长:xxx。

成员:社事部、凤缘居委会人员。

职责:负责凤缘居委会辖区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第二组。

组长:xxx。

成员:党政部、凤羽居委会人员。

职责:负责凤羽居委会辖区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第三组。

组长:xxx。

成员:综合部、凤巢居委会人员。负责凤巢居委会辖区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一)全覆盖检查。本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

(二)重点行业检查。强化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食品药品、校园安全、城市安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火灾易发多发区域、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隐患点周边房屋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重点区域检查。突出检查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安全领域,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管控、暑期期间及主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检查医院、宾馆、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消防安全。组织开展对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查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装修施工人员(如: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落实现场监护;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存在集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现象;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等。

2、电梯安全。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加强对电梯检查维护,消除电梯安全隐患,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无证使用、无证操作和超检验期使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行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食品安全。食品是否属于“三无’食品,食品的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食品的防尘、防蚊蝇、防鼠等设施是否齐全等。

4、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易制毒类化学品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许可、备案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或“一书一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5、烟花爆竹。重点排查:企业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行为。

6、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排查:重点路段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排查整治。

7、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组织对建筑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进行排查整治,严防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隐患引发事故。

8、老旧危楼。全面排查老旧危房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9、校园周边安全。组织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汛期、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进行排查整治。

10、城市安全。开展城市燃气和城市公共区域外悬挂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自然灾害领域。

重点排查:组织对凤凰山周边及建筑工地进行排查,以防汛期凤凰山发生山体滑坡,建筑工地发生地质灾害、洪涝灾害。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立即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全面发动,督促辖区各企业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区域、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

(三)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总结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巩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台账。各排查组开展排查后,填报《凤凰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及时报综合部以便综合部及时汇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生产法》《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内容,因此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经济社会各项建设的顺利。

社区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洋四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郑爱珍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由段警黄建成、综治副主任熊玉卿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物业、群防群治队员组成。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网络健全的新体制。

把安全生产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防火标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在辖区内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防火讲座,普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在通过“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利用广播、宣传板报等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广大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遇险逃生技能。

XX区企业服务全程代办实施方案

xx区企业服务全程代办实施方案为健全企业服务全程代办制度,优化申报流程、压缩审批时长,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质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为引领,以“惠企便民、高效快捷、依法合规”为导向,建立区、镇(街道)两级代办帮办服务体系,全面推行线上线下融合、横向纵向协同的项目代办工作制度,实现政府服务再提质、发展环境再优化,为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投资建设领域:xx区范围内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

市场准入领域:登记注册在xx区范围内的企业。

三、

基本原则1.无偿代办: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代办服务团队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取除法定收费项目外的任何费用。

2.全程服务:承接代办项目后,明确代办员对代办的事项实行全程服务3.合法高效:各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项目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能,代办员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联动协同:依托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机制健全的代办服务体系,保持项目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及时协调解决项目难点、堵点。

四、职责分工按照“专窗统筹、基层代办、部门帮办”的工作格局,开展项目代办工作。

1.区政务服务中心:两大领域专窗设置代办专席,负责解答咨询、受理代办申请、统筹组织前置服务,督促区级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中的问题。

2.基层板块:明确1-2名专职代办员,负责收集企业信息、解答咨询、编制申报计划、协助准备申报手续、代收代报申请材料、交付结果文书,跟踪服务审批全流程。

3.审批部门:明确审批工作联络员,负责配合专窗提供前置服务,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及时共享审批信息,积极对上衔接市级权限审批,帮助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中的问题。

五、业务流程1.接待咨询:专窗代办专席或基层代办员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的咨询服务,对咨询内容一次性做出明确答复,并建立接待咨询记录,采集服务对象名称、联系方式、咨询内容等信息。

2.委托办理:经企业委托,区政务服务中心安排基层代办员及时做好对接,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清单,帮助企业编制申报计划。

3.提前指导:在正式报批前,专窗组织相关区级审批部门提前服务,精准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及时协调解决申报难点堵点。

4.代办报批:基层代办员代收企业申报材料,帮助企业在相关审批系统中上传资料以及到各审批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5.协调进度:基层代办员跟踪关注审批全流程进度,各审批部门及时推送审批信息,专窗代办专席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审批速度,6.交付结果:代办事项办结后,代办员及时与企业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结果文书等材料,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窗。

7.评价服务:全程代办服务完成后,区政务服务中心对代办员的办理质量、办理态度、办理时效、后续工作等进行回访,收集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

六、工作推进1.健全代办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专席,各板块明确1-2名业务过硬、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建立工作职责清单和绩效考核机制,有效加强代办员日常管理。(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镇(各街道))。

2.组织业务培训,增强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代办员专题培训,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培训形式,促使代办员尽快熟练掌握两大领域审批全周期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要素,明确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重点,提升代办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审批部门)。

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探索将更多高频热点事项纳入代办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南通市局开展的“百千万大走访”活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的职能,发挥行政指导作用,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大局服务,不断增强工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服务年”活动(以下简称“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五个更加”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发挥合同管理的职能作用,深化“百千万大走访”活动,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措施,拓展服务覆盖面,提高企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以实实在在的服务,真真切切的帮扶,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将“重合同守信用”认定活动打造成的叫响全系统的服务品牌。

通过开展“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加快我市“重守企业”的培育速度,提高“重守企业”的质量,确保“重守企业”的量质并进;指导和帮助“重守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增强“重守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完善“重守企业”的激励惩戒机制,扩大“重守企业”认定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提供行政指导,全面提升全系统合同监管干部报务水平,塑造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大力推进重守企业的培育发展,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将“重守”培育发展与实施商标战略相结合。将持有知名、著名及驰名商标的企业作为培育重点,加强合同的行政指导,提供靠前服务,帮助其建立健全信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信用管理流程,积极申报“重守企业”,引导企业走品牌强企之路,提高“重守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将“重守”培育发展与社会大市场监管相结合。将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焦点行业及重要商品分类为重点,分行业组织开展重守企业申报,着力打造“重守板块”,发挥“重守板块”的示范聚集和辐射引领作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将“重守”培育发展与“合同助农”相结合,以“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为契机,指导涉农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引导涉农企业积极参加“重守”活动。

(二)积极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的职能作用,指导企业依法融资,开辟“重守”企业抵押登记“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务,将受理、审查、审核三环节融为一体,做到专人受理、专人登记、专人负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作,与金融部门建立“重守”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制定针对“重守”企业的授信优惠政策,建立“重合同守信用”联动帮扶及优先帮扶机制,将重守企业作为优先融资帮扶的重点,搭建银企融资平台,拓宽诚信企业融资渠道,切实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减少金融机构放贷风险。

(三)切实履行合同行政指导职能,完善服务机制。一是指导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结合重守企业申报及年度信用复查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指导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将辖区内“重守”企业列入合同帮扶的重点对象,分行业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在合同审核、合同履约及企业信用动态等方面重点加强监管,加大合同帮扶力度,帮助企业规避因合同履行带来的经营风险。三是开展重守企业的回访活动。结合“重守企业”年检活动,组织开展“重守”企业回访活动,填报重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回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全面检查重守企业八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合同纠纷的解决及合同履约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各分局要迅速召开会议,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推进阶段(20xx年5月至9月份)。各分局要对照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标,结合企业年检及“重守”复查等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推广典型做法,确保活动实效。分别于6月25日、8月25日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阶段:归纳总结阶段(20xx年10月份)。各分局要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对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要注意收集有关材料,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市局。20xx年10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局“百千万大走访”活动的具体措施,是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播电台、网络宣传及专题培训、专版报道等各种方式,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义,对主要服务举措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展示工商风貌,提升工商形象。

(三)立足实际,确保实效。各分局要针对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活动方式和载体,努力使各项措施切实可行。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到实效。

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建立新转小微企业重点培育清单。以县(市)、区为单位,从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中选择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点培育清单,纳入清单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不低于本地总量的10%,具体条件和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和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税的个体工商户,要全部纳入重点培育清单。

(二)建立新升规上企业重点培育清单。以县(市)、区为单位,从本地区小微企业中选择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点培育清单,纳入清单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其中,对年营业收入尚未达到规上企业条件,但符合转型发展导向、创新能力较强、成长速度较快的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促进其加快升级上规模;对年营业收入实际已经达到规上企业标准,而没有纳入规上企业的小微企业,作为规范引导对象,依法纳入规上企业统计。

(三)建立新晋上市挂牌企业重点培育清单。以县(市)、区为单位,从本辖区规上企业中选择发展潜力大、产业带动力强、有上市或挂牌意愿的企业纳入重点培育清单,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纳入市定上市后备企业名录。

(四)建立新设独立法人机构重点培育清单。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在当地开展业务的基金类、融资租赁类、小额贷款类、典当交易类金融市场主体,区域分拨和城市配送快递企业,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或科研院所内设研发机构,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ppp项目省外社会投资方等纳入重点培育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我镇企业对“三年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动起来,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特别是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向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等“十个方面”应达到的要求。

(三)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定标准、约束措施等相关内容及典型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宣传报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企事业单位进行曝光,发动社会力量予以监督。

“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2009年7月)。

镇安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宣传方案,编印各类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全面宣传阶段(2009年7月-2011年7月)。

各村(居)、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

各村(居)、企业要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时报送镇安办,镇安办根据各村(居)、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三年行动”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多层次、多形式、有声势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安办。

1、组织辖区具体负责企业级别评定的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4、每季度编发一期“三年行动”工作简报,并向县政府“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3条工作信息。

5、在辖区主要路段固定1-2块“三年行动”宣传栏。

(二)各村(居)。

1、组织开展各村(居)宣传教育活动;

2、每月向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2条工作信息。

(三)各企业单位。

5、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6、积极征订《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与健康》等报刊杂志,为员工提供良好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一)各村(居)、企业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宣传活动,加强协调和配合,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努力保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村(居)、企业要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将本村(居)、本企业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和先进典型事例上报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全力促进我市工业企业稳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供水服务,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制定水利系统“企业服务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进一步优化水行政审批手续,加强和改善运行管理,强化服务,对涉水项目采取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今年我市雨情、水情、旱情特点,统筹规划、科学调配水源,优化供水方案,全力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用水,确保工业用水安全。

充分利用生态水网工程,围绕全市工业园区规划,发展区域供水项目。投资建设商城工业园区的地表水和生活供水工程,达到初步供水能力,随时满足园区企业用水;投资建设马头生态工业城供水站,年底力争完成一期供水工程,具备供水条件;利用水网工程,积极建设馆陶化工园区的地表水供水工程,为园区企业提供水源保证;积极争取国家水利建设资金,加大成峰工业走廊、邯武工业走廊供水工程建设力度,为两廊企业提供用水保障;利用跃峰渠输水工程,向邯峰电厂、峰峰煤化工提供水源保证,以促进企业加大水源置换力度,保护邯郸市的生活水源;投资建设跃峰渠二分干续建配套工程,实施“引漳济??”,调引漳河水源入武安大……远水库,支持武安市西部工业企业用水。

拟投资10万元,更新完善工业水情实时监测系统,增加监测站点,进行水情预警提示,对用水企业实施24小时取水监测,一旦发现问题,要求值班人员及时赴现场查明原因,解决问题。建立水质监测反馈制度,在水库、滏阳河重点段布设监测断面、对重点企业及排污口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环保部门反馈。尽最大能力加大供水量,改善水质,为工业企业搞好供水服务。

发改局服务企业基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8年度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狠抓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省州党代会精神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领导讲党课、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学习形式,并督促党员完成网络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43次,组织外出学习培训90人/次,学习研讨交流会1次,撰写30余篇,集体诵读党章4次。

(二)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年初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清单和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责任项目,细化和明晰“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二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办法,督促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三是抓好“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落实。全年共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2次,县级领导干部讲党课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四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年内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五是认真落实机关单位党组织到驻地社区报到制度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六是积极为帮扶村办实事、解难题,为当周街道卓尼路社区落实党建经费4000元,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走访慰问,慰问困难群众及“五保户”39户,为困难群众每户送去电炒锅1台,为“五保户”送去生活物资米、面、油,折合资金13000余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60万元,建设道日卡村护坡300米;积极争取游牧民定居提升改造项目,在老娄卡自然村提升改造9户,项目总投资17.46万元。七是以建党97周年及建市20周年为契机,走访慰问贫困党员、老党员26人,发放慰问金共计7800元;争取光伏扶贫村级电站一座,装机规模为150千瓦,总投资117万元。八是表彰先进,增强全局党员创先争优的进取意识,在建党97周年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表彰了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党员5名。

(三)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支部书记亲自抓、抓具体。成立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对组织领导、细化明确责任和制度机制的健全做出明确规定,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二是健全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服务规则》、《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不断加强局机关制度化、纪律化工作队伍建设。三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主办干事谈心谈话20余次,努力做到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四是认真对照查摆问题。按照“转变作风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要求查摆梳理出局机关作风问题6项,个人作风问题共计21项,并已全部建立整改台帐。

(四)狠抓巡视整改,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把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18项整改任务主动认领,不回避、不漏项、不打折,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把精力放在了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环境综合整治等业务工作中,在工作中一昧地蛮干,没有系统地学习党的知识,对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监督不严格,致使“两个责任”落实有欠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二)党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党员对政策理论没有学深学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没有完全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缺乏“解剖麻雀”的钻研精神。干部队伍中仍存在“不担当”、“不尽责”、“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还需持之以恒。

(三)党建思路方法创新不够。对新形势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党建活动形式不够丰富,思路不够创新,习惯凭老经验干好新工作,缺乏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反思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缺乏钉钉子精神。二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工作忙、任务重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很好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指导和促进工作开展。三是由于是发改业务工作涉及的领域多,覆盖面广,在谋划党务工作时,存在对全局工作把握不够的问题,致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在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认真落实新时达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确保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主动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明确党建工作任务,细化考核标准,强化指导和督查,用实际行动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上下功夫。强化思想建党,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将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层次、每一个党员,使党员干部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积极选派党员干部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全方位的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在提升创新意识,履行工作职责上下功夫。始终把党建工作落实在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上来,紧紧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和活动载体,做优服务品牌。积极构建“党建+”工作机制,探索落实党建工作新机制、新举措,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迎难而上,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

(四)在从严治党,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作风建设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点,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真正为市委市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服务企业实施方案

为密切园区同企业的关系,进一步树立园区机关“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结合园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努力构建幸福、绿色、健康、生态园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更好地保护园区企业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为目标,将园区拟建、新建、续建和投产等项目全部纳入包保服务范围。包保人员要深入包保企业,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遇到的困难,并找出解决困难的办法和途径,千方百计促进企业发展。签约未开工的要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建设;新开工建设的要让他们尽快建成投产;已建成投产的,要使他们尽快达产达效;已达产达效的,要让他们尽量扩大再生产规模。要尽量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让他们逐步恢复生产。逐步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服务方式。

同情况,园区采用领导包保,干部任职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包保服务工作。

1.领导包保方式。

园区管委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成立园区企业包保小组,将园区现已入驻企业(见附件)分配到各局办领导头上。各局办领导根据园区及分配的包保企业实际现状,统筹大局,全面扶持企业安全生产、运行及快速发展,全力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以保企业在开工建设、投产、达产达效、扩大规模快速发展过程中畅通无阻。

2.干部任职(兼职)方式。

园区科级以下干部全部参与此次企业任职帮扶工作,此次企业任职服务工作实施“双向选择”方式,根据各局办领导包保的企业,科员先进行选择企业任职意向,统计整理后下发各个企业,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反向对干部进行选择,对接后,园区干部在企业无偿兼职帮扶工作,任职企业发展“项目经理”,实施每个企业专人联系、专人负责,彻底解剖企业运行,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全力开展帮扶工作,为企业快速发展出谋划策。密切企业与园区关系,确保企业、职工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时,可在第一时间反映,并能得到及时解决或明确答复,同时协助企业草拟汇报材料、资金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

二、方法步骤。

1.确定包保和任职计划。

并提交领导审议,待领导审批后,计划于20xx年1月正式启动该方案。

2.召开会议落实任务。

组织召开园区全体干部包保企业动员大会,将园区现已入驻企业(见附件)包保任务分配到各局办领导(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全体科员干部头上。全员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对年内包保服务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并形成材料,统一收集存档。

3.企业摸底。

根据包保计划,园区干部提前一个月(20xx年12月)到企业进行摸底,对企业生产运营等概况大致了解,确保能够快速进入企业包保服务工作状态。

4.深化服务助企发展。

严格按照园区制定的企业包保服务方案及帮扶计划,全面对园区内入驻企业进行帮扶工作,根据企业发展现状,找出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协助解决,进一步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5.工作总结。

年底时,召开包保服务企业总结大会,对全年包保服务企业工作进行评议检查,对照年初的工作计划以及企业民主测评表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找出年内服务工作的不足,强化管理与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创新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提高为企服务针对性,园区将。

持续开展企业任职服务工作,以此建立长效机制,使广大领导干部提高认识,转变作风,积极主动学习,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

(一)强化领导认识。各局办领导包保过程中要敢于负责,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好问题帮扶、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收集汇总各包保企业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式并存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下一步对企业包保工作方案,保证运转协调、执行有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业务工作包保责任主体要各负其责,各包保领导将每一项包保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企业任职工作人员身上,做到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对一级负责。发现企业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或未及时处理的,追究其直接责任和包保领导责任。

(三)加强调度管理。

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加大企业调度的频率和深度,实行每季调度制,采取召开调度会、赴现场检查等方式,深挖发展潜力,创造增长空间,增强服务企业力度,积极推进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技改升级,确保园区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四)强化考核制度。由园区办公室对包保服务企业情况实行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全年总考核制度,并对包保人员进行企业民主测评,考核及测评结果纳入园区年末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并作为干部奖罚的重要依据。

科技局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企业、服务企业,听取企业的诉求想法,详细了解企业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企业管理、贷款融资、人才引进、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切实掌握和帮助企业解决当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努力探索有效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用科技创新推动企业跨越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2020年部门单位服务企业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的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引领、创新驱动、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科技资源,构建创新联盟,营造创新服务环境,健全创新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县综合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为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美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服务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三、

服务对象。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中小企业等。

(一)建立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县上“一月一排名、一季一考核”精神和县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中心要求,高度重视,抓好统筹部署、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举措,将服务企业与重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部署,同落实。成立科技局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商讨服务企业具体事宜,解决服务企业难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清单,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照企业服务需求,将任务分解到局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定点抓服务、抓成效,根据项目推进和企业实际,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确保科技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二)抓好科技政策宣传。全面梳理科技方面国家、省、市、县近几年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尤其是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政策清单。对全县重点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了解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最新动态,加强《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省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县专利资助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优惠创新政策宣传,从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入手,强化企业自我创新意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科技创新。

(三)征集企业科技需求。进一步把科技创新重点放在支持和扶持企业发展上,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征集企业科技需求,根据需求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对接,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解决技术难题,增强企业创新实力。

(四)谋划一批科技项目。对今年申报科技项目的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走访,统筹科技项目等创新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科技项目争取力度,引导鼓励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攻克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大规上企业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工作力度,引导和培育建设高新技术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推动园区内创新型企业和专合组织积极向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国际合作基地等各类创新平台方向发展。

(六)不断深化科技合作。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综合性活动和专题性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院地院企科技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进行广泛的科技合作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协调、组织企业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类科技示范园区“攀亲结友”,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关系。

(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强化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多措并举,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引导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等科技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科技型企业贷款。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股室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服务企业的重要意义。要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切实把为企业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新的探索、新的创造,全力以赴为企业服务。

(二)创新服务方式。采取定期接访与集中下访、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等多种方式,主动深入企业,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维护稳定。

(三)深入了解情况。深入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发展瓶颈问题。认真听取企业对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直接掌握第一手情况,增强科技创新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四)建立活动台账。各领导干部每次为企业服务都要认真摸底调研,详细记录帮扶企业的情况,填写《县科技局服务企业工作台账》,以便及时查阅和跟进情况。

继续保持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措施,更加深入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发改局服务企业基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服务经济中心,营造“抓机遇、迎挑战、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创业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根据“服务经济中心、推进创业创新”主题活动总体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措施,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优化结构产业升级,努力营造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促进项目又好又快落地。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严格实行《区发改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对已上报市发改委立项的项目进行跟踪了解,使项目尽快完成各项前期手续工作。如我局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为金林羽绒公司补办了备案文件;积极申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今年上报的三个卫生项目有两个的新增中央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开展好“服务企业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一是项目用地中优先安排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项目专项用地。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作用。落实“三项制度”,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三是劳动用工支持。打造好我区劳动力资源优势,上门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协助企业做好员工招聘工作,保障企业用工。四是开展“亲商、爱商、扶商”活动,组织干部上门了解和慰问当前受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让企业充分感受我区对企业的关怀。

(三)深入基层调研摸底。

4月1日,联合经贸局、统计局、招商局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我区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调研摸底。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掌握我区经济发展实情,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力争完成我区今年61亿元的固投任务。

(四)开展“走进企业,真情服务”活动。

通过专题授课、业务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建筑业、土地、环保、劳动用工、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讲和品牌创建、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管理等业务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走进企业,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技术标准等管理规范和优化。通过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产品、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同时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提高申报成功率。

下一步措施。

(二)完善各项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局领导班子结对服务机制。局领导班子分别与一个重点企业结对,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上门服务制度机制,做到上门征求意见、上门办公、上门送法、上门送技术;三是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使服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完善和落实办事时限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绩效考核制、行政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行风评议制度。

(三)调查研究,按需服务。“企业服务年”活动不能搞一刀切,必须要立足于调查研究,努力杜绝服务企业“一头热一头冷”现象。活动领导小组要抓紧时间,深入企业,多看、多问、多思,切实掌握当前企业最需要什么服务,最急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

(四)注重实效,一抓到底。“企业服务年”活动不但注重过程,更注重实效,因此,要在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实效上下狠功夫,花大力气,对于马上能予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第一时间帮助企业解决;对于存在一定难度的困难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尽快逐步予以解决;对于靠本部门无法解决的,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五)加强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制订出台政策意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创业信用贷款;引进和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引进和扶持创业投资公司,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孵化;引导企业拓展“内保外贷”、发行债券、贸易融资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紧张,同时协调与金融机构关系,抓好企业投资融资问题,尽力为企业、项目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六)倡导企业科技创新。

挖掘一批产业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典型企业,通过经验交流、示范推广,引导广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创业创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成一批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

召开全局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活动各项工作。加强宣传造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从而营造为企业服务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12月15中旬)。

活动领导小组深入企业,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分类汇总;在此基础上,为企业提供需要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阶段(12下旬)。

针对为企业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成效和不足进行认真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形成长效机制。

咸阳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为解决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在资金、成本、人才、市场等方面诸多困难,认真做好我市商务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商贸富市”战略,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利用和优化现有政府和社会各种资源,形成社会化的服务体系,从机制、政策、资金上优化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环境,逐步建立适应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生存、发展、更替的机制,促进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5月试点期间,完成建设1个中心(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开展6项服务(创业指导服务、融资担保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科技应用服务、管理提升服务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设置20个服务联系点,建立100家以上加盟服务中心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商。试点成功后,逐步将建设延伸至全市,服务机构和服务商队伍日益完善,力争各县、市都有服务联系点,力争受益企业达5万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形成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服务体系。

2.坚持服务共享、特色突出。努力解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突出的问题,与现有中小企业服务系统有效衔接。

3.坚持科学规范、全面服务。通过搭建平台、集成政策,探索建立固定服务机构及长效工作机制,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组建服务中心。根据商务部对服务中心性质“应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有固定场地、人员和经费保障”的要求,在试点期间完成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金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

中心职能: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整合社会各类服务资源,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和吸引各方力量,构架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广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服务。

主要功能:公共服务、宣传推广、运营管理、供需对接、质量保障、网站维护、受托工作、政策落实和需求开发。

内部设置:服务中心设正副主任及科室若干,单位独立法人,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收入、服务评价奖励和上级部门下拨的有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补助经费。

地址选择:设置固定场所在金华市区胜利北街530号,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各种信息发布功能;二是企业信用咨询等各类信息服务功能;三是企业各种需求与政府、社会等各服务机构、服务商的对接服务功能;四是通过热线电话,为服务中心、服务联系点以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服务商提供服务呼叫功能;五是开设网上商城具有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

(三)开设服务联系点。通过商贸服务集聚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行业协会、商业街区管委会等建立服务联系点,方便周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各种服务。2012年先选择设置20个服务联系点,今后再进一步扩大服务联系点,并探索建设服务供需对接市场。主要职责:宣传推广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广泛收集企业信息,解答企业日常咨询,指导企业运营各种服务项目,并针对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运用专业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商队伍开展各种特色服务。每年接受市服务中心的监督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调整完善服务联系点的布局,并根据其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情况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一定的补助、奖励。

(四)培育服务商队伍。利用社会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中介机构、高等院校等培育服务商队伍。2012年通过公开征集的形式,选择融资担保、创业投资、营销策划、市场调查、品牌设计、会展布置、管理咨询、创业辅导、人力资源培训、软件制作、物流、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服务、法律法规咨询等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择100家以上,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商数据库,供企业选择。

五、服务重点。

(一)创业指导服务。以推进全民创业和“婺商回归”为重点,向创业者提供策划咨询、产业政策、人员培训、技术应用、登记注册等方面的创业指导和服务,提高企业创业成功率。以经营战略、品牌策划、市场营销、企业内部控制等为重点,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服务。2012年先尝试与市人力社保、工商、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以及园区合作,开展服务活动。

(二)融资担保服务。突出抓好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资源共享。培育民营金融及担保机构做大做强,积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利用现有政策,落实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费用补贴。2012年先尝试与金融部门合作,联合担保、典当机构开展服务活动,重点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

(三)市场开拓服务。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形象策划、品牌塑造、广告设计、市场调研、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以及国内外商务考察活动等服务。

(四)科技应用服务(含信息服务)。制定并实施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老字号企业科技创新计划,组织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指导、诊断和鉴定活动,为企业提供节能减排、提升效率等技术改造的方案,组织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帮助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和交易方式,提高管理、营销和服务水平。开展各种培训,帮助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创新营销方式。2012年先尝试与经信、科技等部门合作,联合电子商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信息化的提升和电子商务的应用开展此项服务活动。

(五)管理提升服务(含人才培训服务)。推广应用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提升企业组织化水平。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优势,整合现有培训机构,支持和培育一批培训骨干,建立培训服务窗口,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重点,突出培训工作实用性。2012年先尝试联合与人力社保、总工会、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贸易学校以及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服务活动。

(六)政策法规服务。组织政策法律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政策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健全政策法律顾问制度。利用电话热线和网络平台建立服务监督和投诉系统,维护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合法权益。2012年先尝试联合与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针对企业维权方面开展服务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制订试点工作的工作目标、政策落实、绩效评估、考核监督和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监管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各项税收扶持政策。统计部门负责完善行业监测和统计评价体系,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分类统计分析工作,提供市场分析和风险预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推进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标准推广工作。经信、科技、人力社保、农业、供销、工商联、工商、人行、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定配套政策。在充分利用试点中商务部补助资金的同时,每年在市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服务联系点建设和其开展的公共服务、公共宣传,支持建立服务中心、服务联系点、服务机构和服务商的补贴、奖励制度。同时充分利用各项政策资源,积极引导各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商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和服务商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鼓励民间资本创办中介服务机构和改善服务设施、设备。

对政府购买的各种商贸流通服务活动,服务中心有优先受托权。鼓励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将一些事物性、服务性较强的管理工作转交或委托给服务中心,在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集聚政策资源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

(三)规范服务行为。引入竞争机制,保证各类服务机构、服务商享有公平参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的机会,建立服务机构、服务商登记、服务评价制度等,规范服务机构、服务商的服务行为,促进服务机构、服务商提高服务质量。组织(申报)培育认定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大的国家、省、市级示范服务机构、服务商。

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各项工作。市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省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我市专项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细化明确配套政策,组织相关部门抓好方案落实,2020年6月底前建立四个动态调整的重点培育清单。

(三)强化督促引导。将各县(市)、区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情况纳入全市转型发展攻坚督查和考核内容,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XX市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提升发展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深入落实************关于东北、xx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以培育壮大全市中小微企业为目标,坚持创新思维、富于激情、敢于担当,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解决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体系,健全和完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质效,为我市经济转型提供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中小微企业便利化准入环境。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在深入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创业营商的制度性成本。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畅通退出渠道,对名存实亡的小微企业加速市场出清,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

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积极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认证,全网通用”、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信息共享复用。

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理顺“证”“照”关系,严格落实“双告知”制度,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加快推进为企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加速建设具有综合保障、监督考评功能的数字化为企服务平台,积极组建“公共管家”,实现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与规上、限上企业的同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摸清中小微企业底数。依托xx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各县、区、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协同配合,做好全市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理淸全市中小微企业类型、数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强化企业诉求和问题办理。各县、区、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营商部门指派专人作为中小微企业的公共管家,通过企业服务平台“公共管家端”加强与企业互动,指导企业加强平台使用,对企业提出的诉求和问题,按照平台办理流程,能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结合企业问题性质,进行同级或跨层级指派办理。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推动“人找政策”变“政策找人”。依托企业服务平台,围绕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瞄准问题,打造“政企通”专题数据库,构建“政策精准推送”体系,向中小微企业准确、快速地传递国家、省级、市级等各职能部门和权威机构发布的相关政策,解决政务服务事项依据获取难、政策入企难、企业享受难等系列问题。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中小微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各种形式深入听取中小微企业意见和建议,对中小微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通过网站、微博、企业家座谈、企业调研、营商汇客厅等方式听取有关中小微企业的意见建议,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中小微企业家队伍培育,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加大两个《条例》宣传解读力度。以“5.15政务公开日”、t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面向全市中小微企业的《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增强中小微企业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规范中小微企业领域执法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探索推行中小微企业包容审慎执法,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制定出台中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公布年度涉及中小微企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加强执法检查跟踪问效,完善“一单两库”,切实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执法监管。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开展涉及中小微企业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整治。加大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拖欠行为整治力度,将拖欠中小微企业有关款项列入优先偿还范围,各级政府对中小微企业做出的承诺,能兑现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立即兑现,不能兑现的,严格按照承诺解决时限督查督办。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营商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加强创新服务。依托xx工程技术大学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力量,搭建中小微企业产学研合作平台,为企业集群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科研成果信息收集、扩散,以及先进适用技术评估、推广应用等服务。

推进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展中小微企业需求调研,推动研发设计、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的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推广应用,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电信运营商面向企业需求开展云计算服务,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发布与对接活动。

继续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推介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科研机构项目成果,促进项目对接和成果转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持续开展银企对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银行和中小微企业“面对面”沟通解决融资难题的平台。积极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对市场前景好、经营诚信好但暂时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有序推进普惠金融业务。鼓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充分发挥普惠金融事业部功能,落实普惠金融领域专门信贷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作用推进普惠金融,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就业的最大效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发。

展的责任意识,通过明晰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等工作,并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牵头单位分解的任务,主动抓好相关工作,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

(二)加大政策引导。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好现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充分运用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三型”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等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各类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合力。充分发挥高校、行业协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作用,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开展重点服务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评。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开展专项跟踪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各单位要尽可能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对不能量化的重点工作要有具体的路径和措施,有可核验成效的载体,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可核验。

(五)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中小微企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

县安监局为百户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县第十二届三次全会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会议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好今年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通化县安监局2008年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全县广泛开展为百户企业服务活动,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为打造“实力强大、活力充沛、和谐进步”的通化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百户企业服务活动力争使百户企业达到国家要求的安全标准(包括百户企业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三、服务事项。

(一)积极为企业联系办理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和安全生产“三同时”等相关手续;

(二)主动帮助企业联系各中介机构,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服务工作;

(三)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四)深入企业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六)指导企业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副组长:于朝军。

朴安永。

成员:曹会凤张庆杰王晓平王泽钢。

职责:负责对开展为百户企业服务活动的全面领导和总体部署,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组织和协调。

2、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

(1)安全达标及隐患治理工作组。

组长:王泽刚。

成员:郭峰刘鹤飞。

职责:负责为百户企业指导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2)法规宣传和培训服务工作组。

组长:王晓平。

成员:卞中凯王峰赵隽。

职责:负责向企业宣传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3)行政许可、政策咨询服务工作组。

组长:曹会凤。

成员:刁惠桐。

职责:负责为百户企业其中需要办理相关许可事项的企业提供服务,负责相关中介机构的协调联系工作,建立办理事项的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4月底),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增强为百户企业服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成立服务活动的组织机构,制定为百户企业服务实施方案,安排和布署工作任务。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各工作小组按照安排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为百户企业服务工作。

1、安全达标及隐患治理工作组要通过召开现场会、深入企业实地指导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针对不同企业存在的问题,主动介入超前指导。全年为每户企业的服务次数不得少于3次,企业达标完成率达到100﹪。要深入企业认真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治理整改率达到100﹪。

2、法规宣传和培训服务工作组,要深入每户企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并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每户企业宣传不少于1次,每户企业培训人员不少于20人,深入企业培训户数不少于20户,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行政许可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组,要为百户企业中需要办理相关许可事项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全程跟踪办理,设立咨询电话,公开办理程序,年终企业测评满意率达到100﹪。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分析和评估活动成效。年末从责任落实、工作进展、效果评价等方面,对活动进行检查考核。集中研究解决服务工作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特别要重视和解决可能引发企业人身伤亡事故的各种隐患和消除不利于企业安全发展的各类因素,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服务意识,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对在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类“不作为”行为和恶性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要进行宣传、推广,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为百户企业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为百户企业服务活动,事关我县安全发展的全局、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是我局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主要载体,因此要下大力气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

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充分利用信息简报、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为百户企业服务”的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扎实有效推进。

增强“为百户企业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服务工作不流于形式,不做表面文章,坚决防止走过场。通过各种服务,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达到群众欢迎企业满意的服务效果。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合

公司经营过程中势必将遇到各种商业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内部风险和外在风险等。

若对风险因素没有防控或者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还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员工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

所长觉得,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是公司规避风险的重要内容。

所长今天就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方面,谈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宏观上,公司应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一)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

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的合理制定是公司风险控制的前提条件,只有制定了合适的风险控制制度,才能保证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够有效地实施。

通常而言,健全的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2、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的制度;

3、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二)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但需要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竭力配合,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以确保各个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内控部或者法律事务部专门负责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工作;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则可以将内控的工作交由某个特定人员监管,但务必注意,该监管人员在风险控制的职责履行方面,其汇报对象应尽量是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等管理层,以避免内控管理形式化。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咸阳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范服务为原则,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把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内容,提升企业管理素质作为工作重点,逐步建立起政府推动、企业主动、依靠中介、市场运作的企业管理咨询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到“十二五”末,初步构建起以综合服务中心为统领,以各地管理咨询工作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各类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公司)为支撑、以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我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体系,打造出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管理咨询机构和一批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管理咨询专家队伍,为企业培训一批管理人才,有效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建设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

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是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市县两级要确定公益性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各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市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2012年建成运行,各县市区综合服务平台2013年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二)着力培育扶持社会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

以认定服务示范平台、政府评估购买优质服务产品等手段,引导社会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专业化服务,到十二五”末,建立市级管理咨询示范机构10个,县级管理咨询示范机构80个,其中南八县每县5-8个,北五县每县3-5个。

(三)打造一批开展管理咨询服务的人才队伍。

一要加快组建市县两级由熟悉政策,精通企业管理、热心为小企业服务的各方面为人才和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团。二要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市县两级开展培训和资格认定方式培养发展一批开展管理咨询服务的人才队伍,力争到“十二五”末,市级管理咨询队伍达到150人,县级1000人,其中南八县每县80-120人,北五县每县50-80人。三要加快对管理咨询人才队伍的管理和指导,尽快形成市县两级人才管理的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明确领导机构。市上建立由中小企业促进局牵头,工信委、财政局、人事局、财政局、信息办、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赵庆明副市长担任,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岳生锋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中小企业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于2012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

(二)成立服务中心。

由市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完成市级综合服务中心组建,年内建成运营。并牵头督促检查县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确保2013年前县级综合服务平台全部建设完成。

(三)落实工作责任。

1、由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人社局牵头,开展全市社会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包括制定认定标准、实施细则、奖励措施等。此项工作2014年前完成。

2、由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具体组建承办市级管理咨询专家顾问团的日常工作,市县两级专家顾问团2012年前组建完成。

3、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全市管理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并于2011年底前出台我市管理咨询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市县两级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完成。

五、主要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并引导组织本地有实力的管理咨询机构和专家学者广泛参与管理咨询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管理咨询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市政府已决定成立咸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心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编办等部门,落实工作岗位,确定工作职责,早日建成发挥作用。

(二)由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组织有实力、信誉好的管理咨询机构、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厂长(经理)组成专家顾问团,根据企业需求,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诊断、咨询和辅导。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战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现场管理、iso9000系列认证、组织结构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诚信建设、企业文化建设、薪酬与考核、资本运作、企业改组改制、兼并重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诊断和咨询服务。

(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信息办要密切配合,建设并完善咸阳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开设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专栏。一是推介管理咨询方面的学者和专家教授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在线咨询服务;二是介绍企业管理示范案例,推介现代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与国内专门为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咨询的hroot管理网、国家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等建立无缝链接,不断为中小企业发掘和呈现丰实的管理资源。

(四)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后,应立即着手与省内的交通大学、西北大学管理学院、社科院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等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协作机制,为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工作。一是畅通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沟通渠道;二是利用院校和机构优秀的人才资源、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定期开设mba企业高端研修班,女企业家培训班等;三是与政府部门合作研究探讨我市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

(五)加大对管理咨询业的支持。面对我市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和公司少,工作开展起步难,企业认识不足的现实问题,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专项资金扶持和措施保障等方法,扶持一批专门为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的公司和机构,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积极争取和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麦肯锡、罗兰贝格、埃森哲管理咨询公司,国内知名的北大纵横、和君创业、华夏基石、成伟顾问等管理咨询公司在咸设立窗口,提升我市管理咨询业的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三是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家对管理咨询工作重要性和有效性的认识,营造大力发展管理咨询业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示范带动。市县两级中小企业局和人社局应发挥职能作用利用行政手段、采取政策激励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一批管理咨询示范机构和管理示范中小企业,推动我市管理咨询服务水平的提升和中小企业管理素质的提高。

(七)把协会等社团组织作为为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协会等社团组织与企业家和企业联系紧密,熟悉企业情况和问题的优势,把为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作为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针对企业的管理咨询服务活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应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定期有针对性地积极组织相关企业以企业管理沙龙等形式开展活动,组织企业家交流探讨企业管理问题,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中介机构的联系,使其相互沟通、增进了解。

(九)引导、推动社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中介信誉和业务水平。由市人社局负责积极,协调中小企业局引导组织管理咨询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精神,积极参加国家管理咨询师认定,提高其管理咨询素质,保证管理咨询项目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牵头,把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完善措施,积极推进。研究制定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规划指导及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二)各级联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充分利用各级有关部门的现有工作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完善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三)政策鼓励、基金扶持。

要加大对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开拓性的出台一些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公共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发展。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1、摸底检查阶段(**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14年1月1日-**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不动产”“财产”或“遗产”这个词,从英文翻译,从香港传入沿海和内地。指房地产、资产、房地产、房地产、工业等。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已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即房地产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场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融洽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切实解决物业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更好落实本次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督查督办:

组长:徐朝晖。

副组长:黄冲要。

成员:王勇战肖文婷。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未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

2.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养护和维修的;未按合同约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3.处理业主合理合法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不到位,导致业主频繁投诉的。

4.未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未按规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定期检查并及时警示高空坠物等危险状况的。

5.未按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的;未按规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措施的。

6.擅自阻挠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擅自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违规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的。

7.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或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或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

8.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的,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的,或停用门禁卡等行为的。

9.不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违规泄露或出售业主有关资料的。

10.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关系僵化,工作互不配合,业主意见较大的;不服从物业项目所在街道或社区监督管理,对反映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1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未按规定及时予以制止,并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12.未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或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整体转让给他人的。

13.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不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15.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涉黑涉恶等其他行为的。

(二)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扰乱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引起物业管理纠纷的。

2.未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备案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

3.未按规定配置或移交物业服务用房,或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物业服务用房位置的。

4.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公建配套设施,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的。

5.未按规定在物业交付前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并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

6.业主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建设单位向业主交付房屋的;建设单位不及时申报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7.建设单位违规出售、出租停车位(车库)等其他行为的。

(三)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违法违规行为。

1.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存在伪造业主选票、表决票、业主签名或者书面委托书等情况的。

2.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议行为的。

3.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公布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

4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未及时中止其委员职务的。

5.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

6.业主委员会选举或改选存在争议,选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纠纷,半年以上未得到有效解决的。

7.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的;

8.业主委员会届满后,未及时将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财物、文件资料、印章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9.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且不接受住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8月)。制定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通畅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9-10月)。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深入开展自查,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本县内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重点整治本县内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制定和完善相关物业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专报形式报送市住建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坚守人民立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举措。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要真正把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查处力度。要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深入摸查,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进行整治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结合物业党建、信用评价等方面工作,健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制度。

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关注民生和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政府督查检查,让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坚决杜绝物业服务行业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促进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物业管理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针对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承接查验、服务合同签订、服务质量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区物价局、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二)开展装饰装修专项整治。针对装修押金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装修现场管理、装修时间管理、装修噪声扰民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各街道执法中队负责)。

(三)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针对物业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物价局负责,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四)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治。针对私自议标、恶意串通、低成本报价中标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物价局负责,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五)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住宅小区脏乱差现象,积极营造安全、洁净、有序的小区环境。(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委负责,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雁滩环卫市政所、区爱卫办和各街道配合)。

(六)开展小区综合治安专项整治。针对小区秩序维护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防设施不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各街道负责,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和公安xx分局配合)。

(七)开展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小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xx消防大队负责,各街道配合)。

(八)开展小区违章排放、噪声污染等专项整治。针对违章排放、噪声和油烟污染、违规饲养动物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执法局、公安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九)开展小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针对住宅小区公共场地、屋顶、建筑立面违规设置广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执法局负责,各街道配合)。

(十)开展小区供暖专项整治。针对供热不及时、温度不达标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区环保局和各街道配合)。

(一)自查自纠阶段(全年)。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情况应形成报告,并在每月月底之前报辖区街道办事处。

(二)专项整治阶段(x月xx日—x月xx日)。根据xx市“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从x月xx日至x月底,区属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开展属地化管理,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检查考评阶段(x月x日—x月xx日)。x月份开始,由区建设局牵头,对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物业服务中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根据市政府物业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抓紧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到人,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跟踪报道,使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家喻户晓,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舆论氛围。

(四)规范发展,落实整改。专项整治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为辅的方式,重点对投诉举报进行查处,督促企业纠正不规范服务行为。必须把企业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工作贯穿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要以边整边改的实际活动作为衡量企业自查自纠的成果,以专项整治的实效来取信于广大业主。

(五)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月报告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将每月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次月xx日前上报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长效健康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16〕7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为原则,围绕实现“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物业管理目标,在巩固创城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停车管理、社区和物业用房四个方面的规范工作,促进我市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实现业主委员会或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实现物业服务内容规范、收费标准规范、公示内容规范;实现物业管理小区内停车秩序规范、地下车库验收和使用规范、停车位出租和出售规范;实现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的交付与使用规范;实现执法进小区。

(一)规范业主委员会。

专项行动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要在区政府(管委会)监督下统一组织,有序开展。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监管工作。

一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街道(社区)要制定有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切实发挥组织、指导作用。要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是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增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时对已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业主,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蚌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蚌物办〔2016〕13号),复核其资格,如不符合,应及时取消其资格,并重新补选或改选。

三是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成立的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建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工作机制。

四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业主委员会要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要制定周接待制度;要建立业主投诉受理、分办、反馈、评价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物业企业、业主见面商谈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必须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公布、实施。

(二)规范物业服务标准。

针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编制《蚌埠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明细表》(详见附件1)。根据不同物业服务等级,对物业服务人员、公示内容、收费标准、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绿化与园林小品等方面分类确定标准。

(三)规范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

通过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问题,解决地下停车位使用、临时停车位划线、人防工程占用等突出矛盾,实现交通执法进小区。

一是规范地上停车秩序。公安和住建部门负责规范小区周边道路及人行道停车秩序,指导小区内车辆规范停放、临时停车划线。对小区内发生的车辆堵占消防通道、车库门、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物业服务企业劝阻、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民警劝导无效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对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分时段收取临时停车费用。

二是规范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未出售停车位清单。凡是地下停车位,开发企业应优先向业主出租或出售。提倡地上停车位费用高于地下停车位。对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地下停车位,应由开发企业进行维修,恢复使用功能;无法联系到开发企业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修缮,恢复使用功能。

三是全面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人防部门对已交付住宅小区中未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完成竣工验收,恢复平时使用功能;对违规使用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

(四)规范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移交、使用。

一是已交付使用的小区。对社区和物业用房的移交和使用情况,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开展摸排、清理,违规占用或使用的要恢复其功能。

二是未交付的小区。社区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街道(社区)移交,物业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完善手续后,规划部门方可组织规划验收。

三是物业服务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动员大会;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动员大会;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动员大会,宣传贯彻《关于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单位实际,做好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宣传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物业服务住宅小区项目清单;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住宅项目清单;已成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清单;住宅小区停车位清单;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清单;社区用房和物业用房交付使用情况清单。于5月25日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宣传舆论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地下空间和社区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验收、交付、整改工作。

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以“为业主服务、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相关贯彻细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促进诚信经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约服务、履职尽责。

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或实施细则,建立考核制度,落实责任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业主支持、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8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实施,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考核排名。

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落实专项行动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并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严密组织整改。努力实现业主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成立及覆盖率达标,各类管理规范有序,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原则,以物业服务标准核定收费标准;建立收费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公布停车位出租、出售的参考价。

市人防办:负责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规范人防工程管理使用;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人防办开展自查、建立清单、组织竣工验收、恢复使用功能,开展督查通报、进行违法行为处罚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活动内容中涉及的地下空间、社区用房和物业服务用房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报至辖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按专项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区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对照专项行动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至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按专项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辖区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9月)。

1.开展自评(9月1日至20日)。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规定整改时限。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参加辖区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各单位自查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总结考评(9月21日至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考评组,对各区政府(管委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印发通报。对在此次活动中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针对优秀企业,会同市公共资源局,将表彰结果列入其在本市范围内招投标加分项,两年内有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参加本市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市规范物业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统计上报、检查考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督查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目标考核部门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年度考核目标。市文明办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调度、考核体系,形成周调度、月考评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详见附件3)。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要注重发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和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xx〕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从20xx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8-20xx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

20xx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负责加大对金融机构胜诉未执行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提高执结率;对全县确认后的恶意逃废债务的“老赖”名单公布曝光,曝光渠道不限于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在县城、广场、集市和信用环境较差的乡镇街道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车辆、 led电子显示屏、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征信、普惠金融知识,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宣传,对后期活动打击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同时,各金融机构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过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借款人发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时清缴利息。

清收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不良贷款前期清收工作,对确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老赖”名单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对“老赖”进行司法处置。对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条件,而债务人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安机关接到债权银行的报案后,要快速侦结查处;对达不到公安立案标准的较大失信违约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及时审理,快速执行。活动开展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并建立银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对已公布的失信人员联合采取“三不”(即不开户、不授信、不办理对外支付)措施,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确保活动实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于10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故意侵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企业及个人,或包庇、纵容有关企业及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政不作为的有关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诚实、守信”列入企业和个人考评内容,凡有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

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检察等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逃废债务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曝光处置一批金融“老赖”,最大限度地挽回银行经济损失,重塑金融生态环境。 对于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在被认定和制裁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原申请金融机构同意并提出书面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协调停止或撤销正在进行的认定与制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同时,在处理涉及银行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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