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控烟管理制度(专业14篇)

时间:2023-12-15 07:41:42 作者:ZS文王

组织内部的强化规章制度可以培养员工的纪律性和自我约束能力。请大家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好组织的和谐稳定。

控烟管理制度

1、幼儿园领导重视,控烟禁烟组织健全,有开展控烟禁烟工作的领导小组。

2、幼儿园内张贴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3、利用网站、橱窗、家长园地对教职工、家长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融入到教学活动中。

4、幼儿园领导和中层领导带头禁烟,不向来访者、领导和检查人员敬烟。

5、教职工不得接受家长和来访者敬烟。

6、会议室禁止提供烟具。

7、幼儿园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明确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8、幼儿家长和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不得吸烟。

9、幼儿园内部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不张贴、不播放烟草广告。

10、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各项控烟禁烟规章制度。屡劝阻吸烟无效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幼儿园及以上的各类先进。

控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科技部大办公室科技人员身体健康与安全,提高员工素质,树立企业文明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科技部全体人员及来访客人等。

第三条:所有办公室人员在科技部大办公室一律不准吸烟。

第四条:所有办公室人员有义务维护本管理规定、告诫和劝阻来访客人不要吸烟。

第五条:特殊客人需要吸烟,只限在科技部大办公室以外的吸烟区内吸烟。

第六条:该管理细则规定由科技部制定并由主管负责检查监督执行。

第七条:对违规人员由科技部主管负责收取罚款。

第八条:违反第三条规定均罚款50/人次,卫生间及办公区域楼道不准乱扔烟头,一旦发现均罚款20元/人次;科技部部长发现科技咳嗽蔽シ吹谌条规定对监督执行人罚款50/次。

第九条:所以科技部大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遵守本规定,如发现违规可以检举举报,一经落实是事实者将给予奖励。

第十条:违规人员接到罚款通知后,必须在当天上班时间内交齐罚金。否则双倍处罚,自工资中扣除,并警告一次。

第十二条:本管理规定由科技部制定,报科技部部长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归科技部部长。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共控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建设,创建和谐的育人环境,培养大学生健康的行为习惯,杜绝吸烟造成的危害,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xx〕5号)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学校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禁止吸烟的日常管理督导工作。各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禁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公共场所及分管区域的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实行“宣传教育、严格管理、责任区域、督导检查、追究责任”的工作原则。

(一)会议室、报告厅、办公楼等室内场所。

(二)教学楼、机房、工作室、实训室等教学场所(室)。

(三)美术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大成殿、忠义堂、学术成果展厅、运动场等文体场馆(所)。

(四)校医院、公寓楼、餐厅、超市等生活、服务区域。

(五)学校规定的其它禁止吸烟场所。

学校全体师生、教职员工及外来人员。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监督执行;将禁、控烟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主要指标之一。

(二)做好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目的与意义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教育本单位教职员工或学生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三)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设置统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在本单位分管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不摆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无烟蒂、无吸烟行为者。

(五)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者,采取劝阻等措施;校外来访者如在禁烟区吸烟,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

(六)在本单位所辖禁烟区域设立检查员,负责检查、制止禁烟区域的吸烟行为。检查员进行检查时,须佩戴统一的证件。

(七)各单位在合适的`(室外、通风、偏僻)部位设置吸烟区,并设置吸烟区标志和悬挂、张贴烟草危害的宣传品;做好控制吸烟的教育工作,并有鼓励或帮助吸烟者戒烟的办法。

(八)各单位定期组织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二次。

(九)将校园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一)任何师生均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并有权向禁烟工作办公室或禁烟工作小组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二)在禁烟区域外吸烟的,禁止乱扔烟头,乱弹烟灰,需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人走火灭,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禁、控烟工作进行检查,并追究执行不力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领导考核的参考标准之一。

公共控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吸烟,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吸烟”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第三条控制吸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限定场所、分类管理、个人自律、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温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温岭市卫生健康局是本市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控制吸烟工作。

第五条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七)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等机构及其他法定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其管辖区域内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第七条鼓励创建无烟单位和全面无烟环境,并将控制吸烟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八条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九条每年5月31日所在星期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集中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宣传活动。

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十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控制吸烟场所分为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

禁止吸烟场所实行全面禁烟,不允许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限制吸烟场所可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者划定固定的吸烟区,场所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禁止吸烟场所包括:

(三)金融、邮政、通讯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的室内区域;

(五)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

(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室内区域;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第十二条限制吸烟场所包括:

(一)各类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等餐饮服务的室内区域;

(二)各类宾馆、酒店、旅馆、民宿、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

(三)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娱乐等公众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

鼓励在限制吸烟场所设置无烟餐厅包厢、无烟客房、无烟楼层等无烟场所。

第十三条限制吸烟场所设置的`固定吸烟室或者划定的固定吸烟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与禁止吸烟场所有效分隔,并安装单独的通风、排风设施;

(四)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通道至少10米以上。

第十四条控制吸烟场所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烟工作。

控制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立控制吸烟劝导员,做好控制吸烟劝导、宣传教育;

(四)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吸烟的,应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的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有权要求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履行禁止吸烟管理职责,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可以举报和投诉。

第十六条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断购买者年龄的,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自觉听从劝阻;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蒂。

第十八条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控制吸烟标识。禁烟警语和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警示语句、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

控制吸烟标志的制作与张贴要求,参照《台州市禁烟标识和警示语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执行。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自行印制符合规定的控制吸烟标识。

第十九条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第二十条全市设置公开统一的举报电话12345,将市民的举报和投诉按照执法分工,转给各相关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

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得阻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入该场所履行控制吸烟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请志愿者担任控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销售限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予以配合。

鼓励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销售限制等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咨询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治疗。

第二十三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公职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且不听劝阻,扰乱正常的经营、工作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场所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识的,由公安机关、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乱扔烟蒂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吸烟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控烟管理制度

1、通过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生命,拒绝烟草。

2、校园内禁止吸烟,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保持地面无烟蒂,校内公共场所均不设烟具,不向来客敬烟。要把不敬烟、不吸烟作为一种文明的行为,自觉遵守。

3、学校党政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不吸烟,党员同志要在学校控烟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流动烟的一经查实,每次扣发出勤奖20元,吸烟两次以上者除了罚款外,还要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

7、学生是否吸烟与评选优秀班级和“三好学生”综合起来,把控烟活动与班级考核和班主任考核结合起来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8、积极开展“无烟教室”、“无烟办公室”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无烟班级、年级进行表彰奖励。

控烟管理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禁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工作管理制度:

组长:魏瑛华副组长:于国学。

成员:关红东白艳芳李成民王国华。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李成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门卫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年级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映。

5、学校门口设立无烟校园标志,会议室、门卫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禁烟工作,总务处负责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负责学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模资格,对严重违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年级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办公室进行控烟检查。

3、学校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吸烟现象进行检查和监督。

1、本制度从20xx年3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为创建“无烟学校”、进一步推进学校健康教育,保护教职工及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落实“无烟学校”,特制订本控烟制度:

1、通过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生命,拒绝烟草。

2、校园内禁止吸烟,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保持地面无烟蒂,校内公共场所均不设烟具,不向来客敬烟。要把不敬烟、不吸烟作为一种文明的行为,自觉遵守。

3、学校党政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不吸烟,党员同志要在学校控烟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将追究门卫责任。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流动烟的一经查实,每次扣发出勤奖20元,吸烟两次以上者除了罚款外,还要在教职工会上通报批评。

7、学生是否吸烟与评选优秀班级和“三好学生”综合起来,把控烟活动与班级考核和班主任考核结合起来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8、积极开展“无烟教室”、“无鸯公室”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无燕级、年级进行表彰奖励。

控烟管理制度

为了达到创建“无烟单位”的目标,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在单位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责任明确。

2.本单位职工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在本单位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及其他非吸烟区的公共场所等处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4.单位职工上班时间不得在本单位吸烟。如有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控烟考核评估奖惩制度》进行惩罚。

5.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诉外来人员不要在本单位禁烟区域内吸烟。

6.在办公室、会议室、过道、楼梯间和卫生间等处设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本单位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单位领导、职工、控烟宣传员、巡查员、监督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控烟巡查员、监督员挂牌上岗,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保持环境卫生,看见烟头、烟盒、烟灰主动捡拾。

9.在本单位内开展培训、讲座、宣传栏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工作。

10.本单位职工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群众戒烟、控烟,使全社区群众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1.把控烟工作长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

12.把控烟工作列入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控烟情况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文明职工评比。

14.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体职工人人有责。

15.本制度由控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xxxxxxxx局。

2020年1月18日。

控烟管理制度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学校成立控烟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挂帅,制定规章制度,严格实行禁烟规定。

2、领导带头,人人参与控烟活动。学校领导带头控烟,齐抓共管控烟工作,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主人。

3、积极开展控烟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黑板报、广播、升旗仪式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增加师生控烟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使禁烟工作变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

4、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教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禁止吸烟,不放烟具,不向外来人员敬烟。

5、学校鼓励吸烟的教师戒烟,提倡吸烟者之间不互相敬烟。吸烟的教职工要做到在学生面前或有学生在的场所不吸烟。

6、校园内小卖部禁止销售香烟。

7、将作为师生评优的一项指标。对吸烟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完全戒烟的,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教师不遵守控烟制度并多次被督查人员发现的当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先进。

8、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的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烟。

控烟管理制度

为促进控烟活动深入开展,我局继续加大控烟工作力度,给广大职工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无烟办公、禁烟场所的文明环境。

二、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对控烟工作定期研究,做到控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考核。

三、大力提倡不敬烟、不吸烟,拒吸二手烟的良好健康风尚。

四、在公共场所、会议室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禁烟提示标语和控烟制度。

五、对外来吸烟人员,接待者要明确提示来者尽量不在楼内吸烟,到制定区域吸烟,确保良好的公共环境。

六、凡机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在办公室及办公楼内吸烟,自觉到制定吸烟区吸烟,严格遵守控烟规定。

七、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物业控烟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局办公文明程度,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3、每个职工都要较好履行劝阻职责,劝阻外来人员不吸烟,对外来吸烟人员、接待者要明确提示来者尽量不在楼内吸烟,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

4、领导班子要带头不吸烟,做控烟工作表率;

5、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设立醒目、足量、固定、统一的禁烟标志;

6、保证工作场所环境整洁,地面无烟蒂、烟灰;

7、积极参加县卫计局组织的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物业控烟管理制度

1、成立幼儿园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健全网络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做到组织到位、思想到位、人财物投入到位,确保“无烟学校”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坚持责任分解与检查考核并重,定期检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教学活动、家长会、教职工会议以及宣传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向教职工作宣传,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家长作宣传,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向社区作宣传。幼儿健康教育做到有机渗透(有关控烟方面的内容至少每学期一次)使吸烟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在园内悬挂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5、积极采取有效的限制性措施:

(1)幼儿园内禁止吸烟,并凡本园职工违反规定,劝阻两次,第三次予以罚款10元。家长违反规定,在园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劝阻。

(2)办公室、会议室不设烟具,有人来访,不招待香烟。

(3)园内禁止做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6、行政值班人员兼任禁烟检查员,负责禁烟管理工作。

7、呼吁儿童的父母和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孩子们的成长,做不吸烟的表率,以健康的行为给孩子们树立好的榜样。

控烟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创造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幼儿园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控烟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园内、办公室等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

四、利用网站、橱窗、家长园地定期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融入到教学活动中。

五、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级老师负责本班级家长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做到人人有责、责任到人。

学校控烟管理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组长:孟昭文。

副组长:沙俊国张久明谭景华。

成员:阚晓慧张连艳于伟鄂亚元姚世明。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本制度从20xx年3月3日起实施;

物业控烟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地方粘贴禁烟标志;设立室外吸烟区。

二、严禁机关干部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楼梯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吸烟。

三、不给服务对象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婉言谢绝。

四、鼓励吸烟的机关干部尽早戒烟。

五、对来访群众要转告单位的控烟规定,并引导吸烟的群众到单位吸烟区内吸烟。

六、开展无烟办公室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无烟办公室进行表彰奖励。

七、机关干部在规定的禁烟场所吸烟一次罚款20元;吸烟两次以上者,除罚款外,还要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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