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3-12-14 22:17:08 作者:LZ文人

生产是指将资源和劳动力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经济活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掌握正确的生产方法和技巧,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让生活更美好。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在工业生产中,常常要接触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这些物质往往是以气体或蒸汽形态出现,看不见、摸不着,危害人体健康,令人防不胜防。中毒以后,轻则引起头痛、头晕、身体不适等症状,重则使人窒息死亡。工业中常见的有毒物质主要有以下这些:铅、汞、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氯、氢氰酸腈等。下面对常见的一些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及预防作一些简单介绍:

铅中毒多为慢性,对人危害较为严重,引发的疾病多为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疾病。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这些:

1)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铅;

2)用改进工艺,加强通风和烟尘的回收等方法降低空气中的铅浓度;

4)定期测定车间空气中的铅浓度、检修设备。

当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的汞蒸汽后,数小时后即可发病;慢性患者主要表现为易兴奋、肌肉震颤、口腔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症状。预防汞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改进工艺或改用代用品;

4)应定期监测空气中汞的浓度,及时了解工人接触汞程度和环境状况;

5)工人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患者及时处理。

工业生产中吸入多量氧化锰烟雾可导致“金属烟雾热”;慢性中毒早期以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为主,继而出现明显的锥体外系神经受损症状。预防锰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接触锰作业应采取防尘措施,必须戴防毒口罩;

2)焊接作业尽量采用无锰焊条;用自动电焊代替手工电焊;

3)手工电焊时最好使用局部机械抽风吸尘装置;

4)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

一氧化碳是一种剧毒气体,具有无色、无味、易燃、易爆等特性;在很多行业甚至日常生活都能接触到一氧化碳,平时所说的“煤气”中的主要成分就是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经呼吸道侵入人体后,比氧更容易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导致人体严重缺氧。轻度中毒时常出现剧烈头痛,眩晕、心悸、胸闷、恶心、呕吐、耳鸣、全身无力等,若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则常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乃至昏迷、死亡。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冬天屋内生煤炉取暖必须使用烟囱,使“煤气”能够顺利排到室外。

2)应经常测定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或设立一氧化碳警报器和红外线一氧化碳自动记录仪,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变化。

3)定期检修煤气发生炉和管道及煤气水封设备,防止一氧化碳泄露。

4)生产场所应加强自然通风,产生一氧化碳的生产过程要加强密闭通风;矿并放炮后必须通风分钟以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进入危险区工作时,须戴防毒面具;操作后,应立即离开,并适当休息;作业时最好多人同时工作,便于发生意外时自救、互救。

常见的氮氧化物有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中毒时,若以二氧化氮为主,主要引起肺伤害;若以一氧化氮为主时,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和中枢神经严重损害。

预防氮氧化物中毒的方法主要有:

1)酸洗设备及硝化反应锅应尽可能密闭和加强通风排毒。

2)定期维修设备,防止毒气泄露。

3)加强个体防护,进入氮氧化物浓度较高的场所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

氯为黄绿色气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低浓度时,只侵犯眼和上呼吸道,对局部有灼伤和刺激作用;高浓度吸入后会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而出现“电击样”死亡。

预防氯中毒的方法主要有: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跑、冒、滴、漏,保持管道负压。

2)含氯废气须经石灰净化处理再排放。

3)检修或现场抢救时必须戴防护面具。

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液体,极易蒸发,其蒸汽略带苦杏仁味。长期接触低浓度氢氰酸,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氢氰酸可立即导致呼吸停止而骤死。

预防氢氰酸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改进工艺,以无毒代替有毒。

2)加强密闭通风。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氰化物的保管、使用和运输应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专用制度;用氰化物熏仓库时要防止门窗漏气,并需经充分通风方可进入。

4)加强个体防护。应配备防护服、手套、防毒口罩(活性炭滤料)或供氧式防毒面具;车间应配备洗手、更衣设备以及急救药品。

5)操作工人在就业前应进行体检,上岗后还应定期体检。

为无色、易燃、易挥发的液体,具特殊杏仁气味。丙烯腈可经呼吸道、皮肤和胃肠道进入人体,属高毒类。在1000mg/m3浓度中,1~2h可致死;在300~500mg/m3浓度中,5~10min出现上呼吸道粘膜灼痛和流泪;在35~220mg/m3浓度中,20~40min,除粘膜刺激症状外,还出现头部钝痛、兴奋和恐惧感、皮肤发痒。

预防丙烯腈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生产车间宜尽量采用露天框架式建筑,便于毒物扩散稀释。

2)进入反应器清釜前,必须充分排风,以排除残留的毒物。

3)工作时应戴防毒口罩,工作后应用温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4)丙烯腈易透过橡皮,故不能戴橡皮手套进行操作,应使用专用手套。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生产场所采光是生产必须的条件,如果采光不良,长期作业,容易使操作者眼睛疲劳,视力下降,产生误操作,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同时合理采光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保证产品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因此,生产场所要有足够的光照度,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1)生产场所一般白天依赖自然采光,在阴天及夜间则由人工照明采光作补充和代替。

(2)生产场所的内照明应满足《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3)对厂房一般照明的光窗设置:厂房跨度大于12m时,单跨厂房的两边应有采光侧窗,窗户的宽度应不小于开间长度的一半。多跨厂房相连,相连各跨应有天窗,跨与跨之间不得有墙封死。车间通道照明灯要覆盖所有通道,覆盖长度应大于90%车间安全通道长度。

通道包括厂区主干道和车间安全通道。厂区主干道是指汽车通行的道路,是保证厂内车辆行驶、人员流动以及消防灭火、救灾的主要通道;车间安全通道是指为了保证职工通行和安全运送材料、工件而设置的通道。

1.厂区干道的路面要求

车辆双向行驶的干道,宽度不小于5m,有单向行驶标志的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m。进人厂区门口,危险地段需设置限速牌、指示牌和警示牌。

2.车间安全通道要求

通行汽车的宽度3m;通行电瓶车、铲车的宽度1.8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的宽度1. 5 m;一般人行通道的宽度1 m.

3.通道的一般要求

通道标记应醒目,画出边沿标记,转弯处不能形成直角。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坑、沟。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车间生产设备设施的摆放、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与墙、柱的距离,操作者的空间,高处运输线的防护罩网,均与操作人员的安全有很大关系。如果设备布局不合理或错误,操作者空间窄小,当工件、材料等飞出时,容易造成人员的伤害,造成意外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大、中、小设备划分规定

(1)按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将设备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2)特异或非标准设备按外形最大尺寸分类:大型长12 m,中型长6~12 m,小型长6 m。

2.大、中、小型设备间距和操作空间的规定

(1)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 2m,中型 1 m,小型 0.7m。大、小设备间距按最大的尺寸要求计算。如果在设备之间有操作工位,则计算时应将操作空间与设备间距一并计算。若大、小设备同时存在时,大、小设备间距按大的尺寸要求计算。

(2)设备与墙、柱距离(以活动机件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 0. 9 m,中型 0. 8 m,小型 0. 7 m o在墙、柱与设备间有人操作的应满足设备与墙、柱间和操作空间的最大距离要求。

(3)高于2m的运输线应有牢固的防护罩(网),网格大小应能防止所输送物件坠落至地面,对低2m高的运输线的起落段两侧应加设防护栏,栏高1. 05 m.。

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不当,不仅妨碍操作,而且引起设备损坏和工伤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生产场所要划分毛坯区,成品、半成品区,工位器具区,废物垃圾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操作顺序摆放整齐,有固定措施、平衡可靠。一般摆放方位同墙或机床轴线平行,尽量堆垛成正方形。

(2)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人,白班存放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过当班定额。

(4)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过3.5 m o堆垛的支撑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流动物件应设垫块且楔牢。

生产场所地面平坦、清洁是确保物料流动、人员通行和操作安全的必备条件。为此,应该做到:

(1)人行道、车行道和宽度要符合规定的要求。

(2)为生产而设置的深0. 2 m,宽0. 1 m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3)生产场所工业垃圾、废油、废水及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避免人员通行或操作时滑跌造成事故。

(4)生产场所地面应平坦、无绊脚物。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竖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政府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挥信号不明确;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重物梭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8、生产。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谟武水电有限公司洋口项目部制订了《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管理规定》、《运行、维护、管理岗位职责规定》,制定了洋口水电厂项目部、项目部经理、安全专责、值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运行值班人员、检修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安全职责,规定项目部经理是水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全面负责,符合要求。项目部经理与谟武水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了洋口项目部的年度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要求。但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目标未层层落实,分级控制,建议补充签订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目标责任状,做到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项目部依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防汛管理制度》、《防汛岗位责任制》、《防汛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洪水调度会商决策制度》,成立了防汛组织机构,制定了年度防汛总目标。明确规定了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运行人员、值班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了的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报汛制度、汛后灾情统计与总结报告制度、汛前检查及消缺管理制度、汛期通信管理制度、防汛工作纪律与奖惩办法等,防汛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项目部制订了《水工建筑物检查评级制度》、《大坝巡视检查实施细则》、《水工建筑物观测规程》、《高水位及特殊情况观测制度》等大坝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大坝安全检查的类型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详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日常巡视检查由洋口水电厂运行管理部水工维护人员在现场对大坝及附属水工建筑物、监测设施等进行巡视检查。日常巡视检查每周一次,汛期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年度详查是每年汛前、汛后或枯水期由洋口水电厂运行管理部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聘请其他电站专业人员,对大坝及附属水工建筑物、监测设施等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并审阅大坝运行、维护记录和监测数据等资料档案,提出大坝年度详查报告。年度详查每年不少于二次,汛前详查可结合水工建筑物评级同时进行。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在大坝遭受特大洪水,坝区(或其附近)发生有感地震或水库水位骤降、骤升,以及其他影响大坝安全运用的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巡视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规定了大坝安全检查的要求、内容、检查方法等。项目部配备了水工专责,作业人员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洋口项目部制定了《两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洋口项目部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危险点预控票的管理、检查、统计及奖惩等工作内容。并规定了操作票、工作票的使用、填写要求,检查与考核及典型工作票安全措施。明确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必须进行专业知识及《安规》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报公司审查批准后公布。经现场检查核实,相关人员均按规定执行,有相应的操作票记录及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名单等。

公司制定并执行了《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设备缺陷制度》,相关人员均按规定执行并有情况记录。

为有重点、有计划地消除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项目部依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两措”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计划的监督和修改。现场检查有2007年安全措施计划,符合要求。

洋口项目部制定了《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管理制度》,规定了洋口项目部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的组织、要求、内容和方法。要求对新进人员、实习人员及新转入本部门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在岗人员,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安全或专业知识、技能知识等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安规、运规及检规考试。项目部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安全规程,定期进行技术讲课和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等岗位培训活动。对操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现场检查有考试、培训记录和试卷,符合要求。

公司制定了《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对水电站的安全检查作了明确规定,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性安全巡视检查、定期试验维护检查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由运行人员完成,主要是检查现场有无违章行为,安全日活动是否正常开展,重点检查安全薄弱环节是否存在不安全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表中。监督性安全巡视检查由各级领导进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安全巡视检查主要内容:员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管理情况、现场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情况、安全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文明情况。定期试验维护检查由生产部进行,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有缺陷和隐患。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分别为春季和秋季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为部门领导或安全专责师。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隐患由上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定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用书面形式上报安监部。现场检查有相关的检查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符合要求。

洋口项目部制定了《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运行分析管理制度》,安全例行工作主要包括:安委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周安全生产碰头会、安全网例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安全记录、安全简报等内容。安委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工作重点。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与班值长工作例会合并召开,由总经理或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值长以上相关人员参加。部门月度安全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部门领导主持,部门专责师和班(值)长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检修维护班每周开展一次(每月不少于四次),运行班组每个轮值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性安全巡视检查、定期试验维护检查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春夏一次、秋冬一次。所有安全活动均要求有相关记录和总结,编制安全月报和简报,公司、项目各相关部门都能按规定执行。

为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制订了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如《水务管理规程》、《水工建筑物观测规程》、《水工建筑物维护规程》、《水轮机运行规程》、《调速器运行规程》、《发电机运行规程》、《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水工机械检修维护规程》、《水工作业安全规程》等,操作人员均按以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符合要求。

为保证生产设备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生产的特点,制订了《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轮换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水工机械检修维护规程》等,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均按以上操作规程执行,并有设备缺陷检查和缺陷处理相关记录。

根据《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水电站防火安全,保障完成灭火救灾任务,洋口项目部制订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定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要求、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及消防安全检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制定了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部还制定了《动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洋口水电站动火级别、动火区域划分,动火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动火票的签发人、许可人等。项目部相关人员均能遵照执行。

洋口项目部制定有《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安全帽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安全工器具、安全帽的采购管理、使用管理、定期检验等。并制定了常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项目部人员均按相关规定执行,现场检查有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记录、台账,符合要求。

洋口项目部制定了《事故处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事故处理原则、事故处理注意事项、事故处理职责分工、发生事故时情况报告、事故处理领导关系及事故调查等管理内容。项目部人员熟悉相关规定,符合要求。

电气伤害是电力行业的主要危害,为预防电气伤害事故,项目部还制定了《设备异动管理制度》、《临时电源及漏电保护器管理规定》、《电气防误管理规定》、《接地线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操作。

为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及作业人员的安全,项目部还制定了《人身伤害重点防范措施》《生产区域环境及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领导现场监督管理制度》等。

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各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三检:自检、互检、巡检)(要让员工明白后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则)。

4、各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员工和工序变更人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对材料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严格执行标准,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严禁私自修改。

5、生产线工装应保持完好。

6、合理使用设备、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1、各车间物料或产品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间。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2、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各车间要勤检查、勤清理,对于产品要轻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4、加强各车间不合格品的管理,应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1、各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1、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操作技能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2、经常不定期开展车间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的自检自纠工作。

3、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并提高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

4、各车间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垃圾。

5、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6、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7、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存放。

8、认真考核,须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则。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4、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5、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6、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为改善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作业环境,降低作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建造企业。

本规定中作业环境是指船舶建造过程中,为改善作业环境,所采取的临时照明、通风措施,以及设置安全通道和做好施工过程中“6s”工作的要求。

各企业要结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具体细化。

3.1企业应指定部门在船舶设计阶段制订船舶建造临时照明、通风工艺(包括临时工艺开孔图),结合船舶舱室结构提出临时照明及通风方式,选取合适的材料和设备,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应在原基础上,明确落实船舶建造临时照明、通风及船舶建造过程中的“6s”管理主体责任,便于过程中有效操作。

3.3施工部门负责根据施工需求和工艺要求,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做好安装过程中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4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提前安排设置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等措施,安排和督促生产单位做好“6s”工作,确保作业环境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5各施工单位应做好“6s”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整洁,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素养,规范作业人员行为。

3.6安监部负责做好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以及施工现场“6s”工作的监督检查。

4.1临时照明安全管理要求

4.1.1临时照明照度要求

4.1.2根据舱容大小合理选用照明灯具

常规舱室内应采用36v led灯进行照明。当舱容过大,采用36v led灯无法满足施工照明要求时,应采用合适的220v灯具进行照明。

4.1.3应急照明要求

机舱及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应设置应急照明灯,确保停电时人员安全撤离。

4.1.4临时照明安装、维护及拆除

各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原有制度,做好临时照明的安全管理工作。

4.2临时通风安全管理要求

4.2.1风机的选择

a. 密闭舱室内电、气焊作业应选用排风方式进行通风,以便有效排除舱内有害气体,减少对焊接质量的影响及降低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危害。

b.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通风风机的选用和数量要求,按照《密闭舱室涂装通风工艺》要求执行。

4.2.2通风孔要求

a. 密闭舱室通风孔应尽量利用船舶舱室人孔, 对于只有一个通风孔的舱室宜增设一个通风孔。

b. 人孔数量无法满足通风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增设临时通风工艺开孔。无法增设临时工艺开孔时,应选用更加可靠的通风措施进行通风。

4.2.3其它要求

a. 各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原有制度,做好风机使用及维护的安全管理工作。

b. 防爆风机维修后必须由专业检测部门出具防爆证明,否则视为不防爆。

4.3安全通道安全要求

4.3.1分段制作阶段,应结合胎架、托架高度,制作使用专用工装梯,以方便工人安全上下。

4.3.2各企业在分段制作阶段应尽可能将舾装件梯子安装到位,无法安装到位的,分段搭载后应尽快组织安装到位,确保工人通行安全。

4.3.3船舶搭载施工阶段,货舱与货舱之间、货舱与机舱之间、货舱(压载舱)底部宜增设工艺开孔,作为安全通道(也可用于通风),方便工人施工及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

4.3.4船舶下水舾装阶段,由于机舱施工量大,企业可根据船型在机舱合适位置靠码头一侧外板开具临时开孔,作为临时施工通道,方便工人作业,提高作业安全性和施工效率。

4.4“6s”工作要求

4.4.1施工用材料、工器具应指定区域妥善存放。

4.4.2施工用的电线、气管应妥善的拉设在过线架或过线钩上,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4.4.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垃圾及废弃物应及时进行清理,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箱内或指定的区域内。企业应指定每天的定时清扫时间,并做好监督执行,保持作业现场的干净整洁。

4.4.4作业人员应做好工具箱、设备箱内的清洁清理工作,作业用图纸、工器具及相关材料应整齐的放置在工具箱内。

4.4.5作业人员应保持服装、仪容、言谈良好,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要求规范进行作业。

生产车间环境管理制度

为确保产品质量,有效地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品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标准,制定新环源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卫生管理规定

1、生产岗位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五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许超过1毫米)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鞋帽、勤换洗晾晒被褥,防疾病,健身体。

2、生产岗位员工必须穿着整洁工装,佩带卫生帽及口罩进入生产区,工装领口袖口扣紧,不许带各种首饰及饰物,头发不许外露,应全部罩在卫生帽内,不许化妆。

3、公司综合部应为员工发放两套以上工装,保证员工工装更换。

4、为保持工装整洁,生产岗位员工装应保存在个人更-衣橱内,不准随意穿出厂区(维修人员除外),员工工装不准相互换穿。

5、生产岗位员工上岗前,必须用洗手液按照“五步洗手消毒法”的要求洗手消毒,不准涂染指甲。

6、生产岗位员工不许将食品、饭盒、香烟、手表、戒指等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生产区,不准近距离正对产品、半成品等食品说话打喷嚏,不准在生产区内修指甲、梳头、挖耳朵、抠鼻孔等,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

7、生产岗位员工在生产区内不准吸烟、吃东西、吐痰、擤鼻涕。

8、综合部应组织生产岗位员工定期查体(查体期限一般为一年),确

诊为传染性疾病(包括携带病菌、病毒的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生产岗位或解聘;手部有伤口化脓性感染的员工,应带乳胶手套操作,避免伤口直接与产品、原料、包装材料接触。

二、员工更-衣室管理规定

1、更-衣橱按照编号由每个员工专管专用,不准混用、借用、合用。

2、更-衣室地面、墙壁保持清洁干爽,无纸屑烟头、无痰迹;更-衣室每天由专人定期打扫。

3、员工的雨具、饭盒等其他物品应整齐挂放在指定挂衣架和储物架上,不准放入更-衣橱内。

4、员工个人更-衣橱应保持橱面、挂锁整洁无损,不准乱涂乱画,用硬物杂撬。

5、生产岗位员工上下班更-衣完毕,更-衣室应及时关闭上锁,并打开紫外线灯进行杀毒灭菌,不准非生产岗位人员进入。

三、生产区及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保持厂区及生产区内外环境清洁优美,厂区周边应设有绿化隔离带。

2、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物,不准乱倒垃圾;各部门垃圾应倒入专门垃圾袋或垃圾筒内,每天由专人进行定期清理。

3、生产环境尽可能保持干燥清爽,生产车间、灌装间、消毒间等生产重地门窗密封严密。

4、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照明条件,区内送凤必须经过严格的过滤等

处理环节,保持生产区空气清新。

5、生产区各种物品材料实行定置管理,可再次使用的材料应区别于废料保存在干净的容器内,并盖上盖贴上标签,废料应及时排入下水道,保持生产区地面清洁。

6、及时消灭蚊、蝇、鼠、虫及其繁生场所。

7、生产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整:物料陈列、分类和堆放整齐,符合定置管理规定;二分:非食品原料与食品原料隔离存放;三净:生产器具、包装材料、工作台设备经常洗刷消毒保持清洁;四洁:天花板、地面、墙壁、玻璃门窗清洁;五无:无尘土、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无变质的原料。

8、厂区实现无尘化,通过植树、花卉、草坪种植使环境绿化、美化、净化。

四、生产工器具卫生管理规定

1、生产设备、生产工器具表面应保持干净,无尘土、无污垢,不锈钢表面无锈斑,不得使用不洁或有污垢的生产工器具。

2、生产工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或擦拭干净,按照定置管理要求摆放到工具柜中或指定区域。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器具必须用流动的清水清洗消毒后使用。

五、原辅料卫生管理规定

1、原辅料仓库内禁止放置“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中文标示),各种原辅料要标示明确,内容包括:原辅料名称、物品编号、入库日期、保质期、质检测结果等。

2、各种原辅料分类摆放整齐,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被污染、潮湿的地面,原料离地隔墙15—20厘米,保持表面干净,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3、食品原料与非食品原料不得混放。

4、有发毒、变质、生虫的原辅料不得配发到生产车间使用,并及时报废处理。

5、原辅料仓库应设有防蝇、防虫、防鼠、防潮等设施,保持原料仓库整洁卫生。

六、成品卫生管理规定

1、成品仓库内禁止放置“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中文标示),产品分类摆放整齐,离地隔墙15—20厘米,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2、非成品仓库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成品仓库。

3、成品仓库需设有防蝇、防虫、防鼠、防潮等设施,保持仓库整洁卫生。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现场的管理,使车间工作环境始终保持整洁干净,特制订如下车间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规定

1.操作员工随时保持设备机身的清洁。

2.随时保持自己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通道畅通,无铁屑、纸片、袋子等垃圾。

3.每天下班前进行环境卫生清扫,每周一次设备保养。

4.工作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地上的零件、工件摆放整齐,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许超越黄线。

6.工具箱随时保持干净,量具、工具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工具箱不允许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7.清洁工具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车间实行片区三包责任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11.此次评分以车间为单位,分别为垒装、机加工、下线、组装、喷漆,各车间安排好每人轮流值日监督。

三、检查规定

1.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罚款20元。检查小组人员每周(暂定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评比,依据公司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进行评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并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 优工作的内容之一。

3.月评比中分数最高的车间每人奖励30元,分数最低的车间每车间每人罚款20元。 所有奖罚款均纳入公司福利基金。

4、检查组成员:组长:徐金玲

组员:王冲、刘海霞、温凤仙、乔红岩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确保安全生产连续顺利的进行,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采石场的边界、配电房、爆破区内、松散岩土层、有安全危险的边坡都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围栏。

2、已经悬挂好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的围栏任何人不得损坏和借故拆除,否则,按照原价格十倍处罚。

3、在工作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对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的围栏保护好。

4、对检举破坏安全警示标志或围栏的人员进行保密和重奖,对破坏者进行重罚。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脸池、浴盆、座便器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洗脸池、浴盆、座便器专用的工具应三格分设,分别存放,标记明显。

七、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九、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十、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销毁。

十一、店内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在生产中贯彻文明生产的要求,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文明生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而促进文明生产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的各项生产项目,各事业部部要合理规划生产现场,使生活区和生产现场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二章生产文明。

第四条在城镇及道路可能造成人员车辆危害的地方,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牌,白天用红色标志,夜间用红灯,根据需要设置防护围栏等设施和警戒人员,必要时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

第五条凡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第六条在铁路、桥梁和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作业时,应使用有关规定的标志,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等警示标志,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

第七条在道路和街道上挖沟、坑、洞,除需设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外,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和行人。

第八条在机房作业时,要按照机房管理要求,严禁在机房内饮水、

吸烟。按照指定的地点设置材料区、工具区、剩余料区。机房设施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缆线、模块、电源等设备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并严格按照生产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作业工序结束后应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第九条生产现场两个单位以上生产单位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建设单位意见,签订《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对生产现场统一管理。

第三章驻地文明。

第十条驻地要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

第十一条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必须安全、牢固,并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第十二条临时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通道空间,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过于拥挤。宿舍内设置床铺不得超过两层。

第十三条施工存放物资的仓库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明显标志、禁止封闭、堵塞员工宿舍出口。

第十四条应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

第十五条宿舍内整齐摆放生活用品。宿舍内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保持生活区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驻地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两小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临时食堂要有独立的制作间。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必须设置封闭式泔水桶。

第十八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要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九条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熟食品必须分开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有遮盖。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第二十条应设置临时厕所,应保证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保持清洁。禁止随地大小便。

第二十一条设置的工料、器材库房,要执行有关库房管理要求,要指定专人负责,要有防潮、防雨、防火、防盗措施,入库的工器具,要认真检测、检验、保证工器具完好率。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要因地制宜合理布置,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分工和职责等要上墙张贴。

第二十三条作业应该按照规定采取预防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四条在城镇、居民区、道路两旁及人员稠密的地方开挖槽、杆洞、人井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土方回填要防止扬尘、必要时边撒水边回填。

第二十五条机房作业打膨胀螺栓孔时,应制作防尘罩;开墙洞、地沟时,应作防尘隔离措施。

第二十六条作业现场垃圾包括包装箱(盒、纸)和塑料泡沫,应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在作业现场燃烧施工垃圾。

第二十七条作业现场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噪声限值》(gb12523)制定降噪措施,夜间作业不得有强噪声,噪声扰民时应同建设单位一起到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并做好周边居民工作。

第二十八条作业现场、生活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不得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流;食堂、盥洗室的下水管线应设置隔离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第二十九条现场存放的油料、油漆、化学溶剂等应设专门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废油漆、废机油应作回收处理或深层掩埋。

第三十条作业现场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第三十一条野外作业应注意植被和农作物的保护,不得随意践踏,开挖土石方时,应尽量减少对植被和农作物的破坏。

第三十二条夜间作业应对施工照明器具种类严格控制,特别是在居民区内,应减少施工照明对居民的影响。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

2.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下午放学前完成。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2.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七、实行奖惩制度。

1.每月学校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2.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3.对积极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

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

(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创造一种良好的工作环境,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安全生产的实施,降低公司消耗,特指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各生产、管理人员。

第3条。

职责权限。

1、生产部组织每月对各车间的文明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车间主任纠正,必要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2、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的日常文明生产工作,检查文明生产工作情况,结合日常发现的文明生产情况在每月底进行汇总,填写《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向生产部汇报。

3、车间工作人员(包括车间生产人员与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文明生产规定。

第2章文明生产内容与要求。

第4条。

车间文明生产包括开展5s活动、精神文明、环境文明、操作文明、储运文明、定置文明、安全生产等内容。

第5条积极组织5s活动。

1、整理。

对生产现场现实摆放和停滞的各种物品按需要和不需要进行分类,再把不需要的物品清理出现场。

2、整顿。

对生产现场需要留下的东西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和摆放,以便在最快速的情况下取得所要的物品。整顿活动的要点如下。

(1)物品摆放要有固定的地点和区域。

(2)物品摆放地点要科学合理。例如,根据物品使用频率,经常使用的东西放在近处。

(3)物品摆放目视化,使定量运载的.物品做到过目知数,不同物品摆放区域采用不同的色彩和标记。

3、清扫。

把生产现场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修理。清扫活动的要点有以下3点。

(1)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设备、工具等,要自己清扫。

(2)对设备的清扫,着眼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3)清扫也是为了改善。例如,清扫地面时,若发现有飞屑和油墨泄露,要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4、清洁。

整理、整顿、清扫之后要认真维护,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

5、素养。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遵守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精神文明。

车间人员须举止文明,礼貌带人,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岗位间互相尊重,紧密配合,积极创造出轻松愉快的良好成产氛围。

第7条。

环境文明。

1、着装整洁,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好上岗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2、生产现场干净、整洁,本岗位界区卫生达标,设备无积灰,无油污,无渣浆等,努力创造舒适的生产环境。

3、所有动静设备保持清洁,无跑冒滴漏。

第8条。

操作文明。

1、严格操作规程,严禁野蛮加工和野蛮操作。

2、对于不文明的操作应当严格按责任进行惩罚。

第9条。

储运文明。

1、在零部件运转时,应当采用各种适用的工作岗位器具和运输工具。

2、严禁乱扔、乱放、野蛮装卸行为,如有发现俺责任制进行惩罚。

第10条定置管理。

1、班组长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图,并且实施。

2、设备标识与阀门标识牌悬挂在统一的位置,整齐美观,端正干净,追求整体美。

3、使生产现场井然有序,保持生产均衡。

第11条安全生产。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执行国家、部、省及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安全标语、警示牌等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钟长鸣。

3、严格安全规程,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员工持上岗证,穿戴好劳保用品。

1、工作时间脱岗、串岗位罚款50元/次。

2、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50元。

3、在车间与班长、工段长等主管争吵,互相大骂、吵闹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罚款100元/次。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3次者交人事部予以处理。

4、酒后上班,每次罚款200元。态度不好或1个月累计2次以上交人事部予以处理。

5、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处200元以上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6、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交人事部予以解雇。

7、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处100元以上罚款。

8、上班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拨打私人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违者每次罚款50元。

9、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0、严禁跨越或靠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气设施和变压器、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0元―200元。

11、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他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2、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3、其它未明违规违纪事项参照其它相关规定处罚或报人事部处理。

14、以上罚款由车间在月底汇总交人事部,于当月工资内扣除。

15、对于超过200元的违纪违规处理,车间必须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复核处罚。

16、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领导或人事部申请复核。

17、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设备事故等生产事故,由车间提交事故经过,生产部组织人事、安环、装备、技术等部门综合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损失、事故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责任人适当处罚。

第4章附则。

第13条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解释权归生产部所有。

第14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责任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大检查,常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时,有权命令停产,立即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监督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设立兼职安全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部门兼职安全人员应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总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登记和存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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