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纳税筹划原则研究的论文(通用16篇)

时间:2023-12-21 18:32:32 作者: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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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环境下的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摘要:营改增自推行后,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有消极的方面,也有积极方面的影响。在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据营改增政策的发展趋势,采取积极合理的措施,使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取得更好的发展。

营业税和增值税有时会导致税负不平衡,尤其是在税收过程中,经常会有出现重复税收的情况。因此,我国政府在全面考察后,提出了营改增政策,并在207月正式施行。建筑施工被纳入到营改增政策范围内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具有双面性。因此,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应当扬长避短,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变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劣势。

一、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趋势。

1.积极的发展趋势。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实施营改增政策,可以降低传统税收体系中的税金数,同时也能避免重复计算情况的发生。通过这种方式,施工企业可减少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税收压力,避免因重复税收而产生不利影响,使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此外,营改增政策也推广了企业新技术。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处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内,其在运行过程中,需要缴纳大量的营业税,因而没有精力推广新技术,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企业竞争力。一旦正式实施营改增政策,将会降低企的税务压力,使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设备采购和技术研究方面,有利于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现代化水平。

2.不利的发展趋势。

由3%的'营业税变为11%的增值税,虽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税务负担,但前提是建筑施工企业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标准,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并没有获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在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后,反而增加了税务压力。这是因为建筑施工企业比较特殊,人工费用、甲供材限制流转抵扣并未在抵扣范围内,土地拆迁、零星材料抵扣等难度较大,如上几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使企业的资金流动面临重大的考验,企业的现有管理水平很难适应新形式的发展。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是降低企业的税务,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要做好税务筹划。建筑施工企业一方面需要健全企业税收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要适当拓展业务范围,促进企业的业务转型。将营改增视为企业发展的契机,合理应用进项税额抵扣优势,使建筑施工企业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好处,做好业务规划和税务筹划等各方面的工作。

1.掌握政策,规避涉税风险。

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需要了解现有的优惠政策。如果营改增涉及营业税,建筑施工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优惠政策,以便合理应用。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质量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需要加强对内部财务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税改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内涵,在会计处理、财务管理、发票管理等多个方面,掌握税改的实质内容。

2.选择适当的纳税人身份。

建筑行业涉及的内容较多,其中主要包括生产、安装、装饰、建设等多个领域,在缴纳增值税环节中,因纳税人身份差别较大,对税务筹划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对不会产生应税的企业,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可以用税负比较的方式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另一方面,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纳税人的身份在发生转变时,需要从一般纳税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构建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可从外界聘用专业的会计人员,或培养企业中的会计人员,提高其专业能力,增加该工程的企业核算成本。此外,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务管理问题比较复杂,在管理过程中需要投入财力和物力,会增加纳税成本。因此,营改增后,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身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规模较小的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通常来说,如果企业的材料采购渠道比较正规,客户使用的发票都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在纳税的选取上,可选择一般纳税人;相反,则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实现合理避税。

3.事前规划,实现节税。

纳税人要合理选择材料供应商。随着产业的进一步细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供应商,企业从供应商手中购买材料时,免不了要涉及到增值税。营改增政策下的增值税可以起到抵扣作用,所以企业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选择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发挥增值税的抵扣作用。建筑施工企业在筹划项目的整体施工时,要针对企业的施工特点,制定出合理的税收措施。在制定措施的时,要将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内容纳入到统筹范围中。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多采取承包制,但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有很大差别,这就使建筑行业的材料价格不一,增加了抵扣增值税中的难度。如果建筑施工企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都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这样就可以获得税额发票,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某些项目所需要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大部分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只负责少量设备的采购。这样明显降低了施工企业所获得的进项税额度,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此外,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的很多项目都在比较偏远的地带,分布比较分散,因而施工企业在材料和设备采购的过程中,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常会采取就近采购原则,由偏远地区的个体商户完成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但处于偏远地区的个体材料供应商,多数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无法提供发票,从而使企业无法获得进项税抵扣。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和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当尽量签订包工包料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实质上材料有甲方提供,形式上包工包料的合同”。具体过程如下:第一,甲方自行选择特定的材料供应商;第二,甲方、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三者应当相互协商,完成签订的协议,与此同时,施工方应当委托甲方将购买材料的款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第三,在完成材料购买后,材料供应商需要将销售发票提供给施工方。

总之,在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尽量选择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供应商,加强对货源的管理,降低税负风险。

三、结语。

在推广营改增的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正面面对营业税向增值税的改变。针对这一变化,施工企业要正确意识到营改增制度变化后所引起的制度变化,制定出科学的对策,合理制定纳税筹划策略,推动施工企业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工艺设计原则及方法研究论文

1.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进行中心线位置的放线。测量建筑的轴线,以此轴线为起点,引出每条轴线。

2)模板放线时,根据施工图用墨线弹出模板的内边线和中心线,柱模板要弹出模板的边线和外侧控制线,以便模板安装和校正。

3)做好标高测量工作。用水准仪把建筑物水平标高根据实际高的要求,直接引测到模板安装位置。

4)找平。模板承垫底部位应先找平,以保证模板位置正确,防止模板底部漏浆。找平方法:沿模板边线用1:3水泥砂浆抹找平层。

5)按施工用的模板及配件,对其规格数量逐项清点检查,未经修复的部件不得使用。

1.2模板的支设安装。

1)模板的支设安装,应遵守规定。

2)按配板设计顺序拼装,以保证模板系统的整体稳定。

3)配件必须装插牢固,支柱下的支承面应平整,要有足够的.受压面积。

4)预埋件与预留孔洞必须位置准确,安设牢固。

5)支柱所设的水平撑和剪刀撑,应按构造和整体稳定性布置。

6)多层支设的支柱,上下应设置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1.3模板的支设方法。

1.3.1柱模板。

1)按图纸尺寸制作柱侧模板,先将柱子第一节四面模板就位,调好对角线,并用钢管柱箍固定,然后用同样方法组拼第二节模板,直到柱全高,两垂直方向加斜拉顶撑,校正垂直度及柱顶对角线。

2)安装柱箍。柱箍为时准48×35钢管柱箍,根据柱模尺寸,侧压力的大小等因素,确定柱箍间距为500mm,当柱箍截面700mm时设置柱中准12穿心螺丝,间距500mm。

3)柱模板安装时,应保证柱模的长度符合要求,不符合部分放到节点部位处理。梁柱模板分两次支设时,最上一段柱模保留,以便与梁模板连接。柱模高度4m时,应四面支撑。

1.3.2梁模板。

1)在柱子上弹出轴线、梁位置线和水平线,钉柱头模板。

2)梁底模板。按设计标支柱的标高,安装梁底模板,拉线找平,梁底板应起拱。当梁跨度4mm时,高度宜为1/1000~3/1000。主次梁交接时,先主梁起拱,后次梁起拱。

3)梁侧模板。根据墨线安装梁侧模板,固定竖龙骨,间距制作高度应根据梁高及楼板模板压旁确定。

4)梁模板安装时,应特别注意梁口与柱头模板的连接。梁模支柱采用双支柱,间距以60~100cm为宜,纵横方向的水平拉杆的上下间距不宜大于1.5m纵横方向的垂直剪刀撑的间距不大于6m。

1.3.3现浇板模板。

1)楼层地面立支柱前垫通长脚手板,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2)从边跨一侧开始安排,先安第一排支柱,再安第二排支柱,依次逐排安装。同时安装大龙骨:支柱的间距为80~120cm,大龙骨找平(准48,壁厚3.5mm)。间距为60~120cm,调整支柱高度,大龙骨找平,铺小龙骨(5×10方木),间距为20cm。

3)铺胶合板模板。平台铺完后,用水准仪测量模板标高进行校正。

4)标高校完后,支柱之间加水平拉杆。一般情况下,离地面20~30cm处设水平拉杆一道,往上纵横方向每隔1.6m左右一道,并应经常检查,保证拉杆牢固。

1.3.4楼梯模板。

1)施工前应根据实际层高放样,先安装休息平台梁模板,再安装楼梯模板斜楞,然后铺设楼梯底模,安装外侧模和踏步模板。

2)安装模板时要特别注意斜向支柱(斜撑)的固定,以防浇筑混凝土时模板移动。

2模板拆除。

1)墙、柱模板拆除。先拆除穿墙螺栓等附件,再拆除斜撑,用撬棍轻轻撬动模板,使模板离开墙体。

2)楼板、梁模板拆除。应先拆除侧模,再拆除楼板模板。拆除水平拉杆,然后拆除楼板模板支柱,每根龙骨留1~2根支柱暂不拆。操作人员站在已拆除的空隙,拆去近旁余下的支柱,使龙骨自由坠落。拆模区域应设警示线。楼层较高时,支模采用双层排架,使龙骨和模板落在底层排架上。上层模板全部运出后,再拆底层排架。

3)柱模板拆除时,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受损的情况下,方可拆模。墙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超过1mpa时,方可拆除。

4)拆下的模板及时清是黏结物,涂刷脱模剂,折下的扣件。

3结语。

模板工程在现代工程施工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通过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并参考有关资料,论述了模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旨在引起广大同仁对建筑模板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推进我国混凝土结构施工的工艺进程,降低工程成本。

工艺设计原则及方法研究论文

摘要:通过某型铣头体铸件两种不同工艺方案的分析对比和生产验证,选择出合理的工艺设计方案,对具有防渗漏要求的铸件工艺进行探索。

关键词:油压;渗漏;致密性和均匀性;逐层凝固;补缩冒口。

机床铸件中有许多零件需要承受一定的油压,这类铸件内部组织必须要致密且均匀,如果铸件的内部有缩松或缩孔,零件在油压的作用下将会产生渗漏现象导致零件报废,影响生产周期和增加生产成本。以某型铣头体铸件为例,其具体情况如下:零件要求承压部位外壁为圆筒形状,最大壁厚为76mm,最小壁厚为20mm;质量为300kg,材质为ht300。在机床使用中,该零件要求承受的油压为8mpa,持续承受压力时间为4h,运行过程中不允许有渗漏现象。在首次工艺设计中试生产5件,在试压时发现5件均有渗漏现象,其中2件渗漏严重。经对工艺进行分析后发现,在铁液凝固时,由于工艺设计不合理造成上下两部分材质致密性不均匀,在铸件上箱部分形成内部缩松严重,因此铸件经受油压时会产生渗漏现象。

1首次工艺方案。

该工艺采取一箱一件,将铸件横放,从铸件径向分型,一半铸件在下箱,一半铸件在上箱,内浇道设置为两道,浇注系统采用封闭式浇注,在铸件的两端头分别放置补缩冒口,如图1所示。铁液化学成分及浇注温度范围如表1所示。该工艺方案,采用3t铁液共计浇注5件,在加工过程中铸件表面目测没发现任何铸造缺陷,但是在试压时5件均发生渗漏现象,其中2件渗漏十分严重。对工艺复查后发现,渗漏部位都在铸件上箱部分铸件的最高部位,为此对渗漏较严重的铸件采取破坏性试验,发现在铸件所处上箱部分最高点处铸件内部组织明显有缩松现象,如图2所示。从破坏后整个铸件断面看,明显存在组织极不均匀,上箱部分铸件组织有明显缩松、缩孔且组织致密性差且不均匀,这是铸件产生渗漏的主要原因[1]。由于所生产的零件在试压过程中全部产生渗漏现象,因此对现行工艺优劣性进行分析和研究。

2工艺优劣性分析。

优势:由于零件形状整体为圆柱形,采用第一种工艺方案造型简单,泥芯定位准确,浇注时不易偏移,所生产铸件内部尺寸精确度较易控制,同时铸件不易发生底漏现象。劣势:由于该零件的结构特点,若采用该工艺,将有一半铸件在上箱,因此铸件的补缩冒口压力头较小不利于铸件补缩。更为重要的是,从零件的结构上来看主要由两台圆柱构成,采用该工艺方案在铸件凝固过程中形成上箱部分铸件最高点面积小、凝固快、不利于补缩冒口对其补缩,同时在铸件凝固过程中上箱部分铸件铁液对下箱部分铸件形成补缩效应[2],因此上箱部分铸件组织致密性不如下箱部分铸件,同时在上箱部分铸件最高处极易形成缩松或缩孔。虽然在最高点放置补缩冒口能避免缩孔的产生,但不能有效避免铸件内部缩松的产生,铸件整体材质的致密性和均匀性较差,在下箱部分铸件的致密性明显优于上箱部分,因此,如果铸件要求承受液体压力的情况下,铸件上箱部位极易产生渗漏现象。

3新工艺方案。

通过对工艺方案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要有效解决铸件渗漏现象,必须使承受液压部位铸件组织致密且均匀,同时内部不能出现任何缩松现象。基于这一理念采用了顺序凝固原理来重新设计铸造工艺[2],新工艺方案如图3所示。该工艺采取一箱一件,将整个铸件立起来放置在下箱,铸件要求承压部位放置在最底面,两道内浇道设置在铸件底面,浇注系统采用封闭式浇注,铸件最顶面设置两个补缩冒口。

4新工艺优劣性分析和评估。

优势:采用该工艺设计方案,将铸件立起来制作,铸件模样为整体木模,能确保铸件外形尺寸精确,有效避免配箱时错箱可能性;更重要的是,采用该工艺方案将铸件要求承受油压的部分整体放置在最下端侧面,因铸件在凝固过程中处于逐层凝固方式,最下端铁液最先凝固,上端尚未凝固的铁液在重力作用下对其进行补缩,因此,该部分铸件组织致密从而有效解决下端部分铸件微观缩松现象,对铸件防渗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同一水平面上的部分铸件冷却速度基本相同,从而使整体的铸件组织均匀,有效解决了第一种工艺设计方案带来的组织和致密性不均匀及局部地方缩松所导致渗漏等缺陷,同时该工艺方案铸件全部处于底箱,冒口在上箱,从而使冒口压力增大,更能有效对铸件进行补缩。劣势:采用该工艺设计方案,配箱时泥芯定位较第一种方案困难,如果固定不稳,浇注时有漂芯的'可能性;采用该方案比第一种方案多摏出一个平底箱,从而增加劳动强度,若卡箱不注意,在浇注时漏箱的可能性增大。采用新工艺后,同时制作5件,采用3t铁液进行浇注,其铁液化学成分及浇注温度如表2所示。

5新工艺方案生产验证。

采用新工艺制作了5件试验件,在加工过程中目测未发现任何缺陷,加工完成后对5件零件进行试压测试,5件均未发生漏油现象,满足设计要求。随后又进行了4个批次的生产,共计生产46件,其中两件由于夹砂导致报废外,其余44件铸件在试压时均未发生渗漏现象,完全达到了设计要求。

6结论。

每一种铸造工艺设计方案都有其优劣性,因此,在设计铸件工艺方案时应考虑到铸件使用时的具体要求,若有承受油压时必须首先考虑承压部分组织的均匀性和致密性,并结合铸件的具体形状尽量使零件承压部分铁液凝固方式趋向于逐层凝固方式且处于最先凝固,以获得良好的致密性,并使同一水平面上的部分冷却速度相同,以达到铸件组织均匀的目的,这样能有效防止零件在承受油压时产生渗漏现象。

参考文献。

[1]李庆春.铸件形成理论基础[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2.

[2]郝石坚.现代铸铁[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工艺设计原则及方法研究论文

摘要:煤化工产品多为危险品,涉及到气化、液化、干馏、焦油、固体燃料等多个方面。新时代背景下,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整个社会对能源需求量越来越大,石油能源供不应求,能源短缺日益突出,却给煤化工行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煤化工产品的广泛应用有效缓解了能源供求矛盾,缓解了能源短缺压力。但煤化工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不仅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引起安全事故,更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在装卸车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工艺设计,融入环保理念来进行科学的装卸车工艺设计,确保工艺设计的合理性,提高装卸车作业安全性和环保性。本文将针对基于环保型装车工艺设计展开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环保型;煤化工;装车工艺;工艺设计。

1煤化工产品特征。

煤化工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其他化学品、能源产品的过程。煤化工开始于十八世纪,十九世纪已出现完整的煤化工体系,二十世纪煤化工已成为现代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一世纪随着全球石油市场的不断改革,油价不断攀升,石油资源短缺问题突出,煤化工从新受到关注,煤化工产品开始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煤化工产品主要是燃料产品和化工产品。可应用于溶剂、医药、香料、染料、塑料、橡胶等制品中[1]。但煤化工产品大多具有危险性。例如,甲醇无色、透明、易燃,有极强的毒性,遇热、明火、氧化剂都会燃烧,虽然在常温下对金属无腐蚀性,但发挥过程中会对机械设备表面油漆产生腐蚀[2]。另如,乙烯应用非常广泛,是目前现代化工中应用量最大的化学品,但它不仅对人体有危害,还会污染大气、土地、水环境,与空气混合后,遇明火极易引起爆炸,且属于燃烧性爆炸,破坏力极强,不易扑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丙烯则是三大合成材料的基本原料,需要量和应用量也非常大,无色无味,易燃,危险系数极高,与乙烯一样能够引起燃烧爆炸。此外,煤制油产品,如:合成汽油、合成采油、煤油、石脑油也都属于危险品,对环境有污染,属于危险性液体,易引起火灾和爆炸。煤化工产品种类繁多大多属于液态和固态,少数为气态。装卸车作业中或运输中可能会因震动、撞击、暴露在空气中、高温引起化学变化,造成爆炸、燃烧,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给人身安全带来威胁[3]。因此,在装卸车作业中,必须做好工艺设计,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考虑到污染问题,保证煤化工产品装卸车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2煤化工产品装卸车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煤化工行业发展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多个煤炭资源丰富地区建立了煤化工基地。随着煤化工项目的大规模建设,煤化工产品运输与装卸车问题受到广泛关注[4]。由于我国煤化工物流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大体上分为:自营物流和外包物流两大类,以自营物流为主。煤化工产品物流运输中装卸车作业非常重要,通过前文对煤化工产品特征的分析可以知道煤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具有较强毒性,如运输或装卸车作业过程发生事故后果十分严重。但当前我国煤化工运输与装卸车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易发生泄漏。传统装车工艺由于管线与汽车槽车密封帽存在缝隙,装车过程难免油气外溢。这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导致装卸作业成本增加,更会造成环境污染,甚至诱发事故,尤其是液体和气体产品装车,加强装卸车工艺设计势在必行。

营改增环境下的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数不胜数,成功的纳税筹划案例也不胜枚举,但一个企业的纳税筹划要想真正取得成功,除了掌握正确的'纳税筹划方法外,还必须切实遵循以下纳税筹划的原则,以规避税收风险: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根本原则。由于纳税筹划不是偷税、骗税,更不是钻政策的空子,或打政策的擦边球,纳税人只有深刻理解、准确掌握税法,并具有对纳税政策深层次的加工能力,纳税筹划才有可能成功,否则纳税筹划可能成为变相的偷税,只能是“节税”越多,处罚越重。

2、前瞻性原则。纳税筹划作为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企业运用税法的导向作用,通过事先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进行全面的统筹规划与安排,达到减少或降低税负的目的。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着眼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注重于事先筹划,如果经济业务已经发生,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定局,就无法事后补救。

3、时机性原则。纳税筹划的成功概率取决于各种相关因素的综合作用,而种种因素都处于变化之中,许多纳税优惠政策也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企业只有讲求时效,抓住机会,选准纳税筹划的切入点,才能不失先机,取得成功。

4、协调性原则。由于税法强制性和不完备性的特点,决定了税务机关在企业纳税筹划有效性中的关键作用。在实务中,只要是税法没有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都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因此,纳税筹划人员应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多做协调工作,在某些模糊或新生事物的处理上得到其认可,以增加纳税筹划成功的几率,这一点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尤其重要。

5、基础性原则。纳税筹划是综合性非常强的一种理财活动,而会计核算规范、账证完整是纳税筹划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因为纳税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要通过纳税检查,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会计记录不健全,则纳税筹划的结果可能无效或大打折扣。

6、目的性原则。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而不单纯是企业税负最小。如某一方案虽然可以使企业税负降低,但可能使企业在此领域丧失优势,结果总体利润减少,则是不可取的。

7、全局性原则。根据目的性原则,纳税筹划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减轻。也不能仅仅着眼于税法的选择,而要着眼于企业总体的管理决策,并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8、经济性原则。只有在纳税筹划成本低于筹划收益时,纳税筹划才是可行的,否则,应当放弃筹划。

9、可操作性原则。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应当全面权衡利弊得失,充分考虑节税方法的可行性,保证不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10、长期性原则。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纳税筹划不仅仅是一种短期性的权宜之计,更是一种值得不断总结、提高的理财手段,应该作为企业的长期行为长抓不懈。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纳税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纳税筹划将逐步成为每一个企业的自觉行为,成为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只要政府及新闻媒介正确宣传、引导,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将会更加强烈,企业和国家都将从中受益。

营改增环境下的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20xx年2月5、6日。

二.培训地点。

xxx实训室、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营改增培训。

1、营改增的演变过程。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

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7.25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开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

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是继1月1日增值税转型实施,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后,增值税扩围替代营业税,成为增值税改革另一个重要举措。自此正式拉开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序幕。

年7月31日,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208月1日全国推行。自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

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2、营改增试点行业。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3)、邮政服务业。

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4)、电信业。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5)纳税人发生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满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应税服务出口设定的有关条件后,免征其出口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对出口服务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具体规定后,再行处理。

4、营改增的意义。

(1)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

(2)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1、纳税筹划基础知识。

国内外一致公认,纳税筹划主要是节税,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绝非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是整体财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含以下三个含义:(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纳税人是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纳税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应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唯一标准,不以“少纳税、不纳税”为前提,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筹划节税”。(3)纳税筹划的实质是节税。节税是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以减轻税负为目的,选择税负最小化的方案。

2、税收筹划的原则。

(1)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它与偷税有着原则性的区别,如果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那么从本质上看就已不属于税收筹划范围。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循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这是由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

(2)事前筹划的原则。税收筹划实施必须在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这既是税收筹划区别与偷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企业欲进行税收筹划应在投资、经营等经济行为发生前着手安排,不得在这些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已经确定后,再去采用各种手段减轻税负,这样做即使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也不是税收筹划。

(3)效率原则。追求效率是一切经济活动的目标,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经。

济筹划活动也必遵循效率原则。税收筹划固然可以产生减轻税负的'效果,但是必须考虑其成本。如何使成本最小也是税收筹划必须考虑的课题。

影响纳税筹划的方法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贷计价方法等。这些方法会受到税制、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税务筹划可以利用这种影响因素和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达到节税目的。

(1)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看纳税筹划。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所以,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2)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

(3)从销售收入的角度看税收筹划。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四.培训体会。

1、本次培训内容使我们开阔了眼界,收获很大。

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可以说,这是继增值税转型税收后,我国税制改革历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通过纳税筹划培训,我增加了不少知识,特别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为企业合理避税及节税、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约资金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对于国家来说,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

2、培训老师讲解精彩、到位。

营改增环境下的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传统的纳税模式已经逐渐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纳税改革势在必行。营改增政策的推广,改变了以往一些行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纳税模式,将实行营改增政策的行业,在进行纳税时,将缴纳营业税的应税科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纳税的现象。在物业管理企业实行营改增政策,在短期来看企业的税负有增无减,但是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该企业的工作效率,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营改增政策。

营业增政策即营业税改增值税,指将缴纳营业税的应税科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纳税,有利于企业减少税负。20我国财务部和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于2012年开始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营改增试点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年8月将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5月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前,很多行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造成了重复纳税,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营改增的征收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营业税的价内税改为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抵扣关系,减少了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纳税筹划又称为合理避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主要是指,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的各项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的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进而投资更多的项目。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使得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活动发生在企业的各项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之前。纳税筹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一般通过选择低税负方案和滞延纳税时间两种途径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和明确的目的性等特点。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有利于使企业有效率的选择经济行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增加国家的收入。

通过对上述营改增政策和企业纳税筹划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影响,总的来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短期来看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有增无减,二是,从长远看,营改增政策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从短期来看有增无减。

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之前,我国的增值税存在两种税率,分别为17%和13%,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又增加了两个税率,为11%和6%。从税率上来看,进行营改增以后,企业税负具有了明显减少。但是物业管理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征,具有较高并且不能抵扣的成本费用,例如人工费等,这使得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并没有明显的降低。如果对物业房和商品房按照营改增后的税率3%和6%进行征收,并包括减免政策和国家补贴,可以有效的减少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

(二)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我国在部分服务业中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可以与第三产业进行进一步的融合,使得企业的内部管理得到有效的优化,进一步的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使企业的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就目前而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税负较重,物业管理的收费问题也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且税率较高。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规模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对企业的抵扣范围以及征税税率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有效的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的转型和升级。因此,从长远来看,推行营改增政策可以使企业的可抵扣税额增加,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一)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

在物业管理企业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两者可以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实际情况表明,非居住物业的征税并没有发生亏损的情况,还出现少许的盈利,而居住物业的亏损较大。因此,在进行征税时,非居住物业可以按照营改增以后增加的税率6%来进行征税,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

(二)尽量争取税收优惠。

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当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剖析和理解,从而选择更加合理有效并且可以促使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进行纳税。且应该更加重视对抵扣环节的核算,通过适当增加可抵扣项目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税负。例如,使商业性房产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例如通过增加的可抵扣项目,作为支付公司进行绿化和保洁的费用,不断的改善企业人工费用较高的现象。

(三)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

保障性住房由于其带有保障性质,因此,在其进行物业管理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其进行征税时,应该对其进行税收减免或者税收降低。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征税时需要针对保障性住房出台相应的住房优惠政策。应该减免经营性住房出租所得的费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将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作为基础条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

(四)保留补贴税收优惠。

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宗旨是服务社会,利润不高,因此税务机关对物业企业进行税款的征收时往往有一定的税收优惠,通过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提高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例如,对售后公房等利用企业代收煤气费等费用的部分,不收取增值税,将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物业费用扣除设备耗能后的余额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计税基础。通过保留公房的租金免征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部分税收,尽可能的减少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负担。

(五)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

在一些行业推行了营改增政策以后,出现了税负增加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应该进一步扩大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对简易征收的计税方式加以设计。目前我国存在数量较多的小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企业,年收入低于500万,在进行缴纳税款时,往往使用简易征收的方式进行计税,即以3%的税率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例如,某一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缴纳时,用企业全部收入减掉人工费用支出,利用简易征收的方式进行缴税。因此,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的税负。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经过较长时间的实施,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明确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营改增政策下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策略,通过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尽量争取税收优惠,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和保留补贴税收优惠以及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等方式,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实现物业管理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工艺设计原则及方法研究论文

摘要:

文章阐述了抗震设计方法的转变,并介绍了两种不同设计方法的优缺点,对能量分析方法在抗震结构计算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推覆分析方法;结构能量反应分析;地震动三要素;耗散能量。

目前世界各国的抗震设计规范大多数都以保障生命安全为基本目标,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水准,据此制定了各种设计规范和条例。依此设计思想设计的各种建筑物在地震中虽然基本保证了生命安全,却不能在大地震,甚至在中等大小的地震中有效的控制地震损失。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变成了人口高度密集、财富高度集中的地区,一般的地震和1995年的日本阪神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严重的震害引起工程界对现有抗震设计思想和方法上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刻的反思,进一步探讨更完善的结构抗震设计思想和方法已成为迫切的需要。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地震工程和结构工程专家经过深刻总结后,主张改进当前基于承载力的设计方法。lll提出了基于位移的抗震设计理论;日本建设省建筑研究院根据建筑物的性能要求,提出了一个有关抗震和结构要求的框架,内容包括建议方案,性能目标,检验性能水准等:我国学者已认识到这一思潮的影响,并在各自研究领域加以引用和研究,如王亚勇、钱镓茹、方鄂华、吕西林分别发表了有关剪力墙、框架构件的变形容许值的研究成果,程耿东采用可靠度的表达形式,将结构构件层次的可靠度应用水平过渡到考虑不同功能要求的结构体系,王光远把这一理论引入到结构优化设计领域,提出基于功能的抗震优化设计概念。

我国现行的结构抗震设计,主要是以承载力为基础的设计,即用线弹性方法计算结构在小震作用下的内力、位移;用组合的内力验算构件截面,使结构具有一定的承载力;位移限值主要是使用阶段的要求,也是为了保护非结构构件;结构的延性和耗能能力是通过构造措施获得的。结构的计算分析方法基本上可以分为弹性方法和弹塑性方法。当前在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和研究中广泛地采用底部剪力法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等。这些方法没有考虑结构屈服之后的内力重分布。实际上结构在强震作用下往往处于非线性工作状态,弹性分析理论和设计方法不能精确地反映强震作用下结构的工作特性,让结构在强震作用下处在弹性工作状态下工作将造成材料的巨大浪费,是不经济的。

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结构的地震反应分析设计方法经过了两个文献的转变:(1)静力分析方法到动力分析方法的转变。2)从线性分析方法到非线性分析方法的转变。其中动力分析方法就经过了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到时程分析法、从线性分析到非线性分析、从确定性分析到非确定性分析的三个大的转变。作为一种简化实用近似方法,目前的推覆分析方法(push—overanalysis)受到众多学者的重视。它属于弹塑性静力分析,是进行结构在侧向力单调加载下的弹塑性分析。具体做法是在结构分析模型上施加按某种方式(研究中常用的有倒三角形、抛物线和均匀分布等侧向力分布方式)模拟地震水平惯性力作用的侧向力并逐步单调加大,使结构从弹性阶段开始,经历开裂、屈服直至达到预定的破坏状态甚至倒塌。这样可了解结构的内力、变形特性和能量耗散及其相互关系,塑性铰出现的顺序和位置,薄弱环节及可能的破坏机制。这种方法弥补了传统静力线性分析方法如底部剪力法、振型分解法等的不足并克服了动力时程分析方法过程中,计算工作量大的问题,仅用于近似评估结构抵御地震的能力。但是,传统的推覆分析方法基本上只适用于第一振型影响为主的多层规则结构,对于高层建筑或不规则的建筑,高阶振型的影响不容忽视,并且对于非对称结构,还必须考虑正、反侧反推覆的不同所带来的影响。此外推覆分析方法无法得知结构在特定强度地震作用下的结构反应和破坏情况,这限制了它在抗震性能设计中的使用。地震动能量是刻画地震强弱的综合指标,它综合体现了地面最大加速度和地震持时两个反映地面运动特性的`重要因素。结构地震反应的能量分析方法是一种能较好地反映结构在地震地面运动作用下的非线性性质及地震动三要素(幅值、频谱特性和持时)对结构抗震性能影响的方法。地震时,结构处于能量场中,地面与结构之间有连续的能量输入、转化与耗散。研究这种能量的输入与耗散,以估计结构的抗震能力,是结构抗震能量分析方法所关心的问题。结构在地震(反复交变荷载)作用下,每经过一个循环,加载时先是结构吸收或存储能量,卸载时释放能量,但两者不相等。两者之差为结构或构件在一个循环中的“耗散能量”(耗能),亦即一个滞回环内所含的面积。能量等于力与变形的乘积。一个结构(构件)所耗散的地震能量多,不仅因为它承担了较大的地震作用,还因为它产生了较大的变形。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耗能构件是用它自身某种程度破坏所作的牺牲,来维持整个结构的安全。所以,每次大的地震作用之后,人们看到那些没有其它途径耗散所吸收的地震作用的能量的结构,只有通过结构自身的破坏来释放所有的多余能量。因此,结构的抗震设计应当注意保证结构刚度、强度和变形能力的协调与统一,如结构的延性设计就是在传统的单一强度概念条件下进行的弹性抗震设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结构和构件的塑性变形能力,在设防烈度下允许结构出现可能修复的损坏,当地震作用超过设防烈度时,利用结构的弹塑性变形来存储和消耗巨大的地震能量,保证结构裂而不倒。

能量法在近半个世纪的研究中发现较快,但由于地震本身的复杂性能量与结构反应之间的关系仍需我们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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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首先,题目的难易要适中。选题既要有“知难而进”的勇气和信心,又要做到“量力而行”。许多人在选择毕业论文题目时,跃跃欲试,想通过论文的写作,将自己几年来的学习所得充分地反映出来,因此着眼于一些学术价值较高、角度较新、内容较奇的题目,这种敢想敢做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难度过大,超过了自己所能承担的范围,一旦盲目动笔,很可能陷入中途写不下去的被动境地,到头来迫使自己另起炉灶、更换题目,这样不仅造成了时间、精力的浪费,而且也容易使自己失去写作的自信心。反之,自己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和条件,却将论文题目选得过于容易,这样也不能反映出自己真实的水平,而且也达不到通过撰写毕业论文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目的。

其次,题目的大小要适度。一般来说宜小不宜大,宜窄不宜宽。题目太大把握不住,考虑难以深入细致,容易泛泛而论。因为大题目需要掌握大量的材料,不仅要有局部的,还要有全局性的,不仅要有某一方面的,还要有综合性的。而写作毕业论文的时间有限,业余学习的学员还要受到工作、家务等牵累,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资料收集工作是比较困难的。另外,大学的几年学习,对学生来讲还只是掌握了一些基本理论,而要独立地研究和分析一些大问题,还显得理论准备不足。再加上缺乏写作经验,对大量的材料的处理也往往驾驭不了,容易造成材料堆积或过于散乱,写得一般化。选定小题目,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选个小题目,二是在大题目中选定小的论证角度。比如,有这样三个题目:《论妇女权益的保障》、《论妇女经济权益的保障》、《论妇女财产继承权的保障》,第一个题目显然太大,因为妇女权益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有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等。一篇文章如果要涉及这么多的内容,是不容易写好的。第二个题目比起第一个来要小一些,但经济权益包含的内容仍较复杂,作为毕业论文写起来还嫌太大。第三个题目抓住了妇女经济权益中的财产继承权这一侧面,显得角度?。?针对性强,容易深入研究br当然题目大点好还是小点好,每个人情况不同,难以一概而论。有的理论素养好,情况了解多,写作水平较高,也可以写大一点的题目。但一般来说,题目还是小一点、具体一点为好。小题目容易驾驭,只要写得丰满深入,同样很有价值。此外,题目大小的区分也是相对的,并无绝对的、一成不变的界限。大题可以小作,小题也可以大作,这要根据作者的实际来加以确定。

毕业论文的题目要具体些小些,但也要注意不能把范围限得太小太具体,以致失去典型意义或使理论水平发挥不出来。如《××厂行政科岗位责任制刍议》,这样的题材写个意见书就足够了,如硬要写论文,意义也不大。

再次,选题还应注意千万不能随大流或者赶时笔,写自己并没有弄懂或没有条件研究的问题。如有的一鳞半爪地接触到一点国外的材料,收集到几个新名词、新概念,为了“求新”,为了一鸣谅人,就把别人的东西照搬过来,囫囵吞枣,东拼西凑,这样的论文当然是写不好的,选题时要引以为戒。

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论文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规范民商事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本文在探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概念、地位与作用的基础上,将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和商法领域中的差异作简略的比较,以便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一基本法律原则。

所谓诚实信用,就是要求按照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行事。在缔约时和缔约后诚信不欺,恪守诺言。不受限制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诚实信用原则就是对自由的正当性限制。由于市场经济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的特点,即使法律条文规定的再全面,也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一部法律在复杂多变的市场制度中总会表现出某种局限性。民商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司法活动中能行使自由裁量权,调解当事人利益冲突,使民商事法律关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民商法是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法律,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基本原则中居于主导地位,是现代民商法基本精神的体现。

民商法基本原则是指对民商法内容有普遍约束力的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审判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反映了民商事活动的根本属性。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市场经济对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下,这一原则不仅体现了立法者的主观意志和现代民法精神,还为法律的适用和法律漏洞的填补提供了一致性的依据。

尽管诚实信用原则与民商法其它基本原则有实质上的差异,但都体现了民商法共同的价值取向: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具有相同的价值内涵;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要求;公序良俗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补充。正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的最高指导原则,该原则也被称为民商法体系中的“帝王条款”。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立法、守法、司法这三个方面:首先,在立法上有立法准则的功能,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后,民事立法都应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其次,在守法上具有行为准则的功能,它要求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图必须是诚实的、善良的;最后,在司法上具有裁判准则的功能,作为一个位阶高、不确定性强的原则,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运用这一原则时,必须与其他原则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在适用该原则时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的基本高度。由于社会生活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中,仅靠法律条文无法应付不断产生的新问题,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永远会存在,其被奉为现代民商法最高指导原则是当之无愧的。

我国“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争论从未停止,各方观点不一但都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一般认为,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由此看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和商法中的表现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差异。较之商法领域,我国学者对民法领域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研究较多。

(一)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调整对象不同。

不论民商法的关系存在多少争议,法学界对民法和商法调整范围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商法调整因商主体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由于调整范围的不同导致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和商法领域中调整对象的不同。在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以物权法和债权法领域为代表,禁止权利滥用、相邻权、善意取得、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均为该原则的具体表现。在商法中,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典型表现。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与商法中的状态不同。

民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更贴近市民的日常生活,是人们在常年累月的生活习惯中沉淀下来的经验总结,表现在诚实信用原则上也导致了该原则的相对稳定性。商法的迅速发展却正是因为要随着商事活动的变化而变化,虽不是朝令夕改,但为了适应商事活动的需要,制度要因时而变,故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随具体的商事活动具有多变性的特点。

(三)伦理性与技术性的差异。

从社会学角度观察,法律条款包括伦理性条款和技术性条款。民法中多数为伦理性条款,商法中多数为技术性条款,这既体现在其组织法上,也体现在其行为法上。民法基本原则是人们在处理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具体到诚实信用原则中就更多结合了伦理性。而商法偏重技术性条款,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与技术性的结合非常显著,如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常常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难以理解而造成纠纷。

诚实信用原则为民商法学必作之论,世界各国的研究水平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本文主要对我国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地位与作用及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差异作了粗浅的探讨,希望能更深入的理解这一原则在我国民商法体系中的重要价值。

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2.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3.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4.要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进行选题。

5.要根据研究方向及自己的基础和特点,在查阅文献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论文题目或选题范围,并与导师共同确定。

工艺设计原则及方法研究论文

从上文的表述中,我们已经知道采油工艺综合研究任重而道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研究的目的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l)对具体油田的工艺技术进行合理而有效的选择,充分提高其适应性与科学性。同时,对相关的技术指标进行科学而又严格的制定,提高操作队伍配置的合理性与针对性。除此之外,还应当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应性较强的采油工艺综合实施规划,为相关科研和生产部分的组织工作与生产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2)通过对采油工艺综合研究进行有效的探讨,可以对各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一定程度的判断,并科学、有效的对工艺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并对采油工艺的科学性以及实用性进行有效的保证。

(3)对于采油工艺综合研究来说,它能够对系统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对系统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合理而有效的协调,并增强各个环节之间的配合。一个有效的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必然能够对施工效率进行有效的提高,对重复劳动进行规避。除此之外,它还能够推进有提开采技术的提高,促进管理水平的增进,进而对油田开采的经济效益进行有效的提升。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和采油工程中的各个环节联系紧密,是优化油田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节点。

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包含了多个环节,首先,它需要对当前状况下的工艺技术进行充分的结合,其次,在此基础之上对油藏采油工艺进行统筹兼顾,最终科学分析研究优化采油工艺。一般情况下,它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l)油井的现状评价。通过对新井的'试油试验以及对老井资料层面和生产史层面进行有效的把握,对油井的现状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在评价中,需要涉及到完井方法、开采方式、井身结构以及开发方式等内容。然后,对这些方面的优点与缺点进行判断,并进行一定程度的总结。这样一来,就可以为新井的开发策略提供有效的现实依据。

(2)新井完井技术。通过对开发方案以及采油工艺的相关内容进行有效的结合,对新井的井身结构方面、套管的程序、钻井液的使用方面、完井方法方面以及完井液方面内容进行有效的研究,并注重的研究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然后,结合固井的质量对其提出新的检测方法以及技术要求。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对射孔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并有效的设定射孔参数。(3)修井技术。对于修井技术来说,它是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这一内容之时,一定要充分结合地下的实际环境,然后科学预测未来开采设计的内容和相关工作,并提出针对针对性较强且行之有效的质量要求。

(4)采油金属。对于采油工艺综合研究来说,其最重要的核心内容便是对采油技术的有效研究。针对这一核心内容,需要对采用注采压力的系统进行有效的动态分析和评价,并优化选择自喷管柱的型号,提高油井自喷生产期预测的科学性。

(5)增产技术。对油井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结合,讨论与研究增产方式,计算相关工艺参数,设置所需设备,分析措施的规模以及施工的工艺。

(6)生产测试技术和试井技术。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可以提出开发过程以及生产测试过程中的工作内容、设备以及配套队伍。

(7)注水技术。注水在采油工艺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会对采油的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通过对采油工艺综合研究进行探讨,能够对水管柱的优化选择进行有效的实现,并对注水压力进行一定程度的预测。通过这些工作,能够实现对于吸水能力、水质标准的分析与制定,并最终提出针对性强且行之有效的税金占之间的水质管理详细的技术做法和相关要求。

(8)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计划措施的工作量进行有效的结合,对工艺措施的维护费用、设备投资、设备利用率与效率、可压费用以及措施费用进行科学而有效的预测,充分保证各项规定的完成并对利润最大化与资本盈利的最大化进行有效的保证,实现整体工艺方案的统筹规划。

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二、文献综述(附参考文献并在文中标注)。

注:可用a4纸加附页。

三、选题依据(课题来源、理论依据、技术依据)。

注:可用a4。

四、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材料、方法和技术及可行性分析。

注:可用a4纸加附页。

五、创新之处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六、已具备的研究条件(场地、仪器、设备),尚缺少的研究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七、与本题目有关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八、论文计划进度。

九、经费预算。

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设计原则研究的论文

现阶段,我国社会市场竞争激烈,学生拥有较强的职业发展能力有助于今后在企业的发展中实现自我价值。为此,会计教育需要革新教学理念,不断丰富教学手段,注重学生职业发展能力的培养,才能满足现代企业会计需求。鉴于此,本文对“基于职业发展能力的会计教育改革”进行深入探究意义重大。

1.基于职业发展能力,革新教育理念。

在会计教育中,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有效推动会计教育的创新,才能有效培养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现阶段的企业会计人员需要专业的会计理论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技术,还需要具有其他相关方面的能力,诸如国际语言交流能力、企业发展趋势把握能力以及经济问题处理能力等。为此,当前的会计教育需要革新教学理念,不仅仅传授学生会计专业知识,还需要注重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即职业发展能力的培养。因此,今后的会计教育教学内容应该及时更新,促使教学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发展需求,同时加强实践教学[1]。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21世纪是信息化时代,会计职业教育需要对信息化发展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原因在于信息化建设是企业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总而言之,为使会计教育的教学目标侧重于培养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就需要革新教学理念。

2.基于职业发展能力,调整教育培养目标。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现阶段的企业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诸如良好的交流能力、表达能力、财务预算与管理能力以及较高的职业道德。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企业会计人员还需要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为此,现阶段的会计教育基于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开展教学活动,就需要对教育培养目标加以调整。由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会计教育的人才培养应该注重技术技能性人才培养,重视个人的智力开发,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如此一来,才能使得会计教育培养的人才满足现代企业会计需求。

3.基于职业发展能力,创新会计教育培养模式。

在会计教育过程中,培养模式是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一种形式,涉及多方面的.内容,诸如培养目标、教学设计以及培养过程等。在以往的培养模式中,只是重视专业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了技能方面的培养,导致培养的人才,只能够进行纸上谈兵,缺乏实践操作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教育虽然重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远远没有达到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的要求。为此,会计教育需要基于职业发展能力,创新会计教育培养模式,现阶段,国家提倡校企合作,使得会计人才培养具有了较多的途径[2]。为此会计教育需要对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课堂中不断充实学生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方面的能力,通过在企业会计岗位的锻炼,使得会计人才的专业理论知识得到良好的应用,有效提升了实践能力。如此一来,会计教育才能培养出具有职业发展的人才。

4.基于职业发展能力,创新会计教育教学手段。

为培养具有职业发展能力的会计人才,就需要会计教育对实践技能的培养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往的课堂教学,并不能满足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需求,只有不断通过实践教学才能满足现代企业发展需求。对于实践教学方式具有多种,诸如案例情景教学法、团队合作教学法以及自主探究学习法等,使得学生能够拥有符合自己的一种学习方式,从而有利于教学效果的提升[3]。例如,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使用,就能通过多媒体展示会计教育理论知识,使得枯燥无味的理论教学变得生动有趣,从而使得学生能够自主参与教学活动,同时学生可以自行利用计算机进行拓展知识视野,有效掌握会计其他相关方面的能力。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对会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会计教育就需要对现代企业会计需求加以分析,从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深化改革,诸如革新教学理念、调整教学目标以及创新教学手段等,从而培养出具有职业发展能力的会计人才,满足现代企业会计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3]孙秀秋,王兴杰,王乃娟.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探究[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04:201-202.

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法律毕业论文题目过大,操作起来内容面太宽而把握不住中心,论述深入不下去;法律毕业论文题目过小,又展不开论述,不成其为论文。对此:

第一,法律毕业论文选题时选择自己认为比较熟悉的部门法。几年来法律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各自在不同的部门法领域里肯定会各有千秋。有的同学民法部门的问题体会较深;有的同学程序法的学习、思考更为全面细致;还有的同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可能想法更多。那么法律毕业论文选题时就首先明确大方向,选择自己平时看书比较多的,手头资料比较充足,思考问题有一定深度的部门法,这样写起来就比较得心应手,平时积攒的资料也派上了用场,常考虑的一些问题也容易深化一步了。法律毕业论文在很大程度上考查学生几年来法律课程学习的综合性、思考问题的逻辑思路。对一个问题,在写法律毕业论文时,能够综合考虑,从立法、执法的角度考虑,并把平时碰到的问题站在不同的方位深入进一步学习、探讨,也就达到我们完成毕业论文的目的了。

第二,选好部门法后,注意自己平时知识的积累,看看这一方面还有哪些欠缺的地方。几年的学习,某一部门法的所有问题不一定都能搞通,这个时候,需要回忆一下,看看所选部门法有些什么基本理论问题,与所选法律毕业论文题目相近相通的一些理论问题是不是还不太清楚,扫清动笔前的一些障碍,非常必要。对于自己运用起来还不太得心应手的一些知识,赶快抓紧时间去给予更多的关注。理清思路,多阅读一些课外的有关书籍也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想写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弄清基本理论问题时,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我国新旧刑法关于此问题的观点,国际上各国的基本观点,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基本资料是否齐全,还有些什么问题需要和老师、同学们再作进一步的探讨。这样,宏观上、微观上你都有了进一步的考虑、思索,拿起笔的时候不至于为一些基本的问题而再影响你写作时的思路了。

二、法律毕业论文应重视法律、法规的变化。

几年法律课程的学习,学生们感到特别棘手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期,不管是政治、经济,还是人们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处在翻天覆地的变革之中。与此相应,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法律条文的修改不断变化,给法律的学习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但同时给我们法律毕业论文的完成又提供了许多好的机会。新的、重新探索的问题层出不穷,法律中有许多的课题迫切需要去探讨。学员在完成法律毕业论文时,对很多问题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这样,在法律毕业论文选题时,就要注意适时、适度的去把握。切记知识的更新,关注国家法律的变化、发展。另外司法实践也会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法律毕业论文要注意把握法律发展变化的大方向,在平时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探讨。如果主题把握不好,就很容易使自己的论文偏离方向,导致前功尽弃,事倍功半。

三、把握理论研究动向是法律毕业论文的核心。

众所周知我们处在一个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在选好法律毕业论文题目后就要围绕题目广泛关注我国法学理论方面的动态,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从而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查阅有关的学术期刊、报纸杂志、资料索引,了解理论界进展的程度,使自己的思路更开阔、更活跃。借鉴别人的研究成果来武装理清自己的思路,加深自己的理论功底。这样,论文会更上一层楼,写起来也会妙笔生花的。另外司法实践的关注必不可少。抽象的思维结合具体的实践,会更加清晰、流畅。

上面的工作完成以后,就会感觉到毕业论文的完成已经胸有成竹、稳操胜券了,不会再象刚开始那样老虎吃天,无从下口了。在此基础上理顺思路,资料准备充足,再动笔开始写就会水到渠成了。

四、法律毕业论文写作技巧。

第一,拟好法律毕业论文提纲,明确自己的论点,再围绕自己的论点,把准备好的材料分门别类,从正反两方面、以不同的角度去选择有力的论据,用大量的材料去分析、论证自己的观点。论点、论据、论证是写作过程必不可少的环节,按照自己的思路,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去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达到自己的写作目的。

第二,拟法律毕业论文提纲时要掌握好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和语言文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哪个问题、哪个方面用哪种表达方式更加贴切,更能用恰当的文字形式反映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你的论文骨架就会搭的更好了。在让自己的论文提纲愈来愈细、愈来愈具体的同时,始终要围绕自己的观点,主张什么?反对什么?肯定什么?否定什么?明明确确。有时还要用一些分论点、小论点来支持中心论点,从而作到条理清楚、论述明确、具体。

第三,法律毕业论文要注意论文材料的另一个特点,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生动的案例,根据自己的毕业论文题目在司法实践中选择一些生动的案例充实自己的论文。这样论文的骨架、脉络、血肉之躯就全有了。最后不要忘记反复润色,法律毕业论文的质量才会不断得到提高。

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设计原则研究的论文

1995年,日本阪神发生了大规模的地震,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日本有关建筑设计技术人员对结构性抗震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因此,在房屋设计或桥梁设计中,日本就十分重视结构抗震这方面,并重新编写了桥梁设计规范,以防止在发生地震时,桥梁发生倒塌现象,给人们带来生命财产损失。与此同时美国也进行了桥梁抗震设计规范的重新编写工作,新的设计规范在设计手法、设计思想、设计程序以及设计细节方面都有了重大的突破,对于增强桥梁抗震设计的规范性意义重大。我国也认识到了桥梁抗震设计的重要性,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修订了桥梁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结构性抗震的基本思路作为桥梁设计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有利于实现桥梁设计的科学合理,减少因地震带来的桥梁损毁现象,因此,无论是哪一个国家进行的理论研究,都是以结构性抗震为理论基础的。桥梁的结构性抗震设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功能设计和安全设计。例如,在桥梁工程中防水处理技术是施工建设过程在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了桥梁的设计质量和安全使用。但是,在很多时候由于防水技术的落后,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漏水的情况,给工程建设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另外,由于不合格防水材料的使用,也使得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漏水的现象。这时由于衬砌结构与地表土壤直接接触,在遇到水分等其他物质时,容易发生化学反应,使得衬砌结构被侵蚀,衬砌结构的损毁使得桥梁表面的保护膜被破坏,桥梁的稳定性也将受到影响。鉴于以上情况,我国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规范、提升技术要求的同时,应加强施工质量监管,与此同时还要提高桥梁的防震性能。在设计、施工阶段国家应结合地区实际发展状况及桥梁施工发展历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施工人员施工过程、施工材料使用标准,加强建设行业管理等活动,增强施工人员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地震事故预防措施。同时,桥梁抗震设计要结合实际的施工状况,以提高桥梁的.实际抗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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