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生产月方案(通用15篇)

时间:2023-12-23 17:01:11 作者:雅蕊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生产中的问题和挑战是不可避免的,下面是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车辆安全生产保障方案范文

为了保障校内安全,维护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店头镇学校幼儿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车辆由安全办公室统一管理;

2、十二周岁以下不准骑自行车。

3、校内不许骑车,一律推车步行出入校门。

4、出入下车,在出校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安全穿过马路,保障人身安全。

5、校内车辆要按班级指定地点存放,不许乱停乱放,值日生并做好摆放工作。

6、由值周生及值勤教师,值勤领导负责检查车辆的摆放情况及流动情况。

7、机动车也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乱停乱放。

8、接送学生车辆应在前后挡风玻璃的右下角写上“请注意!学生专车”字样;幼儿园车辆应在前后挡风玻璃的右下角写上“请注意!幼儿专车”字样。

9、车辆采取定期保养和维修,以季度为期限,进行车辆技术性能的全面维修保养和日常保养,做到随时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10、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及使用规定,坚持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及时学习有关安全规章、文件等。

11、驾驶员应具备三年以上驾驶经验,熟练的驾驶技术,良好的驾驶记录且身心健康,有驾驶相应校车车型的准驾执照。

12、驾驶员出车前,必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

13、按规定做好“三检”“四勤”工作。

1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操作规程。

15、行车中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超速行驶。

16、机动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给非司机或其它人员驾驶。

17、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核载人数载运学生,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在行驶中严禁学生、儿童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

18、遇有泥泞、冰雪等路面行驶时,严禁急加、急打和紧急制动等。

19、行车时,要精神集中,谨慎驾驶做到不争、抢道行驶等。

20、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否则及时报告。

车辆安全生产保障方案范文

1、驾驶员必须遵守《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xxx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xxx预防为主、强制维护xxx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车辆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菏交安监[2022]11号)部署,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专题宣讲、网络课堂等形式,向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把准把牢安全生产方向,推动措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主题宣传。各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法律指导,增强从业人员履行安全义务、维护安全权益的意识,营造行业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集中公开曝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督促企业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要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齐鲁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区域创新任务,要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鼓励公众举报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核实查处举报案件,及时关注社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各单位要因地制宜推进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系统推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项工作,完善交通运输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利用公路、车船、场站、渡口、港区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媒介,综合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推动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提升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安全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驻点监督人员要督促驻点企业(项目)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强化督导及时总结。要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加强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市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评价内容。各单位一定要全面开展好各项活动并做好总结,认真填写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

车辆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市、县安委会及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自6月1日起开展我县交通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强化交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举措的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30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联络员: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围绕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各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进行展播,组织线下集中观看、线上随时观看,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加大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持续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围绕提升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部分,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通过以会代训、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解、认识和遵守;要通过送法到企、执法式普法、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引导企业员工遵守安全制度规程、参与现场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安全建议。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县安委会拟在县经开区举办“怀宁县2022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在6月16日前后,结合各自辖区、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品、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安全生活常识抢答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基本常识,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

(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是:在企业开展“我为安全做一件事”活动——讲一个安全故事、说一个安全案例、提一条安全建议、管控一条安全风险、排查一个安全隐患、传授一个安全知识。

(五)鼓励群众参与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发动企业一线员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我是安全吹哨人”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活动,广泛收集安全风险隐患,提高群众参与监督力度,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吹哨人”氛围。

(六)整合各类载体资源推动社会面宣传展示全覆盖。

充分利用交通场站、公交车、出租车车顶、道路桥梁等各类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围挡等开展安全宣传展示;利用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各单位办公场所利用移动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促使广大群众在思想深处树牢安全生产的意识。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全生产宜城行”活动。

6月至12月,各单位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引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托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曝光,以“典型性、影响性、震慑性”为标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同步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开展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有效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职责,专题研究部署,细化具体任务,保障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相关内容宣传报道,努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报道格局。要扩大深入基层、面向一线的宣传覆盖面,在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车辆安全生产保障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xxx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第六条、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第七条、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第八条、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第九条、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第十条、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乎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第十一条、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十三条、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第十四条、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十六条、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第十七条、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第十九条、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二十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第二十一条、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第二十二条、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灵敏有效。

第二十三条、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第二十四条、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第二十五条、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第二十六条、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第二十七条、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二十八条、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第二十九条、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第三十条、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第三十一条、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第三十二条、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11xn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第三十三条、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第三十四条、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第三十五条、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第三十六条、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三十九条、厂内机动车辆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第四十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

第四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第四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可准使用。

第四十八条、受检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第四十九条、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检验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五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劳动行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在检验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验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五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x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确保今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根据国家、自治区、扎兰屯市有关20xx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单位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王镭担任。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及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有创新性地组织开展活动,既要形式丰富,又要具有各自的特色亮点,确保效果。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呼伦贝尔市市委市政府、扎兰屯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加强宣传,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公共场所等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进行宣讲。

(二)开展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及企业同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在一百三角地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三)开展安全宣传和宣讲活动。各单位要以播放led屏幕、宣传条幅、安全宣传片、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应急救援演练、知识竞赛等活动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要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各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系统干部职工把“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拟定于6月15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文化活动。围绕安全生产等内容,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通过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开展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各部门要针对上半年和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梳理,建立台账清单,逐一对照落实整改。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清单报局安全监督管理股。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万里行。广泛宣传在隐患问题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部门和企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先进典型培树万里行。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和与媒体合作交流,从安全监管一线和基层最前沿挖掘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加强组织指导,将任务层层落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完善单位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电视台、电台、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注重典型引路,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在展示推广,交流借鉴,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及时报送信息资料,认真做好总结。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局安委办将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结果记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请于6月8日前,向局安全生产管理股报送活动方案及活动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于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车辆安全生产保障方案范文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菏交安监[2022]11号)部署,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xxxxxx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xxx、xxx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xxx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把准把牢安全生产方向,推动措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主题宣传。各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法律指导,增强从业人员履行安全义务、维护安全权益的意识,营造行业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集中公开曝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督促企业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车辆安全生产月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根据《渑池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提高城乡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养成不开违章车、不坐违章车、不坐带病车良好习惯,在全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氛围。

根据《渑池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安排,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马占方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华、广电局副局长马万智为副组长,教体局、安监局、公安局、农机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万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宣传活动的指挥、协调、督办、组织检查等工作。

广电局:全面负责大宣传活动的指挥、协调、督办、组织检查等工作,在县电视台免费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45条次,开办交通安全专栏;制作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新闻、专题片。

交通局:督导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客运企业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严重交通违法实行曝光制度;在黄花客车站、搬运社客车站院内悬挂至少3条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其中一条包含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内容),制作、摆放交通安全宣传版面至少4块;对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并做好记录。

教体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六个一”:。

竞赛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光碟播映活动;创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必须制作、摆放一套交通安全宣传版面;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县校车驾驶人、车主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公安局:在310国道、247省道对水泥板固定宣传标语进行全面刷写;制作、完善城区交通警示标语;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社区、乡镇、企业创建工作积极予以指导,帮助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农机局:与培训的.农机驾驶人签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责任书;完善农机驾驶人培训制度、记录;定期深入农村开展农机交通安全教育。

城管局: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车主及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组织更换公交车前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各乡(镇)政府:与农用车驾驶人签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责任书;在辖区国道、省道、县乡道沿线粉刷交通安全内容的墙体标语20条以上;交通安全示范村刷写粉刷交通安全内容的墙体标语10条以上或绘制交通安全漫画,制作示范村建设版面,完善示范村建设有关业务台帐。

安监局等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对内部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签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车辆安全生产的责任书

近年来,职工收入有了明显的改善。私家车已步入个别家庭,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普遍的代步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全站职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劳资与经济纠纷案件发生,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红旗坡收费站,乙方为本站职工,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双方自签订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务必自觉遵守。

二、严禁驾私家车、摩托车及电动车上站当班,否则按违反《安全生产责任书》处理,年底考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三、下班休息期间驾车、骑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由此发生的经济纠纷也由肇事者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下班休息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五、驾车违章,乙方后果自负。

责任人:

时间: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车辆安全生产的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优化用车服务,提高车辆效能,保证安全使用,特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安全责任书,必须认真遵守执行。

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及新车磨合期间各项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2、服从医院管理,办公室派车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出车,驾驶员严格按照派遣路线行驶,私自改变线路或因私事出现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驾驶员认真填写出车记录表,财务科根据派车单和记录表合理稽核交通燃油费。

4、本车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管理服务工作(以院长审批为准),出车途中不得拉运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带徒弟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他人行使,出现一次罚500元。肇事后果自负。

5、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一旦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6、车辆不得超载、载运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7、必须保持车内外安全整洁,无机械事故隐患,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如不按规定时间保养维修,出现事故属车辆自身原因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8、车辆除正常工作外,公务出车完成和夜间必须停在医院门前,锁好门窗,驾驶员负责车辆硬件安全责任。

责任人:

时间:

车辆安全生产报告范文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自4月18日开始,武胜县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分析排查“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组织安全执法人员和有关部门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突出对交通运输、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学校校车等重点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切实把群众出行、旅游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安全监管到位。

三是深入安全隐患排查。针对今年汛期早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建筑、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领域等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洪水、滑坡、垮塌等安全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四个一律”从严查处。

四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雨情、水情、大风、地质灾害等信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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