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的管理制度(模板22篇)

时间:2023-12-04 19:24:27 作者:飞雪

在社会生活中,规章制度是维护秩序和公平的基础,它可以为个人和集体提供一个公正、安全和有秩序的环境。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注意事项和要点,大家可以参考和思考。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县卫生局汇总,县财政局审核。

第二条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三条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卫生局备案。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第五条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第六条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按《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七条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离金融机构较远的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1天,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八条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第三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九条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第十条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第十一条单笔经济业务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

第十三条对社控商品必须事先办理社控手续,对需要政府采购的商品必须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实行政府采购。具体采购项目及标准按礼泉县政府采购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卫生院固定电话实报实销,移动话费补助院长每月200元,副院长每月100元,实行包干使用,每月由财务造册发放,超支不补;其它管理人员话费标准由单位参照以上自定。

第十五条各卫生院要按月足额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第四章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在立项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项目一经确立,卫生院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

第十八条3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3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议标并报批。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预、决算以及调整预算,卫生院财务主管人员必须参与,了解整个建设投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履行单位财务监督职能。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支出必须凭税务建安发票支付资金,不能凭工程承建方的材料、物资等票据支付;预付工程款及时记帐,不得置于出纳处视为现金对待;项目资金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内,必须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同时按规定做好交付资产的结转工作。

第二十二条购置单价在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对其可行性、必要性、效益性进行综合评估,报县卫生局审批,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各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四条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加强防盗意识,确保现金的安全;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帐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帐务处理;现金不得以白纸条抵库;现金帐户余额,核对无误后,会计与出纳相互签章认可。

第二十五条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妥善保存好银行存款帐户的印鉴,印鉴必须严格实行分开管理,严禁一人统管;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帐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

第二十六条严禁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担保,个人借款要及时偿还,借款超过约定时间6个月不还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第六章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行问责制;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第二十八条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要经常进行查看清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以及丢失破损;药品计价一律实行零差率计价;药品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出库要办理出库手续,单位财务部门要按月、及时、正确处理药品购进帐务,做到帐务准确,反映真实;药房药品的销售收入要逐日与收费处进行核对,明晰各环节的责任;药品库存每季度必须盘点一次,升溢与亏损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报院委会研究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要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管理部门要分类建好明细台帐及消耗帐,并明晰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与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每季度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帐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起点:专业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或单价不足以上起点,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晰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责任。财务部门在进行新购固定资产帐务处理时,必须凭原始发票及附件、政府采购审批单(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及院委会研究记录方可入帐。上级单位配备的医疗设备及器械也要及时入帐。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总帐、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有条件的单位),建卡(台帐)。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要加强日常维护,大型贵重设备(万元以上)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大型固定资产(5千元以上)转让、报废,首先要呈报卫生局,由卫生局报国资局审批,经核批后,方可报废处理。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报院委会研究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第八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第三十七条对新的投资性举债,事先院委会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比较收益与成本,充分考虑卫生院的偿债能力,不能盲目举债,广泛征求全院职工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报县卫生局审批,经批准方可施行。

第三十八条对以往的亏损、债务,单位要制定详实可行的消赤减债计划,分期逐步偿还,确保落实到位。

第三十九条各项债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必须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含工程款),不得出现帐外债务,做到债务清,家底明。

第四十条加强各种应收款项的管理,各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首先是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再次就是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催收,并经常核对余额;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应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有效控制坏帐的产生。

第九章绩效工资管理。

第四十一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收入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人员竞聘上岗紧密结合。

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工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部分和绩效工资的基础性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的奖励性部分纳入全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十章强农惠农资金管理。

第四十三条强农惠农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资金、村医补助等涉农项目资金。

第四十四条各卫生院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严禁截留、克扣和挪用。

第十一章车辆管理。

第四十五条各卫生院使用车辆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本着安全、节俭、高效的原则,尽量压缩行政性公务用车。

第四十六条自有车辆单位每月燃料费不得超过1000元。车辆维修应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费用由局计财股审核后实报实销。

第四十七条没有车辆的单位下乡租车费用每月不得超过2000元。

第十二章审计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专兼职内审员,定期对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

第四十九条加强对卫生院的审计监督,卫生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审计,促进卫生院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运作。

第五十条卫生院院长离任或调任,要进行责任审计,对院长进行任期审计评价。对违规的按有关政纪进行处分,违法的按有关法纪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各卫生院要加强财务监督,重视各类信访案件的调查,依法办理各项业务,增强透明度。重视职工的呼声,接受各级的监督。

第十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各卫生院必须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安排合适的办公场所,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用具,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要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第五十三条会计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实物保管、收费等工作;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岗位要严格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实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主管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实物保管。

第五十四条卫生院的会计主管更换首先报主管局审批,会计主管调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十五条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造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各单位必须按月核算,并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会计报表到县卫生局计财股。

第五十六条会计人员要及时将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毁损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巳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各卫生院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五十八条卫生院负责人对本院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六十条卫生院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卫生院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及日常维护管理行为,使医院各类固定资产得以有效利用,保障医院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的办公设备、用品,医疗设备的管理。

3原则。

3.2节约使用原则。

3.3按需采购原则。

4职责。

4.1财务部。

4.1.1组织制定年度固定资产的采购预算。

4.1.2负责资产的计价折旧等账务核算,及时掌握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确保账账相符。

4.1.3负责审核采购是否在预算内,采购过程中资金运用是否合理。

4.1.4会同院办(人事行政部)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

4.2院办(人事行政部)。

4.2.1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组织办公资产的采购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

4.2.2建立资产使用台帐,对资产的保管和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4.2.3每半年组织一次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4.2.4对需清理的固定资产提交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清理。

4.3网络管理部门(人员)。

4.3.1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配置规划,提出采购计划及费用预算。

4.3.2协助院办(人事行政部)进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采购。

4.3.3负责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协同院办(人事行政部)进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管理。

4.4药械部。

4.4.1负责对医疗设备进行询价及性能比对,申报采购费用预算,组织采购。

4.4.2负责对医疗设备日常使用与保养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4.4.3负责医疗设备售后服务及其它事项的对外联络。

4.5使用部门负责人。

4.5.1负责提出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

4.5.2协助药械部进行专业医疗设备和仪器的采购。

4.5.3指导并监督下属人员合理使用资产。

4.6保管人或使用人。

4.6.1保证资产及附属配件、资料的完整(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等资料管理见《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产,并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工作程序。

5.1采购。

5.1.1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院办(人事行政部)应对库存情况进行核对,可内部调整使用的应以内部调配为主,确需购入的按正常审批程序购入。

5.1.2采购申请的审批:各部门物品的采购采用预算管理制度,超出年度预算的采购项目,需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应对部门资产采购进行预算审核。

5.1.3预算内采购的审批: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下(含)且总价为2000(含)元以下的物品由总经理批准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上3000元(含)以下且总价为10000元(含)以下的物品,经执行董事审批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单价在3000元以上、总价为10000元以上的物品,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5.1.4专业医疗设备和仪器由使用部门协同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

5.2入库。

5.2.1采购人员在院办(人事行政部)专人处办理验收及入库手续。

5.2.2专业设备和仪器经申请部门验货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2.3采购人员凭入库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

5.2.4院办(人事行政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5.2.5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5.3领用。

5.3.1使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领用。

5.4管理。

5.4.1使用。

5.4.1.1使用人要爱护使用固定资产,发现资产破损或故障时及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报修。如因疏忽造成资产损失或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及保管或使用人员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5.4.1.2保管或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设备的检查,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原配置不符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并协助调查。任何人私自拆换部件,造成与原设备档案不符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查明责任人的,保管人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5.4.2调拨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调配,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之间的资产转移,必须通过院办(人事行政部)完成。由原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至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而后重新办理现使用部门的调入手续。各部门及员工不得随意变更使用人,如发现员工擅自挪用他人或其他部门物品,医院将根据双方责任,对资产使用保管人及擅自挪用人员予以处罚。

5.4.3盘点。

院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资产盘点及清查工作,并共同对盘点结果进行处理。

5.4.4报废。

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清理报废。原值在5000元(含)以上的报董事长(执行董事)审批,5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

6资产编号管理。

6.1医院所有资产应按照统一的规则编号,应保证编号的唯一性。

6.2资产建帐、建卡时需将编号登记在册,并要求在固定资产的明显位置上留有编号,以便盘点。

6.3资产的编号规则。

资产编号共8位,前四位为商品类别编号,后四位为流水号。编号规则见《固定资产类别编码表》表样,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

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收入与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

第二十条按照规定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制定标准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库存现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向个人收购用于实验的动物、农副产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等。

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是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人(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占用,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条存货是卫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和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等,必须建立采购、入库、出库以及保管制度。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不得以领代销,以存定销。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按零售价计价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分为5类: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

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格计价;上级部门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转入价格计价。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见附件),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比率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财务部门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对于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自行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医疗设备,要科学论证,经院委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净资产是指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条事业基金是指发展卫生事业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的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购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用于职工福利。

的资金。

其他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财务清算。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因故撤销合并时,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卫生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乡镇卫生院财产。

第三十九条在宣布乡镇卫生院终止前六个月,下列行为无效: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应属于乡镇卫生院的债权。

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清偿的顺序: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费用。

4、剩余资产经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5、乡镇卫生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七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按月、季、年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收支与财务状况分析、结余分配与资金增减变动分析、劳动生产率和效益分析、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条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应按本办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形成规范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

乡镇卫生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纳雍县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二级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县卫生局会同县财政局核定。

二、收入管理(一)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

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

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乡镇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货币资金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二)乡镇卫生院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确保现金的安全。

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三)乡镇卫生院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

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公款私存。

(四)严禁乡镇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或担保,如有违反,按挪用公款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

内部管理科室要分类建好明细台账及消耗。

帐,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和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定期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账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三)毒、麻、精神及计生药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落实专人、专柜、专锁。

六、固定资产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内部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责任。

固定资产必须凭原始发票、附件、政府采购手续(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入账,上级配备的医疗设备和器械也要及时入账。

(二)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建立总账、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卡片。

(三)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转让、报废处置,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报批程序。

(四)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七、债权债务管理(一)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及时催收,经常核对余额。

往来手续办理、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卫生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财务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九、会计档案的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不得任意损毁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销毁清册,列明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卫生院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卫生院管理,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作如下制度:

一、作息管理。

第二条:职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发现一次扣20元,两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扣罚当事人100—300元,旷职一天扣罚当事人200—500元,旷职两天按落聘下岗处理。

第三条:脱岗一次(30分钟以内)扣罚本人50-100元,脱岗超过30分钟的,扣罚本人100-300元,造成极坏影响的,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二、工作纪律。

第三条:上班时扎堆聊天、干私活、打毛衣、出科游逛、上班洗澡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50元;上班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将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上班聚众赌博,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800元,其中发起人和案发科室当事人扣罚1000-1500元。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主动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杜绝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100元;因硬、顶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100—200元;因推诿、敷衍病人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三、安全生产。

第六条:为保证卫生院医疗及财产安全,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凡在医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程序、玩游戏,扣罚当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当事人的,以2倍扣罚科室。

第七条:在卫生院重点消防部位吸烟者,每支烟头100元,重点消防部位有药房、药库、物资库、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财务科、收费处、住院处、档案室、病案室、配电室、中控室、计算机室、氧气站、手术室(含门诊)、食堂操作间等。

第八条:宿舍、科室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子、烤箱、微波炉等),特殊情况需经院保卫科批准备案方可使用,违者没收电器并处50—300元罚款。

四、环境卫生。

第九条:保持科室干净整洁,每天要搞好科室卫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检查中卫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诊室和病房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给予警告,连续发现三次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发现五次扣罚科室100元;在卫生院消防重点部位吸烟者,按第七条处理;公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50-100元,医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100-150元。

第十条: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准停放楼内、室内,发现一次扣罚本人10至30元。

五、请假事项。

第十一条:事假需提前24小时向科室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违者按旷工论处。

批准权限:各科主任、护士长向主管院长请假,职工向本科室主任请假,权限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长3天。

急诊看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向科主任或卫生院人事部门出具急诊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处方、收据及门诊病历手册。

其他各种休假均应事先请假并在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执行本规定第二条。

六、组织纪律。

第十二条: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向职工传达各种会议精神,未传达的(三天内),每次扣罚科室领导50元。

第十三条:要在全院提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不能相互协作、乱传闲话、吵架者扣罚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罚100-300元/次,情节严重者同时停止其工作,按待岗处理。

第十四条:所有职工必须服从院部及科室领导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科室可处以100—500元处罚,造成极坏影响的,院部给予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院部将对遵守劳动纪律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年终将给予评优选先奖励。

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财政方针及医院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省、市、区、县各类医保病人的住院费用及长期门诊核算。

三、每月按时将参保人员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结算报表经科长审核后,报送各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医院财务部门。做好拨款登记并认真核对拨款金额,对医保局不及时拨回的款项进行催拨和询问。

四、做好每月医保病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科长汇报。

五、及时准确发送出、入院周报,妥善保管医保证,不随意外借,做好传送登记。

六、积极参与参保人员住院管理,及时向科长报告本岗位发生的问题。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七、做好本岗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负责解答医保患者、临床科室对医保事宜的咨询。

九、完成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

一。严格规范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由乡镇卫生院会计兼任村卫生室会计记账人员、村卫生室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任出纳员。

2.票据统一印制、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报批。

3.严格财务手续,补偿支出登记完整、及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村卫生室会计人员的职责:1.做到钱、账分开管理。

2.做到处方、发票、药品进销台账、收支账目能够相互印证,严禁截留或坐支收入资金。

3.出纳员对于现金、银行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余额于每月月底与会计人员核对;每月底系统库存药品和账面库存要进行核对,不一致找出差额和原因。

4.出纳员要及时整理、汇总所报销的处方和登记表,月底据实填制门诊结报汇总审批表,由领导审批后报给乡镇卫生院。

三。监督与检查村卫生室要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补偿信息及时公开,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各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定期不定期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进行检查。

财务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村卫生室应暂缓门诊统筹定点,已经定点的应暂停或取消。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1.通过篡改票据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不按规定开据农合专用收据;3.不按时、不按规定标准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的有关款项或者做假、设置账外账;4.不及时发放、故意扣留合作医疗就诊卡;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针对以上所列行为,应限期纠正,并作出相应的追回、退还等处理。

对违纪或违法行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按合作医疗有关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正式任用的职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误后,签章并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三、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1、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2、注销人事单位制作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3、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四、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三、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四、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五、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医院人员薪资名册外,各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六、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一、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二、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三、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四、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职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五、职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三)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四)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五)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六)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1分,当事人扣100元;。

(三)出现传染病漏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2分,当事人扣出全月奖金;。

(四)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5元。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门诊日志。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交门诊办公室;。

(三)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二、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二、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二、电子疫情报告卡、统计表等每月硬盘、软盘备份,全年光盘刻录存档。

三、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三、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四、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六、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八、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卫生院的管理制度

一、上班人员必须衣帽整洁,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二、热情接待病人,一切为病人着想,尽量满足病人要求;杜绝生硬语言,不知道、不晓得、不耐烦、不关我的事等生硬语言不允许出现在医务人员口头;真正做到“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三、实行“病人无错”制度,医院职工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与病人发生争吵一次处罚金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不愿作出书面检查者处罚金200元。

四、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看电视、看电影、织毛衣、做针线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处罚金5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三倍依次累加处罚(职工举报或办公室督查,罚金80%奖励举报人)。

五、科室自行排班,当班人员有事或生病必须提前一天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行政班人员提前一天到办公室请假),违者造成脱班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罚金80%奖励代班人员)。职工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扣日均劳务提成或日均综合奖;婚、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两天以上事假必须书面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日期;病假须出具疾病证明,并提供病历等相关资料;以欺骗手段骗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房制度,危重、疑难病人会诊制度;坚决杜绝病人无医生看望、提着输液瓶四处找人的现象,违者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或家属举报一经查实,当班人员处罚金100元。

八、医生每周至少到药房巡视一次,药房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熟悉药品尤其是新药品规格剂型,杜绝处方药品规格剂型写错,否则合医办审减金额由开方医生承但。

九、药房每次进药后将新剂型及新药品规格、含量、用途书面告知当班医生,当班医生及时将信息张贴在诊断室醒目处(至少保存一周),并报告医疗组长,通过交接班转告所有医生。

十、药房应将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书面告知医生,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规格,以便及时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药房负责。

十一、公卫、防疫、妇保、卫监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督导、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考评60分以下(不含60分),从工资中扣除季度、半年或全年综合奖,不参加半年或全年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或不及格待岗学习三个月,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岗位工资80%),待岗学习期满由本人写出岗位申请,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上岗。

十二、私自收费:实行奖励举报制。私自收费一经查实,处收费金额100倍的罚款,罚金80%奖励举报人。

十三、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制:1小时内电话不通扣当月电话费60元(聘用人员同等),1—3小时扣100元,超过3小时记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

十四、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职工举报或办公室督查,罚金80%奖励举报人)。

十五、团结协作: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理解,绝不允许互相刁难、互相扯皮、互相抵毁,甚至口出脏话、粗话、吵架、打架,坚决杜绝不利于团结的语言和行为;多干工作,少议论别人。

十六、以上罚金作食堂生活补助。

十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上墙公布。

举报电话:院长136xx88、政府分管领导xx镇长18xx93,严格保护举报人。

十八、本制度20xx年9月28日经全院职工会讨论通过(试行),20xx年1月8日全院职工会修正执行。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一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

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收入与支出管理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

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

第二十条按照规定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制定标准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库存现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向个人收购用于实验的动物、农副产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等。

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是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人(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占用,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条存货是卫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和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等,必须建立采购、入库、出库以及保管制度。

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不得以领代销,以存定销。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按零售价计价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固定资产分为5类: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

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格计价;上级部门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转入价格计价。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见附件),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比率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性资产价值200元以内(含200元),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2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报经。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

财务部门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对于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自行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医疗设备,要科学论证,经院委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净资产是指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条事业基金是指发展卫生事业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的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购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用于职工福利。

的资金。

其他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财务清算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因故撤销合并时,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卫生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

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乡镇卫生院财产。

第三十九条在宣布乡镇卫生院终止前六个月,下列行为无效: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应属于乡镇卫生院的债权。

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清偿的顺序: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费用。

4、剩余资产经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5、乡镇卫生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七章财务报告与分析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按月、季、年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收支与财务状况分析、结余分配与资金增减变动分析、劳动生产率和效益分析、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条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应按本办法及时处理。

第八章财务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形成规范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卫生院人员管理制度

(一)院设立危重病员抢救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内科主任、我科主任任组员。

(二)各科医务人员遇有重大危重病员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及有关部门(院办、医务处、门办)。

(三)发生重大成批危重病员时,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根据病情成立指挥组,负责抢救人员的组织、抢救方案的拟定、物品的调集、各科室的协调以及和上级机关、医疗单位的联系。

(四)指挥组成员在抢救期间必须轮班在现场工作,随时掌握、处理抢救中存在的问题。

(五)各科室在接到抢救通知后,应立即放下可以暂缓进行的工作,立即奔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抢救工作由主科负责,其他科室根据需要积极协助。

(六)急诊科及各有关科室(包括放射、化验、药房、供应室、心电图室、超声波室等),应随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

(七)各科的抢救器材、抢救药品须定位存放,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新,作好记录交班。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八)在医生未到达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采取措施。主要负责抢救的科主任,应到现场抢救,并安排好本科抢救人员。医务科或门诊办公室(夜间由总值班室)应主动关心,协助解决抢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院领导应到现场,按情况调动全院力量,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负责家属、单位、公安等联系工作。

(九)抢救过程中必须掌握关键,采取各项抢救措施挽救病人的生命,各科医护人员熟悉并掌握本科的各种急救医疗处理及技术操作。

(十)负责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病情,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分秒必争,随时做好病史记录,病情有变化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以便加强抢救措施。

(十一)及时通知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来院,并将病情变化随时向家属交待清楚。纠纷、交通事故、自杀等,应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抢救完毕,需做好抢救记录,必要时需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一)对重大、重危、疑难、易发生并发症、致残、预后不良及新开展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理及有关人员参加,并详细记录归入病史。

(三)重点讨论:

1、术前诊断及诊断依据。

2、手术指征。

3、术前准备及病员对手术耐受力的评估。

4、麻醉选择。

5、术式选择,术中注意事项,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危险估计及预防对策。

6、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发症及预防处理。

7、术后观察及护理要求。

8、手术人员组成及分工。

(四)术前讨论主要内容(诊断、手术及治疗方案、危险性及可能出现等)应向病员及单位谈清楚。

(一)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死亡时间、地点、诊断、死亡原因、参加人员签名及发言记录、讨论时间地点等完整的记载,以及本次讨论结果、对此病历的必须要吸取的经验教训等,整理后主治医师及上级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档。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转抄后,应做到每班查对并登记,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需签名。

2、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先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便,待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剖,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5、护士长、负责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备药前、备药中、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剖、针剂玻璃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赔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破裂。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符合,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现象。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4、输血前检查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血袋送回血库保存24小时。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的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无菌包的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关闭缝合前,需核对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无误,方可关闭缝合伤口。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查单送验。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指示剂。

3、收回器械包时要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一、供应室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严格遵守供应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项技术操作有严格程序和质量标准。

三、供应手续。

(一)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二)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归还。

(三)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四)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五)凡沾有脓血的器械,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各种用过物品,由各科室先行初步清洗消毒后方可送供应室。传染病人用物,应严格消毒后单独送交供应室。

(六)凡无菌日期超过1周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四、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一)所有包布、治疗巾及洞巾必须清洁无损,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二)金属器械,每天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三)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大、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四)玻璃类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密灭菌。

(五)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六)橡皮用品应保存于较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锐形拆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七)所用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包扎者与核对者编号,以便检查。

(八)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五、消毒灭菌工作。

(一)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灭菌程序和时间。

(二)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法,灭菌前必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待汽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出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并有记录。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一次,并按时维修。

(三)各类人员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四)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要有明确标志。工作程序和行走路线不交叉、不逆行。

(五)凡不用高压灭菌的物品,则用煮沸法,如玻璃、搪瓷类,应放入冷水中,待水煮沸后,煮十分钟。橡皮类则待水温后放入。

(六)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膀胱镜、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容器应消毒)。

六、操作室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一次,消毒物品按规定抽样培养。

七、每周大清扫卫生一次,水池经常用消毒液刷洗。

八、下班前,必须彻底检查水、电、高压锅阀门和窗关闭情况,以确保供应室安全。

一、上班人员必须衣帽整洁,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二、热情接待病人,一切为病人着想,尽量满足病人要求;杜绝生硬语言,不知道、不晓得、不耐烦、不关我的事等生硬语言不允许出现在医务人员口头;真正做到“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三、实行“病人无错”制度,医院职工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与病人发生争吵一次处罚金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不愿作出书面检查者处罚金200元。

四、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看电视、看电影、织毛衣、做针线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处罚金5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三倍依次累加处罚(职工举报或办公室督查,罚金80%奖励举报人)。

五、科室自行排班,当班人员有事或生病必须提前一天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行政班人员提前一天到办公室请假),违者造成脱班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罚金80%奖励代班人员)。职工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扣日均劳务提成或日均综合奖;婚、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两天以上事假必须书面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日期;病假须出具疾病证明,并提供病历等相关资料;以欺骗手段骗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房制度,危重、疑难病人会诊制度;坚决杜绝病人无医生看望、提着输液瓶四处找人的现象,违者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或家属举报一经查实,当班人员处罚金100元。

八、医生每周至少到药房巡视一次,药房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熟悉药品尤其是新药品规格剂型,杜绝处方药品规格剂型写错,否则合医办审减金额由开方医生承但。

九、药房每次进药后将新剂型及新药品规格、含量、用途书面告知当班医生,当班医生及时将信息张贴在诊断室醒目处(至少保存一周),并报告医疗组长,通过交接班转告所有医生。

十、药房应将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书面告知医生,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规格,以便及时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药房负责。

十一、公卫、防疫、妇保、卫监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督导、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考评60分以下(不含60分),从工资中扣除季度、半年或全年综合奖,不参加半年或全年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或不及格待岗学习三个月,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岗位工资80%),待岗学习期满由本人写出岗位申请,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上岗。

十二、私自收费:实行奖励举报制。私自收费一经查实,处收费金额100倍的罚款,罚金80%奖励举报人。

十三、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制:1小时内电话不通扣当月电话费60元(聘用人员同等),1—3小时扣100元,超过3小时记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

十四、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职工举报或办公室督查,罚金80%奖励举报人)。

十五、团结协作: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理解,绝不允许互相刁难、互相扯皮、互相抵毁,甚至口出脏话、粗话、吵架、打架,坚决杜绝不利于团结的语言和行为;多干工作,少议论别人。

十六、以上罚金作食堂生活补助。

十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上墙公布。

举报电话:

十八、本制度20xx年9月28日经全院职工会讨论通过(试行),20xx年1月8日全院职工会修正执行。

卫生院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也在不断的改革进步,病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乡镇医疗卫生活动中的地位也在不断的提升。近几年,医疗纠纷事件频繁发生,每年平均以10%~20%的速度递增,例如:福建南平医疗闹件,桂阳二院医疗事件等。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病例文书资料则是法官为医疗事件定性的重要证据。因此,病例档案不仅是医院记录就诊病人病情的内部的资料,更是国家法律部门调查取证的重要法律文书。还是医疗技术人员在进行医疗实验时参考分析的重要资料,所以病历档案对临床医学、医疗研究、医学教学等方面也有重大作用。由此可见,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乡镇医院日常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项任务所以加强乡镇卫生院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一、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记录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现状

医院病历档案是医生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患者就诊前的病情、治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以及治疗后复诊时健康状况变化的全部资料,主要包括病人的个人基本资料、病情基本信息、身体检查资料、诊治恢复资料、病程护理资料及诊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等,是医院管理中重要的文献资料。但是乡镇医院对于病例管理工作并不重视主要体现在档案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人员怠慢、管理技术及设备落后、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方面。

(一)病历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乡镇卫生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中,卫生院医院根据医疗工作的需要,制定了关于医疗质量、药品安全、药物管理、疾病防控、后勤保障等相关的各种医疗管理制度。但是涉及病历档案管理的制度却寥寥无几,医院缺乏对档案管理的重视,在进行年度考核的时候一般也不会将病历档案管理纳入考核的范围中。因此,医护人员更加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二)对病历档案的重要性缺乏认识

在城市等较大的医院由于病人档案较多人工管理比较繁琐能够利用计算机、除湿器等现代化设备但是在乡镇卫生院中却很少应用。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记录医院领导并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病历档案管理意识不强,他们只关注业务收入潜意识里认为病例档案可有可无,并不需要花费较多的医疗经费在由管理档案硬件设施建设上,大多数的乡镇卫生院都将医疗档案放置在狭窄、潮湿的废弃房间,很少能利用一个专门的房间放置档案资料更不用说应用现代化的设备了,很多档案由于时间较长,房间教潮湿保护不好纸张都已将泛黄,字迹模糊了。进入新世纪,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乡镇卫生院的日常医疗活动中广泛的应用计算机,但是档案管理工作却还是采用传统手工操作,对病例进行手工摘抄、手工整理、手工整理,这种方式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三)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下

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退休的医生、实习的护士、其他医生兼职档案管理工作或者是聘请的其他行业的人员,没有真正的学习过档案管理学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即使乡镇卫生院几乎每年都会挑选业务较好的医生进行专业的培训却很少有领导将档案管理人员选去参加培训。

科学档案管理信息化落后投入经费不足

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记录现如今技术飞速发展,计算机在社会上广泛应用,逐渐进入到信息化的时代,而信息化却很少在档案管理中应用,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病历档案都采取人工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这就局限了乡镇病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并且档案资料室建筑老旧、条件落后、档案柜不规范、不标准。但是由于乡镇经济发展较缓慢,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经费不足,以及管理者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因此,科学档案管理信息化投入的资金不足,极大的阻碍了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病例档案管理制度,

在病案交接、借阅的时候很容易发生病例档案损毁、丢失等情况,因此建立健全病历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非常重要。制定明确的病历档案借阅权限,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举例如:只允许本院的正式的医护人员进行查阅,但不允许将病历档案带出资料室,实习医生护士不允许借阅病历档案资料。严格制定病历档案借阅手续,以及借阅时间,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员,应当给予严厉处罚。

(二)加强病案管理人员素质的素质培养

档案管理是一门涉及面较广的学科,管理人员不仅仅一名资料保管者,还应该是一个具有较高的档案管理知识并且能随着科技的进步革新管理技术,提高管理档案管理水平的技术人员。因此,医院在聘请档案管理人员的时候不仅要求具有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还应该掌握一定的医疗知识、管理经验、计算机知识等。在平常的工作中还应该给予档案管理人员外出学习的机会,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加强病历档案质量的管理

病历档案质量在医疗档案质量中占居重要的位置。那么,要如何定制病例档案呢?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列举首先,应当建立质量监管部门,针对病例档案的整理编排、分类汇总、存档保管等工作流程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其次,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工作者对病历档案的重视强化质量意识。然后,对病历档案的编排书写、分类整理进行规范化。最后,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促使他们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病例档案质量的管理。

(四)利用高科技技术进行档案管理。

医院病患较多档案资料较多、整理工作量较大、操作繁琐、劳动工程量大、采用传统的管理方法不利于档案管理容易归错类、放错档。因此,在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应用计算机对档案进行管理既方便省时,又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例如:运用现代化的故障专移技术系统,能够从容的面对突发情况的计算机故障,不破坏原始数据保留档案。应用计算机操作可以减少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缩减手工操作带来的分错类、数据抄错等弊端,而利用高科技进行档案管理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乡镇卫生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结语

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总结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的档案管理对乡镇医疗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重视档案管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创新的管理模式,引进优秀的管理型人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医疗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的利用档案中蕴含的对医疗事业发展有利的信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一个现代化的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的楷模,事业医疗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卫生院后勤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中对总务后勤工作的要求“后勤保障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向住院患者提供治疗饮食,其种类、质量能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职工对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维修服务满意;医务人员及患者对后勤服务满意。”做好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财务管理、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 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

5、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总务科行政查房制度

/     1、每周由科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长对总务科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计录。 

3、通过查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务科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总务科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

a、汽车驾驶员每年审核执照一次。

b、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四)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总务科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总务科解决。

1、所有部门物资需要圾报废,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

2、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圾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3、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物资仓库回收医疗广

4、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5、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6、变卖后收入按财务制度处理交财务科,部分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发给茶水费。

(六)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全院房屋由总务科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总务科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令其改过。

3、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总务科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4、集体宿舍入住须经总务科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

5、宿舍人员由医院配给每人一床一桌一椅。不得占用其它空置床位,不得拒绝总务科安排他人入住。

6、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7、室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8、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七)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瓜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四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超过壹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二、部门工作制度

仓库物资验收保管制度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数量、规格、质量品种,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低劣质的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财产会计及时建立帐目。

4、物资和设备物品购进,要及时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

5、物资验收入库后分类,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霉、防损坏措施,以确保物资安全。

仓库物资发放制度

1、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1、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2、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报批程序报告处理调帐,不得自行处理。

)仓库物资报废制度

; 1、仓库人员要严格执行物资报废手续,手续不完善者,不得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后勤设备,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后勤设备,由分管院长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报废单经管理部门签定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3、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交回报废物品,由仓库人员收回。

4、医院的一切废旧物品,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出售,应将废品物资存放到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二)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t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多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三)五金维修工工作制度

1、五金维修工负责全院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科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总务科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维修部门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

2、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

4、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

5、要熟悉掌握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机器设备,坚守岗位,做到人走机停,注意用电安全。

7、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六大搞一次,烘干机滤尘罩每天打扫一次,保证烘干机顺利运行。

洗衣机保养制度

1、每天用干布抹去灰尘,清除积物。

2、经常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检查各种管道和线路。

3、经常检查注水阀气缸,注意排水阀是否堵塞。

4、每月检查一次洗衣机固定螺丝栓,拧紧加油,防止生锈。

5、每天下班前要将机器电源切断,机内不得存放衣物。

烘干机维修保养制度

1、专人负责烘衣物,每机放衣物量不得超过机器额定重量。

2、每班清洁烘干机的毛尘过滤罩以及机身各部分,保持清洁卫生、干净。

3、经常检查烘干机的各种流量表,防止操作时产生故障。

4、由维修组人员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五)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付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种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应戴口罩和帽子,穿工作服,定期检查身体,注意个人卫生。

5、配合临床科室,搞好营养饮食。保障医护工作人员过期用攴,做到饭热菜香。

6、伙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帐。购买物品由保管员验收入库,领用物品要登记做册,填好出库单。

7、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

8、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公布有关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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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物资管理制度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主要指办公用具),也属于固定资产管理对象。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是指用于开展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单位购买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其他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2)新建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3、使用部门的职责?

(三)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的管理?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六)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考虑乡镇卫生院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来分别计提修购基金较困难,一般根据上月末各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月计算提取。提取比率按以下规定标准执行:

1、房屋及建筑物的年提取率为3%;2、专用设备的年提取率为15%;3、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类固定资产的年提取比率为10%(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浙财社[1999]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

计提比率及计算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库存物资管理?

(一)物资购买及领用管理

(二)物资储存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购药过程和储存管理发生的费用不得计入药品成本价,而计入药品支出项目中的相应科目中。

(一)采购管理?

(二)储存管理?

(三)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1、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验收入库单”。对不相符,不予验收,并及时通知供货方。

2、药库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三联,药库、药房(或其他领用科室)、财务部门各持一联。(没有单设药库管理的,可只填写一式三联,即药房、财务、备查各一联的“药品验收入库单”)

3、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四)药品调价、报废?

(五)药品进销差价?

四、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2、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4、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账户的管理?

2、支票管理?

3、银行存款的对账?

4、存款管理?

五、应收帐款管理?

卫生院应收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医疗款管理?

(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管理?

(三)其他应收款管理?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和xx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杭财购[2009]06号),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成立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并确定政府采购责任人。根据卫生系统的工作实际,成立以系统纪委书记为组长,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为成员的政府采购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内部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核与监督,卫生局财务室工作人员为政府采购责任人,具体负责日常政府采购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和报送、采购方式变更以及进口产品等有关需要进行报批的事项、参与评标、合同签订及产品验收,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手续等具体活动)。

第三条 采购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系统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本系统内部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三指导、协调和管理本系统政府采购活动,协调组织实施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有采购活动;

四组织本系统内部政府采购业务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 政府采购责任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协助投诉处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卫生系统政府采购事务;

三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业务工作培训;

五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工作人员及政府采购责任人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和规定,做到行为规范,办事公正;

三严守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对外透露评标、谈判等情况;

四不得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活动;

五其他应遵循的工作纪律。

第六条 本工作制度从20xx年10月开始施行。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卫生院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

1. 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3. 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4. 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

5. 疫苗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

6. 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

7. 疫苗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8.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

9. 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10. 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

11. 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12. 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

13. 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14. 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15. 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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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管理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

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

解决预防、保健、医疗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2、全体职工会: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3、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人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4、乡村医生例会:根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每月、双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

听取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上一阶段工作汇报,收集工作报表和资料,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必要时以会代训,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新技术、新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4、收治涉及法律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害危险和安全问题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7、增补、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政治学习: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2、业务学习: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卫生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2、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按规定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具的毁形、消毒和销毁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卫生清洁活动,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

4、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5、有计划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

1、院长或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卫生院财产损坏、损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应调查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情节,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1、报告病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三类共37种传染病,其中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由首诊医生负责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国家统一设置,a4大小)。

院内传染病病例和村卫生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均由卫生院疫情报告管理人员电话报告,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国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

4、医务人员对疑似病例确诊后,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时,或发现填卡错误时,应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由疫情管理人员订正报告。

对已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死亡的,应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死亡报告,注明死亡日期。

5、对结核、艾滋病、鼠疫等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应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访调查,发现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

6、应指定专人对门诊登记、住院登记、检验登记等进行传染病报告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未报或漏报应及时督促诊治医生填卡并进行网络报告。

7、疫情管理人员在录卡前,对填写的报告进行重点检查,对确认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记,不再通过网络录入。

对已经网络重报的报告卡,应通过网络作出删除标记。

同时应定期对网络报告的法定传染病个案进行错报、漏报检查,发现错误及时更正,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8、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1、报告内容:

(1)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3)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4)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5)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时限:卫生院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3、报告方式:以电话报告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报告。

4、对法定传染病疫情,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外,还需进行网络个案报告。

5、配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同时开展灾后防病工作报告,如灾后居民伤情报告、灾后就诊变化等报告。

1、严格按照儿童计划免疫程序,新生儿出生后应在10~30天内建卡登记,实行单月免疫或两月免疫。

2、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固定接种点按免疫程序接种。

无条件的地方实行入户巡回接种。

3、接种卡册应由乡卫生院防保科或村卫生室统一保管,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乡村医生统一保管。

4、每月或双月应及时清查应接种对象及接种疫苗,按村列出接种通知单,通知乡村医生领取疫苗,按时限完成接种任务,乡村医生每接种1人应上证1人,接种工作完成上报接种单后应及时上卡,做到卡、证相符。

5、注射器的消毒、回收具体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6、每月或双月将疫苗接种情况填写常规免疫监测报表,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级疾控机构。

7、协县上级疾控机构做好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抗体水平的测定工作。

1、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加强冷链设备及生物制品管理工作。

2、存放和流转疫苗应用专用的冷链冰箱和冷藏包,确保疫苗效价。

3、做好冷链设备的保养、调试、维修,每天进行2次测温记录,冰箱每年调试两次。

4、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好预防用生物制品进、出帐的登记工作,包括疫苗名称、数量、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进出时间、领发人员签名等,做到苗帐相符。

5、对过期失效疫苗应随时清理,按规定程序报批和销毁。

1、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对本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定期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巧教育。

2、建立院内固定宣传阵地,如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内容应每月更新一次。

每个村卫生室应设立固定的宣传栏,至少每2月宣传一次。

3、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在本乡镇社区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重点做好计划免疫日、结核病日、碘缺乏病日、艾滋病日、世界无烟日、爱眼日、爱耳日、爱牙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

4、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如艾滋病、结核病等的健康咨询和宣传教育。

5、配合乡镇社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各项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1、掌握本乡镇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孕管册(卡),定期总结全乡镇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

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乡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定防治措施。

5、做好本乡镇妇女“五期”保健,根据妇女“五期”生理特点,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

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母乳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本乡镇儿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督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

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整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6、做好儿童4、2、1体检及体格发育检查、儿童智能发育监测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咨询与指导技术。

7、大力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填写和发放,证件和印章应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应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购买。

3、《出生医学证明》只能为每个新生儿出具1份,不得重复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只能在出生地所在乡镇卫生院签发,不得异地签发。

4、《出生医学证明》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填写项目齐全,不得涂改。

证明存根应长期保存。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首先,非常感谢卫生部人事司张闽元副司长专程来我省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因昨晚飞机延误5个小时,他今天凌晨才赶到镇安,上午不顾疲劳和大家一起参观,晚上又要返回北京,这种工作精神使我本人和大家都深受感动,我们再次表示感谢。

其次,非常感谢镇安县和商洛市,从去年8月到现在,近一年时间的努力工作,为我们开好这次会议进行了前期有益的探索。大家今天跑的路程虽然远一点,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个山区老百姓看病,要是从乡上到县上又有多远!如果乡镇卫生院没有建设好,老百姓要到县上来看一次病,确实是难上加难。所以,镇安县下决心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缓解农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很有益处。

刚才,听了三个县的介绍,有两个县进行的一些探索,还有省卫生厅等三个部门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都作了很好的讲话,希望大家抓好落实。

今年上半年,省政府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在卫生方面推动三件事:第一个是村卫生室建设。四月份已经在南郑县召开过现场会,下半年准备在全省开始验收。这次会议结束之后,首先在铜川市进行验收。请省卫生厅做好准备工作,要探索一个验收的办法,把参加验收的人员培训好,然后再在全省进行验收。相信用不了两年时间,陕西的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一定能建好,而且能真正在当地为老百姓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这是第一个要推动的工作。第二个是药品的“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这项工作已经在宝鸡和榆林两个市先行试点,现在正在挑选配送公司,招标在等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如果药物目录到的快,我们网上就公布的快。我们现在解决的问题都是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还没有深入探索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用药才是老百姓“看病贵”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招标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第三个就是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乡镇卫生院经费全额保障以后,如何为老百姓看好并服好务?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内部机制不变化,这个作用就发挥不了,所以我们要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改革。“看病难”问题主要集中在乡镇和村级,“看病贵”主要是药品价格贵,如果我们上半年把村卫生室问题、乡镇卫生院问题、药品问题这三个主要问题都能解决好,那么应该说,我们将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建立一个很好的服务平台。解决好这三个方面,就是落实好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卫生体制改革就是落实这些问题,就是要老百姓看病不难、看病不贵,如果把这个问题解决好,改革就成功了。如果把这个问题没解决好,说的再好、研究的再多也没有用。所以这是研究改革的问题,也是落实改革的问题,也是改革里面最基础的问题。我们只有把基础的问题解决好了、夯实了,才能为改革提供一个支撑点,不然,我们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没法改革。所以,我觉得,研究好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改革中最基储最突出的问题,只有把这三个方面的问题真正解决好,才能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乡镇是中国政权最基层的单位,乡镇政府是中国最基层的政府,乡镇卫生机构承担的是最基层的卫生工作,具有五位一体的功能,不仅承担着看病的功能,还肩负着预防、妇幼、卫生监督、合作医疗的功能,这些功能都要在乡镇卫生院把它承上启下地完成好,所以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对老百姓太重要,建好乡镇卫生院就是给老百姓干事。我们今天去的地方,要是没有那样一个卫生院,老百姓看病就要去县上,很不方便,小病就会拖成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就会不断发生。所以我们解决乡镇的问题就是解决农民的问题,就是研究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

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改革树立起和以前不同的一种理念,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入手,建立起一种以人为本的理念。乡镇卫生院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不会改变,但是在内涵和服务上要改变,要把以前以创收为主变为以服务为主,以前差额要创收,现在全额,要真正变成提高服务,这是和原来最大的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卫生工作者要树立一种新的理念,就是以人为本。第二个从个人上来说,以前是终生制,现在要改变为聘用制。听了介绍以后,我想,将来可能要研究:在一个地方,以后的编制只起一个作用,就是用编制核定经费,核定财政给多少钱,编制和用多少人没有关系,编制是要钱的基础,这个观念从现在一定要树立起来。现在一定要只出不进,不能一直进人,否则要走回头路。在分配问题上,不论是以前在岗的、还是招聘上岗的,在工资分配上要一个标准,没有差别。以后人全部都是聘用的了,但是事业编制性质不变,编制数不变,钱不能减少,还要增加。这样性质不变,投入不减,用人/要变,一个按市场机制用人的机制就会建立起来。第三个要从传统管理变为绩效考核管理。我觉得这次我们搞改革,从理念上树立起以人为本,从内涵上,三个地方要起质的变化:一是从创收变到服务,原来是要搞创收,要把钱挣够,这一次没有了,要变到主要是服务;二是从个人身份终生制变到聘用制;三是从传统管理变到绩效考核管理。这三个方面要有一个大的变化。这三个方面工作扎扎实实推进的话,就要研究一套办法,这一套办法就是这一次镇安县给我们提供的学习 的办法。好的理念要推行,要有办法来保证,没有保证,开一场会就结束了,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实行好、推行好这个办法就是我们这次开会的目的。必须用制度来保证,用四个方面的制度来保证:第一个是人事制度改革,第二个是分配制度改革,第三个是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有三个内容,一是管什么 、怎样 管;二是考核的办法;三是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我觉得在管理里面人事、分配我们研究的比较清晰了,但是在管理制度方面,我们还要继续探索,这方面还有很大完善的空间。第四个是提升服务,也有很大的空间。如果把这四个方面都能研究好、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这个理念就树立好了。镇安给我们提供了他们探索研究的很好的经验,但是我们还有探索研究的空间,主要是管理制度和提升服务的空间。这两个问题希望大家回去后,结合我们的'改革,继续研究、探索完善。

我有时候就琢磨,光靠我们国家投入和行政手段,把这项工作做好是非常费劲的,而且要长期搞好,需要探索。我从宁夏来,宁夏人说,品牌东西是陕西便宜,我就奇怪,宁夏落后,消费水平低啊,怎么还贵呢。后来别人说,陕西商家多,竞争激烈,竞相打折,宁夏只有一家,没有市场竞争,就不打折,所以就贵。医疗服务也是一样,如果我们这乡镇还有一个卫生院,互相竞争,老百姓看病有选择,有选择的自由,可以选择到其他乡镇卫生院去,服务就会提高。现阶段在乡村医疗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服务也需要大家研究。我也觉得非常困扰,我们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这样的改革,时间长了也有问题,一定要形成竞争机制,由病人、市场来评判。卫生院向病人发放意见卡,每个就诊的病人来投票,收集起来看看,老百姓的真实评价到底是怎样的?改革的目的不是做样子,一定要以老百姓满意为原则。这方面一定要研究。我们花费这么大力气,保障问题研究了,改革问题研究了,下一步研究标准化,解决乡镇卫生工作者有地方吃,有地方住,有地方洗澡,这样才能留住人才。所以,解决老百姓怎样才对乡镇卫生院满意的问题,对我们是很大一个考验。

我去年8月检查防汛时到过镇安,看了防汛工作以后,听到镇安县汇报计划生育和卫生工作,然后我开始思考,镇安这样一个地方,经济不够发达,但是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和改革已经起步。听了汇报以后我非常受感动,在这样一个山区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能达到75%,而且想进一步深化改革,比我们思路超前。我当时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改革,第二是人才培养。这一年来,他们在这方面确实是扎扎实实工作,我觉得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是执政的理念。、市政府和、县政府以及乡镇这三级领导非常重视,而且是重视解决实际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机构、卫生局长非常熟悉情况,而且有一套办法,工作非常认真,这次办这个会非常辛苦。人干一件事没有认真的精神是不行的。镇安目前能干到这个程度,在、市政府领导下能干到这样,没有为群众服务的执政理念是不行的。目前农村老百姓最大的困难就是看病的问题,上学的问题已经解决的比较好了。第二是领导的重视。这个重视不是表表态,不是去看看,是针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他们的分管,书记、,我觉得他们是真正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你看这么一大本子文件汇编,说明他们是针对什么问题,发什么文件,解决什么问题,这些都是近一年的探索才总结出来的,所以没有这一种精神是推动不了的,是做不到的。第三是不断地研究解决问题。问题千差万别,每个乡镇都不一样,必须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才能把问题解决好,所以他们是在不断地研究问题,不断地在解决问题,从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解决问题的办法,拿出来指导实践。

今天我想讲的是理念的问题,具体工作刘厅长讲了,我不讲了。总之到年底,把第一轮改革工作搞完,明年我们搞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搞得好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先启动,把有地方注有地方吃饭、有地方洗澡,作为标准化建设的保障问题解决了,这样才能确保卫生工作者安心工作。然后在服务内容上要研究,要有一套办法,真正把我们乡镇卫生院建设成老百姓看并防病这样一个基层的服务平台。

卫生院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

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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