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局做好报名工作的通知范文(17篇)

时间:2023-12-16 09:37:22 作者:灵魂曲

通知的撰写需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明确,以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这些通知范文仅供参考,每个场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表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现将有关填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准考号由考生所在学校或指定的报名点提供。班级代码统一填写2位数。

二、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必须与户口簿上完全一致(户口簿上姓名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必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更正手续)。

三、身份证号:l8位号码。

四、政治面貌:团员、群众等。

五、毕业中学:填写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完整名称。

六、户籍所在地所属地区:指考生户口簿上的地址,只需填写到县市(区),如“泰州市姜堰区”。

七、户籍所地地详细地址:指考生户口簿上的地址,从乡镇开始填写,如“姜堰镇前堡村三组20号”(不得填写学校名称)。

八、家庭常住地所属地区:指考生现常住地的地址,只需要填写到县市(区),如“泰州市姜堰区”。

九、家庭常住地详细地址:指考生现常住地的地址,从乡镇开始填写,如“姜堰镇前堡村三组20号”(不得填写学校名称)。

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最多不超过30个汉字)、邮政编码、收件人:指考生本人能最快、最直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邮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收件人,以防止通知书遗失、被他人窃取或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十一、联系电话:指录取期间每天24小时内均能直接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长的电话号码(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如填写学校、单位等无人值守的电话号码,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监护人相关信息一定要填全。

十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指标生资格:由考生所在学校如实填写。

十四、初二地理、生物测试成绩:由市(区)教育局负责中考工作的部门填写。

江苏泰州年中考报名工作通知

1.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初中学校毕业班在籍学生;。

(2)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3)在本市初中三年级就读,愿意在本市继续升学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4)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本省其他省辖市初中学校三年级就读,愿意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地理、生物测试:

(1)八年级(初二)在籍学生;。

(2)因特殊情况往年未参加地理、生物测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参加往年地理、生物测试成绩不及格需要补测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4.具有泰州市初中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往届生以及在泰州市外就读并拟回泰州市升学的初三年级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市(区)指定地点报名参加中考。

具有泰州市户籍而在外地就读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回泰州市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填报志愿等手续。在省内就读的考生应当回泰州参加考试;在省外就读的考生原则上回泰州参加考试,若因特殊情况只能在省外借考的考生,须由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流入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借考的证明,在我市中考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到泰州市招办办理借考批准手续并填报志愿。借考学生应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市招办提供借考地省辖市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经泰州市招办同比例折算成绩后方可参加录取。

5.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所有初三学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

6.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学科(含体育)9元。

三、报名管理。

临汾市教育局认真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暑假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暑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7月8日开始放假。9月7日、8日报到注册。9月11日正式上。

教职工:7月12日开始放假,7月10日、11日补7月8日、9日;9月7日、8日报到上班。9月11日正式上。

管理人员及职工在此期间按20天安排轮休,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校办工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暑假期间图书馆借阅开放时间:每周三,上午8:0—11:0,下午1:00—17:00。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对所属重要部位进行安全自查,学校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责任部门:保卫处、学校各单位(部门)。

2.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责任部门:学生处。

3.妥善安排学生的假期活动和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学生的.暑假社会实践、大学生科技创新等活动,做好留校学生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并做好相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4.做好招生就业工作。招生工作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日结束,持续时间较长,要严格招生政策,努力作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生质量。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及时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做好基建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教学和后勤保障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新学期开学后各项保障工作就绪。

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6.积极开展产、学、研交流合作项目和开拓、巩固校外实习基地。

责任部门:科研处、教务处。

7.做好防洪应急预案,落实紧急情况下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处。

8各单位(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信息畅通。各单位值班表7月6日前报两办综合科。学校公布两办、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暑假值班表,以便为广大师生服务。

三、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

江苏泰州年中考报名工作通知

报名工作由市招办、各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直学校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学校学生的报名工作仍委托海陵区教育局代为办理。

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的网上报名指导、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市招办负责全市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监控各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各市(区)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2.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市(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指定专人负责本市(区)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监控本地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属学校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区)教育局应督促本地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各学校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在网上监控本校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优良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泰州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泰州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登陆泰州教育网(http://),点击“中考招生”,进入中考管理平台后下载表格)。填写完成后,考生须认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报名参加初中地理、生物测试的考生,由各报名点通过中考管理系统的后台将考生信息导入到系统中,然后打印出考生信息表供考生签字确认。

2.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号登录网上中考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泰州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准确录入到相应栏内,完成后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内容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3.信息修改。

考生在签字确认之前,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

4.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须经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各学校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后,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所在市(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修改,并须重新打印签字确认。

5.考生网上报名提交后,系统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各市(区)教育局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项。

1.各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要针对网上报名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网上报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2.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为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3.报名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情况。要加强服务,主动公开咨询电话,及时解答考生在报名期间遇到的问题,各市(区)中考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4.为确保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区)教育局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以防因网络拥堵不能登陆填报网站。

5.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各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出现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的现象发生。

6.要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指标生资格和地理、生物测试成绩的审核,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把审核关,杜绝差错。

附件:

2.各市(区)中考报名咨询电话。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附件2:。

临汾市教育局认真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今年是迎接党的十x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做好防汛保安、抗旱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防指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做好20备汛备旱工作。

一、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地防指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人员,认真落实各类工程的防汛抗旱责任人,并与各乡镇签订防汛抗旱责任状,务必将防汛抗旱的责任落实到堤库闸站等每一处工程和区域,点多面广的高帮塘等小型水利工程和民营水利工程,也要逐一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绝不能出现空档。市防指将于汛前通报全市主要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各地也要通过媒体等形式,公布防汛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防指调整文件和各类工程防汛责任人要在4月1日以前上报市防办备案。

二、抓紧开展水利工程春工煞尾和险情整治。各地要充分利用春季有利时机,把影响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的水毁灾损水利工程修复作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程进度,为安全度汛和抗旱供水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汛前圆满完成水利工程水毁修复任务,每月按时将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进度报市防办。对汛前能够完成建设的项目,要倒排工期,严格设计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按质完工。汛前不能完工的项目,要编制施工防汛应急预案和汛期施工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防办备案,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三、认真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各类预案的修编,做好水利工程防洪应急预案、重点涉水在建工程度汛方案、抗旱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修编完善,及时修订完善水库调度运用、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类方案预案,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和群众知晓率,所有预案的修订和审批工作要在4月15日前完成。

四、高度重视长江及湖泊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沿江三县市区务必抓紧做好长江堤防度汛的一切准备工作,要及时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险工险段和穿堤建筑物的检查和观测。要特别关注沿堤水井、减压井和地质钻孔状态,逐一核查是否封堵、有无异常、有无损坏,并一一记录在案。要认真开展蚁害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白蚁防治。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各地要继续做好西凉湖、斧头湖和黄盖湖的防汛工作,对薄弱堤段要重点设防,确保安全度汛。各地要认真抓好已下达计划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今年汛前完成任务并投入试运行,对已建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各地要切实落实管护人员和设备运维资金,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对站点设备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汛期正常运行,保障人员安全。有重点山洪沟治理任务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度汛安全。各地还要认真汲取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农家乐山体崩坍伤亡事故教训,按照省级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9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提高防汛抗旱保障能力。要积极推进基层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群众防汛队伍。要根据实战需要,按照民兵建制,切实将一、二、三线防汛劳力和抢险突击队落实到位,并逐一登记造册,不能挂空名。要继续实行群防与专防相结合,搞好军民联防。要提前制定防汛抢险演练计划,主汛期前完成各类防汛抢险队实战演练和培训工作。各地要对防汛物料储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摸清实情,认真制定补充计划,做好填平补齐工作。要抓好防汛通信网络设施、水文测报设施、重点水库自动测报系统的维修和管理,以确保及时、准确传递各类防汛信息。对目前尚无可靠通信设施的小型水库,要千方百计采取临时性措施,解决信息传递和报警的问题,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转移群众,组织抗灾救灾。

六、依法做好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防汛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水库水电站工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方案)的审批和备案,全市所有大中型水库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方案)须经市防指报省防指备案。同时,各地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对违反防洪法规随意设障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查处。各级各类工程管理单位,也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避免出现新的洪障。要认真推行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和水工程建设(防洪)规划同意书制度。

七、积极开展汛前检查。各地要认真组织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积极开展汛前检查,做到心中有数。当前,要结合各类工程的春工煞尾,组织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迅速开展工程安全状况的徒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登记造册,参加检查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签字画押,汛期全程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治,尽快消除隐患,汛前确实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制定和落实好应急度汛措施。市防办将于3月上旬组织督查。

八、加强防汛减灾宣传和培训演练。各地防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水旱灾害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提升公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并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切实做好对新担任防汛工作的指挥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和小型水库专管员的培训工作。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和各地开展汛前检查的具体情况于3月5日前报市防办。

咸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2月14日。

做好汕头市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照顾享受与所在区县户籍生同等报考录取资格(此类考生以下简称“照顾生”)。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

2.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和殡葬工人的子女;。

5.经市人社局确认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6.已在本市申请入户但还在办理过程的考生;。

7.台湾同胞子女。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1.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

(2)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3)在本市初中三年级就读,愿意在本市继续升学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4)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本省其他省辖市初中学校三年级就读,愿意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地理、生物测试:

(1)八年级(初二)在籍学生;。

(2)因特殊情况往年未参加地理、生物测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参加往年地理、生物测试成绩不及格需要补测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4.应届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市(区)报名。往届学生、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原籍考试的学生到各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本市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名或根据父母工作地点选择到相应市(区)报名。

5.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所有初三学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

6.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学科(含体育)9元,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费5元。

7.报名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学校学生的报名工作仍委托海陵区教育局代为办理。

三、报名管理。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名工作由市招办、各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的网上报名指导、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市招办负责全市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监控各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各市(区)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2.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市(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监控本地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属学校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区)教育局应督促本地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各学校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在网上监控本校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优良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泰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附后)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泰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登陆泰州教育网(http://),进入中考管理平台后下载表格)。填写完成后,考生须认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报名参加初中地理、生物测试的考生,由各报名点通过中考管理系统的后台将考生信息导入到系统中,然后打印出考生信息表供考生签字确认。

2.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号登录网上中考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泰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准确录入到相应栏内,完成后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内容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3.信息修改。

考生在签字确认之前,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

4.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须经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各学校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3月5日。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后,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所在市(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修改,并须重新打印签字确认。

5.考生网上报名提交后,系统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各市(区)教育局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项。

1.各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要针对网上报名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网上报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2.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为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3.报名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情况。

4.为确保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区)教育局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以防因网络拥堵不能登陆填报网站。

5.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各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出现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的现象发生。

6.要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指标生资格和地理、生物测试成绩的审核,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把审核关,杜绝差错。

2015年1月20日。

做好汕头市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1.随迁子女可由其父母向本人所在毕业学校提出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的报名申请,填写《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中考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第一类考生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3)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4)申请人社保证明;。

(5)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区县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证明;。

(6)申请人工作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第一类考生就读学校和申请人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不同区县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借考申请表》。并明确做出“借考”或“借考借读”选择,其志愿填报参照本市户籍考生跨区借考的有关规定执行。

做好上海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导读: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6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区县教育局:

为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县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 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6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2018年起按本条报名的学生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三)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

2.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县报考。

(四)考生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居留的,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持外国护照的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17年5月12日仍有效。

(二)参加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考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等7所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不得录取或预录取未经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参加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考生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招报名。

(五)属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今后参加高考报名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六)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验证,对于使用虚假、失效证明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如考生已参加中考或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以及相应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对接报名库。

(一)核对报名材料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县招生部门进行核对、留档。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2月21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健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考报名库,其余信息在可中考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1.集体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 2017年1月6日。其中在学籍所在区县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14日

2.个别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2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14日。

(三)补报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一)(二)(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最迟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参加补报名的考生从获得报名资格起按本市中招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临汾市教育局认真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寒假工作通知》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决定,2015—度全市中小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学校1月16日—2月28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北华大学师范分院201月9日—2月28日,学校教师原则上提前一周上班备课。为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寒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县(市)区、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理论学习,科学谋划假期以及新学期工作。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科教兴国意识。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合理安排假期工作,提早谋划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

二、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师生平安。

三、拓展活动空间,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组织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充分发挥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校外文化场所的作用,举办各类校外教育活动。要认真组织好学生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假期到街道、社区体验生活,开展社会调查、慰问等活动,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力所能及地参加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各学校要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安全、健康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远离网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要加强春节、元宵节等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的指导,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广大学生自觉远离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四、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今年4月召开的全省治理教育“三乱”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教办字[]45号)和《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要切实采取措施,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明确提出要求,坚决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参与或动员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补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各地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假期起止时间做不超过一周的调整,但总的放假时间不得增加或减少。放假时间有调整的地方,调整方案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2、各县(市)区、开发区校外教育指导中心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学校寒假工作的责任。制定寒假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假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开发区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及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后分别将寒假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刘峻岩,联系电话:0432-6205602,邮箱:jlsxwb@。

吉林市教育局。

12月10日。

吉林市教育局做好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据上海市教育局官方文件:

~,上海中小学暑假从7月1日开始,其余放假公休安排,请参照以下具体内容。

市教育局称,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校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日程安排。凡需更改校历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各职业学校、成人中专校等可参照执行。

具体安排:

1.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月18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上海中小学期末考时间安排。

根据校历,中小学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第十九周,现将考试时间搜集如下——。

浦东区:6月23日考试结束。

虹口区:6月27号结束。

杨浦区:6月23日结束。

静安区:6月17日结束。

松江区:6月23日结束。

宝山区:6月23日结束,(24日五年级毕业考)。

浙江做好年上半年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

2015年上半年我省普通高中第一次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简称“三项考试”)将于1月和3月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2-31日。报名具体条件、要求见《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第一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附件1)和《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办法》。(附件2)。

二、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在学校组织、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报科目签字确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用作评定学业水平等第,前2次考试成绩为e等者,允许参加第三次考试作为补考。

三、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三项考试”后,如在。

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周密部署报名各环节工作,将报考政策和报名办法及时告知有关高中学校和考生,认真做好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帮助学校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和步骤进行报名。要严格执行考点设置等各项考务管理规定,并保持沟通联系,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考试机构。确保报名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附件:

临汾市教育局认真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总政治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纪要。各地各部队要把学习贯彻纪要精神作为当前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刻理解其内涵和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围绕纪要部署的任务逐项抓好落实。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二、紧密结合军地工作实际开展活动。各部队要以支援“三农”为重点,帮助驻地贫困群众克服困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相对集中使用义务劳动日,援建重点工程,搞好环境整治,参加公益建设;认真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应急准备,做到一有险情,迅速出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要积极协助部队完成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战备执勤等任务,提供物资、交通、通信等服务保障;配合部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做好军事设施保护、人员安置等工作。各级要深入研究解决改革建设中需要军地相互支持配合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军地要密切协作,做好联防、处突、反恐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对广大军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国防教育,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双拥、支持双拥、参与双拥的良好风尚。

四、认真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各级职能部门要树立依照法规和政策规定服务部队、服务官兵的思想,引导广大优抚安置对象适应市场经济形势,转变择业观念,拓展就业渠道,艰苦创业;要把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督导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组织力量对转业退伍军人和伤病残人员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等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做好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第二时间阶段:2016年12月1-7日,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体育类及保送生、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以及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等),其中,1-5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6-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退役士兵报名。

会议传达了安徽省2017年高考报名文件精神,考试院副院长陈毅红了2016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与录取情况,全面梳理了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陈院长指出,做好高考报名工作是确保2017年高考顺利进行的关键,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各报名点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针对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防范和杜绝问题再出现,确保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主任沈昊强调了高考报名工作期间工作纪律要求。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各报名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各类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沈昊从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畅通咨询渠道、实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严禁“搭车收费”等方面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提出了10条具体要求。严把学生报名信息关,保证学生信息安全,确保我市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健康有序。

为总结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经验和教训,全面做好2017年全市高考报名工作,县市招办和学校代表分别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汇报。宋朝河老师对高考报名流程工作做了业务培训。王彬老师详细解读了2017年高考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全面布置报名阶段各项工作。明确考生资格审查、报名数据报送、报名收费、政策加分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考试院院长陆昌云在会上指出2016年高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合肥市平安顺利并取得优异成绩,2017年高考工作又将展开,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各报名点在高考报名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高考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陆院长强调指出,考生基础数据准确与否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是整个高考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基础,容不得一点疏漏。高考报名工作是近期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各报名点做好此项工作责无旁贷。在高考报名工作中务必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各报名点学校要开好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就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的政策宣传、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流程、内容做了详细讲解,让参加高考报名的每一个考生及家长都知晓今年高考的政策变化。各报名点分管领导要把高考报名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政治任务,将任务抓在手上,逐级分解,明确到人,落到实处。所有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增强执行意识和服务意识,像对待自己孩子参加高考一样为考生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大家既要克服畏难情绪,也要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做好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与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开好头。

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所有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2017年所有艺术类考生须同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缴纳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类未缴费考生不生成艺术类考生号,须在12月1日-7日参加非艺术类考生报名。2017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另行公布。请广大家长和考生注意政策变化和时间安排,以免影响考生高考报名。

宁夏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我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定于2016年12月1日至5日进行。为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要认真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规定的通知》(宁招委〔2013〕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宁大型企业员工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招委〔2011〕5号)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2017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和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源资格审查工作。各环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实施,切实维护好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县(市、区)招生工作委员会要成立由主任担任组长,教育、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担任组长,教育行政、公安、工商、税务、教育考试管理部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原则和建立联合办公集体议事、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安排审查工作。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审查在当地报考的考生报名资格、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和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源资格。工作小组组长是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的人员要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正确履行相应的职责,对不履行责任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各级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积极协调本地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在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中认真履责,并对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问责制,对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严重违纪违规及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失渎职行为要进行追责处理。

各市、县(区)公安户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在本辖区报名考生的高考报名户籍和学籍审查工作。

公安户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户籍审查责任,结合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严格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对跨省迁移户、投靠非直系亲属落户、集体户以及未满18周岁人员单独迁移等情况重点审核,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把好户籍审核关,最大程度防止“高考移民”违规落户问题的发生。

各市、县(区)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要积极协调公安户政部门做好户籍审查工作,报名结束后将辖区户籍考生信息提供给公安户政部门集中审核。非辖区户籍考生,户籍审核办法由各市、县(区)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审查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对注册生、无学籍社会考生、非辖区学籍考生重点审查。学籍主管部门在高考报名前要全面、准确向招生教育考试中心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

各高中学校要规范证明出具手续,有关实际就读证明要有班主任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负责,严禁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认真落实“一生一籍”、“籍走人走”、“人籍合一”的规定。

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要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对户籍已经从山区(山区的界定以宁招委〔2015〕3号中说明为准,下同)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依据考生从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本人身份及搬迁时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做好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身份的认定、审核和公示工作。

对于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口子女考生可在我区申请报考的考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宁政办发〔2013〕8号)文件的规定,细心主动地为考生服务,在考生父母的就业情况、合法稳定住所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以及考生在宁夏就读情况等方面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做好资格审查的核对工作。

为加强考场管理,防范打击替考、伪造身份等违规报考行为,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指纹信息的采集质量直接影响高考考试组织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考生指纹信息采集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和培训工作,确保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准确顺利完成。

各市、县(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方案须于11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继续实行网上填报方式。为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准确性,针对考生网上报名的特点和要求,各级招生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必要条件,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各环节的工作。

(一)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组织和管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使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各有关中学要对承担的相关工作切实负责,做到人员、设备、技术、场地、安全五到位,在当地招委会的领导下和教育考试中心的指导下,从各个环节落实好本校每位考生的网上报名事宜。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高中学校要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对于因突发事件导致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地区,应及时书面报告宁夏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考生进行离线报名。

(二)凡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就读的考生,如果回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必须接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报。

(三)凡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政发[2013]8号)(以下简称流动人口子女报名规定)中规定条件的考生,须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中心参加报名。各地要严格按照流动人口子女报名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对可以报考的考生要告知其可报考的普通高等学校的范围,并要求考生签订相关《承诺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明确告知考生目前因为有哪些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而不能在我区报考。

(四)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往届和非本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校组织的集体报名,亦不得为非本校毕业生办理虚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

(五)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的考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报名、考试,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区内高职院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才能参加区内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参加区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准确理解政策内容,确定本人的报考类别。

(六)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要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5]9号)所确定的生源范围,对考生的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公示,对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县(市、区),农村户籍考生的确认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本地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本县(市、区)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标识,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就读年限、农村应往届等信息真实可信。

(七)各县(市、区)招委会要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做好政策的准确解读和审核工作,针对考生不再填申报表的照顾项的审查(民族项、山区考生项、川区报考的山区考生项、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项等),要会同公安、民族事务、高中学校等相关部门,做好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项目的审核和公示、汇总、上报、信息修正等工作,确保报名资格、享受政策照顾、专项计划等信息完整准确。

(八)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规定,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汇总申请结果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专项计划考生名单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最大范围地接受社会监督;各高级中等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班级、户口所在地、应往届、农村户籍、是否为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为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情况、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项目情况等。社会考生名单要在本地所有中学和教育考试中心张榜公示。

各市级招委会、公安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督,由市教育局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区所属县(市、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将督查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

做好年中山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要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考生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信息应一致,电子档案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全面、真实、完整。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考基本信息(含相片)、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身体健康检查信息以及考生的学业成绩等。各报名点要抽调足够人力在5月30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检信息及考核科目学业成绩的录入。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纸质档案必须在7月8日前由各毕业学校统一对档案进行封口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集中管理。考生被录取后,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签领纸质档案,毕业学校须办理档案签领手续,考生个人不能私自拆封档案。考生自行携带纸质档案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录取学校在新生注册时必须收齐新生未开封的纸质档案并审查档案信息。未提交纸质档案的考生,学校应查明原因,及时告知考生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否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未被录取考生的档案由原初中毕业学校保管。

考生纸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1.必备材料:

(2)2015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5)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考生个人的《中山市学生健康档案》。

2.补充材料:

(3)体艺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提交的其他纸质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凡属原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凡属复印件的需有“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字样,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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