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成语初二(精选21篇)

时间:2023-12-28 00:01:52 作者:梦幻泡

优秀作文是作者思想的抒发和心灵的表达,是一种文学艺术的结合。这是一些经过认真筛选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写作参考。

我最喜欢的节日初二作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春节。每到春节,到处都喜气洋洋。人们喜贴春联,敲锣打鼓,辞旧迎新的各种活动热闹非凡。街道上处处张灯结彩,十分热闹,家家户户贴着“倒福”、挂着灯笼。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节日的喜悦。

年三十的晚上,全家人团团圆圆地相聚在一起吃年夜饭,看春节联欢晚会,男女老少欢聚一堂,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度过一年中的最后一晚。我们一大家子围坐在桌边,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相互问候着“新年快乐”!大家心里都美滋滋的,像喝了蜜糖一样甜。哥哥姐姐会带着我来到空地,燃放各种各样的烟花。那一朵接一朵绽放的烟花。五颜六色,一会儿像孔雀开屏,一会儿像百花齐放,一会儿又像群星闪烁,美得让人陶醉。等到半夜零时,到处爆竹齐鸣,全国各族人民、家家户户都在欢庆新年的到来,那是多么激动人心呀!

大年初一,全家都穿戴一新,吃年糕和汤团,既希望“年年高、团团圆”的意思;大年初二开始,亲朋好友们相邀做客,即是“拜年”,拜年时,首先要到最亲的长辈家里拜年,然后是平辈间互相拜年。长辈们会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分给所有小孩子。据说压岁钱可以压住邪祟,因为“岁”与“祟”谐音,晚辈得到压岁钱就可以平平安安度过一岁。过完春节,我的口袋会装满大大小小的各种红包,想想都开心。

我最喜欢的节日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节日是春节,因为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节日,在这一天家人能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放烟花……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

年三十的晚上,表弟、外公、外婆都来了,爸爸特意烧了几道拿手菜,还买了许多烟花。年夜饭开始了,只见桌上的菜肴非常丰盛,我馋涎欲滴、迫不及待地往自己碗里夹,然后就是狼吞虎咽大吃一顿。我看了看表弟,只见他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他也吃完了,我俩便一起去房间里看电视。到了八点,大人们终于吃好年夜饭了,这时是我们期盼已久的时刻,因为大人们吃好饭就是给小孩发红包的时候。我美滋滋地想,这次红包会不会更多?于是,我便假装去小便,一出门外婆就塞给我一个红包,表弟见了也跟了过来,这时外公也塞给他一个。我们兴奋地赶紧回到卧室,只见红包圆鼓鼓的,急切地打开一看,如我所愿还真不少呢。我和表弟高兴得把钱抛了起来,表弟还不停地叫道:“发财啦、发财啦。”

过了半个小时,大人把我们这两个“小财迷”叫了出去,接下来就是放烟花了。只见大人们胸有成竹地过去点燃了烟花,然后又快速地跑了回来,只听“啪”的一声,天上像下着流星雨一样,地上仿佛落下万斛珍珠。只见左邻右舍也拿出了烟花,劈啪啪的,这时几朵红色的烟花染红了天边,紧接着彩色的烟花也腾空而起,天空顿时就像白昼一样。

烟花放完了,我和表弟急冲冲地窜到了楼上,打开电视机,里面正在播放春节联欢晚会,刚好在演小品,凑巧出现了一个搞笑的情节,我笑得直抱着肚子,表弟也笑出了眼泪,就这样一直看到晚会结束。

我喜欢这个节日,因为这个节日,我不仅能玩得开心,还能和久别的亲人团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范文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

对于“一鸣惊人”这个成语故事大家都不陌生,那下面我先来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个成语的大致内容:战国的齐威王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当上了皇帝,可是他不用心的处理国家大事反而是每天寻酒作乐,大夫就给他讲了个皇宫的大鸟不叫的故事,齐威王听后就和大夫说,这只大鸟要不就不叫,要叫肯定就是一飞冲天。于是就的来了“一鸣惊人”这个成语故事了。

每一次读起这则成语故事,都会让我有新的发现与认识。小时候读成语故事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知识量,让自己懂得更多的道理。现在重温这些成语故事,是让自己用心体会其中的奥秘,让自己懂得人情世故,激励自己,鞭笞自己,时刻要做好努力向前奋进的准备,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小时候,有父母、有亲戚的依靠,现在的自己什么都要靠自己。

现在的我们就是年轻时候的齐威王,我们很喜欢出去唱歌、喝酒,喜欢找寻以前没有过的快乐,没有过的自由。可是我们并没有想过我们还要养活自己的衣食住行,以后还要赡养我们的'父母,养活我们的妻子儿女,在我们的肩膀上有很多的重担等待着我们去面对,我们也要像齐威王一样,在我们意识到这些重担的时候,我们就要像那只在皇宫中的大鸟一样要不就不叫,要叫就要一鸣惊人。我们是未来的当家人,也是未来的守护者,我们要时刻的提醒自己肩上的重担。我们要不懈的努力,不断的追求,在没有成功之前就不会松懈自己肩膀上的责任与期待。我们就是这只养精蓄锐的大鸟,等自己的羽翼坚硬了,我们就会毫不犹豫的飞出去,用自己勤劳不怕吃苦的双手去创建属于我们的未来,要让所有的人都为我们鼓掌,为我们喝彩。

日出日落是一天的轮回,一天就是那24个小时,也不过是那1440分钟,日子很快就会过去,如果我们不懂得今日的努力,不懂得珍惜这分分秒秒的时间,我们的人生何来成功?何来的一鸣惊人?我们要时刻的督促自己,提醒自己,今天一定要努力,今天可以不辉煌,但是今天的努力一定会赢得明天的辉煌。我们一转眼就长大了,也是一转眼就变老了,我们虽不求得大富大贵,但我们一定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求打成功,但要有一鸣惊人的事迹留在自己努力的那些年,当白发苍苍的时候回忆起年轻时的自己,不会觉得自己白活,自己也曾今努力过,也曾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可,自己也曾经有过那一鸣惊人的时候,那些快乐,那些心酸,都是我们宝贵的财富。

人们都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就是这一千个哈姆雷特之一,我上面说的这些都是我每一读“一鸣惊人”这则成语故事的不同的体会,希望你也会有和我一样,或者是不一样的体会。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

小时候,我一直喜欢看成语书、故事书,常常缠着妈妈买书。我喜欢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我被书中的插画所吸引。书里面不但有五彩斑斓的画面,而且小动物生动可爱、活灵活现,仿佛就像和我做游戏,可有趣了!为此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多了解书的故事内容,不要只看漂亮的画面。可年幼的我不为所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辛勤的培育,直到有一天......

“来,吃饭了!”妈妈喊道。在饭桌上,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读一个成语故事好吗?读完后有奖励哦!”妈妈神秘的说道。“嗯!”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今天你可真听话。”“嘻嘻......”

“看!”妈妈拿出一本名为《成语故事》的书,在我眼前一晃对我说。“哇噻,新书啊!”年幼的我对眼前这本书有着十二万分的好奇和欣喜,它好像强力胶一样紧紧地将我的眼球贴住。“来让我们看一看里面的故事吧!”妈妈温和的说。

“买椟还珠?”我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意思?”“别急!”妈妈说道:“你来读一遍。”“从前有一个楚国人......”终于我读完了问妈妈:“这个成语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成语的寓意是说:不要只看重外表次要的属性,却忽略了本质的内涵!”说完妈妈又意味深长的问我:“你做到了吗?”“呃....好像没有做到。”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哪里还需要努力呢?”妈妈接着问道。我静静的想了想回答“以后读书不光要看它精美的图画,更要认真读懂故事,知道它讲的道理,也就是认真体会感悟,这样一本书的全部价值才算是全部读懂理解。”妈妈听后十分惊喜和欣慰。“好!你长大了,分析的有道理,我希望以后你要按照你现在所说的去做。ok!”“没问题!”我大声回答。妈妈露出开心的微笑。

从那一刻起我便没有因为“外在”的华丽而丢了“内在”的全部价值,没有因为插画而忽略文章的内容以及感悟。

是啊!我们的人生也部不正是如此吗?有多少人因为“外在”而痛失了全部的价值!仅外表的华丽就吸引了你,而“内在”价值不知道比外表华丽多少倍呀!从现在开始重新面对一切,不因外在失内在,不因华丽失内涵!

“买椟还珠”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叫我怎样不喜欢你呢?

我最喜欢的节日初二作文

一说起节日,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可以放假。国庆节、中秋节、春节、端午节,清明节等等都可以放假,他们长短不一,有的长达十几天,有的放三天,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只放短短半天的儿童节。

我最喜欢儿童节,因为在这天,小朋友们可以得到他们的礼物,也可以畅快得玩。嗯,儿童节的由来我不太清楚,但是我觉得,应该是一个国家的主席觉得他们的孩子太累了,专门设立一天,让孩子畅快得放松放松,然后传到各个国家,然后就开始流传下来了。

日本还有两个儿童节呢!一个是给女生的,一个是给男生的。在不同的儿童节,给出的礼物也不一样,给女生的是一些穿和服的娃娃,给男生的是颜色丰富的鲤鱼棋。在儿童节,他们还能向各家要糖呢!

说了别人的儿童节,也要讲讲自己的儿童节呀。今年的儿童节,我们学校举办了一次活动,活动里可以自己赚代金券,然后用代金券换食物、我喜欢节日玩具、文具等各种各样的'小东西。

那天,我早早得来到学校,楼下的商铺已经开始准备起来了,我们教室里的游戏也准备开始了。老师选了包括我在内的三个人当监督员,看着他们玩。在我们的管理下,我们班的游戏进行得非常顺利,老师说:“你们干得不错,现在我给你们每人五张券,去买东西吧。”我们准备去其他班玩游戏,再多赚点券,好买更多的东西。可是我们看了很多个班级,都人满为患,连走廊里都排满了准备玩游戏的队伍。无奈,只好先去下面的店铺看看。哇,楼下有好多好吃的,鸡翅、牛轧糖、果汁、蛋糕、披萨、寿司……看得我们眼花缭乱,肚子也饿了。我们看中了一盒寿司,要三张券,我提议道:“每人出一张券,买一盒寿司吧!”她们都同意了。我们又乱逛了一会儿,眼看就要没钱了,突然走来同学了,我们连声问他:“我用一盒饼干跟你换三张券,好不好?”他竟同意了,奇迹啊!又逛了一会儿,广播里说:“请收摊,售卖时间已过,请同学们回到自己的班级。”时间过得真快啊,一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但是这个上午让我感到非常开心。

各个节日虽然各有不同,但是我觉得信念是一样的,那就是快乐,快乐,再快乐……。

初二作文:我最喜欢的他们

在任何一个平凡人的生命中,总有一样东西在支持着他前进,做为一个平凡的学生,我也不例外。在我见过的所有的事物中,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我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足球,但我做喜欢他们。

只成白日梦?啊!我尊敬你们,德国人,一群真正的钢铁战士!

我最喜欢的地方初二作文

嘉鸿花园毗邻有一温一州绿肺之称的杨府山公园,听爸爸说他就是看上这里的绿化才买的房子。一入小区,保安井然有序的“安检”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葱郁的大树便是小区最耀眼的绿,旁的小树紧紧依偎,还有争先恐后开放的花朵映衬。小桥下流水中嬉戏的三倆鱼儿,一见人就欢摆鱼尾好像和咱在捉迷藏。每幢楼栋下面都有一处供业主休憩聊天的小木桌,每当天气晴朗,小区里的保姆总会带着娃儿们群聚一起聊天玩耍。特别是天气炎热的夏天,吃过晚饭,悠闲地在小区逛荡上一圈,既能消食又能感受这特有的绿色家园,我们都特别中意。玩跑上一大圈,依着大树伟岸的躯干,呼吸都是大树的气味,身心俱爽朗。只见一小娃,在掰摇小树杈,我紧忙上前劝阻:“弟弟不能破坏花草,哥哥陪你玩好吗?”小娃儿似懂非懂的点头,拉着我的手玩去了。回头望着那小树,它正冲我感激地笑呢。

冬大哥喜欢上了夏姑娘,在这冬日里我们温州全然没有一丝寒意,陽光炙热的周末下午,爸爸忙中偷闲带我来新家玩。我兴奋地欢呼,可以翘培训课,可以和爸爸一起玩,可以来我最喜欢的小区。一排排列整齐的大树,招“手”欢迎我们的到来。爸爸平时工作繁忙,极少在家,我怎会错过这个难得的亲子机会呢,我让他陪我玩“抓人游戏”。我躲在塑像后,爸爸费了好大劲才把我逮到,虽说躲藏在绿树草丛中被“不明生物”叮得我起了好多包包,但玩兴正浓的我岂能作罢。轮到爸爸躲藏时,可就困难重重了,他那“酒肉之躯”此刻发扬光大了-----无处藏身。不是露出了肥臀就是藏不住脑袋。我笑得合不拢嘴,但为了让他有成就感,我假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我那“火眼金睛”识破他。我们的欢笑声回荡在这美不可言的地方。

一草一木,一小一大,我和爸爸久久不舍离开。“铃铃……”妈妈的催命call不时宜地响了,我和爸爸意犹未尽地和花草告别。这就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普通的小区花园。

初二作文:我最喜欢的他们

我们喜欢去的地方多如牛毛吧,有喜欢去各地旅游,有喜欢爷爷的老家,还有人喜欢美丽如春的公园,可我却喜欢新家的小区公园。

嘉鸿花园毗邻有一温一州绿肺之称的杨府山公园,听爸爸说他就是看上这里的绿化才买的房子。一入小区,保安井然有序的“安检”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葱郁的大树便是小区最耀眼的绿,旁的小树紧紧依偎,还有争先恐后开放的花朵映衬。小桥下流水中嬉戏的三倆鱼儿,一见人就欢摆鱼尾好像和咱在捉迷藏。每幢楼栋下面都有一处供业主休憩聊天的小木桌,每当天气晴朗,小区里的保姆总会带着娃儿们群聚一起聊天玩耍。特别是天气炎热的夏天,吃过晚饭,悠闲地在小区逛荡上一圈,既能消食又能感受这特有的绿色家园,我们都特别中意。玩跑上一大圈,依着大树伟岸的躯干,呼吸都是大树的气味,身心俱爽朗。只见一小娃,在掰摇小树杈,我紧忙上前劝阻:“弟弟不能破坏花草,哥哥陪你玩好吗?”小娃儿似懂非懂的点头,拉着我的`手玩去了。回头望着那小树,它正冲我感激地笑呢。

冬大哥喜欢上了夏姑娘,在这冬日里我们温州全然没有一丝寒意,陽光炙热的周末下午,爸爸忙中偷闲带我来新家玩。我兴奋地欢呼,可以翘培训课,可以和爸爸一起玩,可以来我最喜欢的小区。一排排列整齐的大树,招“手”欢迎我们的到来。爸爸平时工作繁忙,极少在家,我怎会错过这个难得的亲子机会呢,我让他陪我玩“抓人游戏”。我躲在塑像后,爸爸费了好大劲才把我逮到,虽说躲藏在绿树草丛中被“不明生物”叮得我起了好多包包,但玩兴正浓的我岂能作罢。轮到爸爸躲藏时,可就困难重重了,他那“酒肉之躯”此刻发扬光大了-----无处藏身。不是露出了肥臀就是藏不住脑袋。我笑得合不拢嘴,但为了让他有成就感,我假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我那“火眼金睛”识破他。我们的欢笑声回荡在这美不可言的地方。

一草一木,一小一大,我和爸爸久久不舍离开。“铃铃。。。。。。”妈妈的催命call不时宜地响了,我和爸爸意犹未尽地和花草告别。这就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普通的小区花园。

我最喜欢的成语初二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成语初二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成语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瑰宝之一,不仅仅存在于书中,也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虽然短,但十分精炼,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我们,让我们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而我最喜欢的一个成语,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这个成语出自佛教经典《涅盘经》当中,意思十分明显,字面上指种什么,收什么。比喻做了什么事,就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你种下了瓜,收到的就是瓜,种下了豆子,收到的就是豆子。这在很多人看来,也许是废话,种的明明是瓜,还能长出豆子不成?在我上小学之时,也曾被困扰过,一直不懂这个成语的含义。后来,随着语文成绩的提高,才渐渐明白了,这只是字面上的意思,真正想要告诉我们的是,你得到的多少,是与付出成正比的,有了曾经的付出,才会有现在的收获。

但一个人付出的越多,他收获的`也就越多,就如同种了瓜一样,也会得到“瓜”的收获;付出的少了,也就等于种了豆,所获的也就只有“豆”。现在应该没有人不想要瓜,而去要豆的吧!这个成语告诉了我们不劳而获是不可能的,守株待兔是永远不会成功的,要成功,就一定要付出相应的努力。无论是爱迪生发明灯泡,诺贝尔的炸药,都是付出了千百次的尝试和不懈的努力换来的。还有曹雪芹为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壮举;孔子“韦编三绝”的,才成为了世界文化史上十大名人之一。我终于明白了这个成语的真正意义。

但在无数的生活实践中我更明白,付出了也不一定会马上有收获,就像种瓜,也不一定会次次成功,无论是大雨、干旱或一点点小的失误,就可能会一败涂地。但只要真正的付出了,总会有回报,不在时间的长短,只要真正的用心的“种瓜”,总会有收获的。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个成语告诉了我们只要付出的越多,就会得到的越多,做了什么事,就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我相信只要能真正的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就一定有成功,获得自己想要的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范文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初二作文

我喜欢很多经典作品,有古代四大名著和《中华上下五千年》里的所有故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中的《荆轲献图刺秦王》的故事。大家应该都知道荆轲是古代第一刺客吧!那么大家知道关于荆轲的故事吗?我今天就来告诉你。话说秦王一要心统一中原,不断向各国进攻。当时被留在秦国当人质的太子丹看不惯秦王的做法,于是偷偷的逃回了燕国。

太子丹恨透了秦王,一心为燕国报仇。可他既不操练兵马,又不打算联合诸侯共同抗秦,而把希望放在刺客身上。他利用金钱和权力寻找能够刺杀秦王的刺客。终于找到了一位勇士,他就是荆轲。他对待荆轲就像自己的亲兄弟一样,和荆轲平起平坐,自己的任何东西都让荆轲使用。这样一来,荆轲当然十分感激太子丹。公元前230年,秦国灭了韩国,过了两年,秦国大将占领了赵国都城邯郸,然后一直向北进军,逼近燕国。

太子丹去找荆轲,对荆轲说用武力反抗就是蚂蚁抬石头——自不量力。联合其它各国合纵抗秦也是不可能的,只有让派人刺杀秦人才有可能保住燕国。荆轲告诉太子丹他可以完成使命,但要接近秦王,必须让秦王相信燕国是真心想求和,并且为了表示诚意,还要献上燕国肥沃的土地督亢和将军樊于期的头颅。燕太子丹同意让荆轲带走督亢的地图,但不同意让荆轲带走樊于期的.头颅。荆轲知道这是太子丹心里不忍,就私下找樊于期,把想法告诉了樊于期。

樊于期听后,二话没说就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荆轲临行前,太子丹将一把用毒药浸过的锋利的匕首交给了他,又派了一名十三岁的小能干秦舞阳给荆轲当副手。荆轲带着秦舞阳来到泰国大殿对泰国的侍卫说:“我们是来求和的”。秦王听了荆轲的问答之后,让荆轲让礼物献上。荆轲便将燕国的督亢地图在秦王面前慢慢打开,刚准备拿出匕首刺杀秦王的时候,秦王看见殿下的秦舞阳吓的发抖,发觉不对,再一看地图中的匕首,于是拔出宝剑杀了荆轲。

我之所以特别喜欢这个作品,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感动于樊于期的大度,理解;太子丹的仁义;荆轲的无私与勇敢。通过这篇作品使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国家、为人民无私的奉献,对朋友要大度、宽容和理解。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初二作文

“隐隐飞桥隔野烟”,起笔就引人入胜:深山野谷,云烟缭绕;透过云烟望去,那横跨山溪之上的长桥,忽隐忽现,似有似无,恍若在虚空里飞腾。这境界多么幽深、神秘,令人朦朦胧胧,如入仙境。在这里,静止的桥和浮动的野烟相映成趣:野烟使桥化静为动,虚无飘渺,临空而飞;桥使野烟化动为静,宛如垂挂一道轻纱帏幔。隔着这帏幔看桥,使人格外感到一种朦胧美。“隔”字,使这两种景物交相映衬,溶成一个艺术整体;“隔”字还暗示出诗人是在远观,若是站在桥边,就不会有“隔”的感觉了。

下面画近景。近处,水中露出嶙峋岩石,如岛如屿(石矶);那飘流着片片落花的溪上,有渔船在轻摇,景色清幽明丽。“石矶西畔问渔船”,一个“问”字,诗人也自入画图之中了,使我们从这幅山水画中,既见山水之容光,又见人物之情态。诗人伫立在古老的石矶旁,望着溪上飘流不尽的桃花瓣和渔船出神,恍惚间,他似乎把眼前的渔人当作当年曾经进入桃花源中的`武陵渔人。“问渔船”三字,逼真地表现出这种心驰神往的情态。他问得天真有趣:“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他似乎真的认为这“随流长”的桃花瓣是由桃花源流出来的,因而由桃花而联想起进入桃源之洞。这洞究竟在桃花溪的什么地方呢?这句问讯渔人的话,深深表达出诗人向往世外桃源的急切心情。然而桃花源本是虚构的,诗人当然也知道渔人无可奉答,他是明知故问,这也隐约地透露出诗人感到理想境界渺茫难求的怅惘心情。诗到此戛然止笔,而末句提出的问题却引起人们种种美妙的遐想。诗人的画笔,玲珑剔透,由远而近,由实及虚,不断地变换角度,展现景物;但又不作繁腻的描写,淡淡几笔,略露轮廓,情蓄景中,趣在墨外,就象一幅写意画,清远含蓄,耐人寻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你喜欢昆虫吗?你仔细观察过它们吗?树上歌唱的蝉,花间劳作的蜜蜂,夏夜打着灯笼的萤火虫。每一种昆虫都有独特的生活习一性一和本领。《昆虫记》这本书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情节描述了它们的生活,展现了它们的个一性一。

人们以为蝉歌唱是为了呼唤同伴,可是,如果同伴就在面前的话,你也不会费掉整月的工夫叫他们吧。蝉还是一个耳聋的歌唱家,不过,这并不碍事,因为它有敏锐的视觉。

樵叶蜂可是个天才剪刀手,它要在树叶上裁几片标准的圆用来凑成一个巢底。它每次裁出的叶片都与它的巢洞大小完全相同。现在,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人类看似发达的科学,其实远不及这些小动物呀!

如果问你最喜欢哪种昆虫的话,你一定会选择美丽的莹火虫吧。一只只萤火虫就像是从月亮上掉落下来的一朵朵可一爱一洁白的小花,让每个人心里充满诗情画意的温馨感受。可是,事实上它们只是一群凶恶无比的食肉动物。它们最喜欢吃蜗牛。它们的身上长有两片颚,这两片颚可以组成一个钩子,它们就用这把钩子把毒汁送到蜗牛的皮肤中,过不了多久,猎物就会失去知觉,然后,几只萤火虫凑到一块,把身一体里的消化素注入蜗牛的肉里,过不了多久,蜗牛肉就会变成“可口”的汤汁供萤火虫饱餐一顿。

我们可真是不能小看这些平凡的小昆虫呀!

《昆虫记》这本书像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我心中那个未知世界的大门;这本书还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对昆虫世界的了解;它还像一串问号,连起了我的求知与不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初二作文

要说我最喜欢的歌,当然是郁可唯唱的:时间会下雨。但是我最喜欢的歌手组合是exo。其实我平时听歌是因为歌手唱的好。当然,我认为郁可唯唱得很好。

我一般喜欢快歌,但是一听到要煮雨了,就突然怀旧起来,好像带了点伤感。歌词本身就带来了一些伤感。再加上郁可唯动情的声音,在我的心仿佛突然从小学同学身上汹涌而去的那一刻,之前的场景都映在了我的眼前。这是其他歌曲没有的感觉。从那以后,我特别喜欢听这首歌。我在听。

有时候,晚上偷偷躲在床上哭。当然,我偶尔会带着耳机听音乐。每次听完这首歌,我都会听一些开心的歌来平复心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初二作文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习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习学习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文档为doc格式。

我最喜欢的成语闲情逸致

七一华源初二(12班陈泽群。

世界一刻不停地变换着自己的姿态,人们匆匆忙忙地追赶着世界的脚步。而桃花流水,竹韵临风,五光十色,斑斓多姿,他们全然頋不得停下脚步去欣赏。

漫步街边,迈着从容的步履,手捧一杯咖啡,欣赏着裹挟着一层又一层历史的老建筑,城市的脚步确乎也慢了下来,一种闲适的情怀融入咖啡,浸润心田。

每天在上学的路上,身边的行人都在疾走。他们个个眉头紧锁,一幅急不可耐的模样。假想一下,如果人生的时时刻刻总如这般粗糙,那该是多么可悲的事啊!他们无视美好,浓缩了时间,却冲淡了精彩。我做的,是在古树前沉默不语,是在曲径通幽的小路上踱步前行,是在看到路人好事时的会心一笑。这个世界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一份闲情逸致。

人生不可能总那么一帆风顺,一个又一个滔天巨浪会冲击着一艘艘远航的船只。面对这些,与其卷入漩涡,还不如跳出它们的包围,用一份闲情逸致冷静地思索。你会发现,当思绪褪去了焦躁后,尽管我们要面对困难不免包含一份苦涩,但避苦求乐是人性的使然,多苦少乐是人生的必然,能苦能乐是人生的坦然,化苦为乐是智者的超然,于是我们不再因人生的苦涩而苦恼不堪,我们不再因失去而莫名惆怅。怀有一份闲情逸致,会让我们对人生的感悟更加透彻,会带给我们一种灵魂的升华,我们会对困难一笑而过,鼓足勇气,摆正心态,踏上新的征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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