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阿Q正传后心得感悟(精选18篇)

时间:2023-12-14 18:53:55 作者:JQ文豪

总结心得体会是一个重要的学习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自身经历和学习过程的认知。通过阅读别人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了解不同人的不同观点和经验。

读阿甘正传心得感悟

《阿甘正传》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斯特甘在孩童期间,-中以及回国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阿甘由一个普通甚至说是弱智的问题儿童,成长为一个众人崇敬的百万富翁,一位了不起的成功人士。一个人们眼中的蠢材到一个人人称赞的人才,联系人才学所讲,似乎我们也能从阿甘身上找到一些理由。

提起阿甘,电影的名气,在我看来,要远大过小说。不过看过了电影之后,既然知道还有部原著小说,那倒便也有意兴拜读一番。

关于电影,自己一直很想写点文字,但一直没有动笔,大抵越是喜欢的东西,越想好好地探讨一番便越是困难。正好友写了篇评论,许多观点我很赞同,于是对电影的评价便可先放一放了。

回到这部小说。其实主要想说说小说与电影的异同。最大的不同,在我看来如下:

首先是阿甘的形象。在电影中,阿甘是一个完美的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他没有做过任何道德上的错事,他的形象一直是正直、憨厚而纯洁的;如果有什么不足,便是他的智商,不过到最后这是博得观众好感的一点,所以也不能算做缺陷了(从人物形象来看)。在小说中,阿甘并不完美他是一个傻子,但是又并不真的如此,很多时候他颇有头脑,并且经常嘲讽(小说是以第一人称我叙述)别人的蠢事;但是相对应的,他做过一些错事,比如因女色而惹得珍妮离去,又比如因为贪财而施计谋财(结果反伤自己,并再度惹得珍妮出走)。可以说在小说中,阿甘更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过有着荒诞离奇的经历),有着各种的欲望。电影所做的处理,正如我前面所说,是把他完美化了。

其次说说珍妮。在电影中,珍妮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美国堕落一代的青年形象,她始终在反叛,却一次次地迷失自己。最终她虽然找到了生活宁静的港湾阿甘但是还是过早地离逝。一个悲剧人物;这样的情节有一些教育和反思的意味在里面。在小说中,珍妮的景况很不同。她很早便爱上并接受了阿甘(与电影情节不同),但是阿甘一次次地有心无心地伤害了她。两个人在一起幸福的时光很短暂。她最后一次离阿甘而去的时候,已经怀有小阿甘了,她遇到并嫁了一个善良温和的人(小说中珍妮的原话),并且找到了幸福。同样的,电影在人物形象上是做了类型化、典型化的处理,而小说中珍妮虽然也经历了反叛与迷茫的年代,但是最终安定了下来,真正的成熟起来;可惜没有能够和阿甘长久下去,不过这不是她的错,而是阿甘的缺陷。

再说说其他主要人物。阿甘的母亲在电影中的形象非常高大,在小说中要次要一些,只是一个凡人(她曾经一度跟一个男的跑了);丹上校在电影中是可与珍妮相提并论的一个典型形象(深受-创伤的一代),有大量的关于他内心挣扎的情节,在小说中则也要普通和低调一些;布巴从小说中阿甘的白人大学同学及-战友成为了电影中的黑人-战友,电影从而引入了种族的主题。可以看到,电影几乎对所有的人物都进行了类型化的处理以使其形象鲜明,而小说中则都描写成了普普通通但有着各自经历的人,这是本质的一个不同。当然了,小说中还有大量电影中没有涉及到的情节和人物,由于电影中没有使用也就不必探讨了(譬如阿甘曾经当过太空人,遭遇食人族,是国际象棋高手,是职业摔跤运动员)。

在各种不同的逆境中,阿甘并没有抱怨任何人,只是自己默默的努力,最终,危机成为转机。阿甘的成功是先天素质(即天赋)、后天环境以及自己的主观努力的综合结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是一个阿甘,我们各自有着或多或少的毛病,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以及自己都还没发现的潜能,只要能够将天赋合理运用,同时借助外力,那么我们也能够成功,能够成才!

最后说一说情节。小说的情节明显要更荒诞一些(前段末尾已举例),而电影则走了比较正统的剧本路线,只带有一定的喜剧成分。电影提取了小说中阿甘的一些经历,但几乎都进行了改编处理譬如说小说中阿甘没有大学毕业,只打了一年球就因为体育不及格(搞笑吧)被开除了;此外添加了跑步这一段,这是一段反映人生理想、精神境界的戏;当然还有对人物命运的改编了。

总的说来,小说与电影的不同就在于,小说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模范形象,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们只能通过阅读阿甘的这些离奇经历来提炼自己的感悟;电影则是树立了几个典型的形象,以可爱可敬、几尽完美的阿甘为核心。哪种更好,见仁见智,不过小说给大脑的发挥空间还是要大一些。

读阿甘正传心得感悟

生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颗是什么滋味,这是写在阿甘正传扉页上的一句话,就是这句话,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好奇。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他忠诚,所以在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阿q正传的读书感悟心得

《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能够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我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

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我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

他十分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但是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透过自我打自我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觉得自我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阿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扬起拳头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轻保这些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一样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我,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

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述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透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杯具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杯具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齐,组合得十分成功。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就应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

读了阿Q正传后心得感悟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己头脑特别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非常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曾经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知道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祠——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

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现在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现在为止应该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现在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曾经“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后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

而现在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不过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己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而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上面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从“耳听为虚”的东西上引发的。绍兴土谷祠的情况,我只是从那些写得绘声绘色的旅游指南中的介绍和游人的叙述中得知的,自己并未去过,看什么时候去瞻仰瞻仰吧。然而,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却是“眼见为实”的。阿q有一些名言,那就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

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是“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阿q先前是不是很阔,他的儿子(不知道他有没有儿子)会不会更阔,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阿q的现状很糟,这从小说中就能看出来,不用多说。阿q的这些名言我好像不只是在小说里看过,仿佛在现实的世界里也能经常看到、听到过。也许是人们引用了阿q的名言,并发扬了阿q的精神吧。有时候,我很觉得咱们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很像阿q对未庄人的态度,很落实了他名言里的精神。

每当我们提起——尤其是在外国人面前提起——我们祖先的丰功伟绩和他们所创造的灿烂的华夏文明,我们都总会禁不住油然而生起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因为我们的祖先繁荣起来之时,外国“诸夷”还处在蛮荒落后的时代——这种遥遥领先于外国的局面,从秦汉一直持续到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康乾盛世”。

因此,现在我们能很自豪地在老外面前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鉴于友好和礼貌,我们省略了“你算是什么东西”,但有冲突时,这不客气的话仍然是不会省略的)。所以,我们老是炫耀我们祖先的“四大发明”。然而,现在,我们却总是对外国人——不管是哪一国的——青眼有加,几乎到了谄媚讨好的地步了;而对本国的同胞,却动辄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也许他们都学过阮籍发明的特殊眼球运动,或者这早就成了一种遗传功能了。

不过,尽管我们习惯了炫耀过去,陶醉于n年前的繁荣昌盛,习惯于今天对外国人点头哈腰,但我们毕竟还是自强不息的,这看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势头就知道了——如果连这点也没有,那距离亡国就不远了。因此,我们有些乐观的预言家便断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或曰:“未来的全球化就是中国化!”我听了这些伟大的预言,感觉好像是听着阿q在喊:“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既然那些预言是出于那些思维清晰头脑聪明的分析家、预言家之口,我仿佛就没理由不相信了。

因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清晰的思维、聪明的头脑和敏锐而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而且我看着国家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强大起来,这仿佛也就印证了那些伟大的预言了。是的,我们的儿子会阔得多!然而,这又像是以前有些同样伟大的预言家看着这世界一天比一天坏,就预言某一日(忘了是哪一日了)是世界末日一样,那时也确实有很多人相信的。但我是从上世纪走过来的,也经历了19的那一天。而我到现在居然还没有死,世界居然也还在。

话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扫了各位游客的雅兴;或者妨碍别人眯缝着眼睛享受几百年前的繁荣盛世和梦想着几十年后一统天下的大同世界;或者打扰了诸君做眼球运动。所以我还是尽快闭嘴吧,否则要该枪毙的就不是阿q,而是我了——而我是知道我死了之后是没有机会在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女)的。而且我也要学得聪明一点了,与人们一起高唱:“土谷祠不倒,阿q万岁!”;也只能与人们一起陶醉于我们祖先的繁荣盛世,并神往于那些伟大的预言了。

但是,我只想说:“鲁迅精神万岁!”

在此书中,阿q被赋予了“三无特点”——无性、无名、无籍贯。这一特点的塑造也更客观现实地反映了阿q极低的社会地位,他没有自己的思想,只能按照别人的思想来支配自己的思想,“没有了思想的自由只能好似纯粹的奴隶”,他强烈地遭受着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和毒害。

他不仅具有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还带有许多“合于‘圣经贤传’”的思想,如第四章《恋爱的悲剧》中“男女之大防”“排斥异端”“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若敖之鬼馁而’”,形象体现了阿q受孔孟之道的毒害。在经受了这些孔孟之道迂腐的思想毒害后,他唯一所能用的就是“精神胜利法”,这种“精神胜利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麻醉、自尊自负、自轻自贱、自辩自解嘲的手段和方式,他所谓的“优胜记录”只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阿q命运是悲惨的,同时也折射出当时,在旧中国封建主义、官僚主义、外国资本主义夹缝下生存的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

阿q是懦弱的,因为封建阶级的残酷压迫与毒害,举人老爷和赵太爷的欺压,他是恼恨的;又因为受到压迫而恼恨却“寡不敌众”,于是自然而然地形成了阿q自满自足、自我排解的精神胜利法。他最大的特点是自欺,因为不敢反抗,不敢向外界(赵太爷、赵秀才、“假洋鬼子”)报复,他只能是自我辟解;他是健忘的,只有借助自欺迅速地忘却恼恨与羞辱,心境才能恢复平和,阿q才能重新高兴起来。由此可以看出,贯穿于阿q精神胜利法全过程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一种遭受封建毒害与压迫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和面对的奴性。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塑造了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阿q既是一个被剥夺殆尽的贫苦农民,又是一个深受封建正统观念影响,带有小生产者狭隘保守品性的不觉悟的农民。他身上有“看客”式的无聊和冷酷,更有不少符合“圣经贤传”的思想。阿q的不觉悟,突出地表现在他对“革命”的态度和认识上。

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阿q最初“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深恶而痛绝之”。但当辛亥革命爆发时,他在直感中产生了革命的愿望。但是,他的革命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在他看来革命就是反清复明、改朝换代而已;他神往革命只是夺取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威福、子女、玉帛”;而且,阿q还幻想着自己革命后可以奴役同样生活在底层的小d、王胡们。阿q这种革命观,是封建传统观念和小生产者狭隘保守意识合成的产物。

阿q又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神里,甚而至于对于两位“文童”也有以为不值一笑的神情。夫文童者,将来恐怕要变秀才者也;赵太爷钱太爷大受居民的尊敬,除有钱之外,就因为都是文童的爹爹,而阿q在精神上独不表格外的崇奉,他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加以进了几回城,阿q自然更自负,然而他又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他想:这是错的,可笑!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他想:这也是错的,可笑!然而未庄人真是不见世面的可笑的乡下人呵,他们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

“我们先前——比你们阔的多了!”“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儿子打老子”“我总算被儿子打了”。这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典型体现。这几句话是阿q和别人发生口角或争斗打不过对方时说出的。这种精神胜利法实际上成为了阿q自我麻痹,逃避甚至不能正视现实的手段。

《阿q正传》共分为八章,按照时间发展的顺序分别描述了阿q的悲惨遭遇。文章的主题思想是通过塑造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阿q,一个贫苦而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来表现的。阿q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以小见大,反映了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压迫下的贫苦农民形象。鲁迅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出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当时国人的灵魂。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迫害的农民典型。《阿q正传》突出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即被羞辱和欺负之后的“健忘”或向弱者泄恨等种.种转败为胜得“巧法”,使他的精神境界“常处优胜”。鲁迅通过写阿q人物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当时中国国民的劣根性和人性的“痼疾”和奴性。

读了阿Q正传后心得感悟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后来,一妈一一妈一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怆。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一浪一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一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一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一性一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

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一槍一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一槍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一性一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一性一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阿q正传的读书感悟心得

读过的书不多,《呐喊》却是其中最能带给我能量的书,虽然只是一部短篇小说,但却揭露了当时人性的丑陋,唤醒人们的良知,十分生动。

《阿q正传》写的是一个叫阿q的人,他是一个自欺欺人的人,虽然从表面上看,他十分乐观,但他是一个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的人,许多人都会瞧不起他,把他看得很卑微。多年后阿q有了自己的工作,赚了许多的钱,人们却又对他满着敬畏,这是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对穷人唯打是骂。对有权有势的富人却阿谀秦承。鲁迅小时也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家境富裕时被人尊敬,家境贫穷时,又被人唾弃。

封建社会就是这样。阿q是一个没有身份,但却是一个野心极大的人,他希望能成为大人物,被人们尊重、关注,所以,他也会为此大费周折,甚至不择手段。那些大官员也是为了爬得更高,而乱杀无辜。这样,就影响着社会风气变得以大欺小,人人不平等。

《阿q正传》告诉我们:我们要用平等的眼光看世界,共享同一片蓝天,共处同一个世界。生活中,会有许许多多的不平等,但我们不该抱怨,应该怀着爱与感激,像对待自己一样对待别人,去发现别人的优点,而不是去嘲笑、侮辱。

鲁迅先生写《呐喊》,他呐喊的不是就人们心中的善良吗?他想要改变人们的内心,他想要拯救人民。世界对我们来说有时是不公平的,但不要灰心沮丧,我们只有试着改变自己平等地对待他人,才能让自己的心灵纯洁善良。

让我们怀着一颗善良有爱的心,善待他人,发现他人的美。

读阿甘正传心得感悟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但是他有自己的特长――跑得快!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战。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这个人给了我很多的震撼!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对于我们来说,都已经可以称之为成功了!他却不停地努力着!和他相比,我们有怎么能不好好努力,来追寻自己的梦想呢!

读阿甘正传心得感悟

大家都知道《阿甘正传》中的阿甘,不过我们班的“活宝阿甘”你一定没见到过,他就像一本囊括了世界上所有知识的书,细细研读,就会发现,原来就连这一本“书”也是有很多味道的!

封面:独特。

这位“活宝阿甘”的样貌自然也不是一般般的啦:只见他的头发一根根立得笔直,像一个个凯旋的士兵;鼻子像埃菲尔铁塔一样上细下粗,让人不由忍俊不禁;眼睛却黝黑而闪着智慧的光芒,让人感觉捉摸不透;耳朵则肉肉的,十分灵巧;而嘴唇则常常咧开,露出两颗惹人喜爱的小虎牙。他长得瘦瘦高高,由于他实在太瘦,我就忍不住戏称他为“侧看一条线,横看薄纸片”。不过也不要小看他哦!因为他可有一种特异功能,那就是浑身散发着一种书卷气,什么人看见他都会感到一阵清凉,心也立刻平静下来了,怎么样!厉害吧!不过光有外表可不够,这个“绣花枕头”中可不是一包草哦,我们一起看看有什么内容吧!

第一章:武术类。

我刚刚认识阿甘时,是在低年级的时候。

当时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很怪。别人在玩捉迷藏的时候,他在练拳;别人在休息的时候,他也在练拳,别人追逐打闹时,他还在一丝不苟的练拳。

第二章:古典类。

在升到高年级后,他更加沉默寡言了,除了我们那几个铁哥们儿,他几乎一天就没和别人说过话。反倒是捧着一本《明史》、《清史》之类的历史书一页页翻着。这时,他往往会陶醉在其中,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你要是有事找他,就得叫他好几遍,不然他估计还醒不过来呢!

第三章:品德类。

阿甘最大的优点其实是品德,他脾气十分平和,也很大方。

例如每一次中餐过后,他总会慷慨的分给汪黄磊和我每人小半个苹果,却总是面带笑容的分给我们的,从来没抱怨过。

还有就是被我称之为全班最好的脾气。他无论被骂,或被打,从来就没有报复过,更没有在任何人背后说过任何坏话,反而十分善解人意,总能一句话解了朋友的围,还常常妙语连珠,幽默味儿十足,总能一句话逗得你开怀大笑。

他虽然不是那么出。

读阿甘正传心得感悟

阿甘一个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他有一段特殊的人生旅途,他有许多既使人发笑,又使人震撼的故事。有一次,阿甘受委派前往中国参加乒乓球比赛,到中国后,他准备去吃北京烤鸭,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后,因为只会说英语,便使劲扑动胳膊把它当做是鸭翅膀,那个司机也会意的点点头,停车后阿甘一看,这位中国司机竟把他载到了飞机场。这虽然能逗人发笑,但也看出了我们中国人的水平,中国人的素质。还有一次,阿甘跟随一个叫麦克的人去参加相扑比赛,但在我的心目中哪是相扑,简直就是诈骗观众的钱财,都是计划好的,让你胜你就胜,让你败你就败,这样才能赚钱,若是我,令愿工作苦一点,也不会干这种下流的事来。虽说阿甘是个傻子,但他还是个音乐天才,他经过一位好友的帮助,学会了吹口琴,并且十分精通,还得到了它。当阿甘流落街头的时候,他便拿起口琴吹起来,竟然一天下来还赚了几块钱。

每位读过《阿甘正传》的人一定有些感悟吧:是啊,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你们的心灵一定受到了巨大震撼吧,一个白痴竟能走遍全美国,成为百万富翁,这要吃多少的苦啊!

阿甘正传的观后感心得感悟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1]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觉得,她的做法也许在那个社会也很普通吧,就像现在用尽各种手段想出人头地而又没有资本的女人人认干爹一样普通,至少珍妮还是个有资本的年轻人。她脱光抱着吉他在酒吧卖唱,她又抛弃了阿甘跟着至少她认为能让她过得好的男人走,她在街边卖唱赚钱,又被骗到酒吧像妓女一样卖唱,最后吸了毒。我又想起外婆说的话:“无论怎样,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吧,外婆一定是让我向好的方向发展。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读了阿Q正传后心得感悟

看完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为阿q惋惜,可这也正揭示了从前中国人的懦弱无能,真如同这阿q一样,也显示出了当时中国统治十分糟糕,像阿q这样的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只能收到别人的凌辱:被有钱人欺负,被岭村人欺负……十分可怜,只因为他的社会地位很低,只能干苦工,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没有权没有势的老百姓只能收到气压!也真是如此,阿q变开始封闭自己,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人的自私,都是掩饰他的害怕,因为,没有办法呀,苦老百姓只能如此忍气吞声,钱占据了绝大部分!

如今,中国虽没有当时的社会那样了,但是也不乏像阿q这样的人,不愿走出自己的内心世界,去接受外面的新鲜,就如同井底之蛙一样。鲁迅先生也正想唤醒这些人们,其实,外面的世界很美好,只要你能用心体会,就一定能够了解到的。

这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阿q被践踏的人权。致使他变成了一个爱逃避的人,遇到了问题,只希望一味的躲在别人的身后,永远不会正面去解决。

现在,条件逐渐优越的我们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阿q了,遇到了挫折,哪怕只是小风小浪,也不敢面对,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是知难而退并不是坏事,但是也是建立在你实在不能够去解决这件事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像鲁迅先生手下的阿q和现在的许多人,一旦碰到挫折,都不去努力钻研,不曾去认真思考过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开始一味的退缩,那你的人生难道不会变得像白开水一样平淡无味吗?没有一波三折的冒险滋味,更是没有勇于拼搏的精神,那么你的世界将会越来越狭隘,越来越没有味道。

我想说,就算是过去再怎么努力创造的辉煌,那也只是一时的,也只是属于过去的,不是属于现在的,现在的就更需要我们努力拼搏的精神了!我想,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不也正是想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个道理吗?这或许只是我个人的理解,但是,人的一生中如果真的缺少了拼劲,那么即使是再完美的人生,即使有再多的华丽装饰,到最后,终会露出它的本来面目,只有不断地努力,不断地拼搏,不断地进取,即使失败,那也是为后面的成功奠定的基础,根本不用怕,因为只要你一直保持,终究会成功的!

读阿q正传的阅读感悟

出自于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以喜剧形式开头却以悲剧收场的复杂的人物形象。《阿q正传》主要讲述了阿q孤苦伶仃,靠打短工过日子,备受欺辱却用他的“精神胜利法”艰难度日的故事。他是一个有着严重的心理疾病的流浪农民形象,开头就写到赵家老太爷不允许他姓赵,还随意打骂他,可以看出赵老太爷的蛮横,但同时也看出阿q虽然勤劳能干,但是自己仍然没有得到别人的尊重,甚至路人都可以随便欺负他。挨打了却说自己终于被儿子打了,人们嘲笑他头上长了癞疮疤,他因此忌讳说光,明明自己没有老婆,却还吹嘘说“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些都是他精神胜利法的体现。但是这种精神胜利法虽然能够对自己产生心理安慰,但是却显得很卑微,很懦弱,这是说明他无法正视自己的缺点与磨难,而选择了逃避,正是因为他的一次次逃避与自我安慰才导致了最后悲惨的.结局,直到死,他也没有喊出“救命”这两个字,他还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被处死,但是他的骨子里却有一种韧劲,这种韧劲就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是靠自己解决,自己承受,无论是精神胜利法还是偷萝卜,自己追女孩子,进城打工等等,虽然偷萝卜,偷东西来卖是一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毋庸置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没有因为走投无路而向别人摇尾乞怜,他把自尊看得如此重要,只是走错了方向而已。

从鲁迅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来看,阿q是革命期间有病态心理的中国国民的象征,同时,阿q充满了矛盾的思想性格,也体现了中国人的思想深受封建宗法的毒害。小说中出现的阿q的“革命梦想”正是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他进城的日子里,亲眼见过新鲜的“砍头”事件等等,大开眼界,回村后,便翻身妄想成为村里人的“统治者”,在读书人面前佯装很有见识,为了向村民们炫耀一番,宣称自己也要“造反”,加入革命的大军之中,而革命的人却将他视为草芥。阿q本来就是粗浅的人,怎么可能懂得革命的事情,这也正说明了,目光短浅深受封建思想残害的农民无法成为革命的中坚力量这个道理,这是农民自身的局限性决定的。

阿甘正传观看感悟

一年前的某一天,我的一个好友,给我讲了他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当时他先是问我有没有看过,而我看他兴致正浓,也就没太好意思扫他的兴说自己没看过,于是含糊地说自己貌似看过。于是,他就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跟我大谈特谈其中的精彩内容。说实话,依照当时他的那个劲儿,就是我说没看过,估计他也不会介意和我分享他的那份独特的感受的,因为他实在是太认可那部影片了。不过,说实话,现在想想,其实自己挺对不起他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当时尽管他很有激情,绘声绘色地给我分享那部影片的精彩瞬间,可我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完全是对牛弹琴。

直到今天,时隔一年,我才把他当时给我推荐的电影给看了。看到快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变得急不可耐起来,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等电影一结束,就给他打电话。说时迟,那时快,当电影就剩下最后的一分钟,而我也即将拿起电话拨打他电话时,突然他的头像亮了。于是,我们自然而然地就聊了起来。我兴奋地告诉他我终于看完了,他随即问我感觉怎么样,我没有说,而是把问题直接又抛给了他。本来以为他会将当年的话再说一遍,让我弥补过去的遗憾,怎奈,我想错了,这一次他并没有滔滔不绝,甚至连简短的评价都没有。问他,他只是说自己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吧,我尊重他,所以我决定不再问他了。他不说,那就由我代言吧!其实,我很能理解他的感受,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部影片。关于这部影片的影评,早在1994年,就铺天盖地,漫天飞舞了起来,各种专业影评人的观点遍地开花,包罗万象,似乎让后来人很难再挖出其他的任何更有意义的东西了。所以,今天我在此,并不是想写影评,只是就其中的某一点说说自己的观后感。

这部影片的大的背景,反映的主题,目的,意义,我都不是很了解,也不想了解,但其中的友情和爱情却让我的心久久也不能平静。

首先,阿甘和丹。中尉、阿甘与桑巴的那种情同手足的深情厚谊,让我深深地为之动容。在当今这个尔虞我诈,朋友虽多,真心没有几个的社会里,我尤以为阿甘能收获到那么两个交心的朋友,阿甘,无疑是最聪明,也是最幸福的的。

其次,阿甘与珍妮之间的爱情。对于阿甘,几乎所有人都是持支持态度的,这点是不容置疑的。但对于珍妮,褒贬不一似乎是注定的。很多人认为珍妮是个自甘堕落的女人,不配或者不值得阿甘这样一个真诚的老实人为之付出全部的感情。然而,我则对珍妮大家赞赏。我不仅欣赏珍妮追求自我的人生态度,也欣赏她敢作敢当的气魄。首先,不得不承认,有梦想,谁都了不起,而珍妮无疑是怀揣巨大梦想。她想在闪光灯下唱歌。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她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多次离开她的挚爱阿甘。有的人会怀疑珍妮到底对阿甘有没有真感情,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问题,有,那是肯定的。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珍妮对阿甘的那份浓得化不开的爱意,否则珍妮就不会在阿甘还不懂男女之情时就想把最完美的自己无条件地给予阿甘;否则珍妮就不会在当自己已经不再纯洁如雪时说出那一句“我想你不会愿意娶像我这样的女人的”;否则珍妮就不会在阿甘极度思念自己时突然地出现,然后在第二天早晨一个人黯然神伤地离开。

整部影片看下来,好多人都会说一句话,那就是阿甘是个傻瓜。独于我,则不然。我一点已觉察不到阿甘哪点比别人傻,反而觉得阿甘特别的聪明,超出常人很多倍的聪明。否则他断不会取得那么多的成就,也不会收获那么真的友情与爱情。在阿甘身上,让我看到了洒脱人生的活法。他可以很爱很爱一个人,但是他只是那么远远地,深深地爱着,并不会去强行干涉对方的生活。他给予对方足够的自由,足够的私人空间,心中有着一份至真至诚的爱。他在任何时候,都只做最真的自己。他心里比谁都明白,何为笨蛋?做傻事的人才是笨蛋。显然他从没做过傻事,所以他从来就不是个笨蛋。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问题,却让很多聪明人回答起来显得异常的笨拙。孰傻,孰不傻,由此可知已。

心得感悟

很荣幸能够参加这次班干部培训,说实话,虽然以前当过班委,可是刚进入大学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大学班干部及学生会的工作,这次培训就像一场及时雨,让我们了解了在大学中应该怎样担任一名合格的班干。

我也曾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当班干,为什么要进入学生会,如果真的要说,各方面的原因都有,但是主要的还是想锻炼一下自己的综合能力,经过这次培训,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我想,没有无数次的锻炼,造就不了台上飞扬的思绪;没有组织小活动的经验,就不能成功策划、组织一场大型的活动;没有领到一个班级的经验,或许将来会没有信心领导一个企业,各种各样的锻炼才能造就一个深思熟虑、沉着冷静的人,因为就像邵波老师说的,“优秀是一种习惯”,当你事事都尽心做到最优秀,那么,优秀就成为了你的内在素质。

虽然在目前为止我并不认为自己已经具备了合格班干部的一些素质:很好的管理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和抗打击能力……但是,至少我知道,我又学会并熟练运有这些能力的能力,这些能力将在我的工作学习中得到增强。

阿甘正传观后感个人感悟

单纯的目光,憨厚的表情,率直的眼神,俊郎的身躯,执着的人生!真不知该用什么来形容这位诚实,守信而又认真勇敢的阿甘,或许他的伟大已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一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这难道是讽刺吗?我想我们大家都理解错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落霞,沙漠中的朝阳。拨开硝烟与仇恨,世界依旧简单而美好。单纯是一种美德,而执着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是啊,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的却,他跑掉了脚上的器械,跑进了大学,跑进了白宫,跑遍了整个大洲!我很羡慕你,我缺乏你这样的毅力和精神,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个聪明人,可是在你面前我又是那么惭愧,我又显得那么渺小。

什么是聪明?愚人又是什么?智商只有75的阿甘却能代表美国与中国进行乒乓球比赛,结束了冷战的封锁,揭开了中美建交的序幕。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伟大的爱情莫过于执着与纯真,这是永恒的主题——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或许这样我们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匠心独运剧本,精彩绝妙的影片,扣人心弦的人生!!

阿甘正传观后感悟

阿甘正传是一部经典的好电影,每人从中得出不同的感悟,来看看下面阿甘正传观后感悟和你有何不同。

老实说,我很赞同一句话。

人一简单就快乐,一世故就变老。

做个简单的人,享受阳光和温暖,生活就是如此。

在我眼里,我完全不觉得阿甘跟我们正常有什么差别?反而我更加的从他身上感受到了许多的我们正缺少而逐渐迷失的一切。

是的,刚开始我不能不用着同情的心去看待他,智商这么低?给欺负也不还手?给当傻子看?后面逐渐的发现我内心一点一滴的给阿甘感动着。

我是被感动的,他对巴布与中尉的友情,纯洁的让人伤感。

巴布死了,一个时阿甘最好的朋友,也跟阿甘是这么的纯洁单纯。

然而阿甘还是做到了对巴布的承诺,买下了船做船长,完成巴布身前的愿望。

中尉是个地地道道的大男人,愿意死在战场上也不要苟且偷生的过着残疾的生活。

然而阿甘在后面用自己的行动让中尉懂得了活着的意义,也改变了中尉的一生。

我是被感动的,他对珍妮的爱情,从头到尾都是始终如一的专一而深沉。

我并不认为一个智商低的人就会不懂得什么是感情什么是爱情。

阿甘正好完全的诠释的告诉我们他的爱情,简单与那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深沉。

永远站在珍妮的身边支持保护,哪怕珍妮总是抛弃他,他仍然为珍妮的一句话努力做好自己,永远为珍妮而等待不改变,最后让流离的珍妮找到了自己最终想要的生活和自己的生活。

我是别感动的,他对他妈妈的亲情,乖巧而懂事,这份爱也是那么纯净的深沉。

怎么说呢?内心给阿甘一点一滴的感动着温暖着。

反而我真的觉得他是幸福与幸运的。

就凭着他那份简单的头脑,让他的生活过的如此的幸福。

我为他脱离脚器飞奔,进入美国大学橄榄队,拿到越南英雄章,练就了一手好的兵乓球技,拥有妈妈 巴布 中尉 珍妮还有他的小儿子,拥有好的生活资金与追求者。

不仅他在丰富自己的生活意义,也帮助了许多人明白自己寻找生活的意义。

然而其实在阿甘的身上,有着我们都慢慢失去与迷失的东西。

让我们真正的明白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告诉我做人坚强勇敢,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不需要理会别人如何的看法,不必介意别人的针对。

对。

阿甘总在幸运之神中幸运的,然而不是他的巧合,而是他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改变自己。

似乎不用说的太明白清楚,我们也该自己知道自己该怎样做了?

阿甘很简单,却做出了许多成功让人感动的事迹。

阿甘证明一个人的价值不是靠智商而决定。

阿甘妈妈让我知道,爱是不分智商?珍妮让我明白再怎么追逐也不要迷失自己。

巴布让我知道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中尉让我明白到如何明确自己的人生价值……阿甘是幸福的,拥有好的生活与创造了不同的生活价值。

然而又是不幸的。

他爱的人都一个个的离开他而去。

巴布走了,妈妈走了,珍妮走了……剩下的就是他与他的聪明小孩在夕阳西下湖里静静的钓鱼,温馨的两父子一致的小歪头背影,让人内心莫名的伤感。

从阿甘身上感受的实在太多了,然而我却词穷的不只如何去诠释阿甘带给我的震撼与那份感动那份激励。

阿甘,我敬佩你!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从小到大都没哭过,珍妮拒绝他的时候、巴布死了的时候、他的妈妈死了的时候,阿甘都没有哭,但是珍妮死了之后,阿甘站在她的墓前哭了。

我想阿甘最爱的人珍妮,他记不得很多事,但却记得珍妮的每一句话,他总按照珍妮的话做,但是珍妮在即将要死的时候才回到阿甘的身边。

珍妮的一生都是可怜的,所以她即将到达生命的尽头时,对阿甘说:“我们结婚吧。”

她知道阿甘是唯一能给她安慰的人。

我想她同样是爱着阿甘的,因为就算她不与阿甘结婚,她知道只需要她的一句话,阿甘也会养她们的儿子。

由于童年的创伤以及成年后的吸毒经历,珍妮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她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不管是一开始还是结尾,她都选择了离开。

如果珍妮是一只自由的鸟,她一定会选择留在阿甘身边。

她与阿甘一起祈祷“万能的上帝,请让我变成一只自由的鸟。”

珍妮死了的时候阿甘去她的墓看她,就在阿甘要离开的时候,树上的鸟飞了起来。

阿甘回头痴痴地望着,那是珍妮在与他道别,珍妮微笑着说:“我要走了。”

生命快结束的时候你会想和一个人那么静静坐着,沉默着让时间流逝,然后靠在他的肩膀上一觉不醒。

那一刻,珍妮想到了阿甘。

小时候的学校巴士上,珍妮让阿甘坐在他的.身边,她们的命运从此牵绊。

不论好的坏的,都紧紧缠绕在一起。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说,我们结婚吧。

阿甘真的不懂爱是什么,他只知道他爱她就要保护她。

阿甘每一次都尽全力保护珍妮,不想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

是珍妮不懂阿甘的爱那么深沉,那总把她爱进骨髓里的感觉,珍妮不懂。

妈妈说,你和别人一样。

阿甘和别人不一样,他比任何人都要成功,他把上天给他的恩赐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背总是挺得直直的,做事情一丝不苟,说话不拐弯抹角。

他从不认为自己笨,也不喜欢别人说他是笨蛋,他总是说:“笨是笨的作为。”

所以他是聪明的,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

我很喜欢妈妈的一句话“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迟到什么口味。”

妈妈总有办法解释的让阿甘听懂。

妈妈死之前和阿甘的谈话没有哭泣,像平常一样说说话。

因为阿甘知道,妈妈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阿甘,阿甘最后发出了一声请求:“如果没有死亡该多好。”

如果没有死亡,巴布可以看到自己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如果没有死亡,妈妈会看到自己的孙子是多么可爱。

如果没有死亡,珍妮和阿甘该会是多么幸福。

如果没有如果,阿甘不会在最后憋回去那句话“不要上陌生人的车。”

经历了这么多,阿甘终于体会到了母亲对他的劝导,巴布死前用芭蕉叶挡住流血的伤口,珍妮对他的情谊。

阿甘终于长大了,一切都不晚,珍妮送给他一份很好的礼物。

小阿甘。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阿甘的天资并不聪颖,还伴有残疾,因此,常受别人的歧视和嘲笑。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

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

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

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后来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 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

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只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能力,逃出险境。

但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著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他在军队了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因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

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

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著的坚持,终于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唯一坚持到最后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

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己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爱情,一直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另类的生活,但是阿甘仍然执著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但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保持一颗单纯执著的心。

反思我们自己,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著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

坚持真的很难。

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

我们应该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

执著的信念,蓬勃生的希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美好的明天。

年《阿Q正传》感悟

阿q最后还是死了。记得是谁说“鲁迅先生如果没有英年早逝,最后也会被杀或者沉默。”沉默是一种对人精神上残忍的酷刑,剥夺了话语权,就是单向传播中的受奴役者。但阿q是个用不沉默的人,他敢说,并且总是不加修饰地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直接地说出来,他对代表权势的赵老太爷说“我姓赵”,他对自己的性幻想对象吴妈说“我想跟你困觉”,他对自己的顶头上司白举人说“是我说你拿人家五十两的”,也许是这种近乎于傻子似的单纯让他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狂人日记里不还说么“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在那个时代,大家都欺软怕硬夹起尾巴做人。能够不死便好,少说少听少看多做,可偏偏阿q又是一个特爱看热闹的角色。跑去看杀人撞上了偷窃然后还掺了一脚跑了,这样也还好,回去风光了一把,可偏偏又是自己藏不住事儿,整个未庄都知道阿q成了盗贼,被全部人排斥的没权没势没钱没地位的阿q,看你还怎么在未庄生存下去。但是阿q不怕,阿q有精神胜利法。

当听说革命党进庄的消息后,整个未庄都开始惶恐不安,原来等级分明的人们已经默认的平衡像是要被打破了。和阿q一样的农民阶级开始暗中观察望风,似乎期待着那些地主财主们被革命掉,又害怕到来的是更为恐怖新的剥削者,还有胆大一点的人进城被学生剃了辫子。在那些地主们纷纷倒戈准备自己出路的时候,阿q在桥上欢快地喊着“我革命了,我造反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这样大胆狂放的言论却让赵老太爷他们心里颤了一颤的。人们对于未知东西的恐惧,在它越来越接近自己想象的本来面目的时候反倒觉得安心。

革命在未庄成为了假洋鬼子勾结各种财阀乡绅之后的产物,老百姓们可以继续接受以前的压迫反倒舒了一口气。但阿q想要革命的小火苗并没有因此熄灭,他在假洋鬼子之后去尼姑庵闹革命学人家把辫子盘起来,说明他已经开始有了懵懂的革命意识,只是还不明显。那阿q革命是为什么呢?在阿q的梦里,似乎参加了革命,成为了革命的首领。他成了新的“赵老太爷”,赵老太爷变成了以前点头哈腰奉承的自己,他穿皮袄戴官帽还趾高气扬地骂“王八蛋!”。他满足了,他以为只要自己革命了,要什么是什么,喜欢什么有什么。他可以不再被同等的人嘲笑,不再交莫名其妙的保护费,不再不敢姓“赵”,甚至可以不让赵老太爷姓赵。他是愚昧的,甚至即便他参加革命党胜利之后的结局也可以看见,类似太平天国的末路。被抓了也没有觉得沮丧,阿q说,监牢里的配置比土谷祠还好。

《阿q正传》的感悟集锦

对于历史,我不敢妄加评论。没有资格也没有资本去解读历史的变迁。我只是简单的把最真实的想法写下来。

在未庄这个小镇上,发生了太多的故事。

在未庄这个小镇上,重复了太多的故事。

在这里,每个人有自己的位置,赵太爷知道,他是全镇的焦点;假洋人知道,他是革命的“先行者”。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唯独阿q不知道,所以他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坏人。

阿q的悲剧,是全未庄的悲剧。没有思想,自私自利,一切小农经济中的弊端,都在未庄出现。“精神胜利法”贯穿始终,不论受到怎样的侮辱,阿q都能顺利的化解。当阿q的不开心被内心的胜利解决掉,未庄人竟变得索然无味。然而“精神胜利法”并不只属于阿q,它属于钱太爷,赵太爷,属于每一个人,太爷们仗着自己的权势,目空一切,革命党仗着自己的力量,与之抗衡。“精神胜利法”甚至属于当时的中国,被侵占的中国看不到自己的伤疤,反而是自欺欺人。未庄,只是一个缩影。阿q,只是一个代表。

在未庄人眼里,包括阿q自己,都认为他不配拥有任何一项作为一个人类应该有的。他不该被人尊重,不该拥有爱情,更不该革命。奴隶社会的奴性再一次展现出来,人们只想着妥协。邹七嫂可能认为,抱着赵太爷的大腿,就万事大吉了。就连阿q想要革命时,都无法脱离自身的奴性,依然用自己难以遗忘的农民身份,自私的盘算可以得到什么。

被逼无奈的未庄人想来想去,只能去欺负最纯净的,也是最好欺负的尼姑。他们认为的胜利,就局限于此。阿q也想这么做,可他被排斥在外,于是他在外观上,像极了革命党。其余的,他也不想去关心。

无知的阿q终于无知的死去了。大概三天后,未庄人就找到下一个阿q了。因为人死了,魂还在。值得庆幸的,阿q在死前,才知道自己要死了。即使被人们用可怕的眼神看着,他也顾不得多想。他只是想到了狼。

或许,未庄人对待未庄人,是狼。对待外村人,是羊。这个小镇上,故事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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