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年终总结(专业22篇)

时间:2023-12-03 06:10:26 作者:BW笔侠

年终总结是一个重要的反思过程,通过总结过去,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未来的方向和目标。如果你还不确定如何写一份完美的年终总结,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启发。

停车场管理

各位上午好!

很高兴有一个机会跟大家一起来探讨在停车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法律问题以及停车场风险责任的规避问题。我今天的讲座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讲:存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丢失时停车场责任的认定;第二部分讲停车场对停放车辆内货物的丢失应承担什么责任;第三部分:车辆在停车场管理期间丢失,停车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第四部分:停车期间,如果发生车主将停车卡或停车小票丢失,如何收取停车费用。第五部分:有关停车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第六部分:停车场的风险规避以及发展前景。

首先讲第一部分:存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丢失时停车场责任的认定问题。总体上讲,法院在审理停车场丢失车辆的案件时,普遍的观点是:把停车人和停车场之间的关系,认定为保管合同关系,认为停车场作为专业的停车管理服务企业,对它管理范围内的车辆,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发生车辆在停车场丢失的情况,通常会判决停车场赔偿停车人的损失。

关于停车场责任的认定问题,我讲两个案例:案例1:交纳4元停车费 停车场赔偿车主六万元[案件简介]2014年8月,西城法院对一起停车场丢车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停车场的管理者北京某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车主黄女士6.1万元丢车款。据黄女士说,她是一辆桑塔纳2000型车的所有人, 2014年4月15日,她将车借给同学关某使用,同日20时许,关某将车停放在被告负责管理的一个电影院停车场内,并交纳了4元停车费,同日22时20分关某取车时,发现该车辆已不在原位置。关某立刻找到停车管-理-员询问,确认车辆丢失后,拨打了110报警。后车主黄女士将停车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车辆丢失损失费9.9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停车场一方否认黄女士的车辆是在该停车场存放丢失的事实,不同意黄女士的诉讼请求。为证明黄女士的桑塔纳2000是否在停车场丢失,法院根据黄女士的申请,调取了西城分局刑侦支队对黄女士、停车场女收费员等人的询问笔录。在对丢车人关某的询问笔录中,侦查员问发现车不见后,那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员说过什么,关某回答,她当时说电影散场之前她还曾看见车在。在侦查员对一名在场保安员的询问笔录中,侦查员问那个停车管-理-员说过什么,保安员说,停车管-理-员说电影散场前还曾见过这车,车还在。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作为专业的停车管理企业,停车管理公司对在其管理经营的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其停车场内,原告的车辆丢失,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收费停车场内丢车 法院判赔11万 [案件简介]2014年2月,张先生驾驶一辆03年购买的帕杰罗越野车前往朝阳区一家饭店用餐。在交纳了4元钱停车管理费后,张先生将车停在了饭店对面的停车场里。过了一个多小时,用餐完毕的张先生从饭店出来准备驾车离开,却发现自己的帕杰罗已经不翼而飞了,张先生立即拨打了110并联系保险公司。由于此前购买了保险合同,张先生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了34万元的赔偿,但是当时买这辆车的时候花了50多万元,剩下的钱谁来赔?为此,张先生将该停车场的管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停车管理公司赔偿剩余的损失。但停车管理公司不同意赔偿,他们的理由是,停车场只收取了停车费4元钱,车主并未把车钥匙、行车证交给停车场管理人员,车辆始终在张先生的控制之下,所以双方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公司不应赔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停车管理公司向张先生赔偿损失费11万元。 [法院认定]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停车管理公司在向张先生收取了停车费并出具了盖有其财务公章的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后,保管合同已经成立,双方之间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张先生是否把车辆钥匙、行车证交给停车管理公司不影响该保管合同的成立。因公司保管不善,造成张先生车辆丢失,公司应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做出的赔付,无法弥补张先生的实际损失时,停车管理公司应予以赔偿。

第二部分:停车场对停放车辆内货物的丢失应承担什么责任当一辆机动车存放在停车场后,车上的物品能否作为车辆的一部分与停车场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车上物品的丢失,停车场是否也应承担责任?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认为:停车管理服务只是针对车辆的一种保管关系,并不针对车辆内的物品,因此,通常会判决:停车场对车主车上物品的丢失不承担责任。

关于这个问题我讲两个案例:案例1:车内笔记本电脑丢失 车主责任自负 [案件简介]:2014年7月5日,杨女士搭乘朋友的汽车到机场接人。当晚21点30分,他们一行人将车辆停放在机场楼前的停车场后去附近吃饭,杨女士将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了车的后座上。两个小时后,他们回到停车场,发现车内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杨女士当即报案,刑侦支队在现场勘察发现,该车左前门车锁有被撬痕迹。杨女士认为,是停车场保管失职造成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被偷,要求停车场对此进行赔偿,索赔金额为:电脑的价款11.32万元以及汽车换锁费用2874元等。而停车场认为,杨女士既非车主也非车辆驾驶员,与停车场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且在停车场入口处的“停车须知”告示牌上,已明确告知车主“请妥善保管车内外物品,丢失概不负责”,在管-理-员发给车主的停车票据上也印有“特别提示”,声明“停车场对放置于车辆内外之物品,或停泊期间车辆之被盗窃与损毁概不负责,我方只保管车辆,不保管车内物品”。因此,他们没有必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朝阳区法院一审认为,停车场和杨女士等人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的责任是对整个保管物进行保管,因此,停车场对杨女士放在车内的财物具有不可推卸的保管责任,其为了免除其法定责任而单方做出的各种“声明”均属无效。2014年3月,朝阳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支持杨女士的诉讼请求,考虑到笔记本电脑折旧因素,判令首都机场赔偿杨女士电脑丢失的损失7000元以及更换车锁费用2874元。一审判决后,首都机场不服,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笔记本电脑损失缺乏法律依据。2014年7月,该法院审理认为,杨女士虽然不是车辆的所有人,但能出示存车发票,首都机场应对寄存车辆发生撬盗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于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的安全隐患,首都机场履行了相应告知义务,杨女士离开车辆时没有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对笔记本电脑丢失具有明显过错,其要求首都机场赔偿笔记本电脑损失缺乏法律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首都机场赔偿杨女士2700余元更换车锁费用,驳回了杨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的观点是:未经保管方同意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审理此案的北京市二中院告知该案中,杨女士的存车发票可作为保管合同,证明寄存人与首都机场已形成了合法有效的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合同履行期间,首都机场应对寄存车辆发生撬盗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杨女士存放车辆时,既没有将笔记本电脑交付停车场管理人员,也没有将笔记本电脑放置在车内的情况明确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所以,无法认定杨女士与首都机场达成笔记本电脑保管合同关系,因此,对于笔记本电脑的丢失,首都机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未明确约定 停车场对车载货物无保管责任 [案件简介]:原告罗某、黄某合伙驾驶赣c22836东风货车跑运输。1999年6月2日,两原告与第三人某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两原告承运第三人交付的50套空调,从珠海运至合肥。该空调单价6977元/套,总价值348850元。运输途中,两原告于6月4日晚11时许,将车停进被告的停车场,并对停车场门卫鄢某说车上装有空调,要好生看管,但未说明数量、规格和单价,也未进行验收交付。6月5日晚8时左右,一男青年对停车场门卫鄢某说,他与两原告是合伙的,即到服务台交了8元停车费将车开走了。6月6日晨6时许,两原告到停车场取车,发现车不见了,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因案件一时不能侦破,两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因保管不善致车货被盗造成的车辆损失38010元、货物损失348850元。因货为第三人之货,故某运输公司以货主身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货损348850元。 [法院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原告与被告沿用当地习惯口头达成的汽车保管合同合法有效。两原告的车停放在被告停车场被盗,被告应对该车进行赔偿。但对车上货物,原告仅说装有空调,未要被告验收,也未讲明货物数量、规格和单价,未取得被告给付的空调保管凭证,故原、被告之间未形成空调保管合同法律关系,两原告与第三人要求被告赔偿货物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可保留向两原告索赔的权利。依照合同法及民法通则之规定,该院判决被告赔偿两原告车辆损失38010元,对两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驳回第三人要求被告赔偿货损的诉讼请求。通过上面的案例就可以看出:停车场有偿向客人提供停车服务,车辆是保管标的物是没有争议的,保管标的物是否同时包括车上所载货物或客人放在车内的其他物品,这就要根据保管合同的法律性质、特征来判断。一般来说,停车服务指向的标的物为车辆,并不包括车上物品或车载货物的保管,如果包括,则必须另行以明示的方式成立保管关系,保管人因责任重大,相应的就需要另行收取车上物品或货物的保管费用。所以,在保管人收取的费用仅为停车费的情况下,很难推定停车服务包括车辆保管和车上物品、货物保管都在内。本案原告虽然向被告工作人员说车上有空调,要好生看管,但并未要求工作人员验收,也就是说没有交付行为,工作人员也未开出该方面的保管凭证,根据上述,认定就车上空调成立了保管关系就缺乏证据,法院据此认定双方就车上空调未形成保管合同法律关系,是有理由的。

从上边讲的案例,我们可以总结一下有关停车场车辆损坏、丢失时一些工作经验。作为停车场一方,当发生车主的车辆在停车场内损坏时,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首先,车管员应记下肇事车辆号码,暂不放其驶出车场,并联系值班主管及受损车主与肇事车主共同协商解决。第二、如果车辆被损坏而未被当场发现肇事方时,车管员发现后也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主管及负责人,共同商讨处理问题的办法。当发生车辆被盗情况时,停车管-理-员应首先立即通知车主,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第二、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投保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第三、停车场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以上这些工作,一但发生纠纷,都可能成为证据,采集和保留这些原始证据,对于停车场责任的认定是很重要的。以上讲的大多是车辆在停车场丢失,停车场应负责赔偿的案例,那么,车辆在停车场存放期间丢失,是否停车场一定要进行赔偿?停车场是否可以不赔偿?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车辆在停车场管理期间丢失,停车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现实中也有车主丢车,但是因为车主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所丢失的车辆丢失在停车场,法院会判决停车场不予赔偿。一般法院判决不予以赔偿的案例,大多与停车凭证有关。通常认定车辆是否在停车场存放的凭证是停车凭证。停车凭证是双方成立保管合同关系的直接证据,如果车主拿不出停车凭证又找不到其他有利的证据如停车纪录、证人证言等,其索赔请求通常难以得到支持。

关于丢车,停车场不赔的案例,我讲两个,案例虽然说的是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但和存放汽车的道理是相同的:案例1:停车场管理无瑕疵,失主索赔败诉 [案件简介]原告单某是上海市某小区居民。2004年12月,原告购买了一辆菲利普电动自行车,并自2014年1月起与被告某停车场建立了保管关系,租赁由被告管理的原告居住小取内的非机动车停放库一个车位。2014年4月14日,原告与停放库的管理人员交涉,认为其停放在停放库内的电动自行车被窃。后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法院。在法庭审理中,原告诉称,2014年4月14日上午前去取车时,发现所停放的车辆不见了,遂与管理人员交涉,但未果。因被告在寄存车辆的管理制度中存在瑕疵,故要求被告赔偿其购买电动自行车的经济损失2600元。被告辩称,非机动车停放库24小时有人管理,车辆进库时由管理人员交给车主号牌,车辆出库时由车主将号牌交还管理人员,现原告的停车号牌在被告处,证明原告的电动自行车未进停放库,故不同意原告的诉求。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车辆已交付被告保管的事实,且双方在庭审中均陈述,车主在停放车辆时管理人员给予相应号牌,而在领取车辆时则交还号牌,故号牌系双方约定的保管凭证。现原告的号牌仍在被告处,更不能证明原告已将车辆交付保管的事实。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2:没有存车凭证 车主状告停车场败诉 [案件回顾]朱先生诉称,2014年1月25日下午17点,其到海淀区知春路沃尔玛超市,将自行车停在被告的存车处,存车时有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告特意问清被告是在晚上20点下班后进入超市购物,当原告在18点50分从超市出来时发现存车地方的看车人不在了,朱先生自行车也丢失了,随后报110,后去双榆树派出所作笔录,后与被告多次交涉此事,没有结果。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购车费用1298元。被告则称,原告没有将自行车存放在我公司所属的停车场内,我公司没有和原告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我公司的存车场在存车时均有存车凭证,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管理,致使原告车辆丢失。 [法院认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案中,由于被告并不认可原告将车辆存放在其所管理的停车场,因此原告应当提交充足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其确实将车辆存放在被告管理的停车场。而根据原告所提交的报案回执单和发票,无法认定原告所述存车事实的存在,只能认为是报案人的单方面陈述,由于原告所报的盗窃案目前公安机关尚未侦破,因此对于相关事实亦无法认定,也无法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着保管合同关系,现原告主张被告赔偿购车款,证据不足,据此,2014年4月28日,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朱先生要求某停车公司赔偿其购车款的诉讼请求。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除非停车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或者法院判定时能够有足够的其他证据(如口头、证人书面证明)证明等,停车凭证是为双方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的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证据。停车场一般制作停车牌等停车凭证,规定一车一牌、凭牌停车、交牌取车等,停车凭证在停车合同中意义重大,它直接反映了车辆控制权的转移,是证明保管合同的有力证据。因此,我建议停车场应注意在停车凭证和停车告示等方面改进,比如:1、停车场应该制作并公示停车场管理规定,如“请车主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车场不承担负责”,“车主凭停车凭证入出停车场,一车一牌,驶入取牌,驶出交牌”等。提示停车人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减少车主车上丢失物品的责任;2、管理好停车牌、停车证等停车凭证,做好相关停车记录,出现相关纠纷后做到证据完备,为己方主张提供有力支持。3、车主停车时,在可能的情况下,由停车管-理-员跟随、记录车辆有无刮蹭等状况,以防止车主主张在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造成车辆损伤时,己方无法证明该事故并非发生在该停车时段。

第四部分:停车期间,如果发生车主将停车卡或停车小票丢失,如何收取停车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停车场张贴有告示牌,事先声明按全天收费,则可能被判决按照全天的收费价格收费。

这方面的案件,在北京法院已经有了一审判例:案例:丢失停车卡按全天收费,车主状告停车场败诉 [案件简介]王先生在北京某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停车。后由于丢失进场时被告停车管理人员发放的停车计时磁卡,导致双方对实际停车时间产生分歧。原告要求按实际停车1个半小时收费,被告管理人员以其停车场相关管理规定即“停车卡丢失,按全天24小时计费,收取120元”为由,要求原告交纳120元停车费。经交涉,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在交纳了120元停车费后离开。原告以消费者的身份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按实际停车时间收费,退还强行收取的实际停车时间之外的费用112.5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00元,汽油费11.5元;被告取消其停车管理规定中“停车卡丢失,按全天24小时计费,收取120元”的规定;赔礼道歉;由被告提供3日停车场监控录像及停车电脑相关资料,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北京某广场停车场在庭审中陈述了五点理由,说明停车场已在入口处放置了“停车卡丢失,按全天24小时计费收取120元”的告示牌,停车场要求王先生支付全天停车费并没有过错。关于原告要求取消告知牌上的相关规定的诉讼请求,原告作为个人无权提出此项主张,而且被告在此事发生后已经对相应的规定作了适当调整,该项规定已不再存在。据此,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被告停车场已经摆放了停车收费的相关告示牌,在停车磁卡上也有相关的提示规定,王先生没有尽到对停车卡的保管义务,遗失了停车磁卡时理应按照停车场内的告示标准支付停车费,因此停车场要求王先生支付120元停车费并无不妥。宣判后,原告王先生表示上诉,该案是否有二审,以及二审结果目前无法得知,但一般来说,法院将支持一审判决。

第五部分:有关停车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目前,法院审理停车场纠纷案件主要依据《合同法》来认定停车场和车主之间成立保管合同,另外,还根据2002年7月北京市公布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停车场对车辆丢失、损坏是否负有责任。我简单地给大家讲解几个法条,帮助大家理解法律的规定:1、《合同法》关于保管合同的条款: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此条是停车双方成立保管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上案例均为车主向停车场交付车辆时保管合同即成立。第三百六十八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上述案例中就是根据当地的习惯仅有口头约定,法院也认定双方成立保管关系的案例。第三百六十九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此条规定了保管人的义务。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条规定了保管人的责任。2、《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按照规定向公共停车场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监督和检查;(三)工作人员和收费人员应当佩戴明显标志;(四)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费,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五)保持公共停车场内良好的停车秩序,确保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行;(六)保障停车安全,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第六款是法院认定停车场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清楚了这些法条,大家可以对法律规定有一个简单的了解,有助于作好工作。

第六部分:停车场的风险规避以及发展前景关于停车场的风险规避,除了上边谈到的对于停车凭证、告示牌的重视以及出现停放车辆丢失、损坏时的处理问题方式时,还应该重视的是保险问题。

目前,北京不少停车场采取为车位投保“停车场公众责任险”来分散风险,尤其是经营性的停车场。“停车场公众责任险”的作用是:使本应由停车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比如说由于停车场经营者的过失、管理不善引起的碰撞、剐蹭、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盗抢和他人恶意行为,造成的车辆损失和人身伤亡,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般情况下,保费在3000—10000元左右,投保100万元保额。因此,我们建议停车场可以向有关保险公司咨询有关停车场公众责任险的事宜,以降低停车场的经营、管理风险。保险公司通常是根据停车场的规模、位置、管理制度等来衡量,拟订一个保费的系数,从而最终确定保费,也就说,保费是可谈的,而且管理越完善的停车场,保费会更低。

对于北京的停车场发展前景,权威专家都认为,大力利用地下空间,发展地下停车场是最佳方案,也是趋势。因为这样好处很多:不会占用有限的土地;不会因花花绿绿的车辆颜色而影响城市景观;有利于进行停车管理,杜绝乱停乱放现象和因此引发的其他交通问题等,在北京是切实可行。对于地下停车场的发展在国外比较成熟了,比如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均有立法明确规定: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承担停放车辆的丢失、损坏责任,这个责任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我国立法虽然没有此规定,但是可见,参加商业保险以转移风险将成为未来停车场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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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法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统称城市)用于停放车辆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供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业主停放车辆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城市道路上供公众临时停放车辆的场所。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促进停车场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设公共停车场。

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管理工作,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规划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价格、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统筹考虑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

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应当按照适应停车需求、节约利用资源的要求确定停车场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

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停车场规划预留用地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组织建设公共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纳入财政预算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待建土地、自用场地开办临时公共停车场。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利用待建土地、自用场地开办临时公共停车场的,可以依法收取停车费。

鼓励建设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地下停车场、空间立体式停车场。建设地下停车场的,可以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享受计算容积率、建筑规模和计收土地价款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场所,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并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变用途:

(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航空港和交通枢纽;

(三)居住区;

(四)公园、旅游景点;

(六)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配建停车场的其他场所。

第八条  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发展情况和停车需求制定,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依法批准的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配建停车场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达不到停车场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  鼓励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作为停车场使用。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场所依照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结合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使用的,可以计入停车场配建指标。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作为停车场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连接城市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

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作为停车场使用,应当加强管理维护,不得影响或者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防护效能。

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管理人应当在停车场开放20日前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送停车场的名称、位置、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名称或者姓名、泊位数量、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将收到的信息录入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  公共停车场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妥善保管车辆进出信息,信息保存期不得少于6个月;

(五)及时清点场内车辆,发现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共停车场内不得进行妨碍车辆出入和停放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收费公共停车场应当在标明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不出具合法有效收费票据或者超过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的,停车人有权拒付。

第十五条  停车人在公共停车场停车,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爱护停车设施,不得装载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毒害性物品。

第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应当通过价格优惠、提升管理水平或者对外出租等措施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商场、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等商业场所应当引导消费者进入本场所配建或者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停放车辆,减轻道路停车压力。

第十七条  禁止违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规定占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地设置收费停车场。

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公共停车场应当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实时传输停车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服务。

年停车场管理人员个人年终总结汇报

时光匆匆,20xx年上半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半年,收获颇深、感触良多。在过去半年的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改革攻坚年”的各项要求为指导,以组建“五好班组”为主线,,坚决拥护所领导的各项指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半的工作进行总结:

一、以人为本,以工作为中心。

1、认真仔细,虚心好学:

上班前认真做好讲评。上班时认真做好各项的记录,下班后仔细核对收费员上交的卡、钱以及打印报表,防止差错的产生。虚心向别人学习,借鉴他人先进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2、吃苦耐劳,先人后己:

在工作中我一直坚持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因工作时间、环境、天气条件的好坏而影响情绪,坚持工作,不叫苦叫累。发扬风格,关心班组人员,不计较个人得失,先人后己。

3、机智冷静,反应迅速: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始终能沉着冷静,在不违反规章的前提下,做到了机智灵活、反应迅速,保持车道畅通。对各种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监控,不断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排除,将处理措施过程记下来,加强自己的业务水平。

4、尊守规章,坚持原则: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起带头作用,不受司机诱惑、恐吓、威胁,坚持原则,与各类违规、违章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决不姑息。对不了解我们收费政策的司机,做好了解释工作,让司机明明白白的交费。

二、摆正自身位置,理清关系。

1、与管理所,各班组的关系:

坚决服从管理所领导指挥和安排,做到了凡事以大局为重,能够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严格要求自己,绝对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及时向班员传达上级指示,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好与各班组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坚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友好合作,充分发挥集体主义精神。

2、与本班班员的关系:

始终坚持以班长为班员服务为宗旨。一方面,我以身作则,按照各项规章制度,高标准的要求他们,对一切违规操作、不合理操作及时纠正制止,严格控制;另一方面,关心爱护班员,满足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团结互助,先人后己,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三、班组人员管理。

1、思想方面:带领班员用学习来充实思想,保持饱满的精神与愉悦的情绪,要求上进,排除消极被动思想,充分调动起全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纪律方面: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收费员考核办法,以身作则,严格要求,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3、业务方面:要起带头作用,熟练掌握各类业务知识、操作方法,提高收费正确率和效率,提高对非正常情况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减少不必要的差错。

四、费收和服务。

(一)费收方面。

在费收方面上半年收费四班以堵漏增收为费收工作的重点,严查逃费和漏费车辆。

1、客车;严查行车证和车辆的实际座位,对于行驶证和座位不符的,按照一切就高的原则进行收费。

2、货车;对冲磅,走s等违规行驶的车辆,按照规定对其处罚加收,打击这类恶劣的逃费行为。

3、绿通车;加强队绿色通道车辆的查验力度,同时加大对假冒绿色通道车辆的打击力度,净化收费环境。

(二)服务方面。

作为一个窗口服务行业,服务质量也是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在上半年的时间里我们收费四班主要围绕着“微笑京珠”开展工作,微笑服务是我们上半年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提高服务质量的一个新突破,通过在武汉西的实地学习,我们班组的窗口服务水平得到的大幅度的提升,亲切的问候、规范的手势、甜美的微笑,它使我们的服务更加的完善、更加的优美,拉近的与司乘之间的距离,提升了我们班组的整体素质,推动的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管理力度不足,在工作中过余人性化管理。

2、非正常情况处理的不够灵活,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

20xx年上班年即将过去,在下半年里将会迎来新的压力和挑战,我一定要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继续组建“五好”特色班组,好收费、收好费,严查特情车,应征不免、应免不收,力争费收颗粒归仓,为xx的明天作出应有的贡献。

停车场管理年终总结

1、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

2、车辆出入本停车场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提供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责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

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

7、停车场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况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

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

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文档为doc格式。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年停车场管理年终总结

自2007年3月中旬我以实习生的身份接触了xx物业公司财务部,到2007年4月中旬结束了一个月的实习阶段真正入职xx物业公司财务部,再到2009年7月凭借着敬业爱岗、积极好学的精神踏上了新的工作岗位,这就意味着我理想的人生路又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因而我的业务水平及思想觉悟必须随着岗位的提高而升温。此刻请允许我总结汇报一下如今的工作岗位,会计主管的岗位工作职责权限主要是:负责各类原始单据的录入、会计凭证的保管及整理、各项票据的领销及保管、各项发票的购买及验销、填开增值税发票、各项印章的保管、复核会计凭证、监督对账、盖章、核数、记台账等重要任务。

其实,财务工作通常体现在既密杂又繁锁的单据上,简单的几个字下面却包含了一萝筐的工作,在这里请充许我总结一下我们的日常工作流程:

各类原始单据的录入:分类各小区的原始单据,按规定排序、敲数,对整理好的原始单据(包括现金收入支出单、银行单、报销单,及发票等)填写会计分录输入电脑(每月约350张凭证),检查凭证输入核算科目、摘要、金额的正确及规范,随后打印凭证,原始单据和凭证粘贴好。

会计凭证的保管及管理:对于粘贴好的会计凭证待复核无误后,记完账再进行检查排序、打印凭证汇总表进行装订,会计凭证要进行严格的保存。

各项票据的领销及保管:整理各小区票据,整理xx饭堂饭票、收据,将空白收据、饭票,排号,盖章,验销,领用。每次管理员验销、领取,已验销发票要整理,排序,保存放好。登记入本准确,随时检查有没签漏,签错,保管好。

各项发票的购买及验销:整理xx广场xx大厦及福昌片区、绿芳田等停车场发票,管理费发票,填写验销及购买单,每月二十号左右到福田地税局购买发票。整理青春家园停车场发票,管理费发票,填写验销及购买单,每月二十五号左右到南山地税购买发票。整理水电费发票,打数,到福田国税局购买水电费发票,盖章,登记。填写验销单准确无误,及时购买。整理各小区购买回的发票,排号,登记入购领本,每次管理员验销、领取,已验销发票要整理,排序,放好。登记入本准确,随时检查有没签漏,签错,保管好。

查账:这是一项比较繁锁的工序,如果说下面这么多小区这么多管理处,每人每天都打一通电话来要求查数,那么,我想,这个会比较繁杂。所以,我们并不轻松。

记账:登记没有录入系统的管理费、租金、场地费、停车费台账,将发票及收据分类排序并记台账,台账是一个重大工程,马虎不得。记完台账无误后方可作下一步操作。

复核凭证:复核会计凭证,复核各项单据登记;必须严密核对;以至核对相符;如有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必须协助出纳核对其银行是否串户,金额是否一致等。

以上简单的概括了财务会计中的日常工作,一两个字便可以将其说完,其实看似无足轻重,事实就马虎不得。显然,财务者必须做到三心而不能两意,耐心、细心、专心者不自欺,才是成大器干大事的根本。会计工作不仅责任重大,而且有不少学问和技术技能,需要好好学习才能掌握。并且我的业务水平还需要不断的提高,毕竟理论和实践是有一定的差距的,理论很难和实践相结合,这就对实际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但在自我调整、自我学习和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知道了如何管理全套会计账目和各种票据,保证自己经手的会计账目和票据的正确与完整,还了解了如何申报税务,以及如何进行帐务处理等问题,通过在实践中指导,业务技能得到了很快的提升和锻炼,工作水平得以迅速的提高。

会计主管这个工作岗位,经过了将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和总结,知道了要做好会计工作绝不可以用“轻松”来形容,会计工作绝非“雕虫小技”,更不是可有可无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岗位,会计工作是财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它是经济工作的牵导线,这个财务关把不好,将给企事业单位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它要求会计人员要有全面精通的业务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按照公司上级对车辆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要求,东莞某始终站在车辆安全管理关系到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把预防车辆安全事故和杜绝违章驾驶作为车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适应某各单位、部门生产运营安全用车之需。

一、领导重视支持。

某经理室高度重视车辆的安全管理,大力支持车管室的具体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参加车管月度会议,详细了解车管具体情况,认真倾听司机心声和意见,研究部署车辆管理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和检查。在日常工作作息中,某领导用车能够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安全用车之目标,自上而下为全处车辆管理工作营造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制度健全。

目前纳入我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范围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有《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三检四良两洁交接制度》、《车管员及专职司机职责》、《车辆维修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谓《三检四良两洁交接制度》重点是指要求司机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在车辆使用及交接过程中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在《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中东莞某规定全体司机做到“三严格”:一是严格遵照执行《道路交通安文秘家园全法》,二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三是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穿拖鞋驾驶车辆,坚决杜绝故障车上路,做到“病车不上路,病人(司机)不上车”,严禁酒后开车、“三超一越”和疲劳驾驶;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三、主管部门尽责。

车管室作为某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切实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公司。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在某的指导下,组织全体司机向某签订《车辆安全行驶保证书》,把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逐层落实到人,保证在营运管理中不发生主要安全责任事故。针对车辆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车管室组织开展对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车辆管理制度和驾驶操技能等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竭力消除各种导致车辆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技术保障到位。

东莞某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车管技术保障。首先是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年审年检和二保工作,建立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详细填写各类报表,并定点由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汽修厂家负责跟踪车辆行驶状况。其次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交接制度关,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察看车辆车况是否完好,确定无磕碰挂擦和丢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第三是不定期组织进行车辆驾驶技术研讨、驾驶员安全培训及驾驶考核。历年来,我处动员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把自己的驾驶体会与各位司机朋友共同分享,分别整理出了雨天驾驶注意事项、风暴气候驾驶避险措施等心得体会,对帮助司机提高驾驶技术大有裨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东莞某现有车辆44辆,其中吉普小车4辆、的士头人货车11辆,面包车6辆、农夫人货车1辆、17座全顺客车2辆、30座丰田中巴4辆、大巴1辆,拯救车13辆,吊车2辆,多数车辆用在收费站及路政所的营运一线,部分分布在三个生活区,可谓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可想而知。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容易使司机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如何做好司机的思想教育工作,让驾驶员们真正树立安全行车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努力提高驾驶技术,专心驾驶、小心驾驶、细心驾驶,做到行万里车,保万里平安,这是目前车辆管理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在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新增设节能管理处,负责抓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节能管理处围绕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下达了“杭州市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三年规划”、“杭州市市级机关xx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杭州市市级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完成了市级机关能耗普查统计工作和市级机关能耗分析报告;组织了节能产品推广会,推进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在市级机关的应用;和市节水办联合召开节水工作座谈会;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市级机关和区、县(市)进行节能宣传图片巡展,发放节能手册120本,节能资料1000余份。一系列工作,在市本级公共机构内逐步树立了人人宣传节约、重视节约、创新节约的良好氛围。上半年,局综合办公楼管理处、设备维护中心还分别进行了太阳能灯具、冷却塔、卫生间中位水箱、节能灶具等节能技术改造,市府大楼各计量设施安装到位,用电实行每月抄表公示,两大楼节电节水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与xx年同期相比,市府大楼节电22%、节水62.3%;市综合办公楼办公节电13.98%、节水36.25%。市委市政府汽车队及局机关加强了单车核算工作,有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单车百公里油耗降至13.64升,比xx年上半年节约5.41%。3月10日,国管局杨玉华副巡视员一行就《公共机构节约能源条例》的起草来我局调研,对我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五是出色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解决“停车难”问题有关我局工作的要求。xx年度,我局创新目标“积极探索与社会共享停车资源的新思路”被选为杭州市直单位具有“为民、便民、利民举措”10个代表性项目之一,市综合办公楼停车场错时向社区开放,有效提高资源使用,为市委市政府破解“停车难”问题提供了实践证明。4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在破解“停车难”问题专题会议精神,我局迅速成立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停车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停车动员大会,认真抓好市府大楼、市综合办公楼两大楼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开放示范工作,组织对全市98家市级机关单位、503家事业单位停车场可向社会错时开放开展数据统计等工作,出色的工作多次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6月20日,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局与各区城管办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完成了错时停车工作的对接移交。

六、积极有效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局积极响应各级号召,紧密有序地组织抗震救灾捐助等活动。全局个人捐款在职人员109536元,幼儿园小朋友、家长、老师捐6000元,离退休人员10950元,局系统在职人员交纳特殊党费104500元,离退休党员特殊党费6950元。机关党委被评为“市直机关支援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杨冠琼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支援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局财务处还扎实做好经费归口单位压缩公用经费工作,市府大楼34家经费归口单位压缩公用经费56.2万元,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压缩行政经费15.74万元,专项用于支援四川灾区建设。

七、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上半年,完成市水利监测中心、杭报集团办公用房拆迁补偿、安置办公用房的选址、购买谈判及手续办理工作;完成江干药监分局办公用房购置的选址、购置价格谈判用购置手续办理工作,完成三星风机厂收购谈判工作。对6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调整。收回国货路5号、立新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的房源,并制定分配方案。完成出租房地产评估195处,组织2次公开拍租,涉及出租房地产37处,共成交28处,成交金额868.4万元,比原租金增加484.47万元,增幅达126.2%,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协调处理13家单位房地产租入租出中历史遗留问题和产权纠纷,目前,已有6家单位房地产可进入正常招租程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何副秘书长还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全局的作风建设和工作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和服务工作的理念有待于进一步转变;专项用房建设也面临着建设进度、周边道路配套等巨大压力;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离市领导要求和目标仍有差距;市民中心搬迁方案和办公用房调整等需要优化完善。何副秘书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继续大力发扬勤奋敬业、任劳任怨、务实工作的精神,争做行动积极、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的表率,结合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开展好调研工作,增加创新意识,从细微处做文章,创造性做好各项工作。

他强调,下半年,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工作加以突破。一要把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活动,贯穿于完善工作职能目标、制订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等方方面面,通过活动开展确立新的学习标杆、奋斗目标,使我局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培养干部职工顾大局、想大局、为大局的主人翁精神,树立主动靠前、超前思维、提前行动的责任意识,确保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三要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要通过局综合业务系统的建设,来推进各项工作发展,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满意度。四要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道、成事之基。各部门要按照年初既定的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合理组织,本着开拓思路、创新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调查研究,为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同时要注重调研的理论深度和做好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五要加强廉政建设。廉政建设刻不容缓,决不能掉以轻心。对于独立法人单位要认真解决好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为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出色圆满的完成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停车场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停车场所。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市、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公安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本市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建设者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本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拟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凭营业执照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申请机动车停车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经营许可申请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消防、环保等符合规定的批准文件;。

(五)具有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合法资信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审批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并定期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具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制定。

第十一条营业性停车场应当明码标价。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使用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形式的标价牌。标价牌应当表明定价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牌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形式制作。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减收或者免收。

第十二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区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县级市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第十三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经营证、照核定的范围、地点经营;。

(四)依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发票;。

(五)对进出机动车进行登记;。

(六)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保持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

(七)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

(八)执行消防、环保等有关管理规定;。

(九)公开管理制度,公布交通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十)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十一)遵照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营业性停车场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有关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停车设施;。

(二)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有序停泊车辆;。

(三)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四)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五)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者可以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行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被投诉或者举报行为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或者转交有关材料给其他部门。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材料后及时依法处理。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第十七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批或者办理有关手续,并应当到原许可收费的物价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有必要的防雨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其经营者应当到工商、税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有关手续,并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的摩托车专用停车场或者摩托车与非机动车混合停放的停车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设立或者撤销非营业性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非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改为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登记、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未办手续的,不得收费。

第二十条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三)扣押车辆停放者有关证件或者其他财物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未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或者未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停业、歇业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或者设立非营业性停车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的建设者或者经营者违反公安、规划、市政、环保、工商、税务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经营、不实行明码标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和擅自变更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或者因为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停放者不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设立和使用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许可的具体技术经济条件,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并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公布。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市、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5日起实施。

附录: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应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第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变更经营项目的,应当在三十日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二十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事项还应当按规定到原登记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年停车场管理人员个人年终总结汇报

忙碌而充实的2022年很快过去了,在这一年中,我踏实实工作,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勤勤恳恳,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现从几个方面作如下总结:

思想方面:一年来,我一直将学习作为任务,勤学多想,提高思。

想素养,牢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始终保持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工作和事业面前,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牢记同志“八荣八耻”的教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和充实了自己。

工作方面: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中任劳任怨,春夏秋冬、严寒酷暑,我都能坚持守候在岗位第一线,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以良好的工作心态面对了工作中的一切困难。

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在这里我也感谢同志们的团结协作和大力支持。工作效率方面:一年来没有无故迟到、早退的现象,始终默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我应以勤奋的理念去实现人生的价值,为事业的发展壮大贡献一分绵薄之力。

当然,我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和问题。有时对自身的工作标准。

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工作中缺乏敢做敢为的开拓意识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

年停车场管理人员个人年终总结汇报

紧张繁忙的20____年即将结束,回顾一年的工作,充满了快乐和艰辛。20____年,南景区停车场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正式投入运营。现就将20____年南景区停车场主要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全年无旅游停放车辆投诉,无发生停放车辆损坏和游客财物失窃事件,实现停车场20____年全年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二、20____年是____区停车场第一年进行有偿停车——收停车场管理费。

所以开始的时候,我们面临和解决了许多工作中的问题、困难。由于南景区多年以来都从未收过停车费,停车场管理无序混乱,加之许多车辆都是周边地区的,他们自由形成习惯,我们遭遇拒交停车费,对此我们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讲解,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理顺了工作关系,使得乱停乱放的车辆有了秩序,也确保了游客车辆及财物的安全。

三、由于____区刚刚开始建设,停车场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都不完备。

为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有序停放,对于旅游旺季,停车场地狭小,许多车辆没有办法停入停车场,我们也加强了人员力量,做到车辆只要进入景区旅游,就要负责好游客安全,使游客放心去游玩。

四、规范管理,恪尽职守,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旅游工作,我们不光向游客开放我们大美的自然风光,同时也向游客展示我们的人文文化。我们针对旺季游客多,游客乱扔垃圾增多的现象,我们在做好说教的同时,也抽调有限的管理人员,进行停车场卫生的管理与清除,做到停车场垃圾不在地面停留八分钟,深入落实集团景区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景区窗口形象的良好!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停车场的工作任重道远,还有许多不足和工作中的困难需要克服,需要集团领导给予解决:

1、____区游客成每年上升趋势,所以给现有狭小的停车场带来了很大压力。旅游旺季,很多车辆无法停入停车场,只能停留在公路两侧,给交通和景区管理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管理难度,望集团领导能给予充分考虑,扩大停车场地,消除隐患,方便管理。

2、由于____区是起步发展阶段,所以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特别是停车场,没有停车升降杆,我们平日里就用一段小绳子进行停车管理,这样既不安全有与“5a”景区标准设施不配套。

3、____区停车场没有办公的场所,我们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露天办公,在野外吃中午饭,晴天我们就在烈日下,雨天我们就在风雨里,工作环境很艰苦,我们也请集团领导从科学发展、标准管理的角度,对停车场办公地解决一个十多平方封闭式的临时办公亭。

4、停车场标识缺少。作为景区标准化管理的一部分,应该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及边境警示标志。

回首20____,我们收获丰硕,展望20____,我们信心满怀,我们将在各级领导的正确、科学领导下,把____区停车场工作稳步、扎实地推向一个更新的高峰!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

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停车场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

适用于公司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停车场.

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停车场证照办理,停车场管理规定审批,并对停车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监督。

安委会对停车场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4.1总则。

4.1.1各管理处必须根据本文件确定的一般原则、操作流程及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各管理服务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管理的责任、实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详细规定,并报品质管理部备案。

4.1.2购买车位的顾客需凭购买手续与管理处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顾客需租用车位时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管理处经理审批后,与其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

4.1.3《车位服务协议书》、《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有效期满前一周,管理处应通知顾客续签。

4.1.4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张程度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无牌机动车辆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4.1.5所有停车场出入口都必须设置地桩(无人化管理车场除外)。如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4.1.6经营性停车场应有政府颁发的合法证照和手续。车场内应有防盗提示标识,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安全员须穿反光衣。

4.2出入凭证管理。

4.2.1对与管理处签订了《车位服务协议书》或《车位租用协议书》的顾客,各管理处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对车辆管理采用以下两种控制方法:。

4.2.1.1第一类:停车场智能卡,该类卡按使用性质分为车场卡、临停卡、访客卡,见公司《ci手册》,适用于已安装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出车辆使用。

4.2.1.2第二类:纸制《车辆停放服务卡》,适用于未安装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租车位或私家车位的车辆使用。

4.2.2纸制《车辆临时停放凭证》,适用于未安装智能系统的车场供外来临停车辆使用;或有商业裙楼的物业因临时进出车辆频繁,不适用发放智能卡时使用。

4.3.1二十四小时使用地桩。

4.3.2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

4.3.3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标识。

4.3.4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示意车辆减速停车,若其带有智能卡,指引其读卡进入。

b.是临停车辆,应迅速准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当车辆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迅速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打开地桩并向车主示意点头问好,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后,示意车辆驶入停车场。

c.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员要及时对车辆外观进行仔细检查,并将有异常情况的车辆记录于《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4.3.5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b.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打开地桩,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登记、存放收回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

c.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3.6如发生驶出的机动车辆无智能卡、《车辆停放服务卡》、《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卡/证上的车牌号与所开车辆车牌号不符、司机不符、无车牌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控制中心和上级领导,查验并登记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号、车型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4.5.1安全员要维护停车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困难或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防止车辆堵塞及意外事故发生。

4.5.2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处理。

4.5.3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或部门安全负责人处理。

4.5.4车场内禁止维修车辆,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处经理。

4.5.5车场车辆如发生油、气、水滴漏等异常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主管/主办。

4.5.6制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5.7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主办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5.8因管理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或丢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6.1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由专人从管理处指定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4.6.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专人负责整理核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应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负责人,由票据管理员登记保管,与存根一起保存。

4.6.3停车发票由专人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

车场出入口岗交接班时须将发票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停车费满500元时要连同发票存根一起上交到管理处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按《智能卡管理办法》执行。

4.8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4.8.1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应指定固定的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并明确标识(包括防盗标识),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安全员督导执行。

4.8.2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发放任何出入凭证。

4.8.3严禁无牌摩托车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对无牌摩托车多的管理服务区域,应及时书面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清理,以维护管理服务区域良好的管理秩序。

5.支持性文件。

gzwy8.2.3-a01《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6.质量记录和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职责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职责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大连停车场管理

大连市机动车保有辆已逾百万,停车难问题越发突出,停车收费也渐成不可忽视的一笔收入。个别非法经营者私设停车场、个别正规经营者也开始超范围经营,这些乱象严重扰乱大连的停车秩序。市民在非法停车场停车,交着停车费还要被处罚的现象屡见不鲜。停车场管理乱象不仅激化警民矛盾,也使车主成了无序停车市场的最终受害者。

日前,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停车场发现,停车行业的管理缺位,已经使假停车场迷乱人眼,真假难辨。为治理停车乱象,政府今年将专设停车管理协调办公室,以彻底肃清大连非法停车场,并拟从中山区开始试点推行,而且新停车场管理办法酝酿于今年下半年出台。

无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大连某停车场孙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经营一家正规停车场投入的成本较大,需要审批手续、配置设备、支付人员工资、投保车位险等,而非法停车场就无须支付这些经营成本。去年他所管理的.停车场就亏损了,请专业人员来连培训车管员,把员工送到外地学习等费用支出较大。非法停车场的收费价格相对随意,甚至可以讨价还价。即使非法停车场收费较低,但利润也是很可观的。非法经营者的存在给正规停车场的利益和声誉都带来了很大冲击。

多部门监管反而管理缺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起,除占道临时停车泊位仍由公安部门审批外,其他停车场无须公安部门审批,但仍需在公安部门备案。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停车场管理涉及公安、物价、工商等多个部门。虽有多部门监管,但实际上停车市场却出现了管理缺位现象。管理缺位导致违法停车场不能及时被治理,而且违法罚款相比非法所得也相距甚远。非法停车场越来越多的原因也就十分明了了。

司机可从四点辨别真假

一位执勤交-警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对非法停车现象,我们必须整治,但对非法经营者并没有处罚权利。部分非法停车场也确实存在车管员私下撕走罚单的现象。因此,为保证自身利益,市民外出停车时,必须要选择合法正规的停车场。

如何区分正规停车场和非法停车场?孙经理提醒车主从以下几点来辨别:一是正规封闭停车场设置了读卡计费器,非封闭停车场的车管员配有手持机(输入车牌号记录停车时间);二是正规停车场车管员一年四季都有统一着装,并配戴胸牌;三是张贴了经物价部门审批的停车收费标准;四是正规停车场可出具正规停车发票,车辆在停车场内停放期间出现问题,停车场负责协调处理,孙经理提醒车主,一定要在正规停车场停车并索要停车发票。

新管理办法下半年将出台

采访中车主们呼吁,相应的职能部门要负担起去伪存真的责任,积极取缔无证无照的非法停车场,这样才能让广大车主停得放心。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大院停车管理,确保大会堂地下停车场正常运作,缓解大院停车紧张的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一律从机关大院靠西园里下侧应急门经大会堂直接进入地下停车场,离开停车场从大院正门出。应急门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0时—8:40,下午13:50—14:50;其他时间关闭,车辆从大院正门进出。

二、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在挡风玻璃右下角放置好《江门市机关大院汽车出入证》,停车场进出口禁止人车混行,驾驶员由停车场专用楼梯出入。

三、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按交通标志、标线行使,不得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逆行。

四、车辆停放时,应将车头统一朝外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影响旁边车位的停放或造成车辆碰撞;在地下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时,要及时通知车场值班室(电话:3273119)处理,驾驶员擅自驾车离开现场,视为肇事逃跑,承担全部责任。

五、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加油,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将打火机遗留在车上),或进行明火作业和违规使用场内消防器材;车辆状况不良或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

七、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发动机,将车内贵重物品拿走,并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好并锁好车。同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防盗,避免由于防盗器过于敏感造成噪音过大,引起停车场消防系统自动报警运行,出现自动喷淋、自动关闭防火闸。

八、驾驶员因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造成停车设施、设备毁损或交通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地下停车场安装数码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全天候监控,并安排人员值班,驾驶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调度。

十、进入地下停车场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维护区内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停车场的交通秩序有专职人员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停车场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车场统一发放通行证,进入停车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停车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停车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停车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车场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停车场管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

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

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

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车辆管理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

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

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

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

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

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

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

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经营性停车场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行为,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服务实用本规范。

第三条市、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停车场(库)经营者

第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规划、公安交通、安全生产、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下,建立健全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上岗的业务水准。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停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二)停车场(库)管理、停车秩序维护、安全运营、经营中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停车规范收费;

(四)文明服务。

第三章停车场(库)的管理

第七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

(一)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礼貌服务,举止文明;

(三)遵纪守法,讲求公德。

第八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责任:

(一)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二)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四)维护停车场(库)内停车秩序,闲杂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库)内逗留游逛;

(六)使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库)时,应提醒和指导停车人正确使用。

(七)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第九条管理人员对进出车辆应实行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出场机动车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和记录。

第十条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允许人员留宿。

第十一条停车场(库)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人,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十五条停车场(库)设施应按照国家、本市、行业等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设

立于停车场入口处,并保持标志牌上的标识清晰完整。标志牌的设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将《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企业投诉电话、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物价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停车场(库)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内容等在停车场(库)内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停车场(库)的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路标明显。

第十八条停车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引导、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保证照明通讯等设备使用良好。

第十九条封闭式停车场(库)应配备监控设施,占道等停车场应设置路侧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或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z本),优先保证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库)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车场内应设立防火警示装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杂物,保持车场(库)内车辆、行人出入通畅。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库)要确保消防设备和监控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对停车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停车人提出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因机动车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停车场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库车位使用权多为业主所买断,因此,车库管理采用ic卡门禁系统+摄像监视系统结合保安巡逻进行管理。做好车库的日常照明、排水、门禁、监视等系统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做好ic卡续费、车库防火等工作,制定车库管理制度,并张挂在车库醒目处,做到交通标志、标识、车位号清晰,及时通过监视系统了解车库内车辆进出、停放及意外等情况,每月统计整理车位使用情况。

(2)机动车出入小区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具体办法按'xx小区'实际情况定)。小区醒目处公布机动车出入和停放规定。

(3)建立业主车辆档案,动态掌握业主拥有车辆的数量状况。业主自有车辆包月停放的,由管理处发放小区车辆停放证,放于车内挡风玻璃后,确定固定车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车主停车规定,按车位停放,签订车辆停放协议。

(4)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有交通标志,对车辆准入、限速、禁鸣等作出规定。车辆进出须登记(牌号、进出时间等)。

(5)地面停车场地划线规划停车位,按车位停放。

(6)门岗对机动车辆出入行驶进行指引,巡逻车管保安负责车辆停放秩序和交通疏导,做到管理有序,排列整齐,不堵塞交通,不影响行人通行。

(7)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其他非机动车划出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场地清洁。

(8)耐心劝导不遵守制度的车主,遇严重影响停放秩序和区域交通的事件按应急处理程序执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转载自安徽人事资料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五、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1、停车卡的办理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2、车卡的使用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转载自安徽人事资料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停车场管理制度

规范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防止环节中错、漏及其它质量问题的出现。

适用于停车场(地库)收费服务过程。

(1)停车场管理员:负责收费操作的全过程,同时按岗位职责的要求,处理收费设备的一般性故障,以及协助处理停车场出入的临时问题和突发事件。

(2)停车场出入口岗管理员:负责车辆出入管理,指引车辆出入,负责车场入口设施安全,登记车辆进出场时间。

(3)停车场管理员:负责停车场内设施和车辆停放安全,指引车辆停泊和出库。

(4)车场财务人员:负责监督停车场收款员的收费工作,并每天定时回收所收款项,同时定期每周核对收款金额与“收费日统计表”和“月统计表”是否相符,每月呈交月报表,保管空余ic卡。

(5)管业主任:负责ic卡保管和发放,负责经常从收款员处了解停车场收款员工作和服务状况,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定期抽检和监督收款员工作,给予评定奖惩决定。

(6)系统管理员:负责建立基本档案、设置系统参数录入,负责ic卡的定期检测,负责系统维护,每个工作日检查收费系统状况。

4.1车场收款(管理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停车收费室的管理规定。

(2)必须熟悉收款计费电脑的操作和软件的使用技术。

(3)必须熟悉停车场在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规程。

(4)必须熟悉和严格执行公司对收款员制订的工作制度和财务纪律。

(5)对停车场进出口和管理设备的原理和操作有基本的了解。

(6)对公司规定的停车服务程序及临时处理停车客户的投诉方法熟悉并能切实去执行。

(1)在电脑中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及相应密码,使电脑处理于清机状态。

(2)检查停车场入口处的卡箱内是否有足够的临时停车卡(ic卡),如不够,要及时补充。

(3)准备适量的零钞以备找零。

(4)仔细阅读上班收款员的记录,了解停车场内现存车辆的状况和存在问题。

临时客户停车场收费步骤:。

(1)客户车辆从车道入口行驶到进场闸杆前感应器区从票箱取卡。

(2)客户开车出库,凭临时停车卡(ic卡)办理手续,收款员按操作程序,在电脑上打出计费。

(3)收费时要点清金额,注意辨别伪钞(1.纸币的完好性,2.纸币质感,3.盲文凹凸感,4.用验钞机检查纸币水印,金属丝)。收款后记住将停车发票交客户,如客户表明不要发票,收款员不得私存客户发票。

(1)收款员发出《卸货车辆证明》,知会进场装卸货车辆司机本停车场装卸货停车规定。

(2)装卸货车辆司机凭管理处盖章确认的《卸货车辆证明》收款员搜索该车辆是否超出30分钟规定时间,若不超出30分钟,在电脑中确认放行,超出30分钟则按停车场规定计费。

临时客户因临时停车卡丢失的处理与收费步骤:。

(1)接到丢失报告后,不论何种原因,客户汽车一律不得放行。收款员要求双方再仔细寻找,并立即通知当值保安主任或管业主任来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要疏通好客户车辆,以免造成车辆堵塞。

(2)若确认客户是停车卡丢失时,现场处理的主管人员要求对方出示“三证”,即《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司机的《居民身份证》。核对汽车车牌与行驶证号是否相符,司机身份与驾驶证和身份证所示人员身份是否相符。若达到以上“两相符”,就可以继续办下述手续,如有一个不符,则将车扣下,直到达到“两相符”和弄清情况为止。

(3)若达到“两相符”,收款员要与入口保安员联系,了解核对该辆车进入车场时间,并根据记录时间查找“记录查询”及对照“入口抓拍图像”,以确认车牌及进入时间,以此计算其应交的停车费用,客户应交的费用为停车费加临时停车卡工本费。

(4)最后,在《遗失停车卡记录表》(见附表3)记录以上“三证”的要素及临时卡卡号、已交费金额等,收款员和出口当值管理员签名后,可以将该客户车辆放行。

(5)若时租车电脑资料全失,即通过对讲机与进场管理员了解该牌号的进场时间,按进场时间计费收款放行。

4.4收费时对月租车出现问题的处理原则:。

(1)若月租停车户忘记带或丢失ic卡的情况下,先在电脑上核对其身份和月租情况后,记录下主要情况,请当值管理员和当事人签名后方可放行。

(2)若月租停车户丢失ic卡,指引事主凭公司证明到管理处申请办新卡手续。

(3)若月租停车户未带ic卡,需进场泊车,按时租方式处理。

(4)若该月租卡在此前已给另一部车使用,则该车辆不可放行,请客户交纳临时停车费后才能离开。

(5)若电脑显示该停车卡过期或未交费时,要通知对方交了费才能放行。如对方要立即离开,要核实其停车时间,缴交了临时停车费才能放行。

(6)若办公时间月租车过时离场,则根据超时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4.5停车场收费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

(1)收款员要密切注意电脑显示,对出现的各种异常信息要作相应处理,如无法处理,则立即通知系统管理者来处理。

(2)若遇电脑死机,要用热启动方式重新启动电脑。要在值班记录记下死机及恢复时间,若采取措施后都未能启动,应立即通知系统管理者来处理,同时,根据进场时管理费员登记车辆进场时间记录为出场车辆办理结算手续,短时间内未能修复,用备用卡钟进行运作,待故障排除后恢复系统正常运作。

(3)收款员因事要暂时离开收费室,必须登记离开时间及回来时间、事由,并请顶替管理员签名证实。若停车场在顶岗时间出现异常情况,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事情及时上报,对已处理的事情,收款员要记录下相关的情况,并请顶替人员签名证实。

(1)若停车场闸杆故障,收款员即采取以下措施之一处理,执行时按a至e次序优先处理,所有手动放行必须有记录及由出口保安见证签名:。

a.用电脑手动起杆(电脑有记录、拍照)。

b.通知收款主管使用收费室手动起杆(有钥匙存放收款中心)。

c.通知管业主任,同时通知工程部,在闸口接紧急起动掣(有钥匙存放收款中心)。

d.通知管业经理,同时通知工程部手动摇杆。

e.上述步骤未能解决,由工程部拆杆,工程部联络厂家排除故障,修复后恢复正常运作。

(2)若发生车辆进出车场时撞闸杆,即报保安部主任或管业主任,同时对现场拍照,指引车辆停靠车道边等待处理,做好记录。

(3)若发现车辆在车场内损坏设施,及时通知保安部主任或管业主任,拍照现场,作出损坏赔偿处理。

(4)若发现停车场内有车辆未关好门窗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通过收费室客户资料看能否与车主取得联系。在无法联系到车主情况下,可两人在场待为关门、窗,做好记录。

(5)若发现车场内时租车辆超过15天时间仍未取车,应特别注意该车辆,报告保安部主任及管业部主任,30天内无人取车,应报派出所处理。

(6)若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军牌车辆到广场执行公务,或有其它单位到管理处办理维修保养工作,须填写《特殊车辆负责停泊报告》(见附表4)。

4.7停车场收费室交接班工作程序:。

交班的同事预先做好交接准备工作:。

(1)整理当班记录,及电脑中的《操作员交接班表》。

(2)写好备忘录,将当值出现的问题,下一班要注意或处理的事记入其中。

(3)清点好当班所收的款项以及停车费发票,备用ic卡,并记下顺序号码。

(4)预先写好交接班记录,主要是重要事项的交待和交接的款项数字。

(5)当班收款员收拾好自己的私人物品,并将有关办公用品摆放好,做电脑及配套设备的清洁。

交接班工作要点:。

(1)打印出本班次《操作员交接班表》。

(2)当班收款员将款项、发票、ic卡移交给下一班收款员,并当场点清。

(3)《操作员交接班表》由交班人员负责保管。

(4)双方在《操作员交接班表》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1)管业主任负责ic卡的管理,每月对ic卡总量和库存,实用量进行核对。

(2)发现ic卡有破损应及时作事件报告。

(3)发现ic卡属人为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工本费。

(4)若进场车辆出现丢失停车卡的情况,按遗失停车卡处理程序处理。

收入管理。

(1)停车场早班收款员应在每天下午将停车款、《特殊车辆负责停泊报告》、《卸货车辆证明》、《操作员交接班表》与《手动起杆报告》核对后交财务部。中班员工应次日下午完成上述工作。

(2)财务部人员复核停车场收款和《停车收费日统计表》,每周转交业主方车场负责人定期查核电脑记录。

(3)由业主方车场负责人对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日统计表》和《停车场收费月统计表》金额与实收金额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定期查核电脑记录。

密码管理采用四级密码管理方式,一级收款员,二级财务人员及管业经理,三级系统管理者,四级业主方代表(车场负责人)。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停车费。不得因私免收停车费。不得私自挪用或私昧公司钱款,如发现此情况并被证实属实,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立即开除处理,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当日收费如出现“短款”情况,需由当班人员补足短款额,并写清短款情况,不得隐瞒。当收取款出现“假币”时,如假币无法被收费处岗亭内验钞机识别的,且经财务领导确认为高仿假币时,该假币由公司予以处理。否则,出现其他一切假币,由停车场收费员补足钱款额。

12、收取停车费开具发票必须真实准确,不可虚开多付发票,如发现此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3、当顾客对停车场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疑问时,必须耐心解答顾客问题,做到文明热情,当顾客问题无法准确回答或不清楚时,不可直接回绝顾客,应主动联系领班或主管,予以处理。

14、地面停车岗亭收费人员,在车辆离场时需核对入场时车辆的号牌,需保持出入场持同卡为同车辆,注意车场内车辆防盗及安全。

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纪律,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开除,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2、任何车辆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绝对禁止未领卡入场及不缴费离场。

3、遇到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投诉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主管领导。

4、如有外界单位、媒体、政府部门下访,严禁表达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遇此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不可表达其他言论。

5、收费处内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6、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7、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律开除处理。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暂行)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制度公示,所有收费员(含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一律按规定严惩不贷。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车辆管理员职责: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

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8、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9、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4、严禁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和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一、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车主ic卡,出口由车辆管理员凭ic卡记录,核对后放行。

二、车辆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四、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物业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六、车辆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事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七、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如有遗失ic卡,按规定赔偿50元。

安保人员在物业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商场区各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其职责如下:

一、礼貌地指挥进出车辆,收发出入卡,确认后予以放行。

二、对出入商场施工的人员,要凭物业部签发的“临时施工证”出入。

三、保持治安岗亭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识完好。

四、禁止推销广告、收拾垃圾等闲杂人员进入车库。

五、负责值班室内对讲机、充电器、棉大衣、雨衣、雨鞋等摆放整齐,及值班室内的卫生工作。六、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及物业部交办其他工作。

一、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二、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三、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四、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游戏、及其它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五、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六、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七、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八、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九、遵守《员工手册管理规定》,不得带人停留,朋友来访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接见。

道口岗工作规程。

一、车辆进岗。

1、当发现有车辆进入商场区域,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顾客示意取卡进入。

2、待顾客取卡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留,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3、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二、车辆出岗。

1、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商场区域到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ic卡》”,并核对车牌号。

2、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挡在车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员应立即放下道闸,再按止述规定处理下一辆车的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三、注意事项。

1、车辆出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3、遵守服务礼貌用语。

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程序。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车管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物业部。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上报物业部领导处理。

三、属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管理处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七、车管员、管理处、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

车辆管理系统保养规程。

一、管理中心负责监控车辆管系统主机,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本机。

二、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三、值班员应熟悉车辆管理系统报警信号与大厦各车辆出入口对应和编排。

四、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车辆管理系统设备保养项目计划表》进行检查:

5、每年检查:主控制器里的电机驱动部分加油,磨损部分及时更换,可控硅和继电器如损坏,则更换。

五、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以便尽快修复投入正常工作,并记录在案。

六、软件及数据维护。

2、不正当操作,会造成程序里数据库混乱,应重新索引文件或拷入备份的数据库文件;。

3、在维护方面无任何特殊的要求,如发生突然停电,可在再次启动后,退到dos状态,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盘检查一下,删除不连续簇。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场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车库实行24小时轮班制,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必须做好车库内机动车辆的进出登记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机动车辆的丢失和损坏。

三、车辆进入车库时,值班员必须指挥车辆按次序整齐停放,绝不允许乱停乱放。

四、对于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入车场时必须做好车辆登记手续,发给“出入卡”,车辆离开时须凭此卡相符后方能放行。

五、凡是在车库内临时停放三天以上的车辆(包括三天)均须到物业部办理停放手续。六、车管员必须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凡是本班未收卡离开的车辆,一定要做好清点移交工作,须将进场时间、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接班人掌握车辆的存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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