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校人员管理制度(实用12篇)

时间:2023-12-11 17:18:06 作者:笔尘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可以维护组织的秩序和形象,让员工更加专注于工作。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组织的和谐发展,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学校疫情防控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管理体系是对组织、机构和单位进行管理的工具。规范了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机构的设置。它是实施一定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后,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自10月21日起家长等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体温检测制度。

三、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除外。

五、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徽无为英博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外来人员申请入校,实行双审批制度。先由对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党委书记和执行校长同时签批,方可入校。

三、自治区内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健康码供门卫查验;自治区以外返宁复课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前要主动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等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特需车辆除外。

四、经批准后可入校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外来人员申请入校,实行双审批制度。先由对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党委书记和执行校长同时签批,方可入校。

三、自治区内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健康码供门卫查验;自治区以外返宁复课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前要主动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各位家长和同学: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体温检测制度。

三、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除外。

五、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蒙城县七星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等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特需车辆除外。

四、经批准后可入校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范文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外来人员申请入校,实行双审批制度。先由对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党委书记和执行校长同时签批,方可入校。

三、自治区内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健康码供门卫查验;自治区以外返宁复课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前要主动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学校管理入校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精神,做到物尽其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需新增或补充的财产,由请购人提前三天向校长室领填请购单,经校长审核并审批后交总务处办理。

二、总务处组织人员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属专用物品,由使用人参与采购、负责质量、数量、规格选择。

三、添置的财产如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商品,需年初前做好采购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中学物品验收制度。

物品的验收入库应该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执行。

1、对照物品的型号、规格、物品名,数量查看是否和发票上开具的型号、规格、物品名、数量相同。

2、大件物品开箱验收时,应查看是否有说明书、质量卡、保修卡等相应文件。如附有清单和附件的应该认真核对物品清单和相应的附件。

3、产品保修方面需要用户填写相应信息并寄回给供应商的,应在验收合格入库后,填写相应的文件并立即寄出,以确保产品今后的使用性能及为提供保修服务作准备。

4、验收时应查看物品的外观和内在使用性能是否损坏,如发现损坏,应拒收有损坏的物品。如果不是立即使用的物品也应和供应商签订协议,确保在今后的使用中出现问题,应由供应商为之解决。

5、电子类产品应按照有关电子类产品验收程序进行测试,确认无任何问题,方可验收入库。

中学物品领用制度。

一、学校各类财产统一由总务处管理,教职工领用物品适应领取符合范围的物品。如不属领用范围,或未经同意的,财产管理员应予以拒绝。

二、领用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可直接向财产管理员领取。各组室的办公室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年级组长或指定专人向财产管理员领取。

三、领用的物品,按规定方法办理手续,其中低耐品、固定资产除了在领用时签字外,需要及时记入部门登记账或个人登记帐,遇有变动,需要及时更改或注销,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中学物品出借制度。

一、学校一切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确实需要借用、调出的,必须经校长室研究决定。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三、贵重仪器、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四、批准借用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要注意爱护,精心保管。

五、校内其他部门借用物品,须经本学科负责人批准。

六、校外其他单位借用物品,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七、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八、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九、调出人员要自觉归还自己领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中学物品赔偿制度。

一、财产、物资损坏、丢失的索赔,由总务处负责,财务室进行协助。

二、财产、物资在储存过程中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摆放、取用不当;

2、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被盗;

3、其他保管不善的情况。

三、财产、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赔偿,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发到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与用品,包括各种教学用品、测试仪器、电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办公桌椅柜等,在未达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丢失或非因公损坏时,由领用人自行进行赔偿。

2、公共物品损坏、丢失,该物品的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使用或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3、学生故意损坏、丢失学校财物,由物品归口管理责任人确定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管理责任人赔偿。学生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将其处罚事由通知家长。

4、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功放、摄相机、电脑、乐器等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制度,由于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时,由责任人赔偿。

5、图书、资料管理部门要建立借阅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丢失、损坏图书资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在办财产移交时如有财产丢失或损坏,应先进行财产、物资赔偿之后才可办理其它手续。

五、财产、物资损坏、丢失后的索赔责任及赔偿程序,责任人将有关情况和应赔偿金额等写成书面报告,交总务主任签字后,交分管校长申核批准,到财务室交款。

六、本校职工的亲属及来客损坏我校财产,由该职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制度对职工的规定处理。

七、赔偿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赔偿款项,平时的款项应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室。

中学移交接制度。

一、学校有关人员工作变动必须按有关移交接制度办理手续。

二、校长工作变动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财务人员工作变动,须按计财科规定填表,列清所有移交物品、证章票据及其他须交办的事情。

四、财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清点,交接清各类帐簿等有关物品。

五、其他人员工作变动,须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

培训学校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本着对全校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尽最大的可能保障师生的安全及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我校疫情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非本校师生职工,需要进入校园范围内的来访者。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表。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由被访者确认(特殊时期,须校长室同意)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

3、保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内。强行进入校园者应该及时上报,严防意外。

4、家长应在缓冲区接送学生。

5、教师不得随意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室或校门口,并做好身份登记。

6、传染病疫情期间,外来人员须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做好体温、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若发现来访者身体有发热、咳嗽等流行病样症状,应拒绝其进入校园。

7、外来车辆一般禁止驶入学校;具有合理事由的,须经校长室许可,且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卖、快递、投递等不进入校园,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

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学校年疫情防控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三篇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外来人员申请入校,实行双审批制度。先由对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党委书记和执行校长同时签批,方可入校。

三、自治区内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健康码供门卫查验;自治区以外返宁复课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前要主动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进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校决定进行全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校外无关人员和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2.所有进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规定戴口罩人员不得进校。

3.本校教职工(含自驾车人员)进校时需主动出示教工卡,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后进入。

5.外卖人员、快递员一律不得进校。所有快递一律到校内快递投放点投递和接收。

6.非本校教职工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进校的,需提前联系好对口部门联系人,由对口部门报我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持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

7.本规定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由文舟培训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校秋季学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校园出入管理办法。

一、校区门禁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主要出入校门为迎西校区南门、虎峪校区北门、明向校区东门;其余校门为预备校门,根据实际需求可定时或随时打开,满足正常教学和工作需要。

目前根据职工上下班需要,迎西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明向校区西门面向教职工定时开放,时间如下:

迎西校区和虎峪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单向通行):

7:00—8:30、12:00—14:30、18:00—19:00;

明向校区西门:7:30—9:00、17:00—18:30。

(明向校区西门全天候对班车开放)。

二、教职员工日常出入校园管理。

1.本校在编职工凭工作证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2.非编职工凭工作证(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3.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的社会企业人员持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4.职工因事、因病离开学校驻地,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办理请销假手续。外出期间的个人防护指导和防控健康管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学生日常出入校园管理。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原则,持续落实身份识别、健康管理、轨迹追踪、测温等管控措施。

2.学生持学生证、一卡通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加盖学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的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件,可以离开校园,前往学校驻地(太原或晋中市)区域内活动,出入时间为当日7:00-22:00,不得在外住宿。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或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经测温正常后入校。

3.因普通疾病、科研活动、求职、探亲等原因,确需离开校园驻地,须严格按照学生请销假报告制度履行审批手续,持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离开校园。返程前,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完成健康和行动轨迹核查;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和健康码、请假手续后经测温后入校。

4.学生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到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留存行程轨迹备查。导师(辅导员)和所在学院承担相关防控管理和健康管理责任。

四、重点人群出入校园管理。

1.师生因特殊原因确须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由单位负责人(辅导员、导师、学院、学校学生工作管理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返程前须提前联系所属单位、学院,向学生管理部门、人事处、校防控办报备,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当日,按照实时属地防控政策,在校医院和校防控办的指导下,落实隔离和核酸检测防控措施,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进入校园或返回宿舍入住。

2.高度关注境外师生。目前尚在境外的师生,如近期有回国意愿,需先报请本人所在社区、二级单位和校国际合作处批准,向人事部门、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校疫情防控办报备。回国后要按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工作。境外师生返校前,须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前核查其入境口岸所在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返并后居家7日内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正常说明,满足防控要求,方可入校。

3.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抵)校人员摸排、管控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学院、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人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台账管理要求每日按时上报行动轨迹、身体情况、隔离情况、核酸检测情况、所在社区报备情况等相关防控信息。

1.其他所有进入校门的人员(含司乘人员)应履行审批手续,入校时应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

2.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公务来访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提供服务保障人员(未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及车辆,均需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入校审批:

公务来访入校,由接待单位负责人审批,保卫部门核验后,进入校园。

一段时间内(或长期)往来校园的工程施工或为学校提供服务保障人员,由接待单位审批,办理专用证件,报保卫处备案。入校时,经保卫部门核验,在限定时间内进出校园。

外来人员入校前的健康核查、入校后的健康监控和防控管理由接待单位负责。

3.120、119、110、校医院转诊车辆、紧急抢修等各类应急车辆可直接出入校园。应急处置结束后,所涉单位立刻以书面形式向保卫部备案。

六、各单位、各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动态上报师生相关数据、健康管理、重点人群情况,如虚报、漏报、谎报、瞒报、迟报,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七、学校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校园出入管理措施。

人员管理制度

1.1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1.3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按照制度进行,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1.4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合理高效开展工作。

2职责范围。

2.1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总经理领导,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2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2.3负责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2.4收集员工信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

2.5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以及来电接听的工作,对外准确、有效地宣传公司。

3工作规范。

3.1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

3.2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4办公室事务管理。

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档案是文书基础上形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

4.1.1.1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4.1.1.2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4.1.1.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办公室人员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批准。

4.1.1.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邮件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4.1.1.5机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

4.1.1.6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提出申请,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4.1.1.7根据文件属性、类别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件进行归档整理,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保持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4.1.1.8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

4.1.1.9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现文件丢失,办公室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向总经理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4.1.2.1办公室人员要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编辑、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4.1.2.2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4.1.2.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

4.1.2.4档案接收、移交,必须做好严格记录。

4.2.1办公室人员要做好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4.2.2办公室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4.2.3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日结,出入库等量、月末查存统计”原则。

4.2.4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办公室全权负责。

4.2.5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4.2.6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4.2.7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

4.2.8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4.3.1收集会议议题,根据选定的议题收集会上所需资料,拟定会议时间、地点等做好会议通知工作。

4.3.2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行政专员负责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4.3.3行政专员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打印并张贴。

4.3.4按照时间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并归档。

4.3.5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阅需向总经理申请。

4.3.5按照制度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4.4.1接待管理。

4.4.1.1来客接待是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

4.4.1.2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按照接待要求,严格自己要求,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4.4.1.3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4.4.2后勤管理。

4.4.2.1为了认真贯彻公司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实际严格执行。

4.4.2.2办公室后勤人员管理分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和考勤登记汇总管理工作。

4.4.2.3办公室后勤人员负责每日的清洁卫生监督和维护,及时提醒值日生和监督者做好相应工作。

4.5其他事务。

4.5.1名片制作、收发传真等其他事务。

4.5.2负责公司文书的打印复印工作。

4.5.3负责花草的养护工作。

5、附则。

5.1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5.2本制度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服务有限公司。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条高层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层管理者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务,按年度确定和发放高层管理者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

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

(二)高层管理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适当分离,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圈理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与风险收入,近期收入中长期收益的关系。

(四)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确定应适应社会发展的总水平。

(五)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应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高层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业绩收入构成。

第六条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行业特点等因素,并考虑本地区和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七条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根据其经营实绩确定赢利企业,亏损企业的考核指标计算方法有所区别。

对赢利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净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的,可以按以下规定执行:净资产增值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计提业绩收入;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社会贡献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未完成规定考核指标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对亏损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主要按减亏增盈指标考核,减少亏损的,可按减亏额的1-2%计提业绩收入,增加亏损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名项考核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并参考行业和区域内企业经济效益水平、行业特点,公司所处生产发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考核基数一年一定。

第八条对董事长主要考核资产保值增长情况,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主要考核资产收益情况。

第九条建立高层管理者任期风险保证金制度,任期风险保证金,由高层管理者个人出资和从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个人出资,以后每年从业绩收入提取50-60%的数额存入高层管理者任期专用帐户。

风险保证金由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负责管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补高层管理者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负业绩收入。经营者调动,解聘或退休时,经离任审计后结算,风险保证金余额连同利息一并退返。

第十条公司当年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股东会在年底时进行严格考核,高层管理者的年薪收入应在三个月内确定并兑现。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为客观、全面地反映本社各部门及成员的工作情况,使记者社的制度完善规范,作到真正的有章可循,奖惩分明,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的意义

记者社档案是记者社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及实物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是记者社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

第三条 档案内容

本制度包括总则、档案分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和附则五部分。

第二章 档案分类制度

档案按内容划分为:部门档案、人事档案、活动档案、会议档案、财务档案、外来资料档案及记者社相关制度档案。

第一条 部门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本档案共五册(包括社委人事档案),并按部门划分。包括各部门职能介绍、成员相关资料(简介、个人获奖情况说明等)、成员名单和通讯录。

(二)档案建立

1)本社成员的人事档案由秘书部成员为其建立,其中的个人履历等基础资料由个人及部门填写。

2)部门档案是社委会对各部门日常工作的考核纪录,作为先进评选、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人事档案

(一)档案范围

包括记者社指导老师简介,社委会简介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成员名单。

(二)档案建立

记者社指导老师、社委会档案在每年换届后由秘书部成员为其建立,其中的个人履历等基础资料由个人填写。

第三条 活动档案

(一)档案范围

档案按内容划分为:招新活动档案、换届活动档案、外出联谊交流活动档案、评报活动档案。各类档案包括各相关活动的活动策划书、活动通知、活动流程、发言稿、活动工作安排表、活动总结、活动成果等相关文件。

(二)档案建立

1)记者社各部门在举办大型活动后的7天之内,需把本次活动的所有相关文件一并提交,由秘书部存档。

2)举办大型活动时,摄影部要注意保存各种文字图像资料,要及时采集活动图片,及时将照片、相关宣传稿件存档,并在秘书部工作人员收集时及时提交。

第四条 会议档案

(一) 档案范围

会议记录本、部长例会流程、会议下发资料、发言稿、会议ppt、资料图片。

(二) 档案建立

1) 秘书部对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于会后收集本次会议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2) 社委会例会资料由秘书长进行收集,月末交给档案管理人员收集存档。

第五条 财物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活动预算表、活动结算表、学生会财务帐目、发票、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文具、展板、条幅、装饰品等。

(二) 档案建立

1)各部门举办活动前,根据活动计划书,本着节约务实、具体详尽的原则编制预算申请,然后交由社委会审核通过,再上报分管老师审核签字。

2)发票填写所购物品、时间要符合实际。背面注明经手人、所购具体物品及时间,做到详实具体,以便登记入账。最后主办部门将预算申请和发票一并交秘书部报销、存档。

3)秘书部专门设立财务账目本,每月应作账目整理,并向社委会汇报批示,接受社委会监督。

4)秘书部为每一件办公物品都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其管理、使用情况。

第六条 外来资料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校各学生组织及外校组织的.通讯录、报刊等外来资料。

(二) 档案建立

秘书部每次领取资料后,进行资料整理,重要资料备份存档。

第七条 记者社制度档案

(一) 档案范围

ci系统、场地借用流程、物资借用办法、值班制度等相关文档。

(二) 档案建立

1)记者社秘书部在学生会内部制度修订后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2)对于上级下发制度文档进行复印下发各部门,并备份存档。

第三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档案管理人

1)档案收集与管理总监督人为秘书。秘书部内委任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对各个部门进行跟踪负责。在活动频繁时可适当在秘书部内成立档案小组进行一对一跟踪负责。

2)档案管-理-员于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后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提交档案所需文档,并对档案的收集进行监督。

3)各部门应确定一名委员作为档案收集工作的联系人,负责收集活动的相关资料。重要文件(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某些重要活动的文件资料),各部门信息员除了上交一份文字资料外,还应将文件用word形式存入磁盘上交或发到秘书部的邮箱中。

4)档案管-理-员负责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坚持平时整理,根据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管-理-员一学期须作一次档案统计汇报工作,并将本学期的重要文件及活动照片统一录入磁盘,以便保管及查阅。

5)归档做到排放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按归档时间在档案首页档案目录中进行登记,方便检索。

6)各部所需收集范围具体请参见《校报学生记者社档案》里各部门业已归档的资料。除此之外,各部门还可以增加收集对学生会今后工作有参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另外,工作计划书与各大型活动的工作总结也应在收集范围之内。

第二条 归档时间

1)各部门的档案收集工作的联系人,在活动结束后七天内把相关资料交给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

2)对于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成员名册,应于每个学期末进行归档。

3)每个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秘书部归档。

第三条 归档范围

按各档案的档案范围进行。

第四条 档案格式

1)各部门上交归档文档统一运用应届学生会模板,并用a4纸打印后提交。

2)外来文档原件归档。

3)每册档案首页为档案目录,档案本每页张贴页码,并要求对更新的文档内容在档案目录进行登记,方便检索。

4)每册档案侧面填写档案名称、册数。

第四章 档案借阅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记者社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注明借阅人姓名、部门、联系方式、借阅内容,并记录归还时间,是否完整归还等具体事项。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档案管理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条 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经秘书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第三条 对于借阅、借用的档案,未经允许不得圈画、涂改、折卷、裁剪、撕毁、抽调、翻印、转借、公开引用、增删档案中的任何材料及文件等。

第四条 如发现档案错漏请及时与档案管理人员联系,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实后进行修正,不得私自修改。

第五条 对所有借档案或经批准复印的材料要妥善保存。违反要及时追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学生会每年换届时,以往文件移交下届成员作为参考,由秘书部成员接管档案。

第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秘书部请示社委会后决定。

人员管理制度

1. 主管人员交卸。

2. 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单位人员名册。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3、 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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