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方案(精选17篇)

时间:2023-11-12 22:41:34 作者:飞雪

服务月是推动地方社区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志愿者们的努力,能够为社区注入活力和正能量。小编整理了一些精彩纷呈的服务月活动案例,欢迎大家一起探讨和分享。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并购合同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并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专项法律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一、甲方因事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二、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另甲方须按本协议书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二)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件,参加谈判,必要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委托事项违法,有权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发现乙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律师费。四、律师费及其他费用1、双方商定律师费为人民币元,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2、乙方参与此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工商查询等一切费用及交通、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服务项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收律师费无须退还。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应另行签署书面法律服务协议。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并购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委派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1、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1、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项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并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专项法律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事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另甲方须按本协议书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二)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件,参加谈判,必要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委托事项违法,有权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发现乙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律师费。

四、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1、双方商定律师费为人民币元,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参与此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工商查询等一切费用及交通、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服务项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收律师费无须退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应另行签署书面法律服务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委派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1、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_____、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就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文书帮合同频道迎合各位朋友的需求,特意提供了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文书帮合同频道。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 、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 )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 )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 )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 )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7 )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 )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 )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 、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2 )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 )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 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 )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 )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 )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 )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 )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 )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 、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 )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 )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 )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 )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 )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 )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 、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 )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 )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 )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 )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 、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 )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3 )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5 )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 )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 、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7 、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 )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 )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 )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 )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 )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 )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 、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 )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 )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 )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 )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 )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 )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 )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 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 、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2 、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支付_________ 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3 、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 、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 、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 、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 、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 、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 、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 、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 、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8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 年。

十、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 份,双方各执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企业公司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方案

第1。

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开展我公司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直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直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构建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公司安全工作平稳态势。二、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组员:

安全员负责组织专项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事宜。

三、

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1、电气专项检查。2、应急设施专项检查3、消防专项检查等。

电梯设施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及检查情况。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风险告知: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时,企业应注意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并非某位特定的律师,而是律师事务所。企业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时应查看对方的资质,并与对方约定好服务方式,企业还应注意,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业务繁忙而使得律师身兼数职,这会使企业无法真正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应急预案专项方案

为了确保突发事件处理妥善,抢救有序,措施得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紧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车间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后勤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李凌申。

副组长:崔克臣。

组员:

二、职责:

1、报警:凡在生产岗位发生的安全隐患,报各部门负责人或组长、副组长。如果各部门负责人不在,视危险情况可以自动报警(火警:119;急救:120)与此同时,要报告组长、副组长。报警时,要报明出事地点、单位、电话、水源地点,并询问消防或救护人员到位时间,及时接警。

2、现场抢救:将遇难人员抢救到安全地带,并实施抢救;留出救援通道,尽快关闭设备总闸及电源。

3、现场维护:由出事部门的组长和组员维护现场,以免火源或隐患继续扩大。

4、为消防人员带路,协助消防人员灭火。

5、积极参与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

6、维护现场秩序,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7、调查结果的处置。

三、人员分工:

1、报警:发生事故后,由业务部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警。

2、救助:总务处处长负责;。

3、现场维护:车间主任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

4、现场联络: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协助消防单位通报现场情况;。

5、调查处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合作完成。

四、疏散引导组职责:

1、熟记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指示标志。

2、了解出口宽度及结构形式,掌握人员疏散时间。

3、火灾发生后,根据灭火方案确定疏散路径。

4、发出疏散信号,疏散引导组人员要定点定位,指挥疏散,维护秩序。

5、人员疏散完毕后,应再检查一次,确保人员全部撤离现场。

五、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

1、首先抢救人员,其次抢救贵重物品。

2、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现场灭火。

3、做好警戒,维护好火灾现场秩序。

4、对抢救出的伤员,要迅速与医院联系进行抢救,对抢救出来的物品要看管好,不得遗失。

5、保护失火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六、紧急预案的资源保证:

1、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存放易发现的.固定地点;经常疏通水源管道。

2、突发事件的联络电话要上墙,并保证全体员工都牢记。

七、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事故演练。

公司应急预案专项方案

为将安全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护公司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集团公司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项目部根据危险目标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如支模架坍塌、大型设备坍塌、基坑坍塌、触电、人员中毒、毒气泄漏、燃烧、爆炸、停水、停电等,包括通讯联络、抢险抢救、医疗救护、伤员转送、人员疏散、生产系统指挥、上报联系、救援行动方案等。

(二)集团公司负责指导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订事故处理程序图,一旦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快速、有效、有序运作,做到临危不俱,正确指挥。事故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处置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在发生事故,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危险时,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对可能威胁到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事故发生后应有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以及在抢险时发生二次事故。

(四)有效的工程抢救抢修是控制事故、消灭事故的关键。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预防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抢险、消灭事故。

(五)一旦发生事故,如基坑、支模架坍塌、物体打击等,项目部应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伤员,并迅速上报所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报集团公司,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领导小组人员派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对高处坠落、骨折人员不能随意搬动,要用担架模板等搬运;对气体中毒、窒息伤员应尽快进行通风,让其呼吸新鲜空气;对化学中毒的病人,应注射特效解毒剂或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才能根据中毒和受伤程度转送各类医院。

人员触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接触受伤者,避免造成多人连续触电伤亡,如受伤害人员出现出血,要尽可能先止血。

现场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时,项目部主管应先判断是否有事态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保护、抢救,控制事态的发展,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六)要加强对各救援小组的培训。领导小组应从实际出发,针对重点区域、部位或工艺、设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各救援小组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各救援小组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七)现场发生事故后,还应特别注意稳定职工情绪,对全体职工进行事故防范教育。

(八)认真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并购合同

日期:

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邀请!为使贵公司对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务方案。

我们真诚期望凭借本所及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专业经验、良好的服务素质与业内声誉,能够赢得为贵公司服务与合作的机会。

我们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非常希望为贵公司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我们相信,凭借本所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并通过对本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一定能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达到规范公司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纠纷产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提升项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提供商,在成立之初,即确定了专业化发展的路径,在业务的研讨中、在资源的培养上,在律师的选取上以及在对外宣传中,均以“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和“行政教育法学”两项优势业务作为事务所主体业务范畴。

积极拓展建筑房地产等法律服务业务。

所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注重引导、培养企业的发展需求,为丰富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提供法律指引,为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在为企业提供系统服务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或者为企业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提供意见或方案。

所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并不是简单地就案议案,将定纷止争作为服务的终极目标,而是更多地将服务前臵于预防环节,通过积累,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在服务手段上,培训、座谈、辅导…不一而足,在服务追求上,帮助我们的客户专注于主营业务或其核心事业,从而使我们的客户在营商活动中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节约成本并保障其稳定发展,引领企业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迈进,得到了中小企业主的首肯,巩固了事务所的服务地位。

二、拟为贵公司组成的服务团队。

为确保能为贵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拟选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以及______律师(实习)、______律师(实习)组成为贵公司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再增加一名常年驻外律师),具体承办贵公司的法律事务。

本所还将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及时调配本所其他专业或部门的律师参与贵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

以下是拟派律师的简介:

1、保密:

对所有所接触到的贵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

2、效率:

尽最大可能快速满足公司对服务时间的要求。

1)对电话口头咨询的,一般当即予以答复(需要讨论研究的,尽快答复);。

3、团队协作:

对公司所涉及重大法律事务,由航向律师整合本所该事务所涉及的专业律师组成团队协助解决。

我们将对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进行记录,每季度寄送贵公司,以便贵公司定期核查与总结。

根据本所从事法律服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惯例和经验,并结合考虑贵公司行业特征、规模以及项目等因素,我们向贵公司提出以下报价方案:

1、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一年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暂定)。

在服务期满一年后若需继续服务与合作的,再根据上一年度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第二年度的法律服务费用。

2、支付方式:每半年预付一次。

4、贵公司委托本所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民事代理等活动时,应另办理委托手续,本所应优先接受委托,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律师业务收费的标准基础上优惠收费。

5、贵公司委托本所涉及企业股权转让、上市、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服务、房地产设立管理、企业合同体系建设等专项法律服务事务,双方根据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时间、工作量大小以及复杂难易程度另行协商收费。

6、上述费用报价均以人民币计。

上述建议谨供贵公司参考。

本所非常乐意听取并将慎重考虑贵公司就上述方案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本所联系。

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办公地址:

公司治理专项审计的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wohang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根据审计中心年度审计计划,特制定公司治理专项审计方案,具体如下:

一、审计目的为加快wohang现代金融企业建设步伐,构建职责边界清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制衡有效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形成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查漏补缺,发现问题,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治理的合规性、有效性,促进wohang长期稳健发展。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时间安排及审计人员组成1.时间安排:审计工作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每家行社现场审计时间约1周。审计结束后2日内完成审计报告和附表。如遇重大、突出问题,可延长审计时间和延伸审计范围,时间服从质量。

2.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设组长1名,主审1名;组员3-4名。

(三)审计依据。

《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

四、审计内容。

(一)党的领导。

是否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否科学合理界定党委与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职责边界与权利义务,明确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是否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或高管层决策。

(二)股东股权。

1.是否安排专人负责公司治理事宜,公司治理职责是否明晰;按时召开股东大会年度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是否实行律师见证制度,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出席会议的比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应限制而未限制表决权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是否提前告知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应经股东大会审议而为审议的现象等;公司章程是否符合监管部门要求。

2.县域机构法人股占比是否超过35%,市区机构法人股占比是否超过50%;职工股占比是否低于20%。

3.股东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财务状况等是否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是否有股东经营不善或投资失败,陷入债务危机和诉讼纠纷,对本行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主要股东是否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作不实声明;股东是否使用信贷资金、委托资金、债务资金或其他非自有资金入股,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等现象;股东是否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股,是否存在隐形股东、金融产品持股现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是否通过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超比例持有农合机构股权;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是否超过2家,控股商业银行是否超过1家;入股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未经批准持有股权或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是否按照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是否未经批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4.是否存在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谋求对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和主导权情况;主要股东是否在持股5年内转让股份(不包括监管要求、监管批准、司法强制、同一投资人名下不同主体转让等情形);是否存在提名董(理)事超过三分之一、同时提名董(理)事和监事的现象;股东派驻的董(理)事、监事、高管是否未经核准履行职责,是否与本行和其他关联机构存在董(理)事、监事和高管交叉任职现象;是否滥用股东权利干预董事会、高管层的决策权和管理权,或进行利益输送,或滥用股东权利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主要股东是否按照规定向商业银行提供信息,是否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承诺,是否支持银行董事会制定的合理的资本规划,是否存在阻碍其他股东对银行补充资本或合格新股东的进入的情况;是否存在股权结构不清晰或存在权属纠纷,以及针对股东股权问题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多次委托其他股东代为参加股东会议情况。

5.董事会是否每年对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情况进行评估,是否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部门;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规定,股权管理制度是否明确股东资质条件、股权登记确认、股权集中托管、股权变更程序、股权质押行为、股权转让方式、股东重大信息报告等内容;是否将股权在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托管;是否存在未事前告知董事会的股权质押、转让事项;拥有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商业银行股份前是否向银行董事会申请备案;在董事会审议相关备案事项时,由拟出质股东委派的董事是否回避;是否存在以应收账款垫付回购股权资金,导致资本“空心化”的现象;股权质押信息是否记载在股东名册、股权信息管理系统中;是否存在股权交叉质押、接受本行或变相接收本行股权质押的现象;是否存在大量股权质押、股权反担保现象,是否存在主要股东股权大量质押现象;股东在本机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是否仍将股权进行质押;股东质押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股权的50%的,是否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司法拍卖,是否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受到其他权利限制;被质押股权是否达到或超过全部股权的20%;否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股权质押等相关信息;是否通过半年报、年报在官方网站等渠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权信息;是否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6.是否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大)会职责和议事规则等作出制度安排,相关职责是否明确具体,议事规则是否完备;是否将关于股东管理的相关监管要求、股东的法定权利义务完整明确地写入公司章程;是否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人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或更换前,该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是否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已经提名董事的股东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

(三)董事会。

1.董事会人数及构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否合法合规;章程或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否对董事会采取通讯表决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定;董事会例会是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是否建立董事履职档案,完整记录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及被采纳情况等,作为对董事评价的依据;是否按照要求将监管意见及整改情况在董事会上通报;董事会对监管通报、监管意见、现场检查意见书等监管文书提出的问题,是否能督促整改并及时审议整改进展;是否及时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和决议等文件报送监管部门备案。

2.是否规定了董事的最低工作时间;是否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变更)董事,或授权不具备资格人员实际履行董事职权;董事是否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董事,是否能够委托同类别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任期届满,是否在半年内产生董事候选人。

3.董事会是否根据情况单独或合并设立其专门委员会,如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是否符合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财务、审计和会计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有对各类风险进行判断与管理的经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是否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参会人数及会议表决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是否事先通知监事会派员列席。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是否不少于3人,是否多数成员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是否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是否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否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董事会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业委员会是否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是否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同时任职商业银行是否不超过2家;独立董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时间是否累计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每年在商业银行工作的时间是否不少于15个工作日,担任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的董事每年在商业银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

5.发展战略是否涵盖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经营理念、市场定位、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在关注总体发展战略基础上,是否重点关注人才战略和信息科技战略等配套战略;是否在制定发展战略时体现经济、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在发展战略框架下,高级管理层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与计划;董事会是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市场变化、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等因素,审批确定审慎、可行的年度经营计划;董事会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是否充分论证年度经营计划的科学性;董事会是否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董事会是否制定董事会自身和高级管理层应当遵循的职业规范与价值准则;高级管理层是否制定全行各部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职业规范,明确具体的问责条款,建立相应处理机制。

(四)监事会。

6.监事会成员是否为三人至十三人,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是否均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例会是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是否能够对监管要求的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监督,按规定提出意见;监事会是否按规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重大决策事项是否事前告知监事会,是否及时向监事会提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情况及其他监事会要求提供的信息,监事会是否派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是否能够按照规定对董事会和高管层及其成员开展履职评价,对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对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是否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及股东大会。

7.监事出席会议次数、在行工作时间是否符合监管规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每年工作时间是否少于15个工作日;外部监事在商业银行任职时间是否超过6年;外部监事同时任职商业银行是否超过2家,是否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是否存在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职工监事是否参与制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8.监事任期届满,是否在半年内产生监事候选人;外部监事与商业银行之间,是否存在影响其独立判断的关系;外部监事与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影响其独立判断的关系。

(五)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是否始终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核准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非核准类高管人员;董事长、行长是否存在长期空缺(一年以上)的情况;董事长和行长是否存在明显矛盾,对公司重大事项缺乏应有沟通;是否因董事长和行长存在矛盾,造成公司决策、管理流程混乱,甚至产生对抗性冲突的等情况;高级管理层是否超越董事会授权开展业务;高级管理层是否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通报经营情况,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传递渠道。

(六)考核评价。

1.在确定考评指标权重时,合规经营类指标权重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确定考评指标权重时,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每年对绩效考核及薪酬机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是否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报送监管部门;是否建立规范的绩效考评管理流程,确保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是否与考评对象及其员工进行有效沟通。

2.是否设立时点性规模考评指标;是否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外设定单项或临时性考评指标;是否设定没有具体目标值、单纯以市场份额或市场排名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是否自行制定考评办法或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要求。

(七)风险内控。

1.董事会是否能够根据银行风险状况、发展规模和速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判断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确定适当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偏好;董事会是否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并及时处置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董事会是否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的专题报告,对商业银行风险水平、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意见;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否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的专题报告,对商业银行风险水平、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意见。

2.是否建立与其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要素是否符合监管要求;董事会及其下设专业委员会、监事会、高管层是否积极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3.是否制定内部审计章程并报董事会批准;内部审计章程是否报监管部门备案;内部审计人员是否不少于员工总数的1%;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是否作为审计对象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内部审计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否不低于本机构其他部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董事会是否对总审计师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定期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跟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董事会、高管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部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利用,整改措施得到及时落实;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是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是否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是否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是否设立合规管理部门,明确负责合规管理工作部门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是否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

(八)信息披露。

1.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监管规定建立本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基本信息、公司治理、股权管理、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是否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

3.年度报告是否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披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是否至少提前十五日向监管部门申请延迟;对于监管要求十日内披露的事项,是否及时披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是否提前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4.公开披露的股权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等信息是否存在明显遗漏,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虚假,或误导情况。

(九)外部审计。

是否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是否对外部审计报告质量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是否与外审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外审机构同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家银行进行外部审计年限是否超过五年;年报近三年内是否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方面。

1.是否为员工提供有效途径参与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是否鼓励员工通过合法渠道对有关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报告,并充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是否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监事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是否经过职代会审议;是否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维护。

2.是否制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并有效执行;高管层是否根据董事会要求开展绿色信贷相关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是否指定高管人员和牵头部门组织绿色信贷各项工作;是否有效履行相关社会责任,并定期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务必要对公司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对法人治理工作进行专项审计,确保此次专项审计查清、查透、查全面。

(二)切实整改,消除隐患。被审计单位对于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审计组要及时跟踪辖内被审计行社整改进度,做好督导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被审计行社要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及省联社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治理业务流程、业务特点、易发风险点及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并严格落实。

专项治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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