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热门15篇)

时间:2023-12-14 21:06:47 作者:GZ才子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能够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最后,祝大家在工作方案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实现个人和团队的目标。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以“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

领导。

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

领导。

精心。

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

领导。

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

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一)切实加强。

领导。

精心。

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

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政办。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社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23日开始至4月14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全体联村(社)干部及村(社)干部,村(社)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宣传方面。

1.由各联村(社)干部负责实施。

2.各村(社)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社员)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烧灰、野外炊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社)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社)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社员)禁止野外用火。

5.在村(社)主要道口、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联村(社)干部要在3月23日前到村(社)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社)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

1.全体联村(社)干部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社)开展巡逻,督促村(社)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

在清明节期间,各村(社)要安排好本村(社)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社)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

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社)干部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社)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社)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社)级巡逻员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

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农业农村科巡逻人员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

分两组,具体由陈小凯、杨益高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浙bp01t9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

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

分编两个组,每组20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

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

瞭望台设立在福泉寺,由章兆葵负责,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

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防火总指挥由夏方伟主任担任,副指挥由朱汉根、金益、叶元合、邬春海、刘鹏英同志担任。

指挥部其他人员见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联村(社)干部到村(社)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社)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23日4月14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措施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及方案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__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_____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共产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__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__〕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__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__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打好当前森林防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着力从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保障水平、加强专业队伍扑火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等方面着手,努力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时间安排。

20_年3月19日-5月5日。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领导,加强组织。

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小组,提前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

(二)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请求和需要,协调组织森林消防急需的队伍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事发村(居)委会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在清明期间的布防及措施的落实工作。

2.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落实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期间的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强化预警监测点的作用,确保火情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及时提供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及重点数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全镇森林防火总体防控能力。

指导各村(居)规范农业农村生产性用火。协助各村(居)委会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用火安全措施,警示、教育村民注意生产性用火安全。

3.镇派出所。

负责领导:

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各拜祭区域人流分流处置工作。在突发应急事件情况发生时,组织公安力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林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4.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领导:。

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介渠道发出禁火令、文明祭祀公开信、倡议书等,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5.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清明节防灭火安全布防工作,重点做好各旅游景区、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文明祭扫,预防山火”的宣传工作,组织督查各村(居)委会清明拜祭点的布防工作。

负责组织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灭火进课堂活动(一条森林防灭火标语、一期黑板报、一堂宣传课、一封给家长的信、一幅宣传图画或一篇文明祭祀作文)。

6.其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抓好各项准备工作。

7.各村(居)委会、林场。

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布控工作,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对重要山口、路段设卡巡查,对进山、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引导群众通过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络祭祀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追思,开展“鲜花换鞭炮”的活动,改变烧纸钱、放鞭炮的习惯,严格控制火种进山,注意巡查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防火安全,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安全用火措施。

(三)强化措施,努力预防。

1.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行包片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一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节前要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开展“六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田边、清村边、清路边、清隔离带);交通和公路部门要对公路两旁山缘地带火源隐患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包山头地块。由镇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志愿者,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在林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做好外来人员测温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要加强执法处罚。公安部门要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五要紧盯重点人群。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下大力气筑牢野外火源管理防线。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辟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二要规划、维护防火路界。加强对森林防火通道合理规划,对现有的道路进行维护,要做到路面平整,并且设置合理的调头和错车区,确保消防车辆、器材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同时要打通断头路,实现防火通道与田间路、镇村主要道路连通。三要合理设置取水点。依托现有大中型水库、塘坝等水源地,对辖区内的水源地、取水点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对现有取水点不足或没有取水点的区域,科学设置取水点。四要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指导各村(居)委会、林场加强每日森林火险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视频监测和护林员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预警监测体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镇党政办、农办、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广播、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的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镇驻地,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专职消防队和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镇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应用技术准备,确保及时监控林火热点和及时反馈森林火灾情况。四是物资保障准备。由镇应急办在清明节前对本单位的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配备必须的物资、器材,并要提前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打火把)。护林员巡查时要配戴“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谐、维护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镇领导包村委会、镇干部、村干部包自然村或包山头地块,签订责任书,与林地承包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投入到位。

(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备战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调度,增强协同作战能力。

(三)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发生山火时,镇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四)加强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

(五)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镇森防指办值班电话:5455720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消防报警电话:119              公安报警电话:110。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4月4日清明节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扫墓习俗,野外违章用火达到最高峰,处处存在森林火险隐患,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难度。为了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稳定。

本方案自3月28日起至4月11日执行。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2、镇、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各村支书和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干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镇、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条幅、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野外火源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大增加。各村要加强野外督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必须成立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骨灰堂附近、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3、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镇、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4、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监管,并将此类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火源上山。对密集坟地的坟头要登记造册,并要对坟头主宣传文明祭祖方式。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哪个村有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纪律处理。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包片领导是本片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问责制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清明节前镇里组织一次督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村包片干部是否在防火岗位;查巡查队是否组建,是否出动,是否有火情的记录;查值班调度的记录;查物资储备。

3、责任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林业局、监察局关于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追究。

清明节扫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

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简报

“清明”“五一”历来是我市森林火灾集中多发时段。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清明节前夕,全市气温迅速回升。除群众上坟祭祀用火、野外踏青活动骤增外,农事用火也集中激增,森林消防面临严峻形势。

会议强调,各地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要务,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火灾高发区等加强森林消防督查,尤其是对林区旅游、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重点活动地段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查找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当地实际及时发布禁火令,规定禁火期、划定禁火区;加大护林巡查力度和密度;严肃查处野外违法用火,加大火灾查处力度等。

会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清明”“五一”期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和扑救力量准备;全面加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火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

森林防火清明节方案

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公安、武警、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学校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秦开教[x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法规,及时、准确地宣传省、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2)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将多教育少火的理念普及到教师、学生及其家庭为目标。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短、易懂的语言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宣传标语,切实把握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森林火灾危险较大时期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各学生发行《对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行《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告教育宣传的目的。

(5)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理方案,搞好学生自救避难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训练、兼职火灾队伍训练。

(1)结合实际,建立专业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层层拆解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和危险性的大调查等。

(二)全力抓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以加强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严禁学生野煮、烧烤、火焰等野外火灾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积极引导学生写《森林防火致家长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在野外用火。

(3)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学期组织防火技能训练和自助避难训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电影,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手拉手的孩子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1)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力。校长自己指挥,把森林防火作为重要任务抓住,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责任,监督管理到位,确保学生行为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实行调查,加强管理。贯彻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危险大调查,及时整顿调查中发现的安全危险,暂时无法解决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事故不发生。

(3)加强配合,确保效果。与林业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提高保护绿色,爱自然的意识,自觉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反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强值班,严格问责。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发生火灾时,应按规定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的迟报、不报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坚决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简报

春节临近,红古区花庄镇为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从实际出发,早准备、早部署,切实保障森草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

近期花庄镇召开xx年春节期间防火工作安排部署会,组织护林员、草管员严把林地、山头、路口,坚持做好巡查工作和值班值守工作。

通过在村内、沿山祭祀点悬挂张贴横幅标语,以及微信群转发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和清明节禁火政策,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目前,全镇共发放护林防火宣传资料1500余份,开展线上防火宣传70余次。

花庄镇将继续保持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各项举措,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同时对各护林员、检查点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把森林防火值班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简报

20xx年4月4日是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深化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第一小学的少先队员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

在学校一层大厅放置了清明节相关知识的展板,让队员们可以更加直观清晰地了解这一传统节日。看!我们有的队员在认真地读着,有的队员手里拿着纸笔认真地记着,还有的队员当起了志愿讲解员为大家精彩地介绍着。相信通过这小小的展板,队员们得到了大大的收获。

清河第一小学的队员们还以百分之百的.参与率,参与了网上祭英烈活动,在网上向革命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队员们在家长的陪伴下,利用清明小假期,前往红色旅游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烈士陵园墓地,祭扫、献花、敬礼,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

希望队员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定理想信念,继承优良传统,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不断增强爱党爱国社会主义情感,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简报

清明节,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了防止全县清明节期间不因人民群众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工作站提前装备,周密安排,全面落实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前夕,县森林防火工作站制定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方案》,成立3个应急扑火分队和4个重点林区蹲守组以及包片小分队。在清明前1天至后1天,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22个乡镇、7个林场、治沙站和杨桥畔苗圃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并督促各乡镇(场、圃、站)夯实各项防火工作。并在各乡镇主要路口、人口集散地、学校门口和重点林区入口张贴《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禁止在林区焚烧秸秆地边草的通知〉》,广泛宣传,未雨绸缪,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了森林防火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清明节当天,县森林防火工作站自筹资金购买鲜花,在五台森林公园、永平加油站路口、瓦窑沙、海则滩乡万亩常青园4处蹲守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同时登记发放森林消防桶,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联系电视台记者及时宣传报道,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倡导鼓励通过敬献鲜花、栽植苗木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来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各乡镇(场、圃、站)有关干部职工、村两委及护林员坚守岗位,通过站山头、守坟地,把路口,巡林地等有效措施,严格火源管制,切实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清明节期间,全县无因上坟祭祀引发大的'森林火灾,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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