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做的事(专业22篇)

时间:2023-12-11 15:14:48 作者:雅蕊

优秀作文的篇幅要适中,既能充分展开论述,又不至于啰嗦冗长。欣赏优秀作文范文,是培养自己的写作素养的有效途径之一。

我的最爱

钢琴,是一种西方古典音乐。它虽然没有笛子那样音色圆润、明净,也没有琵琶淳厚、柔和的音质,更没有唢呐高声明亮的悠扬。但是它具有我喜欢的别具一格的特色:音域广阔、音色优美动听,并且是音乐世界里公认的`“乐器之王”。

三年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架钢琴,如愿了我多年的心愿。黑色的琴身,88个黑白交错的琴键,三个变音踏板,完美合成一架豪华钢琴,有了这家钢琴,优美动听的曲子不在话下。开始学钢琴,总是弹一些枯燥厌烦的练习曲和音节,“do”“re”“mi”“fa”“sol”“la”“si”“do”,天天练,不少于一小时。慢慢地,我对钢琴的喜爱也一点点转化为厌烦了。这时,妈妈就会不停地鼓励我,开导我,连哄带逼的引导我练琴,当我不练时,偶尔也会训斥我。就在这种哄、逼、训的练琴过程中,我的琴艺竟然突飞猛进了。我每天下午放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练琴。

五年级上学期,老师告诉我可以准备考级的曲子了。我的心里无比的高兴,终于可以参加考级了。在那段时间里,我渐渐领悟了钢琴美妙的一面,自己弹着钢琴也会陶醉在音乐中,我真正喜欢上了钢琴。在这个暑假中,我的家里总响着美妙动听的琴声。终于盼到考级那天,我成功过了六级。无意间,钢琴成了我的好朋友。现在,我正在准备考八级的曲子,希望我的好朋友——钢琴,能陪我顺利的考过八级。

钢琴,不仅使我成为一个爱音乐的人,而且也改变了我的品性和修养。我要说:谢谢你,钢琴——!

最爱春天

一阵暖风轻拂而过,雪天使扇动着洁白的羽翼,花仙子披着彩衣降落凡尘。她们嫣然一笑,完成了接班的使命。

春是四季之首,它没有夏日的炽热、狂躁;没有秋日的成熟、稳重;没有冬日的寂寥、清高。春就是春,它守护着那份属于自己的绿色,守护着那颗希望的种子。

春来了!

当昔日的冰雪正慢慢消融时,春的使者已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步入人间。它总是欲来不来,似来非来,隐隐约约,神神秘秘,不禁让人想起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瞧,大地从冬眠中惊醒,它揉了揉那惺忪的双眼,却惊奇地发现天空变得格外朗润,太阳的光芒也愈加耀眼。满脑疑惑的大地低下了头,哇,绿绒毯铺满了全身,小草们禁不住诱惑,纷纷冲破泥土,探出了小脑袋。哦,春来了!

春风。

一阵淡雅迷人的芳香扑鼻而来,湿润的空气中夹杂着清新的泥土的气息,令人心旷神怡。啊,是春风,轻柔、和煦而又温暖,轻拂过我的脸颊,舒适、惬意。湛蓝的天空飘着几片洁白无瑕的云朵,在微风中缓缓移动,推着、挤着,拼凑出有趣的图案,它们随着风轻盈的节奏幻化出飘逸的姿态。

远处的湖边,杨柳在微风中舒展着那婀娜多姿的臂膀,黄莺那美妙婉转的歌声在枝头随风远去,几只燕子跳着华尔兹来衔泥筑巢,颇有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的景致。

天边,几只花蝴蝶、彩凤凰摇曳在空中,随着那根线望去,牵着的是一群活蹦乱跳的孩子。他(她)们不停地转动手中的线,为了让风筝能在蓝天翱翔。恍然间,我发现:线的尽头拴着的并不仅是风筝,更是那群孩子的梦,五彩斑斓的梦,而那根线便是通往理想天堂的路。在春天这个充满希望的季节中,我们放飞梦想,追逐梦想。

春雨。

嘀嗒,嘀嗒一滴水珠滑落,跌入我的掌心。噢,是春雨,如花针、如蚕丝,细细密密,融入清风,我关上了窗户。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眼中的一切是那样的模糊,那样的静谧,春雨笼罩了整个世界。晶莹的雨丝在空中随意飘舞,无声无息,隔着那透明的玻璃,我听不到雨点落地的声响。

夜幕降临了,雨却大了点。我闭上眼睛,戴上耳机,静静地听着那柔和的钢琴曲。我的思绪一下子飞出了窗外,飞到了田野上。春雨撒遍了广阔的田野,庄稼们贪婪地吮吸着甘甜的雨露,花草树木也都经历了风雨的洗礼,青蛙们张大了嘴巴,接住了草尖滑落的露珠。颇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意味。

早晨,雨停了,天空在被雨水冲刷后变得格外的蓝,格外的亮。洁净的天空弥散出了一道七彩交汇的虹。

我爱春雨,爱它的轻柔缠绵,爱它的诗情画意,爱它的如烟似雾,爱它的清丽不凡。

春,一个轻柔静谧而又生机勃勃的季节,一个播撒种子期待收获的季节,我爱你!爱你的神神秘秘,爱你的蓬勃朝气,爱你的活泼顽皮,爱你的温顺柔和。

春,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

妈妈觉得孩子应该多学几种特长,于是在去年暑假的一天,她带我去培训中心学画画。

到了那里,老师把一些绘画工具发给我。我问老师:“今天画什么?”老师告诉我,今天写生一种植物。说着,递给我一张大纸。我吓了一跳,怎么要这么大呀?老师点点头,就让我自己去画。我先把花盆画好。谁知刚开始就把花盆画得有点胖了,像个小胖墩,我只好用反面画。这次我小心翼翼地画,比刚才画得好多了。我再把上面的叶子画好,就这样我画了一个多钟头,终于把叶子画好了。

老师过来检查后认为可以用水粉颜料上色。于是我按照老师的吩咐调好各种颜料备用。我先用棕色画花盆,用绿色涂叶子。还有一些叶子就用两种颜色涂……又是一个多钟头过去了,我终于画好了这幅画。我忐忑不安地把画交给老师时,老师笑着鼓励我,夸我画得真不错。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回家把那张画挂在显眼的地方。

以后每周去学习,我都非常快乐,因为可以把画带回家,客人看到了还会表扬我。渐渐地,画画就成了。

最爱

这些疑问,大体就是顾长卫电影的主题。和前两部作品相比,打上主流商业标签的《最爱》丝毫没收敛,而且表现得更为疯狂,从选题就能看得出来,边缘化的事件背景,另类的视角,大牌的明星,艾滋病和爱情两个极端的话题,很考验创作的勇气和功力。

最爱冬天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爱的冬天作文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爱姹紫嫣红的春天,爱骄阳似火的夏天,也爱金风送爽的秋天,但我更爱白雪皑皑的冬天。

冬姑娘不知不觉地降临,随她而来的还有一个个美丽的小精灵雪花。

清晨,一片片雪花给大地、树木、房屋……世间的万物都穿上了一件厚厚的棉衣。啊!冬天来了,一切都是雪白的,梦幻的白,无暇的`白,皎洁的白……这是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接着又下了一会儿小雪,那一个个小精灵你追我赶,在空中闹着,笑着,嬉戏着,最终又无声地落入大地妈妈的怀抱。

在这寒冷的冬季,不但有雪花,而且还有梅花。冬天里能生存的植物不多,连那春天里遍地都是的小草也不例外,也许只有被称为岁寒三友的松、竹、梅得以幸存。

小时候,在老家,门前种了一棵梅树。冬天,每当窗外雪花漫天纷飞,白茫茫的一片,不知不觉中,一股淡淡的清香从鼻间飘过,我就知道,那是梅花的清香。雪花纷纷扬扬,落在花瓣上,还有淡淡的香气,真是美极了!

我爱冬天的雪花,也爱冬天的梅花,更爱迷人的冬天。

下雪啦!只见天空中洁白的精灵跳起了舞蹈,袅袅婷婷,翩翩起舞,好像一个个穿着银色纱衣的舞者。我跟随着舞者的脚步,探索起了这银白的世界。只见四周的雪花覆盖了树木,覆盖了建筑,覆盖了整个大地,这世界好像变成了雪的天堂。

这些洁白的精灵可真调皮,一会儿化成洁白无暇的雪,一会儿化成晶莹剔透的水。

它的颜色是那样白净,那样纯洁,那样无暇。它的样子是那样美丽,那样晶莹,那样奇特。它让我想起了《雪孩子》、《下雪的声音》等有关雪的文章。

我最喜欢冬天,最喜欢那美丽的雪!让我们听着雪的声音,踏着雪的足迹,追逐那银白的颜色吧!

冬天,气温下降,雪,慢慢飘了下来,万里江山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

冬天,白雪皑皑,大地披上了银装,这构成了我对冬天的喜爱。打雪仗便是我喜爱冬天的一部分。

下雪时,我和小伙伴打雪仗,常常忘了回家吃饭,看着一个个雪球从空中“飞来飞去”,看着一个个雪球在地上骤然“炸”开,看着一个个雪球在伙伴身上粉碎,我心中就会格外舒畅,格外惬意!有时,自己被击中,心中就会涌起一种反攻的心理,正是这种心理,我就会流连其中。

在冬天,下雪了,小麦穿上了一件过冬“棉衣”,虫子被冻死,我一想到这里,就替农民感到高兴。

下雪了,一摇树,树上就会掉下来许多雪,把你变成一个雪人。小时候,我和妈妈把一个个小雪球滚成大雪球,然后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堆好,再弄上眼、鼻、嘴,一个雪人诞生了。一想起冬天,就会勾起我对童年的回忆。

最爱散文

初冬的夜晚,外面的风肆无忌惮的吼着。我关紧房门,不让一丝风挤进来。那样我的世界就不不会再有谁来打扰,我就可以很专注的想你。

自从结识你的那一刻起,你的一切便深深吸引着我。从此也打印在我的记忆中,无法磨灭。你使我心波荡漾、魂不守舍,甚至达到夜不能寐的地步。只要你一出现,我兴奋的心情,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我曾认为一见钟情只不过是幼稚的童话,没想到的是,事到如今的我会被你俘虏。如今全球陷入金融危机,而我却陷入你美丽的陷阱,不能自拔。

在冬天里,你尽情的潇洒,生命活跃于冰天雪地里,简直是常物不及,风里雪里更彰显你的魅力。你与飘飘洒洒的白马王子为伴,从不与婀娜造作的凤柳仙子为伍。你的一副傲骨不知倾倒多少文人骚客,是他们为你癫狂、为你狂舞。因为你最能激活他们的灵气,才有众多为你而歌的华彩巨作,让我怎能不心生妒忌。假如我也能出口妙语、笔下生花,将你装点得有另一番神气,那样你就会成为我的专利,让他们也望尘莫及。哎!谁让我学问甚少,斗大的字不识一钵。偶尔也会跃跃欲试,捏凑几首诗词小令,或凑几行浮浅的文字来表达自己对你的钟爱之情。每每拿出来都会产生几分愧疚,好担心我的文字会糟蹋你的形象,经过一锤再炼才稍稍觉得,还有那么点美化你的。安静下来,沉淀一下对你的思念。现在唯有望而却步,敬而远之。远远的欣赏,虽然对我是来说是相当的残酷,但心里还是觉得满足,不是有句话么,美的产生是因为彼此有一段距离。

不晓得有多少个不眠之夜,我都会静静的坐在这里,独自一个人想你。

打开电脑,轻轻的点击你的名字,让你的全部映入我的视线里。我尽情并贪婪地欣赏着你,你唯美躯干、肢体散发的香气,还有你独有的傲气。我陶醉了,陶醉在只有你的世界里。我不愿意让我的眼神逃离,你的音容笑貌尽收于眼底。你不管是在风里、还是在雪里,我都那样的'喜欢你。对你的钦佩简直就是五体投地,如痴如醉的游荡在有你的世界里,不能自拔。你竟然如此的折磨着我,让我心甘情愿付出。自认为有你相伴,今生足矣!尽管你远在天涯,可一想起你就如身临其境,一种满足感油然而生。

一幅画、一首诗,只要喜欢、只要有你,我都不顾一切去收集,把它储存打包收在我的云盘里。偶尔拿出来偷偷的欣赏,以解相思之苦。我不得不承认我如此的好色,可那都是你惹的祸。是你使我一见倾我的最爱,日里、夜里都想零距离接触的――梅花!心,是你让我对你着迷,是你让我对你另眼相看,情有独钟。对你的偏爱可以说是无人可替,这辈子都会不离不弃。我说的这些可以对天发誓,苍天可鉴,大海作证。

你知道么?你就是。

我最爱

“我的爸爸,中等身材,全身肌肉,强健有力,走起路来虎虎生风,显得很有精神。“咦,吴丰伶,你别往下念了。”爸爸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用好奇的眼神望着我,奇怪地问:“你怎么每次写老爸的外貌都用同样的语句?”我理直气壮地反问道:“这就奇怪了,难道您的外貌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吗?”看着我得意的样子,爸爸摸了摸他那聪明绝顶的光头,自嘲地说:“爸爸错了,我就是这副小样儿。”

老爸不仅说话有趣,而且有时做事也很搞笑。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一进门,就看见老爸双手拿着个洗脸盆摁在墙上。“嘿!老爸,你在干什么?”我疑惑地问道。“砰砰!”盆子掉在了地上,老爸身子一扭,转过头来,惊慌地望着我,“哎呀!吓了我一跳,你怎么老是一惊一乍的。”他边说边拍着自己的胸口。“老爸,你在练习‘花样洗脸’吗?”老爸瞅了我一眼,嘴一撇,说:“切,小孩子不懂别乱说。我这是在练习转方向盘。”说完,他捡起了盆,又把它摁在墙上,双手握在盆沿,左一转,右一抹。瞧他那认真劲儿,我不禁哑然失笑,“您学车的姿势真奇葩!您老慢慢练,我去做作业,失陪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奇怪地问爸爸:“您白天在练场学车,还嫌不够吗?在家用洗脸盆能练好转方向盘吗?”老爸摸了摸他那又密又硬的络腮胡子,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这跟你学习是一个道理,光靠校内时间是不够的,还得回家开小灶。你要记住‘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平时多挤时间学习,考试时你才会取得好成绩。"我知道爸爸的政治课又开讲了,我一声不吭,“埋头苦干”着碗里的饭菜。“老爸,您讲的话,我记住了。您慢慢吃,菜快没了。”说完,我哼着小曲儿上楼去了。

这就是的人——风趣、幽默而又善于讲道理的老爸。

最爱散文

想起y,把自己妻子的照片放在微博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可以这样说吗?一生最爱的人。”

有个女人被逼问了三次,大声道:爱自己!

标准的不会泄密的答案。

瑶很少提起她从前的情感故事。甚至是根本没有提过:“有用吗?都过去了。我只看重现在和未来。”

她觉得自己目前的情感状况,已经一目了然。可以归纳成这样四个字:已婚,有夫。

年少时,曾经在一个论坛发过贴子,你最爱的人是谁?

下面的答案五花八门。比如:父母。自己。孩子。

很少有人提到具体的异性。

都诲莫如深。

并非完全是大家保密意识强。

而是,经历一些世事之后,确实也发现亲情的重要性。

爱情是脆弱的。

一生还没有完全度过,谁能确定最爱的,是哪个人呢?

“爱你,忘了自己,情愿闭上眼睛。”

一句歌词。

不过,现在的人们,多是爱自己,忘了别人,难得闭上眼睛,总是在思索,衡量得失。

或许,我们最爱的,真的'是自己吧。

“我想我不够爱你,没那么全心全意。”

也是一句歌词。

其实,何必苛求呢,有一点点的爱,也胜过没有。

只是,不足够用来相守。

也有一些人,他们最爱的,不是人。而是某种事物。

比如,有人可能非常爱他的宠物。胜过爱子女。

可能他对人没有信任感,却非常舍得给他的小狗,买各种美食。

有的人,把狗照顾得,比照顾父母还周到。而且那动物,还未必觉得快乐。

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楼里的小狗,一天只能有限的时间,被主人牵出去放一下风。

和到处流浪奔跑的同类相比,到底哪一个更幸福呢?

就象解决了温饱问题,却过着平庸生活的我们。和那些追求梦想,生活贫困的人们。到底哪一个更幸福。

还真的很难说。

还有的人,最爱的,是自己的爱好。

爱好,自然是所爱,心头所好。

还有的人,用一生的时间,来追逐一个或许不会实现的梦想。

又想起我最喜欢的那句: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

无论最爱是什么,都会为它付出一定的代价。

毕竟,爱就意味着奉献和付出。

离了它们,就不能称其为爱。

不过,有爱存在,就足以支撑我们,在这寂寞世间的一场行走。

主动的,或是被动的在尘世的穿行。

最爱影评

——“咱们结婚吧,趁活着”

《最爱》是由顾长卫导演,章子怡、郭富城领衔主演的一部爱情电影。讲述了染上艾滋病的得意与琴琴,从相爱到生命完结的故事。

说《最爱》是一部爱情片是情理之中的事。单从片名便已注定其电影主题——讲述爱情。在电影中,故事发生在中国农村,这个中国特色尤为突出,但先进知识与所谓gdp毫不眷顾的地方。主人公“得意”的哥哥“齐全”是典型具有“暴发户”倾向的人物,为了致富,召集村中人卖血赚钱,当然先天的贫瘠及村中人知识的匮乏使得艾滋病在村中传染开来,被他们称为“热病”。他的父亲为了弥补儿子做下的孽便承担起照顾热病人的起居,住进村中的小学校,集体生活,吃大锅饭,颇有一股社会主义理想状态的气息。当然这种理想若是建立在艾滋病上,那么悲剧总会降临。染上热病的琴琴是“村花”,也搬进了小学校,她的美貌让得意对她一见钟情,20几岁当年的小伙子,面对年轻貌美的少妇,情感油然而生,而同是一脚踏入死亡的宿命使他们因为相怜紧紧牵扯在一起。“偷情”似乎是注定的,而在农村那片土地,“捉奸”也总是紧随而来。琴琴的丈夫将琴琴带走,逐回娘家的那天得意出现了,“不图活着是个样子,死了埋在一块,也是个伴儿”;“哪都不要去,住我家”,在遭到无数白眼与失去自尊的情况下,这样的告白正是琴琴需要的,他们住在了一起,村人的鄙视与琴琴婆家的唾弃在得意自嘲的幽默中化解。渐渐地,村中得热病的人陆续死亡,琴琴在悲伤之余越发感觉生命、爱情的可贵,于是对得意说“趁活着,我们结婚吧”。也许结婚是治愈心理的最好方法,名誉与自尊似乎都随着那两张大红的结婚证的来临让他们倍感扬眉吐气,名正言顺的夫妻,不知是做给世人看还是死亡前的挣扎。终于有一天,得意病发,琴琴用身体浸泡冷水为他降温,第二天,琴琴去世。影片的结尾是琴琴穿一袭新娘红衣,不停的吃着喜糖重复着结婚证上的那句“赵得意、商琴琴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种结尾带动起观众的情感共鸣,对这对儿新人的不易给予充分的怜悯。从剧本角度来说,“从生情到坎坷再到结局(悲剧或喜剧)”算是再常见不过,但《最爱》的妙在于它的整个故事是建立在“艾滋病”这一背景之下,特殊的身份让观众关注的视角从开始便不寻常,剧作是成功的,为整部电影打下了基础。

如果说故事已经不平凡,那么电影中人物的构造也是成功的。

得意与琴琴作为电影的主角,也是电影着墨最多的人物。得意的哥哥是村民感染艾滋的罪魁祸首,这种身份下的他有点自私有点小聪明,但不得不说爱让他强大,让他成为顶天立地的男人保护琴琴,用性格中的乐天对抗他人的白眼。对于缺少母爱的他来说,琴琴像是母亲、爱人,更是生命。郭富城的演技是突破型的,一口陕北话,玩世不恭的表情却有着真挚的眼神情感流露。不得不让人联想导演顾长卫之前的作品《立春》中,深入人心的王彩玲的形象,说是化腐朽为神奇也不为过。相比较之下,琴琴的形象符合了大众对农村妇女的认知:为了攀比一瓶城里的洗发水卖血而染病、穿着红袄袄、偷情、同居、渴望结婚、拿到结婚证后挨家挨户给村民看„„患病后她遭到丈夫的嫌弃,得意保护她,珍惜她,让她有了归属。如果说刚开始和得意的“苟合”是欲望所致,那么后来的结合便是爱,共患难,生与共。琴琴的饰演者章子怡对观众来说可以说是熟悉,她由《我的父亲母亲》进入国际,又由《最爱》回到为她带来幸运的乡土,对于绯闻缠身的她来说,颇有讽刺的意味,但对于大多数人,这也是一次形象的扭转,琴琴的悲惨与爱被她演绎的生动而朴实。而其他人物:深陷愧疚自责的村长,唯利是图的赵齐全,有着小人物自私与虚荣的粮房大嫂,举止疯癫却内心冷静的大嘴......众多实力配角倾情加盟构成了《最爱》这部叫好叫卖的电影。《最爱》的成功之处,离不开导演顾长卫的张力。

顾长卫的摄影风格迥异,在陈凯歌《孩子王》中,静态摄影内涵丰富、风格清丽;而在张艺谋的《红高粱》里,洒脱张扬,拍出大自然生命感。其本人更是获得第八届电影金鸡奖最佳摄影奖。高深的拍摄功底成为电影《最爱》的王牌。无论是远山近瓦,其构图模式与色彩表现力极富美感,尤其在有山景的镜头中,前、中、后的大山包轮村庄,近而拉近人群,再圈分一个或几个角色,构图大气,颜色着实、协调,即使是贫穷的农村,也让人觉得富有魔幻色彩,也为戏中的爱情提供了先天条件。在影片色彩方面,质朴中不缺“俗色”。背景为农村,乡土气息在山与房舍之间可以显现,而人物的着装,例如琴琴的红袄、大嘴身上的红色辣椒颜色艳丽,体现了农村的色调。

在细节处理方面,似乎每个镜头都有它特别的存在价值,不是多余也不是额外补充。例如30分钟左右,过年的日子,在得意那个支离破碎的家庭里,大家并没有聚在一起的喜悦,相反是为了过年而过年。齐全从城里带回了彩电白酒等年货,不但“走形式”还有颇有一种显示“暴发户”的自豪感。在放炮竹时,风大火易灭,齐全便在屋里点火,炮竹也就在屋内爆响,只有孩子和春风得意的齐全兴高采烈,得意与父亲并没有被喜悦感染,似乎这个家庭的和睦已经被抽离,就像炮竹在屋内可以起火。在影片37分,齐全为小学校带来了粮食和“城里人吃的白面”,走之前却拿出彩喷在墙上喷字,镜头并没有拍摄他喷字,相反是拍摄大家的反应,先是得意、粮房大婶仰起脖子好奇齐全在做什么,然后是全景拍摄大家面对齐全举动的状态,这个害他们染上热病踏入死亡的罪魁祸首,却吸引着他们的目光,似乎是等待着这个罪犯的第二次宣判。影片最后,镜头中出现二人的结婚证件,上面赫然写着“结婚人像片”而不是“相片”,这个细节告诉观众,这个结婚证是假的,整个婚姻是不成立的,不知琴琴与得意是否知道真相,还是他们在假象中寻求着快乐,也只有编剧与导演可以解答了。

在影片中,各种运动摄影相结合,例如34分钟左右,得意与琴琴在野外野合后,得意拉琴琴冲向铁轨,像一个孩子一样“与火车赛跑”,琴琴惊慌失措让他下来,得意却因为琴琴的害怕让他越发起劲,此时镜头分别拍摄了两人极度相反的表情,然后是俯拍大全景,山林、铁轨、疾驰的火车和铁轨上渺小的两个人。此时得意是兴奋的,他想证明他是强大的男人,琴琴越是害怕,他则越为活跃来证明对女人的保护力。由姜文扮演的火车车夫似乎象征着外界对他们爱情的干扰,得意与火车赛跑便是要打败爱情的阻隔,不知道这样理解会不会略显“象征性”,但当火车驶过,得意即兴唱起那首民谣“我本是老天爷他干爹,你看我体面不体面.....”像是显示着他对抗阻碍获得了成功。最后镜头俯拍整个山区及铁轨,铁轨倾斜,极不稳定,似乎寓意着他们爱情的多难。

值得一提的是,电影中穿插着一位小男孩的画外音,从出场开始,贯穿始终,连接起了现实世界与“另一个世界”。此外,各色音乐,如火车的轰鸣,村间动物叫声组成了自然且符合电影风格的视听音响,而悲伤的音乐也在特定的场合出现,不突兀也不会喧宾夺主。

我的最爱_

我曾有段时间迷恋可比克薯片,也有时候特想含着香甜滑口的巧克力,可令我最回味无穷的还是我们鹰潭的特产――鸽鸽豆角干。

当我手拿着一包真空包装鸽鸽豆角干时,那长长的、有韧性的豆角干,在秘制的酱紧紧相拥在一起,显得团结而不死板。包装的正面左上角写着“鸽鸽”两个字,下面用行书写着小字“豆角干”,“豆角干”下方标明了它的口味――麻辣味。仔细一看,我又发现右下角写着几个小小的字:“做良心食品,不挣黑心钱”!包装的反面还有配料:小麦粉,脱脂大豆粉,食用植物油……我才知道其实鸽鸽豆角干里有这么多的精华。当然最需关注的是它的生产日期,只见一排印刷字“生产日期:20xx年2月6日”赫然地躺在“保质期6个月”的旁边。

我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扯出一根来,细细品尝。一股浓浓的辣香味在嘴中荡漾,然后溢向心田,让人感到越嚼越有劲,真是回味无穷啊。不知不觉,一袋豆角干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我还舍不得丢掉,将豆角干的袋内舔了舔,好像要借此留住满嘴的油香味。

每次吃到这美味的“豆角干”,我都会为我们家乡能做出这样美味又健康的特产而感到骄傲,当然也希望外地的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

我的最爱

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芭比娃娃。芭比有五双鞋子,一条项链,七条裙子,一个发夹。我让芭比穿上高贵的衣服,华丽的高跟鞋,戴上五颜六色的发夹,金光闪闪的`项链。我每天都让芭比睡在公主床上。有时候我还会带着芭比一起和我的好朋友出来玩。她真是可爱极了。

指导老师:艳爱。

我最爱最爱的父亲作文

打开记忆这扇门,此刻的我,思绪万千,细细回顾过往,突然发觉,自己至今还从未曾留过一篇关于父亲的点滴记录,不禁内心的惭愧油然而生。临近父亲节了,此刻的我决定去提笔,借此来表达做为一个女儿对父亲的一种敬意。

记得我儿时,因为家里条件还没有入轨,大家都看不起我的爸爸,特别是爷爷,但是我的爸爸还是坚持了下来,从来没有埋怨过。还是努力赚钱用我和妈妈,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感动……我的妈妈是一个比较没有什么耐心的人,而且小时候因为不懂事不喜欢让妈妈喂饭,比较喜欢爸爸,爸爸每次都要让我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然后一口口喂着我吃,想起这些,眼泪不禁又掉了下来。

终于爸爸的这种发奋赚钱养家的精神似乎感动了老天爷,这几年,经济好不容易进入轨道了,爸爸还是每个星期都要回老家看爷爷,给爷爷零花钱,这让我感到非常奇怪,心里便默默产生了一种疑问,以前爷爷用那样的行为与眼光来看待我最最爱的爸爸,为什么爸爸就是还要去孝敬他呢?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了爸爸,爸爸告诉我:“不管爷爷说什么样多过分的'话,都是对的,因为他毕竟是长辈,是爸爸的爸爸,爸爸有义务用养爷爷。我听后,突然感到非常的无言,爸爸,我最爱最爱的爸爸!!!

小时候,我很喜欢坐公交车,爸爸一有空就带我去坐,而且那个时候正是我们经济还没有入轨的时候,爸爸还是自己咬咬牙,尽量让我过上幸福生活,爸爸我爱你,你的那种精神真的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现在爸爸经济还算过得去,就让我去学东学西的,这或许就是古人所说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吧。可是,我却不明白爸爸的这种用意,就是胡乱乱学,根本就没用心在学,想了我好后悔,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不会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的,对不起!!!

昨天,爸爸又和妈妈吵架了,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画面,为什么我们不能像电视上演的那样,贫穷没关系,只要幸福就好了,但是想你们这样每次都吵架,这是幸福的家庭吗?这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是:一家三口都很幸福,没有吵架的存在,爸爸希望你看了这篇以后,能够改掉你那种自私,不听别人劝的坏习惯好吗?,妈妈我也希望你的脾气能改一改,不要这么的暴躁好吗?答应我!!!我也会改掉学习马虎的坏习惯,让我们一起努力好吗?这就是我现在所缺的!!!!

我的最爱

我最爱看的书要数漫画了,每次放学,我都会去小店看一看有没有新的漫画出版。家里的漫画更是数不胜数,整整一柜子的漫画。

在学校里,我也是对漫画情有独钟,在课余时间和同学们一起谈谈故事情节,不时会传出一阵会心的笑声,带给了我们极大的乐趣。由于同学们爱看《爆笑校园》《阿衰》之类的书,过于沉迷,严重影响学习和作业,被老师禁止在学校里看这类书,就这样,我最爱的《父与子》也被禁止掉了,只好在家里偷偷地看。

每天晚上,我都会随便拿一本翻翻,减轻一下学习了一天的疲劳,如果到了睡觉时间我还没看够的话,我就会拿出手电筒,然后钻进被窝享受着幸福的时光。

妈妈似乎看穿了我的计谋,每天晚上,妈妈都会半夜来侦查。不过时间久了,我也习惯了妈妈这个方法,只要外面一开灯,我就立马熄灯睡觉,并把这些“作战用品”藏在枕头底下。

漫画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也带给了我许多启示。有一则漫画让我受益匪浅:那是《父与子》里的一则漫画,父亲和儿子拉着一匹马在路上走,走到半路以后,这匹马突然停住了,不管父亲和儿子怎么拉,都拉不动。就在这时,儿子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来了两个装上了轮子的塑料滑板,分别给这匹马的四只脚套上,于是,儿子和父亲拉着马走了。多么有趣的漫画呀!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去面对,并且要开动脑子去克服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

漫画给了我许多启迪,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漫画,你永远是!

我的最爱

说到辣椒,有些人害怕它,有些人喜欢它。但对我而言,只要一闻到辣椒那香喷喷的味道,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自动向发出味道的地方“飘”去。

我吃饭时,如果没有辣椒,即使龙肉放在面前都感觉没胃口啊。但只要有辣椒我那小肚子顿时就成了“吞饭机”,两大碗饭都不在话下,一边吃一边流汗。那感觉,别提多爽了。记得有一次,家里的辣椒吃完了,连一滴辣椒油都不剩了,我当时心里想:“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没有辣椒就吃不下饭,可是不吃饭,又会被妈妈大骂一顿,到底怎么办才好?”我急得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试图在某个角落能找出辣椒来,哪怕是一滴辣椒油也好啊。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厨房放着的大蒜上,有办法了!我把酱油和陈醋倒在一个碟子里,再把大蒜和姜切成沫,混合在一起,一尝,果然有辣味了,虽然没有辣椒的辣味那么正宗,但是也能暂时解解“辣馋”了。

还有一次,妈妈炒辣椒,那香味,简直是我闻过最香的味道了,真是“日啖辣椒三百颗,不辞长做吃辣人”,香酥的油配上火辣辣的辣椒,真是非常完美的融合。我控制不住自己双脚,就像是脚下有一股轻烟,把我往厨房托去。妈妈炒好之后,我偷偷吃了一块,辣的我嘴里直“喷火”,眼睛都快被辣瞎了。

辣椒,是我生活的必备品,是,辣椒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热辣红火。

我的最爱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

我的最爱

听着一题目,你应该明白我写的是什么。每错是一只狗,我最爱的一只狗。我曾养过许许多多条狗,他们各有所长,但唯一令我记忆犹新是肥狗子。

想知道为啥吗,待我细细道来。我的肥狗子长得可爱,具体怎样,就不做介绍。不过他倒有一个与一般狗的差异之处,四肢短身子长,头老大老大。肥狗子最先是马路边的一条流浪狗,直至遇到我那天,他从此进入我的生活。我家住在马路边,路上车水马龙,车祸时有发生。肥狗子被车撞过三次,其中一次十分严重,他的后腿皮开肉绽,至于骨头被压断,但他并未因此倒下,几个月后,他又可以一拐一拐的走路喽。我实在佩服肥狗子的这种毅力,看来我得多学习学习。有时,我会怀疑,飞狗子是倾城之狗吗,连着好几个星期,一群狗都被他吸引过来,一次还跑到我家里来,用扫把赶也赶不走,不久,肥狗子的肚子渐渐大了,无疑是怀孕了。几个月后,我忽然听到小狗的叫声,一想,一定是肥狗子生小狗了。待我下楼,一看,这那是小狗,这分明是老鼠嘛!小狗小的连我的一个巴掌大也没有。啊呀!又吓了我一跳,是猪吗?怎么生了九只啊,我不得不叫这些小狗做怪物。另外,肥狗子还有一特点,就是胆大。见了生人,他不会马上叫或是避开,而是上前问一问这个人的气味,似乎是在用气味分辨好人和坏人呢。当我和姐姐出去时,肥狗子总是紧追不舍,,几次,我还带它去逛街呢。他总是随便进出别人家,有次还叼了一块肉出来,害得我们无奈赔了那人二十块钱。肥狗子在家老爱卖萌,我们吃东西的时候,他总是‘嗯,嗯,嗯’的叫。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以至于我们会毫不吝啬地把食物分给他。有时我们将食物举高,他便会跳起来吃,有时还可以跳到我站起来的高度呢。一次家里十分闲暇的时候,肥狗子忽然叫起‘啊拉~阿拉……’搞得我们大笑,肥狗子竟然能像人一样,叫出‘阿拉’。于是他又有一名字便为阿拉。但是好景不长,一日早晨,传来了噩耗,肥狗子没了,他被人贩子用小汽车拐跑了。从此,肥狗子离开了我的生活。但我永远忘不了,那清脆的声音,那忠实的笑容。

肥狗子,我好想你,我永远爱你,!!!

我的最爱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

最爱散文

又是一个明媚的春季,春柳垂髫,桃花绽放。生命在这个季节全都复活了,萌发出盎然生机。踏青郊外,沐浴在蓝天白云下,行走在青山绿水间,人的心情也随着橙色的阳光明亮起来。

朱自清最爱的就是初春嫩绿,饱满、明亮,轻快而不沉重,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惹得人见人爱。刚刚萌发小嫩芽的垂柳,像是名曲上的一个个音符,春风轻轻地拨弄着,耳畔隐约传来oo@@的声响。仿佛古人在垂柳下、小河畔,轻抚着的古琴。悠扬的琴声跳动着,如朵朵涟漪传向四方。引得游人停下脚步,侧耳聆听。透过嫩绿的柳条,小桥上缓缓走来个美丽的少女。嫩绿的柳枝,将少女装扮成春姑娘,又恍若卷帘后的闺秀,躲在柳帘中张望着春的脚步。漫山遍野的勃勃生机,躲在时光的深处,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你的`到来。

春天最让人疼爱的就是桃花。半山坡的篱笆园里,朵朵桃花缀满了枝条,浅红色的花瓣含着清香,徐徐吐向空中,熏染着树下的游人。树间不时零星飘落的花瓣,是天女在嬉戏中撒落人间的春色。地上娇嫩的点点花瓣,让人轻轻放慢脚步,生怕踩伤了。桃树下,同事说:有生之年找处山坳,种上三、五亩桃树。在桃树下摆上三、五张茶座。在桃花盛开时,邀上三五个好友,散坐于桃花树下,沏一壶香茗,海阔天空畅谈一番。午饭时节,“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雪沫乳花可以用啤酒来代替,蓼芽与蒿茎等时令野菜山上不难采摘。最为要紧的就是清欢。现今的工业化、信息化快节奏的网络时代,人们常常在虚拟世界见面。同事间相聚也是闹市里的狂欢,现实世界,好友间少有相聚。与自然的零距离接触,桃之妖娆,粗茶淡饮,酒逢知己,这才是闲情的自然“清欢”。生活的意义,就在这不经意的清欢里。

过去的几千年中国以农业为根本,生活以农村为中心,男耕女织,世世代代亦步亦趋。生活是老牛拉车的慢节奏,日出而作而落而息,人们就生活在自然风光之中。现代的生活以城市为纲,快节奏的工作,将人圈定在钢筋水泥围墙内。生活逼迫着人出外工作,远离家乡,抛弃妻子。工作不再成为快乐,人已沦为工作的奴隶。城市虽然也有狂欢,但狂欢过后,人会更加孤独。生活的胁迫,清欢早已成为现代人的奢求。

柳絮是春天必不可少的一道风景,“三月尽是头白日,与春老别更依依”。东晋才女谢道韫被誉为“咏絮才”,“白雪纷纷何所似,未若柳絮因风起”。点睛之作,不仅将白雪纷飞喻为随风飞絮,还将暖春与严冬衔接在一处。街头巷尾起舞的柳絮,让每个行人都沾染上了春的气息,将人包裹在春天里,沐浴在春光下。空中荡漾的柳絮,给城市涂抹上了春的一笔。为了生计,飘忽不定的工作,让人的乔迁成为常态。这样以来,寻常百姓的生活更像是初春的柳絮,身似阳春柳絮飞。飘落到何处,只能凭借风力。“无风才到地,有风还满空”。飘荡到水之阳的,就能够很好地落地生根。飘落在水上的,顺着水流,在远方生息。遗落在山之阴的,少有萌发之机。空中点点飞扬的柳絮,展现出的是每个百姓的生活轨迹。难怪王国维说道:“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做连江点点萍!”

最爱散文

“白露身不露,寒露脚不寒。”这是谁说的鬼话。寒露,我恨透了这个节气,身体的伤痕可以自己舔舐,而柔韧的心灵,如何在孤独之中不至崩溃,就得看自己的造化了。是的,古叔叔睡着了,睡在了芦苇荡,怀揣着江山,一夜之间我好像长大了很多。

是是非非的.往事已成过客。江山的子民是一个又一个真切的面孔。善良如稻谷,温暖如棉花。你就这样睡着了,我记得您答应过烟儿,全世界睡着了,您也会醒着的。你这时候又去了哪里,天堂的距离到底有多远,您告诉我,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您是怎么到了黄泉路,是怎么过了奈何桥,是怎么跨过望乡台,又是怎样喝了孟婆汤。

古叔叔,我想你。把你的头像看了一夜又一夜,双颊温香如蔷薇,笑意从整朵粉红的蔷薇荡漾开来,叼着烟斗。是多么慈祥。正义的血往往有比海水更为宽阔的流域,而现在,这样的血已流不成一条完整的河了。

古叔叔,我开始用一个虚词来表达您的存在,然后回到自身,继续。烟儿曾经写过,心里一座城住着一个人,如今城是真的破了,修补不了。

我成了一个孤儿了,不知道何去何从了。再也没人像您一样纵容我的任性,然后苦口婆心地教导我,沉默是金。然后上一秒在吵架,下一秒我们就复合。死不要的脸喊着:“要古叔叔抱抱。”古叔叔,您走后,拿什么喂养我的孤独。

关于您,我算是亏欠一生了,今生今世也无以回报。我也不想再写多少的字,语气太重,我反而捡不起一枚形容词。

古叔叔,我烧了一张寻人启事,您收到了吗?开头是呼唤,中间是寄给您春天的盘缠,结尾是我从背后坦然抚摸您墓碑上的名字。

古叔叔,我再抱你一次好吗?就像梅花捧着雪花,更像两场雪抱在一起,没有接缝。

我的最爱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

我的最爱

书,让我遨游知识的海洋,让我从黑暗走向光明,使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是。

三、四岁的时候,我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着《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情节像磁石般吸引着我,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看书。渐渐地,我长大了,小小的故事书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开始读一些名著。故事情节里有着各种人物截然不同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都出差了,妈妈刚走,我便拿起一本《鲁滨漂流记》。我细细地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段。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有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而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高兴;我完全进人了书的世界,自己好像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古人的生活习性;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带给我们无穷的欢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智慧里没有了书籍的供养;就如同鸟儿没有了翅膀。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书是源源不断的泉水,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在夜色的掩映下,在明亮的灯光下,爱书吧!朋友们,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最爱作文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袋仿真动物模形,我可高兴了,有斑马、犀牛、豹子、狗熊、大象、我最喜欢的就是斑马了,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它身上有黑白相间的花纹,它的腿很细,脸很长。就像真的`斑马一样,它唯一和真斑马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它不会动。

怎么样,我的仿真动物模开可爱吧,欢迎你们来我家和我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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