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做的事(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6 10:22:24 作者:笔砚

优秀作文能够给读者带来阅读的愉悦和思考的启示,开拓他们的思维空间。这篇优秀作文范文的结构严谨,观点鲜明,引人入胜,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

我的最爱

妈妈觉得孩子应该多学几种特长,于是在去年暑假的一天,她带我去培训中心学画画。

到了那里,老师把一些绘画工具发给我。我问老师:“今天画什么?”老师告诉我,今天写生一种植物。说着,递给我一张大纸。我吓了一跳,怎么要这么大呀?老师点点头,就让我自己去画。我先把花盆画好。谁知刚开始就把花盆画得有点胖了,像个小胖墩,我只好用反面画。这次我小心翼翼地画,比刚才画得好多了。我再把上面的叶子画好,就这样我画了一个多钟头,终于把叶子画好了。

老师过来检查后认为可以用水粉颜料上色。于是我按照老师的吩咐调好各种颜料备用。我先用棕色画花盆,用绿色涂叶子。还有一些叶子就用两种颜色涂……又是一个多钟头过去了,我终于画好了这幅画。我忐忑不安地把画交给老师时,老师笑着鼓励我,夸我画得真不错。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回家把那张画挂在显眼的地方。

以后每周去学习,我都非常快乐,因为可以把画带回家,客人看到了还会表扬我。渐渐地,画画就成了。

我最爱

好书不厌百回读,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一样。最喜欢《西游记》,无论叔叔,还是拍成的电视剧,我都非常喜欢。

大家都很熟悉《西游记》,我就不多作介绍了。其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物:猪八戒与沙和尚。

沙和尚可以说是《西游记》里最普通地人物了。

其他人各个个性鲜明:唐僧大慈大悲,孙悟空桀骜不驯,猪八戒好吃懒做,而唯独沙和尚没有明显地性格特征。但是,他也有一点是最为重要地:吃苦耐劳。在整个西游途中,唐僧骑马,孙悟空与猪八戒轮流牵马。沙和尚地工作自始至终只有一项:挑行李。大家都知道,作为一个长期旅行而且要经过处处穷山恶水的“西游旅行团”,他们所需地物资是极其繁多的:衣服、文书、食物等等,都要由他来扛。而沙和尚却从没喊过累,足以见其性格之坚韧。

猪八戒好吃懒做,却极其聪明。在唐僧被抓进无底洞那一节,他去请孙悟空出山。小猴子们抓他,他怕激怒孙悟空,没有动手。猪八戒又用激将法使得孙悟空暴走,找妖怪算账。

这本书正是因为有这些人物,才成为不朽得名着。

最爱

我们从小就受到了无数的关爱,亲人一直在照顾我们的生活。但是我妈的感受不一样。我妈的爱不是三言两语能形容的。我妈妈爱我这么深,我也爱我妈妈。

一天下午,我在房间里学习,妈妈在做家务,我很想帮妈妈,但是现在是我学习的时间,我什么也做不了。我看着妈妈头上的汗拼命往下流,眼里不知怎么就有了泪水。我还记得有一次,我考的很差,只有61分,快要不及格了。我想过怎么跟我妈解释!我脑子里也想过很多骗我妈的谎言,比如全班都不好,最高分70分,或者我不说还有考试之类的,但是仔细想想,我妈最讨厌别人的谎言,所以还是面对现实,说实话吧。俗话说:“躲不了一时,躲不了一辈子!”我把结果告诉我妈后,我妈就买回了一些练习册,每天给我补课。我很恼火,很讨厌。我时不时生我妈的气,不理她。仔细一想,我妈这么做不是为了我好。自从我妈一直想跟我讲道理,不出所料,下一次单元考试,我的答案特别容易,考试成绩也是想得很周到。成绩发出去的时候真的是进步了,我也很渴望快点回家给妈妈看成绩。我要感谢我妈提高了我的成绩!妈妈看完高兴地说:“玉伽,你看这是你努力工作的结果!”我妈妈的痛苦,我现在知道了,是对我的爱!

但是,妈妈的爱是执着的,永远不会变。但是由于对电视和游戏的迷恋,我更加无法集中精力学习和实践,基础永远也打不牢,学习状态也没有太大变化。还是太依赖妈妈了。我妈上班早,有时候加班,但只要下班,就急着回家,因为担心我学习。我妈没有少批评我,但是处处关心我,愿意为我做任何牺牲。妈妈,我现在明白了,我要独立,你要放手,我自己也要好好学习。妈妈,我最喜欢的人。

最爱散文

其实是自己。只是不愿意公然承认自己的自私罢了。

我喜欢女作家杜拉斯,因为她一直那么真实,真实的让你惊诧,怎么就能把实话那样不遮掩和修饰的说出来,女人的小聪明和小虚伪里,是有伪装和修饰自己语言这一条的。即使真实的想法很丑和残酷也把它表达得很温婉和花俏,说出来是温情如玉的气息。即使是鹤顶红的残酷也要拿高贵的瓶子来装点,这是人性情怀,还是虚伪形式主义的产物?内在的残酷其实是没变的,虚伪的程序仍是要做的。

杜拉斯绕过所有的铺垫直接的说出心里的真实想法,省掉所有的程序,然后会心疼这样一个不加修饰的女子,会碰到多少疼痛和撞击,仍旧不悔自己直言的性格。那种说真话的勇气,只有尖锐和破碎的孩子,才有直面的力气。

杜拉斯说;我只要男人,五十个都不够。胜过我爱写作,但是比起这些,我更爱的是我自己。

承认吗?其实我们最爱的无非是自己。

女友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喜欢邻居家的哥哥,这世上似乎没有比他更好的男子,穿着白衬衫,高高挽起的袖管,阳光的笑脸,清爽的头发,就这样一直在他记忆里是最好的男子。他结婚那天她才十五岁,跑到河边委屈的流泪,秋天的凛冽加重着少女多情的忧伤,以为此生他就是最爱,生生都不能改变。

时光荏苒的十几年后,她在外面小有成就,终于要回家乡了。她整夜的失眠,想到了已经离婚的邻家哥哥和单身的自己,憧憬有多少可能会走到一起。

回来前夕,不断地买衣服和饰品,想让他看见自己的一刻,眼里就有感觉。

当她终于安抚好自己的情绪,看见邻居家的哥哥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帅小伙,头发凌乱,肤色黝红,农村的生活压力使他一片狼藉,窘破的搓着双手,脸就红了,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然后跑到外面吆喝起牲口入圈,并很大声地对牲口骂着粗口。

好友跑到外面角落里哭了,捂着心口呼喊着疼痛,狠狠地吹着冷风,唯一一次没有顾及自己的妆容,放恣的流泪,嘴里念叨着,不该是这样的。她或许知道了,所喜欢的只是自己的那段时光和爱着他的那份心意,和这个人没有多大关系,最爱的还是自己罢了。当他不再是自己所幻想的那个人时,所有的美好都变成了嘲讽。

有些人,有些事,就会忽然记起,忽然放下,忽然心疼,忽然流泪。

想起了自己小时候非常的喜欢同桌,他身上的那种干静和温暖气息,就是无法抗拒。早去座位上五分钟,为等他,看他走来,心里就开始欢喜。下课时候的磨蹭拖拉,为等他,他走后,我也总能瞧见背影吧,也是欢喜。等待和目送的过程都是那么的甜蜜。

就是这样心怀着小秘密,走过那为数不多的.小学生活,他的求学路途走的更远一些,也走出了我的视线。两三年前同学们建议聚聚,大家能见见面,重温那个时候的记忆。我始终在摇头,我怕看见,我怕他改变,怕他早已不是当初的温暖,如果是猥琐浪荡,我的梦该怎么办,想来,他都没有我的一个梦境重要。最后决定不见了,留在记忆里仍是最美好的。

女伴说:“若是爱一个人,会疯狂想知道他的一切,不会躲闪的。”或许我爱的只是自己,怕他走出来破坏我所有的梦境和同年的温馨画面,拿最爱的男人,不过是装点自己的灰色画面罢了,更爱自己多一点。

这世上比起所有男人,其实我爱自己更多一点,哪怕别人说这是自私,我也接受,因为事实确实是这样,我还不会舍下自己的自尊、生命、理想、兴趣,去全部的爱一个人而没有自己。

自爱的过头是自私,自私的过分就是自恋,我已然走过头了,朋友们,你们走过自爱,其实那个度数刚刚好。

我最爱

记得在二年级时,一次开家长会,学校要求学生在图书室等家长,家长会结束后,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由于雨下的突然大家都没带伞.有的同学坐着私家车回家了,有的作出租车回家了......等我和爸爸出来时,外面一辆车也没有了,我们决定冒雨跑到公共汽车站,可再那等了五分钟也没等来一辆车,爸爸说咱们走回去吧!我说这么大的雨怎么走?爸爸说我背着你走......

爸爸把外衣脱了给我穿而爸爸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服.雨水很大,地上的水坑积的水都到脚脖子了,路上没有一处没有水,爸爸这样走了很长时间,爸爸对我说:"利利别睡觉,睡觉会感冒的,马上就到家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对爸爸说:"爸爸你让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爸爸打住了"利利,听话你脚小,被雨水冲跑了怎么办".我的泪水和雨水结合在一起流到了爸爸的脖子里......

终于到家了,爸爸放下我,说:"下来吧,到家了".

第二天,我照常去上学,而爸爸却感冒了.

父爱如伞,为我们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我们濯洗心灵;'父爱是一座巍峨的大山.

爸爸,你是的人!

最爱歌词

没我的日子你别来无恙。

依然亲爱的我没让你失望。

让我亲一亲像过去一样。

我想你一定喜欢现在的我学会了你最爱的开朗。

想起你的模样有什麼错还不能够被原谅世界不管怎样荒凉爱过你就不怕孤单。

没我的日子你别来无恙。

依然亲爱的我没让你失望。

让我亲一亲像朋友一样。

没我的日子你别来无恙。

依然亲爱的我没让你失望。

让我亲一亲像亲人一样。

没我的日子你别来无恙。

依然亲爱的我没让你失望。

让我亲一亲像过去一样。

最爱作文

早上起来了,我头发都没扎好,阿姨就开始大呼小叫,我不解地问:“阿姨,怎么了?”“你的乌龟不见了。”

我立刻大惊失色,小星可是我的最爱,把厨房找了个遍,就是没它的踪影,我又跑到客厅,用虾米吸引它,等了好久,小星还是没出来,我怀疑它跑到楼下去了,就去找,我甚至趴在地上找,小星能藏身的.地方我都找过了,我顿时伤心极了,爸爸对我说:“小星一定在厨房附近。”

我上楼时听到了沙沙声,我知道了,它就在附近,突然,装虾米的黑袋子动了一下,我一翻开黑袋子,啊!小星竟然在里面偷吃虾米,原来,昨天忘记给它吃饭,它肚子饿,才跑出来的呢!

真是一个淘气的小巴西龟。

最爱散文

清晨凉风习习,晌午已然微热,待到夕阳归巢之时,那点儿微热紧跟着夕阳,消失得无影无踪,随之而来的又是习习凉风,恰如我身上的衣着,总是看着太阳的脸色行事,这就是四月,一个冷热更替频繁的季节,一个乱穿衣的季节,然而,我爱四月。

又是一年四月,一个属于花的季节,进入四月,清明将至,抽着休假时间,携妻带女,驱车去往距离家约莫五六公里之外的一处植物园。一进园区,便被迎面而来的花香包裹了起来,满眼尽是色泽艳丽的各种鲜花争相绽放,新发芽的垂柳伸着翠绿的小叶子,随着微风,轻轻的抚摸在花瓣上、小河边。季节的变换真的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才熬过严寒的人们尚且没有脱去身上的棉衣,花儿和垂柳却已然盎然生机。大人们都还没有完全从冬天的严寒中适应过来,然而小孩子们却早已受够了被关在温暖的屋子里地漫长冬天,此刻,他们三三两两结队,肆无忌惮地嬉戏追打,将一只只小小的脚印丢的满园子都是。河边的一处休息点的石凳子上坐着几对男女,挨得很近,目光均温柔的盯着眼前一两米外的自家宝贝,一串串肥皂泡泡被小孩儿圆嘟嘟的小嘴吹起来,跟着微风,瞬间飘成一片,在阳光下,一个个都泛着五颜六色,如一个个圆形的彩虹,有的飘着飘着消失了,有的飘着飘着,打在了坐在石凳上的母亲额头上,惹得小孩儿追过去,朝着母亲的额头轻轻的拍了几下,一粗一细的笑声,弥漫在他们的周围……四月,真是个温暖的季节。

(二)四月情缘,源于点滴。

其实我爱四月,并非始于太早,对四月的钟情,在此以前的三十多年中,四月,和其余的十一个月一样,显得那么平常,那么理所当然,它原本只是一年的十二分之一而已,本不该让我如此爱惜,以至于近乎钟情的地步,然而,有时候有些事就是这么奇怪,并且这种感觉是后知后觉,愈演愈烈的。对于四月的钟情,源于去年的四月,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带着我年过古稀的父母游玩,而地点,正是这个被本地人钟爱的“植物园”。

听着两位老人热情的交谈,那种激情竟然和年轻人毫不逊色,此情此景,我心里其实倍感欣慰。所以我想我无论如何,都要抓住这个温暖的季节,多带他们出去走走看看。匆匆忙忙到家,家里只有父亲伏在沙发上逗着躺在沙发上的孙女,妻子在卧室收拾,问妻子妈呢,回答道出去理发去了,我转念想,母亲关节炎疼的那么厉害,怎么自己走出去理发去了,于是抓起钥匙,出门去找母亲。小区门口的小步行街上足足有七八家理发店,大小不一,装修迥异,当然价位也完全不一样,我寻思着母亲不识字,一辈子也没有去过几次真正的理发店,她不会被人糊弄吧,有点儿担心一路小跑到小区门口。顺着入口往里找,果然不费一点劲,就在步行街入口的第一家找到了母亲,母亲躺着,理发店的小姑娘正在给母亲洗头发,他们竟然还在聊着什么,说真的,这都出乎我的想象了。

母亲看到我来了,立马问长问短,又责怪我不好好上班,跑回来玩什么呢……我就那么站在母亲后面,看着理发师傅给母亲剪完头发,又洗了,最后又吹干,看着镜子里精神满满的母亲,其实我心里还是蛮安慰的。

收拾完毕,母亲要自己交钱,硬是被我抓住了,问了问收银后,丢下二十元,搀着母亲出了理发店,慢慢往家走了回去。其实,这次看到母亲主动自己来理发店花钱理发,算是给了我一个惊喜,在我记忆中,他们两位老人这辈子,哪里肯在自己的头发上花过一分钱呢!然而转念一想,也不尽然,父亲这几天头发很长了,乱糟糟的,我总是催父亲说我带你去理发吧,然而总是等不到父亲说话,母亲就说“你爸的头发从来都是我给推的,他反正就推个光头嘛,去花那钱干嘛,过两天暖和了我给推了就行……”呵呵,每次听到,我都是想笑又笑不出来,是啊,父母就这样一辈子了,母亲都做了父亲一辈子的理发师了,哪能那么容易改变呢。

(三)四月游园,魂牵梦绕。

晌午时分,我终于带着父母,妻子,还有妻子怀里仅仅四个月多点的女儿出门了,我们的目的地是植物园,因为听说这几天植物园的郁金香满开,周末人太多了,带着老人孩子实在不便,于是只能趁着别人都上班的时候去。

植物园位于市区东南部,从家出发也就四五公里路,十分钟车程。此植物园始建于,占地面积46万余平方,主要由观赏树木,水生植物区,以及岩石园,盆景科普园等组成,植物种类达四千多种,是山东省继济南后,第二家拥有如此级别的植物园,一条白浪河缓缓流水横穿园区南北,两岸垂柳拂水,各种观赏树木,奇石林立,每到四月,气候宜人,花团锦簇,而这之中最吸引人的,正是每年四月满开的郁金香了。

我们驱车到达植物园门口,但是即使不是周末,停车场却早已满满当当的,只能开着车沿着路边靠停,不过好在这里的路够宽,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边上,旁边还可以过去一辆车,不会影响交通,因此在这个赏花的季节,交警叔叔们都会闭着一只眼睛默认了。

停好车,妻子抱着女儿,母亲因关节炎疼痛无法多走路,我从后备箱取出随车带着的轮椅,让母亲坐上,我们便朝植物园走了进去,上午十点多的植物园早已热闹非凡。我推着母亲,妻子抱着女儿和父亲与我并排,我们走进了一条两侧被一种不知名的挂满紫色小花的树包裹的小道,小道犹如一个被花做成的隧道,鹅卵石铺就的地面上洒满了落下的紫色花瓣儿,竟然有种不忍心前行的感觉。

就在这个花道上,我急不可待的给父母拍了第一张照片,背景是一条花团“隧道”,脚下是紫色花瓣,丝丝阳光透过花的缝隙,在镜头下拉出一条条金色的丝线,父母站的笔直笔直的,面带微笑,快门闪烁之间,给我留下了至今保存在手机上最满意的一张照片。然后便是父母搂着孙女照的,搂着我照的,我们五人一起,拉着路人帮忙照的……每一张照片,在我眼中都是大片,不加任何修饰,足以作海报的感觉。顺着小道走出,面前便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郁金香,黄色,紫色,白色,粉色,红色……一个个开的那么纯粹,那么干净,母亲一直在感叹“这花儿像集市上卖的一样麽(即集市上卖的塑料做的假花)”慢慢穿行在郁金香园的幽幽小道,手中的手机总是忍不住拍下很多,女儿也在我们四人的怀里换来换去,钻进了每一张照片中。

途径一个回廊凉亭处,我们坐下休息片刻,顺便给女儿冲点奶粉,母亲就那么坐在轮椅上,时而盯着眼前咬着奶嘴的孙女眼含微笑,时而扭头瞅着亭外的美景,表情显得略有走神的感觉。我也趁着这个间隙,跑去车里拿瓶水喝,然而当我返回来时,女儿已经又睡着了,母亲和妻子就那么静静的坐着,看着怀里的女儿,手里翻着刚才拍下的照片,时不时娘俩还笑笑,但是唯独不见父亲,我过去问才知道,父亲已经按捺不住,没坐两分钟,就自己顺着小曲道往前走了。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父亲一辈子都是一个坐不住的人,大家都知道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去找个人少的地方抽烟去了吧!我担心父亲第一次来这里,加之这里委婉曲折的小路很多,树木花丛又多,恐怕父亲走着走着找不到我们就麻烦了,于是我顺着母亲指的小路前去找父亲。然而就在出了亭子绕过一小片竹林后,我便看到站在水边的父亲,带着他的褐色的石头眼镜,两个手举着我换下来给他用的那块6.1寸屏大手机,在笨拙的拍照呢竟然,拍的那么专注,全然不顾身边来往的男男女女……我停下脚步,就那么站着看着父亲,生怕打扰了他的雅兴。

(四)为你读“诗”,搀扶一生。

父亲用手机也有几年了,但是一直用的都是老人机,只能听电话,但是每当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候,看着孩子们手里捧着手机看着微信群里一家人欢乐的聊天的时候,他们总是露出不可理喻的又羡慕的神情。于是我将我换下来的一款智能手机给父母用,我说,这手机屏幕大,也不用按键,简单的很,同时我给父母注册了一个微信,希望他们能很快学会微信,能共享子孙们的欢乐。然而,结果并不如意,并不是父母的“学习”不用功。母亲不识字,只能硬记图标,得记住微信的图标在哪里,进去后,我们的群在哪里,每个儿女子孙的头像是哪个,再进去后,怎么点,点哪里就能换成语音模式,怎么点就能听到语音信息,这些在我感觉中一个不识字的老人,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而父亲虽然识字,但是记忆力却大不如前,前面教着,后面就全然忘记,回头考考父亲吧,成绩都是零分,于是从头再教一遍,这样次数多了,才终于勉强记住怎么打开屏幕,怎么进微信,怎么……然而出乎我想象的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母亲,竟然赶在父亲之前,基本掌握了这些内容,这让我很是惊讶,母亲总是哈哈笑笑“我不识字,但是我能记住那些圈圈框框的样子嚒”。从那以后,我总是“嘲笑”父母他们竟然在手机这件事上,迷恋的程度不亚于我们年轻人呢,经常看到他们抱着手机坐在沙发上翻,遇到语音的,就听了一遍又一遍,遇到哪个不听话的孩子写了字的信息,父亲就把手机放在距离眼睛二尺外,给母亲念起来。父母睡在我隔壁的卧室里,他们晚上躺下好久了,时长还能听到手机里我们白天语音聊天的信息被母亲一遍又一遍的按着听,不过父亲一般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母亲因为多年以来的睡眠质量不好,通宵失眠等,所以有了这个手机微信,她可算是有打发时间的理由了。我有时候会找出来上厕所的借口,在客厅喊喊:“妈,赶紧睡觉了,别再听了,都大半夜了……”

其实到目前为止,我都不敢随意写关于家人亲情的散文,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发,父亲就会抱着手机给母亲读,自从我上学到工作,我的作文估计父母亲没有读过一两次吧,实话讲,不敢写不敢发,主要是我我有些不好意思,嗯,是的,可能就是不好意思,我想,在自己最亲的人面前包裹真实的自己,早就已经习惯了。

(五)亲情高速,亲情四月。

父亲拍了半天照片,回头瞅见了站在路边的我,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收起手机朝我走了过来,我特意抢过父亲的手机,看了看他拍下的照片。父亲的照片拍的很差劲,有的被手指头遮住了半边,有的根本没对焦,模糊一片,有的照片里都是人,不过这次我没有再“嘲笑”父亲,而是夸了他“哎呀拍的还不错呢,你什么时候记住打开照相机的方法了啊!”我们都笑笑,朝着母亲和妻子坐着的凉亭走了过去。见到我带着父亲走来,母亲还“批评”父亲“你不好好坐着缓缓,乱跑啥啊,不怕丢了啊……”

在中午大热之前,我们离开了植物园,赶着中午饭点儿,回家了。

四月,一个冷暖更替频繁的季节,阴晴风雨不定的季节,更是一个温暖的季节,对四月的爱,源于一种感情,源于一种记忆。

最爱散文

初冬的夜晚,外面的风肆无忌惮的吼着。我关紧房门,不让一丝风挤进来。那样我的世界就不不会再有谁来打扰,我就可以很专注的想你。

自从结识你的那一刻起,你的一切便深深吸引着我。从此也打印在我的记忆中,无法磨灭。你使我心波荡漾、魂不守舍,甚至达到夜不能寐的地步。只要你一出现,我兴奋的心情,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我曾认为一见钟情只不过是幼稚的童话,没想到的是,事到如今的我会被你俘虏。如今全球陷入金融危机,而我却陷入你美丽的陷阱,不能自拔。

在冬天里,你尽情的潇洒,生命活跃于冰天雪地里,简直是常物不及,风里雪里更彰显你的魅力。你与飘飘洒洒的白马王子为伴,从不与婀娜造作的凤柳仙子为伍。你的一副傲骨不知倾倒多少文人骚客,是他们为你癫狂、为你狂舞。因为你最能激活他们的灵气,才有众多为你而歌的华彩巨作,让我怎能不心生妒忌。假如我也能出口妙语、笔下生花,将你装点得有另一番神气,那样你就会成为我的专利,让他们也望尘莫及。哎!谁让我学问甚少,斗大的字不识一钵。偶尔也会跃跃欲试,捏凑几首诗词小令,或凑几行浮浅的文字来表达自己对你的钟爱之情。每每拿出来都会产生几分愧疚,好担心我的文字会糟蹋你的形象,经过一锤再炼才稍稍觉得,还有那么点美化你的。安静下来,沉淀一下对你的思念。现在唯有望而却步,敬而远之。远远的欣赏,虽然对我是来说是相当的残酷,但心里还是觉得满足,不是有句话么,美的产生是因为彼此有一段距离。

不晓得有多少个不眠之夜,我都会静静的坐在这里,独自一个人想你。

打开电脑,轻轻的点击你的名字,让你的全部映入我的视线里。我尽情并贪婪地欣赏着你,你唯美躯干、肢体散发的香气,还有你独有的傲气。我陶醉了,陶醉在只有你的世界里。我不愿意让我的眼神逃离,你的音容笑貌尽收于眼底。你不管是在风里、还是在雪里,我都那样的'喜欢你。对你的钦佩简直就是五体投地,如痴如醉的游荡在有你的世界里,不能自拔。你竟然如此的折磨着我,让我心甘情愿付出。自认为有你相伴,今生足矣!尽管你远在天涯,可一想起你就如身临其境,一种满足感油然而生。

一幅画、一首诗,只要喜欢、只要有你,我都不顾一切去收集,把它储存打包收在我的云盘里。偶尔拿出来偷偷的欣赏,以解相思之苦。我不得不承认我如此的好色,可那都是你惹的祸。是你使我一见倾我的最爱,日里、夜里都想零距离接触的――梅花!心,是你让我对你着迷,是你让我对你另眼相看,情有独钟。对你的偏爱可以说是无人可替,这辈子都会不离不弃。我说的这些可以对天发誓,苍天可鉴,大海作证。

你知道么?你就是。

我的最爱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

我的最爱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

我的最爱

听着一题目,你应该明白我写的是什么。每错是一只狗,我最爱的一只狗。我曾养过许许多多条狗,他们各有所长,但唯一令我记忆犹新是肥狗子。

想知道为啥吗,待我细细道来。我的肥狗子长得可爱,具体怎样,就不做介绍。不过他倒有一个与一般狗的差异之处,四肢短身子长,头老大老大。肥狗子最先是马路边的一条流浪狗,直至遇到我那天,他从此进入我的生活。我家住在马路边,路上车水马龙,车祸时有发生。肥狗子被车撞过三次,其中一次十分严重,他的后腿皮开肉绽,至于骨头被压断,但他并未因此倒下,几个月后,他又可以一拐一拐的走路喽。我实在佩服肥狗子的这种毅力,看来我得多学习学习。有时,我会怀疑,飞狗子是倾城之狗吗,连着好几个星期,一群狗都被他吸引过来,一次还跑到我家里来,用扫把赶也赶不走,不久,肥狗子的肚子渐渐大了,无疑是怀孕了。几个月后,我忽然听到小狗的叫声,一想,一定是肥狗子生小狗了。待我下楼,一看,这那是小狗,这分明是老鼠嘛!小狗小的连我的一个巴掌大也没有。啊呀!又吓了我一跳,是猪吗?怎么生了九只啊,我不得不叫这些小狗做怪物。另外,肥狗子还有一特点,就是胆大。见了生人,他不会马上叫或是避开,而是上前问一问这个人的气味,似乎是在用气味分辨好人和坏人呢。当我和姐姐出去时,肥狗子总是紧追不舍,,几次,我还带它去逛街呢。他总是随便进出别人家,有次还叼了一块肉出来,害得我们无奈赔了那人二十块钱。肥狗子在家老爱卖萌,我们吃东西的时候,他总是‘嗯,嗯,嗯’的叫。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以至于我们会毫不吝啬地把食物分给他。有时我们将食物举高,他便会跳起来吃,有时还可以跳到我站起来的高度呢。一次家里十分闲暇的时候,肥狗子忽然叫起‘啊拉~阿拉……’搞得我们大笑,肥狗子竟然能像人一样,叫出‘阿拉’。于是他又有一名字便为阿拉。但是好景不长,一日早晨,传来了噩耗,肥狗子没了,他被人贩子用小汽车拐跑了。从此,肥狗子离开了我的生活。但我永远忘不了,那清脆的声音,那忠实的笑容。

肥狗子,我好想你,我永远爱你,!!!

我的最爱

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芭比娃娃。芭比有五双鞋子,一条项链,七条裙子,一个发夹。我让芭比穿上高贵的衣服,华丽的高跟鞋,戴上五颜六色的发夹,金光闪闪的`项链。我每天都让芭比睡在公主床上。有时候我还会带着芭比一起和我的好朋友出来玩。她真是可爱极了。

指导老师:艳爱。

最爱散文

“白露身不露,寒露脚不寒。”这是谁说的鬼话。寒露,我恨透了这个节气,身体的伤痕可以自己舔舐,而柔韧的心灵,如何在孤独之中不至崩溃,就得看自己的造化了。是的,古叔叔睡着了,睡在了芦苇荡,怀揣着江山,一夜之间我好像长大了很多。

是是非非的.往事已成过客。江山的子民是一个又一个真切的面孔。善良如稻谷,温暖如棉花。你就这样睡着了,我记得您答应过烟儿,全世界睡着了,您也会醒着的。你这时候又去了哪里,天堂的距离到底有多远,您告诉我,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您是怎么到了黄泉路,是怎么过了奈何桥,是怎么跨过望乡台,又是怎样喝了孟婆汤。

古叔叔,我想你。把你的头像看了一夜又一夜,双颊温香如蔷薇,笑意从整朵粉红的蔷薇荡漾开来,叼着烟斗。是多么慈祥。正义的血往往有比海水更为宽阔的流域,而现在,这样的血已流不成一条完整的河了。

古叔叔,我开始用一个虚词来表达您的存在,然后回到自身,继续。烟儿曾经写过,心里一座城住着一个人,如今城是真的破了,修补不了。

我成了一个孤儿了,不知道何去何从了。再也没人像您一样纵容我的任性,然后苦口婆心地教导我,沉默是金。然后上一秒在吵架,下一秒我们就复合。死不要的脸喊着:“要古叔叔抱抱。”古叔叔,您走后,拿什么喂养我的孤独。

关于您,我算是亏欠一生了,今生今世也无以回报。我也不想再写多少的字,语气太重,我反而捡不起一枚形容词。

古叔叔,我烧了一张寻人启事,您收到了吗?开头是呼唤,中间是寄给您春天的盘缠,结尾是我从背后坦然抚摸您墓碑上的名字。

古叔叔,我再抱你一次好吗?就像梅花捧着雪花,更像两场雪抱在一起,没有接缝。

我的最爱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

我的最爱

说到辣椒,有些人害怕它,有些人喜欢它。但对我而言,只要一闻到辣椒那香喷喷的味道,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自动向发出味道的地方“飘”去。

我吃饭时,如果没有辣椒,即使龙肉放在面前都感觉没胃口啊。但只要有辣椒我那小肚子顿时就成了“吞饭机”,两大碗饭都不在话下,一边吃一边流汗。那感觉,别提多爽了。记得有一次,家里的辣椒吃完了,连一滴辣椒油都不剩了,我当时心里想:“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没有辣椒就吃不下饭,可是不吃饭,又会被妈妈大骂一顿,到底怎么办才好?”我急得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试图在某个角落能找出辣椒来,哪怕是一滴辣椒油也好啊。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厨房放着的大蒜上,有办法了!我把酱油和陈醋倒在一个碟子里,再把大蒜和姜切成沫,混合在一起,一尝,果然有辣味了,虽然没有辣椒的辣味那么正宗,但是也能暂时解解“辣馋”了。

还有一次,妈妈炒辣椒,那香味,简直是我闻过最香的味道了,真是“日啖辣椒三百颗,不辞长做吃辣人”,香酥的油配上火辣辣的辣椒,真是非常完美的融合。我控制不住自己双脚,就像是脚下有一股轻烟,把我往厨房托去。妈妈炒好之后,我偷偷吃了一块,辣的我嘴里直“喷火”,眼睛都快被辣瞎了。

辣椒,是我生活的必备品,是,辣椒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热辣红火。

我的最爱

书,让我遨游知识的海洋,让我从黑暗走向光明,使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是。

三、四岁的时候,我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着《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情节像磁石般吸引着我,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看书。渐渐地,我长大了,小小的故事书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开始读一些名著。故事情节里有着各种人物截然不同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都出差了,妈妈刚走,我便拿起一本《鲁滨漂流记》。我细细地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段。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有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而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高兴;我完全进人了书的世界,自己好像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古人的生活习性;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带给我们无穷的欢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智慧里没有了书籍的供养;就如同鸟儿没有了翅膀。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书是源源不断的泉水,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在夜色的掩映下,在明亮的灯光下,爱书吧!朋友们,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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