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人读后感(精选14篇)

时间:2023-12-14 15:53:07 作者:飞雪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加深对读书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同时也能帮助自己更好地表达对书中意义的理解。以下读后感范文旨在鼓励大家多读书、多思考,并将自己的观点和感悟通过写作进行表达。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读第九个寡妇有感:首先,我想说,有谁敢不敢把这拍出来,让大家看看,看看其中的朴实无华,领略故事背后的'真实。

1、葡萄一辈子,多实干,少说话,认认真真做好自己想干得每一件事,认认真真爱上自己想爱的每一个人,认认真真对待自己想帮的每一个人。表面糊涂,内心却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一辈子,糊涂又清楚,痛苦也快乐。

2、很多人可能会说,银脑这辈人,最铜脑与春喜活的潇洒,光芒吧,葡萄最窝囊吧,有那么多男人跟她上了床,但没有一个愿陪她到老,但要我说,葡萄一辈子活的最随心吧,不因外界影响,不受过去牵连,珍惜当下,过好当下每一天。

3、人生实干很重要,命运更重要吧,瘸老虎就因那6跟玉米,永别人间,而别人都不知道偷了多少个6个了,那不叫公平,那叫命,某个时刻,某个地方,那件事就给你遇上。人际关系甚重要,你再努力,别人踩你一脚,用不翻身,但就算你再平淡,有贵人相助,路也能平平坦坦,所以请认认真真走好每一段路,请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个人,没有任何一段路是白走的。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在中国近代政策下王葡萄与史屯的经历是文章的题材。

外地逃水患的幼年王葡萄被卖给了史屯当地地主做童养媳,不久嫁给地主小儿子,不久又成了寡妇。后来真正情感年龄上喜欢了琴夫,与地主二儿子孙隽永秘密生了个儿子挺,爱上了史冬喜,冬喜走后又与史春喜发生了关系。这是她的情感经历。

她看起来不谙世事不会怕,可是日子比谁都过得精。又看起来刻薄爱挣夺却实际上有情有义,冒着生命危险藏了对她像半个爹半个公公的地主孙怀清,即使是人吃人的饥荒时期,她也是能省则省的照顾他。她看起来糊涂却比谁都明白,不惧畏人言也不随大流,活的真活得洒脱。看似疯傻却是一个对待生活真正有主意有勇气的人。

小说以中国近代史的乡村为题材,时而讽刺露骨,时而幽默诙谐,带有一些封建传说,容易让读者投入感情。

怪不得老师说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翻拍成影视作品,情节生动,感情丰富,余味萦绕。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最初听说这本书在上高一,看到这个书名《第九个寡妇》就感觉应该不咋好,当时也不认识严歌苓,也不知道这本书是她写的,后来经同学推荐说她写的书好,有一本《无出路咖啡馆》借我看了,不太喜欢看书,大致粗略翻看了,现在留下印象不多,就知道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后来就觉得应该不会喜欢她的作品,(当时自己还是挺可笑的,不识大作,不过条件有限,不是想查什么都能办到),再后来就知道她很有名气,但作品也没看过,大二上问一个同学最近看什么书,他推荐了《芳华》,说这本书很好看,为了搞懂他所谓的文艺青年独特气质,我连夜把这本书看完,写的是不错,原谅我不能用概括性语言表达这本书了,看完还想和那位同学讲下读后感,后来也没细谈,毕竟我看的这类书不多,得知《芳华》要拍成电影,也很期待的,冯小刚严歌苓大作。

对当时社会情况从作者笔下进一步了解,了解当时社会风气,上下级人物关系,人性等,而今看完了这本书,更让我震撼,与三姨和妈妈口中叙述的相差无几,历史面具在心中撕下了,书中感情色彩刻画非常到位,每一个故事都让人感动,塑造王葡萄这一伟大女性形象,还有聪明,勤劳,能干,明事理的孙二大,民间故事重现读者眼前,让人看着痛快,看清人性,供学习的地方有很多,不再赘述,强烈安利。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

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最初听说这本书在上高一,看到这个书名《第九个寡妇》就感觉应该不咋好,当时也不认识严歌苓,也不知道这本书是她写的,后来经同学推荐说她写的书好,有一本《无出路咖啡馆》借我看了,不太喜欢看书,大致粗略翻看了,现在留下印象不多,就知道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后来就觉得应该不会喜欢她的作品,(当时自己还是挺可笑的,不识大作,不过条件有限,不是想查什么都能办到),再后来就知道她很有名气,但作品也没看过,大二上问一个同学最近看什么书,他推荐了《芳华》,说这本书很好看,为了搞懂他所谓的文艺青年独特气质,我连夜把这本书看完,写的是不错,原谅我不能用概括性语言表达这本书了,看完还想和那位同学讲下读后感,后来也没细谈,毕竟我看的这类书不多,得知《芳华》要拍成电影,也很期待的,冯小刚严歌苓大作。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读一本书,体会一次别人的人生,在无什波澜的日子,精神经历了一翻沧桑。

葡萄真实,有欲望就是有欲望,想要生存就努力生存,想做的事情就去做,怕什么呢?怕什么寡妇门前是非多,她爱了就爱了,一对眼珠从来不变色;想要老爹活着,就去救,看着似活不下来了,仍尽力去让他活。日子熬着熬着就过去了,老爹看见了过去村民朋友对他反叛也熬过了,看见了儿子的.背叛也熬过了,看见了孙子被送走也熬过了,看见弹尽粮绝吃树皮的日子也熬过了,看见打来打去的日子也熬过了,熬着看到孙子长大生子了,熬着看见自己原谅了儿子,熬着看着两袋白面换来的葡萄一心一意的对他好,看着葡萄的爱与痛,看着人与人性。

怎么这么多想法呢,怎么这么多欲望呢,怎么还想要爱呢,为什么会去恨呢,为什么恨后会原谅呢,为什么背叛之后会想要弥补挽救呢,为什么幸灾乐祸之后会去同情帮助呢?人在过着必死的殊途,既然来了,就好好活下去,带着人性的善与恶,恶与善,活下去。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写故事不容易,把故事写得真实且如史诗般凝重感人则更不容易。

写故事需要写作者对故事有深刻的了解,而严歌苓,显然是少数几个洞悉了故事本质的作家之一。中国当代有很多美女作家,文字轻巧灵动的该是舞蹈演员出身的严歌苓了。严歌苓会舞蹈,会写作,爱过渣男,离过婚,上过战场,做过保姆,有美有才又努力,征服了各路大导演李安、张艺谋、高晓松、冯小刚。很多作品如:《扶桑》《天浴》《少女小渔》《梅兰芳》《金陵十三钗》《归来》《一个女人的史诗》《小姨多鹤》《芳华》等影视剧本,都出自严歌苓之手。

然而,严歌苓还有一部小说重要代表作,在被搬上荧屏时,故事的年代有了重大改变,几乎是面目全非了,完全背离了原创的初心。没错,我说的`就是严歌苓的长篇小说《第九个寡妇》。

原著《第九个寡妇》是一部史诗般的小说,很让人动容。但是改成电视连续剧改成《野葡萄》之后,这个在原著里发生在1949年到1978年之间的故事,全都变成了截止于1949年民国期间的故事。电视剧追求高清唯美的画面,让人有种视觉享受,但时代背景变了之后,失去了原著的批判价值,主题就远不那么深刻,情节远不那么震撼人心了。

优秀的严肃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娱乐至上的影视肥皂剧。这是对严歌苓作品改编之中最最失败的一篇,实在是不堪与改编成功之作《芳华》相比。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葡萄十岁那年趴门缝往外看:腿都满了,到50岁那年趴门缝往外看:腿都满了。

我们中国这几十年的激情燃烧,打日本、解放战争、闹土改、上山下乡,文革、改革开放、计划生育、下岗.........折腾得算是鸡飞狗跳,大戏连小戏,戏台都不用拆地连番上演。真是热热闹闹几家欢喜几家愁。

葡萄,只是这样一个普通女子,尽着自己本分要做自己的事,以善良本性坚持着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那么多年。

在政治满天飞的年代,她不懂新政治名词,“觉悟”始终提不高不如一个孩子,一门心思只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敢爱敢恨,真疼她勤劳睿智却被打成恶霸的家公,她敬爱始终,心善面丑的冬喜她心爱,帅气却虚伪善恶不分的春喜她恼恨,少不更事要革命六亲不认的少勇她憎恨,后来逐渐明理懂事的少勇她亲爱。她对谁都闭口不谈满腹的秘密,却对认识几天的外来陌生人推心置腹。

那样动荡不稳的岁月,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居然一身正气地全须全尾地活下来了,严歌苓就是严歌苓,她小说里的寡妇一改过去中国千百年来俱有的低眉顺眼逆来顺受受尽道德和唾沫摧残的苦哈哈形象,摇身一变,可以在那么长久险恶的岁月里顽强而热烈的生活下来。凭她只有7、8岁孩子瞪人的眼睛及聪明善良直率泼辣甚至浪荡的性子,保全了自己保全了如亲爹一样的家公还有邻居孤儿寡母。以女人的柔韧的肩膀扛起院墙高筑土窑的家。不得不佩服葡萄的看人之准确,做事看似大咧实谨慎。

二爷,一个地主恶霸成分的土财主,凭着自己勤劳聪明能干,挣得一份财产,各路部队官兵来过都能圆滑的保全,却在新中国里毫无意外的被枪毙,阴差阳错在胆大心细的童养媳葡萄帮助下捡回一条几十年不见天日的贱命贵命。逆天地在葡萄保护下活成了神仙。以他宝贵生活经验教会葡萄做人做事,帮助葡萄逃过无数天灾人祸。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其实这么多年葡萄能保全下来,也是他们两个共同智慧的结果。

这是一个悲苦的故事,可读起来并没那么悲苦,因为女主在那样可怕的岁月从来没有“怕”,积极勇敢面对,没有退缩,每天都是充满希望的活着抗争着,所以读者也跟着没有那么害怕和悲怨。

严歌苓不仅从不同角度写寡妇,还从另一个角度看知青,估计这会让很多知青跳脚骂人。其实哪个圈子都有好人坏人。知青也一样,有本分干活的有油滑投机的有耍流氓无赖的。

个人读后感

《一个人旅行2》这本书引起了我极大的好奇,读了它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跟着作者去了趟日本,吃遍了日本从北到南的美食,几乎玩转了日本的所有著名景点,使我有了马上要去日本的冲动,一个人旅行2读后感。

书里描写的美味是我要去日本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以在渡轮上玩模拟泰坦尼克号游戏去温泉泡澡还可以去潜水去参观金刀比罗宫太刺激了想想就心动。

等我去日本的时候,《一个人旅行2》就可以变身成“日本通”,告诉我什么好吃,去哪吃,什么好玩,去哪玩。还有,我读完了这本书后,还向爸爸妈妈提问,告诉他们那些他们不知道的事。

最后,我大喊一声:“我一定要去日本旅行!我要做吃遍日本第一人!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哦,这便是毛毛,一个蓬头垢面、又小又瘦、眼睛又打又好看的女孩。她还很善于倾听,这可帮了她不少忙。哦,这就是《毛毛》书中的主人公毛毛了。

《毛毛》这本书到底给我们讲了什么样的传奇经历呢?下面就让我们走进时光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中去吧!

《毛毛》这本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个自称毛毛的小女孩为了拯救自己的朋友与陷入困境的人类,靠着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与霍拉大师和他的乌龟的帮助下,成功打败时间窃贼灰绅士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深深被毛毛的所作所为而深深震撼。书的启示简说就是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但细细品味书中字里行间的话语,你会被那清雅高尚的语句所折服。时间就是生命,节省“生命”,到最后什么也没有。时间走了,那还不如不去节省时间,用那些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生命才会开花结果,就想巴金爷爷一样,人的一生才会有意义。

当我读完灰绅士那章时,我就在想:如果现实中也有灰绅士,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那他们可能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尽管肉眼看不见,但他们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注视他们的是我们灵魂的眼睛和精神的眼睛。因此我们每做一件事都需要考虑,不能让灰绅士窃走我们的时间。

书中我觉得最值得我去学习的是毛毛那善于倾听的本能,因为认真倾听真的很神奇,认真倾听对我们终生都有益。倾听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可以记住家长老师所说的每一句话。至少考试时会想起平常老师给予我们的知识、晚上回家不会忘记老师布的作业。是的,我们需要学会倾听。

我爱《毛毛》这本书,它让我懂了生命的意义与时间的概念,给予了我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启发。哦,这便是《毛毛》!

个人读后感

给蕊希的一封信:。

落笔的时候,刚好9点多一点吧,写这篇文章,有着你的声音,反而心不太能静下来,书回来的算早,至少比起上一本早很多,但是读的没有上一本快并且有感觉,你的粉丝上千万,而你只是我唯一追的星。隐约还能想起喜欢上你的原因,开始听了你的声音,这姑娘声音好听诶,是在大一时候好像,4年前的事情了吧,听了一段时间,关注了你的公众号,也就是听着一个主播的声音,也没什么不同,是你人生的一个转折,是你在阿尔卑斯山上推送的那篇文章,我震惊了,那是我所向往的生活,而你,一个比我仅仅大2岁的小姐姐却拥有了,好厉害啊,我喜欢你的勇气,我喜欢你的有主见,我喜欢的身上的那种大无畏精神,我喜欢你的坦白,然后你就从那个时候你就变成了我唯一的女神,每日晚上9点养成了一个习惯,还记得以前你是周五,周六停更的,然后周五周六打开你的公众号时,猛然想起,然后失落的合上手机,你都不知道我朋友圈当众表白了你多少次,但是你每次的公众号下我却极少留言,因为不想刻意说些什么哗众取宠,就这样静静听你声音听了4年。

明明是写读后感的却成了表白,这是读的第二本书了吧,这本书看的有点拖,正好中间遇了个考试,考完试出去旅了个游,也就有些耽搁。

其实全书感觉并不深刻,故事短,中间偏后的几片文章感觉就像公众号文章一样,总感觉少了些什么,最喜欢的是你家母写给你的几封信,是真的很喜欢,很受教。第一次感觉蕊希文笔有待加强呐,感觉是硬拼的。

蕊希语录:。

人生真的挺难的,但人生也真的可以从艰难中找到很多幸福。

希望我们终于有勇气,和过去与当下的不堪,握手言和。

希望我们活得生动独立,无论处于怎样的境地,都拥有从容不迫的勇气。

希望岁月赐予你我如同往苦不变的明日,哪怕历经沧桑,

也依然保持可爱与纯良。

愿你善待自己年轻的皮囊,也愿你拥有不会陈旧的有趣的灵魂。

愿你活在当下,即使深陷泥沼,也能活完一生的天真与骄傲。

愿年岁渐长,但你仍如今日般无想岁月风霜。

愿如此美好可爱的我们每一个人,

都能特别特别幸福地生活着。

人生苦短,才要念念不忘。

借由此书,牢记恩情与过往。

喜欢就争取,得到就珍惜,错过就忘记。

你所担心的事,百分之八十不会发生。

个人读后感

“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

——题记。

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对知识的渴求,使海伦有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这个的幼小生命变得粗暴、无礼,甚至觉得现实生活中没有爱。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心与人沟通。

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她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

对知识的渴求,致使她用顽强的意志来看克服自身的生理缺陷,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困难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

平时的学习中,我们又是否像海伦那样,克服困难,对知识孜孜以求呢?平时,我遇到一些学习上的小困难,就怨天尤人。总是在无意之中与知识擦肩而过,与成功失之交臂。孰不知,只要小小努力一把,就会得到那丰富的“宝藏”,可是我就缺少了那种对知识的渴求,对知识的兴趣,对知识的那种执着的探究精神。

知识能创造一切,也只有拥有了知识,才能让自己的未来充满光明,让自己的人生焕发光彩。

大海能浩瀚无边,因为它珍惜每一条江河流水;树木能直入苍天,因为它珍惜每一缕阳光。我们为何不放下欲望,不要想我们失去了什么,好好想想我们现在拥有什么,这样我们就会珍惜眼前的一切,抓住每一个机会。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这个世界一定是一片光明!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件事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

这是一个与历史的残酷性进行较量的故事,较量究竟是谁的生命更长久的故事。这更是一个写爱的故事。

故事的情节从葡萄以童养媳身份掩护公爹尽孝与作为寡妇以强烈情欲与不同男人偷欢之间的落差展开,写出了人性的灿烂,体现了民间大地的真正能量和本原。

这是四o——八o年代流传在中原农村的一个真实的传奇故事。时间的流逝是通过门缝外的腿体现出来的。在那个天灾人祸的年代,葡萄常常是跪在地上,眼睛挤住门缝,透过门缝看世界。看到了什么呢?门缝外满是人腿,全打着布绑腿。也有穿马靴的。枪声也时而发生,一拔人把另一拔人打跑了,再过两天,又一拔人打回来,成了占领军。葡萄从门缝看出去,都是同样的人腿,不过是布绑腿不一样罢了。有时是灰色,有时是黄色,有时不灰不黄,和这里的泥土一个色。

而在这“捉迷藏”的几十年里,葡萄仿佛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这个社会的。她最常说的就是:“真正愁人的事是没有的。躲一步是一步,这里什么事都发生过:兵荒、粮荒、虫荒、人荒,躲一躲就躲过去了。这就是葡萄,一个好赖都能活着的女人。

书中两个地方很让我感动。一处是葡萄把二大送下红薯窖的第一天:那天他两个直打虚的脚踩在窖子壁上掏出的脚蹬上觉得一阵子万念俱灰,他抬起头,见葡萄脸通红,两手紧抓住系在他腰上的绳子,绷紧嘴唇说:”爹,脚可踩实!“他不忍心说什么了。下到窖底,他喘一阵说:”让我利索走了不挺美?“他听见她在地窖上边愣住了。他从那愣怔中听出她的伤心来,爹这么不领情。

另一处是葡萄怀了二伯的孩子,可因为是他请求枪毙咱爹的,葡萄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可二大看出了葡萄的身孕。有几次,他吃着饭,听葡萄扯麻线扯得气息长了,深了,马上要睡着了,他想说:孩子,你就和我闰女一样,啥事不能让你爹给你分担分担呢?不然你啥也不懂,活着老难呀!你连身孕闹瞌睡也不知道哩。

字里行间我看到的无非只有一个字”爱“。在这片饱受折腾的土地上,在这段沉重的历史中,他们爱的深沉。在那样难熬的日子里,没有这样美好的事物,人是撑不过来的。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一部外国名著《飘》,想起另一个美好的人儿,郝思嘉,同样经历着战火与乱世,同样是男人眼里的尤物,不同的是《飘》里面还有一个能撑起一片天空的男人—白瑞德,而我们的葡萄绝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坚忍的活着。而她们的爱是相同的,爱她们的土地,爱她们的家,爱她们的家人,虽然有时候为了保卫自己所认定的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会不择手段,但那些在爱的面前,显得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是葡萄,强大而嚣张,坚忍而娇媚,浑然不分的仁爱与包容一切的宽厚使其超越了人世间一切利害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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