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读后感(专业13篇)

时间:2023-12-06 16:38:29 作者:念青松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在下面给大家推荐了一些关于文学作品的读后感,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的方向。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很多很多个早上和好多好多个下午,青春在被窝里安葬……”。

很早就听说过《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部小说,一直没有机会阅读。近日,在图书馆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自从翻开第一页,我就对它爱不释手。《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字一句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双眼,炙烤着我懒散的心。青春是人生最温暖的被窝,而被窝又是青春的坟墓,引人深思。

这部小说包括序在内共收录了19篇文章,共分为两部分,“惊蛰”与“清明”寓意作者成长与写作路途上的不同阶段。为了忘却的纪念。作者堇年以此文记录了她对学习与生活的回忆,带着她固有的炼字方式展现出真挚的情感。

也许我们没有过此番经历,但我们却拥有同样的青春。往事不堪回首,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曾经的我们披荆斩棘,破釜沉舟,奋斗于高考一线,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考入理想的大学。待到真正步入大学后,忽然间发现我们开始迷茫了,这就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大学吗?渐渐的,许多同学失去了往日的斗志。他们错误地认为上大学只是为了换得一纸文凭,遗憾的是有些同学即使到了大五也没有拿到毕业证书。他们早早地丧失了年轻人应有的激情与活力,整日得过且过,碌碌无为。

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季节,看看我们又是如何挥霍自己的青春的呢?

无数次的被闹钟惊醒,都觉得无比刺耳,狠狠的按下键,恨不得抓起它就往外面扔,然后继续在被窝里做着美梦。于是,我们从小学一直嘴里长念的“毅力”就这样不堪一击,粉碎于被窝之中。我们的青春也就这样被葬送在被窝之中。

我们的青春已在被窝里被埋葬了一半了,是该与被窝道别的时候了。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我们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难道你还要在终点线落后吗?既然我们被岁月冠以一个温暖如花的名字——年轻人,所以哪怕是忧伤的泪流满面,青春依旧是我们可以炫耀的资本。还没有到只剩下回忆的年龄,我们仍然可以将人生书写的更加完美。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安放自己的青春呢?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几组场景吧!

无数个晨曦微露的清晨,爱学习的同学们已在凛烈的寒风中站成了一道惊叹的风景。他们拿书的手比躲在被窝的更有力、更有劲。他们迎风的脸比盖在被窝下的更黝黑、更健康。他们跳动的心比葬在被窝下的更激昂、更活跃。

无数个阳光和煦的下午,奋斗的同学已在一桌一椅之间竖起一座惊奇的雕像。他们心中的志向比天还高,比海更深。

无数个灯光通明的夜晚,自习室里有他们好学的身影。他们挥舞着手中的笔,书写着属于他们的激情与活力。他们恪守自己的原则,履行自己的使命,勤奋好学,顽强拼搏。

无数个相互交替的日日夜夜里,他们当中有人忙于四六级,有人辅修第二学位,有人奔波于考研的战场。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社团,参与社会实践,带薪实习,让自己真正走出去。

——这才是青春真正的意义,也就是作者所追求的要有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梦想,即使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如果你还在迷茫,如果你还在彷徨,那么就请你放开这一切。我坚信,只要你不放任自己,这世界根本没有人可以遗弃你。生命是一段美好的旅途,而青春又是旅途中最美的风景。我们不停地往前,不停地换上交通工具,就像生命中不断交错的人和事。虽然不知道最后会往什么地方去,但依然要充满信心的向前,总有一天会看到属于自己的春暖花开。

沉默的羔羊!该醒醒了,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乍看书名,我以为这是一本教育类读物,无非是告诉人们,不要贪恋被窝的温暖,早点起床,努力奋斗,否则青春就会荒废,只剩下埋入坟墓的悲哀。

不过,细细读来,才知道作者显然不是这样的意思。这是一本由15个或残酷、或温暖的、以青春为架构的故事组成的佳作,具有浓烈的香草气息。阅读时,连翻页的手指,也仿佛能感受到阳光的抚摸。

印象最深的小说是在爱情大衣包裹下的友谊故事——《蓝颜》。女生子君是大学校花,命途多舛,朋友众多,性格大方,但生活混乱。男生耀辉,沉默内敛,朋友稀少,一如作者的形容,耀辉是子君小天窗里的一豆亮光。

子君会在失意的大雨里敲耀辉的门;在和男友分手后,第一个去的地方是耀辉的住处,然后放声大哭,也不顾忌男女之别,倒头便睡在耀辉的房间里;在潦倒绝望、重病不起之时,仍然陪在身边的,也唯有耀辉。但两人之间,始终是以友情联系在一起。

在《蓝颜》的故事里,校花子君形如枯草之时,在多如牛毛的异性朋友里,唯有耀辉一人始终相伴相随,她的爱情脆弱得不堪一击,但友谊却愈久弥坚,在墨漆的黑夜里,孤独地散发最温暖的光芒。

曾经有一个追求者甚众的女生说:“我怀疑男女之间是不是可以有真正的友谊?”我一听,马上就想到了这个故事,于是回答说:“你要再胖个二十斤,那些仍然待你如初的人,就是想真正和你做朋友的;那些拂袖而去的,就只是想做你的男朋友。感情的界限,有时是无法区分的。”

那些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年岁,是清澈美好的时光印记。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像是被清澈溪涧汩汩流水冲刷的粉线一般,模糊不清。长大成人之后,被世俗功利所塑造的现实爱情,却已经没有了那时纯真而让人心动的模样。诗句里说,有的事情,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晚。在正确的时候遇到正确的人,是缘分,也需要有清晰明确的判断。所以,年少的爱情不长久。真诚的友情,反而能穿越时间的间隔,从五岁、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到垂垂老去,依然保持在最初的甜美模样。

时光荏苒,有什么东西是不会改变的么?五月天唱: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拥抱过的美丽,都再也不破碎。有没有那么一个世界,永远不天黑,月亮不忙着圆缺,春天不走远。

这样与美丽相拥的永远,这样永远不天黑的世界,存活于每一个充满纯真心灵里,这是上帝的礼物,礼物包装有时复杂了些,但你一定可以拆开。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复复往往的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

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之上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开就败在循规蹈矩的生活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每个周一下午的思修课看着老师在讲台上挥汗如雨的不断分离上嘴唇和下嘴唇,诺大的教室,倒数第三排的位子,我看不清她的脸和表情,甚至听不清她说的话。暗自庆幸有了这样的时间可以读书,虽然高中时买下的书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份阅读的激情和对文字的狂热。一本并不厚的小说,从去年的九月份,到今年的六月份,足足九个月的时间,我才啃完。《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个命题是否正确我不知道,但是它确确实实给了我深深地震动。很久没有写东西的时候加上这么多的标点了,不加标点是读了安东尼后的后遗症,而这本书却不是安东尼那样温柔的一步步走入,它直接将我拉入曾经的回忆中,尽管刺痛无比,却仍是细细品味了曾经每一个如标点般繁琐而又毫发毕现的瞬间。我有跟随七堇年一同回味了一下我那和众人大抵相似却又有独到的刻骨铭心的青春。以一份我们大抵相似的心境去羡慕了一番,憧憬了一番,计划了一番,悲怆了一番,壮烈了一番,残酷了一番。

“两年前写这些回忆,可以写得滔滔不绝字字若泪。一年之前再写这样的回忆,就已经不再动容,生怕写成了矫情。而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很少一些人事了。”

“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而且永不复回。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面对着电影结束之后升起的黑色字幕,”心里陡然一空,不知所措,“在过去那些浅薄无知的伤春悲秋之中,我写不下归期。”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这些,青春中,似曾相识。

然而,在这几天,也许不仅仅是这几天,和我心境最为相符的大概是:

“你的存在,是夜风遁走的回声。反复荡漾几次,终归永久的寂灭。”

“你曾经站在我生命之河的一岸,投下了深深地倒影,由此,那河流便有了趣致。但那终究只是一帧无形的幻象,当你离岸而去,幻象便消失了,但我的河流亦不会因此干涸止息,而这正好印证了你所说的,一切终归于寂灭的预言。你知道那不是我所愿。

但,那不是我所愿吗?”

是啊,的确只是幻象,只是我一人一厢情愿的幻想。我不能责怪,不能愤怒,甚至不能哭泣,因为这一切都是因果的报应,也是我咎由自取。曾经的伤害总会被加倍回报到自己的身上。我一成不变的践行者这个定理,古老的法则。是伤心了么?好像没有。是难过了么?好像有点。

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的,是思绪还是什么,是在不服气,还是受了伤。所有的情感似乎都不能表达。我的语言能力似乎退化了。还在固执的用言语解释沉默?不,不是沉默,却发不出声音。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了,我似乎掌控不了自己的思路了。但是却又异常清醒理智。我清楚自己的感情,我明白我所处的境遇,可我却不明白自己在纠结什么。

每一次看完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总有一种失落,就像是一场离别。我和七堇年一样,也和很多人一样,害怕离别,却又不得不面对离别。从1999年至今,让我说离别,我不舍。但是,怎么可能不离别,我们谁也不是谁的谁。更不是什么小说中美好的红颜蓝颜。我想,我大概是小清新看多了,才会把一切想的那么美好。现实往往会击碎一切不堪一击的美梦。我不想做浮云,却还是被风带走。其实,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态来面对你的,是好朋友,还是别的什么。我慌乱的镇定着。

不可能不在乎,十二三年的时光,你我一生又有几个呢。丢弃了,哪有那么容易啊。

暑假里一起吃饭,玩乐。军训时突兀而又温馨的电话。在这一年里,我们说了很多以前从未说过的话,也终于不再是见面连招呼也不敢打的陌路人,可不知怎么的就突然停了下来,好像是一根被拉了好长好久的橡皮筋,噗的一声,断裂了。弹到了我的手上,一道红红的痕迹,有点疼。不知道你呢。也许,本来就应该是寂静的没有交集与关联的。也许,这一年,只是个插曲。那么,我不会再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自娱自乐。我也不会再把玩笑当做认真。最常用的手机里删除了你的电话号码,把你移出我特别好友的分组,改掉用我给你起的`外号设置的联系人名字,用一切表面的工作把你当做是一个普通同学,一个没有发生那么多故事的普通同学。可我知道,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表现罢了。你说太过熟悉而没有话说了。太过熟悉,这四个字也许就是我想要的答案吧。

我不知道我这份莫名其妙的心情可以持续多久,也许接下来几天的学习、玩乐、吃吃喝喝、打打闹闹会让我忘了这个不愉快,也许我会倔强的说一句狠话以为就不会失落了,也许我在一个课间的间隙中也会因想到这个而郁郁,也许会有很多也许。

你驻进我的青春,又匆匆离去,我用青春封印了记忆,可最后还是不敌时光如剑,割裂一切。

也许,这就是我的报,我对你的伤害,你,如数奉还。

我没有理由,没有资格可以述说。我必须承受。

也必须说,再见。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可以用两个词和两个短语来形容自己对这本书里文字的感受:凝练,华丽,淡淡的悲伤,丝丝的怀念。

感慨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即将逝去,却依旧碌碌无为的湮没在人潮中,而心中却依旧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将自己的光芒掩藏了起来,待到有一个能够真正懂得自己的人出现时才会将光芒释放,而那光芒必定会刺痛每个人的眼睛。

没有那些好得能生死与共的朋友,最好的永远只有那几位。小学时交得真诚的不能再真诚的朋友,高三时一起经历课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三位室友。而其他的遗忘得遗忘,分离的分离。

十八年来从不敢做那些被认为是叛逆的行为。讨厌吸烟,拒绝和吸烟的人交朋友,因为自己对烟味过敏。看着那些喝醉酒的人在路边呕吐,高歌,就会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逃离。

正如这本书所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最遥远的梦想与最朴素的生活。可是那遥远的梦想可能有一天回因为它太过遥远的逐渐消失。

青春将要逝去,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祭奠着即将逝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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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作者是七堇年,一个80后青年作家,文笔也谈不上相当出彩,但却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是她的文字,却带给尚且青葱的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动力。是她的文字陪了我高中三年岁月然后走到现在,始终心中记得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是了,这就是我们,所必须拥有的。

第一次是在高一的教室中读完。很多很多内容,我都以为是在写我自己。

第二次,是高二,当时过了一段阴暗日子,日日都抑郁不堪,活在自己的世界,却又是在看了这本书,再一次走了出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为我的理想而打拼。

高三的时候,在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里,我始终放了这本书在床头,在难过的时候,受挫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都翻开来读一读。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却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的高三的教室,和印刷着题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参考书,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我不知道。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坚持我们的梦想,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有人说:“我可能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老了吧,孩子气啊,有时候有点孩子气挺好的,不是吗?”她用了问句,我知道她是心中有爱并且被爱的人。

她讲述了青淮的终年漂泊不定,叶迪的坎坷路和她在年轻时所遭受的不幸,康乔对爱的执着,亦俊虽然做了让叶迪难过的事,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坦然面对,我不好评断一个人的好坏,他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虽然他并不想伤害每个人,但是他却无形之中伤害了他们,这是他的选择。

她的确是忘记了,她坚守了一辈子的爱情,是因为遇到了父亲。他不肯放弃,一再的接受她的无理取闹,母亲是不成熟的女人,总要面对我的说教,一个快五十的人依然会踌躇满志,她始终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常常这样引以为豪。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清楚的是,现在的我们正值青年时期,我们也应该不要让自己走向自己青春的坟墓,路是我们自己选的,没人能帮我们抉择我们的未来,我们要自己创造自己的未来,实现自己的希望,我们自己所受的苦,犹如自己喝水,冷暖自如。生活有的人觉得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但是其中也不乏淡淡的幽香,含有丝丝暖意。

我阅读,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智商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败在循规蹈矩的生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时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被窝。

这是我们最单薄的青春,在寥落的雨季,书写着无法诠释的过往与如今。

风筝的飞翔,像是最安详的葬礼,在辽阔的天际下,悄然地消耗着余力。因为没有风,它无法起飞;牵着线,它不能飞远。

《坟墓》里讲述了最让人心疼的忧伤。它借以年轻的笔调,叙写了一次次仿似陈旧的平静而深邃的流泪。记忆渐远,生命坠亡。青春的种种,都被赋予浓重的色彩,完完整整地曝晒在被指控的时光里,变成人生的被告。

而潜藏在我们生命里的,是深深浅浅的爱,和或大或小的梦想与期待。

很多东西都不会一直以存在的形式留在我们身边,它们终会消失——这是我们唯一能给出的预言。白驹过隙的时光,是见证我们一步步成长的灯塔,在驶向彼岸的途中,照亮海平线,赐予我们未知的前程。只是,我们一直无法留驻。

一些与我们同行的人,都以或快或慢的速度,超越我们,或者被我们超越。剩下那些与我们齐头并进的人,都在一路走来陪伴着我们的欢喜与疼痛。

我们行走在旅途的起始,用最敏锐的目光洞察着前方的光芒与黑暗。清晰的成长,盛开在喜悦和悲伤交织的年华里,朝夕不谢。流连过往昔,珍惜过记忆,岁月流经青春的裙袂,我们走过爱,走过恨,走过时光。

当《坟墓》里作者的挚友十禾选择放弃生命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已丧失了全部值得坚持的意义。但是命运终究给了十禾继续走下去的结局。命途不尽,生犹可贵。我们用最坚定的信仰,表达着年少时最宝贵的人生观。

“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是《坟墓》的首卷语,像是温暖的被窝里我们反复默念的祈愿。我们在时代的浪潮里随波逐流,在理念与理性交叉纠缠的社会里抢夺着一席之地。混乱与纷繁,单纯与直白,这些词语都无以来形容我们的内心世界。

在烦闷中祈求平静,在疼痛中祈求平安。复杂与简单,我们总是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复杂,而后却盼望着在简单的日子里度过一生。因为我们为荣誉而生,却挣不来荣誉的光芒。因为我们为登顶而攀爬,却到达不了巅峰。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不幸,是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忘记什么是幸福。而对于初入世俗的我们,也在反反复复地经历着这样的生活。

朴素的人生,才是我们遥远旅途中该细心拾起的鹅卵石。

“天空中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泰戈尔如是说。翱翔的翅膀不必留下辉煌,就像我们的成长,不必执着于光辉的锋芒。我们可以是风中的芦苇花,简单地美丽,自在地摇摆。

“海洋的对岸是梦想的港湾,即使难免失败,偶尔孤单,终能追赶……”这是《你最勇敢》中的唱词,同样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表述。

梦想是我们经历青春最有力的说词。在想象与理想之间,梦想的桥梁架得最为遥远。那是我们多少寒暑以来依旧执着的念想,年华冲刷着我们愈加犀利的目光,岁月的浅响里,是我们日复一日歌唱的歌谣。

我们就在这样的时光里,不紧不慢、不知不觉地长大了。在这样柳暗与花明、汗水与泪水交夹的年岁里悄悄长大了。我们用最响亮的宣言,在这渺小短暂的青春里深印刻碑。

“无论上天给我怎样的躯壳上演了十七年的悲欢,一些人一些事就这么明明灭灭地刻在沿途的风景中。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一地琉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阴暗的角落。再也没有关系。那样明眸皓齿地对别人笑,只剩坚强无处不在。”

这样的文字出现在全书的末尾,算是对青春最完美的总结吧。时光流转,破涕为笑,当我们把疼痛从记忆里攫取出来当作而今书写的文字,当我们把曾经轻描淡写地挥笔而过的时候,我们已走过稚嫩,走过天真。

我们终究会走上遗忘的路。正如某一天,我会彻彻底底地忘却从《坟墓》里看来的所有,忘却某些人、某些事,因为它们,“像时光一样无法库存。”

手中的风筝,放它飞回它的世界。若干年月后,我们或许会忘记对于它的拥有。封存的青春,不如让它散落天涯。

我们已然成熟。青春流逝,会换来更宽广的世界。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与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中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叶片笔直,伸向天空的方向。

七堇年在自序里写:“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诉说的话。”这多少让我们觉得熟悉,我们也已经开始每晚与作业战斗,在腥风血雨中常常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但总会在第二天视死如归地奔赴战场。我们的青春将是一段充满了热泪、过错、美好、遗憾、希望与绝望的珍贵岁月,它仿佛是唐古拉山上留下来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希冀,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汁甜水蜜的肉,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岁月像是一份被寄往世界尽头的书信,墨迹渲染着无数的时间与空间,这是一份一个人生命中最伟大的杰作,无论是谁,在生命滑过的轨迹上都会留下一份曾经的感动,唯一会留下的遗憾,则是这份书信在完稿后,作者只能匆匆浏览一遍,然后把它寄往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书信再也不会回到曾经的那双熟悉的手上了,然后,脑海一些本来很清晰的光点,便在逝去的泪光中模糊起来,直到只能遥远的,笑着看那些曾经从自己身边滑过的美丽弧线。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感受到我的青春正蓬勃地生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因为它的头上有灿烂的阳光。

世间最美的坟墓读后感

托尔斯泰之墓朴素而宁静,唯有那肃穆伴随左右,带给人强烈的震撼感,也给人以心灵上的洗礼。作者一进入这片树林,就被一片肃静所包围。同样,全文被肃穆的氛围所笼罩,句句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使人为之感动,思绪万千。本文朴实无华,却字字蕴含深情,反映了一代伟人托尔斯泰朴素平易的高尚品格和伟大的人格力量,表达了作者对托尔斯泰的深切怀念及赞美之情。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从不认为自己伟大;平凡者之所以平凡,是因为他总认为自己不平凡。托尔斯泰曾说:“一个人就好像是一个分数,他的实际才能好比分子,而他对自己的估计好比分母,分母愈大则分数的值就愈小。”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用自己的朴素为自己构筑了这“世间最美的坟墓”,用自己的热情为世界文学宝库增添了一颗颗闪耀的明珠。在人生的道路上,许多人满足了,骄傲了,便停留在原地,成为了一个个默默无闻的基层工作者;而另一些人则向着更高的目标努力,他们认为自己还太过于平凡,于是,其中的一些成了社会精英。当我们面对小小的成功之时,是否能静下心来,寻找自己的不足?又是否能改正错误,制定更高的计划与目标呢?成功不等于永远的成功,成功是另一阶段的开始,而不是人生路的终结。如果是小小成功就骄傲自大,轻视一切,如果是稍许胜利就自负轻敌,高估自己,那么鲁莽行动的后果必定是无功而返,夸夸其谈的终点必定是遭人唾弃。相反,谦虚的美德最受人敬仰。一个人若有了谦虚,则处处谨慎,也就处处彬彬有礼。这样,做起事来得心应手,也受人景仰。成熟的麦穗上颗颗饱满,却低下头向大自然致敬,这正是启示我们要谦虚;竹子节节高,却虚怀若谷,这也是告诉我们要谦虚。谦虚是做人的品德,也是社会间的生存法则和成功秘诀。有了谦虚,人才有了发展空间;有了谦虚,人才能时时刻刻静下心来思考问题。可以说,谦虚是成功的必备要素。

隐藏于树林间的托尔斯泰墓给予我们的,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几乎没有任何装饰,除了那几十朵傲放于土丘上的鲜花;它也不需要装饰,唯有那几棵陪伴左右的,托尔斯泰亲手栽下的杉树,无言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伟大的精神不需要装饰,它早已在天地间熠熠生辉。当人们盲目追求财富,或又抱怨房价下跌导致房屋贬值的时候,那些为人类奉献终身的人却还在伏案工作,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苦,他们依然奋斗在工作岗位上。我要说的是,精神远比物质更重要。一些人拥有几亿的资产,生活上小小的不顺心能让他备受煎熬;有些农民在家种地为生,日子却过得幸福美满。站在尘世间眺望,伟大的人物都有着伟大的精神,金钱乃身外之物,过分追求甚至会毁了一个人的终生。古往今来,能给人以强烈震撼的,能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垂不朽的,唯有精神。伟大的精神是任何物质都无法替代的,精神是一个人的灵魂,它能使灵魂得到升华。在时间的磨砺中,留下来的是思想的点点星火,传递的是精神的火炬。精神是无法覆灭的。千万年来,它是人类文明的起源,是文化探索的坐标,是指引人类走向未来的灯塔。千百种精神汇聚成一条奔腾的河流,伴随着岁月的脚步,承载着人类的梦想,前进着。

坟墓读后感

列夫·托尔斯泰用本人的终身告诉了我们,这世间最美的坟墓,不必然要富丽堂皇,而是令人敬重更深感到它的崇高不成侵犯;这世间最难能宝贵的财富,不是腰缠万贯,而是崇高。

凡是,总逃不出存亡来去的轮回。不管有过怎样赫赫的功名,建亿起多么大的雄图霸业,事情城市在今天过去时烟消云集,做事的人也不外瞬息百年,终都归于尘土。再大的豪杰,最初也都和一个普通人一样死去,一样陈旧迂腐于无形。这并不是悲观的宿命,而是无可抗拒的天然规律。

最初,我认为初二的学生虽然感性思维仍占必然地位,但他们的理性思维正逐步构成,老师要重视培养他们的理性思维,启发他们用理性的思维去思考问题,用客观的态度评价事物。对初二的学生,在课堂上老师要做到启发他们的思维,指导他们理解问题的内涵,这样才能协助他们有所提高,从而加强课堂的互动性。而红媛似乎在这点上所所欠缺,可能形成这种现象缘由有很多,希望我们当前都有所改进吧!

有些豪杰远在生前就认识到本人的主要,并越来越以这主要为然。他们晓得本人的死会改变很多事情,于是他们不肯死去,相信本人能扭转乾坤,而即令最初仍不得不死,也要异乎寻常。秦始皇自以为功盖千古,就想要干秋统治,所以一面寻求不死药,一面又修建了穷极人工的山陵。而放眼古今,有多少豪杰不是像始皇帝这样神骄气傲、居功自重?但在风流云集之后,千古之后还能被人常念于心的,古来又有几人?而那些因宝引盗、自废丘墟的帝王将相,更是多如沙尘。这时,便不克不及不深深服气于茨威格的一孔之见。

曾无数次遨游在书海中感受列夫·托尔斯泰字里行间的一点一滴,偶读茨威格笔下《世间最美的坟墓》一文后,更感遭到了列夫·托尔斯泰最朴素的伟大,感触颇多。

坟墓读后感

人们常说,青春是短暂的,犹如石子落水,在激起浪花的那一刻也便消失了。而被窝时温温暖的,是梦的故乡,是一片小小的幸福天堂。但是,或许,人们并不知道—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七瑾年用纷繁的青春之笔描述着那一个个或许曾发生在你我身上的动人故事。

在这青涩的岁年里,我们或多或少都曾受过一些我们难以承受却不得不承受的伤痛,也许这样那样的确遭遇让在我的心灵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成为青春书页里的确一道道灰色的风景。

那些岁月里无论是我们能把握的,但都是我们曾经行走过的生命,这些经历也为我们的青春书写美丽的篇章。

生命是不是一把尺子常被用来量远远大于它的确长度的欲望,而青春在案这样一把尺子上占据的仅仅只是一段细密的确跨度,一成不变地被几个短短的标识所代表,而我们观看它的角度已然像日般的记录了我们与它饯行渐远。

我们总在纷飞的确作业中,寻找青春的气息;或者,我们亦在案人世的灯红酒绿,寻找青春的真理。

世间最美的坟墓读后感

一方普普通通的土丘,没有墓碑,没有十字架,连姓名都没有。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长眠之地。据他的外孙女讲,那几株挺拔的大树,是托翁小时候和哥哥亲手植下的,当时他们听保姆说,一个人亲手种树的地方会变成幸福的所在,於是俩人就在庄园的某个地方栽下了这些树苗。晚年,托尔斯泰突然想起了这事,便嘱咐家人,希望将来能安息於那些树下。

睹物思情,茨威格叹道:“这个比谁都受名声所累的伟人,就像偶尔被发现的流浪汉、不为人知的士兵一般不留姓名地被埋葬了……保护列夫・托尔斯泰得以安息的没任何别的东西,惟有人们的敬意……风儿在俯临这座无名墓的树木间飒飒作响,和暖的阳光在坟头嬉戏……成千上万到他的安息地来的人中间,没有一个人有勇气,哪怕仅仅从这幽静的的土丘上摘下一朵花作纪念。”

墓地――如果非要为生命留下遗址的话,那它应该是富有美感的,应充分体现“生命”特徵(而非“死亡”特徵),应注重地理节约、以不破坏自然的和谐与完整性为前提。如此,墓地将不失为人类生态中的一抹重要风景。

我一直觉得,有些特殊的生命身份,诸如“护林员”“灯塔人”“守墓者”,较之其他角色的人,更具宗教气质,更易养成善良、正直、诚实的品格。也只有具备该品格的人,才能与这些角色相匹配,才是称职的。他们的事业太安静了,和大自然结合得太紧密太无隙了,一个生命长期浸润在那样的环境中,和森林、草木、虫鸣、涛声、月光、海浪长期厮守,彼此偎靠,互吮互吸,其灵魂必然会相容天地灵气与光华,大自然的种种禀性和美质便雨雾一样附着在他们身上,无形中,其生命便具备了宗教品格和童话美德……所以在俄罗斯、()在欧洲的古典和近代文学作品里,总会频频闪现一些高尚而富有人格魅力的“护林员”“守墓人”形象。原因即在此。

世上有些墓地,虽巍峨巨硕,如宫殿般豪华,却由於缺乏自然感和生命性,并不感人。比如埃及法老的金字塔、中国的秦始皇陵、明孝陵……凸起的都太夸张、太生硬,有意突出“业绩”反将生命格式化,强调权力至尊反使人格符号化,扎眼的体形,空荡荡捆着一团死气和历史瘴雾,太具表面的公共色彩和彰显意味,太具物质的膨胀力……总之,有一种疏远人世的工具味,让人觉得那只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庙宇或殿堂,高高在上,流布奢华糜烂之感,虽威风凛凛,反远离了人间体息和泥土的温情,一点儿不像生命栖息的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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