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管理制度(实用17篇)

时间:2023-11-29 23:02:58 作者:LZ文人

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规章制度都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依据。违反规章制度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要时刻牢记并遵守相关规定。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交通法规,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每一次大型集体活动,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自救自护能力。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的安全预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当师生发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按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级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1、车辆、行人进出校园必须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内骑车,自行车进出校园须推车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尽量靠边走,不在马路上打闹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4、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所有车辆一律凭“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车辆通行证”进入校园。

(二)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保卫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六)机动车(含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或主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方便车辆“就近”停放的原则,由保卫部门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保卫部门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四、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教育优先、管教结合、遵章守纪的原则。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校师生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组织实施。学校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做文明乘客。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禁止无照师生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7、学校场地狭小、无专门停车场的,除学校公车以外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要慢速行车,校园内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支线车让主线车先行,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学校大型活动除外)。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三条 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四条 进校联系业务、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

第五条 其它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第六条 校园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学习驾驶机动车或试刹车。

第七条 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都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严禁超载、超限(宽、高)、超速行驶;禁止噪音、废气超标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八条 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过期牌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行车

第十条 学校正大门禁止停放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家长接送学生应在校方规定地段。

第十一条 校园内夜间原则上不得停放个人的机动车辆。特殊情况需要停放的,由个人采取安全措施并负责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为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第十三条非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必须慢行,遇到上、放学高峰时间必须下车推行。

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二五条 校门卫、执勤人员应当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勤。

福鼎市桐北中心小学

一、机动车出入校门按门卫管理制度执行。本校公务用车和教职工、长期业务合作单位等持有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门时应减速慢行,门卫验证后通行;校外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得到联系人或关联单位确认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放。出租车原则上不可进入校园,经门卫核实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进入:师生急事预约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非机动车出入校门,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三、机动车进入学校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四、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严禁在体育活动场所等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道路上无证驾车、教练和试刹车。

七、学校内大型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改变行驶和停车区域的,由

保卫部门批准和调度。

八、对无锁、无牌照、有撬痕及行迹可疑的所有车辆,保卫科有权审查和扣留。

九、校园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十、学校内交通道路,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线时,须事先报告保卫科同意。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交通设施和清除施工垃圾。 十一、学院保卫科负责对持有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安排停车位置,保安人员发现他人损害车辆时,应及时制止。

十二、车辆停放后,车主需锁好并看管自己的车辆,对车辆被刮、蹭、碰等事故,学院概不负赔偿责任,可协助车主向机动车保险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十三、对未按规定停放和未锁的车辆,保卫科将集中停放,并给予批评教育。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一、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二、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三、在校园内一律推车行走,严禁骑车,以防撞人。

四、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五、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值周老师协同查处。

六、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七、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八、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四条  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条  进校联系业务、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对于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的车辆,学校事先通知门卫,可以免于登记。

第六条  定期进校经商营运的外来机动车辆(校方购物免费送货上门的除外),经门卫审查同意后进出校门。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学校要建立上下学导护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学校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定期邀请交警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15公里/小时,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填写好安全台账。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院的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使校园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公安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发布相关规定,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医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按章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条:医学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围,指在学院教学科研区和学生生活区道路上,各种车辆和行人所从事的交通安全行为。

第三条:全体师生员工及进入医学院的社会人员和车辆,应有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规范的交通安全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学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各种车辆和行人应靠右通行,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控制车速,确保行人的安全。

第五条:驾驶各种车辆进入医学院,应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六条:凡学院举行重大活动,学院的各停车场(库)管理由学院武保处统一安排。

第七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助动车在行驶时,均应遵守机动车在校园行驶的限速规定。

第八条:凡属于医学院部门或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凭武保处下发的《医学院停车证》进入校园;需要进入学院的社会车辆必须从大门进出(特种车辆除外)。

第九条:各类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控制车辆的安全行驶速度,确保行人的安全。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十条:学院楼宇前禁止机动车辆随意停放。严禁机动车在校园鸣号。严禁各类机动车在校园道路上进行教练和试车。

第十一条:本院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助动车须领取出入凭证进出校园,并在规定地点停放。

第十二条:进入学院的助动车,应确保车辆各项性能的完好。驾驶助动车的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三条:驾驶助动车在校园行驶时,应按照院内机动车的限速规定控制车速,严禁在校园内超速穿行。禁止助动车带人和鸣号。

第十四条:在校园行驶的各类非机动车,应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性能完好,并有效控制车速,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严禁在校园道路上骑车追逐玩耍、双手脱把、单手撑伞和带人。

第十六条:非机动车通过转弯路口时,应注意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并应伸手示意。

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应按规定的地点停放。

第十八条:行人在校园道路上应靠右行走,并注意避让过往车辆。

第十九条:行人不得在校园道路上站立交谈阻碍交通。严禁在道路上踢球、打闹、玩耍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儿童进入校园应由成年人带领和看管。

第二十一条:校园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武保处负责;具体工作由学院武保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不听劝阻的机动车、助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由武保处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拒绝学院管理人员执行本规定,影响校园治安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本规定并参照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校园交通管理制度

1、先呼救、报警,再抢救。

2、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务。

3、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

(二)自救要点。

1、止血。

2、保持呼吸道畅通。

3、移开卡压物。

4、避免二次损伤。

5、防止复合伤。

6、加强自我保护。

7、保持冷静,保存体力。

二、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2、要树立交通安全观念,时时提高警惕。

3、熟悉路线地形,记住易出事故地段。

4、走路留神,见到各种车辆提前避让,防止意外肇事。

5、骑车、驾车要慢速行驶,复杂地段要缓缓而行。

6、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迅速进行自救或互救。

7、危急时刻能想起任何一个电话可能都有帮助,打电话时尽量保持冷静,告诉对方自己的位置和出现的险情。

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幼儿独自回家,要幼儿园家长亲自接送。

2、老师必须熟悉每一位家长,不能让不认识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托被人来接时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

3、为了确保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16岁以下的小孩将幼儿接走。

4、如果家长工作忙,叫三轮车送幼儿上学,必须交代家长一定要同车主讲好,把幼儿交到班主任手中。

5、各班老师平时通过故事,儿歌,游戏的形式,让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是学校的重要安全隐患之一。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以下制度:

1、不得乘坐农用车、货车、拖拉机、无牌无照车超载车,不扒车、追车,不击打车。

2、公路行走靠右行,不在公路上打闹玩耍,横过公路,注意来往车辆。

3、骑车要注意车速,不骑飞车、不丢把、不抢道、不带人,靠右行走,学生不准骑摩托车。

4、星期五下午放学回家时,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集合、整队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放学要排队靠右行。及时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得并排行走。

6、严禁在火车道上玩耍;严禁在火车轨上放物、打火车;严禁沿火车道行走;严禁在火车大桥上扶栏下望。

7、冬季严禁在公路和危险场地、交通要道、繁华地带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时,不能上学或回家,不能强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体的路段,要有家长接送。

9、上学、放学要结伴而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走读生早上不能过早到校,晚上放学要及时回家,遇到坏人,要勇敢、沉着,不能强斗,要智斗,并及时报告大人保护和报警。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每周至少1次,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门口巡查制度。由学校值班领导带队,在学校门口附近疏导车辆,安排学生会执勤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对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各班级、各处室建立有效的学生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监督、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加强家校联系。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飙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待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要立即送医院抢救,并及时上报。

校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管理。学校各处室应积极配合,团结合作,切实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处室、年部、教研组和备课组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制度。

第四条德育处、班主任要利用校会、班会时间,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第五条凡在学校内行驶、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均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本制度。

(一)进出校门。

第六条进出大门应有序,不拥挤、主动礼让。

第七条骑自行车、助力车进出校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出大门后方能上车。

第八条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行政值班和值日教师必须在学校大门口维持交通秩序,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当学生与社会车辆发生交通纠纷时有关教师应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纠纷。

(二)机动车辆。

第十条本校机动车辆凭“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车辆出入证”进入校园。

第十一条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门卫管理制度》,出示效驾驶证件或特别通行证,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值班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部门提前与门卫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由保卫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四条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号。

第十六条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学校财物出校门,必须凭总务处有效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第十八条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班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线行驶和停放,不得在学生通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侮辱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三)非机动车辆。

第二十条自行车、电动车在校园内一律推行,走出校门后方可上车。

第二十一条自行车、电动车要按照规定地点锁好停放,并自觉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停放。

第二十二条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过人行横道后骑行,避免在校门口由于学生违反交通规则引起交通事故。

第二十三条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四)行人安全。

第二十四条严禁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值班老师、班主任要经常性教。

育和督促,发现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的,所有教职工有义务制止并批评教育,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学生上下楼梯,一律靠墙行走,严禁攀爬楼梯内的扶手,以防坠楼事故发。

生,学校在楼梯、过道等处树立行走安全警示牌,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做好提醒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德育处负责制订好校内出操、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并落实到各班;

各班主任有责任做好学生、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引领和强化训练工作,并经常性地进行督促和检查,以确保校内、就餐期间的校园交通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十七条德育处要定期组织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第二十八条总务处要加大对外出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不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的车辆,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营运手续车辆。

第二十九条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

第三十条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和检查。

第三十一条安保办负责制定《校内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大力宣传。

第三十二条校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并视情节向上级部门报告。

交通管理制度

由于现场施工单位较多,为保证现场的施工秩序,总包将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管理,具体方法如下:。

1、大型车辆。

大型车辆是指5t以上的载重汽车、轮胎或履带式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要求各分包商必须提前一天向总包提出申请,注明车辆型号、牌照号码、进场日期及时间,经总包签字批准后在车辆到达现场大门入口处由分包商凭车辆进出批准单放行,车辆离开现场时,分包商向门卫出具签字的.放行单后,门卫才能允许车辆离开,放行单由总包保存。

2、小型车辆。

各分包商的小型车辆进入现场实行登记制度。车辆进场时在门卫处登记所属分包商本单位名称、车牌号、进场时间、大约停留时间后,方可进入现场。

由于现场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混凝土浇注等车辆进出现场密集时间段派专人加强对现场大门口的交通疏导。减少对周围居民和过往车辆造成的不利影响。严禁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现场周边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停占道路现象的发生。

混凝土浇注期间充分考虑到交通高峰时段对施工的影响,周密制定计划,浇筑砼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在浇筑大体积砼前,应制订周密的组织计划,尽量安排在周末进行。

交通管理制度

第1条发生交通事故,对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损失按规定给予定性,拿出单位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分别预以处理。

第2条召开事故分析会,肇事司机进行事故检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查找不安全因素和容易发生的.事故隐患,举一反三的总结教训,找出规律,进行事前预防、预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做到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查找不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制定防范有效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处理不放过。

第3条事故等级和对事故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内部处理参照油田分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单位对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4条单位的机动车辆所发生的一般等级以上(含一般事故)的事故,均立即报告油田分公司交通管理中心,并在2日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及事故原因分析上报油田交通管理中心。

第5条事故统计上报时间自上月二十六日起至本月二十五日止,按事故统计规定和上报标准,及时填报,不得瞒报、漏报,违者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6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照油田分公司交通管理中心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并填写事故责任人驾驶档案。

校园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由专职教师负责管理。专管教师对学生机、教师机设置的管理员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并将管理员密码、ip地址、机器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信息中心备份。

2、非本教研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计算机教室。

3、电脑应编号,学生进入教室,按指定编号就座,不得任意调动座位。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4、室内禁止喝饮料、吃零食。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电脑、桌椅、墙壁上乱刻乱画。

5、上机用户只能登录信息中心开通的指定用户名。

6、未经允许,上机用户不能将外来盘带入教室使用。不能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删除程序,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任何配置和拷贝系统使用的任何软件。

7、计算机联网时,严禁登录与教育无关的网站。

8、上机用户必须按标准规范使用设备,不能频繁的开关计算机。出现故障时,不得私自拆卸各种设备,及时报告专职教师处理。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上机结束后,根据计算机实际运行情况填写好设备使用手册。

9、专职管理教师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磁盘,不能安装除教学所需的任何软件,不能随意格式化硬盘或者安装其它操作系统。每周定期检查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查杀病毒,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0、室内不堆放易燃物品,使用电热设备等注意安全,按章使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摆放于安全、方便之处。发现火警应立即关闭所有电闸,拨打电话119,疏散学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若火势不大,用小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11、电脑借用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本室设备,必须征得学校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

12、管理人员应在所有人走后作全面的检查,整理、检查室内的设备,关好窗、锁好门,最后切断总电源。

校园管理制度

1、学校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校概况、学校领导、学校机构设置、学科建设、科研机构情况及学校新闻信息等。

2、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电话,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发布的信息。

1、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在校园网主页上建立web网页,信息发布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

2、各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的网页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每月1日至25日为更新网页时间,更新时将文档以办公自动化邮件方式发到网管室,并注明栏目或修改要求(有无更改都需发邮件说明)。

3、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可配备学生网管员指导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4、各部门更新和上传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原则。

5、各部门主页的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管理,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

6、信息上传需经校长室审核同意,并由部门保留原始记录。

7、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上网:

(1)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信息;。

(2)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的`信息;。

(3)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

(4)学校文件、规章制度、校领导讲话等;。

(5)其他学校的重要信息。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9、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将作为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学校将在每年年终进行网页制作总结评比,对优秀的网页和管理员进行表扬,并适当进行奖励。

三、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的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

校园管理制度

一、教学卫生:

1、教师应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课内外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应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上好体育体活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学校应落实专人负责学生的两操评比,并适时公布评比结果。

3、教师要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班主任每月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各科教师要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教职工负责。

2、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各班教室及清洁区的日常卫生由校有关部门组织班级卫生员进行检查,每天检查,每周小结,每月评比,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班主任及文明班集体的评比。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指导与记录,期末进行必要的考核奖励。

突击性卫生检查(如迎检、节前等的全校性搞卫生),组织有关领导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3、全校教职工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净化和美化。

4、教职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

1、仪容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上学,随身带好手帕或纸巾。

2、不留长指甲,不染发,不烫发,不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

3、勤洗澡换衣、勤洗头理发,勤洗手剪指甲,勤刷牙漱口。

4、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包装袋,不涂污墙壁。

5、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在教室、小店外面边走边吃、边玩边吃零食或饮料。

6、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精神饱满,动作准确。

7、不在校园里追逐打闹,不随意坐在地上,不玩沙子和泥土。

二、教师集体办公室卫生标准:

1、有序摆放室内的桌椅、书柜等,无损坏。

2、室内物品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污渍,墙壁上无个人物品的粘贴与蛛网积尘,室内无个人大件物品摆放。

3、室内有卫生值日教师,废物垃圾天天清除,使用完公共卫生工具后按要求放回原处。

4、教师办公桌上无烟缸,工作时间教师办公桌上无小吃零食堆放。

三、教室及清洁区卫生标准:

1、班级有学生值日与检查制度,教室及清洁区天天有人清扫,并确保质量。

2、保持室内讲台、厨柜等桌内外物品整洁、有序。

3、学生课桌完好、排列整齐,桌面无刻画,桌内无废弃物,。

4、教室地面无纸屑废物;墙面无脏污,无蛛网积尘,新油漆的墙面无明显的人为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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