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时间:2023-12-07 08:14:27 作者:JQ文豪

规章制度的守法,是每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展示一个人素养和能力的重要方面。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实用范例,希望能够对大家在规定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有所启示。

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保持自行车功能的齐全可靠,落实人员对自行车进行检查。

3、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靠右侧行走,要走人行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通口的护栏。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通过铁路道口,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行。不准在铁路上行走,玩耍。

四、乘坐车辆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辆。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的由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建立路队制,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八、交通安全工作专人主管,落实责任。

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教育优先、管教结合、遵章守纪的原则。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校师生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组织实施。学校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做文明乘客。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禁止无照师生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7、学校场地狭小、无专门停车场的,除学校公车以外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要慢速行车,校园内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支线车让主线车先行,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学校大型活动除外)。

校园交通管理制度

1、先呼救、报警,再抢救。

2、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务。

3、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

(二)自救要点。

1、止血。

2、保持呼吸道畅通。

3、移开卡压物。

4、避免二次损伤。

5、防止复合伤。

6、加强自我保护。

7、保持冷静,保存体力。

二、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2、要树立交通安全观念,时时提高警惕。

3、熟悉路线地形,记住易出事故地段。

4、走路留神,见到各种车辆提前避让,防止意外肇事。

5、骑车、驾车要慢速行驶,复杂地段要缓缓而行。

6、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迅速进行自救或互救。

7、危急时刻能想起任何一个电话可能都有帮助,打电话时尽量保持冷静,告诉对方自己的位置和出现的险情。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是学校的重要安全隐患之一。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以下制度:

1、不得乘坐农用车、货车、拖拉机、无牌无照车超载车,不扒车、追车,不击打车。

2、公路行走靠右行,不在公路上打闹玩耍,横过公路,注意来往车辆。

3、骑车要注意车速,不骑飞车、不丢把、不抢道、不带人,靠右行走,学生不准骑摩托车。

4、星期五下午放学回家时,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集合、整队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放学要排队靠右行。及时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得并排行走。

6、严禁在火车道上玩耍;严禁在火车轨上放物、打火车;严禁沿火车道行走;严禁在火车大桥上扶栏下望。

7、冬季严禁在公路和危险场地、交通要道、繁华地带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时,不能上学或回家,不能强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体的路段,要有家长接送。

9、上学、放学要结伴而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走读生早上不能过早到校,晚上放学要及时回家,遇到坏人,要勇敢、沉着,不能强斗,要智斗,并及时报告大人保护和报警。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依法管理、文明服务、保证畅通、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乘人员、行人等,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来校的校外单位及校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学校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和停车场(位)等规划建设,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决定交通安全有关重大事项。

(一)起草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统筹做好贯彻落实。

(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四)处理校园交通违章行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交通安全事故。

(五)审核、发放机动车电子通道出入卡。

(七)开展对进入校园车辆和人员的交通服务活动。

(八)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九)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安装、场地建设及维护。

第六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聘任人员及有关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对与本单位有关、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提醒,配合保卫处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学生工作等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第七条进入校园人员有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义务。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对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都有权劝阻、举报。

第八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堆放物品、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或有其他妨碍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未经校园基本建设处和保卫处批准不得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单位须在施工路段的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立隔断和指派安全员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

第十条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损坏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已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遵循“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安排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保卫处可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更改道路交通方案。

第十三条机动车进出校门经道闸门禁管理系统验证、拍照后出入,一车一杆。机动车驶入校园,须减速慢行,服从管理。

第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须按照规定限时、限速行驶,人员密集区域及狭窄道路应慢速、谨慎驾驶,严禁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

第十五条出租车等无关社会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许可同意,方能进入校园。获准进入校园的工程施工及货运车辆,应从指定校门进出,按照要求的速度、路线安全行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第十六条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包括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三轮摩托车进入校园的,须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保卫处审批,方可进入校园并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

第十七条校园道路机动车限速3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十八条校园道路禁止学驾机动车或无证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违法或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向校外运输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证明,经门卫登记、准许后,方可驶离校园。

第二十条装载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辆及超大、超重货物运输车辆,须由相关单位提前申请、制定方案,经保卫处核准后严格按方案规定时间、路线等要求在校园通行。

第二十一条非机动车、行人在校园内通行,应自觉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完成查验有效证件、登记信息。对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执勤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非机动车骑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行走,必须由监护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带领或看管。

第二十三条非机动车和行人严禁在校园内有以下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一)在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等;

(二)在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

(四)在校园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

(五)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举办活动,或者举办活动占用道路;

第六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二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服从学校车辆停放管理,在划定的停车位及停车场有序停放,或者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泊车辆,禁止在校园人行道、教学核心区、楼寓出入口、车辆和人员密集区通道以及有明确禁停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泊车辆。

第二十五条建筑物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本建筑物门前及周边范围车辆停放管理,保卫处定期指导、督查车辆停放管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由保卫处根据需要划定临时停车地点,指挥停放管理、实施交通管制。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主办的相关活动的外来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保卫处协助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保卫处。

第二十八条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骑乘)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进行救助,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保卫处值班电话xxxxxx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明原始位置。

第二十九条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保卫处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并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置。

(一)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急救车未到达之前通知校医院派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抢救。

(二)对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应迅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处理。

第三十条学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自然年。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保卫处根据记分,按照本规定给予当事人和单位相应的教育、处理或由保卫处提请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当事人和单位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一条车辆违反本规定通行、停放的,保卫处可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曝光、校内通报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的,保卫处责令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纠正,并有权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离现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三条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未报校园基本建设处、保卫处批准,未在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未指派安全员现场进行交通疏导,保卫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四条在禁止区域停泊车辆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保卫处有权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等措施,并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或管理单位未尽到本建筑物门前范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的;主办单位组织相关活动或对外出租活动场所未尽车辆管理责任的,每发生一起,记相关单位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

第三十六条不配合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单位、车辆、人员,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七条无相关手续强闯校门、故意停车堵门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造成设施设备毁坏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构成治安事件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限时、限速规定;车辆在校园道路上有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机动车没有主动文明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标识,有不安全、不文明驾驶机动车、骑驾非机动车行为;经同意进入校园的三轮车,未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较重,经教育不听者,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九条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或有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记9分。

第四十条在校园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时速达到35-40公里的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时速达到41-45公里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时速达46-59公里以的,一次记6分;时速达60(含)以上的,一次记9分。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交通违规校内定期通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交通违规记分超过3分的校内人员、车辆及其所在处级单位予以公开通报。交通违规超过3分的社会车辆,列入“黑名单”,限制进入校园。

第四十二条自第一次记分开始,一年内交通违规记分达到9分的校内人员,由保卫处报请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十三条保卫处按照自然年对各单位交通违规行为进行统计汇总,单位及单位师生员工、相关人员交通违规记分每达到3分,在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安全工作考核中扣除1分,直到扣完为止。交通违规记分未达到3分的不扣分。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黄、红灯。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

3、骑自行车时不带人,不追逐打逗,不超速骑车。

4、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5、乘车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6、在校内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7、在校外,自行车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8、上下学途中,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行驶路线中无机动车道,应当靠行道的右侧行驶。

9、坚持不乘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黑车”上下学,不擅自包车上下学。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乘坐校车时,要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不要乱跑,否则遇到紧急刹车可能会摔倒甚至被甩出去。

2、司机边上不要坐。

司机旁边的副驾驶是最危险的地方,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受到伤害。

3、车子在动不下车。

小朋友下车心切,但一定要等司机把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在老师的安排下才可下车。

4、车上不睡觉。

万一发生意外,小朋友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保护自己。而且有可能被遗忘在车内。

5、安全带不忘系。

小朋友重心不稳,刹车时更容易向前倾倒,因此乘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6、车上饮料喝不得。

避免行车中的颠簸和急刹车造成食物或饮料误入呼吸道,小朋友可能因为气管异物造成窒息甚至是死亡。

7、车上不嬉戏打闹。

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__的作用力非常大,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8、身体不出车窗外。

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因为容易被过往的车辆碰到,发生危险。

学生下车时三不要。

1、不要着急下车。一定要等车停稳后再下,开门前,先看一下车周围有没有自行车或摩托车经过,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再打开门,防止车门突然打开使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撞上车门而发生意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不要争先恐后,要有序下车。

3、当车停稳下车后,不要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选择有红路灯的地方过马路。

学生校车安全的注意事项。

一、不坐副驾驶座位。

其实这个位置是最危险的地方,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受到伤害。乘车时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因为这样容易被过往的车辆碰到。

二、乘车时不离开自己的座位。

万一遇到急刹车时有可能会摔倒甚至被甩出去。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打闹,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__的作用非常大,要注意发生意外伤害。

三、切记要系好安全带。

刹车的时候,由于惯__的作用人更容易向前倾倒碰撞。因此,乘车时一定要记得系好安全带。

四、不在车上吃东西喝饮料。

避免行车中的颠簸和急刹车造成食物或饮料误入呼吸道,小朋友可能因为气管异物造成窒息甚至是死亡。

五、不乱按车上按钮或打开车窗。

后果很严重。.。

六、等司机把车停好,有序上下车。

好好排队才是乖宝宝。.。

七、下车时,等车停稳再离开座位。

下车前,应当先看一下车周围有没有自行车或其他车辆经过。当车停稳下车后,不要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选择走斑马线过马路。

八、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打闹。

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__的作用非常大,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九、不要在校车上睡觉。

一方面,万一发生意外情况,小朋友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保护自己;另一方面,避免发生被老师遗漏的情况。

校园管理制度

根据新中高级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为贯彻学校“以学生为本”的精神,增强学生自治自理意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内外遇到老师、职工必须立正、鞠躬、问好,不讲脏话粗话,教学区内不准大声喧哗。

2.爱护绿化,不损坏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吃零食,不乱吐残渣,严禁吃口香糖。

3.不采摘花草树木,养草期间不要踩踏草地。不准攀越校园围墙栏杆,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学校各类场馆。

4.远离高压电线,严禁攀登高压铁塔。

5.各种球类不能带入教学区和生活区内。

6.严禁玩弄、损坏校园内各种消防设施和照明设施。

7.自行车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整齐。

8.校园内各种墙面均不能涂抹刻划,严禁损坏各种宣传物品。

9.不能在学校各幢大楼的露天阳台上追逐打闹,更不能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以免出现意外。

10.校园内物品须爱护使用,不能损坏,凡违反者,必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校纪处分。

校园管理制度

1、学校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校概况、学校领导、学校机构设置、学科建设、科研机构情况及学校新闻信息等。

2、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电话,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发布的信息。

1、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在校园网主页上建立web网页,信息发布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

2、各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的网页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每月1日至25日为更新网页时间,更新时将文档以办公自动化邮件方式发到网管室,并注明栏目或修改要求(有无更改都需发邮件说明)。

3、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可配备学生网管员指导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4、各部门更新和上传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原则。

5、各部门主页的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管理,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

6、信息上传需经校长室审核同意,并由部门保留原始记录。

7、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上网:

(1)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信息;。

(2)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的`信息;。

(3)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

(4)学校文件、规章制度、校领导讲话等;。

(5)其他学校的重要信息。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9、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将作为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学校将在每年年终进行网页制作总结评比,对优秀的网页和管理员进行表扬,并适当进行奖励。

三、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的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

校园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省教委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基本标准》的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交通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生产区域内所有机动车辆交通运输活动。

3.1安质环部为公司内交通管理归口单位。负责所有在公司生产区内交通运输的检查、设置标志、限速、道路规范。

3.2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外来业务联系单位的车辆的遵章守纪管理。

4.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本单位机动车辆进行检测,办理相关手续,合法使用。

4.2各部门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相关法规办理操作证,操作证要定期复审。

4.3各部门要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安全设施配置,保证其安全性能。

4.3运输车辆载货规定:。

4.3.1不能超载。

4.3.2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

4.3.3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公司安质环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

4.4限速规定:。

4.4.1公司内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通过道口、弯道、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不应超过10km/h,在出入大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3km/h。

4.4.2叉车在公司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出入大门或在车间内部不得超过3km/h。

4.4.3电瓶车或其他机动小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4.5公司生产区、罐区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禁止一切非运送货物的机动车辆入内,如因生产原因必须进入,须经安质环部检查合格、办理入公司登记手续,并由安质环部对车辆安装阻火器后方可进入,责任单位要派人随行,并遵守公司内交通规则,按规定线路行驶。

4.6任何车辆停靠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7安质环部对公司机动车辆建立台帐。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和手续需归档。

校园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由专职教师负责管理。专管教师对学生机、教师机设置的管理员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并将管理员密码、ip地址、机器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信息中心备份。

2、非本教研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计算机教室。

3、电脑应编号,学生进入教室,按指定编号就座,不得任意调动座位。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4、室内禁止喝饮料、吃零食。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电脑、桌椅、墙壁上乱刻乱画。

5、上机用户只能登录信息中心开通的指定用户名。

6、未经允许,上机用户不能将外来盘带入教室使用。不能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删除程序,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任何配置和拷贝系统使用的任何软件。

7、计算机联网时,严禁登录与教育无关的网站。

8、上机用户必须按标准规范使用设备,不能频繁的开关计算机。出现故障时,不得私自拆卸各种设备,及时报告专职教师处理。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上机结束后,根据计算机实际运行情况填写好设备使用手册。

9、专职管理教师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磁盘,不能安装除教学所需的任何软件,不能随意格式化硬盘或者安装其它操作系统。每周定期检查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查杀病毒,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0、室内不堆放易燃物品,使用电热设备等注意安全,按章使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摆放于安全、方便之处。发现火警应立即关闭所有电闸,拨打电话119,疏散学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若火势不大,用小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11、电脑借用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本室设备,必须征得学校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

12、管理人员应在所有人走后作全面的检查,整理、检查室内的设备,关好窗、锁好门,最后切断总电源。

校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管理。学校各处室应积极配合,团结合作,切实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处室、年部、教研组和备课组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制度。

第四条德育处、班主任要利用校会、班会时间,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第五条凡在学校内行驶、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均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本制度。

(一)进出校门。

第六条进出大门应有序,不拥挤、主动礼让。

第七条骑自行车、助力车进出校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出大门后方能上车。

第八条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行政值班和值日教师必须在学校大门口维持交通秩序,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当学生与社会车辆发生交通纠纷时有关教师应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纠纷。

(二)机动车辆。

第十条本校机动车辆凭“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车辆出入证”进入校园。

第十一条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门卫管理制度》,出示效驾驶证件或特别通行证,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值班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部门提前与门卫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由保卫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四条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号。

第十六条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学校财物出校门,必须凭总务处有效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第十八条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班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线行驶和停放,不得在学生通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侮辱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三)非机动车辆。

第二十条自行车、电动车在校园内一律推行,走出校门后方可上车。

第二十一条自行车、电动车要按照规定地点锁好停放,并自觉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停放。

第二十二条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过人行横道后骑行,避免在校门口由于学生违反交通规则引起交通事故。

第二十三条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四)行人安全。

第二十四条严禁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值班老师、班主任要经常性教。

育和督促,发现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的,所有教职工有义务制止并批评教育,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学生上下楼梯,一律靠墙行走,严禁攀爬楼梯内的扶手,以防坠楼事故发。

生,学校在楼梯、过道等处树立行走安全警示牌,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做好提醒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德育处负责制订好校内出操、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并落实到各班;

各班主任有责任做好学生、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引领和强化训练工作,并经常性地进行督促和检查,以确保校内、就餐期间的校园交通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十七条德育处要定期组织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第二十八条总务处要加大对外出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不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的车辆,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营运手续车辆。

第二十九条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

第三十条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和检查。

第三十一条安保办负责制定《校内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大力宣传。

第三十二条校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并视情节向上级部门报告。

交通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电力集团公司关于生产与交通安全管理等处罚规定,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制度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驾驶员内部准驾证的规定,有驾驶证而没有内部准驾证者一律不准驾驶单位机动车辆。一旦发现无内部准驾证驾驶机动车辆者,视为误操作,解除劳动合同。二、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带病车,不得将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司机把车辆交给无内部准驾证者开的,是正式工的.给予司机下岗处理、临时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开派车单司机可以拒绝出车,如司机出车不持派车单,视为严重违章违制,扣罚司机50元(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四、私人用车必须按规定交费,同时必须有派车单,司机不得私自变更行驶路线。发现私人用车没有派车单或私自变更行车路线的扣罚司机和车管人员各50元,并将车辆收回。

五、严禁司机酒后行车,发现酒后行车的一律吊销驾驶执照,因酒后行车造成交通事故,从严处理。

六、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车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七、严格执行车辆检验制度,车队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回单位后都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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