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制度(精选16篇)

时间:2023-11-30 19:30:30 作者:JQ文豪

建筑既是实用的空间,也是文化的载体,不同建筑在不同的时代和地域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建筑设计也在不断更新,以下是一些运用先进技术的建筑设计范例。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根据省市线路图和时间表要求,校安工程6月底必须完成招投标,7月上旬全面建设;加固工程要求抓住暑假黄金施工时间,力争在暑假期内完工。同时每月20日前上报工程形象进度照片4张以上。

2、拆除房屋按枞阳教育网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栏内《关于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补充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同时对拆除过程进行拍照并上报校安办。

3、工程开工后,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日记,同时拍摄照片(基槽、每层梁柱、封顶等关键性施工环节照片)。

4、按照合同约定把好钢材、水泥、黄沙、石子等建筑材料质量关,尤其是乙方采购钢材时,学校要派人跟踪监督、验货,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材料送检和测试等工作。

5、监理质检人员在验收施工每个工序时,学校要跟踪检查,要求及时认定工程质量情况,并做好记录签字等相关事宜。

6、学校要确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对项目工程资料收集管理、现场隐蔽工程记录、图片拍摄、对项目经理考勤等各项工作。

7、工程如发生变更时,要以书面文字形式报校安办,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配合监理和质检人员做好每道工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9、校安工程是民生工程,实行县长、局长、校长“三长”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管理。项目工程实行法人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长务必高度重视校安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资料齐全、质量合格、图片拍摄符合要求,把校安工程建设成样板工程、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

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一、项目办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有关部门的来文、来信、来函、来电的上传、下达、收发、转发、登记、传阅、催办、落实、留存及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组织好项目办召开的工作会议的会务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程建设简报》的采写和编发工作。

五、负责项目办后勤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

1、职工食堂、环境卫生、来宾来客的接待。

2、公务车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发。

七、负责项目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xx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

2、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3、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平面衅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扫is09002标准挂牌标识。

4、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并明确责任人。

5、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挂牌标识整齐划一。

6、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7、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8、现场大门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9、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

10、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1、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12、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3、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职责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持续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建筑工程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暗示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反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以处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的.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和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机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仍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细带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清洁。

十四、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在公司总部领导下,建立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设总工程师、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下辖安全部、工程部、器材部、技术部、合同部、财务部、综合部、质保部构成项目管理体系。纵向实行四个层次管理。

第一层次:公司总部。公司总部分别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和技术总工分管本工程项目。公司总部作为本项目的坚强后盾,为确保本工程的高效、优质实施,对项目的重大工程活动和技术环节进行指导、把关。在项目开工前,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帮助项目经理做好整个项目'五大控制'的整体策划。指导项目部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修订、报批。针对业主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督促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学习。施工期间,公司总部分管领导将经常性亲临现场,对重大技术方案和工程活动把关,并预见性地指导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竣工期间,指导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为公司今后发展积累技术财富。

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部的各项工作。是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商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财务部和综合部。接受业主的领导。项目经理的指令为项目部最高指令,一般通过文件形式或口头(特殊情况下)向下传达,通过项目班子到职能部门到作业层实施,再反馈回项目经理。必要情况下,项目经理可直接指令职能部门或作业层直至操作人员,除非有可以预计的严重安全隐患时,职能部门、作业层或操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层次:总工程师、项目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对上接受项目经理领导,完成项目经理交与的相关任务,收集有关信息,对施工提出自已的见解,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作决策;对下分工负责管理各个职能部门。指导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并监督落实。对各职能部门之间不一致的意见进行裁决。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上接受分管领导的领导,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任务,并负责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重大事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下按各自分工贯彻落实项目部的各项指令,按事先制定的各项技术和其它相关文件,指导作业层顺利施工。

第四层次:施工班组。作为项目部的基层,接受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按照项目部的各项技术和其它相关文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各项工作。对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义务向职能部门反映,涉及到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有权越级上报。

横向管理接口,主要指纵向的第二、第三层次本身的横向关系。

第二层次:总工程师、项目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作为项目班子的组成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相互之间是分工协作关系。总工程师分管技术、质保;施工经理分管工程施工、器材;项目副经理分管合同、安全。虽然分工不同,但关于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形成共同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有不同意见,报项目经理裁决。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作为第三级管理层次,承担不同的具体管理内容,是相互协作的关系。也只有密切合作,各部门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因为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的每一个要素上,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职能部门之间对施工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按归口管理部门为主的原则进行处理(须征求其它部门意见),各职能部门之间有争议时,报分管领导裁决。

现场管理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力资源为第一生产要素。选用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部,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项目部班子、部门和作业层进行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调离本工作岗位。

凡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技能(包括语言能力)、知识、学历、经验和必要的身体素质。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设置工作岗位,并制定岗位职责和上岗人员的资格要求。

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质保、技术等相应的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场的外来分包队伍或劳务人员,都应先将劳务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备案,由综合部通知项目部各相关部门(或队)办理施工证件和根据用工协议享受劳保待遇。

对工人在工作中确因工作需要而调换工作岗位的必须由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综合部按建司人员管理权限对其进行重新评定定岗。

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干部的工作调换,按建司干部管理权限重新评定定岗。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且岗位合格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以内的,如有一年或一年以上时间未从事已取得证书范围内的工作,应重新评定。

施工过程中对各级人员要定期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质控、质保人员有条件应安排适当的外部培训,不断提高整体人员的业务素质。

为保证现场施工标准化管理,各部门、施工班组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统一进行编号,颜色上按部门职责予以区分。

为保证安全生产,上班时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上班过程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行为。对违反者予以警告、处罚,直到调离本岗位。

加强法制教育管理,杜绝酗酒、闹事和打架、斗欧的行为,对违法乱纪反者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鼓励先进,开展劳动竞赛,倡导积极向上的拼搏精神,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为项目管理作出重要贡献者,予以重奖。

实行绩效管理,由综合部组织定期对各部门和施工班组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一些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换岗或调离。

安全管理,实行项目副经理和施工经理负责制。除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外,主要遵守业主的现场安全规定及相关要求。

项目实施之前及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部各项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策划和评价,建立危险源清单。然后根据危险源清单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高空作业、施工用电、垂直运输、危险品使用、钻孔、爆破、台风、防火等重要活动中出现的危险源)编制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预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审核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处理各种安全事故。

安全部作为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危险源清单。组织有关安全检查,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发现问题可直接向项目经理报告。

工程部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做好生产与安全防护的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危险源清单的重大危险编制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责任到人。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队中的每一个人都了解安全措施要求。

器材部根据安全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按批准的重要物项的采购技术规格书和需用量计划,做好劳保、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采购,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项目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实现建设工程达到既定质量目标。

质保部是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质量管理措施及管理要求、管理程序和本部门工作管理程序及其它质保文件,并监督检查、验证质量管理措施运行的有效性;负责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同时,负责各单位之间及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之间的质保接口工作。

质保部负责工程施工的试验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和试验任务,对所出具的检验和试验报告负责。

工程部协助质保部做好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完成工程量的统计及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测量,做好施工测量记录。

器材部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验证,并保存与质量有关物项检验的合格证件,发现进场材料不合格,及时通报质保部验证,办理清退出场手续。

财务部协助质保部搞好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综合部协助质保部做好有关外事活动,全面负责文件归口管理,包括对所有文件的接收、复制、分发、保管及对外文件的处理等工作,并做好文件编码和内外传递通信渠道的管理。

进度管理,实行施工经理负责制,施工经理对项目经理负责。

根据工程项目的控制性工期及总进度要求,编制并修订各级进度计划,并按时提交业主审查。编制的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月计划(部分关键项目提交专项和日计划)。

在工程进度管理中,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以里程碑工期为依据,将施工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班组,并直接与工人的利益挂钩,提高每一个人的劳动积极性。

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施工现场矛盾。当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离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赶工计划,包括调整资源投入或修改分部工程计划,以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并主持生产协调会,布置施工任务和节点目标,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部是进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负责各工程项目和部门的接口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经理报告。

技术部根据合同进度计划要求,编制出有关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同时,根据进度计划,编制重要物项需用量计划,提交给器材部。

器材部根据技术部编制的技术规格书和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生产经理批准并及时采购;同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质保部并上报施工经理。

质保部根据进度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不因验收不及时影响进度。

技术管理,实行总工负责制,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总工程师负责全面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总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对重大技术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提前进行研讨定案,必要是请示公司总部分管技术总工程师。

在工程施工之前,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段、分层次进行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具体内容,技术交底采用技术通知单、方案图表、现场演示或会议和口头形式。

技术部是施工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发现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编制各项施工活动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并在施工活动中根据需要进行技术指导。

工程部按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并协调各部门与作业之间的接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使项目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2、南、北门卫各两人负责值班,具体人员及交接班时间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排,交接班时须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注意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与门外人员闲聊、下棋、打牌等活动;原则上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将工地大门关闭,门卫值班人员共同在现场反复巡逻。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拾荒者、废品收购者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5、下班高峰时,值班人员须站立门口注意、检查是否有工人携带建筑材料离开现场的`可疑,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员。

6、运载物品、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登记车牌号码、所送材料名称及数量;离场时车辆须持项目部下发的出门证明且经门卫值班人员对车箱进行检查,确认无携带可疑材料后方可放行。对于混凝土泵车出场,要参与“反转空泵”的检查验证,随车小票材料科收料员签字后交泵车司机流转到门卫,由门卫确认泵车是否反转着退场时签字,并妥善集中保管,当班混凝土浇筑结束统一交材料科汇帐员。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必须迅速向安全科汇报,以便及时处理,或及时报警。

8、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公司将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文明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文明建筑施工管理制度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员(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明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1、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组织,分别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3—7人组成。

3、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施工队长任组长,其他成员有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组成。

二、文明施工检查1、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每月巡回检查二次。

2、各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每十天巡回检查一次。

3、各栋号每周检查一次。

4、各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三、

(1)。

施工区域道路畅通。

(2)。

施工用水管线埋入地下。

(3)。

“输电线路”做到“三项五线制”,架设正规。

(4)。

施工现场平整,设排水沟或排水井,施工无污水及长流水。

2、施工现场要设置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程标志牌、文明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日立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牌、工程平面图、岗位负责人姓名牌、宣传栏、垂直运输机注意事项牌、砂浆及砼配合比牌、计量牌。

3、施工现场应做到(1)。

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2)。

设置临时厕所,保持施工现场无大小便。

(3)。

(4)。

职工宿舍干净整齐。

(5)。

车辆出工地前清理,不带泥土。

(6)。

给类机械设备、设施保持洁净。

(7)。

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

(8)。

按规定搭设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棚。

(9)。

不从楼内向下抛垃圾。

(10)。

(11)。

按平面设置图设置施工设备。

(12)。

各类建筑器材和施工材料和里堆放整齐。

(13)。

保护好建筑成品。

(14)。

办公室清洁卫生。

四、安全施工管理1、要搞好安全业页资料管理。做到齐全正轨,确能指导安全生产。

2、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发放上岗操作证,达到持证上岗。

4、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班前交底、班中检查、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冒险组织施工。

5、

建筑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

工人于每晚23:00前回宿舍,超过23:00后进工地的,请工人自己找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为了加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门卫、各施工班组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动。

2、非作业人员、未戴工作卡的、未戴安全帽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准许进入现场的,必须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门卫工作人员在一天24小时中,必须有两人上班(具体人员内部安排),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5、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必须到工地办公区内办理事宜,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正确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

6、无送货车、车辆等一律不得进入工地(*方、市镇领导及本公司员工除外)。

7、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时间及日期,离开时须检查。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

8、门卫工作人员由工地指派一名负责清点,验收晚上进入工地的材料并及时报项目部办公室。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每天巡查宿舍最少两次我,如有问题,先*告,若有不听从者,先登记房号,再通知公司负责人。

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

11、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报工地办公室同意,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12、做好大门及办公区域的保洁工作。

13、如发现门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位的罚款200元/次,一个工地若超过三次的,请门卫工作人员自动提出离职申请。

建筑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共人)值班分配:

早班:(—)门岗人,巡逻人。

中班:(—)门岗人,巡逻人。

夜班:(—)门岗人,巡逻人。

2、保安人员值班行为准则:举止文明、大方、端庄,微笑服务;穿着规定制服,佩带。

员工牌,整齐干净;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值班室要保持干净、整齐。

6、保安人员用餐时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岗用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于遇到异常情况不妥善处理又不及时汇报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

8、外勤部分:保障施工道路畅通,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要整齐有序,如因乱停放而造成塞车,追究值班人的责任;外勤值班必须按规定经常巡视重点位置(如配电房、发电机房、办公室、围墙暗处和材料仓库等),发现可疑的人要查问清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对进入工地的外来人员进行对话时要注意言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1、施工现场实行胸怎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

2、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3、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平面衅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扫is09002标准挂牌标识。

4、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并明确责任人。

5、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挂牌标识整齐划一。

6、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7、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8、现场大门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9、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

10、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1、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12、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3、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 1

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食堂用火炉取暖时,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 2

3、餐厅、厨房的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不准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4、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

5、绞肉机、压面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6、食堂的电气线路、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7、油炸食品时,锅内的食油不准倒得太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8、厨房的油垢要定时进行清除;

10、严禁食堂当宿舍以及仓库;

11、食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集体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1、集体宿舍每排(层)必须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2、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开关等;

3、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做饭或取暖;

4、住宿人员在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5、宿舍内应设烟灰缸,住宿人员不准乱扔乱丢烟头,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6、集体宿舍每排(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办公室消防安全制度

1、办公室应设“注意烟火”等防火标志;

2、工作人员不准在室内乱扔烟头,应放在烟灰缸内;

3、不准在办公桌或文件柜上安装刀闸、插座、开关;

4、室内不准乱拉临时线路;

5、工作人员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办公桌和文件柜内;

6、工作完毕后,要切断所有电源,经检查无发现异常,工作人员方可离去;

7、办公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一般物品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负责人是防火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库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物资要堆码整齐,不准超量存放,保持走道畅通;

5、库内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荧光灯,应安设白只灯,不准超过60瓦;

6、刀闸应安装在库外,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8、库内用过的废物(抹布、油棉丝等)要集中处理,不得随地乱扔;

9、库房门的设置一律朝外开;

10、库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木工车间消防安全制度

1、木工车间应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工车间严禁吸烟;

3、木工车间不准用明火取暖;

4、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电闸应安装闸箱,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5、碎料、刨花等易燃物每班必须清扫一次,倒在指定地点,禁止随地堆放;

6、电刨、电锯等电气设备经常保持干燥清洁,每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清扫;

7、木工车间禁止安装砂轮机;

8、油棉丝、油抹布不得随地乱扔,要放入铁桶内,定期处理;

9、油漆、汽油等易燃品,应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10、下班后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1、木工车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电焊消防安全制度

1、电焊机和电源要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2、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露天使用要有防雨措施;

4、作业场地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5电焊工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6、电焊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彻底熄灭遗留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电焊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气焊消防安全制度

1、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个室内;

2、在进行气焊作业的场所,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3、以点火的焊枪与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米;

4、禁止在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垂直上方进行气焊;

5、不准将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放在高压电线下操作;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进行气焊作业;

7、焊工没有操作证,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经有关部门

考试合格的,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8、气焊场所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9、气焊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0、气焊车间、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降、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1、降、配电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4、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温度不得超过45。c;

5、不准在室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准私自点电炉;

6、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维护、清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降、配电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消防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要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材堆放处严禁烟火,应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

3、木材堆放处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4、木材堆放处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在高压线下堆放木材;

6、木材堆放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7、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锅炉房消防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3、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易燃品,不准烘烤可燃物品;

4、司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司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锅炉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使其灵敏有效;

6、司炉人员添煤前,要仔细检查煤内有无雷管与爆炸物;

7、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固定地点,洒水熄灭后方可运走;

8、司炉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准擅离职守;

9、锅炉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编制单位: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叁年十月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大同路酒店施工总承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本公司内劳务作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总承包单位目经理部负责。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受我公司监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现场逐级防火责任制。总承包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我公司驻指派本公司一名驻场防火负责人。

第四条 驻场防火负责人应配合总承包单位防火负责人完人

以下职责:

1、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2、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

4、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组织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保卫组织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第六条 我公司应该履行合同中属于我公司应该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接受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驻场项目经理应该检查消防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办理情况,对消防方案没有按规定编写的,驻场项目经理和员工可拒绝施工作业。

第八条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消防方案的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工艺、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2、生产、生活动火区(如锅炉房、茶炉房、厨房等)位置。

3、各种临时建筑的位置、结构、防火间距和用途。

4、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点、堆垛体积等。

5、工地消防给水管道、临时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消防车道宽度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号、规格),供电线路架设方位及电压等。

6、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

第九条 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在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焊接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施工作业动火包括现场焊、割作业,必须按照一、二、三级动火作业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理”的规定。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5、冬季工人宿舍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设备烧水或取暖。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时,在安全措施足够的情况下,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在监督状态下使用。

6、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7、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

建筑物现场内住宿。

8、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9、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

10、宿舍内由电工根据居住人数,规划好用电线路,统一、规范地拉好电线,设置工人必须使用的电风扇插座、充电插座,宿舍内严禁吸烟;工地现场设置标志明显的吸烟区,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

第十条 我公司个人或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险隐患,经检查监督指出后,不按期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立即改进;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设计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现场签证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加强xx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能源”)的工程成本控制,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明确签证各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能源、xx能源控股子公司及受托xx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1.3职责1.3.1项目部/在建矿井(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单位”)。

1.3.1.1负责现场签证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的审核。

1.3.1.2负责现场签证工程内容的审核。

1.3.1.3负责出具现场签证的具体审查意见。

1.3.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

1.3.2.2负责现场签证工程内容的复核。

1.3.3物业公司1.3.3.1负责对所辖工程现场签证具体审查意见的核查。

1.3.3.2负责对所辖现场签证工程内容的核查。

1.3.4造价中心1.3.4.1负责现场签证工程确价或定价。

1.3.4.2负责现场签证工程量的核定。

1.3.4.3负责核定签证性质属于确认类还是签证类。

1.3.5xx集团监察部1.3.5.1负责现场签证程序合规性监察。

1.3.5.2从不同角度(至少三个角度)提取现场签证确认音像资料,将提取的资料传送财务部、造价中心作为审核现场签证的依据。

设计、设计变更及设计漏项造成返工或增加的工程量;

非乙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设备返工或工程量增加;

土方工程(开挖、场坪标高、运输、回填等)、工程施工主体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等的现场确认和核实。

2签证办理范围及要求2.1签证办理的范围2.1.1凡是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不再办理签证。

2.1.2若发生应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量,不予办理签证。

2.1.3包括在建工程、技改、大修等项目须现场确认的工作量。

2.1.4签证办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签证定义的范围。

2.2签证办理的要求2.2.1签证事件发生前3天,施工单位以《现场确认(签证)工程通知单》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参加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接到通知后首先应对签证内容进行审核。如属隐蔽工程还需在其隐蔽之前做好签证工作。符合签证办理的规定和条件,由项目实施单位下发指令同意办理签证,并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造价中心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并共同签字确认,xx集团监察部现场确认签证合规性监察。工程管理部门领导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向项目实施单位、造价中心、监察部进行分发。

2.2.2现场签证单必须现场办理,否则签证无效。签证在联合查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杜绝过期补办签证,特殊情况事前报xx集团监察部、造价中心备案。

2.2.3造价中心签署意见时须明确所签内容属于现场确认类还是现场签证类。

2.2.4现场签证单现场办理完毕,xx集团监察部审核无误,在现场签证单右上角签署“原件”。

从不同角度(至少3个角度)提取现场确认影像资料,严禁单角度提取影像资料,将提取的资料传送财务部、造价中心作为审核现场签证的依据。

2.2.6签证办理前,必须由项目实施单位对承包单位提出的签证办理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业主指令,只有在项目实施单位专工及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办理签证后,方可通知其他签证办理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共同办理签证,否则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签证。

2.2.7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造价中心、xx集团监察部、施工单位各一份,项目实施单位两份存档。签证完毕当日由项目管理单位向相关单位分发并将复印件返财务部一份。

2.2.8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将已确认的现场签证单、工程签证费用报审表报造价中心,造价中心在3个工作日审核确认完毕。

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请技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造价中心、xx集团监察部对签证工程量进行确认,否则不予结算。

3撰写及格式3.1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总包)撰写,统一填写《现场签证单》。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的则由施工单位代为撰写,必须加注标明“应项目实施单位要求”,并附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签证的具体内容,每单一专业一事,不得各专业混淆于一单。

3.2施工单位撰写的《现场签证单》中,应写明发生时间、单位工程(有图纸写图号)、部位、范围、原因及内容、工作量,签证内容不允许手写。

3.3签证编号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编号:如甲醇项目部〔jcxm(项目部第一个拼音大写字母)2013(年份)001(流水号)〕,编号规则统一报项目管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4其他规定4.1现场签证人员应恪尽职守,本着客观、公正原则进行签证,不得接受宴请、礼品、回扣等,如有以上问题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5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2每份签证只组织进行一次现场签证。在组织签证前,必须完成签证前的准备工作,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延误现场签证或发生重复组织的,每次处罚施工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200-500元。

4.3各参与现场签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按时参加现场签证的单位,每迟到一次处罚100元。

4.4现场签证人员,签证意见必须明确,如有异议必须注明具体原因,若意见不明确,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4.7签证结论现场签署,严禁事后补签,每发现一次对组织单位处罚500元。发现组织单位将签证单据交予承包商事后补签,每发现一次对组织单位处罚2000-5000元。

4.8签证各单位在本制度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无正当理由不签或拖延签证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0-500元,并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4.10严禁因施工漏项及实体施工与设计内容不符而进行签证,一经发现取消原签证,并对签证组织单位处罚1000-5000元,对参加人员每人次处罚1000元。

5附则5.1本制度由xx能源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修改下发之日起执行。

5.3附件附件一:现场确认(签证)工程通知单附件二:现场签证单附件三:现场签证费用报审表附件一:

现场确认(签证)工程通知单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通知查验单位:

监理公司抄送:

项目部通知查验工作内容:

请贵单位准时参加查验。

参加查验地点:

通知查验时间:

年月日时分通知发出时间通知签发人通知接收单位接收人签收时间项目实施单位指令签证原因说明: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办理签证):

项目实施单位专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签证原因:

签证内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专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部室专工: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部室负责人:

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人:

造价中心:

xx集团监察部:

此单由项目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处负责向相关单位分发。

附件三:

工程签证费用报审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合同号地点日期致:xx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造价中心:

根据以下签证内容,申请费用如下表,请审核。

施工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经审核以下项目签证金额有差异,应以核定后的金额为准。本次审核认定的签证金额为:

承包单位申报数()+造价中心核定差额()=本次审定签证金额()。

签证编号项目名称申报数核定数差额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合计造价中心初审(签字):

日期:

造价中心复审(签字):

日期:

造价中心领导(签字):

日期:

造价中心集团分管领导: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由造价中心签认,相关领导审批。

建筑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

一、工地内非建筑公司相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找人及送货人员应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证“后方可进入,离开时交还接访人签字的单据,门卫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新到施工人员应填写“施工人员进出登记表,所负责部分完工后,离开时应检查所携带物品后,签字离开。

四、参观人员进入时应礼貌地劝阻客人并讲情相关规定。

五、如有外来人员找工地施工人员应让其与工人联系好后让其在门外等工人下来,禁止让其进入施工区域,如家人有急事等特殊原因,应通知相关施工队负责人并确认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让其进入,并提醒来人不要在施工区域内部随意走动,尽快离开。

六、如有工人携大量个人物品外出或非本单位车辆外出时,必须由其工地保卫部门的通知,检查后方可放行。(值班人员在记录本作好记录,如:姓名或车牌号,保卫部出入证,时间,所带物品及数量)。

七、施工人员如有携带工地物资外出时,必须持有“物品出入证”,并有其库管及保卫部的共同签字方可放行。(门卫人员要把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出入证登记证分开整理并保存,最后在记录本上记录)。

建筑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二十五条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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