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鹦鹉青春鹦鹉意思(汇总13篇)

时间:2023-12-16 17:17:06 作者:薇儿

青春是锻炼和成长的时光,我们要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我。青春就像一首动听的乐曲,以下是一些关于青春的经典语录,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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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是既漂亮又聪明的小鸟.鹦鹉身上的颜色非常鲜艳.它有一双白色锐利的爪子,头上的羽毛象天蓝色的帽子,喉部还有许多许多的小斑点.鹦鹉的舌头厚而强健,能够巧妙地摆动它们的食物_种子和水果.它们的身上绣满了黑色的花纹,它的舌头像红色的牙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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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大家好!”“奇怪了,这只鸟怎么会说话?”小妹妹问道。“呵呵”我说“你仔细看看他,然后告诉我它是什么鸟。”妹妹看了一阵子,告诉我说:“它有一个黄色的圆头;一双又黑又机灵的眼睛;绿色的肚子;黄色的翅膀和尾巴;背上有点黑花纹,还有一双橘黄色的小脚……哦!它原来是一只虎皮鹦鹉!”

“来个自我介绍吧!”我说。“好,我愿意,music!”虎皮鹦鹉蹦蹦跳跳地说,“大家好,我叫……不用介绍了吧!身高十九厘米左右,我的体色十分鲜艳,寿命大概在七年左右。是大部分人们养鸟类宠物的首选哦!”

“原来是这样啊!”妹妹说。那你是不是更了解它了呢?更喜欢它了呢?我可是非常喜欢它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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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家新增添了一名家庭成员――一只名叫“嘤嘤”的鹦鹉。

它出生才一两个月,巴掌般大小;羽毛还没有长齐,但已经呈现五彩斑斓的色彩;它还不会说话,但有时会像婴儿一样“嘤嘤”撒娇,所以给它取名“嘤嘤”。

嘤嘤可是全家的宠儿!别的鹦鹉一般都是被囚在笼子里,脚上还拴着链子,但我们家嘤嘤却很自由。妈妈每天一早起床就会去把嘤嘤放出来陪它玩;我呢,一有空就把它托在掌心里,教它说话。它不说,小脑袋别过来看着我,两只黑豆似的眼珠滴溜溜转动,好像在说:“你谁呀?凭什么我要跟你学舌?”那样子呆萌极了!有时它又调皮地从我掌心飞到肩膀上,不停地转圈圈,像给我挠痒痒,痒酥酥的,舒服极了!爸爸喜欢熬夜,等他忙完工作时都会陪着嘤嘤,陪它说说话,看看电视。我们从来不会单独让它自己呆在家里,只要外出都会带着它。

那天我和妈妈去吃火锅,照例把嘤嘤带上了。到了餐厅,它就一直立在我的手心上,好奇地看着锅里油汪汪的汤。过了一会儿,我想去上个厕所,便小心翼翼地把嘤嘤放在妈妈手掌心上,嘱托她把嘤嘤看好了,可别掉进锅里啦。

上了厕所回来,咦?怎么不见嘤嘤的踪影呢?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赶紧问妈妈:“妈妈,嘤嘤呢?”这时突然发现妈妈眼神有点躲闪,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心。

我顺着妈妈视线看过去,只见她手掌心上有一团卫生纸,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妈妈吞吞吐吐地说:“刚才……我找东西……就把嘤嘤放在桌子上……不知怎么它就跑到汤锅里了,我就把它捞起来,刚刚拿到洗手池去冲了一下……幸好锅里的汤还没有烧开……”

我急忙把卫生纸拨开,看见可怜的嘤嘤浑身湿漉漉的,油腻腻的,双眼紧闭,不停地抽搐。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流下来了,埋怨妈妈到:“我让你好好看好它,你怎么看的嘛!”妈妈也很自责,赶紧用湿纸巾蘸上茶水,帮嘤嘤擦拭眼睛。慢慢地,慢慢地,嘤嘤睁开了双眼,又试着站了起来。

我十分高兴,抽了几张干净的卫生纸把嘤嘤包起来。我们吃了火锅后便带它回家了。回到家,嘤嘤就一直躲在窗帘里面不肯出来,好像是觉得自己太丑了没脸见人吧。爸爸把它捉出来给它洗了澡,可羽毛里面的油垢始终没法洗干净。

过了几天,嘤嘤郁郁而死,我们全家人都像失去了心爱的伴侣一样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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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鹦鹉来过吴江水,江上洲传鹦鹉名。

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

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

迁客此时徒极目,长洲孤月向谁明。

赏析:

此诗明显作于被流放的初期,从九江到武汉,逆水而上,沿途有地方官员招待,李白到处大喊冤屈,也得到大家的同情.

李白一腔为国喷洒的热血,却换来最致命的打击,如何不喊青天老爷?

李白在此诗的`头三句,一句一个鹦鹉,大有为弥衡与自己含冤的味道,极大地突破了律诗的束缚.

烟开兰叶香风暖,

岸夹桃花锦浪生。

也是千古传唱的名句!优美绮丽.

接着情绪立即低落三千丈,喷出长洲孤月向谁明的呐喊.李白的情绪就是如此大起大落,激荡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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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让我们写有关“鸟”的作文,大家不约而同地选中了鹦鹉。余静雯先说:“我要写外公家的鸟,它长着一个圆圆的脑袋和胖乎乎的身子,像披着一件大红大红的连帽外套,看上去华丽极了,像个贵夫人。那有力的翅膀上布满了一条条弯弯曲曲的花纹,羽翼末端有一个个小圆圈,我数了一下,共八个,我想这一定是外公怕它丢掉,用墨笔给它点上去的吧。”陈柏源说:“我见过的鹦鹉可不只一种。上次,是爸爸带我去医院,一进去,满眼的鹦鹉把我吸引住了,一只、两只、三只……我数了很久,还数不过来,看着它们穿得花花绿绿的,我想它们肯定不是同一种类,其中一只全身都是灰色,没有半点其它颜色了。”我说:“我以前也养过一只鹦鹉,不过他没几天就死了。”下面,就让我来讲讲它一生的故事吧那是爸爸为奖励我学奥数有进步买给我的。那天放学的时候,我回到家里,听见了几声鸟叫声,就寻声找去,发现阳台上有一个鸟笼,里面有一只鹦鹉,叫声很急促。我想它来到陌生的地方一定很害怕,我应该跟它做好朋友。为了让它有在高空中的感觉,我把它高高地悬挂在鞋柜的屏风上,爸爸又递过来一包饲料,告诉我这是鸟食,我便小心地往鸟笼里倾斜,倒在一个勺状的食物槽里。我发现鸟笼里面还有一个小槽,我想那是装水的吧。我小心地把它取出来装水,再放回去,一会儿它吃饱喝足,也不叫了。这时,爸爸说:“听过《鹦鹉学舌》的故事吧,只要你每天跟它说一句话,一段时间后,它就能说出你说的那句话。”我信以为真,就每天上学时对他说:“我要上学了!”可好景不长,就在我去外高老家三天后才迟迟返回时,鹦鹉已经饿死在鸟笼里,我后悔极了,真是粗心。想着它生前曾经带给我们一家人的快乐,就在它生前的一个晚上,爸爸兴致勃勃地把它提到桌子上,要我跟他比赛画鸟。半小时后,我们两个都画完了,妈妈看了看我们的作品,笑着说:“爸爸的很像,一丝不苟,像个雕像,但没有生机;而你画得活灵活现,尖尖弯弯的嘴巴正叼着小虫呢,这叫“创意画”。爸爸虽然也画了鹦鹉的小爪子,可他抓住的是笼中的木棍,所以这幅画只能取名为“笼中之鸟”,而你这幅画能取名为――“叼虫之鸟”我脱口而出。说着,我们一家人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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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一个月,半个月军训,一个星期国庆,上了一周的课,出了一天的太阳,连月不开的阴雨……重庆的雨是标准的杏花雨,沾衣欲湿。

打伞的话,能听到很好听的沙沙声,嗯……算是给耳朵的按摩吧;如果不打伞的话也有吹面不寒的杨柳风。你不会感受到雨打在身上,但不知不觉衣服就湿了。真是不须归的斜风细雨啊。

杏和银杏是有很大差别的,就像鱼和鲸鱼一样。杏是被子植物,而银杏是裸子植物。川美有很多很多的银杏树,扇形的叶子,中间稍稍裂开,大概手表面那么大,常常在不经意间掉下来。已经是秋天了,但有年纪小一点的叶子还是嫩绿嫩绿的。银杏是一种长寿的植物,要生长到20多年才会结小果子,40年以上才能结大果子。银杏结的果叫做白果,学校的.银杏还年轻,尚未结果,主干只有碗口般大小。世界上年龄最大的银杏在贵州,有六千年以上了,要十三个人才能合抱。树干已经空心了,据说里面还住着一个老人,还养了一头牛。等到川美的银杏能结大个的白果,我们恐怕已白发苍苍了。但是学校却是一个永远年轻的地方。永远都是一群年轻人,而学校却越来越厚重。历史越来越厚,思想越来越新。这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力的地方吧。

最近粗看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里头有一句叫“青春鹦鹉,杨柳楼台”,觉得写得特别有生命力,生机勃勃的。而川美也确实是个生机盎然的地方。水田里种的稻子已经快有一尺高了;农民牵着一黑一白的山羊,山羊咀嚼着嫩草;我们甚至还邂逅过马路的蛇。可以这样说吧,学校在山中,山在学校里,以至于我们都分不清到底是生活在山里的学校,还是学校的山里了。青春鹦鹉也许难觅,但多的是杨柳楼台。今我来斯,霪雨霏霏,杨柳依依啊。生活在这里,甚至可以感受到连空气都是绿的。丰子恺有一幅漫画,叫“门前一溪发,我作五湖看”。而我看川美的环境,要称作山野也不为过。只是这样的山野也还比不上丰子恺的“门前一溪”,因为我远没有丰子恺“看五湖”的眼界和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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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武汉黄鹤楼,自然会想起“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当年祢衡被曹操弄到刘表处,不仅“使刘表及荆州士大夫先服其才名”,刘表和他的文人班子绞尽脑汁写出的章奏,到了祢衡手里,竟然因“开省未周”而被他“毁以抵地”!等大家看他立即当场重写后的文章后,又不得不佩服。到了黄祖这里,黄祖看到他的.文章更是拉着他的手说:“处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所欲言也。”就是曹操也是佩服他的。但是曹操和刘表都想降服他,一个是让他做鼓史击鼓;一个是见面时,让大家或坐或卧不理他,结果正如曹操所说:“本欲辱衡,衡反辱孤。”都自找了没趣。罗隐说:“一个祢衡容不得,思量黄祖谩英雄。”祢衡被弄到黄祖身边后,很快便与黄祖的儿子黄射成为挚友。一天他们在沙洲上打猎饮酒,有人献上一只鹦鹉。祢衡揽笔而作写成了《鹦鹉赋》,以鹦鹉自比,淋漓尽致地抒发遭遇坎坷不平的真情实感。

祢衡和黄祖毕竟是互为异类的,加上黄祖手下主簿之类的妒贤嫉能,曹操、刘表的借刀杀人之计终于达成了。祢衡死后,就葬在这个他写过《鹦鹉赋》的沙洲上,这就是鹦鹉洲的来历。民间还流传著祢衡和碧姬在鹦鹉洲的惺惺相惜的浪漫故事。后人在洲上建了正平祠、鹦鹉寺来纪念他。历代文人来到这个鹦鹉洲上,也留下了无数诗篇。李白就有“长洲孤月向谁明”的诗句,感慨祢衡以对自己的生命也不屑一顾的精神,他本来可以去做个隐士,但他却勇敢地献身于对强权进行了抗争,他公然站出来维护的是个性的价值。

明人黄福《后乐堂集》中说:“城头黄鹤楼,城外鹦鹉洲”,说明那时还能看到鹦鹉洲。从地方志上知道:大概在明末清初,古鹦鹉洲被江流冲毁、消失了,于是后人登黄鹤楼,往往不知道这里曾经有过一个鹦鹉洲,这让登黄鹤楼逊色了不少,但鹦鹉洲和黄鹤楼仍然是一对不可或缺的参照物,仍然让人禁不住在此远眺那些失落在落霞中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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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时代:最恣情的.时光;也用于比喻旧的事物重新焕发神采;指青少年、青年人的年龄范畴名词;春天草木茂盛呈青葱色,所以春天称青春(也指夏天)。

豆蔻年华---十二、三岁。志学之年---十五岁(男)。及笄之年---十五岁(女)。二八年华---十六岁。花信之年---二十四岁。春秋鼎盛---壮年时期。而立之年---三十岁。知命之年---五十岁。耳顺之年---六十岁。花甲之年---六十岁。悬车之年---退休之年。从心之年---七十岁。古稀之年---七十岁。耄耋之年---七十至八十。

青春不朽,我们不散散文青春不朽我们一起走意思

时光原来如此复杂,以至于淡忘了你们何时对我那么重要,不知是在面临你们远赴各地的那一瞬,还是在彼此相遇的那一刻。

缘分似乎给我们设了一个局,不约而同的相遇,不言而喻的默契,不可代替的情谊......而这种种际遇,起步在一个叫做七班的狭窄区域里,那时我们对彼此的名字陌生得可怕,还好我们都很友善,只是须臾,就不复最初的一盘散沙。随着流年继续,团结潜移默化地在心中根深蒂固,复忆起初识,总有一丝不可思议。

从没想过会有这么一个班级,让我在到达学校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冲进去;从没想过会有这么一个班级,当听别人提及时,总无法掩饰内心的狂澜;从没想过会有这么一个班级,每每想起总禁不住扬起嘴角。就是这么一个班级,承载了我三年不羁的梦想,亦埋藏了我最懵懂的青春和最缱绻的深沉。

而班级里的每个人都恰好是各异的风景,迂回沉溺,无法自拔。这也许是一种魔力,神奇到你们总能轻松扫去我挥之不去的阴霾,神奇到你们总能发觉我的稍稍不适,神奇到原来我也可以这么阳光。

不敢忘,开学第一课老师发起的第一个游戏,我们在数字中战战兢兢;不敢忘,军训前后的肤色对比;不敢忘,彼此问起名字时的胆怯;不敢忘,看见新同桌的浅浅尴尬;不敢忘,一起合唱的第一首歌;不敢忘,一起鼓足劲喊起的第一个口号;不敢忘,一起学着并不自然的.体操;不敢忘,饱含羞涩的第一次选举;不敢忘,一起竭尽全力拿到的第一个奖;亦不敢忘,第一次跑操时的凌乱......

依着一个个套路,大家的初识总拿起书看着不必要的文字来掩饰尴尬,待时间把伪装拆穿,才发现原来大家演技如此高深。我们虽然没有像西游记那样一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但我们一起尝过喜怒哀乐,一起经历起起落落,幸运的是我们从来就没有放弃每一个人,也没有随意挥霍一起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多么荣幸,我也是其中一员。

曲未终人却散,看着你们一个个踏上新的旅程,我好舍不得。每每思量,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于黑暗中悄悄把班歌听了几遍,惯性地轻轻吟和着,原来也可以这么动听。衣橱角落的班服一如往常,只是少了使用的频率。翻开笔记本,老师的寄语依旧励志,如今看起竟多了几分温情......桩桩件件,总能轻易地荡起心中层层涟漪。

如若可以,我愿许我十载流年换你们不变的容颜,不是刻意去束缚你们展望未来的翅膀,只是我太自私,始终放不下你们最初的模样。也许,我该学着放下执念,默默以这断句残篇向岁月吊唁。

相见欢,泪满衫,不思量,自难忘。说好的,流年继续,我们不散。

怀念那静静逝去的日子作文怀念那逝去的青春意思

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我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得不去三姨家,去打发时光。去那儿很远,不得不坐公交车,罢了,那就破费破费吧。刚上车,便使我尴尬了一会儿————竟然身无分文。一时间我急了,像热锅上的蚂蚁,面红耳赤,竟说不出话了。忽然一张粗糙的手伸过来,递给我一元钱。我顺眼望去:她,我认识。一个快要银发满头的老太太,我小时候经常见她,她常在车上卖瓜子、花生等一些小零食,有时也有一些报纸。为了解决尴尬局面,我想都没想,就接过那一元钱塞进了投币箱。

事后我很自责,更让人可气的是:我当时竟连声“谢谢”都没说。后来我常盼着再见到她,好把那一元钱还给她。最终,我还是见到了她,和她说了一大堆道谢的话,并把一张代表谢意和歉意的一元钱还给了她。之后我也做过类似这样助人为乐的事。也许,对我来说,那不是长大,而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我上五年级时,就不常见到老太太了,只是在公交车上,偶尔碰见她。她依旧买着小零食。

我上六年级是在外地。便不可能再见到她了。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就像合上的书。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回忆,就像鲜活花瓣夹在书里,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奶奶,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头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蓝眼睛的小白猫。还有满头白发的老太太。那一切的一切都成了美好的回忆,但不曾改变的是那颗怀着愧疚的心!

我上初中时又回到了家乡,坐公交车时偶尔会碰到老太太。只是她显得更衰老更憔悴了,一双布满皱纹的双手更加粗糙。她依旧买着小零食。碰到时我便会去买点什么东西,也算是对她的帮助和感谢。

其实在我们每个人的背后都有过这样一些好人,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无论是多是少是重是轻,他们都曾经帮助过我们,尽管我们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对他们说过,但在这个世界里,因为他们的存在,而添了生气,多了底蕴,有了魂。

事情过去三四年了,我偶尔在公交车上,还是会看到她,但次数没有以前频繁了。我对她有一份尊敬,我是打心眼儿里尊敬。童年的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流逝了掉了,但逝去的.时光是不会改变的。它会留在记忆的深处。我只和老太太说过一次话,我现在碰到她,仍然无言,像小时候那样,说什么呢?似乎说什么都是白费,所以留下的只是那浅浅的一笑和轻微的点头。时光岩面的断层,已各自在岁月中打磨成另一种定态。即便沿着当年的纹理撩起往事,那也只是岩上草,瞬间之后会被风再次吹进岁月的深处。只有在心里默默地提起。

这生活中改变了很多,但对我来说,不曾改变的只有那逝去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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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一天,我会长满苍白的发,依靠用檀木编织的摇椅上。回忆在阳光下,被分割成一段一段。也不知道哪段是初,哪段是末。只记得,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也不只是在别人身上发生的,还是在自己身上。只记得,曾发生过这样的事。“记得的都已不存在,存在的都已不记得.”

青春的我们,会有疼痛,会有泪水,会有笑容浮现。在漂泊的路上,我们时常迷失方向,时常捡拾到贝壳,时常需要一双手的引领。会有一天,你会失去一些人。而也会拥有一些人。失去的痛苦,谁也不想体会,人民都知道那是苦楚的'。或许,你会伤心,悲痛......可是,我想说。每个人都只能陪人一程,永远的陪同,或许是不可能的。可是也不需要感到悲伤。那是每个人都会体会到的。可是我们应该对自己说,我们往往拥有的比失去的多得多。我们更应该珍惜彼此的存在。更应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花开了,很妖艳。花谢了,很凄美。即使再美,也会有一天失去。我只是狠狠地告诉自己,要坚强!我们,不再悲伤。我们会彼此拥抱成长,彼此抚摸伤口......

左手青春,右手年华。在那些消逝的日子里,一切的一切都值得回忆,哪怕,是分离。

我们总在告别中强调着坚强,告别了旧的日历,去撕明天的日历。告别了我的昨天,我将拾起你遗落的叶子。一路踏火而行,邂逅明天。

学会了坚强,就无法允许自己软弱,学会了微笑,就要把哭泣的痕迹彻底埋葬。这样的我们,带着蜕变的笑成长。

这样的我们,溢满了青春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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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秋天,我的内心大概是矛盾的。始终认为,在时间的荒原上,秋天是最有特征一抹浅影。我记不清在这个季节发生过多少刻骨铭心的事,也数不尽有多少岁月在这个季节暗淡,好像时间的画笔描摹了很多年,终究还是勾勒不了秋天的轮廓。寂静的村庄是发生故事的地方,我不知道秋天到底还蕴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些关于收获的喜悦还在原野中飘荡,死亡的气息便已悄然而至,就像一条寻味而来的野狗。既喜且悲,我已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形容秋天。或许就像扬起的一锨麦土,你不能解释究竟是泥土与庄稼的诀别,还是粮食鲤鱼跃龙门般的蜕变。

黄土高原上的秋天大概一个模样。枯黄是望不到边的,你很难分辨出远处的山上哪些是枯草,哪些是黄土,只觉得真是到了一个黄色的世界中。然而在我的心里,这不能算作秋天的标志,能叫我牢记于心的,唯有风。我熟悉那样的风,就像熟悉我身体上的每一处肌肤。空气中夹裹着令人窒息的黄土,土是风从地面带到空气中的。黄土高原的四季,不吹风的日子少有,最能叫人记住的,恐怕就是秋风了。这样的风不算太硬,却很有劲。“疾风知劲草”是从侧面体现“劲草”的坚韧,隐射的是人生的态度,而这正好从正面体现了疾风的强劲,我理解这样的风大概是秋天的风吧。

风的作用不容小觑。东风一指节,春姑娘拖着长长的步子姗姗而来;夏天更多吹南风,南风越过遥远的南海平面,大量的水蒸气便被风带到黄土高原上空,这个季节便也相对多雨了。雨多般是雷雨,黄土村中流传一句谚语:“白雨急,跑不过半边场”说的就是夏天迅猛的雷雨天气。秋冬两季常吹北风。说起北风,我总能想起《白毛女》中那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这大概是一种情怀。其实在黄土高原,大多数庄稼人和我有一样的情怀。比如,母亲抱怨父亲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好好劳动,全家人都喝西北风去?”我能理解母亲的愠怒和话语中蕴含的道理。曾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在心中思考关于“西北风”的话题,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黄土人真的是靠这西北风过活。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有一件事能充分的'论证我刚才这句话的哲理,那便是扬场。

扬场肯定是要在秋天,所以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季节。总结起来,大概是因为这几个原因:其一,庄稼多半在秋天收获,扬场肯定要在秋天之后。其二,这完全是仰赖秋天的风,仰赖它的强劲,仰赖它的持续。不过话说回来,能够满足这两条件者,非秋天一季,冬天也可。其实有如此想法的人不是真正的庄稼人,原因在此:冬天寒冷,碾场多有冻皮,几百斤重的石碌碡滚上几个来回,轻则场子蜕一层皮,重则完全被毁坏,粮食谷粒中也不免带进杂物,这无疑增加了庄稼人的劳动量。再者,天气寒冷,庄稼人也并非铁打铜铸,谁能忍受冬天里的白毛风?如此说来,扬场选在秋天是再合适不过了。其实也并非初秋,夏秋之交是劳动的季节,庄稼人大多在此时抢收,相比于收获,扬场就显得轻微了。

说了很多,我好像还没能说清扬场和西北风之间的关联。这大概还要从扬场本身的意义谈起。何为扬场?百度上给出的解释是:“把打下来的谷物、豆类等用机器、木锨等扬起,借风力吹掉壳和尘土,分离出干净的子粒。”从字面上理解,的确是如此。诸葛亮借助东风火烧赤壁,成就千古佳话。庄稼人则借助西北风谷粒归仓,照样是经久不衰的神话。扬场的历史可谓悠久,甘肃省嘉峪关市出土的《魏晋扬场图》就是最好的证据,但它究竟起源于何时,我竟无从而知。我曾经仔细观察过黄土高原上的一切农事活动,唯一令人折服的便是这微不足道的扬场。这项农事让庄稼人的劳动和大自然的力量完成了高度契合,不可不说是一项伟大的创举。

很多人将庄稼和粮食混为一谈,我认为如此不妥。长在大田里的叫做庄稼,装进粮仓的才能被称为粮食。庄稼离不开泥土,就像庄稼人无论如何也离不开刨食的土地。粮食必须与泥土分开,这与庄稼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或者也可以说,庄稼是人与牲口的粮食,而粮食只属于人类。庄稼生长成粮食的过程可谓是历尽艰辛,经过干旱洪涝,躲过黄鼠的觊觎,变成粮食算得上凤凰涅槃。在此过程中,扬场是最值得纪念的。我把扬场看做一场仪式,粮食的成人仪式。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历程大概相似,就像我,要想追求所谓的诗和远方就必须离开母亲温软的怀抱,粮食也是如此。当木锨举起的那一刻,庄稼与泥土作别,蜕变成叫人活命的粮食。

说起扬场,不可不提的便是碾场。碾场可谓是个枯燥的劳动。将收割的庄稼平铺在场子中,庄稼人把这样的过程称为“摊场”。在黄土村,几乎每家都会有这样的场子。场子的选址颇有门道,必须得在风向上,风口不能有遮挡物,便于后期的农事顺利进行。铺在场子里的庄稼需要晾晒几个小时,干枯的庄稼更容易脱粒。接下来的事简单而又枯燥。黄土村的做法是:两头毛驴拉着一口百斤重的石碌碡,庄稼人在毛驴头上栓一根长绳,举起鞭子,一圈又一圈,直到谷粒完全脱杆。这个过程无需太多的技巧,只是耗时较为长久。我最喜欢摊场的过程,庄稼垛里少不了偷吃的老鼠,甚至有抱窝鼠家,这令我在准备碾场的前几天便开始兴奋。乡村的童年就是如此,我也因此喜欢上了秋天。石碌碡周而复始,谷粒纷纷脱杆,待到差不多完全脱粒(只有经验丰富的庄稼汉才能分得清楚),就需要下一件农具配合,庄稼人把它称为“杈”。顾名思义,杈就是树杈,也有不少农家用铁杆焊接成树杈的模样,以此代替。拿杈挑起庄稼秸秆,抖出秸秆脱出的谷粒,基本上算是完成碾场的全部程序,接下来便是要扬场。

扬场是一门技术活。俗语言道:“三年能中文武举,十年难考田状元。”别看它仅仅是抬手一挥如此简单,其中却大有门道。“挥”是个简单的动作,却是一道复杂的程序。此处的“挥”,并没有“你挥一挥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如此潇洒,它需要庄稼人把力道完美地融合在木锨中,只有锨人合一,方可达到谷糠分离的效果。我尝试过这样的动作,那年幼稚地抢过父亲手里的木锨,妄想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得到父亲赞赏的目光。事与愿违,我不仅没能得到赞赏,反而遭到父亲一顿教训,原因是我将他原本早已分离干净的麦堆又掺进了不少杂物。后来苦思冥想,我终于悟透其中的禅机。其实扬场的技巧在于一个“巧”字,说得通俗点就是如何巧妙地运用手里的工具。我将扬场的动作一分为二,第一步是要拿木锨举起地上粗粮。这个动作没有过多技巧,任何人都能轻易地完成。接下来的一步至关重要,是要巧妙地领会“扬”这个动作。一般人觉得只要把木锨中的粗粮丢到空中就行了,这样既费力,得到的结果却是不仅没能让谷粒和尘土分离,还弄脏了原本干净的粮食堆。扬场的行家则不然,他们抛出去的木锨往往是倾斜的,粗粮不是一刻被抛出去,而是陆陆续续,在空中倾撒开来,尘土容易被北风吹去。这个道理类似于一根鸡毛容易被风吹去,而一捆鸡毛却不然。

如此操作不能尽然分离谷糠和谷粒,此时还需一细致的劳动方可完成,此被称为“漫场”。漫场要完全需要巧劲了,所以在黄土村,扬场的多般是男人,漫场的则是女人。这个过程说得通俗点就是把谷堆中的杂物扫出来。很多人开始纳闷,谷堆里的杂物怎么能扫出来呢?在黄土村,还真能做到如此,这得仰赖先辈的聪明才智。其实仔细分析,也不难洞悉。扬场的过程中,谷粒较重,最先落地,杂糠较轻,飘浮数秒后缓缓而落,所以谷堆中杂糠一般是在最顶端。漫场的过程中,一定不能用过多的蛮力,只需轻缓便能完成。祖父是漫场的好手,他在农业社大集体的时候就以漫场闻名村镇。

扬场这项农事在黄土村称得上恢宏,一年中也仅在中秋前后的几天才能见到。说它恢宏,指的是场面。早些年农用车还没有普及的时候,碾场只能依靠毛驴,且黄土村多种小麦,碾场就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不仅费事,而且费劳动力。黄土人多选几家人合力而为,以此来解决劳动力的不足。所以,到了碾场、扬场的时令,那将是全村人的活动,场面也就因此变得恢宏。父亲一辈兄弟五人,两人定居新疆,靠手艺生活,三人未能离开村庄,在泥土中刨食。每至此季节,定是他们兄弟三人合力而为。我最喜欢这样的情景,二叔好开玩笑,每次集体劳动都是充当话匣子的作用。我喜欢听他讲话,从古至今,奇人异事,或是周边村庄近期发生的离奇怪事,都能激发我无限的想象力。三叔喜欢抬杠,总是针对二叔,每次听他弟兄抬杠争论,便觉得他们如同孩童一般,甚至能叫人笑得直不起腰。二叔好与我玩笑,也许是因了我较为顽劣的缘由吧。他说:“云子,你看你爸鼻孔里有一窝小鸟。”我便悻悻地跟在父亲身后,扯着他的衣襟要掏鸟窝。父亲以此责怪二叔:“你看你,老二,你跟个娃娃说啥乱七八糟的,搅得人干不成活。”二叔便笑,那样的笑容我觉得比“蒙娜丽莎”还要神秘和亲切。其实,从小到大,他们弟兄的感情一直亲密。自从前年二叔得病去世后,原本不善言谈的父亲更加少言。碾场、扬场每年如期进行,只是再也看不到二叔的影子,想到此不免心生悲怆。

我是感受到秋风的强劲后才想起了扬场这项农事。真的是多事之秋,该发生的和不该发生的,都在秋天这个季节发生了。就像此时,当我看到窗外摇曳的树叶时,竟然一时间想到了门前的老场。就像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牵引,这个道理有点类似于落叶归根。我就像那一粒被木锨抛出去的谷粒,在广袤的天空中完成蜕变后,终究会回到生我养我的黄土地。

我把每一次书写都当成一种快意的体验。世俗人说世俗事,我的思绪总也离不开黄土地,记忆也脱不掉关于泥土和乡村的桩桩件件。我想我的思绪应当是凝固了,和这一抹秋色一起停留在了记忆的老河滩。

与青春挥手作别随笔挥别青春意思

又到离别的时刻了,伤感再度囊括着整个校园,校园中的一花一草都在散发着离别的气息。

童年的回忆是最珍贵的,在无所事事时我们总是会回忆我们自己的童年,回忆童年的人、事、与物。

站在教学楼前轻轻地挥起自己的手,同自己的母校作别,同自己的童年作别,同自己的老师、朋友、同学们作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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