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与保护论文(精选16篇)

时间:2024-01-15 09:21:04 作者: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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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语言教育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论文

我国古代传统戏曲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内容,虽出自民间,却是我国民族创造力的展现,体现出我国民族独特的思维与文化意识。古代传统戏曲包含古典文学、古典戏剧学、古典音乐学等,处处体现出我国民族文化的精髓。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是我国当代经济发展中的文化背景,涉及到经济、政治以及生态等,提倡以人为本。在现代文化这一主流趋势下,古代传统戏曲的传承出现很多问题,探究古代传统戏曲的传承与保护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代文化的含义及特征。

1.现代文化的含义。

现代文化可有效促进社会与个人的文化发展,若从历史方面来看,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相连接,既是传统文化发展的起点,也是两种文化的连接点与临界点。从社会发展过程来看,现代文化与经济、政治、生态建设与社会密不可分,只有立足于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1]。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层面上看,现代文化实际上是先进文化,利用先进文化带动传统文化。也就是说,现代文化作为主导,已成为我国主流的意识形态,有效地体现出我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2.现代文化的特征。

现代文化具有现代性、多元性、价值性、开放性、超越性五个特征。现代性主要体现在中国的现代化转型特质,将气派与时代有机融合;多元性体现在传统文化、现代文化、边疆文化的长期交流,并形成多元化与独特性的特色,成为传统文化发展的标杆;价值性主要体现在积极的价值理念,是伟大的、自觉的文化特性,在发展进程中需要坚持价值与真理的统一;开放性则为现代文化向人民的开放,并将文化的发展与现代人的思维有机融合,利用宽阔的视野发现文化发展中的问题;超越性主要指文化的创造与超越,是传统文化的创新,也是未来文化的基础。

二、古代传统戏曲在传承中的问题。

1.反对创新,惧怕新艺术元素的引进。

针对当前传统戏曲传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发现戏曲在创新过程中存在反对的意见,反映出对传统文化的封闭、保守特征的留恋。同时,在传承创新时惧怕新艺术元素的引进,传承思想也仅从戏曲的自含性入手,不依赖外来元素。甚至部分民族倡导者面对传承过程中必须创新这一理念,无法有效做出客观判断,从而使其偏执心理导致传统戏曲的精髓无法得到展现。

2.漠视需求,违背传统艺术规律。

在传统戏曲传承中,存在听众地位下滑的现象,部分地区漠视听众的需求,从专家层面考虑戏曲的可传承性,从而导致听众对戏曲的印象逐渐低下。同时,在传承传统戏曲时,还存在对传统艺术规律违背的现象,将传统文化全面刨除,专注融入现代文化,导致传统戏曲依旧逐渐衰落,传统文化的精髓也随着历史长河逐渐没落。可以说,这样的传承是失败的,前者使听众不再被戏曲所吸引,后者则使戏曲成了无本之木。

三、现代文化视野下古代传统戏曲的传承策略。

1.开放心态重视需求,促进艺术有机融合。

戏曲衰落的事实无法回避,因此需要对传统戏曲的传承重视起来,真正开放心态,重视听众需求,从而促进传统艺术与现代艺术的有机融合。传统戏曲传承的重点,首先,应是其灵魂,不仅要重视传统文化的稳定性,还需关注其变异性,从动态视角看待戏曲;其次,对将要消失的戏曲应尽快做好记录,针对老艺人做好访谈、录音等,并进行分类整理以供研究、传承。对于尚未消失的戏曲,应努力与其他艺术元素相融,从而增强竞争力[2]。开放心态,促进其与现代艺术有机融合,推进戏曲的创新。但要注意保留传统戏曲的艺术规律与文化精髓,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的传承“灵魂”。此外,戏曲若想得到有效传承,必须与时代接轨,通过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听众,从而实现传承的目的。

2.结合古代戏曲表演规律,拓宽戏曲演出市场。

古代戏曲在表演时,演员的状态是生活的体现,既是感情的引入,又是技术的指导。戏曲具有较多的程式技巧,如台步、唱腔、眼神等,灵活使用这些技巧,有效塑造出色彩鲜明的人物形象,表现人物的行为与情感。同时,戏曲表演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对客观生活进行夸张、美化式展现。其次,传统戏曲在舞台上的唱腔具有真实与美感的特点。演唱者的唱腔力度的变化,展现出文字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因此,在传承传统戏曲时,首先需要结合上述表演规律。此外,广阔的演出市场也是戏曲传承的重要途径,作为民间传统戏曲的演出,不仅要将其立足点设置为乡村,还需扩展至各大城市,并创作、展现适合人民群众欣赏的戏曲,发挥戏曲丰富多彩的形式特点,既能反映出时代精神,也能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

3.创新艺术思维,发掘传统戏曲文化价值。

文化价值是传统戏曲传承的一大重点内容,因此,创新艺术思维,发掘戏曲的文化价值,并将其与现代文化相融具有重要的作用。戏曲的文化价值可从思维方式、音乐形态、表现手法三个层面进行发掘。而经过探究,戏曲文化价值主要为哲学价值、音乐价值、表演价值。哲学价值主要为儒家与道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在传承时则需要保持艺术与道德的自然与统一。在艺术中充实道德内容,在道德中安定艺术内容,保证二者之间相互作用,共同传承。同时,哲学价值中“以人为本”的.思想与现代文化提倡的思想相同,因此,在传承时需要将哲学思想与现代文化相融,促进戏曲的创新,推动戏曲的传承。音乐价值主要体现在戏曲的诗意与个体性,将虚静与和谐作为基础。表演价值则将视觉美与听觉美相融,将就刚柔并济、抑扬顿挫。

4.与互联网有机融合,促进传统戏曲的现代化发展。

互联网是现代文化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其开放性、交互性的特点利于传统戏曲的传承。因此,可将传统戏曲与互联网有机融合,促进其现代化发展。在融合时,需要秉承用户思维、简约思维、大数据思维、平台思维四类重点因素。用户思维与受众思维相同,在传承时需将受众,也就是听众作为基础,从其思维角度出发,在互联网中准确传播传统戏曲的艺术、剧种,给予听众一定的“参与权”,使其具有传承戏曲的责任与使命感[3]。简约思维主要指在传播戏曲文化时,可将复杂的戏曲内容简单化,越简单的内容越易被听众所接受。因此,可挑选剧目完整、内容集中的戏曲类别通过互联网传播给听众。大数据思维与平台思维主要指在互联网上构建虚拟剧场,并整合戏曲资源,提供听众搜索引擎,实现以人为本的针对化发展。

四、现代文化视野下古代传统戏曲的保护方法。

在过去,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不够正确,将传统文化认证为落后的封建事物,对其传承与保护也没有正确的认识。认为只有吸纳外来文明,才能促进传统文化的发展,从而使传统文化不再传统,同时也失去了具有中国灵魂的文化价值。而文化的传播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从历史长河的发展中不断流传变化。戏曲的传播与保护则包括语言艺术、文化心理等方面。因此,需要消除偏见,保护传统戏曲,使更多人意识到传统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与文化价值。在保护传统戏曲时,可利用口承式的传播策略进行。同时,还需将价值性较高的戏曲艺术予以珍藏,为戏曲的保护与传承奠定基础。此外,传统戏曲的保护还需依靠社会群体的支撑与参与,在发掘表演技艺、培养戏曲新人的基础上,提高社会群体对戏曲的认同度,从而对其全面保护。

五、结语。

古代传统戏曲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现代文化视野下对其传承与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可通过开放心态、拓宽戏曲演出市场、创新艺术思维、与互联网有机融合等策略,促进传统艺术与现代艺术的融合,并利用文化价值的传承,促进传统戏曲的现代化发展,真正解决反对创新、模式需求此类传承问题,实现在现代文化视野下,对古代传统戏曲传承与保护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于春生.传统戏曲表演艺术的传承[j].大舞台,(4).

[2]尹明.现代文化视野下的少数民族传统戏曲传承与保护――云南白族传统乡戏“吹吹腔”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4).

[3]于海阔.当前戏曲传承与创新问题的理论反思[j].中州学刊,(7).

传承与保护论文范文

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要受到保护,尤其对于少数族群与土著人的文化,要给予足够的尊重与特殊的保护,如同自然界的一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一样,濒危文化如得不到及时抢救,它无法复制,无法克隆,也会从人类社会消失。”[1]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识别、认同各少数民族身份和发展历史过程的体现,也是各民族存在的基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人类社会的文明,作为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维护各少数民族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因此,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仅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国际社会文明的需求,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一个具有实践和理论双重意义的`命题。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少数民族赖于生存的生态环境(农业社会、手工经济、自然环境)出现了巨大变化,使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本就相对狭小的生存空间和传播空间更加恶化,一些靠行为和口头教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断消失,且这种状况有增无减。近几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浪潮的推动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也被政府放在了一个重要的位置上。但是,夹缝中的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未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保护和传承发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仍然是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

建国后,我国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主要有《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文物保护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以及部分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条例等。[2]我国非物质文化保护立法方面有以下特点。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律滞后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求。

(2)立法层次低。目前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规主要是地方立法和行政法规,这对国家来说缺少统一的、有号召力、法律效力强的立法。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未得到呼应和体现,缺少综合利用各种法律法规进行合理保护。当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整个保护的现状也不理想,法规条例不够全面完善,法律保护严重缺失。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存续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完善的基础设施承担着传承和保护的现实重任,同时也直观烘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着”的氛围。当下,尽管有很多地方政府破土动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政府政绩的需要,面子工程的存在不可避免,这就导致很多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大多都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只重外形不重内在,限制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创新和传承。同时,有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或基础设施根本不存在,或是配备了设施却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和指导,使得基础设施成为一种摆设,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就缺少基础的土壤,不利于其不断传承和创新发展。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的文化精髓和精神记忆,是少数民族发展的见证和缩影,它植根于民族土壤的活胎文化,是不断发展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也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但由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于生存的大多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物质资源比较匮乏。

随着现代化和城市进程的不断加速,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不断开展,使得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受到的冲击更加迅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的生活环境、生存方式、生活理念、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发生改变。现代化的便捷性和舒适性,使得众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开始放弃传承了数千年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形式,开始适应现代的生活,传统文化所遗传下来的文化符号及信息资源被不断扭曲和改变。再加上现代社会文化娱乐的多样性,很多传统民俗活动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族群文化传承载体自然减少。

浅谈非遗视野下民间音乐的传承与保护论文

[摘要]国际橡胶价格上涨,云南西双版纳地区橡胶种植面积的扩大,生活在西双版纳曼嘎村寨的村民收入迅速提高,但是生活改善的同时也引起了传统文化的流失与变化。本文旨在说明村民收入增加引起的社会问题对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并就少数民族地区怎么处理经济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橡胶产业社会变迁。

一、曼嘎村寨的基本情况概述。

曼嘎寨座落于勐罕镇,毗邻澜沧江,属热带气候。全村国土面积0.94亩,适宜种植橡胶、香蕉、水稻等农作物;拥有耕地面积675亩,其中水田面积402亩,旱地面积273亩,主要种植水稻等作物;拥有林地1183亩,其中经济林果地1183亩,人均经济林果地4.5亩,主要种植橡胶等经济林果。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93户农户,总人口262人,其中男性153人,女性109人。少量种植橡胶之前,全村经济总收入53.0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32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大量种植橡胶地之后,村民收入迅速提高。全村经济总收入93.01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85.3万元,畜牧业收入7.7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50元[2]。

二、当地居民收入提高后传统文化的流失。

橡胶树的生长对气候和其他环境要求比较严格,橡胶树喜温怕寒,喜微风怕强风,喜充足阳光和湿润,能忍耐季节性干旱。目前我国主要橡胶产地在海南岛和云南西双版纳。橡胶树的生长需要吸收很多光和水分,曼嘎村寨周围水环境被成片的橡胶地破坏了。澜沧江近几年水量变化说明了这一切。据村里人介绍,在没有大量种植橡胶以前,澜沧江发大水能把村里的中心广场淹没。从中心广场到村寨公路边有几公里,而且公路的地势比中心广场的地势低的多,澜沧江水量在成片的橡胶树的影响下很快减少。曼嘎村民只看到种植橡胶的经济利益,拼命发展橡胶产业,他们没看到橡胶树对水环境的破坏,再过几年等到他们发觉自己饮水困难的时候也许就晚了。橡胶产业的发展带来当地居民收入迅速增加,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也破坏了当地的建筑文化。服饰文化也受到了这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傣族传统服装,短上衣和长筒裙非常适合傣族当地的气候特点,便于他们日常生活和劳动。但是现在村里除了一些年长的老人之外,其他的像年轻人、小孩很少或者几乎不穿傣族的民族服装,他们的穿着与汉族没什么差别的衣服。当地的小姑娘涂上口红,描上眉毛,穿着现代时髦的衣服,如果不仔细甑辨,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傣族的村民。以前,傣族家庭成员之间和邻里之间相处总是和睦,很少有吵架现象发生。橡胶地面积多的人和橡胶地面积少的人处于一种不和谐的状态,渐渐地,经济差距拉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他们的心理在暗暗的较劲。现在曼嘎村的邻里关系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和睦了。

对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传统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政府、村寨和村民之间应相互协调、同心协力共同处理经济发展与传统民族文化保护这个问题。

(一)注重对当地居民的教育宣传,让其充分意识到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性。

政府在宏观上组织村民进行经济建设,同时也必须让村民了解和明白建设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不能因为发展经济而破坏传统文化。目前,许多村民办事只顾个人、眼前的利益,并没意识到传统文化破坏对本民族以后文化的传承及其自身长远发展的不利影响。因此,政府必须重视从思想上引导、教育村民,让其充分意识到传统文化的保护是关系整个少数民族的整体发展及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从而正确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积极主动的保护好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传统文化。

(二)当地政府合理的做好村寨规划。

在具体的规划中,当地政府应根据村寨所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从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护傣族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根据傣族传统村寨物质形态和文化形态进行合理的规划。具体的措施主要有:

(1)保持村寨风貌,维护民族传统建筑特色。傣族的干栏式竹楼是其传统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傣族村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设计中,我们在局部范围内保护传统傣楼民居的同时,建造采用现代结构技术及建筑材料并保持傣族民居传统风格的新民居,以满足傣族百姓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

(2)强化傣族村寨中的环境空间、精神空间和生活空间的功能建设,引入新的文化活动内容。佛教和佛塔是佛教社会宗教活动和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在规划设计中,加强寨心和佛寺的职能,同时赋予其新的文化内容,即把一些现代文化娱乐活动放到寨心和佛寺中进行。这样的设计将公共活动中心与原来的宗教活动中心合为一体,形成新的村寨精神空间,有利于增强传统村寨的凝聚力和加强民族团结。

(三)加大对村寨、村民的管理。

曼嘎村委会是村寨的日常管理的重要机构,其应该在村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村委会在处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传统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关系时,要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对村民在思想上进行保护传统文化的教育,另一方面对已经破坏传统文化的村民进行教育。对于少数已盖异化建筑的村民,可由政府、村委会出面与之协商,出少量资金买下这些“洋房”进行拆迁,以保持传统文化氛围的完整性,然后由村寨负责帮助村民建盖传统傣楼。

总之,民族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不能因为发展经济而丢了自己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像曼嘎这样的村寨,在经济迅速发展,村民没有做好思想准备的时候,政府、村委会、傣族的老人一定要相互帮助,教育村民,保护傣族自身的传统文化。只要政府、村寨和村民之间相互协调、共同努力,曼嘎村寨就能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传统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

参考文献。

[1]曼嘎村委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赵世林,伍琼华,傣族文化志[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

[3]曹成章,傣族社会研究[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

民族语言教育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论文

摘要: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几千年历史创造的文化遗产,然而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主流文化的冲击,不断失去其自身的独特性,甚至部分民族传统文化日益濒危。本文从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的关系出发,强调要加强民族语言教育,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各民族语言及其独特的文化。

关键词: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语言教育。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独特而多姿多彩的传统文化,使中华文化呈现多元一体的特色。文化多样化与语言多样化,与生物物种多样化一样,是人类的财富,正是因为有了差异,才会有比较、有鉴别、有借鉴、有发展。然而,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出现语言趋同的趋势和少数民族语言被同化的现象,强势文化遍布各个角落,而弱势文化则越来越无立足之地,我们看到,我们身边的一些少数民族,已经大面积地失去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这就使得对民族语言和文化进行抢救和保护显得刻不容缓。

语言和文化是不可以分割的,人类文化的多样性,首先依赖于语言的多样性,因此维护文化的多样性,离不开维护语言的多样性。

民族语言包括书面语言(文字)和口头语言,它们是民族独特文化的表现形式,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一个民族的思想、观念、意识、生产方式等,都要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来提炼、记录和整理。如果没有民族语言,民族文化也就失去了记载,储存和流传的物质条件。如:故事、神话、传说、寓言、诗歌、唱词、谜语、戏剧等各类民族文学艺术作品都要依靠民族语言来表现,其中积存和蕴藏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历史。因此可以说,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最为重要的载体与根基,是民族历史、文化、习俗的活化石和见证。

每一种语言都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每一种语言都反映出特定的文化现象,揭示该民族文化的内容。只有懂得民族语言才能正确认识这个民族以及由语言反映出来的该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思维特点等文化特征。同时很多民族文化的内容,只能通过本民族语言才能表达和传达,也只有本民族语言才能准确记录。如果不懂得民族语言,而用汉字注音的方式进行记录,结果根本无法还原,也不可能准确,毫无价值。因此,做好民族语言教育工作是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少数民族语言教育的受教育者是本民族语言的传承者,他们对本民族语言的掌握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一个民族的语言和文化的发展前途。只有做好民族语言的教育工作,让民族文化以书面的形式进入课堂,才能让学生系统地了解本民族的历史发展、生产生活方式、民间文化艺术等人文知识,使学生对本民族的文化形成完整的思维链条。可以说,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的过程也是习得民族文化的过程,学一门语言是学一种文化,教一门语言也是教一种文化。民族语言教育的重要目的就是让学生通过少数民族语言及其所承载的文化的教育保护与传承本民族独特的文化。

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则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观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民族语言教育的具体实施,关键在于政府,如果没有政府的领导和统筹,没有相关政策的保障,是无法实现的。政府部门应该认识到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充分尊重他们的文化,帮助他们保护、发展自己文化与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改善物质生活水平是同等重要的。因此,政府首先要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民族语言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充分认识民族语言与民族文化发展的关系,从思想上重视民族语言的保护与传承。其次,对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一些能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和发展的、可操作性的具体的政策与法规,加大民族语言、文化的教育投资力度,从各项政策、措施、财力上倾斜照顾。

(二)不断提高民族文化传承的'自觉意识。汉语文是较先进的语文,是我国的通用文字,毫无疑问,各民族都应该学习好汉语文。但在民族地区,考虑当地的语言环境,充分尊重多数群众的意愿,一定要重视少数民族本民族语言的学习、使用和教育,即使在汉语基础比较好的地方,也绝不能以汉语文代替民族语文。

学校可以通过对民族语言的教授、各种选修课程的设置、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让民族语言和民族优秀文化的价值得以展现,激发他们对自己民族语言的情感,树立对本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识。这是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根本动力。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由于历史、社会、自然条件等各方面的原因,我国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这严重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双语兼通、热爱本民族语言教育的师资队伍,是提高民族语言教育质量的关键。为此,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的继续教育,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为教师创造培训的机会,使教师能够更多地接触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信息,从而使教师队伍的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总之,每一种文化都是人类文化宝库的伟大财富,无论失去哪一种文化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不可弥补的损失。我们要重视和加强民族语言教育,培养出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的合格人才,才能使灿烂多姿的民族传统文化永放光芒。

参考文献:

[1]滕星.文化变迁与双语教育[j].教育科学出版社,(4).

[2]白乙拉.内蒙古民族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抉择[j].内蒙古师大学报,(8).

浅析新时代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的保护和传承论文

论文摘要:“非遗”视野下展开的对民间音乐之传承与保护的探讨,应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关注的问题。文章以山东新泰大谭村“古事音乐”的田野调查为基础进行分析,提出了对民间音乐传承与保护的几点思考,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民间音乐,引起人们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

随着现代文明影响的逐渐深入,民间音乐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许多民间音乐品种濒临灭绝的边缘。在此背景下,对民间音乐进行普查并探讨其传承与保护的具体策略之意义重大,抢救与保护人类的民间音乐遗产,以维护民间文化生态平衡。

一“古事音乐”概况。

大谭村位于山东新泰市果都镇境内,由明朝永乐年间山西枣强县谭氏居民迁入此地聚居而成现在的村落。所谓“古事音乐”,即该地区群众对秧歌音乐的统称,称“秧歌队”为“古事队”。秧歌最初是一种纯粹的歌唱形式,后发展到独立的民间歌舞表演。音乐一般有小场演唱、打击乐和吹唢呐等部分组成。用到的乐器有锣、鼓、二胡、唢呐等。内容以歌颂太平、扬善惩恶、儿女情长为主。由于各地语言、风俗习惯的不同,其表演形式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丰富的区域文化内涵。

笔者曾就“古事音乐”的起源问题,探访过当地居民。据本村民间艺人谭西风(1929-,田野调查中主要采访对象)叙述得知,从其爷爷的爷爷就有传唱,曾为县令表演过。这些话虽不具有确定性,但可以说明当地“古事音乐”存在之久远。由于史料记载的匮乏,现只能就所掌握的资料对“古事音乐”的产生作一推测,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可能:

其一,陕西甘泉县出土的宋金时期的浮雕砖刻距今已八百多年,本村村民为明朝永乐年间由山西枣强县迁入,所以推测当地“古事音乐”有可能是祖辈从山西老家带来的。

其二,新泰地区民俗音乐形式多样,方圆几十里有大洼独杆跷、谷里逛荡灯等,其他村的“古事队”也相当活跃,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主要以“边关调”为主,与大洼村的名字一样。史料记载大洼村的“古事音乐”至少产生于清光绪十三年,如果二者之间产生横向影响的话,那么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也应至少在此年代出现。

其三,从其传承来看,据谭西风叙述,在解放前有谭志星、谭志风、谭志全、谭献昌、谭献信等人会唱“古事音乐”,不过他们只能唱出各个角色中的部分唱段。能够确定师承关系的是谭献信(谭西风之师爷)一支,谭献信出生于咸丰九年左右(具体时间不详),所以推测在这个时间里,“古事音乐”已经产生。

由以上推测可知,虽然“古事音乐”产生的'具体时间尚不可考,但其渊源确已久远。

二“古事音乐”发展现状及分析。

“古事音乐”曾经辉煌过,但现在发展状况不容乐观。据谭西风讲述得知,那时的人们都盼着看“古事”、玩“古事”,几乎人人都能唱上三五段;如今虽也玩“古事”,但只剩下一种形式了,全是在走、舞,而根本没有唱段了。例如,大谭村“古事音乐”之《边关调》共分花船、女驴、男驴等角色传唱。男驴角色所唱《边关调》属该地民乐中较有特色的部分,共分24场,加上“走场过寨”可演唱一天一夜。遗憾的是,如今的“古事”中再也见不到如此丰富的传唱了,音乐部分也只有乐器演奏,演唱的越来越少。“古事音乐”的发展堪忧,日益衰落,面临后继无人之状况。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民间音乐生态环境的改变。民间文化如同自然生态环境,在这一环境之下繁衍、生产了不同的民间文化之树和果实。如果这一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文化将会凋零、失落,这正是文化的生态性。随着高科技和先进的工业文明的到来,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在底层社会对物质的追求高于精神的享受,民间音乐的生态环境面临失衡的状态。

第二,传承方式的局限性。民间音乐大多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借助“口传心授”的形式进行传承,很多东西在流传过程中变异、消失,这是民间音乐自身传承的局限性所致。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也同样避免不了这样的局限。

“古事音乐”的发展濒临灭绝,为了丰富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我们应大力提倡对诸如大谭村“古事音乐”此类的民间音乐进行传承与保护。

大谭村的“古事音乐”在民间音乐中看似不出众,但在音乐形态、精神内涵中则透露出一种内在美。她独具地方特色,是劳动人民在劳动中的审美总结,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应采取有利措施对其进行保护。

首先,让民间音乐走进课堂,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民间音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校教育又是传承文化的重要场所,所以将民间音乐纳入教学内容,在丰富学习生活的同时,为音乐的传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对优秀的民间艺人传承行为给予物质奖励。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完全依靠政府行为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民间自身的力量。既然大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那么最好的传承与保护方式就是还原于民间,充分依靠民间力量,通过民间艺人以及民间组织来进行传承。同时,政府应通过适当的物质奖励措施来激励他们。

再次,健全保护机制,落实对民间音乐保护的政策法规,借鉴专家学者的科研成果,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保护体系。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音乐,要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开发、引导市场需求。

最后,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提高人们对民间音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虽然现在人们休闲娱乐的方式多样,但是如果能借节日、庙会之际,将“古事音乐”此类的民间音乐做大,也不失为一种应时之策。

以上仅是笔者通过对大谭村“古事音乐”田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而总结出的保护对策,当然,对民间音乐保护的具体策略也并非笔者所能概全,这需要众多有识之士来共同探讨,在此抛砖引玉。

参考文献:

[1]新泰市文史资料,新泰市文史办公室。

[2]《抢救民艺》,潘鲁生著,山东美术出版社,第一版。

[3]《民间艺术的文化生态论》,唐家路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第一版。

民间艺术的传承机制与保护措施论文

摘要:文章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武术传承机制为切入点。通过对清代秘密结社组织进行深入挖掘与思考,以武术发展历程为依据进行进一步诠释,试图讨论武术传承机制展开的影响因素。从秘密结社的时代背景、历史特征等方面进行阐述,了解其发展概况。其次,秘密结社以特有的传承方式,及其表现出来的组织形式等内容的显着凸显,使得承认秘密结社对武术传承机制产生影响。研究认为:清代秘密结社内容的多样化,推动武术传承机制的发展;清代秘密结社方式的多变化,为武术传承机制的展开夯实根基;清代秘密结社组织实施的多元化,是武术传承机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因此,两者有积极影响,促使清代秘密结社推动武术传承机制的进程。

关键词:清代;秘密结社;武术传承机制;影响;。

通过清代武术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的阐述,并根据《清代秘密结社武术活动试析》等文献资料记载说明,详细对秘密结社进行探讨和研究。研究发现,其组织形式为武术传承机制的后续发展提供一种模式,可以认为,它对武术的传承机制和秘密结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清代社会日新月异的过程中,不断呈现出秘密结社组织的功能及特点,其对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它只是产生了片面影响,但并不了解清代秘密结社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这一结社组织对清代的武术发展产生什么条件,以及对武术传承机制的完善,已达到何等水平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本研究重在研讨以清代秘密结社的武术展开景象为前提,以寻找秘密结社与武术的传承机制的关系为目标,并结合武术传承机制的相关发展对策及建议,正确阐释武术传承的机制与清代秘密结社的关系。

1秘密结社产生条件。

1.1时代背景演进。

在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盛行的民间武术活动条件下,推动了清代秘密结社的形成。“所谓秘密结社,是指以下层民众为主要成分,以结盟、传教或习武等活动为凝聚方式,而不为朝廷官府所允许的各种民间结社团体”。[1][2]大众武术喜爱者是清代秘密结社形成的要素之一。由于当时清政府是满族政权,以封建统治阶级为主,在连绵不断的战争和阶级矛盾的背景下,注入了大量少数民族军事力量进入中原。而民间武术活动在这一时期相对盛行,激发了武术与政权统治的矛盾,民间百姓又借用武术来推翻清王朝统治。因此,民间武术活动的盛行是清代秘密结社形成的又一因素。

1.2发展过程融合。

与此同时,民间武术流派的雏形推动着清代秘密结社的发展。清代秘密结社是当时社会背景下民间武术的缩影,其中还出现各种流派的武术,以及存在和活动着宽泛的秘密结社组织,并创新习练武术的方式及作用,以适应社会的需要,评释秘密结社的大规模出现促使武术流派的构成,这不仅对其展开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还是对清代武术的流动提供了重要载体和流传媒介。在从事秘密结社中,历经冗长的演进、发展过程中,权益趋向逐渐由弱到强,集体思想由小到大转化,“对农耕文明下的中国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事实上,秘密结社是旧中国不可忽视的一种社会势力”。[3]因此,综上所述,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民间武术文化的交流与传承,从而促进秘密结社的发展。

1.3传承后续发展。

武术传承机制,是指武术传承过程中的有机体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传统武术以血缘、宗教、师徒等方面进行传承,任何事物只有经过传承之后,才能得到后续发展。武术传承的功能不断的完善,使得传承机制不断规范。中华武术是民族传统体育的一部分,从古传承至今,其本身传播的过程是无价的。总的来说,在武术的传承机制方面,不仅仅对于武术传承是一种方式,更是其组成部分。

2传承方式。

2.1师徒传承兴起。

清代秘密结社的形式以师徒关系为基础。首先,师徒关系以“血缘关系为途径”[4],作为传承方式的一种,将其用来体现武术师徒关系的主体形式。“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武术传承体系的根本源于我国以农耕文明为主题的社会生产方式”。[5]而在血缘方面,通过血缘关系建立起的师徒关系,这是对传统思想文化的一种体现,表明具有功不外传的特征。也代表传承的稳定性,比如在对弟子进行教学,弟子掌握了这招技能后,不能轻易对外传授或者是随意改变内容,从而保证其稳定性。“传承方式也具有明显的家长管理制度,并且以年龄的大小决定等级的高低”。[6]其次,清代秘密结社的传承方式以“强烈的价值认同观为又一途径”。[7]在价值观方面,因强烈的价值认同夯实了师徒关系的基础。比如“只有不是的徒弟,没有不对的师父”。以教育的方式则要求表明弟子参拜或行见礼这是对师父表达的一种尊重和敬爱,师父在这一教学过程中享有绝对的权威,智慧与阅历在师父的论述中具备相对的意义,这种师徒关系反映了一切以师父为主,体现了传道之人至高无上的地位。体现其师徒关系之间的价值量。

2.2组织形式完善。

清代秘密结社的礼仪以武德思想为根本。以师徒传承习武方式的秘密结社,礼仪的发展对社会的教化功能具有极大影响力,师徒传承之间的拜师礼仪是中华民族传统所必须遵守的文化传统,因此,也对武术传承机制的展开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师徒传承的过程中要树立尊师重道的理念,只有把尊师重道这一理念放在首位,才能领会自己的不足,使人们虚心向其他人请教问题。武术传承的礼仪自身就是传统文化关照下的一种文明形态,人们通过各种礼仪的外在表现形式解释武术礼仪内在的东西。正因为有了内在的`精神内涵和意志品质,才使外在的东西成为武术礼仪。正是中国社会秘密结社组织存在的思想缘由,对于结社组织的出现,也伴随着民间武术传统的思想潮流的涌入,武德这一传统礼仪它脱离了统治者禁武封建思想的约束,又不受新兴阶级思想的熏陶。因此,可以说,随着社会的延绵进步,武术传承在传统礼仪上加强了武德的培养,尊师重道这一理念的升华,赋予了秘密结社组织更深刻、更具有代表意义的内涵与精神。

2.3开拓传承渠道。

清代秘密结社的组织以团体规模为核心。清代秘密结社是在统治者颁布禁止习练拳术及器械等条令下,擅自建设宏大的组织队伍,起到了袒护人民、教育和提供良好训练武艺环境的作用。推进武术传承机制的发展,需要了解和把握相关的秘密结社发展规模。秘密结社的发展规模,应与整个历史发展进程中所遵循的武术传承机构相结合。秘密结社的规模主要是通过自身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寻求相同目标、兴趣爱好的人员来组建团体模式,秘密结社的组织规模在武术传承机制下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不仅扩大武术知识范围、奠定了一定社会基础,而且有利于组织之间的交流发展。“武术的传统与现代发展问题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存在,因文化研究的多维视野而多元化”。[8]武术传承的体质研究,该当尊重秘密结社展开的规模,从历史发展轨迹中探寻其传承机制,构建科学的传承体系促进结社组织的有效传承。这不仅对传统武术传承体系承袭的需要,更需要对当代武术传承进行创造性的发展。“由于政治的需要,以“社”的组织保护和掩盖练武活动,把练武活动作为重要内容”。[9]开展习武组织流动是清代秘密结社的主要集体规模,但事实上却为武术的发展提供了后续基础。因此,秘密结社需要打破个人的常规管理,构建相关的秘团体组织规模,其好处在于巩固秘密结社的团结互助。在构建组织体系的同时需要加强组织的团结,并不断为秘密结社的团体规模开拓创新,不能使之一成不变,需要从整体上完善武术的传承机制发展。

3传承作用。

3.1传承内容丰富。

3.2发展结构多元。

清代秘密结社方式的多变化,为武术传承机制的开展夯实根基。清代武术在这一期间迅速开展起来,其表演形式的种类繁多,“因受组织活动的影响而使拳种的逐渐增加,对拳种的发展由单一的变现形式转变为双向互动形式”[12],各类秘密结社迁移使武术交流随着变动而变更,使它们在各地区的交流、发展以及相互学习武术的过程中不断地融合,共同推动秘密结社在形式、内容、结构上不断的发展,这一发展必然会引起武术原有技术结构和风格特点的演进,使这种演变成效更好的贴近于中华武术的传承。其秘密结社的发展为武术传承提供良好的基础。因此,秘密结社为武术传承的开展奠定了根基。

3.3规模体系庞大。

清代结社组织规模的多元化,是武术传承机制中一个无法或缺的环节。“秘密结社的存在形式是以武术传承发展为依托,需要提升自己的反抗和自卫能力”。[11]在进入清代后,为抵抗清政府的压迫,秘密结社的成员不仅需要学会传统武术理论与方法,还需要加强实战进攻、防御等功能,已达到组织规模的多元化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秘密结社个人到团体的模式下,其团体的规模也不断的多元化。清代秘密结社的组织模式是自发构成,演变至今,侧面映射了在当代社会发展下,以学校武术代表队的运作特性为武术机制的一部分,其组织规模的功能多元化,推动了现今武术传承机制的开展,也阐释了这是在武术传承机制中一个无法或缺的环节,其意义影响深远。

4结语。

综上所述,清代的秘密结社在清政府的打压下,依然宽泛展开武术活动,表明了结社是清代武术展开的重要因素,对武术传承机制起到了鞭策作用。它与传统武术开展的过程有着紧密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清代秘密结社组织就是时代变更的产物,使得结社组织对武术的开展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对开展武术的传承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周伟良.清代秘密结社武术活动试析[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1(17):1-8.

[5]温力.重视血缘关系的家族本位思考对武术继承和发展的影响[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2(11):1-7.

传承与保护论文范文

农村传统文化是原生态的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根,是现代文化的魂,而其承载的主体是农民,随着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呈现明显的“中空化”,农村传统文化的传承者日益减少,据2013年6月统计,秭归县摸底普查民间艺人1418人,其中省级非遗传承人11名,市级65人,县级386人,这些人中55岁以上的占到近8成,老龄化严重,传承形势十分严峻。秭归县也对有的农村传统文化进行了一些保护,但由于忽略了传统文化产生的土壤和社会生产,传承的更多的是表面的做法,而缺少对其渊源、缘由、变化过程的理解,有形而无神,存在而无价值,这更体现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的紧迫感。

一些传统文化被作为不良风气遭摒弃、批判。

文化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它所有的只是反映当时的历史现状及诉求、不同人群的精神需求和状态。一段时期以来,农村传统文化被放到了城市现代文化甚至是现代文明的对立面,被看成迷信、落后、野蛮而加以改造,一些农村传统文化被作为不良风气遭到摒弃、批判。改造否定农村传统文化、文化西化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导致了农村传统文化与其根基断裂和文化认同的危机,不及时进行农村传统文化的发掘和保护,一些传统文化将成为历史。

一些历史见证、老街旧巷、文化象征等被遗弃。

在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为追求居民点村居整体效果而统一提供房屋构造图纸规范建筑,缺乏本土的传统建筑风格,使传统建筑文化遭到遗弃;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历史见证、文化遗迹遭到破坏或拆损;在旧城改造中,重开发、轻保护,对老街旧巷、文化象征肆意改扩建,制造假古董,假文物,愚弄游客;在文化打造中追求眼前利益,将一些民俗活动脱离原有的发生情境和空间,强行植入、拆解。凡此种种,致使一些文化遗产被毁坏,被歪曲,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一些传统工艺、加工技法因商品化而发生异化,失去了传统本色。

一些传统工艺、加工技法是劳动人民在漫长的生产中提炼出来的精华,具有其独特的文化底蕴。消费者对传统工艺的的消费往往情有独钟,在利益的驱动下,生产者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替代传统的生产、制作工艺,甚至违背原义,使传统工艺发生异化、丧失本色,失去了个性;一些传统工艺品因商品迅速化而趋同化,产品粗制滥造,甚至假冒伪劣,最终失去了吸引力;传统工艺和加工技法因商品率低、缺乏现代气息、加工过程枯燥单调致后继无人。

2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几点措施。

政府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政府引导,基层负责制订相应的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将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传统文化保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进行传统文化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加大传统文化的宣传和展示力度,对各级在传统文化方面有一定造诣、在保护传承传统文化上卓有成就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从而提高传承农村传统文化的热情与积极性,使抢救、保护、传承、弘扬传统文化成为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共识。

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要从基础抓起。

民族语言教育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论文

论文摘要:当前,达斡尔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有必要增强达斡尔族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在达斡尔族集聚地区学校教育中传承达斡尔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此,要尊重达斡尔族人民的意愿,实现民族文化的自觉选择;要丰富达斡尔族教师、家长、学生的民族文化知识,提升民族文化认同的主体意识;要挖掘达斡尔族文化深刻内涵,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要改革传统课程,建立完善的达斡尔族文化课程体系;要实施双语教学,传承达斡尔族语言;要创设达斡尔族学校校园文化,营造民族文化环境。

论文关键词:达斡尔族文化认同文化传承教育策略。

一、尊重达斡尔族人民的意愿,实现民族文化的自觉选择。

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产生、发展、繁荣、衰落的过程,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对于文化中的糟粕,理应通过文化的自我选择予以淘汰。但对于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应该想方设法地加以保护和传承。达斡尔族文化在变迁与传承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自我意识和自我价值,乐观、坚毅、勇敢的民族性格已成为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在社会环境变化中,少数民族文化会出现主动或被动适应。达斡尔族人并未因外界强势文化的影响或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丢弃自己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他们有保护、延续、开发自己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意愿,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活力。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哈拉达斡尔族小学调研时发现,达斡尔族学校的教师普遍重视本民族文化,能够在教学中自觉地传承民族文化。甚至有一位汉族体育教师,也有意识地把达斡尔族人传统的较劲力、摔跤、踢毽子等体育活动融入到体育教学之中。因此,在文化传承中,应该遵从文化自觉选择规律、尊重达斡尔族人民的意愿,保护达斡尔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二、丰富达斡尔族教师、家长、学生的民族文化知识,提升其民族文化认同的主体意识。

文化认同是个体对所属群体文化的归属感,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前提。有学者认为,民族认同表示个体对所属民族的'归属感,即一个民族中的人们对于自己所属民族的归属意识,也就是明确“我”属于哪个民族。民族文化认同即一个民族中的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的归属意识。由于民族是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的文化特点、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共同的文化以及心理素质是民族形成的必备要素。作为民族的成员,即民族文化的主体,承认并且愿意继承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即为民族文化认同。一个民族要想把优秀的文化传承下去,首先得提升民族成员认同民族文化的意识,形成强烈的民族情感。达斡尔族优秀文化得以传承,同样依赖于民族成员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在此基础上才能保持最基本的民族文化元素和发展本民族优秀文化。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达斡尔族学生和家长能够认同民族文化,但对于有关民族知识的掌握还相对欠缺。在回答“如果能够重新选择,你会选择自己是什么民族,为什么?”时,绝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达斡尔族。但在回答“为什么”这一问题时,答案却较为模糊,很少有人将其归因于民族文化。在与达斡尔族学生交流时发现,大多数达斡尔族学生仅对本民族文化有一般性的了解,但对民族历史、文学等深层次的文化普遍知之甚少。民族文化知识的缺乏势必制约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教师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先导者,是引导学生学习本民族文化的领路人;而家长则在家庭教育中对文化传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少数民族家庭来说,家庭教育是少数民族学生了解和掌握本民族文化的最基本途径。如果在民族文化传承过程中,教师和家长缺乏民族文化认同的主体意识,学生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就丧失了民族文化知识学习的重要途径,从而会影响其民族文化认同主体意识的形成。因此,要充分发挥教师和家长的作用,并积极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和学习达斡尔族民族文化知识,如在达斡尔族聚居区,以村屯、社区为单位开展绘画、摄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达斡尔族文化,培养达斡尔族人热爱本民族文化的情感。

三、挖掘达斡尔族文化的深刻内涵,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民族文化变异或消失的速度也在加快,不少少数民族出现了文化认同危机。为增强年轻一代达斡尔族人对本族文化的认同感,应该深入地挖掘达斡尔族文化的深刻内涵。在与达斡尔族学生的交谈中发现,有些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理解比较浅显,认为达斡尔族文化也只不过就是柳蒿芽、“瓦特”、“斡洛奇”、晒干菜等习俗和围鹿棋、曲棍球、摔跤等体育活动。他们对于达斡尔族的历史、文学、宗教、道德等内容普遍不甚了解,表现出深层次的达斡尔族文化的缺失。运用文化的物质、制度和精神三层面的分类法研究达斡尔族文化时发现,学生普遍对物质层面的达斡尔族文化比较了解,对制度和精神层面的文化认识比较欠缺。所以,对达斡尔族的民族组织形式、社会秩序、伦理道德、法律制度及民族情感、民族精神等内容还需要深入地学习和了解。目前学校教育中采用的国家统编教材,仅有几个较大的少数民族文化在教材中有所体现,对于像达斡尔族这样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还兼顾不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如何在达斡尔族聚居地区的学校教育中更好地融入达斡尔族文化教育。民族学校有义务在学校教育中纳入民族文化因子,在学校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实施、教育评价等方面渗透民族风俗及民族精神,使得民族文化在达斡尔族学校教育中占有一定的位置,以利于民族文化的顺利传承。"。

四、改革传统课程,建立完善的达斡尔族文化课程体系。

教育是文化传承最主要的途径,课程是文化传承最重要的载体。建设好民族文化课程可以更有效地促进民族文化认同和民族文化传承。对传统课程进行改革,并不是将传统课程颠覆,而是在传统课程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扩展和补充。即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方式、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进行改革,融入民族文化成分。在以往的课程建设中,民族文化的因素往往被忽视。而达斡尔族作为一个有语言无文字的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其文化在学校课程中一直处于“失语”状态。达斡尔族文化要在学校课程中得以体现,并使之更好地得以传承,需要在课程目标中提出民族文化认知、情感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在课程内容中纳入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在内的全部达斡尔族文化;在课程方式上做到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相结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以民族文化为主的校本课程;在课程实施上应保证民族文化课程的必要学时,使民族文化的传承不流于形式;在课程评价中要建立凸显达斡尔族文化特色的课程评价体系,要做到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在课程选择、实施和管理中,要采取有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达斡尔族聚居地区民族学校能更好地传承达斡尔族文化。

五、实施民族语言教学,提升达斡尔语“听”“说”能力。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进行交流沟通的主要工具,也是族群凝聚力的具体体现。教育是语言传承的重要途径之一。历史上,由于没有本民族的文字,达斡尔族人用达斡尔语说,用满文或蒙古文书写。虽然从来没有间断过创制本民族文字的努力,但至今尚未如愿。调查中发现,家有老人的达斡尔族家庭,成员基本都会说达斡尔语,而年轻的达斡尔族家庭会说达斡尔语的则较少。说明语言环境直接制约着语言的学习。若不通过教育加以及时保护,仅凭借口耳相传来延续的达斡尔族语很容易消亡。在达斡尔族学校的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达斡尔族教师都会说达斡尔语,有的学校还设有专门教授达斡尔语课的教师,并开设达斡尔语课。在教学过程中,因为各年级学生掌握程度不同,需要教师制订多个教学方案。而在实际教学指导中,还存在低年级学生学习能力不足、同一班级学生的语言水平不尽相同等问题,给民族语教学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针对以上问题,民族学校的管理者应该对达斡尔语言课予以充分的重视,保证其授课时数;要加强达斡尔语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有经验的民族语教师;要积极编制适合不同程度学生的达斡尔语教材;要探讨有效的达斡尔语教学方式和方法。

六、创设达斡尔族学校校园文化,营造民族文化环境。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不仅仅可以通过口耳相传获得,还能在人们的生活之中潜在地发挥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创设有利的文化环境来传承民族文化。创设达斡尔族学校文化的主要途径有:建立专门的学生民族手工艺作品的展览室;装饰民族特色的墙壁、长廊;举办民族特色的艺术和体育活动;创建有民族特色的校风、班风等。另外,在民族聚居地区可以通过创设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村屯(社区)环境,建设专门的达斡尔族博物馆,开展丰富的民族文体活动等,给学生营造良好的民族文化氛围,培养其民族情感和民族意识。

总之,达斡尔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赖于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只有不断推动达斡尔族文化的发展,实现达斡尔族文化的良性变迁,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教育为辅,唤起达斡尔族学生的文化自觉,才能激起他们热爱本民族文化的热情,客观上完成达斡尔族文化传承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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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时代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的保护和传承论文

论文摘要:“非遗”视野下展开的对民间音乐之传承与保护的探讨,应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关注的问题。文章以山东新泰大谭村“古事音乐”的田野调查为基础进行分析,提出了对民间音乐传承与保护的几点思考,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民间音乐,引起人们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

随着现代文明影响的逐渐深入,民间音乐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许多民间音乐品种濒临灭绝的边缘。在此背景下,对民间音乐进行普查并探讨其传承与保护的具体策略之意义重大,抢救与保护人类的民间音乐遗产,以维护民间文化生态平衡。

一“古事音乐”概况。

大谭村位于山东新泰市果都镇境内,由明朝永乐年间山西枣强县谭氏居民迁入此地聚居而成现在的村落。所谓“古事音乐”,即该地区群众对秧歌音乐的统称,称“秧歌队”为“古事队”。秧歌最初是一种纯粹的歌唱形式,后发展到独立的'民间歌舞表演。音乐一般有小场演唱、打击乐和吹唢呐等部分组成。用到的乐器有锣、鼓、二胡、唢呐等。内容以歌颂太平、扬善惩恶、儿女情长为主。由于各地语言、风俗习惯的不同,其表演形式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丰富的区域文化内涵。

笔者曾就“古事音乐”的起源问题,探访过当地居民。据本村民间艺人谭西风(1929-,田野调查中主要采访对象)叙述得知,从其爷爷的爷爷就有传唱,曾为县令表演过。这些话虽不具有确定性,但可以说明当地“古事音乐”存在之久远。由于史料记载的匮乏,现只能就所掌握的资料对“古事音乐”的产生作一推测,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可能:

其一,陕西甘泉县出土的宋金时期的浮雕砖刻距今已八百多年,本村村民为明朝永乐年间由山西枣强县迁入,所以推测当地“古事音乐”有可能是祖辈从山西老家带来的。

其二,新泰地区民俗音乐形式多样,方圆几十里有大洼独杆跷、谷里逛荡灯等,其他村的“古事队”也相当活跃,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主要以“边关调”为主,与大洼村的名字一样。史料记载大洼村的“古事音乐”至少产生于清光绪十三年,如果二者之间产生横向影响的话,那么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也应至少在此年代出现。

其三,从其传承来看,据谭西风叙述,在解放前有谭志星、谭志风、谭志全、谭献昌、谭献信等人会唱“古事音乐”,不过他们只能唱出各个角色中的部分唱段。能够确定师承关系的是谭献信(谭西风之师爷)一支,谭献信出生于咸丰九年左右(具体时间不详),所以推测在这个时间里,“古事音乐”已经产生。

由以上推测可知,虽然“古事音乐”产生的具体时间尚不可考,但其渊源确已久远。

二“古事音乐”发展现状及分析。

“古事音乐”曾经辉煌过,但现在发展状况不容乐观。据谭西风讲述得知,那时的人们都盼着看“古事”、玩“古事”,几乎人人都能唱上三五段;如今虽也玩“古事”,但只剩下一种形式了,全是在走、舞,而根本没有唱段了。例如,大谭村“古事音乐”之《边关调》共分花船、女驴、男驴等角色传唱。男驴角色所唱《边关调》属该地民乐中较有特色的部分,共分24场,加上“走场过寨”可演唱一天一夜。遗憾的是,如今的“古事”中再也见不到如此丰富的传唱了,音乐部分也只有乐器演奏,演唱的越来越少。“古事音乐”的发展堪忧,日益衰落,面临后继无人之状况。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民间音乐生态环境的改变。民间文化如同自然生态环境,在这一环境之下繁衍、生产了不同的民间文化之树和果实。如果这一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文化将会凋零、失落,这正是文化的生态性。随着高科技和先进的工业文明的到来,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在底层社会对物质的追求高于精神的享受,民间音乐的生态环境面临失衡的状态。

第二,传承方式的局限性。民间音乐大多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借助“口传心授”的形式进行传承,很多东西在流传过程中变异、消失,这是民间音乐自身传承的局限性所致。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也同样避免不了这样的局限。

“古事音乐”的发展濒临灭绝,为了丰富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我们应大力提倡对诸如大谭村“古事音乐”此类的民间音乐进行传承与保护。

大谭村的“古事音乐”在民间音乐中看似不出众,但在音乐形态、精神内涵中则透露出一种内在美。她独具地方特色,是劳动人民在劳动中的审美总结,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应采取有利措施对其进行保护。

首先,让民间音乐走进课堂,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民间音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校教育又是传承文化的重要场所,所以将民间音乐纳入教学内容,在丰富学习生活的同时,为音乐的传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对优秀的民间艺人传承行为给予物质奖励。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完全依靠政府行为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民间自身的力量。既然大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那么最好的传承与保护方式就是还原于民间,充分依靠民间力量,通过民间艺人以及民间组织来进行传承。同时,政府应通过适当的物质奖励措施来激励他们。

再次,健全保护机制,落实对民间音乐保护的政策法规,借鉴专家学者的科研成果,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保护体系。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音乐,要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开发、引导市场需求。

最后,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提高人们对民间音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虽然现在人们休闲娱乐的方式多样,但是如果能借节日、庙会之际,将“古事音乐”此类的民间音乐做大,也不失为一种应时之策。

以上仅是笔者通过对大谭村“古事音乐”田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而总结出的保护对策,当然,对民间音乐保护的具体策略也并非笔者所能概全,这需要众多有识之士来共同探讨,在此抛砖引玉。

参考文献:

[1]新泰市文史资料,新泰市文史办公室.

[2]《抢救民艺》,潘鲁生著,山东美术出版社,年第一版.

[3]《民间艺术的文化生态论》,唐家路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

文化传承

作为华夏儿女,中国的文化想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知晓一些。作为一个拥有上下五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中国的文化可以说是现存的历史最久的国家。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从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就能体现出来,今天就让我们来谈一谈中国的饮食文化。

中国拥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其饮食文化可大有讲究。首先是人们对食材的讲究。对于北方人来说,他们以面食为主,肉食为辅。由于地理环境的因素,北方的气候条件更适合猪、牛等牲畜的生长,所以他们做菜以牛羊肉居多。而南方的居民们则偏向于水产品、家禽等。南方人以米饭为主食,因为南方气候条件温和,适合水稻种植和鱼类养殖。除了南北地域的划分,沿海地区的人们世代居住在海边,以海产品为主,所以当地人们大多都吃海鲜。这些便是对于食材的考究。

更为重要的还是餐桌礼仪。餐桌礼仪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很久之前,相当完善是在周代,中国向来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古人对于这些礼仪是十分注重的。在古代,为了更好地体现长幼、尊卑之分,餐桌礼仪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首先便是入座,请别人吃饭时应先请客人入座上席,这是对客人的尊重。再请家中的长辈入座客人旁边的座位,这是对长辈的尊重。最后才是自己。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入座时不能发出太大的声响,并且入座之后不要随便动碗筷。吃饭时,先请客人动筷子然后请老人动筷子,夹菜的时候要少夹一些。这才能体现出作为主人的文化素养。还有一些必须要注意的行为举止,如不要随意打嗝,吃鱼或骨头的时候应将鱼刺和骨头轻放在自己碟子或一张纸巾上。作为主人,可适当调节一下气氛,多和客人谈笑。作为客人,在离席是要向主人表示感谢,并且表示下次请他吃饭。这些餐桌礼仪是十分重要的,这不仅仅体现了自己的礼貌礼仪,还展现了自己的文化之风,使别人对你印象良好。

对于餐具的考究,我国的文化也是很久远的。简单说一下筷子,作为东方的大国,与西方国家有着明显的差异,西方国家的人吃东西惯用刀叉,而国人更偏向于使用筷子。筷子的历史十分久远的,在古代,筷子叫做“箸”,箸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而刀叉的广泛使用却是在11世纪的意大利塔斯卡地区,刀叉的历史仅仅只有1000多年,而筷子比它久远得多。在古代,筷子作为方便夹菜的餐具开始广泛使用。到了后来,筷子还成为了一种象征性的物件。装饰豪华精美的筷子,常常象征了高贵的权利和丰厚的财力。到近后代,筷子已然成为了百姓们的餐具,一直流传到现在。

最后便是食物的做法,中国人对于食品的做法多达几十种。而不同的做法做出的菜品又不同,所以根据不同的做法就诞生了八大菜系。分别是鲁、川、粤、苏、闽、浙、湘、徽八个菜系。做法可简单地分为煎、炒、烧、煮、蒸、烤等几种方式。鲁菜作为八大菜系之首,其独特的做法可以称为一绝,菜式中正大气,平和养生,滋补身体,令人叫好。川菜是我国菜式最多的菜系,一般以炒和烧为主四川人善用麻辣辛香的`调味料,吃起来又麻又辣,使人充满激情。川菜始于秦汉年代,是特色的民间菜系,有着“一菜一格,百菜百味”的说法。而苏菜和闽菜都倾向于调汤调味,这两种菜的共同点都是口味平和,令人舒适。八大菜系的诞生,将中国的饮食文化推到了顶峰,各种民间美食层出不穷,实乃大国文化。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但我们不能忘记祖先们留下来的东西,更应该将其永远地传承下去。

文化传承

当众人被“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撩拨起续诗的兴致时,有人却嗤之以鼻:“参加接龙的很多人对诗的用韵一窍不通,折射出大众对真正传统文化的外行。在任何时代,真正的诗人都是寂寞的,诗歌都是小众的”,使不少网友“诗情酒兴渐阑珊”。

这一观点体现出当今一些人在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存在的一大弊病:总是端着架子,否认群众基础,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高姿态,充分显示其狭隘性。而这,也恰恰是他们相对落寞的原因之一。传统文化的发扬,当有“大足以容众”之胸怀,有“海纳百川”之气度,而不能在自我设限中孤芳自赏。

那些文采斐然、炳炳烺烺的诗歌流传至今,固然是古代文人墨客的智慧结晶,但我们不能因为只看到绚烂夺目的金字塔尖,就忽略历史中已被风化埋葬的金字塔底的大量作品。从某种角度看,那些在历史长河中淘洗沉淀无痕的平庸之作,何尝不体现了诗歌所拥有的广泛群众基础?事实上,当吟诗作赋成为普通人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文人特定的炫耀手段,文化创作才能具有活力,涌现佳作。

从《诗经》中的不少作品采自民间,到白居易写诗但求“老妪能解”,再到“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诗词的兴盛从来不是小众的,而是在让普通百姓怡情养性中根植了其勃发的生命,正所谓“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那些传世的佳作,恰恰是文人贤士从普通百姓中汲取养料,佐以自己的才华而挥就的。诗歌有阳春白雪,也有下里巴人,诗歌从来不排斥普通百姓对它的唱和吟咏与逸兴遣怀。

作为“戏曲之母”,昆曲经历时代的变迁而一度奄奄一息。戏曲工作者们意识到,昆曲从家喻户晓走向没落,不是因为昆曲名家的离世,而是因为昆曲在大众市场中找不到一席之地而渐失群众基础。于是他们开始引入歌剧、交响乐等流行元素,打造青春版《牡丹亭》,吸引更多受众,而不再曲高和寡。当昆曲再次走进人们视野时,也走进了新的时代舞台,台下仍是一群不懂得“良辰美景”“似水流年”的痴情戏迷,台上是大师在演绎传统的精髓。这时我们懂得,没有一个文化可以将自己封闭起来,没有一个文化有资本筛选受众群体,多一分包容,多一分谦逊,才能换来更长寿的生命和更精彩的未来。

以精英品位为借口故步自封,最终只会日薄西山,上演一群圣贤大师在文化的墓碑旁落寞吊唁的悲剧。唯有敞开胸襟,接受不同文化水平的智慧,才能得到继承与发展,促成文化繁荣进步。时代需要包容,传统文化亦需包容。无论何时何地,传统文化止于独行,而盛于大众。

试论文化的传承与流变文化传承的论文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人类交往进入了一个新纪元。马克思的“物与物关系的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在恩格斯“两极相通”的辩证思维中、在新的时空中、在宏大叙述中,逐渐改变了过去的主题,随之而来的即是在地球村落的舞台上不断演绎着主体际大戏。民族和解、冲突与制衡越发揭示着人类生活的悲喜与平实。新的世界文化生态初露端倪。

人类总体性与整体性发展或许是无限发展宇宙中最为生动、最为复杂、最为悲壮的章节,这种丰富多彩、复杂多样构成了雄浑而又深厚的文化生态景观。以文化的名义,文化应是人的“定在”与“此在”的统一,是人类社会形态统一性与多样性在生活哲学层面上的复写、摄影、反映,它体现着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辩证统一,遗传与变异或可作为文化传承与流变的根据。

穿越历史时空回眸文化发展线索,一切都成了思维中由“过去——现在——未来”穿成的实践事件之珠。散落的、连带的、破碎的、暗淡的、熠熠生辉的、光彩照人的……雷动着悠悠岁月之心,激荡着物我来去。

科学的严谨及求理求真流淌人文的血液,脉动人类的血脉,成为文化的风景,身心体悟可矣,何饶舌也。

给你身心,教你说话,育以读写,口传身授,格物致知,代代相传,语言、血脉、情感胜过几度风吹怒号、电闪雷鸣、大雨滂沱。

文化的时空在于人类心灵的律动,心相通,心相异。

人类文化的座座古堡已经并正在经受着轮番洗礼。越发强大的商业帝国文化蚕食并营造新的古堡文明,诱惑人的身心,考验文化内外的守望。

人类文化的宗教情怀在此生活语境中日益凸显着其别具一格的先天优势,成为文化守望的“软实力”,商品拜物教几欲融入文化的核心圈层。世界舞台时刻演绎着“婴儿与洗澡水”的哲学新神话。

按照马恩的需要动力论,在红色文化主导的文明国度,面前的一切还不够疯狂,合力论控制着事态的发展。文化正按辩证的否定观引领总体性与整体性际遇。

身为父母所育,心为文化负载,脚踏大自然坚实的背脊,头顶苍穹的斑斓与绚丽,以文化的名义,探究文化之在,追问人类的命运。

如前所述,“文如其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文化的传承与流变规律同样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人的发展规律,尤其是人与自然的发展规律。

世界事物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的多样性统一,人与动植物既各有各自发展的.特点,又有其一致性。迄今,任何知识,在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面前都是狭隘的、片面的、苍白的。沿着科学的线性逻辑,靠着生活在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社会发展阶段所造就的人类理性,对文化与宗教的解释无疑是无力的,人类关于文化与宗教的认识也自然是有限的。

线性与非线性,混沌与分形,无序与有序,开放与闭合,人类理性在对物质世界认识上的进军注定是低效率高能耗的,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注定是笼统的易变的,人类理性只能被认为是社会的个人心灵进化的一个环节,人类活动亦不过是无限发展宇宙中“某一微型剧场短暂的综合汇演”。

品味这演出的姑且认为是西方人心中的上帝,中国人心中的老天爷,人类或可理解成生来即是为着他的“定在”与他的“此在”。因此,人类的一切活动的意义、价值、效益,先需叩问心灵与上苍,再行类聚之旨,如此日月轮回,概莫能外。

宗教作为文化的现象,根系于斯,融寓于斯。科学与宗教亦生之同源,秉承人类的本质、品格与禀赋,文化的发展,凯歌高唱,谷风劲吹。

科学、宗教、艺术……人类总体性与整体性上文化地生活,其主体性命运及主体际遇正经受新的拷问。同源同质、同源异质、同质异源的民族文化正遭遇空前的客观性和主观性对立统一下的新融合。

开放的世界,文化势必融合,亦在走向融合,融合是文化的理想境界,仅此而已。

各民族独立,主权与领土完整,在现实政治上是进行或将来时,但在一体化背景下,在经济与商业意义上已然成为过去时,以人的留守与流动为特征的时代,文化的守望、文化的传承、文化的流变已经成为人类文化与民族国家面对的现实和情势。

20世纪是科学技术空前辉煌和科学理性充分发展的世纪。相对论、量子论、信息论和基因论的形成,标志着科学技术沿着微观和宏观这两个相反的路径,不断走向极端和本原,走向复杂和综合。孟德尔遗传学定律揭示了生物学性状特征的遗传变异规律。根据孟德尔定律,遗传是一切生物的基本属性,它使生物界保持相对稳定,使人类可以识别包括自己在内的生物界。变异是指亲子代之间,同胞兄弟姊妹之间,以及同种个体之间的差异现象。生物的遗传与变异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显然,此说对于研究文化的传承与流变现象有着诸多启示。

首先,文化的传承根据在人,世系传承当为核心。血浓于水,血脉相连,血亲、血缘是文化传承的坚实之基;精心养育、把手习得、知书达礼,是文化化成天下的最根本途径。就中华文化而论,五千年的多民族族群的争斗与妥协,交往与通婚,磨合了大中华民族的禀赋、品格、个性与气质,是永葆中华民族文化生命力和先进性的根本所在。

其次,中华文化根须深实、基础广泛、元素杂多,具备天然的抗倒伏品质,具备化成天下的历史条件和前提。由此,中华文化自然怀有“目的论”品格,具有海纳百川、汲养润物、尚仁顾人的豪迈气概。

再次,中华文化的枝节易于移植或嫁接,涉洋渡水,远播海外,气度不凡,溢于言表。

最后,中华文化在当下全球化进程中必将经历迎风送雨、观闪听雷的适应过程;鉴于前述特质、品格和气质,中华文化自然会吸纳各外来元素,走向人类文化的中心。根据遗传与变异原理,中华文化也必然经历传承和流变相辅相成的阵痛,必然会以更崭新的面貌闪亮登上人类文化的中心舞台。“历史大潮,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中华文化悲观主义者看不到自己民族的文化优势,在暂居强势地位的西方民族文化(聚集着资本主义科技人文文化、基督教文化等元素)面前示人以悲观身段,诉之以诺诺话语,行之以阿谀逢迎;中华文化乐观主义者深谙大中华民族文化的性格、品质、气度,以空前的自信喜迎这一千载难逢的文化普遍交锋的新纪元。

文化的传承与流变是文化发育与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以人为本,以资源、能源、信息、机器、物流、人流为依托的全球经济运营为人类文化的新融合提供契机,中华文化也必将以新的气度新的姿态张扬自我。

[作者简介]王雷(1972-),男,河南淮阳人,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10级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福建厦门3治理发愣功21。

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

粤剧是广东的文化遗产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粤剧的保护与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粤剧的保护、传承、发展与传播。

第三条【保护对象】本规定的保护传承对象包括具有历史、美学、艺术价值的下列形式:

(二)粤剧特有的传统习俗、信俗;。

(三)与粤剧密切相关的乐器、服装、道具、舞台、化妆原料等制作技艺;。

(三)与粤剧密切相关的历史档案、文献资料、器具实物、场所设施;。

(四)与粤剧密切相关的其他保护对象。

第四条【保护传承原则】粤剧保护传承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坚持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原则。

第五条【纳入规划和预算】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应当加强对粤剧保护传承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将其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传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第六条【主管体制】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粤剧保护传承工作。

第七条【专项规划措施】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粤剧保护规划、措施并报本级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粤剧资源调查】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粤剧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建立粤剧资料档案和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保留权利外,粤剧资料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

调查粤剧资源,应当收集属于粤剧组成部分的历史文献和代表性实物,整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并予以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流失。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供粤剧资源信息,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提供者。

第九条【粤剧资源保护清单】省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粤剧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公布全省粤剧资源保护清单。相关市、县(区)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粤剧资源保护清单。

粤剧资源保护清单应当包含粤剧资源类别、具体项目名称、权利人、资源存续状况等内容。

粤剧资源保护清单适时进行调整和增补。调整和增补时应当注明对原清单调整、修改、增补、删除等调整方式的原因和理由。

列入粤剧资源保护清单的内容应当具有历史、美学、艺术价值,充分体现粤剧特点,并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列入粤剧资源保护清单的程序,参照国家、省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设立程序执行。具体办法由省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粤剧项目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认定粤剧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省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粤剧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应当享受和履行国家、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保护传承权利、职责、义务。

第十一条【传承人储备名单】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粤剧代表性传承人储备名单,由文化主管部门参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经费保障】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资金,落实粤剧保护传承保障经费,用于下列项目:

(二)挖掘整理、修改提升和复排演出传统粤剧代表性剧目、折子戏;。

(三)培养和引进粤剧人才;。

(四)粤剧研究、宣传、教育;。

(五)建设和维护粤剧演出、展示的场所、设施;。

(六)举办粤剧重大活动和开展粤剧国际、地区交流;。

(七)奖励在粤剧保护传承、理论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三条【粤剧历史记忆资料】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粤剧经典传统剧目抢救、粤剧名家从艺生涯口述历史和粤剧存续状况资料的挖掘、收集和整理,复排演出粤剧经典传统剧目。

第十四条【对专业机构的支持】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粤剧保护传承相关机构、演出团体、博物馆、教育研究机构等单位的支持。

第十五条【粤剧保护传承队伍】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粤剧保护传承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训、代训等方式,培养粤剧保护、传承、传播等各类专业人才。

第十六条【展示场所设施】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保护修缮具有历史价值的粤剧演出场所、设施,根据需要建设粤剧专题展示场所、设施。

第十七条【粤剧研究基地】省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认定粤剧研究基地,从事粤剧保护传承理论研究。

鼓励支持粤剧研究基地与粤剧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合作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

第十八条【展示展演】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结合节庆文化活动、当地民俗活动等,组织在商贸中心(集市)、旅游景点、特色街区(乡镇)等集中展示展演粤剧艺术。

第十九条【政府购买】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开展以下活动:

(一)征集、购买优秀粤剧剧本;。

(二)组织粤剧优秀传统剧目惠民演出;。

(三)扶持社会组织、民营粤剧演出团体或者群众性粤剧团体的公益性演出;。

(四)开展粤剧理论研究。

第二十条【优秀粤剧剧本】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征集、整理改编、买断移植等方式扶持优秀粤剧剧本创作。

第二十一条【社会参与】鼓励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营业性演出团体、社会组织、私伙局等粤剧组织或者建设粤剧展示、传习场所,从事粤剧保护传承。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捐助等方式参与粤剧保护传承。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粤剧代表性传承人、名家设立粤剧传习所、工作室等,开展带徒授艺等传习活动。

第二十二条【依法从事活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营业性粤剧演出团体、社会组织的,应当依法取得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营业性粤剧演出团体、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活动,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益。

第二十三条【普及宣传】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设立为“粤剧日”。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以专题专栏等方式普及、宣传、推广粤剧艺术。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育研究】省和相关市、县(区)人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学校因地制宜开展粤剧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艺术、戏曲类院校或者学科应当全面系统开展粤剧艺术的教学研究活动。

第二十五条【税收优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粤剧保护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经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粤剧保护传承的捐赠,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六条【合法权益保护】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保护营业性粤剧演出团体、粤剧社会组织、粤剧保护单位和粤剧代表性传承人的合法权益,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保护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益。

第二十七条【行政处分】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粤剧保护传承工作中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行政处罚】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立营业性粤剧演出团体、社会组织的,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或者侵犯其他权利人知识产权权益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文化传承

汉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但在疫情当下的今天,许多抗议口号的标语上都有错别字。使用错别字出现错误的现象屡见不鲜。我绝对不是偶然的。汉字使用错误表面上只是一个小小的失误,但归根结底是对文字缺乏尊敬的态度的问题,是对文化传承缺失责任感的意识问题。文化传承不容有失,我们要全力杜绝这种现象。

一些抗击疫情主题的标语上屡次出现错别字,比如“带(应该为戴)口罩”,“共克时坚(应该为艰)”等等。在如此沉重的主题下出现了这样的低级错误,令人感到心痛。连疫情的标语上都存在错别字,何况其他的地方呢?错别字现象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写错别字的人加深写错的记忆,这的人印象被扭曲,一字有百害而无一利。

不写错必字这个问题对于个人来说是个小问题,但是对于民族呢,对于国家呢?写错别字也就成为了一个大问题。文字可以传播文化,文化可以传播错别字同样可以传播。事实上,错别字正在蚕食着我们的文化,而我们生命文化的传承者。决不能放任这种现象继续下去。杜绝写错别字的方法,便是在精神层面的唤醒人们的责任意识,唤醒人们对文化,对汉字的责任感,尊敬感。

我们是文化的传承者和守护者,不写错别字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敬意。不但是疫情严峻的今天,也不但是明面上的口号标语,我们需要尽全力。清除错别字,让每一篇文章,每一段文字,每一个句子里都没有错别字的踪影,让宝贵的民族文化不再受错别字的玷污。

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应尽到守护文化的责任,努力传承发扬中华文化。这是每一个人的事情,每一个人的责任,需要全民参与。文化传承不容有失!

文化传承

我以为传承文化经典应该“原汁原味”。文化之所以要传承是因为它经典,文化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装载了文学大师的思想结晶以及他们对于时代深刻的理解与感悟。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标题往往都是其精华所在,是作者经过思考才慎重选取的,他们可能还会多次修改。如简奥斯汀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开始命名为《最初的印象》,后来才修改,可见标题对于作者来说是有讲究的。在我们肆意篡改标题时,我们其实也在不经意中改变了它的文学性以及其经典之处。修改标题在错误的引导我们走向传承不正统的经典的道路。我认为经典的传承宁少需精,万不可求多而泛。

与此同时,传承文化应是出于本愿的一种自主的行为。博尔赫斯曾言:“在人类使用的各种工具中,最令人惊叹的就是书籍。其他的工具都是人身体的延伸,但书籍是记忆和思想的延伸。”既然书籍是一种“工具”,那么我们使用它的时候只有真正有兴趣去深入了解,才能够使用自如。如果在阅读书籍时常带着一种痛苦的心绪,难免会心浮气躁,无法静下心来潜心就学。在科技日臻完善的今天,人们很容易被网上的一些花边新闻和令人眼花缭乱的电视剧吸引,在这样一个大时代背景下,人们如果没有主动想要去学习的想法,人心浮躁,还想拥有古人的满腹经纶,学富五车恐怕是有点困难了。所谓“宁静而致远”。如果无法宁静,还怎么能够深入研读,选择其精华用于自我陶冶,提高品格性情呢?所以我想我们不应该追求汗牛充栋,而应追求韦编三绝,至四更而不倦的精神。

此外,我们还应该避免“假传承”。有一些人为了在当今社会显示其文化素养超脱常人往往喜欢捧着书本装样子,其实只是泛泛而览并未汲取到多少精华和养分,这样是不可取的。既然想要阅读经典,就应该要传承大师独特有力之处,兴许其文字笑里藏刀的隐晦,或者其跨时代的文学历史意义。捧着书而不去阅读就像一个穷人坐到精美丰盛的一桌食物前连筷子都不屑于动一般。最后穷人只有饿死或者随意捡拾些残羹冷炙来勉强充饥。这样无谓的折磨是毫无意义且不必要的。

马尔克斯说过:“一旦人们到了只顾自己乘头等车厢,却用火车厢装运书籍的那一天,就是人类的末日。”现代的人们有许多正在一步步将自己推送至深渊而不自知。只有我们拿起知识的武器,传承祖辈们的思想精髓与文化经典才能够武装自己,使自己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仍有一个清静的小角落没有人侵入,保持着内心的本真,纯洁,使自己更加睿智。

传承与保护论文范文

[摘要]我国目前对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缺乏必要的力度,导致民族传统文化被一部人利用,成为他们的摇钱树,特别是被外国人剽窃、改造成商品后,一方面我们不能分得任何利益,另一方面甚至还限制了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正常传播。面对这些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本文从民间传统文化的现状入手,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能对相关法律的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

1、民族传统文化范围和特征。

范围界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指来自于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者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征的表达形式,它的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主要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传统工艺及民间民俗三大类。其中,民间文学艺术则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曲艺、民间美术、语言文字、戏曲和杂技等。民族传统工艺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涉及许多领域,包括、绘画、雕塑、木偶、皮影、剪纸、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以及与上述有关的代表性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和场所,等等。传统习俗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从历史沿袭而巩固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俗,并且已同民族情绪和社会心理密切结合,成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准则。

特征。作为一种知识产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这与现代知识产品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它又具有不同于现代知识产品的显著特征:(1)它不仅凝结着当代人的劳动,而且凝结着历代人的劳动,其权利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维的,从国家层面上讲,它是一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文化财产;从族群层面上讲它是特定民族智慧的结晶,是该民族的文化财产;从个体层面上讲,它又可能成为个人的文化财产。(2)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利用中生存和发展,停止利用之日便是民族文化的消亡之日。保护民间传统文化,不是将其束之高阁,而是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实现保护。(3)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消失将不复存在。民族民间文化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对其保护的难度。

2、民族传统文化的现状。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商品化步伐的加快,以自生自息为主要特质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境遇堪忧。经济对文化的影响从来就是鲜明的,但是,这种影响并不都是积极的。因为经济以同质性为其发展路径,文化则以多元为其运行轨迹。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我国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带来繁荣。恰恰相反,由于人们对现代经济生活的过多关注,对传统东西的无暇顾及或不愿顾及,致使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面临消亡的危险。主要表现在:(1)过度商业化地滥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流失现象严重;(2)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着年久失传的危险;(3)一些独特的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习俗正在消亡;(4)大量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5)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研究人员短缺,出现青黄不接的断层。更让我们气愤的是,一些国家和个人为了商业利益或者其他的目的,纷纷来中国寻找淘金点,针对目前我国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的漏洞,对我国的一些历史、传统知名人物进行注册,以中国文化名人来创作影视节目;或者抢注我国知名但未注册的商标,等等方面的问题和现象越发严重。

3、民族传统文化的立法完善。

根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特点和国际经验,笔者认为,一部开拓性的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法律,应当确立以下保护机制: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通过普查,全面了解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生存状态,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抢救和保护工作。普查是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对无形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对一些反映民族民间文化内涵的实物和资料的收集,其目的就是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档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了搜集、整理民间艺术的系统工程——编纂十大文学艺术集成志书。据不完全统计,该工程共收集民间歌谣302万首,谚语748万条,民间故事184万篇,民间戏曲剧种350个,剧本l万多个,民间曲艺音乐13万首,民间器乐15万首,民间舞蹈万个,文学资料50亿字。在调查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有许多濒临灭亡的民族民间文化瑰宝被抢救性地记录下来,也有许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经过挖掘、整理,重新焕发出生机,因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意义重大。我们有必要通过立法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得以规范而有序地进行下去。法律应明确普查的方式和要求、普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政府的责任和普查人员的职责、公民协助普查的义务。

文化生态保护机制。特定的生存环境是民族传统文化持续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保持文化生态,将文化遗产在适宜其生存的社区和环境中原状地加以保存,使其成为“活文化”,不失为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当前,一些省区都在进行着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筹划,为了规范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立法应当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方式、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保护区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破坏文化生态者应承担的责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行政保护要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此必须尽快出台《xxx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

民间传统文化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其意义是多方面的,历史要保留,文化对我们的价值是有形和无形的,而一些民间工艺更是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特别是民间传统文化里一些独特的手法和理念,如中医,更是让我们收益无穷,我们要保护民间传统文化,我们要发扬民间传统文化,这对于我们的国家和国人都有巨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治国主编.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m].知识产权出版社,.

[2]国际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编.保护创新的源泉(中国西南地区传统知识保护现状调研与社区行动案例集锦[m].知识产权出版社,.

[3]李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法律保护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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