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14篇)

时间:2023-12-08 05:23:23 作者: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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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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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了《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强化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将习******依法治国理念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先后组织4次局党委会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一)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以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宣传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每季度安排宣传工作要点,专题上报法治宣传工作小结,在重要普法责任时间节点开展水运、公路、道路运输等领域的法治宣传,依托网络媒体、现场宣传、宣传栏等方式扩大影响,强化宣传效果,在“路政宣传月”活动中先后悬挂法治宣传横幅13条,更新标语6个,制作展板及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5条,开展大走访活动6次,组织骨干参加“芜湖普法之声”进行涉路行政许可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召开交通运输领域民法典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为全体职工每人购置1本《民法典》和相关辅导资料,制作的“拒绝霸座”民法典宣传视频入选“法治芜湖”微信公众号上播放,获得好评。三是在全系统内先后组织三期法治骨干工作培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后即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全员法治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水平。四是专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印制宣传单、宪法知识测试等活动,积极强化宪法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工作开展。一是制定下发了《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和《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芜湖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过渡方案》合法性初审。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征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白皮书》素材的通知》要求,逐条比照梳理,提供了2018-2020年法治培训情况、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情况等相关材料,展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效。根据《关于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工作任务时序进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深入开展。二是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三是按照《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双公示工作的通知》,依据行政部门职能,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工作,截止到12月份,交通运输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76例,行政处罚信息402例。

(三)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芜湖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市重点行业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公路、道路运输、水运等方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到12月份,共精检车辆4370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8台(其中车货总重超75吨或超100%以上车辆21台,百吨王10台)、卸载超限部分货物总计2129.15吨,交警扣分381分,交警罚款总计3.58万。共检查出租车6654多辆,累计对61台非法网约车和“黑头车”实施行政处罚,有力保障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港口生产经营及水路运输持续监管,查处违章船舶并责令整改50余艘次。省交通运输厅扫黑办先后2次来芜湖督查,对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予了高度肯定。

(四)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要求。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暨开展民法典涉及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清理交通运输领域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建议宣布失效,予以废止、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评估验收指标,芜湖市交通局全面梳理总结“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深化“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开展示范项目创建。一是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全省执法案卷评查,市交通运输局参评的两份案卷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会上进行介绍;10月份在省效能办组织许可案卷随机抽查中,我局一份案卷被评定为满分案卷。二是参加全省法治示范创建活动,2020年8月,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芜湖市网约车治理改革”案例作为芜湖市年度优秀项目推介上报至省委依法治省办,参选安徽省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三是在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安徽省行政执法十大事件评选活动中,我局上报的“杨世平党员工作室”被列入年度优秀项目推介上报至省委依法治省办,参选安徽省十大行政执法十大事件。

(六)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到12月份,共受理市信访局转、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共30件,信访事项受理率100%,按期回复率100%。其中重点督办许彩虹信访诉求案件,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原告4件撤回,2件败诉,1件被市中院驳回。坚持每月梳理上报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事项化解工作当月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将“船舶资金标准化”、“挂靠出租车主,要求经营权、车辆产权两权合一”、“出租车运价调整”等3项挂牌督办的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点,主动对接协调各级各部门化解重大风险点,并于10月份全部销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认真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机制,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效果的成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部门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工作;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切实推动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政务大厅、运输场站、道路运输经营场所等服务窗口的优势,更加注重发挥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向社会宣传道路运输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由运管处牵头,客运、货运、维修、驾管、安全等业务口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十个一”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传统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法律六进”和“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法规专题培训,举办“晨星运输”杯货运危货法规知识竞赛。

(二)开展法制集中宣传。制定印发了《xx市道路运输管理处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完成了2020年法治创建总结和“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自检。

(三)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今年10月开始,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职权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目录相应取消行政许可1项、取消其他权利事项1项,承接省下放行政许可3项。调整后道路运输类行政职权分别是:许可16项、确认2项、其他权利事项8项。同时动态调整了权责事项“两单两图”合并精减了“流程图”、“防控图”,重新制定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网站公示。

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制度,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信息公开制、等12项管理服务制度,今年又制定了《xx市交通运输局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科学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积极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开展案卷评议、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二)强化执法监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全年无公路“三乱”。为了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治理公路“三乱”文件及自查方案,合理分工、责任到人。采取定期不定期对基层站所明察暗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常规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要求辖区基层站所及政务大厅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交通部“五个规范”,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数据、调阅案卷、回访当事人等多种形式推动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对辖区基层站所及业务大厅进行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共36次,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目前未发现一起公路“三乱”现象。

(三)规范客运市场执法,确保客运秩序平稳。客运管理坚持“执法任务具体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层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印发了《城市客运管理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人手一本。组织开展了职工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就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授课。组织召开了全市城市客运管理人员培训班,以更好适应城市客运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行了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确保一案一档。注重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规范着装、岗位考勤、执法风纪和执法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了解沟通近期的执法情况,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一系列工作,全是客运那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在“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周边县区出租车违法违规异地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告诫2次,查扣非法网约车70辆、非法营运车2辆、周边县区出租车37辆,滞留证件43本,下达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整改通知书89份,整改周边县区出租车不规范经营行为69起,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尽管2020年我局的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我们做得仍不够扎实。下一步,我局将借助全国和省市机构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制改革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配套改革,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xx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一法一例”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法发[2020]7号)和《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依法高效办理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佳政法发[2020]9号)文件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首先,我们将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若干规定和黑龙江省依法高效办理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以局通知的形式下发到相关单位并局网站上发布,同时我们我们积极组织全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在8月31日下午聘请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主任尹树德教授为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法治建设专题培训。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我局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宣传教育,采取定期培训、法制讲座、学法用法经验交流等形式,持续做好领导干部、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普法效果,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市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日、“12.4”期间,向市民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展出图文并茂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板10块,解答市民提出的有关专利申请流程、知识产权维权途径等疑难疑惑问题2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注重法治信息宣传力度,截止目前市科技局已经上报各类法治信息30余篇,其中被省级部门采用3篇。

2020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困难和问题。今后,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按照市政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能做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企业法治主体地位。继续开展“百家企业专利现场服务活动”,提高企业申报专利的积极性。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培育工程和企业发明专利“扫零”工程,力争2020年帮助20家左右“零发明”专利企业实现“扫零”。

二是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继续做好全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引导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提升我市涉外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三是推进行政人员学法培训。积极开展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技行政管理干部开展学法讲座。组织开展行政干部参加市普法办学法用法考试。严格落实新任职公务员、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

四是加强科技法治宣传教育。抓住重要时段,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结合全省高校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和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教育工作,积极推进高校及中小学科技宣传教育。

区交通运输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与智慧。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平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

(二)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

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推进“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4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行政审批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目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人性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并存,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纠正,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249部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网络远程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完成枣庄西站出租车待租区建设,规范出租车停驶待租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两个体系”,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评级不合格的,坚决降级、注销经营资质,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手段。

不断强化公安联合治超,完成山家林治超站整体提升,建成治超引导设施,检测、卸载、复检超限车辆70辆次,卸载货物1.07万吨。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建成4处非现场执法点,完善工作流程,开展追踪处理,截止目前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1556余份,已接受处罚车辆481辆次。承接市级下放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权限,大力开展公路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拆除非公路标志27块,清理马路市场10余处。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创新形式载体,搭建推进平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充分利用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平台,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无形基地。组织业务股室,在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等领域,除了完成正常的培训课程外,专门增加与从业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突出职能引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法为标杆,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重点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型学法培训考试,特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全员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大力倡导以自学为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今日头条、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处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创城、优化营商环境、“12.4”活动等工作节点,组织人员在货运站场、客运站、高铁站、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0份,群众受宣传面达32000人次。利用微信、显示屏、短信及电视等媒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各种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比赛、宣传等活动,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的时代风貌。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2、“谁普法谁宣传”责任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仅仅依靠日常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2022年我们将就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抗旗争先、主动担当的思想,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地域特点、重点节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路面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继续开展“两客一危”、驾培市场、非法营运车辆、不合规网约车、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频率,时刻警醒违法运输业户,提高其合法经营的意识,缩小管理漏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台、爱薛城等媒体平台,深度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突出亮点,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成果,充分展现行业发展新气象,搭建起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堡垒,进一步调动群众关注交通的热情,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真实心声和美好向往,有的放矢解决各类“急难愁盼”,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在规范执法程序、倡树优质服务意识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水平强化工作。召集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培训,以“抓学习、促提升、强执法”为培训目的,集中人员、时间、书籍及音视频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学习机制。做好测试考核,确保学习有成效,保障执法队伍培训学习教育的长期开展。

落实告知承诺制,依托办理现场二维码和“爱xapp”全力做好“好差评”等工作,树立服务质量高效、群众满意的的交通行业形象。

五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强化的短板缺陷与薄弱环节,对照划分任务要求,夯实完善职能划分、流程梳理、要素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筑牢行业服务“压舱石”,为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年区交通运输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完整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与智慧。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平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

(二)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

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推进“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4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行政审批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目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人性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并存,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纠正,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249部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网络远程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完成枣庄西站出租车待租区建设,规范出租车停驶待租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两个体系”,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评级不合格的,坚决降级、注销经营资质,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手段。

不断强化公安联合治超,完成山家林治超站整体提升,建成治超引导设施,检测、卸载、复检超限车辆70辆次,卸载货物1.07万吨。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建成4处非现场执法点,完善工作流程,开展追踪处理,截止目前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1556余份,已接受处罚车辆481辆次。承接市级下放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权限,大力开展公路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拆除非公路标志27块,清理马路市场10余处。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创新形式载体,搭建推进平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充分利用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平台,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无形基地。组织业务股室,在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等领域,除了完成正常的培训课程外,专门增加与从业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突出职能引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法为标杆,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重点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型学法培训考试,特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全员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大力倡导以自学为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今日头条、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处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创城、优化营商环境、“12.4”活动等工作节点,组织人员在货运站场、客运站、高铁站、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0份,群众受宣传面达32000人次。利用微信、显示屏、短信及电视等媒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各种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比赛、宣传等活动,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的时代风貌。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2、“谁普法谁宣传”责任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仅仅依靠日常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2022年我们将就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抗旗争先、主动担当的思想,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地域特点、重点节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路面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继续开展“两客一危”、驾培市场、非法营运车辆、不合规网约车、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频率,时刻警醒违法运输业户,提高其合法经营的意识,缩小管理漏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台、爱薛城等媒体平台,深度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突出亮点,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成果,充分展现行业发展新气象,搭建起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堡垒,进一步调动群众关注交通的热情,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真实心声和美好向往,有的放矢解决各类“急难愁盼”,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在规范执法程序、倡树优质服务意识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水平强化工作。召集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培训,以“抓学习、促提升、强执法”为培训目的,集中人员、时间、书籍及音视频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学习机制。做好测试考核,确保学习有成效,保障执法队伍培训学习教育的长期开展。

落实告知承诺制,依托办理现场二维码和“爱xapp”全力做好“好差评”等工作,树立服务质量高效、群众满意的的交通行业形象。

五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强化的短板缺陷与薄弱环节,对照划分任务要求,夯实完善职能划分、流程梳理、要素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筑牢行业服务“压舱石”,为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目标考核的要求,我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指数,按照任务分解目标,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目前228项工作目标已经完成220项,占总目标的96.5%。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初时,将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承标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制定了考核细则,确保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得到全面完成。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9年,共接收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向市政府备案9件、政府部门备案2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质量逐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了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约87件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配合城管局,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涣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加大了“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对有关部门推进“三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落实“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作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六)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规范性制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根据综合考核情况评价等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体系。

三、下步工作措施。

按照法治政府目标任务要求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2020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报请省委研究决定。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讨论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举措,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四督察组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年终述职内容。

(二)扎实推进《纲要》贯彻实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督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评选先进地区及优胜项目,积极响应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大宪法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推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进一步强化指标引领,提升法治建设监测评价能力。贯彻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统筹设置法治建设监测指标,优化法治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建成依法治省工作监测评价、法治环境指数、法治督察、法治满意度等系统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共用、全过程监控运行、立体式评价,充分发挥监测、评价、反馈、推动作用。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随机抽样调查,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机制。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新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30项,赋予54个开发区省级管理事项14项。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在全省范围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二)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90%以上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建成江苏政务服务平台pc端和移动端老年人服务专区,上线无障碍浏览服务功能。公布省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完成第二批“跨省通办”任务。高质量完成各类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实现“一号响应”;“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共解答各类企业政策诉求40万余件。

(三)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依法常态化防控疫情。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修编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全面推进市县应急预案修编。依法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推进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加强“苏康码”运维,支撑共享调用疫情防控数据28亿余次,保障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扫码快速通行。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征集群众意见,完善立法项目储备库。贯彻政府规章立法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立法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将风险评估作为立法必经程序。邀请政协委员就《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专题立法协商。向长三角区域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意见,规定长三角区域协作相关内容。组织开展设区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工作。

(二)有序开展重要领域地方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围绕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要领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15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出台《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10件省政府规章。其中,《江苏省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等均属全国率先出台。各设区市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项目36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32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行“合法性审查333工作体系”,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监督的闭环管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地方标准,形成全省统一的审查标准尺度。全年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00余件,文件质量普遍提升。

(四)统筹立改废释纂,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985年至20-年期间发布的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同步开展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内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和不合理罚款规定、“自贸区调整实施法律、行政法规”适应性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努力维护法制统一,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均在门户网站公布。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述法和考核内容,组织对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级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目录化管理、法定程序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系统评估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成立新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考核。各地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单位法律事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和网络征集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高度重视专家论证意见。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较大分歧的,依法召开听证会。

(一)稳步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权限力量下沉。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建立“一张清单”、建优“一支队伍”、建强“一个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模式,在无锡、扬州、宿迁等7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批准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盐城等5个设区市乡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方案。

(二)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定《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南,修订《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细化完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开展统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汇编全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加强典型案例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个目录清单。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息更新共享机制,根据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全省现行失信约束措施文件开展分类清理。建设省信用奖惩信息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供信息查询服务2100万余次。

(一)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认可度。在全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梳理办结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

(二)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抄告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应诉情况专报制度,推动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

(三)开展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将协调、调解、和解等方式贯穿于行政复议、诉讼全过程。打造“苏解纷”非诉服务品牌,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力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目标。创新开展网上信访“人民满意窗口”建设,全面推行信访代理、网上信访代办,对各种渠道反映的信访诉求实行“一网通办”。

(一)综合推动多元主体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省政务服务大厅行风监督员。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域依法治理等方面开展实地视察调研。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大对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的审计力度,不断深化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作用,督促推动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编制地方标准《江苏省行政执法案卷及评查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联合多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三)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定期梳理排查涉及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案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组织全省编制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

(一)聚焦数字赋能,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印发实施《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引领。全面启用立法智能化信息系统,实现立法项目建议常态化网上征集、立法项目审查全流程网上运行、规章清理和评估网上部署推进、“一键征求意见”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升级“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建设行政复议数字化听证室,“智慧复议”信息化工作平台对接全国行政复议信息系统。改造升级行政应诉办案系统,与省法院行政应诉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平台,对省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在线培训和考试,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

(二)推动信息联通共享,强化监管数据归集应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完善省市一体化数据目录体系,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目录13万余项。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建设大数据应用支撑和服务管理平台,累计汇聚全省监管数据近4亿条。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建成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并上线试运行。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促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各监管领域有效运用。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逐一明确监管事项名称、监管方式等内容,在全国首创将监管事项对接法律法规库。全面实现与国家、13个设区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风险预警线索分发、处理和反馈闭环管理。

2022年,全省上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我委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研究法治建设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们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将各科室责任具体化、项目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今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夯实政策法规科力量,增加至3人,制定了20xx年法治工作要点,保证法治机关建设的参与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用责任落实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用制度落实促进创建效果的落实,做到统分结合、协同配合。

我委着力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决策行为。对20xx年至20xx年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0件,予以废止2件,宣布失效41件,并建立继续有效文件清单制度,每年进行动态更新一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切实把职能转变到经济运行和企业服务上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避免选择执法。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完善经信委网站建设,将委内工作动态、经信要闻、通知公告类等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为全面推进我委“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今年上半年我委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学习宣传活动。3月15日,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联合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分别赴市区国美电器、通信广场、工贸家电开展电子电器产品法律宣传活动,向电子电器营业场所相关员工宣讲电子电器产品法律法规,并向来往群众发放《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认真做好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学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我们制定了宪法学习宣传“六个一”的活动实施方案。4月10日,市经信委举行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暨宪法研讨会,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领学宪法修正案,三名干部职工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监察法》学习讨论。根据市政府推进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安排,制定了《市经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齐安律师事务所黄福军为经信委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法律参谋作用。

为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工业企业,增强工业企业的获得感,今年我委制定了法治惠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确立了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项目。对涉及工业企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开办专栏,全面公开,一网打尽。通过实施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使工业企业及时全面掌握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用好用足惠企政策,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黄冈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5月28日,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普法办主任周晓华和市经信委副主任田晓明分别带领服务企业法治宣传专班、专业律师及政协委员走访了伊利乳业、稳健医疗、兴和电力等市直重点龙头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现场赠送新修订宪法读本和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5月29日,针对走访中企业反馈的法律问题,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法律进企业知识讲座,全市80余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由齐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元授课,会后,企业代表们反响热烈,均表示宣讲内容很丰富、易懂、实用。湖北普法公众号、黄冈日报等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我委开展法治学习宣传的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的情况。

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制订《新兴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情况。

1、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2019年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需要取消的行政许可有2项:1、船员服务簿签发;2、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其中“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事项没有列入我局权责清单中,我县辖区内也没有相关业务办理需求。“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事项属于我局权责清单范围内,但是我县一直没有发生相关的许可审批业务,已经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从广东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删除。2019年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需要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有1项: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该行政许可事项分为四个子项列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制定了相关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接受申请审批。四个子项分别是:1、从事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2、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3、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4、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我局的3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统一更新完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部分网上全流程办理,为优化办理流程,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承诺,所有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件均按时办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件即时办理,按时办结率100%。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抽查结果实行按季度在局网站公开。在网站开设咨询投诉举报栏目,开通咨询投诉举报热线,通过专人接听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前台来访等多个问政渠道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相关业务咨询、投诉、举报,努力做到群众咨询投诉件件得到落实。通过以上措施,优化了交通行业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依法制定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17〕4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对权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由相关职能股室起草文稿,文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核稿(即一核),并呈局分管领导阅示签署意见后提交局办公室核稿(二核、三核),局办公室报法制局审核通过后,由县法制局负责统一登记和统一编号。本年度印发新交文件174份,新交函文件109份。2019年我局无出台规范性文件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未经法律规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情况: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六个重点环节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制度,对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运输政策、收费标准确定及调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的情况:2019年我局在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过程中,外聘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保障我局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我局对决策事项事先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对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新兴县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新兴县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提交法律顾问审查。我局制定的《新兴县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新兴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实施细则》,均经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法制局备案。

4、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网站以子站形式呈现在政府门户网站,目前设置的页面栏目有:政务公开、交通信息、宣传教育、法规文件、行政许可、咨询投诉,其公开内容涵括到交通规划、财务公开、联系方式、工作动态、公告栏等方面。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更新部门相关信息。县长信箱、部门咨询投诉信件,迅速组织人员核查处理,核查处理结果按时限答复当事人,答复质量高。及时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公布到局网站上,并分别召开了贯彻学习会议,局长黄继成和业务分管领导亲自向参会的各相关执法人员、企业人员、社会群众解读政策法规,及时、有效地做好了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

根据新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局被评为优秀等次。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我局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中,做到依法依规进行,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而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执法水平:一是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办法》,并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局机构改革后,我局相关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调整,对重大案件我局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进行审核审查。二是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错案追究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我局同时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错案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对应追责,保护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进行执法过程执法人员均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视频记录,并对原始执法视音材料进行专门保存。四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我局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做到依法、及时、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我局设置有与法治交通建设相适应的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负责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听证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2019年,我局移交法院非诉执行案件1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该诉讼案件还在办理中)。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公开权力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分析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以落实。我局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新兴县信访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专人负责政务舆情收集、催办和协调处理。明确当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时值班领导要立即到场处理,事发5小时内书面报送信访信息。政务舆情函件处置及时,效果良好。2019年,由我局办理的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议案和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建议共8件,其中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含议案转建议)2件、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建议6件。为此,我局制订《关于印发新兴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建议及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交〔2019〕100号),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业务股室,逐一回复市、县人大会议以及群众代表就我局职能提出的加强城区出租车整顿治理、消除里洞镇里江村委转入天露山景区“t”字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旅游交通出行配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议案以及提案,实事求是及时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的政务舆情。

(八)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2019年我局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对待并答复司法建议,并在工作中切实予以落实。2019年,我局移交法院非诉执行案件1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该诉讼案件还在办理中)。

(九)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2019年我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人才支撑能力建设和行业软实力建设。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学习的主要内容、总体目标、方法、时间和各阶段任务。二是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周组织学习讨论与开展法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了运政管理、行政执法、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单位干部、全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省厅市局和县法制部门、组织举办的法治专题讲座。四是通过精心组织考学、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实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考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2019年我局应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为92人,实际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为92人,参考率为100%,考试合格率为100%。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普法办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将普法贯穿到行政执法工作中,全力推进我县交通法治环境的建设。根据我局交通普法工作的特点,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我局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普法对象、工作要求等内容,确保普法学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实的经费保障。同时根据自身职能配套可操作性的普法宣传措施,将涉及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与交通工作息息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作为常态化普法任务内容,明确普法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普法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度我局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评议活动中荣获优秀等次。

统筹推进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一些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四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评审修订,认真梳理任城区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工作岗位。根据区编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监管办法等的制定和公开。二是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推进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完善《区司法局公文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论证、审议、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文件合法适当。按照近两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所有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发布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制定《任城区司法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省司法厅的部署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的监管执法,规范行政权利运行,提升监管效能。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在原有7名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基础上,年组织全局另外36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争取全部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下一步将继续组织非执法岗位干部和新考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做好执法队伍人员储备。积极探索建立区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配齐配强执法人员,适应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年,我局成立“任城区司法局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以及“任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委员会成员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考评等工作,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律师行业案卷质量检查、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科学设置执法检查考评标准,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跟踪追究机制。强化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把学法用法和执法办案质量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等,深化执法执业公开,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执业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件,通过加强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效率的提升和执法质量的公平公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加强村居、镇街、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39家,其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中,镇街15家,村居515家,企事业单位9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年内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453件,调解成功2449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二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积极推动消费、保安、道路交通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年设立“济宁市鞋业消费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年底,全区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涉及行业、专业领域6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54人,全年共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纠纷500余起。三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依靠街道办事处、依托公安部门“110接处警平台”,创新推出了“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了“公调对接中心”,设立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矛盾化解的专业运行。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协调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年度学法的重点内容,即宪法、行政法、与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刑法、经济法等内容,同时明确学法考法的标准,进一步优化升级学法、考法模式,推动考核化繁为简。二是稳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专题报告会、科级干部法治讲座等3场次。培训重点围绕党的四中五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深入解读。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年末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各镇街和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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