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19篇)

时间:2023-11-28 19:57:56 作者:笔尘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优势和劣势,从而进一步提升自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实用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可以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指导。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省厅制定的市地行政职权标准化目录和我市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局现有行政职权进行了进一步清理,经过认真清理确定我局保留行政权力项目63项,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办事流程。对办事流程运行流程图进行优化再造,逐一编制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和流程图,明确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行使依据、所需的条件、须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事项,现在正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的要求编制《管理手册》、《“两清单一流程”手册》和《实施依据手册》。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因此需要我们将行政职权清单中的这两项合并成一项,目前我们已经上报审审改办,正对这两项行政职权进行整合,整合后我局保留行政职权变为62项。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xx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一法一例”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法发[2020]7号)和《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依法高效办理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佳政法发[2020]9号)文件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首先,我们将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若干规定和黑龙江省依法高效办理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以局通知的形式下发到相关单位并局网站上发布,同时我们我们积极组织全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在8月31日下午聘请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主任尹树德教授为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法治建设专题培训。

年区交通运输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完整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与智慧。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平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

(二)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

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推进“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4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行政审批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目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人性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并存,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纠正,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249部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网络远程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完成枣庄西站出租车待租区建设,规范出租车停驶待租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两个体系”,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评级不合格的,坚决降级、注销经营资质,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手段。

不断强化公安联合治超,完成山家林治超站整体提升,建成治超引导设施,检测、卸载、复检超限车辆70辆次,卸载货物1.07万吨。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建成4处非现场执法点,完善工作流程,开展追踪处理,截止目前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1556余份,已接受处罚车辆481辆次。承接市级下放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权限,大力开展公路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拆除非公路标志27块,清理马路市场10余处。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创新形式载体,搭建推进平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充分利用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平台,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无形基地。组织业务股室,在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等领域,除了完成正常的培训课程外,专门增加与从业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突出职能引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法为标杆,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重点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型学法培训考试,特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全员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大力倡导以自学为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今日头条、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处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创城、优化营商环境、“12.4”活动等工作节点,组织人员在货运站场、客运站、高铁站、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0份,群众受宣传面达32000人次。利用微信、显示屏、短信及电视等媒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各种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比赛、宣传等活动,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的时代风貌。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2、“谁普法谁宣传”责任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仅仅依靠日常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2022年我们将就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抗旗争先、主动担当的思想,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地域特点、重点节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路面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继续开展“两客一危”、驾培市场、非法营运车辆、不合规网约车、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频率,时刻警醒违法运输业户,提高其合法经营的意识,缩小管理漏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台、爱薛城等媒体平台,深度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突出亮点,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成果,充分展现行业发展新气象,搭建起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堡垒,进一步调动群众关注交通的热情,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真实心声和美好向往,有的放矢解决各类“急难愁盼”,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在规范执法程序、倡树优质服务意识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水平强化工作。召集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培训,以“抓学习、促提升、强执法”为培训目的,集中人员、时间、书籍及音视频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学习机制。做好测试考核,确保学习有成效,保障执法队伍培训学习教育的长期开展。

落实告知承诺制,依托办理现场二维码和“爱xapp”全力做好“好差评”等工作,树立服务质量高效、群众满意的的交通行业形象。

五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强化的短板缺陷与薄弱环节,对照划分任务要求,夯实完善职能划分、流程梳理、要素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筑牢行业服务“压舱石”,为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区交通运输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与智慧。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平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

(二)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

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推进“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4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行政审批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目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人性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并存,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纠正,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249部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网络远程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完成枣庄西站出租车待租区建设,规范出租车停驶待租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两个体系”,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评级不合格的,坚决降级、注销经营资质,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手段。

不断强化公安联合治超,完成山家林治超站整体提升,建成治超引导设施,检测、卸载、复检超限车辆70辆次,卸载货物1.07万吨。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建成4处非现场执法点,完善工作流程,开展追踪处理,截止目前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1556余份,已接受处罚车辆481辆次。承接市级下放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权限,大力开展公路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拆除非公路标志27块,清理马路市场10余处。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创新形式载体,搭建推进平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充分利用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平台,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无形基地。组织业务股室,在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等领域,除了完成正常的培训课程外,专门增加与从业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突出职能引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法为标杆,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重点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型学法培训考试,特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全员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大力倡导以自学为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今日头条、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处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创城、优化营商环境、“12.4”活动等工作节点,组织人员在货运站场、客运站、高铁站、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0份,群众受宣传面达32000人次。利用微信、显示屏、短信及电视等媒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各种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比赛、宣传等活动,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的时代风貌。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2、“谁普法谁宣传”责任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仅仅依靠日常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2022年我们将就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抗旗争先、主动担当的思想,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地域特点、重点节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路面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继续开展“两客一危”、驾培市场、非法营运车辆、不合规网约车、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频率,时刻警醒违法运输业户,提高其合法经营的意识,缩小管理漏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台、爱薛城等媒体平台,深度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突出亮点,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成果,充分展现行业发展新气象,搭建起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堡垒,进一步调动群众关注交通的热情,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真实心声和美好向往,有的放矢解决各类“急难愁盼”,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在规范执法程序、倡树优质服务意识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水平强化工作。召集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培训,以“抓学习、促提升、强执法”为培训目的,集中人员、时间、书籍及音视频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学习机制。做好测试考核,确保学习有成效,保障执法队伍培训学习教育的长期开展。

落实告知承诺制,依托办理现场二维码和“爱xapp”全力做好“好差评”等工作,树立服务质量高效、群众满意的的交通行业形象。

五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强化的短板缺陷与薄弱环节,对照划分任务要求,夯实完善职能划分、流程梳理、要素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筑牢行业服务“压舱石”,为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政务大厅、运输场站、道路运输经营场所等服务窗口的优势,更加注重发挥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向社会宣传道路运输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由运管处牵头,客运、货运、维修、驾管、安全等业务口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十个一”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传统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法律六进”和“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法规专题培训,举办“晨星运输”杯货运危货法规知识竞赛。

(二)开展法制集中宣传。制定印发了《xx市道路运输管理处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完成了2020年法治创建总结和“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自检。

(三)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今年10月开始,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职权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目录相应取消行政许可1项、取消其他权利事项1项,承接省下放行政许可3项。调整后道路运输类行政职权分别是:许可16项、确认2项、其他权利事项8项。同时动态调整了权责事项“两单两图”合并精减了“流程图”、“防控图”,重新制定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网站公示。

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争取经市编办批准将所属单位xx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处更名为xx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处,并赋予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职能;二是将道路运政、路政、城市客运等部门部分人员进行了前期整合、集中管理,实行综合执法;三是制定了《xx市交通运输局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9月25日经局务会议通过,已上报待批。

(二)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完成证件审验工作。组织完成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执法单位1128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和36辆公路执法监督车辆的示警灯使用证年度审验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完成了我局250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2020年度审核注册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印制了xx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记录卡,使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岗位培训工作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并进一步强化了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客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从4月1日开始,针对市区客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市场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重点对未取得经营许可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的“黑客运车”、“黑陪练点”、“黑汽车维修点”进行集中整治。二是按照市政府《市区环线及周边道路物料抛洒和机动车尾气污染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20]1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政办发电[2020]91号)要求,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和柴油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11月30日,全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林武出席并肯定了我市做法,号召在全省推广。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建立健全了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知识产权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制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实施细则》以及《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流程图》,加强对食品、药品、小商品、家电行业等流通领域的单位专利侵权的执法。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证件按规定进行换证考试,严格持证执法。积极对接“两法”平台,及时上传执法信息。积极配合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0年,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知识产权“护航”专项执法检查9次,检查大型超市8家,药店4家,检查商品4000余件,立案查处假冒专利及标注不规范案件152件,已办结128件,同比增长16.9%。调处专利侵权纠纷1件。

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制度,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信息公开制、等12项管理服务制度,今年又制定了《xx市交通运输局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科学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积极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开展案卷评议、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二)强化执法监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全年无公路“三乱”。为了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治理公路“三乱”文件及自查方案,合理分工、责任到人。采取定期不定期对基层站所明察暗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常规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要求辖区基层站所及政务大厅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交通部“五个规范”,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数据、调阅案卷、回访当事人等多种形式推动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对辖区基层站所及业务大厅进行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共36次,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目前未发现一起公路“三乱”现象。

(三)规范客运市场执法,确保客运秩序平稳。客运管理坚持“执法任务具体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层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印发了《城市客运管理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人手一本。组织开展了职工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就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授课。组织召开了全市城市客运管理人员培训班,以更好适应城市客运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行了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确保一案一档。注重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规范着装、岗位考勤、执法风纪和执法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了解沟通近期的执法情况,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一系列工作,全是客运那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在“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周边县区出租车违法违规异地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告诫2次,查扣非法网约车70辆、非法营运车2辆、周边县区出租车37辆,滞留证件43本,下达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整改通知书89份,整改周边县区出租车不规范经营行为69起,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尽管2020年我局的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我们做得仍不够扎实。下一步,我局将借助全国和省市机构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制改革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配套改革,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我局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宣传教育,采取定期培训、法制讲座、学法用法经验交流等形式,持续做好领导干部、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普法效果,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市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日、“12.4”期间,向市民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展出图文并茂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板10块,解答市民提出的有关专利申请流程、知识产权维权途径等疑难疑惑问题2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注重法治信息宣传力度,截止目前市科技局已经上报各类法治信息30余篇,其中被省级部门采用3篇。

2020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困难和问题。今后,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按照市政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能做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企业法治主体地位。继续开展“百家企业专利现场服务活动”,提高企业申报专利的积极性。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培育工程和企业发明专利“扫零”工程,力争2020年帮助20家左右“零发明”专利企业实现“扫零”。

二是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继续做好全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引导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提升我市涉外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三是推进行政人员学法培训。积极开展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技行政管理干部开展学法讲座。组织开展行政干部参加市普法办学法用法考试。严格落实新任职公务员、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

四是加强科技法治宣传教育。抓住重要时段,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结合全省高校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和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教育工作,积极推进高校及中小学科技宣传教育。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了《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强化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将习******依法治国理念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先后组织4次局党委会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一)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以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宣传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每季度安排宣传工作要点,专题上报法治宣传工作小结,在重要普法责任时间节点开展水运、公路、道路运输等领域的法治宣传,依托网络媒体、现场宣传、宣传栏等方式扩大影响,强化宣传效果,在“路政宣传月”活动中先后悬挂法治宣传横幅13条,更新标语6个,制作展板及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5条,开展大走访活动6次,组织骨干参加“芜湖普法之声”进行涉路行政许可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召开交通运输领域民法典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为全体职工每人购置1本《民法典》和相关辅导资料,制作的“拒绝霸座”民法典宣传视频入选“法治芜湖”微信公众号上播放,获得好评。三是在全系统内先后组织三期法治骨干工作培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后即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全员法治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水平。四是专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印制宣传单、宪法知识测试等活动,积极强化宪法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工作开展。一是制定下发了《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和《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芜湖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过渡方案》合法性初审。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征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白皮书》素材的通知》要求,逐条比照梳理,提供了2018-2020年法治培训情况、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情况等相关材料,展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效。根据《关于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工作任务时序进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深入开展。二是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三是按照《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双公示工作的通知》,依据行政部门职能,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工作,截止到12月份,交通运输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76例,行政处罚信息402例。

(三)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芜湖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市重点行业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公路、道路运输、水运等方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到12月份,共精检车辆4370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8台(其中车货总重超75吨或超100%以上车辆21台,百吨王10台)、卸载超限部分货物总计2129.15吨,交警扣分381分,交警罚款总计3.58万。共检查出租车6654多辆,累计对61台非法网约车和“黑头车”实施行政处罚,有力保障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港口生产经营及水路运输持续监管,查处违章船舶并责令整改50余艘次。省交通运输厅扫黑办先后2次来芜湖督查,对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予了高度肯定。

(四)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要求。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暨开展民法典涉及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清理交通运输领域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建议宣布失效,予以废止、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评估验收指标,芜湖市交通局全面梳理总结“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深化“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开展示范项目创建。一是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全省执法案卷评查,市交通运输局参评的两份案卷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会上进行介绍;10月份在省效能办组织许可案卷随机抽查中,我局一份案卷被评定为满分案卷。二是参加全省法治示范创建活动,2020年8月,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芜湖市网约车治理改革”案例作为芜湖市年度优秀项目推介上报至省委依法治省办,参选安徽省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三是在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安徽省行政执法十大事件评选活动中,我局上报的“杨世平党员工作室”被列入年度优秀项目推介上报至省委依法治省办,参选安徽省十大行政执法十大事件。

(六)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到12月份,共受理市信访局转、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共30件,信访事项受理率100%,按期回复率100%。其中重点督办许彩虹信访诉求案件,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原告4件撤回,2件败诉,1件被市中院驳回。坚持每月梳理上报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事项化解工作当月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将“船舶资金标准化”、“挂靠出租车主,要求经营权、车辆产权两权合一”、“出租车运价调整”等3项挂牌督办的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点,主动对接协调各级各部门化解重大风险点,并于10月份全部销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认真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机制,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效果的成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部门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工作;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切实推动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养老和社会救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二是推进社会自治。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紧推进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预计我市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今年底前可全部完成。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民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38小项中的35小项已纳入一次办好范围,“一次办好”率达到了87%,力争9月底之前达到100%。及时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民政“一窗受理”试点。

一是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了机关发文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超过时限的文件及时申请失效或废止。二是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5月份,对发文进行全面清理,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保留《xx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xx市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市获誉立功现役军人喜报送达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设备,购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试点。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民政系统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制度。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具有民政执法职能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民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民政执法证后才能进行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救济救助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了《xx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xx市民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从预警、调解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机制,对信访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形成严密的社会救助网络,从制度上完善社会矛盾救济救助体系,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有效救助,积极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工作。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根据xx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各科室根据职能,在今年上半年积极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开展了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殡葬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未成年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单位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指导基层组织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局党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完善机关信访接待制度,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20xx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法治引领和保障。我局结合自身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对照《遂溪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制办〔2019〕7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县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了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我局结合交通执法和运输服务工作,通过积极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电子屏、告知权利义务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网络、led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媒介资源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2019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并及时在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门户网站对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目录等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19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投诉案件155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梳理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落实监控机制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运输职能,突出执法工作重点,组织我局部门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两客一危”及货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维稳各项工作,及时化解和有效预防,杜绝不稳定因素产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

三是加强监管措施。针对专项行动中所发现的问题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约谈、违法违规信息公开等措施进行处理。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结合实际,通过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了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股室职能职责,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为基础,将行政执法权力、责任量化、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各岗位,逐步实现了“三个结合”:即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实施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管理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体系的深入。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各执法人员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1.2019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79宗。交通办证业务5766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长期与交警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2019年共查处超限车辆1335余辆,非法改装车辆3辆,卸货总重量35283吨。

2.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2019年我局全年产生没有产生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精简类文件30件。

(七)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梳理许可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

2、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方式。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创新道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运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17〕17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7〕1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同时,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与经营业户名录库。2019年11月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此次抽查共随机抽查10家客运企业。

3、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学习活动,把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同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教育引导行业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依法治理、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路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学促做、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年龄层偏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工作人员不足,执法设备更新慢。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未联通。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制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紧盯年节假期,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二)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杜绝一切超范围、超法定执法。

(四)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法制机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加大对法制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法制工作者的培养,不断提高其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报请省委研究决定。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讨论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举措,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四督察组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年终述职内容。

(二)扎实推进《纲要》贯彻实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督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评选先进地区及优胜项目,积极响应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大宪法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推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进一步强化指标引领,提升法治建设监测评价能力。贯彻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统筹设置法治建设监测指标,优化法治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建成依法治省工作监测评价、法治环境指数、法治督察、法治满意度等系统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共用、全过程监控运行、立体式评价,充分发挥监测、评价、反馈、推动作用。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随机抽样调查,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机制。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新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30项,赋予54个开发区省级管理事项14项。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在全省范围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二)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90%以上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建成江苏政务服务平台pc端和移动端老年人服务专区,上线无障碍浏览服务功能。公布省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完成第二批“跨省通办”任务。高质量完成各类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实现“一号响应”;“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共解答各类企业政策诉求40万余件。

(三)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依法常态化防控疫情。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修编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全面推进市县应急预案修编。依法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推进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加强“苏康码”运维,支撑共享调用疫情防控数据28亿余次,保障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扫码快速通行。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征集群众意见,完善立法项目储备库。贯彻政府规章立法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立法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将风险评估作为立法必经程序。邀请政协委员就《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专题立法协商。向长三角区域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意见,规定长三角区域协作相关内容。组织开展设区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工作。

(二)有序开展重要领域地方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围绕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要领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15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出台《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10件省政府规章。其中,《江苏省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等均属全国率先出台。各设区市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项目36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32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行“合法性审查333工作体系”,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监督的闭环管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地方标准,形成全省统一的审查标准尺度。全年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00余件,文件质量普遍提升。

(四)统筹立改废释纂,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985年至20-年期间发布的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同步开展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内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和不合理罚款规定、“自贸区调整实施法律、行政法规”适应性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努力维护法制统一,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均在门户网站公布。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述法和考核内容,组织对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级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目录化管理、法定程序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系统评估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成立新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考核。各地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单位法律事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和网络征集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高度重视专家论证意见。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较大分歧的,依法召开听证会。

(一)稳步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权限力量下沉。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建立“一张清单”、建优“一支队伍”、建强“一个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模式,在无锡、扬州、宿迁等7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批准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盐城等5个设区市乡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方案。

(二)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定《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南,修订《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细化完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开展统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汇编全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加强典型案例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个目录清单。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息更新共享机制,根据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全省现行失信约束措施文件开展分类清理。建设省信用奖惩信息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供信息查询服务2100万余次。

(一)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认可度。在全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梳理办结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

(二)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抄告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应诉情况专报制度,推动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

(三)开展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将协调、调解、和解等方式贯穿于行政复议、诉讼全过程。打造“苏解纷”非诉服务品牌,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力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目标。创新开展网上信访“人民满意窗口”建设,全面推行信访代理、网上信访代办,对各种渠道反映的信访诉求实行“一网通办”。

(一)综合推动多元主体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省政务服务大厅行风监督员。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域依法治理等方面开展实地视察调研。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大对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的审计力度,不断深化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作用,督促推动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编制地方标准《江苏省行政执法案卷及评查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联合多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三)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定期梳理排查涉及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案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组织全省编制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

(一)聚焦数字赋能,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印发实施《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引领。全面启用立法智能化信息系统,实现立法项目建议常态化网上征集、立法项目审查全流程网上运行、规章清理和评估网上部署推进、“一键征求意见”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升级“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建设行政复议数字化听证室,“智慧复议”信息化工作平台对接全国行政复议信息系统。改造升级行政应诉办案系统,与省法院行政应诉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平台,对省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在线培训和考试,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

(二)推动信息联通共享,强化监管数据归集应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完善省市一体化数据目录体系,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目录13万余项。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建设大数据应用支撑和服务管理平台,累计汇聚全省监管数据近4亿条。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建成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并上线试运行。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促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各监管领域有效运用。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逐一明确监管事项名称、监管方式等内容,在全国首创将监管事项对接法律法规库。全面实现与国家、13个设区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风险预警线索分发、处理和反馈闭环管理。

2022年,全省上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目标考核的要求,我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指数,按照任务分解目标,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目前228项工作目标已经完成220项,占总目标的96.5%。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初时,将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承标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制定了考核细则,确保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得到全面完成。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9年,共接收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向市政府备案9件、政府部门备案2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质量逐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了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约87件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配合城管局,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涣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加大了“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对有关部门推进“三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落实“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作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六)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规范性制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根据综合考核情况评价等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体系。

三、下步工作措施。

按照法治政府目标任务要求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20-年,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厘清疫情防控、饮用水水源保护、胶州湾保护、农村住房安全监管、燃气安全等事项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分工。厘清56个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编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保留125个。

(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指导市直部门重新梳理市级自设事项,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体育局等9个部门自设权责事项梳理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工作,制作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和公告文件模板,备案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的动态调整事项。督促政府部门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实现依法高效履职。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调整成立青岛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积极向经济功能区赋权,将43项市级行政权力及相关行政处罚事项赋予青岛自贸片区行使,将19项市级行政权力赋予上合示范区行使。开展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全流程审批时间由原来的85天缩减至75天,竣工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验收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45项,基本涵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项目。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一事全办”“一业一证”主题式场景服务,“一事全办”服务主题达211个,业务量超过530余万件;“一业一证”行业目录达50个,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6700余张。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全市22个领域、429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以施工许可为切入点,开展“零材料”办理改革,市、区(市)两级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上线199个“零材料”办理事项。在市民中心设立综合受理专区、企业开办专区、建设审批专区等,实现不同功能区域“一窗受理”。结合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向镇(街道)延伸。目前,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市级大厅“一窗率”达到95%。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46条创新突破政策,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排第11位,较上年提升8个位次,是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对于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制度,设置惠企法律服务窗口、建立律师“坐诊”制度,服务企业1.7万件次,创建网上服务平台并入选“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8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制定《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调节、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原则,统筹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其创新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其作为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调整、保护区分级保护措施,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定《青岛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创新推进胶东五市协同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规范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和监管管理,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政府立法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十四五”政府立法规划、20-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等事项。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5件、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修改5件、废止1件市政府规章;修改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政府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立法理论研究,我市报送的《胶东经济圈协同立法的路径探析》《关于政府规章清理的现状及建议》两篇论文,分别荣获全省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围绕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评估论证,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8件。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探索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分配任务、全程参与制定的“真顾真问”新模式,在制定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参照专业特长、业务经验等,遴选15位市政府法律顾问,与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一对应,并确保全程参与。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青岛市政府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5项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在青岛政务网公布。制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指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补齐“最后一环”。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在决策事项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全流程监督和执行后评价。组织开展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督查,重点围绕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等方面开展督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执法薄弱环节,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体制机制。依托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主体,整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力量,构建“1+n”基层行政执法体系,推动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总结推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推进局机关与执法机构深度融合,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相关做法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上刊发。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并正式投入使用,240余家单位上线使用该平台;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做到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闭环、可回溯监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水平。印发实施《青岛市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全市累计开展日常监督537次、专项执法监督37次,评查执法案卷897卷,累计督促整改问题286个,实现镇(街道)执法机构监督全覆盖。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青岛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涵盖28个行政执法领域382项违法行为事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8.86万件,减免处罚金额1.01亿元,惠及6.71万个市场主体,让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执法温度。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青岛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实施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和企业预案修编、评审、演练和发布工作进行规范。修订《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细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步骤和措施。制定《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17个行业、356项举报奖励情形,最高奖励50万元。全面梳理各区(市)、各行业多发易发突发事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案例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做到“有风险就有预案”,全市共制定市级专项预案28个、区(市)级专项预案225个、镇(街道)级预案1072个。制定《青岛市“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建立应急物资快速调拨机制,推动构建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应急储备体系。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制定《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分级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开展“应急预案落实年”活动,对特种设备、地铁运营、海洋渔业等11个演练方案进行全面演练。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开展“第一响应人”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民众安全意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三)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直达镇(街道)基层、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应急指挥和联络通讯机制,推动应急指挥直达基层一线。建立包含345名专家的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建立包含49支专业应急队伍、28支社会志愿者队伍、75支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以及武警、民兵应急力量的救援力量数据库,确保及时调度救援力量、缩短反应时间、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积极引导志愿服务行动,建立社会应急志愿者救援队伍28支共2735人,承担全市95%以上山地、岸际和城市应急救援任务。在部分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微型应急救援站试点建设工作,已完成6处试点建设任务。

(一)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化人民调解,培育行业调解,健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岛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明确市和区(市)两级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范围,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要求,自20-年7月1日起全市7区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集中管辖。充实和调整市和各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制定三个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聘请61名和解员,做好全程调解工作。印发《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办法(试行)》,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协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制度,督促行政机关进行个案报告或年度报告。20-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45件,受理2598件;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3件,受理1254件。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以考核引领负责人出庭应诉。印发《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督导行政机关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法治机构负责人现场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开展网上庭审视频观摩、网上学法考法,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新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861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一)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谋划,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窗口腐败”等问题。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两会”建议482件、提案562件,全部按期办复。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先后就法治政府建设、“四新”经济发展、医疗保障工作等事项报告或通报31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年度财政检查计划,依法组织实施财会监督。搭建智慧统计平台,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争议解决、重大事项协调等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

(二)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也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从营造干事创业政治生态、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细化、强化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具体措施,积极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激励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对国家和省、市三级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事项等重要事项实施项目化督查,从立项、分解到办结、反馈实现全周期管理。20-年以来,已有682个事项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其中130个事项实施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有力推动30条未贯通道路打通、60个山头公园整治、460万平方米违建拆除等重点工作。建立“督审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找线索、部门去整改、督查来落实”的工作闭环,先后清理违规占用耕地654.69公顷、追缴耕地开垦费1.4亿余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70.46亿元。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组织梳理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青岛政务网发布信息1.6万余条。探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发展机制,利用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务公开栏”,重点公开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脱贫攻坚、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内容。在青岛政务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规范性文件全部解读,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建立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0余场。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全市各级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297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青岛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完成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优秀党员评选、“两代表一委员”评选等环节,实行逢办必查。建立党政群机关履约情况投诉办理和案件办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站点建设并进行全面核查,形成《青岛市基层便民服务场所信息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比例,上线“爱山东•青e办”app3.0版本,不断完善掌上办事平台功能,推出“千人千面”服务新模式。组织“爱山东•青e办”app高频亮点应用接入和便民利企专区建设,区(市)新上线特色应用126项,组织建设33个服务专区,及时满足企业和市民生产生活需要。截至目前,市、区(市)两级共完成接入服务事项7900余项,10个区(市)分厅全部上线运行。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组织开展高频数据集中汇聚,新归集328类7.1亿条数据。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为全市提供1558项数据服务,日平均数据交换量超过226万条,市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99.5%。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凡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必须共享。以开放公共数据为突破口,建设线上“数字实验室”,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有序流通、融合应用。印发《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8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应用。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市、区(市)两级部门自建监管业务系统情况摸底调研,按照省级监管数据标准,进行系统升级改造。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行政处罚系统相关历史数据推送至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切实提升省、市一体化监管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监管数据汇聚录入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更新报送机制,我市“互联网+监管”数据覆盖率和及时率均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移动执法app试点工作,4家试点单位累计通过移动端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098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40.39%。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成立全市政法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生学习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印发《法治青岛建设实施方案》《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市级增设法治督察处和法治调研处,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秘书科均实现独立设置。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开展以“共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活动,成立以市长为总协调人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获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活动,首批评选“法治镇街”20个,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编制《青岛市法治指数指标体系》,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形成法治指数可行性报告。将法治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对部分区(市)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汇报。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五四广场落成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打造法治城市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制度,组织全市近4万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完成网上集中学法考法。

(四)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法律实务研讨和立法调研活动,全面提升立法队伍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累计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2.19万个,审核通过1600余名新申领执法人员资格、6600余名年审执法人员资格,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落实一般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少于3人办理的要求。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市共有70家机关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254人。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组织召开“rcep、中欧cai与青岛高水平对外开放理论研讨会”,形成理论成果20余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城市发展法治化研究”“营创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服务水平”等课题研究,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被司法部列为20-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刊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宣传页,开辟“区(市)长、司法局长系列笔谈”、“局长说”等栏目,集中播报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经验,全面营造示范创建浓厚氛围。

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立法精细化、针对性和有效性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时有发生;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够,没有形成闭环责任体系,等等。2022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精准做好向区(市)、经济功能区赋权工作,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持续推进“智能办”“零材料”改革,深入落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升级上线2.0版自助服务平台,深入推广应用“无感审批”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二)着力提高立法决策质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民生等领域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网上登记、审查、管理制度,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完善公职律师使用制度,搭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扩大移动执法app使用范围。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推动执法部门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出台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办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移送移交等行政问责手段,督促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提高出声、出治、出解能力。

(五)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深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司法、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持续提升督查工作质效。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着力完善组织保障机制。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的情况。

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制订《新兴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情况。

1、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2019年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需要取消的行政许可有2项:1、船员服务簿签发;2、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其中“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事项没有列入我局权责清单中,我县辖区内也没有相关业务办理需求。“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事项属于我局权责清单范围内,但是我县一直没有发生相关的许可审批业务,已经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从广东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删除。2019年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需要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有1项: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该行政许可事项分为四个子项列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制定了相关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接受申请审批。四个子项分别是:1、从事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2、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3、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4、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我局的3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统一更新完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部分网上全流程办理,为优化办理流程,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承诺,所有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件均按时办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件即时办理,按时办结率100%。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抽查结果实行按季度在局网站公开。在网站开设咨询投诉举报栏目,开通咨询投诉举报热线,通过专人接听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前台来访等多个问政渠道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相关业务咨询、投诉、举报,努力做到群众咨询投诉件件得到落实。通过以上措施,优化了交通行业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依法制定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17〕4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对权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由相关职能股室起草文稿,文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核稿(即一核),并呈局分管领导阅示签署意见后提交局办公室核稿(二核、三核),局办公室报法制局审核通过后,由县法制局负责统一登记和统一编号。本年度印发新交文件174份,新交函文件109份。2019年我局无出台规范性文件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未经法律规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情况: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六个重点环节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制度,对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运输政策、收费标准确定及调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的情况:2019年我局在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过程中,外聘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保障我局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我局对决策事项事先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对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新兴县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新兴县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提交法律顾问审查。我局制定的《新兴县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新兴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实施细则》,均经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法制局备案。

4、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网站以子站形式呈现在政府门户网站,目前设置的页面栏目有:政务公开、交通信息、宣传教育、法规文件、行政许可、咨询投诉,其公开内容涵括到交通规划、财务公开、联系方式、工作动态、公告栏等方面。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更新部门相关信息。县长信箱、部门咨询投诉信件,迅速组织人员核查处理,核查处理结果按时限答复当事人,答复质量高。及时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公布到局网站上,并分别召开了贯彻学习会议,局长黄继成和业务分管领导亲自向参会的各相关执法人员、企业人员、社会群众解读政策法规,及时、有效地做好了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

根据新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局被评为优秀等次。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我局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中,做到依法依规进行,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而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执法水平:一是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办法》,并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局机构改革后,我局相关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调整,对重大案件我局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进行审核审查。二是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错案追究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我局同时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错案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对应追责,保护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进行执法过程执法人员均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视频记录,并对原始执法视音材料进行专门保存。四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我局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做到依法、及时、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我局设置有与法治交通建设相适应的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负责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听证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2019年,我局移交法院非诉执行案件1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该诉讼案件还在办理中)。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公开权力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分析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以落实。我局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新兴县信访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专人负责政务舆情收集、催办和协调处理。明确当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时值班领导要立即到场处理,事发5小时内书面报送信访信息。政务舆情函件处置及时,效果良好。2019年,由我局办理的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议案和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建议共8件,其中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含议案转建议)2件、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建议6件。为此,我局制订《关于印发新兴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建议及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交〔2019〕100号),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业务股室,逐一回复市、县人大会议以及群众代表就我局职能提出的加强城区出租车整顿治理、消除里洞镇里江村委转入天露山景区“t”字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旅游交通出行配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议案以及提案,实事求是及时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的政务舆情。

(八)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2019年我局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对待并答复司法建议,并在工作中切实予以落实。2019年,我局移交法院非诉执行案件1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该诉讼案件还在办理中)。

(九)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2019年我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人才支撑能力建设和行业软实力建设。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学习的主要内容、总体目标、方法、时间和各阶段任务。二是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周组织学习讨论与开展法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了运政管理、行政执法、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单位干部、全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省厅市局和县法制部门、组织举办的法治专题讲座。四是通过精心组织考学、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实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考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2019年我局应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为92人,实际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为92人,参考率为100%,考试合格率为100%。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普法办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将普法贯穿到行政执法工作中,全力推进我县交通法治环境的建设。根据我局交通普法工作的特点,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我局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普法对象、工作要求等内容,确保普法学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实的经费保障。同时根据自身职能配套可操作性的普法宣传措施,将涉及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与交通工作息息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作为常态化普法任务内容,明确普法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普法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度我局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评议活动中荣获优秀等次。

统筹推进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一些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四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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