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小学学校招生方案范文(19篇)

时间:2023-11-01 17:34:31 作者:温柔雨 专业小学学校招生方案范文(19篇)

学校是每个孩子成长的地方,是教育孩子、培养未来社会人才的重要场所。在学校里,孩子们不仅可以获得知识,还能够锻炼品德与能力。我想我们应该好好了解学校的作用和重要性了吧。学校是一个为学生提供知识和技能培养的地方。如何在学校中取得好的学业成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生活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学校暑假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水利局、审计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督查项目。

  (二)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尽快将所有校舍的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将校舍和改造规划数据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校舍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信息上报随意化、虚拟化。市、镇(街道)两级要对中小学校舍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测、信息反馈、定期通报和专项督查,通过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络管理,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危旧校舍改造任务,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

  (三)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道每月要认真填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月报表作为校舍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加强信息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日常更新工作,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有效的资料和依据。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以各镇、街道筹集为主,市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财力状况、工作任务和工作实效,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市级以上财政补助60%,其他资金由各镇财政负责统筹。市直学校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的责任,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不能把工程建设债务留给学校,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学校校舍的改造资金由投资方和所属单位负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严格招投标,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工程监管作为工作指导的重中之重,狠抓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把校舍安全工程真正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和阳光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校舍建设方案进行合理设计,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理要严格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执行好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追究制度,特别要落实问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新建校舍和旧校舍改造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新建校舍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精品工程。

  (六)规范档案,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尽快建立档案室,参照《校舍安全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整理篇》,将所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项目建设和加固改造文件、排查鉴定文件、工程建设文件全部入档,要注意收存建设和加固改造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文件材料。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小学学校暑假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xx〕1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xx〕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20xx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经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现予以公布。

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及房户一致入学原则,结合市区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

(二)坚持“两为主”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报名流程,简化报名手续,保持招生政策延续性,实施阳光招生,逐步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小学段。

小学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网上登记+学校验证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为:

1.招生对象。

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且年龄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网上登记。

8月5日至9日,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网上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9日24时。

8月15日至23日,由监护人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系统”打印《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3.学校验证录取。

8月17日至xx日,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片区的学校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

(1)《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

(3)和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等);

(4)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

8月22日至23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到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

(1)《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卡);

(4)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非城区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4.办理缓学等情况。

城区户籍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学年开始前提出申请,报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核准备案。缓学期为1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等证明材料。

(二)初中段。

初中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具体步骤为:

1.审核。

凡参加20xx年小升初的学生,必须是在晋城市教育局及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运行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六年级学生。市区各小学校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晋城市城区小学生信息一览表”。

具有市区户籍的六年级学生提供:

(1)和现家庭常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

(2)学籍卡;

(5)持有市区户籍,现小学在外地就读,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需回市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提供“个人就学申请、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卡、市区户籍及现住地房产证”等材料,于7月15日至31日到晋城市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登记。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1)父母双方市区现居住地1年以上居住证、房产证明或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就业创业证;

(4)学籍卡。

以上所涉及的证件材料,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班主任、校长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报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对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分类作出详细统计。

2.分配。

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小学毕业学生统一进行分配,小学毕业学生在8月20日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到所分配中学报到。具体分配程序是:

(1)持有市区户籍,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市教育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备案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

(2)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晋城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xx〕22号)文件精神,应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段义务教育,可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的政策。对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以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3)对城区辖区内的北石店镇、钟家庄办事处、西上庄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市区购有住房,孩子随父母居住在市区并在市区内小学就学、在学籍管理部门备案的,法定监护人应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户籍证明、市区内房产证,在原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各小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申请登记,可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4)具有市区户籍、学籍的学生,因市区公益性建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住址发生变动的,学生监护人要充分考虑就学因素(在服务范围内就读并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可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选择在学生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若跨区域租房就学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凭户口簿、拆迁证明和现住地所在社区或居委证明,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分配到相应的学校。

(三)相关材料认定时限。

本区初中、小学新生招生中涉及的学生户籍、房产证明(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的统计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1.招生工作在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参与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处理招生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严格控制市区中小学班容量,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

2.市区中小学校继续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缓解市区中小学班容量过大的压力。

3.实行电脑配位阳光编班。各中小学校8月25日前要把本校今年新生班级的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花名通过合理搭配,均衡配置,以班编组,上报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市直中小学发至jcsjyjjjk@邮箱,城区中小学发至xxx@邮箱)。8月28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集中时间、集中地点,把学生按男女生比例编排后输入电脑,实行电脑配位,随机编班。由班主任为代表现场抽取所带班级,当场公布、当场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内,确保9月1日正式开学。

4.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条禁令”,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有本学校服务区域内城区户籍的学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纠正违规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超规模、大班额、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行为。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凭借职权,干扰正常招生工作,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实行问责追究,绝不姑息。

1.各小学校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报名系统”中被录取的一年级新生,由录取学校统一注册学籍,未经在系统录取的将不予注册。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本方案所规定的相关时限内,督促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3.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轨制、班额进行招生。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城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4.各学校要依法保障服务范围内能够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实现“零拒绝”。

5.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市(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招生工作期间,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设立咨询电话:2250412(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xx6xx9(市教育局)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学校小学招生方案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东方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柳家红(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赵志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健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刘琼霞(市教育局职成室主任)。

陈瑞蓉(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群波(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协调组。

组长:赵志亮。

副组长:刘琼霞。

组员:王云、郑天堂。

负责与学校协调解决遗留问题。

2、宣传组。

组长:刘健伟。

副组长:陈瑞蓉。

组员:张海丹、陈明群。

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

3、督查组。

组长:柳家红。

副组长:郑群波。

组员:符照华、吉秀真。

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统筹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依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材料审查及确认工作,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如发现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的,须立即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室,基教室将情况汇总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招生工作的主体是学校,市教育局负责出台政策和协同有关等部门行使监督职责,各学校要主动履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推诿扯皮、迟报、瞒报等不作为行为。

(二)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各学校要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努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时效性。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通气、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不要相互推诿,激化矛盾,要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发动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在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发动入学。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或学生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提交延缓入学的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学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教育局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窗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查,负责人要在初审的户口复印件上签名,以此作为学生档案,以备检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8月26日前由学校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凭入学通知书于8月30―31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城区小学(含民办学校)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计划招生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才可招收。乡镇中心校的招生以实际人数为准,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如发现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没有学籍及其它一切后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坚决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工作要求,不得违规招生。一年级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和已经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者各类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的招生方案并参照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录取新生,并将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送市教育局备案。请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如超出计划必须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私自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新建学籍,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暑假期间,要深入各乡村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做好发动入学工作,确保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到特殊学校就读。

(七)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的学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经学籍管理系统确认的班级不得随意调整,开学后一周内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八)加大招生工作督查力度。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随意超计划招生、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政纪责任。

小学私立学校招生方案

凡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儿童,报读广州市公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小学招生政策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三)真实准确填报信息。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家长可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住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请家长务必在提交信息前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预约纸质资料送审。

家长无需提前到校排队。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提示现场资料审核的预约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纸质资料。

小学私立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国家教育优质均衡县工作,2021年我区小学招生按照45人/班编班设置。

(二)规范学籍管理。

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学籍严格按规定管理。任何中小学中途一律不允许随意招收插班生,在不超规定班额(民办学校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小学私立学校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https:///,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城区范围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一)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

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户口优先原则。

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去年预告,20xx年秋季起,迁居户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落户。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21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

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

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

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第一步:发布公告。7月18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21日至7月30日,城区小学新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资料初审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学校将上述报名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除外)原件呈报区教体局审核。逾期报名的视本学区及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8月3日至8月8日,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小学学区内一年级生源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区调剂和随父母进城经商务工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审批。

第四步:通知入学。8月18日前,对符合就读的城区一年级新生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下发入学审批通过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报到注册,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乡镇中心小学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小学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和地点,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严禁招收低龄儿童入学。城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xx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方案

一、市场背景:

南京作为我国的教育大市,是全国先进教育水平的代表,我市高校林立,各类民办院校、培训机构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这也预示着招生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对于很多私立、民办、大中专院校以及培训机构来说,招生工作是最为头疼的问题。生源是这些院校的生命线,直接关系着院校的生存与发展。招生策划也成为了这类院校最为关键的问题,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立足现实、面向市场,科学预测、精心策划才能够取得理想的招生效果。

二、招生商函介绍:

直邮招生信函是专为教育类机构招生宣传所用的一项新型商业信函业务,它以考生数据为支撑,以邮政网络为传播渠道,以邮件为传播载体,将各类教育机构概况、师资力量、就业前景等相关招生信息传递给目标生源。

三、合作形式:

1、高(中)考招生前各大专院校、中专、职校可以挂号信或平信的方式向学校和考生寄递学校简介、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资料(material),可使用学校自有的数据库,也可使用函件局名址中心提供的全国学校和考生名址。

2、高(中)考后各大专院校、中专、职校可向考生寄递预录取通知书。

3、民办学校可向高考、中考的落榜生寄发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等。

4、各种电脑、外语、艺术、会计、考试补习等培训学校及机构可利用邮政名址库寄递招生商函,寄发对象为相对应的有培训需求的人群。

四、目标客户:

全市所有大(中)专院校;私立、民办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校;各种电脑、外语、财会、公务员、艺术、驾驶培训机构、学龄前启蒙等培训学校及管理咨询机构等(具体见附件)。

五、可行性分析:

目前,院校招生宣传往往会选择登报、专业杂志投放等形式,其优点是覆盖面广,但毫无针对性的广告投放,换回的只能是资金的浪费。有些学校也会选择招生简章邮寄形式,但往往都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应届毕业生或需要再深造的意向消费群名址,然后采用通过人工填写信封的形式交邮局发寄,不但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这种没有统一形象、依靠手工作业的信函常常给人一种档次低、可信度差的印象。

我们邮政部门可以为各大院校、培训机构提供完整的名址检索、信封制作、封装发寄、投递等一条龙服务,将邮政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双方的经济优势,最终形成与学校合作达到双赢的局面。

六、数据支撑:

xx年我局通过与市招办合作,拥有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名址6.5万多条,高中毕业生名址4万多条。同时,我局还拥有江苏省考生名址40万条左右,全国考生名址200万条左右,今年该数据将进一步递增。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私立、民办院校可有偿使用。我局还拥有南京市9.5万条各企事业单位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名址、5万条教师名址、3万条医生名址、2.4万条金融系统员工名址、6万条公务员名址、10万条学龄前儿童名址、10万条时尚女性名址等、2万条it人群名址以及46万条个人收入名址等,可供各类电脑、外语、艺术培训、公务员培训、学龄前培训等机构及管理咨询机构使用。

七、形象策划:

形象是一所院校的门面,更是一所院校核心价值观的体现。通过招生宣传把学校的形象展示出来.比如宣传画册、招生资料(material)等等。招生形象往往是社会、家长、学生等接触到的第一印象,是能够直接影响学生是否选择上某所院校的首要因素。

如院校有需要,我局专业的设计人员可以为其制作高质量的招生画册,供选择。在招生画册上可以印制包括办学理念、校园文化、校风校训、宣传口号等等。将学校的理念和特征视觉化、规范化、鲜明化,以提升学校在市场竞争中的识别度,进而实施有效的信息传播。

一、 市场概况

1、 宏观环境分析

今年中国高考人数形势分析可以到国家教育部、sohu高考在线、qq高考在线找到相关数据,民办高校生存环境分析(主要从正规大学扩招,大学举办民办二级学院等进行分析民办高校招生形势不容乐观)

2、 微观环境分析

因为南洋学院招生主要针对江苏,所以要了解到江苏今年高考学生数量、艺术类提前录取学生数量*(因为我们学院有艺术系),将录取学生的数量,无锡本地的高考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民办生源有前景。

3、 swot分析(可以分析国内前十所民办院校的usp及分析江苏省内所有民办院校的usp ,比如他们的专业设置是否新,就业前景怎么样,教学环境怎么样等等)

学校名称 优势 劣势 机会 威胁

南洋 环境好 城市 考生生源好 其他民办的竞争(价格等)

二、 形象推广策划目标

(1) 可以从提升南洋形象等方面进行分析

(2) 如何实现招生目标2000人或更多这个角度进行分析

(3) 可以从提升南洋学院在用人单位方面进行分析

三、 南洋形象推广策划形象定位

(1) 主要是在找到的南洋的独特卖点中主要以什么卖点进行主导,比如太湖边风景区、比如果场边、比如环境美、比如校企合作多,比如学生荣誉、南洋剧社等等,做这个定位之前应该好好做好swot分析,这个分析肯定能分析到江苏省内所有的民办高校,肯定能知道他们没有什么卖点我们有,他们有的卖点我们比他们还优,他们强劲的卖点,可以回避。总之,写策划书的时候一定要前后有联系,调查的数据,后面肯定要用到,针对这些数据的解决办法或应对策略观点,而不是一味是根据模板来做。

(2) 形象推广的目标受众定位

你要考虑到是学生还是家长,还是学生有说服力的亲戚朋友,抓住了主要目标受众,策划就成功了一半。比如你觉得现在学生是你的'首要目标受众,那得具体分析受众的心理,他们或许考砸了,他们或许成绩就很差,针对不同的心理,你要提出不同的广告口号。

四、 形象推广策略

在这里主要就是让你想出好的点子,比如学校美环境美是我们的一大特色,那应对的策略就是学生免费载参观,让学生留下美好印象,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感受到我们并不是在欺骗学生。

比如针对怎么样好好南洋网络媒体进行推广里可以让学生怎么牢记南洋学院的网址,怎么让网站更具亲和力,比如可以在网上播放学生做的《知足mv》。

其实这里的策略就是这个策划书的重点。策划的内容不是空穴来风,都是从你的各种调查数据和你在策划书中所提的策划目标和定位而来,比如形象定位,比如受众定位等等。在策划书中有数据的地方尽量用图表的形式呈现。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

我校的招生范围涉及全国22个省份,省外招生一直以气象类专业为主,而目前气象类生源已处于下滑趋势,因此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将逐步向省内、向非气象类专业转移。20__年我校成人招生工作成绩喜人,录取新生共计1952人,比上一年增长了50.6%。20__年将再接再厉,继续扩大招生规模,争取突破2200人。

1.招生宣传工作在学院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采取“院点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函授站、教学点的积极性。

2.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各函授站、教学点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3.各函授站、教学点组建一支稳定、精干的招生宣传队伍,能熟练应用和掌握学院的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技巧,鼓励学生报考,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考生。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精心制作20__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并及时发放,努力将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深入到学校,深入到家长和学生中去。

2.学院派专人到相关函授站、教学点尤其是新设站点召开宣讲会,对学校概况、专业设置、就业形势、招生政策等方面作一一介绍,为广大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和志愿指导,努力使招生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3.参加省考试院及各地市举行的成人招生咨询会,认真解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各种咨询问题。

4.利用招生网站公布招生信息,及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等公布招生计划、院校介绍、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考生都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及报考率。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在各个网络咨询平台和学校招办电子邮箱里,由专人负责在线答疑。

5.对于家长及考生的来电咨询,工作人员要认真、耐心、细致地回答各类问题,积极宣传招生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工作纪律。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声誉,如实宣传报考政策,不能有违纪、违规的行为。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壮大。大家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08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学校名称计划总数备注。

1长春职业技术学院1080含中职升学150。

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900。

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60含中职升学100。

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50。

5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00含中职升学100。

6四平职业大学1050含中职升学200。

7吉林工程职业学院1050含中职升学700。

8松原职业技术学校520含中职升学100。

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500含中职升学200。

10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

1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

1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

1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

14白城职业技术学院300含中职升学60。

15延边职业技术学院130含中职升学100。

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70含中职升学100。

17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490含中职升学100。

18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90。

19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60。

合计99501910。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招生策划方案

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以维护考生的利益为目的,以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以保证公正、公平为原则,以公开、规范为手段,努力完成好我校招生宣传工作。

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及学院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领导,保证招生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如下机构:

农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成贵

副组长:邹德堂、潘俊波、赵长山、杨德光

成员:王振华、宁海龙、石瑛、樊东、张俊华、王兵

全面负责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学院及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我院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东北农业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东北农业大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根据实际情况参与承包区域内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3、要面向考生、家长及高三老师,提供有关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4、组织知名学者到中学做学术讲座,向中学生推介我校知名学者及各学科前沿成果。

5、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培训学校招生方案

倍增生员即是倍增营收。倍增生员不是依靠一招毙命的市场奇招、怪招。靠的是我们转变思想,立足长久,打破阶段性、周期性市场策略,开门必做生意,实行一年365天的全纬度营销策略。如今已经是一个网络时代,上到爷爷奶奶,下到小学生,都是互联网用户,作为培训学校,就需要把握大环境,找到目标人群,制定有效的推广宣传方案,吸引人群发展成为粉丝,进而转化成客户!以下是关于培训学校招生方案,欢迎阅读!

以目前形势来看,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尤其微信使用度无可比拟,那么我们就应该把握好这一形势,做出属于我们学校或者科目的独立微信公众平台。

平台聚集家长关注,每天更新学校新的消息或者学生上课情况以及一些新的教育资讯,以达到让家长对学校产生依赖,时刻关注学校的动态,平时蓄水养鱼,当我们学校有招生活动的时候,招生消息能够准确送达我们的意向客户,招生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操作重点:吸引更多家长的关注、及时的更新于维护,全体员工的转发,学校足够重视公众号的作用。

微信公众平台是一个主要发布消息的平台,对于有意向了解的客户缺乏主动沟通的功能,那么就需要建立个人微信号,主动转发公众平台的消息,以及与有意向家长可以深入沟通,可以直接达到线上谈单签单的.效果!

微信群比朋友圈更犀利,比公众平台更有穿透性,它是一个只有“互动”才能带来价值的自生式生态,它显得更懂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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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每天固定一个时间互动,逐渐形成一种习惯;

第五,重视互动数据的积累;

第六,时常互动游戏:抢红包等;

第七,严禁拉人和广告,这是硬标准。

建造高山不是一两天就能够完成的事情,而是需要愚公移山般的恒心。

同样,建立学校品牌也非一日之功,必须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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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方案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00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学校招生方案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11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

为做好20xx年秋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需要进行招生计划的方案的策划。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中职学校招生方案,供你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工作措施。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

工作方案。

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

责任书。

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

通知书。

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__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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