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大全(16篇)

时间:2023-11-14 10:21:38 作者:字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大全(16篇)

申请书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介绍材料,它是我们向招聘者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是我们实现梦想的重要一步。随着申请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应该加强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

信息公开申请书

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______年4月28日,你单位对申请人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对申请人劳动教养一年。申请人当即被送往涪陵区拘留戒毒所执行。同年8月2日,你单位作出所外执行决定。8月18日又撤消执行所外执行。

在此之前,4月24日,涪陵公安分局曾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拘留10日。29日又自行撤销了行政拘留。

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向你单位申请公开:1、你单位对申请人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所外执行决定书、撤销所外执行决定书;2、你单位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审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分局提交的材料、行政拘留决定书、撤销行政拘留决定书。

上述信息,前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后者属于“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都应该由你单位负责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6条规定,以上信息,申请人要求将复印件寄给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

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申请事项:

______年4月28日,你单位对申请人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对申请人劳动教养一年。申请人当即被送往涪陵区拘留戒毒所执行。同年8月2日,你单位作出所外执行决定。8月18日又撤消执行所外执行。

在此之前,4月24日,涪陵公安分局曾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拘留10日。29日又自行撤销了行政拘留。

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向你单位申请公开:1、你单位对申请人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所外执行决定书、撤销所外执行决定书;2、你单位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审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分局提交的材料、行政拘留决定书、撤销行政拘留决定书。

上述信息,前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后者属于“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都应该由你单位负责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6条规定,以上信息,申请人要求将复印件寄给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作者:成杰律师,2016年9月14日。声明:严禁抄袭,侵权必究。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关于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均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和律师文书写作的基本原理,成杰律师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请予批评指正。

(一)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公民个人则需要居民身份证上的完整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任职。联系方式一般指“有效送达地址”,包括:收件人姓名、收件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范围是整个申请书的核心,法律原文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该项属于一般申请书的“申请事项”,类似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相关法律对此作了详细规定。(三)所需信息的用途。该项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直接目的,可以并入第(六)项的“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成杰律师认为,对于所需信息的用途,只能概括性陈述或适当展开,申请书中不能十分详细或完整披露。当然其间接目的,可以为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道理不说自明。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本文所旨。(四)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该项本质上可以归集于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法律原文是“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复印件、打印件、手抄件、扫描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复印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等等。根据对等原则,对于书面申请,作者建议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是复印或打印后加盖公章。

对等原则,对于正式的书面申请,作者建议收件方式为邮寄。(六)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是申请书的正文部分,简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包括:(1)申请缘起。(2)申请内容与申请人之间利害关系。(3)申请内容对申请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的影响等。(4)第(三)项“所需信息的用途”也可以归集于此项。(5)知情权,以及申请的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七)致送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致送的单位指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行政机关;(2)行政授权的组织,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关系民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成杰律师认为,具体的收件部门,除了明示的收件窗口或内设部门之外,一般是行政机关的办公室等综合部门。如果当面呈递申请书,必须让请收件单位的工作人员签收或签章,再留存签收单等回执,作为备查申请时间的证据。考虑到回执备查等问题,作者建议使用公信力较高的邮政快递,“公证邮寄送达”当然最具法律效力。

(八)申请人签名、签署日期。第(七)项和第(八)项,属于法律文书的尾部。

(九)附项。主要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资料、(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其他证据材料。主体资格主要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申请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需提交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等材料。如果是申请人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则需要提交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受托人的身份证等材料。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指户口薄、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附项也可以另外用材料清单列明。此外,如果为了简化格式,根据律师文书的结构原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可以划分为四部分:首部、正文、尾部、附项。具体如下:

(1)首部,包括申请人和申请事项。申请事项包含: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转递所需信息的方式。

(2)正文,指申请的理由。

(3)尾部,包括致送的单位、签名、日期。(4)附项。

政府信息公开[最终版]

(试行)。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厅机关各处室和有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目标是: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规范权力运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处室、单位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公开情况;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情况;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项时间的公开情况;履行承诺及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便民措施的公开情况;省长信箱、厅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项目的办理回复情况。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厅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室牵头并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派员参与考核工作。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具体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4种。

第八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被考核处室和单位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处室和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综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核实和评定,确定考核等次,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处室和单位。

第九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处室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评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档次的处室和单位,当年处室、单位以及负责人、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第十条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各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事业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承办处置本处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考核中发现的下列行为,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没有指定承办人;

2、没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或公开流于形式,承诺不践诺;

3、应当公开的没有按要求公开,或公开的内容虚假、空泛,没有实质性内容;

4、不及时处理群众申请、举报、投诉,对责任人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

5、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回复,甚至刁难和打击报复;

7、其它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行为。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请求事项:请求被申请人公开《通政办发2013(55)》文件。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通州区二甲镇居民。现准备农村建房,因对通州农村建房的具体规定不清楚,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获取农村建房的相关信息,恳请在法定期限内满足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通州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做好《条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当前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3月24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定于4月中上旬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同时,在3月28日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及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由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今天我们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条例》进行学习辅导,培训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方法,确保《条例》在我县的顺利实施。为了便于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我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学习型、法制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卓有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与各族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发达地区的成效比较起来,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人民政府的决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立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务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总要求,县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对学习、宣传《条例》,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具体的时间要求是:县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在20xx年4月18日前基本完成《条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并完成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在此基础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有人办事,制度健全、有章理事,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日常化、规范化轨道。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有关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把《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纳入近期重要工作日程,抓紧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宣传要到位。各乡(镇)、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要通过各种渠道使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培训要到位。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乡(镇)、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参加好这次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尤其是要学习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方法、内容和要点,为起草编制县乡政府和部门(单位)的指南和目录打下坚实基础。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各项要求,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

三是基础性工作要到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县乡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将《条例》的要求贯穿到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中,在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结合实际,在县人民政府统一制定的规范文本指导下,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编制。

四是制度规范要到位。按照《条例》的规定,县乡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逐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度的完善和规范。要制定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规范文本,统一本辖区、本系统制度规定,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为《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好实施《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政策性和业务性都非常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条例》的实施要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条例》在我县顺利实施。

一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条例》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要将《条例》实施工作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考核和评估体系,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推动《条例》顺利实施。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工作分解到人,将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了解、过问《条例》的实施工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促进《条例》顺利实施。

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和更新情况,以及《条例》中规定的其他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和改进,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条例》准备工作情况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在适当的时候,县人民政府将对实施《条例》准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乡(镇)和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给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损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同志们,推行政务公开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县政府七届二次会议精神,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崭新的面貌,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公开事项:

2013年腊月二十七号至2016年期间我养殖场的猪因化工园区化工厂每天排放大量刺鼻的难闻的有毒气体批量死亡,死亡数量较大,我多次向成武县环保局、成武县畜牧局成武县信访办反映情况,成武县环保局说对我养殖场反映的的问题做出了处理意见答复意见书已全部上交成武县信访办,而我养殖场从始至终未收到任何处理结果。县信访办和县环保局均说已给我养殖场答复。

为了解本案的事实情况,特向成武县县委领导申请公开以下信息:

一、20150707。

二、你局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法律文书;

三、在办理本案过程中,你局内部的会议纪要以及有关领导和部门作出的批示等材料。譬如,20xx年10月23日,时任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强卫同志组织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纪录。

申请公开的理由:

由于本案不属于你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和取得的信息,因此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上述申请的信息,你局仍然应该依法公开。理由如下:

一、政府(广义)信息原则上都应该公开,这是由国民主权原则所决定的。

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政府的工作应该向人民公开并接受监督。这是民主法治国家和地区的共识,也是底线。我国也是民主法治国家。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就要求任何国家机关原则上应该公开信息,向社会或者向特定当事人公开。

二、刑事侦查信息,不能成为拒绝公开上述信息的抗辩理由。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也就是说,政府机关不公开信息,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刑事侦查信息,只有在公开可能妨害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使犯罪得不到依法追究,或者危及其他重大公共利益时,才可以不予公开。这也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共识。本案由于已经结办,不存在这种情况。

三、根据现有警务公开的相关规定,上述信息也应该公开。

1、《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

2、公安部刑侦局《关于实行“办案公开制度”的通知》(公刑〔20xx〕1228号)规定:“对于未破的命案,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立案后每月1次,将主要工作进展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回告。”“控告人、报案人、举报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凭《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接受案件的刑侦部门查询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有关刑侦部门应热情接待,耐心回答询问。”“在实行‘办案公开制度’中,如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共同犯罪、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情况需要保密时,可视情予以简要回告、告知、公开,或者不予回告、告知、公开。”

3、《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xx)第3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四、在司法实践中,案件侦查结束后,刑事侦查信息也是公开的。

刑事案件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都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安机关所取得的证据,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都会向被告人和被害人公开。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证据材料没有不公开的理由。

以上信息,请复印件寄给申请人。

此致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深化年”活动要求,加大了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以及基层政务和为民办事服务等信息公开,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健全了工作机制,提高了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2012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机构更明确。

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xx镇确定镇党政办为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部门,设立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定办公室专人承担网站信息更新及政务信息的依法申请公开工作,乡领导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其他部门负责自身工作范围的信息公开,全镇上下相互协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更健全。

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镇根据《条例》及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xx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平台更完善。

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和网上查询系统,创新推出了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公开查阅点设在乡党政办公室;指定网络信息员负责在每个工作日上传、更新政府动态。截至目前为止,我镇政府公开信息,都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我镇积极主动地丰富公开信息,做到应公开、可公开的尽公开。今年以来,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一是机构及人事管理,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人事安排、教育培训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三是重要会议报告;四是政府财政类信息,包括政府采购内容、具体项目要求、标准和招投标等信息,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名称、建设内容、工程进展、招投标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xx镇2012共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xx镇2012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xx镇2012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xx镇2012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一)主要问题。

2012,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公开意识不够、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等。

(二)、改进措施。

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对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和网站建设,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xx年,林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xx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我乡20xx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信息公开组织建设逐步加强。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因人员变动。本单位调整了分管领导,明确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20xx年,我乡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规范合理、运作有序。此外,我乡在门户网站突出完善和管理好各个栏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极大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3、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延伸。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人员分配等事项均做到了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会议的安排、报告等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年终各个站办所和个人的工作总结及年初的工作计划也长期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概况、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且内容还在进一步拓宽延伸。

4、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多样化。我乡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的基础上,还通过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并大力推行报纸、网络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同时,我乡主动公开其单位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

5、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乡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二是建立了林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三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本乡20xx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更新信息1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2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除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乡还采用其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显示屏等方式公布,公开数42条。二是通过开化新闻网、《今日开化》等平台以简报的形式公开,公开数10条。三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手机软件进行信息公开,公开数12条。

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乡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乡党政办综合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1、本乡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乡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3、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1xx镇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1年,xx镇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成立了由镇长王雪峰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董涛为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农业、计生、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列出专项工作经费,明确2名兼职工作人员,配备2台电脑,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申请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公开。一是通过宣传单、信息公开栏、印发材料等形式进行公开。2011年投入2.3万元,在政府办公楼前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布有关政府工作动态、重大投资项目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地方性法规条例等内容,使之成为群众了解政府、参与政务和监督政务的重要窗口。同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坚持定期网上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及时整理相关公开材料,随时网上公开。除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网外,我们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向安徽农网、安徽乡镇综合信息平台、亳州报等单位和媒体提供公开信息。力争做到公开及时,内容详实、条例清晰、操作简单。三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投入专用电脑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加强培训,抓好宣传。

镇党政班子将《条例》列入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利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机会集中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使用《条例》。利用镇村全体干部大会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干部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镇政府先后安排专人参加了2次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议,信息员认真学习了信息公开基本知识、保密等有关知识次。

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5条。重点公开的内容有:镇村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的选举任用情况;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依申请公开主要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为主,全年共受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已全部按照规定办结。

我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1,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公开意识不够、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等。

(二)、改进措施。

2012年,我镇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对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和网站建设,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整改落实情况

海口市(市区)人民政府(局、办、委)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条(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内容可具体描述);规划计划类的信息×条(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内容可具体描述);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条,占总体的比例为×%(对本单位业务类信息的进一步分析,由各单位依据自身的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展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条,(主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描述,包括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意义(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客观评价)。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条,(主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描述,包括: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意义(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客观评价)。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口市(市区)人民政府(局、办、委)采用了×××公开形式。(包括政府公报或者其他报纸、杂志,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和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等,并对不同公开形式的工作进行总结。)。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说明和总结)。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本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镇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体: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对其制作以及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一)本镇发展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

(二)本镇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三)本镇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四)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拨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

(一)应明确职责,指定人员,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应当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政务股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本镇相关信息在公开发布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市保密部门确定。对于涉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五)对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五、本制度由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深化年”活动要求,加大了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以及基层政务和为民办事服务等信息公开,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健全了工作机制,提高了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2011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机构更明确。

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xx乡确定乡党政办为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部门,设立了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定办公室专人承担网站信息更新及政务信息的依法申请公开工作,乡领导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其他部门负责自身工作范围的信息公开,全乡上下相互协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更健全。

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乡根据《条例》及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xx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平台更完善。

今年以来,我乡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和网上查询系统,创新推出了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公开查阅点设在乡党政办公室、乡图书室;网上查询系统为xx乡政府门户网站和xx乡政府信息公开网,指定网络信息员负责在每个工作日上传、更新政府动态。截至目前为止,我乡政府公开信息,都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标等信息,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名称、建设内容、工程进展、招投标等信息。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准确、及时上报上传公开,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更加方便人民群众和其它组织及时的获取所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厅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各科室、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局公开政府信息应该遵循下列原则:

(一)及时、准确、合法、便民原则;。

(二)统一规范原则,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对外;。

(三)先审查、后公开原则。

第二章公开的内容与范围。

第四条本局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属性。

(一)本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应急管理工作办法和政策;。

(三)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概况、安全生产统计信息;。

(四)本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本局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二)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六条之外的其他政府信息,原则上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特定主体的政府信息;。

(二)失效但仍有可能被公众利用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成本较高的政府信息;。

(五)其他宜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八条本局制作的信息需市人民政府或其他上级机关批准的,未经市人民政府或其他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公开。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工作机制。

第九条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监察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及其他科室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查和对外发布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具体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报告;负责拟订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分管和督办申请人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统一对外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策法规科:审核拟公开规范性文件,编制规范性文件目录。

行政审批办:统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第十二条各科室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在编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报局办公室。

第十三条各科室在拟文和制作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时,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在办文笺上的“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中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否则局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四章主动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四条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

(二)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

(三)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

(四)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十五条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应报局办公室备案。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各科室在拟文和制作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时注明“主动公开”的,即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该类文稿制作完成后由文印室统一提供给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收到信息后,于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并根据需要报送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

第十七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失效,制作该信息科室应当于失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失效情况报局办公室。如失效信息需要下网的,报送时注明下网要求和理由,局办公室审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下网;无下网要求的,局办公室在收到失效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原信息注明失效。

第五章依法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途径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时需填写《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代理人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现场申请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统一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填写的《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书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申请书形式要件齐备的,向申请人出具《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并及时将申请人填写的《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送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第二十条通过电报、传真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由局行政审批办统一分类办理。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收到局行政审批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填写《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并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由局行政审批办统一回复申请人;如需延期答复的,需报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发改委、财政局相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报经局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由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送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其他部门转来的申请,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根据本办法受理;不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退回原部门。

第六章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局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本局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各科室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科室上信息公开情况和本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报局办公室。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各科室一旦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并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澄清。

第二十九条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掌握服务对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第三十条本局各科室和个人违反国家、自治区级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国家、自治区级和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局原有相关工作规定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2010年以来,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全面实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充分发挥网络发布信息及时、方便的特点,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0年以来,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建设要闻950余条,视频新闻30余条,市县建设信息2000余条,《河南日报〃城乡建设》专版40余版,文件通知540余条,公告17条,媒体报道127条,领导讲话40余篇。

(一)加强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我厅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会议”等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了“建设要闻”、“文件通知”、“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和“民意快线”等栏目,及时听取民意。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立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等11个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我厅完成了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办了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厅1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公告等服务,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开发完成了厅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系统的打印功能,使厅行政审批申报、转办、公示公告、证书打印、办理结果查询等功能都在厅门户网站上实现。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建设企业数据库,并提供网上查询、下载、传递等政务信息服务。目前网上注册企业已达到5366家,受理网上申报事项5000余项,发布批前公示167批次,批后公告150批次,发送短信通知30000余条。

(二)推进网上审批,打造阳光政务。我厅围绕推进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了相关法规政策的信息公开。全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申请书格式文本、审批结果等十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场所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审批工作过程、结果的公开。开通了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动态服务系统”,对企业申报事项办理中的全过程实行“即时短信”告知。实行了审批事项专家评审、评估公示制度和批后公告制度,坚持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了服务大厅办事现场的政务信息服务,我厅进一步建设完善了服务大厅办事场所政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最新政策法规信息的同步发布,及时公开披露相关政策信息,为企业解疑排难。在大厅办事场所设立了专人专岗的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申报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咨询、解答、文档下载等服务近5000多人次,现场发放办事指南15000于份。

(三)加强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时刻关注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各市不断提高周报、月报质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和市场形势分析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二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地市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地市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都按照规定设立了住房保障办事服务窗口,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较好地保证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省城市供水水务公开纳入试点范围。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我厅印发了《河南省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城镇供水行业服务规范》,指导全省城镇供水企业水务公开工作。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水务公开实施方案及落实措施,不断完善评价和追究制度,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水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市通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城市供水管理、经营、服务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去年,建设系统多家单位在全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中受到表彰,其中,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二是措施不断创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水务公开内容,在现有水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公开措施。如:漯河市深入社区举办供水企业座谈会,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需求。南阳市通过媒体、原12319城建服务平台及南阳建设信息网公开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及重大事项。另外,信阳、焦作、济源、新乡都在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都有固定的栏目公开相应的内容。这些好的做法,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服务不断提高。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围绕供水服务,兑现对用户的承诺,增强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水务公开对生活、生产、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安阳、平顶山、商丘、驻马店、许昌、周口、鹤壁等地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等便民服务活动,同时根据《投诉处理指南》,结合供水服务实际,建立了用户供水投诉处理的相关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用户水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洛阳、濮阳、开封等地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三门峡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礼仪培训。郑州设置了客户服务中心,并通过了信息产业部cccs评审认证,成为全国供水行业内第三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以来,我厅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2件,办结1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2件,全部公开的6件,部分公开的4件,回复办结率100%。

(一)规范程序。针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专门设计《政务信息公开办理审签单》和《政务信息公开办理登记表》,内容包括申请事项、领导签批、具体办理人员、办理情况、回复内容和统一编号。在办理过程,我厅坚持以下工作程序:首先,收到申请后,先由厅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然后根据业务处室的职责提出拟办意见;其次,在厅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分送主管副厅长逐件审阅批示,交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厅办公室及时督促催办,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再次,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上回复,并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同时建立依申请政务公开办理台帐,认真记录,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存档,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类办理。对于咨询类问题,在第一时间及时查找有关政策依据,详实准确回复;对于意见投诉类问题,及时查实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办理时限,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三)重视质量。在及时回复的基础上,高度注重办事实效,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申请事项按规定答复后,及时追踪申请人的反馈意见,对于不满意的事项重新进行办理,直到满意为止。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0年以来,我厅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省建设系统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还没有建立,无法实现信息共享,所以对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委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还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整合全厅政务信息资源,搭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平台。先建设三个主要的数据库—建设企业数据库、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单位的信息共享,消除数字鸿沟。并依托统一数据库平台,建设“12316工程”,(1指1个数据共享交换中心;2指2个网络,即互联网和政务内网;3指3个平台,即外网服务平台、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16指16个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包括oa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企业资质审批等系统),从而建立起涵盖厅机关和各地市建设委局的统一监管系统平台。

二是进一步研究探索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我厅政务公开亮点,密切我厅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一套系统的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带动厅机关、厅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和实施。

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部里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的成绩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查找不足,学习先进,完善机制,创新思路,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福建检验检疫局的有关部署要求,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服务海西建设大局,紧密结合局党组提出的“单项争第一、综合创一流、努力打造服务海西示范局”的工作目标和“保安全、促发展、抓建设”的工作重点,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其他公开途径为补充,继续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深化内容,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年、创先争优等专题栏目,集中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和我局对应措施及成效,受到了地方各界的充分肯定。此外还通过3c免办、流程查询等网站办公模块,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传统媒体发布信息351条次。2010共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开信息351条次,进一步扩大了受众面。其中广播45条,电视203条,报刊103条。包括省部级媒体32条次。积极宣传检验检疫工作服务民众、服务企业、服务外经贸出口的情况。

(三)主动定向专送各类简报259份。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2010我局先后编发行评简报107期、国检通报35期、检情通报13期、警示教育简报67期、创先争优简报31期、福建国检信息(企业版)6期,主动寄送相关企业、政府部门及行评代表等。

(四)电子宣传栏强化传播时效。检验检疫工作业务时效性高。我局在一楼大厅建立了电子宣传栏,及时提炼发布国家政策、上级精神,在上班时间滚动播放,确保报检员等第一时间了解重点内容。

(五)电子触摸屏提升检企互动效果。在检务窗口、保健中心、江阴港办以及出口加工区办配备多台电子触摸屏,与内部网络连接,方便企业现场操作、查询。

(六)内网、oa不留内部公开死角。除门户网站外,我局。

还架设了内部网站,与oa一起,满足内部干部职工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咨询处理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加大了公开力度,走在福建局分支机构前列,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全面、及时方面,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二是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建设上,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三是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方面,还要下更大的功夫。

四、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今后我局将从以下4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管理理念,增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规范制度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的有效性;四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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