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7 23:42:36 作者:笔尘

每个人都需要定期进行工作汇报,以便及时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问题。在下面的工作汇报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行业和岗位的汇报方式和写作风格,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一是住基本,打牢底子。重点是围绕“组织健全、活动经常、队伍过硬、保障到位、作用突出”这五个方面,抓好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这也是上级督查调研的重点。基本组织,就是党组织是不是按要求设置了,有没有超大支部,党组织成立的程序是否规范,有没有按要求审批,党组织有没有按期换届,支委会成员是否与企业领导班子交叉任职;有没有建立党组织把关的制度机制,有没有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特别是决策、执行、监督上的作用;党员是否经常性发展,有没有把牢入党关口,是否存在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是否按要求开展;有没有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有没有配备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有没有给予必要的阵地、经费保障等等,这些要求就是最基础、最基本的,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好。

二是建强队伍,做实里子。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国企也不例外。在法人治理结构下,企业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在企业的实现方式,逐步实现由“党管干部”向“党管人才”转变。企业党组织不仅要管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中艰,成为企业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努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人才健康成长并能为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余斌书记对国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高度关注,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国企职工而言,那就是看能不能与公司的发展同频同步,能不能为国企的发展发挥自身的价值。国企党组织就要在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报酬能高能低、评价能好能差上深度着力,努力形成众人划桨、水紧鱼跳的生动局面。

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要防范责任不落实的虚化风险。要牢牢抓住党建责任制“牛鼻子”。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将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考察,与选拔使用、薪酬分配、评先评优挂钩,做到责任清单正向明责、严格考核反向约束。下面是呢子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干部在2022年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范文,欢迎阅读。

同志们:

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一是要防范责任不落实的虚化风险。要牢牢抓住党建责任制“牛鼻子”。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将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考察,与选拔使用、薪酬分配、评先评优挂钩,做到责任清单正向明责、严格考核反向约束。国资局党委要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把生产经营和党建工作一起抓、一起促,切实种好党建工作“责任田”,落实好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防范制度不落实的经营风险。在制度执行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破坏制度的“潜规则”就会大行其道,导致本来可以避免的违规违纪违法风险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就有可能给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国资局和国企党组织紧盯制度的执行,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大额资金支付、“卡脖子”问题攻关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推进企业经营风清气正。

三是要防范监督不落实的廉洁风险。要将廉洁风险防控嵌入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全流程、各环节,同步构建制度机制,加强源头防范和过程防控。让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齐发力”、让廉洁风险防范与项目建设“同推进”。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完善廉洁风险防范机制,开展招投标、资金拨付、物资采购等专项检查。

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一是清醒认识抓国企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独特优势、力量所在。x年5月,中组部部长xx同志在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这句话的中心思想就是国企“姓党”是国有企业的基本遵循、根本属性。但是,个别国有企业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唯指标、唯发展、唯业绩,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不断虚化、弱化、边缘化,致使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处于被动、配角、应付的地位,致使企业党的组织、作风、思想、纪律等建设滞后。一些单位在巡察中就指出了这方面的问题。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无论企业如何改革转型,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并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嵌入到现代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中。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这一点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化的工程,事关党员队伍管理和党员干部建设大局,事关企业改革转型、长远发展大局,党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高瞻远瞩地重抓、驰而不息地常抓、理直气壮地实抓。

二是清醒认识抓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国有企业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市场主体,也是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的统一体,这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同决定的。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国企企业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一方面,加强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就是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在国企中的实施、落实情况,推动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与适应的企业发展战略,提高企业保值和增值的实力与能力,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要求,保证企业改革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是《党章》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正是通过企业内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来具体实施党对企业的领导,以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从而保证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定位不偏离,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两周年情况汇报

自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以来,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日渐突现,并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但由于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不可避免带有其不完善的缺陷,所以人们对其认识同样需要一个逐步深化、由不自觉到自觉的渐进过程,下面仅就个人认识发表以下拙见:

一、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的关系。

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二者就是一种制约与被制衡的统一体,所谓制约是指人民监督员是监督者,行使的是监督权,检察机关处于被监督的地位,是接受制衡的对象。在这里要克服两种偏见:一是要克服将二者看作对立关系的偏见,否则检察人员会出现逆反心理,对这一制度的实施产生抵触;二是克服将二者认为是配合关系的偏见,否则检察人员将产生利用心态,失去制度应有的监督作用。所谓统一体是二者要共同承担起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公正执法的责任,但不应将二者关系变成一家人、说一家话,而应看作为促进法治建设的同路人,是讲法律话的共言人。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检察机关享有对案件的终结权,最终检察机关要对案件的质量负责,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负责,所以检察机关一方面要重视、尊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使这一制度不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又要严格依法办案。人民监督员的权力体现为对检察机关及所办案件的制约权、建议权、请求复核权、提请人大否决权,只有明确了二者的职权才能摆正各自的位置、行使好各自的权力。

三、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的体系。

原则上讲二者从组织形式上应是并列的两套体系,人民监督员的产生,监督权的授予不应来自于接受监督的检察院。检察机关的体系是明确的,有检察院组织法的定位,但人民监督员的组织形式并不规范,无论是现行的如人民监督员被检察机关聘任制、选任制都不妥善,被监督的检察机关自行聘任、发聘书或虽经一定办法产生由检察机关发证书的形式都有缺陷,在这种形式授权下的人民监督员到检察院来履行职责,都是一种客情,按中国人的习俗是客随主便,人民监督员应对派出机关负责而不是对被监督的检察机关负责。根据司法实践我总结较可行的方案是:一是人民监督员应由同级人大选举、同级人大授权、同级人大委派,二是下级的人民监督员应由上级检察机关选聘、委派,只有这样监督员到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才名正言顺。

四、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程序。

实践中有两种情况:

(一)关于三类案件的监督。对于三类案件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程序与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是同步的,是事中监督、是个案监督,其提起部门是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如职侦局、侦监科、公诉科),其操作程序是刚性的规定,从试行实践看,其操作性、实效性是可行的。

(二)关于五种情形的监督。这一类监督程序与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通常是不同步的,是事后监督、是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整体状况的评价(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发生了当事人及代理人对扣押款物不服、对羁押期限提出疑议、对办案人滥用职权、刑讯逼供提出控告……而检察机关又不认可。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应有权向检察长或向上一级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汇报,由检察长或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是否进入监督程序的意见。如果人民监督员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的,被监督的检察机关必须进入监督程序。对于事后监督,检察机关应有明确的定期、不定期由人民监督员参加的例会制度,或开展由人民监督员参加的专项检查活动制度,办案部门必须负起如实报告义务,否则要承担虚假报告的责任,按《检察官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民监督员真正、充分享有知情权、咨询权、质询权,以可行的程序保证把五种情形监督落到实处。

二oo四年十月。

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四项监督制度新一轮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把握内涵,要求全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务求吃透精神,加强学习宣传,严格落实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一、深化学习教育,加强思想认识

xx镇党委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为契机,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建设学习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班、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机关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知晓的广度和深度,为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领导带头执行,发挥表率作用

选人用人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内容,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有关事项。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贯彻执行

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既要自律,也要他律。xx镇党委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将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镇党委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把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选用干部公开公平公正。班子成员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增强干部选用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积极推进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与实践,要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率100%、组工干部精通率100%和党员干部知晓率100%,不断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打造思想优、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干部队伍,为我镇的xx事业快速发展提高强大的动力,为我镇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1年9月29日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以来,xx-x区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干部工作监督,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两周年情况汇报

(西南政法大学400031)。

检察工作是司法的一个重要环节,承载着公诉权并贯穿整个刑事诉讼的始终。民众参与司法是司法民主的外在体现和内在要求,在检察领域民众参与检察一方面体现司法的民主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权利对权力的制约。

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在强化对检察工作监督的背景下孕育的,人民检察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为了探索建立一种新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规范程序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有效地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力求通过民众参与检察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防止检察权的滥用。

针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和发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天津、辽宁、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四川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进行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征得本人同意,由检察长颁发证书。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征得本人同意,由检察长颁发证书,任期与本届检察长的任期相同。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检察机关设立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作为人民监督员的办事机构。

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内容有三项:一是在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承办案件的部门拟作下列处理的案件即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后认为应当维持原逮捕决定的;侦查部门拟撤销案件的;公诉部门提出对案件作不起诉处理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拟作上述三种决定的,也要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但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以及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三类案件做出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决定的除外)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方式是听证、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二是人民监督员发现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情况,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三是人民监督员可以应邀参加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其他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情况的,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的投诉,转交检举、控告。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各地的人民监督员,可以对本地检察工作实施监督,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其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

人民监督员制度吸收了国外大陪审团制度和检察审查会制度的合理内核,基于被告人享有由自己的同类来审判自己的权利的理念人民监督员制度应运而生。人民监督员是非职业司法官阶层参与司法的重要形式。由于未形成法律职业的惯性,非职业司法人员对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敏感,容易接受新的秩序规则和道德伦理规范。人民监督员所能带入司法活动中而职业司法官却有可能欠缺的往往是民众的情绪、感受,因为人民监督员仅凭普通人的良知和常识裁判,所以,能够使犯罪的概念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与社区文化相一致。另一方面,人们监督员有利于制约检察权力,遏制司法腐败。无论从其合理性、合法性,还是其代表性和实效性来看,都是一种正当的制度,但是它如一个初生的婴儿,要使其进一步成熟,仍然需要在探索中进一步完善。

民众参与是体现司法民主的一个途径。在司法领域,具有公民意识的公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是司法在实际上取得民主性、公正性结果而不流于形式的重要环节。司法民主的重要表现,是在诉讼中民众参与检察,允许民众直接参与司法过程。当然民众参与检察机制的良性运作是以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为条件的。运作良好的司法民主的机制,一方面需要由具有这种意识的公众进行参与,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公民培养或者强化这种意识。强化民众参与检察可以体现司法的民主性并培育良好的公民意识。司法民主的真正贯彻与实现,足以为我国民主的进程做出最好的注脚。在此方面,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早已确立了人民陪审制度与审判公开制度,成为我国实践司法民主之先声,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则是在检察领域中保障民众直接参与司法的崭新探索。

民众参与检察也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一种方式。众所周知,检察官的产生是以革命之子的姿态出现的。检察制度发展的历史较短,其雏形是14世纪法国的国王代理制度,18世纪法国大革命以后,才产生了现代检察制度。设置检察制度目的是监督警察滥用警察权侵犯人民合法权益,防止法官法自由擅断。检察制度的产生是和诉审分离的原则的确立、摒除纠问制弊端紧密联系的。在纠问制中法官集追诉权、审判权与一身,往往会进行擅断,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分权思想的指引下,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由不同机关分别负责侦查和审判工作,但是这种做法又产生了警察权膨胀可能危及公民权利的顾虑。为了达到更为理想的效果,同时制衡警察权和审判权,在欧陆史上便出现了追求“一石两鸟”之计,即以新创的法律官(检察官)监督法官裁判,控制警察活动,以法治国改造纠问国、防范警察国。[1]虽然我们赋予检察机关法律守护者的至高角色,但是孟德斯鸠早已阐明了这样一种观点,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因此,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谁来监督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现代各国大都赋予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尤其是在起诉的裁量权方面检察官权力很大。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把现代刑罚思想的贯彻从法官的定罪量刑阶段推进到检察官的起诉环节上,并更符合诉讼经济和合理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许多非法律因素的影响,如检察官的个人素质,外部压力、人情关系等,这些因素往往左右检察机关自由裁量的方向。因此,检察机关在实际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出现了被滥用、怠于行使、随意行使的倾向。因此,对其进行适当的制约是保证其功能充分发挥的必要和有效的措施。通过民众的参与确实可以对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一般而言,以权力制约权力和以权利来制约权力是权力制约的两个进路。民众参与检察正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一种途径。

:一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承办案件的部门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转交本院侦查监督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在7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认为应当维持原逮捕决定的,应当及时将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移送本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并做好接受监督的准备。二是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对本院立案侦查案件提出撤销案件意见的,应当及时将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移送本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并做好接受监督的准备。三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对本院立案侦查案件提出不起诉意见的,应当及时将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移送本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并做好接受监督的准备。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收到有关案件材料后,应当及时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轻重和复杂程度确定三名以上、总人数为单数的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工作。参加监督工作的人民监督员推举其中一人主持监督。人民监督员在监督工作中具有同等的表决权。

人民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体现在下列程序中:首先,由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并出示主要证据并说明与案件相关的法律适用情况;其次,人民监督员可以向检察官提出问题,对重大复杂案件,必要时可以听取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听取有关人员陈述或者听取本案律师的意见;再次,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独立评议。评议后进行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意见,表决结果和意见由办案部门附卷存档。检察长应当对人民监督员的表决意见和有关检察业务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听取人民监督员和有关检察业务部门的意见。检察长审查后同意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的,有关检察业务部门应当执行;不同意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的,应当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案件需要,人民监督员可以应邀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委员会的决定与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不一致时,应当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向人民监督员做出说明。参加监督的多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上一级检察机关应当复核并及时反馈结果。案件监督工作应当自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收到材料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完毕。重大复杂案件的监督时限可以延长一个月。检察机关不得因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而超过法定办案期限。

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目的是在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方面,由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的逮捕决定和参与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和撤案决定的过程,改变监督者在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上没有外部监督的格局。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推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精神是值得赞许的,毕竟在现行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没有根本性改变之前,这确实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通过民众参与检察的方式可以促进检察工作公正有效的进行。

首先应该看到的一点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合乎法律规定的群众路线。人民监督员实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一切国家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宪法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规定人民有权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改革,是一项实践“民主监督”的有力举措,具有宪法上的正当性。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国家公权力的界限是明定的,不能在法律授权之外恣意扩张;而在法律授权之内,则可出于合目的性的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并未逸出其权力范围,而是在检察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上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对权力的运作进行合理限制,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在落实宪法对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诸项权利的一个创新,这种做法符合宪法规定,也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此观之,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把《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人民群众的法定监督权利具体化、经常化。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某些方面没有法律明确支撑的情形我们应当放在法律演进了视野来看。法律虽源于经济生活、民意、和公理,但它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加之法律又有要求稳定的特性,所以在这个相对独立的王国中,一旦阻塞了与民众交流的渠道,法律必然走向僵化。在法律史中,昨天的法律调整今天的经济生活,合法但不合情,合情又不合法等现象屡见不鲜,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民众参与司法活动,能及时协调合法与合情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价值冲突,因而在克服法律僵化、推进法律变革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3]社会总是在前进、发展,尤其是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旧的秩序规则及伦理道德规范受到强烈冲击,新的秩序规则和伦理道德规范不断涌现。人民监督员能及时把社区的道德观念带到司法活动中来,确保了司法的公正。

检察权在本源意义上属于人民所有,在性质上当然可以由人民直接地或部分地行使,在具体制度安排上可以设置人民直接参与的程序。检察机关和检察官只是代表人民行使检察权,不应异化为检察权的垄断者。人民监督员作为民众参与检察的一种方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人民监督员不论来自于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还是其他组织,都是这些组织及其所有成员的受托人,人民监督员能够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要求、意志和利益。然而也有人说人民监督员没有经过民选,所以其代表性值得怀疑。在决定由谁担任人民监督员上,我国检察机关比日本检察机关确定检察审查会成员上有更大的决定权,日本检察审察会组成成员由抽签决定,检察机关没有任何权力。我国人民监督员虽然由其它单位推荐,但需要检察长聘任,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的确定必然产生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检察机关可以选择人民监督员,让被监督者拥有选择监督者的权力难免会影响到监督者的监督力度,人民监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否处于超然的位置令人担心。人民监督员到底多大程度上代表了公众确实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下面笔者就人民监督员的代表性进行探讨。

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由人民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施监督,正是这种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二是人民代表的素质比较高,可以担任此重任;三是人民代表由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集中代表人民的要求。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有失偏颇,长期由人大代表充当人民监督员,可能使能成为人民监督员的人相对固定,也存在着相对的可预测性,不能体现出人民监督员随机产生,被告人对谁可能成为人民监督员缺乏预见性,从而保障一种“看得见的正义”的立法本意。第三种观点过于激进,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具备法律基本知识的人的比例在中国总人数中的比例较小,如果把人民监督员的范围仅限定在具备法律知识的人员内,有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的嫌疑。第四种观点虽然有其好的一面,但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弊端,比如发案单位的群众成为人民监督员就可能将其个人情绪带到司法活动中,其他人民监督员在相信“眼见为实”的情况下,就可能偏听偏信,作出错误裁判。对此,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人民监督员应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选民中随机,检察机关应当在人民监督员调查证据时,让被告人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出来讲述有关情况,但他必须承担如实陈述的义务。这样,才可能保证社区的道德伦理观念带入到司法活动中。其理由是:首先,随机产生的人民监督员排除了对谁可能成为人民监督员的预见性,被告人即使想贿赂人民监督员,也不能预知对象,从而确保程序正义。其次让被告人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调查活动,使人民监督员更全面的证据材料,有利于对案件做出公正的裁判,实现了实体公正。

这里又牵涉到一个问题,就是普通民众的地域范围如何界定。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普通民众应该指被告人生活的并在法院管辖范围内的社区的普通民众;如果被告人生活的社区与犯罪地不一致,则普通民众应是被告人犯罪地的区的普通民众。因为社区文化虽然与全社会文化有共同点,但是每个社区又都有其独特的伦理价值观和秩序规则;因此,以社区的普通民众作为“与被告人同类的人”的问题上应纠正两种错误认识,一种是“与被告人同类的人”是指与被告人地位同等的人。按照这种认识,势必会导致地位不同的被告人由相应的地位不同的陪审员来裁决的结论,从而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世界性宪法原则。另一种是认为“与被告人同类的人”是指与被告人职业相同的人。这种认识过于片面、狭隘,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十分有害的。因为职业相同的人往往处于保护自己的同行或者保护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目的,偏袒甚至开脱被告人的法律责任。然而,有学者担心,由与被告人地位不同或职业不同的普通民众来裁决被告人,会因“走运者看待不幸者的优越感,下等人看待上等人的嫉恨心”[7]而产生不公正。解决这个问题有三种途径:第一,陪审员名单覆盖社会的绝大多数人口;第二,随机遴选产生陪审员而不是选择、指定、邀请、推荐产生陪审员;第三,被告人可以行使回避权,包括有因回避和无因回避。[8]由此可见,使民众参与检察真正成为一项司法民主的制度,应当使人民监督员具有代表性。

法律运行的实效是检验法律制度成败的`试金石。在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之初,各界就有许多疑虑。比如,人民监督员是否干扰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因为人民监督员不懂业务却要肩负司法审查的重任,能不能胜任这项工作;人民监督员是否变成了检察院的保护伞,因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选择“官官相护”总比得罪拆台要保险等等。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显现了其独特的作用,也使先前的疑虑烟消云散,总体而言人民监督发挥了实效:第一,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外部监督,进一步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有助于确保司法公正。刚性的监督机制,确保了监督阳光的直达。第二,人们监督员的压力促进办案水平提高。以前都是监督别人,现在有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这种来自外界的压力促使检察机关必须认认真真搞好每一件案件,提高办案质量。,第三,人民监督员制度彰显程序正义,使一些不服检察机关的行为有了救济的途径,合乎程序正义的理念。再次,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制约检察权力,遏制司法腐败。由于人民监督员的加盟,使司法活动暴露于民众监督之下,扩大了司法的透明度,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可能,为公正裁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视的是,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需要救济,这是程序公正的要求。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拟做不起诉处分或撤案的,同样存在这一问题。由于检察机关对自己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制度,使不同的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出现不平等,违反程序公正的要求,或许是在建立该制度之初没有考虑到的问题,或许只是检察机关自己创立的制度,在效力上不足以改变现行诉讼体制,对所有犯罪嫌疑人平等看待。这应该是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硬伤。检察机关通过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让公民参与或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决定的思路是正确的,但这一思路不应该只局限在自己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上,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在取得经验和实效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该积极向国家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制定《人民监督员法》,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扩大到普通案件上,体现程序公正的要求。

就监督的方式与时间是否适当也存在一定的争论。人民监督员对批准逮捕案件的监督属于事后监督,但对不起诉和撤消案件为事中参与,同步监督。这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是否与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发生冲突,人民监督员进入检察机关做出司法决定的过程,必然会侵害检察机关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在现行法律体制下,也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及时保护的问题。对检察机关拟撤消案件的,人民监督员实施监督,其审查的期限最长可以是一个月,如果确属应该撤消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特别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受到了不应该的羁押。对拟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存在这一问题。在注重打击犯罪的同时,忽略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上,较其他犯罪嫌疑人多了一个权利保护措施,而在不起诉上,又多了一个权利及时得到保护的限制措施,这两方面形成鲜明的对比。不能不说,在设置人民监督员制度时过多关注该制度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没有更多考虑到受该制度影响的相对人的权益。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应该借鉴日本检察审查会的做法,采取统一事后监督的方式,既可以避免人民监督员与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法律规定相冲突,也可以及时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事后的救济渠道同样能够达到制约、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决定的效果。在人民监督员实施监督启动程序上,可以与日本检察审查会方式相同,采取申请开启和依职权自行开启。在依职权开启上,应该与日本检察审查会一样,受到必要的限制,避免其成为人民监督员个人的行为,而非整体性的监督。对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逮捕、不起诉、撤消案件不当的决议,虽然不能必然改变检察机关原决定,但在程序上可以规定,必然使做出原决定的检察机关开启检察委员会讨论程序,检察委员会讨论后维持原决定的,人民监督员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开启复核程序,使外部监督行之有效的转换为内部监督。

民众参与检察是克服检察权在产生之初就具有的天然弱质的一个有效的途径,使得监督者也受到了一定的有效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民众参与检察的一个尝试,虽然难以达到尽善尽美,但是毕竟是在司法民主化进程迈出的可喜一步。人民监督员制度还应该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充实,有效发挥其独到的作用。

gaoyi-fei。

(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andlaw,chongqing400031,china)。

abstract:participatinginprocuratorialworkbythemassesofthepeopleembodiesthatpowershouldberestrictedbyrights.participatinginprocuratorialworkbythemassesofthepeoplealsoembodiesthatjusticeshouldberealizedindemocraticway.therearemainlythreepatternsasparticipatinginprocuratorialworkbythemassesofthepeopleintheworld.inamericagrandjuryreflectsthatmassesofthepeopleparticipateinprocuratorialwork.injapan,examinationalcommitteereflectsthatmassesofthepeopleparticipatein.inourcountry,supervisionofprocuratorialworkbythemassesalsoembodiesthatmassesofthepeopleparticipateinprocuratorialwork.theauthorremarksthelegality,representativeness,andeffectivenessofsupervisionofprocuratorialwork.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按三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促进公司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人力资源使用有效控制,提升组织效益,和平牧场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应以盘活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提高人均效能为根本,认真做好人事编制及工资总额控制,全面评估各类人员胜任力素质,强化各岗位人才选聘方式。根据公司实际,修订《和平牧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款,并研究确定已公告、公司网站、大型招聘会、微信等方式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公司实行员工招聘制度,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管理,不断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公开招聘,吸引和选拔所需各类人才,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保证。

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的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具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改进措施。

公司按照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和岗位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制度和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内部人员合理流动,强化全体员工的履职意识,实现对上岗员工的动态考核管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岗位合同管理办法,指出双合同管理办法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和平牧场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平牧场有限公司岗位合同管理办法》,并将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所有竞聘上岗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岗位合同,岗位合同中明确达标标准,解聘条件等,建立不胜任退出机制,真正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xx中心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

为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以及市、县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的实施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

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成立xx中心卫生院“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宣传,建立管理制度。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用量和剂型进行盘点,并及时调整基药的零售价格。

(五)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在实施绩效工资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本院将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制度,完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

鼓励本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患者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本院成为本地区周围群众看病的首选,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和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院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明确各科室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规定的医务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xx中心卫生院。

201x年x月。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学校党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护全校师生身心健康的同时,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努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强化责任意识,多措并举,履职尽责,确保学校成为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坚强阵地。现就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主体责任扛得牢。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五种学习方式”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时间有保证,方式有多样,上半年共集中学习7次。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例会制度抓得严。学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间周二下午、重要时间节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相关文件,摸排情况,预判舆情,提出处置预案,做到有的放矢、未雨绸缪。

三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得实。上半年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按照要求,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度,针对如何落细落实、如何占领主阵地、如何唱响主旋律,学校党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高职院校文化育人功能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有关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认真进行整改。学校纪委和组织统战部按照要求分别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和考核干部的范围。

(二)提高监管能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一是完善宣传工作运行管理及网络新闻信息发布机制。落实新闻稿件三审三校制度,完善《**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方媒体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新媒体信息发布流程》等学校宣传工作运行管理及网络新闻信息发布机制。3月初,向各院部下发通知,对我校新媒体平台设置情况进行年度审查,各部门对照《**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络阵地管理规定》,对本部门所有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5月底,摸清学校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的底数,工作微信、qq群共552个,微博9个,官方网站1个,百度贴吧1个。召开群主会议,和qq、微博、百度贴吧负责人取得联系,传达相关要求,明确压实责任。

二是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严格遵守网络舆情研判和风险评估值班制度。学校党委向市委报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1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阅评党报党刊党网内容,每人都撰写理论文章,上党课。党委宣传部牵头,确保每季度召开1次网络意识形态协调联动会议,每年对各院部进行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党委和市委宣传部汇报。

党委副书记带班,宣传部长、副部长、宣传科长每天轮换值班,带领2-3名学生网络评论员检测网络舆情,每天每两个小时巡查网络是否存在舆情及舆情风险,做到及时监看网站、百度贴吧,搜集敏感字词,处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舆情,并组织师生网络评论员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工作。

三是建立完善论坛、报告会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对研讨会、座谈会、讲座等活动以及校园出版物的审查把关。校园网、微信、微博、博客、led屏幕等宣传阵地,发布内容由党委宣传部严格审核把关,各部门建立微信、微博平台需向学校宣传部提交申请。上半年共审批讲座、报告会29次,led大屏幕20余条。利用“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体优势,加大理论阐释,掀起学习热潮。对校报、学报等刊物,严格按照“三审三校”流程进行审查、把关。

(三)强化阵地管理,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一是不断提升网络正面宣传能力,做好媒体和互联网有关人员的团结引导。学校党委站在维护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带头触网、上网、用网,牢牢掌控学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该发声时就发声,该出手时就出手,拉起“高压线”,把好“准入关”,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

上半年以来,继续整合网络评论员队伍共计137名。学校官方微信平台上半年线上培训学生记者团成员10余名,目前粉丝数20000余人;学校官方新浪微博共发布信息1000余条,审核校园网各类文章620余篇,有力地抢占学校宣传主阵地。

二是加强与党外人士联系,加大对学生“意见领袖”的管理力度。同学校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加强团结联谊,不断吸取他们的宣传建议,利用主流宣传阵地,增进沟通;对学校历届学生中的“意见领袖”、论坛“大吧主”等重点人物,不断加强线上线下的“一对一”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协助学校实现正面发声。

三是强化阵地建设管理,构筑全媒体的理论宣传阵地。构筑立体化全方位的校园宣传网络。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以校园网、官方微信、微博等为舆论阵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展示学校建设成就和师生风采,注重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和重大节日策划、组织相关活动,坚持大众传媒时代主流文化的价值选择,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熔导向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炉,建构全面的校园媒体宣传网络,巩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舆论阵地。

制定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专班工作方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以普及新冠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确保校内新冠疫情舆情准确、安全。以师生安全为中心,不断提高管控和服务水平,扎实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宣传、师生员工心理疏导、文明素养提升、防疫战疫典型宣传报道等工作。持续开展“把灾难当教材、为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

在抗击疫情新形势下,以抓好官网建设为抓手,加强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取得喜人成绩。在《河南省教育系统4月“两微”综合传播力排行榜》上,我校官方微信《**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优秀网站评选》获得河南省高职高专微信热文榜第一名,总阅读157412次;《河南省教育系统4月“两微”综合传播力排行榜》,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得河南省高职高专微信榜第五名。

做好外部宣传的新闻推送和协调联络工作。上半年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央广网、新浪网、国际在线,《河南日报》等媒体发文120余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总支主体责任发挥不够。部分党总支负责人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政治引领认识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网络宣传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不够。教育方式、方法上只是片面追求即时效应,实际效果较差,给教职工和学生搭建和谐的奋进“舞台”还不够。

(二)原因分析。

宣传机制考核执行不强。虽然有工作考核办法、评价标准,但考核针对性不强,奖罚措施执行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现实中一些基层党组织未形成综合性、社会性、动态性、对比性的日常评估和考核机制,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创新工作做得不够,教育实效性没有足够重视。

下半年学校党委将认真做好应对“疫情综合症”的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和市委**书记莅校检查指导工作时所作的要求,认真抓好毕业生就业创业、疫情防控、学生返校复学等工作,针对师生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问题,及时准确研判处理,按照《**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专班工作方案》部署,努力做到:一是遵守纪律。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切实重视并做好防疫宣传工作,言行守规矩,舆论作引导,宣传讲纪律,为取得防疫胜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二是守正创新。发挥官媒与各部门宣传平台联动作用,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载体,引导师生员工参与到宣传中来,提倡全员参与,提高宣传效率,提升宣传质量,提振学校战疫士气和工作积极主动性,使内容建设从标准化向特色化、精品化转型,加强策划统筹,使宣传服务从被动性向引领性转型。三是加强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切实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具体地讲:一是做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学校有关防疫工作决策部署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官网、官微、官博、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推送国家、省、市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涉及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安排的重要通知,确保师生员工了解重要政策的渠道畅通。二是做好学校各专班、各部门疫情防控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报道学校各专班和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让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到学校安全保障工作中来,确保学校安全。三是做好科学防疫、健康安全等知识的宣传报道和师生员工心理疏导、文明素养提升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平台,推送播放经权威部门认可的新冠肺炎知识、科学防疫知识、心理健康知识、法律知识、识破各种微信诈骗手段的方法、安全返校注意事项、到校报到时和报到后的注意事项、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养成、在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文明素养等方面的内容,增强师生员工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四是做好学校防疫战疫典型宣传报道工作。全面掌握各部门防疫经验、亮点等工作材料,做好抗疫典型人物、事迹、团队和优秀通讯员等的评选和宣传上报工作。加强对一线基层保障工作人员的宣传,如门卫群体、宿管阿姨群体、学生食堂值班群体等,讲好文职院战疫故事。五是做好师生员工专业特色凸显的防疫战疫优秀作品挖掘梳理和宣传报道工作。围绕“学以成人、知行合一”理念,体系化、规模化宣传报道师生疫情防控特色作品。围绕网课背景下师生工作和学习方式的创新与变化,多角度宣传报道,引导师生员工通过网络,停课不停学、不停研,为推进学校“双高”建设继续努力。六是持续做好“把灾难当教材、为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讲好文职院战疫故事,传承好故事背后的文职院精神和文职院情怀。把文职院战疫故事与在历史传承中逐渐形成的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钉钉子精神和务实重干、砥砺奋进的优良传统相结合,深入研究,形成文字产品,让文职院战疫故事背后的文职院精神和家国情怀得以彰显,让文职院精神和家国情怀在战疫故事中得到传承、创新和发展。七是做好疫情防控时事评论工作。结合师生员工关注焦点、社会关注热点等,在校内外有关平台推出评论性文章,做好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正面舆论引导,坚定信心、鼓舞士气,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八是做好网络思政课程资源拓展和宣传报道工作。持续做好“五个一工程”创作、“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推选工作。扩大思政课程、文化课程和人文课程的生长点,将全国人民的战疫故事和**文职院的战疫故事纳入学生的思政课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教育、生命教育、价值教育和道德教育。九是做好外部宣传的新闻推送和协调联络工作。在《人民日报》《河南日报》,人民网、央广网、新浪网、国际在线等国内不同层级、平台的媒体发声,传播好文职院声音。十是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若发现有编造、散布的不实信息,及时对所掌握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研判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领导,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引导舆论,解疑释惑,以正视听。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自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精心安排部署,紧扣关键环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狠抓工作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乡(镇)成立了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层层压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县委县政府主抓推动、行业部门牵头指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体系。

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乡村一线,面对面,点对点讲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培训达30场1.2万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是摸清核实家底,明晰产权归属。始终把清产核资作为推动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内容,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采取财务清理、盘点清理实物资产、归集清理资源型资产、民主审议、张榜公示、审核备案等措施,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共清理核实24乡(镇)333个村集体2310组集体资金869.02万元,资产71617.0257万元,资源323.8078万亩。进一步明确了清产核资结果现状、产权,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深入摸底调查,界定成员身份。组织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深入农户,摸底填写农户入户调查摸底表,详细登记人口、土地承包关系及户籍变动情况等信息,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对村集体积累贡献率等因素,指导各村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经4榜公示后,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截止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摸底调查333个村10.1422万户41.2309万人口,全县333个村都完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界定集体成员10.0428万户40.2695万人。

五是探索产改路径,加快改革步伐。全力抓好防疫与中心工作两不误,利用疫情期间不能入户的有效时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静宁县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股权管理办法(试行)》《静宁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静宁县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股权设置与量化指导意见》《静宁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指导意见》《静宁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静宁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资产清查移交办法(试行)》《静宁县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办法(试行)》《静宁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文件。分有经营性资产和无经营性资产的村,分别制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折股(量化)方案》,以上文件已经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下发各乡(镇)指导开展折股量化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

六是优化思路举措,推进项目建设。按照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要求,优化工作思路,全面谋划,主动出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拟申请中央投资1320万元,地方自筹120万元,建设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并配套附属工程为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目前正在项目申报阶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看,我县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村集体经济基础差底子簿。由于自然资源匮乏,绝大多数行政村都没有较好的集体经济项目,有些村即使引进了集体经济项目也无法产生效益,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从而限制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二是机制体系不够健全。我县在集体资产评估、经营主体运行管理、投融资机制和产权交易平台搭建、风险防范等机制体系创建方面还不够健全完善。三是集体“三资”管理力量薄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等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素质过硬的农经队伍作保障。但目前我县乡镇一级农经机构缺失,农经人员均为兼职,人员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偏低,影响了改革进程和质量。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宣传改革政策、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推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制度,做好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衔接、协作,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盘活用好集体“三资。探索建立村级集体闲置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盘活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办公用房、商铺、老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等,通过独立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或租赁承包等形式,让“死资源”变成“活资产”。三是全力搭建改革交易平台。借鉴其他县区先进经验,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交易规则和程序,推动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畅通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进入交易市场的渠道。四是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多方协调,积极主动争取乡(镇)支持,充实人员力量,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实现农经队伍与新时代农经工作职责的协调匹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是扩大基层决策的参与范围,提高基层组织决策的科学性。例如在人居环境创建过程中,各社区对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创建措施、创建要求,召开支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邀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广泛参与决策过程。二是规范“四议两公开”操作流程,优化参与措施。办事处统一印制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图和会议记录薄,发放到基层各单位,并派员进驻社区,进行专业规范的指导。针对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常年在外务工,不便回乡参与议事这一现实,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外地党员、群众的意见,实现表决方式的创新与优化。三是强化公开力度,增加社会认可。对低保、五保、救残、救灾、危房改造、优抚、医保、拆迁、安置、补偿等重大事项,我们强力推动办事流程、办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四是深入实施,下延一级,构建全方位的决策体系。我们把“四议两公开”的决策流程,向一些居民组延伸。20xx年秋,在解决六里棚社区“三塘”生活预留地分配时,就采用了这套办法,将长达十多年,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彻底解决。

一是以早排查、早化解为着眼点,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我们要求各社区每周向办事处信访办报告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办事处每月开展一次矛盾集中大排查,特别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排查。我们还研究制定了《番城办事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征地拆迁、低保分配、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决策风险评估范围,进行风险评估。二是严肃科级领导定期接访制度,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党政主职每周一抽出专门时间,接处群众来信来访。同时,要求科级干部下基层,走访农户,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三是健全调解机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办事处建立了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社区成立了民调委员会,吸纳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为成员。居民组设置民调小组,吸纳社会威望高、素质好、办事公道正派的人士为成员,实施源头调控。四是实施联调联动,确保化解效果。对诉求关系单一的,由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对诉求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办事处牵头,协调解决。20xx年,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因群众担心对生产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征地价格不合理,强烈反对,多次信访,并走司法途径,将县政府起诉到信阳中院。我们多次协调无效后,邀请司法、信访、国土、环保、城建、发改等部门,联合进行调解,终于消除了群众误解,取得了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主动撤诉,成功推动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一是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去年,我们投入30多万元,建成了番城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精选配齐了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探索综合服务,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科级干部驻社区办公制度,每周至少到所联系社区集中办公1-2天。各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设置便民服务栏,明确一名干部为便民服务员,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综合型服务。湖畔春天、香樟苑两社区还将物业管理、就业指导、供水、供电、供气等纳入便民服务站,为居民提供综合型、“超市式”服务。各社区居民小组还设立便民服务点,构建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三是实行代办制,强化信息服务。由居民组长任居民小组代办员,对特殊群体提供代理或陪伴式服务。我们还为各社区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服务机制,实现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在认真接受《剑指四风》等廉政准则专题教育的基础上,我们选取64起典型案例,编印了《作风建设在路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汇编》,通过说案释法的形式,严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二是夯实“两个责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社区或单位的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

承诺书。

》。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专门人员,加强、充实了纪工委工作力量,并在各支部明确一名纪委联络员,建立了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社区和部门各付其责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三是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我们取消了所有站所、社区的账户和会计,实行财务支付中心统一支付,严格执行社区“零招待”制度。强化全面审计,增加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在年终考评中所占权重,严格实施干部离职审计制度。20xx年,我们自办案件6起,配合县纪委办案3起,给予党纪处理3人。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有效预防了贪腐行为的发生。

前期,番城办事处在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通过制度的实施,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但总体来看,离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锐意创新,大胆实践,勇做表率,把基层四项基础制度落实得更好,发挥得更好,全力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完善和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加强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是省委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到基层的具体抓手。罗庄镇切实根据自身情况,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实践,总结经验成效,形成方法制度,分析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主要在于村(社区)和乡镇(街道)两个层次,罗庄镇认真搭建、完善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万丈高楼,起于垒土,合抱之木,起于毫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从基层做起,全面深化改革出发点在基层,全面依法治国基层任务繁重,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基层党建抓起。深化完善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重点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矛盾调解化解制度和机制,优化提高便民服务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四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制度的建设是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制度越完善,经济发展的后劲就越足,社会就越稳定。

罗庄镇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能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难、公益事业建设难、群众致富增收难,以及基层组织和干部“想干事、难干事、干不成事、还出事”等问题。它完善了党的领导机制,巩固了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完善了村“两委”协调机制,实现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机制的紧密结合;完善了党内民主机制,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了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了村民的自治权利;完善了民主监督制度。大力加强组织建设,特别是抓好支部书记这个“核心”、抓好村“两委”成员这个“关键”、抓好党员队伍这个“骨干”、抓好群众代表这个“主体”。建立完善基层民主决策的配套制度、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解到在一小部分村(社区)中,在村(社区)的一部分事务的决策中,“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还没有真正用到实处,甚至有些村到现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还只是挂在墙上,这是一方面的问题,可以总结为不去用;另一方面,在使用的过程中,一些村班子不去深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就提议搞这搞那,结果方向不对,跑得再快事情还是搞砸,有一些村民代表或者党员在决议的时候,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没有大局观,否决议案,造成好的提议、好的项目无法落实实施,这可以总结为不会用;还有一方面,就是一些村民代表、党员甚至一些班子成员在商议审议和决议的会议上,一切都是赞成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既是责任心的问题,也有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这可以总结为用了也白用。这些问题,既说明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机制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说明一切还得从实际出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一个好的方法理论,但在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可以在商议之后再修改完善提议,可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基层领导班子成员获取知识的能力和素养,可以不断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事情深入一线,可以在决议前提前做一些利益相关人的工作等等。

罗庄镇发展建立明理会,推进基层矛盾调解化解。首先是由罗庄镇信访办提议、镇党委批准设立一个长期化组织——明理会,由罗庄镇功勋支书赵玉伟同志担任会长;其次是大力邀请罗庄镇有一定社会地位、有名望的人来担任明理会会员,并制定明理会章程,约束会员行为,防止办事不公;最后是定期召开会议,商议讨论罗庄镇一些涉访涉诉以及一些邻里纠纷的案件,并出面进行调解,防止事态扩大,作为罗庄镇基层矛盾化解的第一条防线。在明理会设立之后,罗庄镇一些信访案件在村里就得到了解决,一些项目推进的速度也得到了很大提高,有效解决了“早点管”的问题。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信访人由于利益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执一家之言,不管不顾法律法规,不信不听明理会会员的讲解,执意向镇政府、市级单位信访;还有一些信访人诉求得当,但只信信访,不信行政裁决,不信法律诉讼,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个时候,就要发挥基层司法部门的主导作用、行政部门的重要作用,发挥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把调解、仲裁、裁决、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社会矛盾化解合力。

罗庄镇大力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分别在村一级单位和镇政府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把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挂在墙上,公诸于众,杜绝群众跑断腿、磨破嘴也办不成事的现象发生,不断总结完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推动服务重心下移,形成便捷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

罗庄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执纪检查,落实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基层是落实工作的最前沿,是展示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的最直接窗口。基层干部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直接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为此罗庄镇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形成责任明确,推进有力的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首先是坚持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两个责任”,理清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领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精神和要求,适应“三转”和提高工作质效的需要,在党风政风监督方式上,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案件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约谈、行风评议以及民主、公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在执纪问责方面,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应尽量曝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非主要审查对象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体现执纪到位。其次是发挥镇纪委职能,一是镇纪委书记专职专责,以前镇纪委书记参与本级党委、政府分工,分管其他工作,且很多时间和精力被经济工作、综合治理等占据,“主业”不突出,现在专职专责,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办案件。二是充分发挥镇纪委职能,基层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监管等由乡镇纪委监督,但以前往往由于其无力承担,最终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无形给党风政风监督机构的工作分散了精力,增加了压力。故此,党委必须同时督促乡镇纪委一起转,党风政风监督同样是再监督和再检查,监督其真正落实。如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才能抓到实处,提高质效。最后是健全一套体系,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四是支持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镇纪检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是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六是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同时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七是健全村级队伍,减少村级违纪案件发生。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阶段医改工作的重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我区自20xx年xx月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在内。我区共设立xx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xx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积极转变观念,决心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发展模式。抓住卫生改革机遇,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促进当地居民健康服务的均等化,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现将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20xx年xx月份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参加市、区卫生局组织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培训,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成立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知识。并利用开早会、办公会议、社区服务中心(站)例会,积极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体制改革的重点,对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要求一线医务工作者及药房工作人员要吃透文件精神,更新观念,正确引导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明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率销售的真实意图。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沿街悬挂基本药物宣传横幅,大厅摆放宣传匾牌,组织工作人员到集贸市场、商场、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发放宣传材料,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二、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

自20xx年xx月开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把国家307种和山东省增补216种基本药物名单打印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医生手中。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厨房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在药房窗口上方悬挂基本药物公示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限价目录,做到每一种药品的采购能够立足患者的用药需求。规范购货、验收、入库工作流程,不积压库存、不超范围使用。药库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及各个社区服务站密切配合,经常交流药品在流通中出现的问题,并想方设法进行合理的解决。

严格执行国家307种药物的网上采购,能够端正工作态度,选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并按规定确定配送企业,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审核,最终确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配送关系。认真把握单位临床用药规律,保持合理的库存。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及时准确通过采购平台发送订单需求。加强与配送企业的沟通,减轻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的成本负担。改变医务工作者的用药习惯,逐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水平。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药价明显下降,次均门诊费用降低超过xx%,确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医药费负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

三、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我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投入了大量精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区药品价格公开透明,就医人数明显增多,群众负担显著降低。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机构负债较多。受基本建设、设备投入等因素影响,加之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区中医院延伸举办,人员编制、待遇仍依托医院,机构运营较为困难,负债较重,致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打破了“以药养医”的格局,压缩了利润空间,给机构正常运转带来了较大压力。二是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尚需补充和调整。一些常用专科(如儿科、皮肤科、五官科、麻醉科等)用药未纳入基本药物,不能较好地满足临床和百姓日常用药需求,等等。

同时,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深入实施,特向省、市领导,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加大上级补助力度。近几年,经过我们奋起直追、赶超发展,薛城经济状况有了重大好转,但自身财力依然十分紧张,属于“吃饭”财政。建议省、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及时落实各项财政补偿政策,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二是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拓宽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渠道,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有效实施。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

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

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100%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100%网上采购,实施100%统一支付,杜绝网外采购药品。现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如下:

我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需要。现我院西药品种共计67种,中成药品种118种,中药饮片300多种。

全部为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相对便宜的基本药物,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临床用药走向了规范化,大大降低了门诊处方金额,也杜绝了医疗购销行业的不正之风。

1、执行《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保证100%实行网上采购,每月进购药品一次或两次,实行100%统一支付。杜绝在网下采购药品。

2、建立药品配送企业档案并登记企业信誉度、药品配送情况和不良记录。

3、进一步完善药品进销存核算账务管理,做到药品进购有验收,销售有记录,并定期清查盘点库存药物,及时登记过期、失效、毁损、质变等药品,同时收集同批号药品的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存档。

4、药房全体职工应全面了解并学习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相关政策以及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努力做到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二.基本要点。

我院药品与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和补充目录一致,门诊处方和住院处方全部使用规定目录中的`药物,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企业和网上中标基药信息一致。

三.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

进一步完善村级药品购进管理,加大基本药物与零差率销售宣传,村医网外购药,一经查出,严加处理。通一药品采购计划以及基本药物价格公示,所有卫生室均开展药品销售服务,努力做到杜绝未涉药的空白村卫生室,定期对村医进行合理的用药培训和监管,建立村级药品销售专账。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两周年情况汇报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联系:13608375667。

内容摘要:民众参与检察体现了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同时体现了司法民主性。目前有三种典型的民众参与检察的模式,美国通过大陪审团体现民众参与检察,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也是一种典型模式,我国推出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另一种典型模式。本文从合法性、代表性、实效性三个角度对我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正当性进行了评论。

关键字:民众参与检察人民监督员正当性。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以自治区卫生厅药政处处长艾麦尔江?吐尼亚孜为组长的基本药物制度检查评估组一行对我市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评估工作,这是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卫生局和卫生系统1600余名卫生工作者向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我市自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积极组织、落实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平稳,群众广泛受益。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让这一惠民工程切实造福各族群众。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体概况。

我市现有常住人口52.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9.42万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家,即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乡镇(场)卫生院(含3家中心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223家(其中民营医院12家、综合门诊11家、各类个体诊所20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5家、村卫生室73家。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市于月3日下发关于下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库政办发〔〕92号)。(1)成立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由政府领导为主任、卫生局局长为副主任,市发改、监察、劳动、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委员会。(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做好药品盘点清库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盘点清库。(3)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和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4)下发《关于印发**市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库政办发〔〕65号),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力度。(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律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配备专用电脑,专人负责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

2、宣传动员,强化培训。

为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家喻户晓,我市下发《关于下发**市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库卫发【2011】32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宣传和培训实施方案,通过贴标语、制作led屏幕、基本药物公示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及时更新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册),市卫生局先后印制维汉双语基本药物宣传册30000本、海报600份,基本药物目录300张,同时我市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基层医护人员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培训,并把基本药物合理应用作为日常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对基本药物的知晓率,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处方行为,引导广大患者形成科学的用药的习惯。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销售药品,不允许药品加成或变相加成,对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违法违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2010年12月1日起我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进行了认真清库工作,对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价和库存数量等进行登记造册。总诊疗人次为84634人,药品总收入为240.73万元,为我市城乡居民减轻药品费用36.11万元。自1月1日至208月31日,总诊疗人次为60132人次,药品总收入为188.8万元,为我市城乡居民减轻药品费用28.32万元。

4、稳步推进网上采购工作。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12年2月18日完成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进行网采工作,并作相关培训。2月20日起全面启动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配备专用联网电脑,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中标目录,履行购销合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自2月20日至8月31日,全市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金额共257.62万元。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市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将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切实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2012年乡村医生工资上半年已发放完毕,其中,具有执业助理资质以上的33人,具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的113人。

6、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工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0】64号)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按相关规定为我市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35万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为每年1000元,20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开展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目前由于村卫生室网络未通,暂未开展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建设网络设备,尽快开展新农合定点村级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新卫农发【2010】21号)文件精神,我市加大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并按规定对优秀、良好等次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在执行奖惩的基础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012年2月16日,自治区检查组来我市检查验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提出了诸多存在问题,针对检查验收组提出的我们工作中不足方面,在向主管市领导领导汇报的同时,我局于2月17日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房管理等相关人员会议,在通报检查验收工作情况的同时,提出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落实目标和责任,切实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按政策规范做好;二是加强对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管理人员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的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让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管理规定并规范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不良用药习惯,并得到理解和支持;四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的严格验收审核。五是认真收集和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小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实施基本药物的宣传动员、全员培训等相关资料。六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对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缺乏了解;二是我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还需加快推进,一般诊疗费还未全面覆盖到村卫生室,让广大群众尽快享受到优惠政策;三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企业的问题,有些配送企业不能及时配送所需药品;四是处方的门诊输液比例仍比较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接诊中主动宣讲,热心解答群众的疑问,积极做好与配送企业的协调工作,切实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人心。让各族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等国家优惠政策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市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请各位领导和检查组成员对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对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

谢谢大家!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据相关人士透露,近日相关部门就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对行业内人士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以及基本药物的采购供给等有了更为详细的要求,并明确强调,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输液。

在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对于新审批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上述人士介绍,坚持调入与调出并重,优先调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可治愈或有效改善生命质量、成本效益比显著等疗效确切的药品。同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基本药物的,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质品种所替代的药品则是调出重点。

“此次政策最重要一点是突出药品临床价值。”一位业内人士说,相较于前两轮的制度调整,此次制度要求将基本药物列为公立医院的首选。

意见稿提出,医院信息系统应对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生优先选用。同时,处方点评应将使用基本药物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于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

对于强调基本用药的原因,上述人士表示,基本用药大概可覆盖95%的疾病。“基层医疗是保基本,其疗效确切,并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以药控费’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

正因如此,意见稿提出,未来将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和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先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标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临床诊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经过医保部门的相关程序之后,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对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基本药物,持续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免费向群众提供。

“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种的基本用药有可能全额保障或医保全额报销。”上述人士说。此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就提出,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实行最优惠的报销政策。

此前,我国在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13个省、24个市(县)进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针对部分慢性病人群需求,将基本药物作为公共产品以全额保障的形式向居民免费提供,实现基本药物公平可及、人人享有。

除此之外,关于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机制,采取国家谈判、集中招标、阳光挂网等方式分类采购,引导形成合理价格。做好分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和市(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上下联动、集中带量采购,统一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满足群众需求。鼓励肿瘤、儿童等专科医院开展路区域联合采购。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此前对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新申请挂网属于联采目录内的竞争组产品,生产企业(含首次申请企业和已挂网企业)同意遵守福建省相关规定,按低于目录内本组产品最高销售限价10%(同时承诺全国最低价)与本组最低实际交易价“孰低原则”确定最终挂网价格予以挂网;已挂网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依企业申请由竞争组调入非竞争组。

新政重在落实,较之过去各地更需加大执行力度。今年二季度,湖南省曾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时发现,该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仍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少数地区基药补助资金分配不合理,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地区基层药事管理有差距,不合理用药情况突出;部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不理想。

调整完善制度是顺势而为。

在此前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调整,扩大了国家基本药物在临床的覆盖面,品种数量不仅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主要临床需求,还聚焦癌症、丙肝等病种,为不同疾病患者提供了多种用药选择。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陈昊教授表示,随着国情的不断发展变化,基本药物政策和制度建设的内涵也在逐步调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陈昊说,在公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基本能够满足后,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应更注重对临床合理用药的指导和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国际上,澳大利亚等国的基本药物制度设计,也体现了类似导向,为我国提供了借鉴。

《意见》明确,基本药物的遴选要更加注重药品的临床价值,更加注重循证证据,以诊疗规范、指南等为依据进行目录的调整。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教授表示,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角度,依据主要临床需求,遴选疗效确切、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有利于合理扩大基层用药的覆盖面,改变基层药品层次偏低的状况;也有利于保证上下用药基本一致,减少疾病确诊后大医院用药基层难以满足的情况。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冯婉玉认为,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儿童用药及抗肿瘤用药的需求将会愈发迫切,此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调整完善,真正体现了从百姓实际用药需求出发,“在这些领域我们要加强基本药物的配备,而且是真正治疗疾病的基本药物”。

陈昊表示,基本药物政策是国家药物政策的基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围绕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的支付、监测、评价等一系列政策体系安排。

“《意见》的出台具有很高的站位,力图在各方面做好顶层设计。”陈昊说,在切实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方面,《意见》安排了一揽子系统解决办法,着力化解临床可能面对的短缺隐忧。“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不是卫生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需要医保部门、药监部门、制药工业等各方共同努力实现的社会目标,这需要在今后做好供应保障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有效解决“已短缺”药品供应的基础上,要特别加强“易短缺”药品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把提早防范作为解决短缺苗头问题的重要措施,“对临床疗效确切、价格比较低廉的药品,一定要通过制度性措施来保障供应”。

“药品供应保障涉及多方面因素,必须注重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针对不同的短缺原因分类应对。”史录文举例,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容易造成药品的结构性短缺,政府主导的市场撮合等措施就可以很好解决此类问题。《意见》的出台,也体现了对近年来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和解决药品短缺经验的总结和借鉴,从鼓励企业的技术改造、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加强短缺药品预警应对作出了系统安排。

《意见》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

“鱼目混杂的药品质量,影响了药品领域综合政策实施的效果。”史录文表示,在公众和业内专家看来,我国生产的众多仿制药质量和疗效参差不齐,而上游药品质量的高低有别,也导致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报销、不良反应监管等诸多下游政策难以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是保障民生的基本用药,理应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为抓手,将药品质量提升到应有水平,同时树立民族制药质量第一的行业形象,改变多小散乱的产业局面。”史录文说,从基本药物入手,推进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医药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公众对国产制药的信心。

加强配备使用促进合理用药。

《意见》提出,要在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时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的用药衔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用药目录的相互衔接,是实现分级诊疗的一个重要前提。《意见》发布后,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确定的品种、剂型、规格、厂家、价格,将有效解决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不衔接的问题,为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提供更多便利。

“关于配备使用的相关调整,也体现了对此前相关政策经验的总结吸收。”陈昊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有所扩容,增加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选择范围;而且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推进,及采购中对品种、规格、剂型的统一,基本药物配备品规较为分散的情况也将会有所好转,“能够更好满足基层用药需求,同时体现基层和等级医院之间的衔接,更加适应慢性病长处方的下沉、区域医共体建设等政策,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冯婉玉以抗菌药物阿奇霉素为例说,该院在采购前,会针对此类药品开展药物经济学和疗效方面的综合评价,为患者选择更合适的药品,而基层医疗机构未必能够开展此类研究。“我们希望患者在我们医院就诊后,回到基层也能用上同样的药品,真正实现用药的良好衔接。”冯婉玉认为,《意见》明确的政策方向,就是要为患者带来更多实惠。

史录文表示,《意见》提出的诸多措施从不同维度出发,都鲜明地指向了同一个目标——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而且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入,以总额预付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加强合理用药的动力也会越来越明显。

“降低群众药费负担,不能用单一药品价格、费用的升降来衡量,而应关注整体药品费用的增减。”史录文表示,临床诊疗中同一个适应证往往对应着多种药品,如果严格依照临床证据,使用经过严格遴选、疗效确切的基本药物,也许单一药品的治疗费用会有所上升,但由于减少了无效治疗带来的浪费,总体药品费用负担未必会增加,这就是《意见》力促临床合理用药的重要意义。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我院对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点提示》,聚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大力做好党员集中理论学习和外出实地学习,维护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形势,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是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由长沙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学院,创办于1995年(湘教函[1995]94)。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烈士公园旁——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内,是环境幽雅、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学院下设有:管理学院、文史学院、艺术学院、理工学院、经济学院、远程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培训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中心)、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集多媒体微机室、数码高档语音室于一体,现有教职工89人(其中管理人员31人,技术人员12人,辅导老师46人),在册学生27862多人。

学院占地面积62亩,拥有教学楼一栋,住宿楼一栋、办公楼一栋,总面积7200余平方米,教学都使用多媒教室,配置了专门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挡案保密柜,办公室都使用计算机管理,各类教学及管理文件均有电子文档。学生公寓可安排学员住宿(住宿楼建筑面积3662m2)。学院有食堂二个,能满足学员不同层次的饮食的要求。

自创办以来,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肯干、实干、能干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毕业生以能力强、素质好、潜力大而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连续十八年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学院以“励志图强,科学创新”为校训,根据省、市教育局的政策精神和自身的优势,积极调整办学方向、思路,先后报请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了西南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北华大学、西华大学等大学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经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设立“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西南大学远程教育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现已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并开设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现代教育技术、家具与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土木工程、企业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车辆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学、工程造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等80多个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高等教育专、本科专业。多次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考、远程高等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管牢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会议5次,对行政干部、部室负责人、教职工进行意识形态责任意识和履责能力培训。党支部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学习对11名党员全覆盖。并明确要求把“意识形态导向正确”作为指标。规范社科阵地管理,制定《讲座申请审批表》,管控讲座的审批,明确学院内外宣传员必须是党员,利用电子屏幕、宣传牌等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订了《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教育师生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树立“励志图强,科学创新”的精神。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好、落实好《条例》精神,补短板,树典型,扬正气,干好本职工作。

二是管好网络意识形态。进一步强化对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系统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全面管控。今年在发表官网新闻18篇、通知公告32篇、工作安排12篇,官网建设成效显著;在微信公众号上制作并发表微信推送30余篇,覆盖学院党政工作、日常工作、特色工作,宣传范围广,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增长为3620人。积极在省内媒体推广我院的办学经验。

三是组织党员集中理论学习与外出实地学习为引领。以党员集中理论学习与外出实地学习为领引,突出做好党员、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党支部人员理论学习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共开展7次学习,内容囊括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采取了全体党员走进杨开慧故居,学习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外出实地学习以走进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奠基人徐特立的故居,认真观看了一张张弥足珍贵的历史照片,了解了徐特立同志献身革命和教育事业的光辉事迹,切身感受了徐特立“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的学风,深刻领悟了他“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高贵品质和精神风范,并在徐特立铜像前举手重温入党誓言。组织全体党员在新化县的山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边远山区行”等农村文化调查活动多次。

一是个别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院制定了《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思想文化阵地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等制度,也在行政会上多次专题学习,但没能达到习总书记8.19讲话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的高度,尤其是个别工作人员认识模糊、有局限,总认为那是领导和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人员之事。

二是党员职工的思政引领力度不足。虽然以全体党员大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活动,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边远山区行”等农村文化调查活动多次,但活动的效果不理想,调查走访的覆盖面不够。

一是以《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思想文化阵地风险防控方案》的配套具体措施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干部、党员、教师的意识形态责任,加强“励志图强,科学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形成严密落实的意识形态责任体系。

二是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近年来,学院相继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层领导干部培养方案》,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促进了领导干部广泛深入教学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是进一步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学院建有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官网,各二级机构都有自己的网页。所有上传信息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学院规定,教职工在使用学院办公qq群、工作微信群时,只能用于日常工作和传播正能量信息,不能聊天或作其他用途。学院网站和各二级机构网页信息更新情况纳入季度评估。

和意识形态建设,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和亲和力,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能力保障和机制保障。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