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情况汇报(热门21篇)

时间:2023-11-30 20:37:23 作者:BW笔侠

工作汇报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概括的重要文件,通过它可以了解工作进展和成果。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掌握工作汇报的技巧,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的工作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情况汇报

兰考县人口89万,总面积111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85.8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258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普遍存在,同时人口不断增加,导致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兰考县主要耕地后备资源为黄河滩涂的开发和农村居民点的整理与复耕。黄河滩涂的开发利用受行洪要求、生态保护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难度较大。因此,兰考县适宜开发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一)法治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人无权过问,觉得“我占一点,不碍大局”。他们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

(二)合理性住宅需求得不到保障。

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为了保障住房需求,于是农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

(三)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时,村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信息沟通不通畅,没能及时进行制止,导致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还有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为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开了方便之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耕地流失现象的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

线上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短信、广播电台、抖音等媒介播报,线下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和版面,派出政策宣讲车到村入户,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和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加强人民对触犯法律的敬畏之心,强化农民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良好的全民保护耕地的氛围。

(二)规划预留空间。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统筹好保护耕地和保障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三)严肃追责问责。

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中,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案件,同时立案、同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非法批准用地、违法承诺用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从重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遏制增量。

自20xx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农民拟建房屋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规定申请批准。凡未经过依法依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申请边建等行为。

(五)加快处置存量。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总结

12月14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xx主持召开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他强调,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依法依规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区政府副区长xx参加。

会上,区自然资源局通报了土地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汇报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xx要求,要提高认识,态度坚定。要从粮食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要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抓好抓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增量,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紧盯目标,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全面摸清农村违法占耕的现状,把握好工作节奏,分类制定整治措施,稳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要精准管理,确保完成。围绕目标,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高效推进整治工作。要强化督查问效,紧盯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深挖原因,确保各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区政府办主任周恒莉,区纪委监委、区属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国家和省、市召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于9月11日也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如何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清醒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复杂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把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确保按时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我县又分别于9月22日、11月9日、11月11日、11月23日、11月26日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项工作分别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标准推动摸底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历时较长的实际,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并明确了固定的第三方作业单位,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整个摸排工作进入攻坚时期,县工作专班要求各有关乡镇和街道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居等各种力量,精准摸排,把底数搞清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问题分类上,要把违法违规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行等情况都搞清楚,做好分类,建立台账,为下步处置打好基础。特别是对国家刚刚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认真做好分析和摸排工作,精准系统填报。还要认真做好国家下发核减所有图斑举证工作,举证为20xx年之前建设的,要求要有影像材料支持,且20xx年之后无翻建、扩建;对有合法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要准备批文和勘测定界图等。经过各有关乡镇和街道及县直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1月25日下午2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上报系统总计9655个,其中产业类2857个,公共管理服务类428个,住宅类6380个。全县占地总面积674.94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593.76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11.32公顷。

我县把遏制新增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最中之重盯紧盯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今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的新增问题发生。11月2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崇景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有关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逐乡镇、逐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明确指出,督导不是搞形式主义,也不是走过场,上级对新增问题有明确要求,县里对处置情况是要结果的,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清理到位并恢复种植条件。县工作专班要求,下一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及时传递信息,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对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虽然现在国家和省、市还未正式出台制定指导性意见,我县工作专班超前筹划,在认真做好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政策分析,提前做好准备,待国家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绝对不搞“一刀切”。讲求方式方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多数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科学研究处置办法,慎之又慎、积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管,绝不能留下后遗症;注重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作用,引导他们参与到监督举报、摸排认定、问题处置等环节当中,群策群力处置存量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以这次迎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排工作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贴公告、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支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乱占耕地问题公示工作,对住宅类、产业类、公益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不公示、假公示、不接受群众监督等问题。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情况汇报

4月19日上午,我县在宣传文化中心广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副县长汤钦出席并讲话。

汤钦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成效非常显著,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意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现象的发生,为全县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搭建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点,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以及如何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在张良镇和让河乡设立分会场,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设立宣传展板1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6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出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车30余辆。

文档为doc格式。

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完整文档

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和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xx市迅速行动,倒排工期;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督办,明晰纪律,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阶段清查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当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办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xx个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任务,统一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级本部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整治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开展相应工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从上到下各级组织层层负责,层层联动,确保了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运转。确保了习近平总。

书记。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全市耕地保护红线。

二、聚焦重点要素,全面精准排查。

按照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重点聚集“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加大清查力度。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将任务分解到全市各乡镇,逐级压实责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责,将自身掌握的数据与各乡镇摸排上报的数据进行碰头比对,确保排查工作精准无误。

三、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

全市建立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行业整治成员单位与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强化联动协调,共同抓好清查整治工作。

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监管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xx月xx日正式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工作部署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市xx个乡镇办基层国土所开展了内外业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201x年以来的耕地进行问题图斑提取;组织xx个检查小组对xx个乡镇办对实地摸排进行检查指导,并按时间节点向xx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确保了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市纪委于2020年xx月xx日下发了《xx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工作提出了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农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督促全市各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

与此同时,全市xx个乡镇办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

学习。

政策、严格执行政策,把政策变成扎实开展清查整治农村乱建耕地建房工作的行动指南。并陆续召开镇级农村乱占耕建房摸排部署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镇级领导小组,对摸排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了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双签字”的负责机制。

目前,全市xx个乡镇办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的数据格式,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外业调查,拍照取证,逐一填写调查表,并完善相关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对历史和新采集的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对变更调查中地类为耕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了逐一排查。目前,正在对自行提取的xxx个图斑进行核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机制上破解难题,形成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

工作。

规范和制度成果。同时搞好资料、图件归档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维护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经国家下发县试点乡镇乡村、乡村(村)基础底图筛选配比,共筛选5个重点核查图斑,经现场举证核查及内业系统上报目前正在开展州级审核。

目前已完成全县基础底图制作工作,经初步统计全县基础数据图斑1751个。本周已完成八个乡镇实地摸排工作,统计数据共计1243户,做到每户一档,下步将针对已完成村组开展内业核查工作。

7月3日以来及时传达宣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八不准”和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合理用地两个通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过法制进寺庙及7+2法制宣传等宣传18场次,发放各项宣传册820余册。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工作指导。多次开展业务培训,全县统一培训2场,乡镇现场指导培训12场,各类问题解答46余项。

二是全面摸排。辖区内全覆盖,摸清底数,做到不漏一户。

三是压实村级责任。摸排信息采取实地测绘工作,按照村级实测,包村督导,乡镇复核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四是片区包干。乡镇工作人员开展片区包干责任制,对分包片区摸排做到全域仔细到位。

五是各级签字留档。对摸排工作从村到乡实行签字责任制度,摸排户主对数据进行确认,村两委对数据真实性签字,包村干部对数据审核签字,乡镇主要领导对数据复核签字。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增强村民耕地保护观念,汝南县王岗镇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开展多项宣传活动,为全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包村干部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及相关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需要从思想上纠正错误观念,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强化源头防控。线上,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整治案例、耕地“非农化”相关条例等内容。线下,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印刷墙体宣传标语、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相关耕地保护政策。

组织党员干部入户宣传政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充分利用宣传车,每天轮回播放“八不准”音频,确保全覆盖,各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宣传队,走村串巷讲解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相关内容,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高压氛围,对有违法倾向者形成强有力震慑作用。

截至目前,全镇累计印发宣传彩页3000余份,张贴海报500余张,悬挂条幅50余条,印刷墙体标语100余条,出动宣传车20余辆次,确保宣传活动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国家和省、市召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于9月11日也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如何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清醒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复杂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把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确保按时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我县又分别于9月22日、11月9日、11月11日、11月23日、11月26日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项工作分别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标准推动摸底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历时较长的实际,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并明确了固定的第三方作业单位,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整个摸排工作进入攻坚时期,县工作专班要求各有关乡镇和街道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居等各种力量,精准摸排,把底数搞清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问题分类上,要把违法违规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行等情况都搞清楚,做好分类,建立台账,为下步处置打好基础。特别是对国家刚刚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认真做好分析和摸排工作,精准系统填报。还要认真做好国家下发核减所有图斑举证工作,举证为20xx年之前建设的,要求要有影像材料支持,且20xx年之后无翻建、扩建;对有合法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要准备批文和勘测定界图等。经过各有关乡镇和街道及县直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1月25日下午2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上报系统总计9655个,其中产业类2857个,公共管理服务类428个,住宅类6380个。全县占地总面积674.94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593.76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11.32公顷。

我县把遏制新增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最中之重盯紧盯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今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的新增问题发生。11月2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崇景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有关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逐乡镇、逐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明确指出,督导不是搞形式主义,也不是走过场,上级对新增问题有明确要求,县里对处置情况是要结果的.,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清理到位并恢复种植条件。县工作专班要求,下一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及时传递信息,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对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虽然现在国家和省、市还未正式出台制定指导性意见,我县工作专班超前筹划,在认真做好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政策分析,提前做好准备,待国家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绝对不搞“一刀切”。讲求方式方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多数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科学研究处置办法,慎之又慎、积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管,绝不能留下后遗症;注重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作用,引导他们参与到监督举报、摸排认定、问题处置等环节当中,群策群力处置存量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以这次迎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排工作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贴公告、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支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乱占耕地问题公示工作,对住宅类、产业类、公益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不公示、假公示、不接受群众监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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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总结

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xx县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持“早发现、严管控、狠打击”,对乱占耕地违法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并复耕复绿,全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xx镇。

11月15日,xx县xx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xx村委会一处约96平方米的乱占耕地违法建筑进行依法依规拆除并复耕。

12月8日,xx县xx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白鹤村委会高屋自然村两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进行依法依规拆除并复耕复绿。

xx镇。

11月16日,xx县xx镇对丰安村委会双弄村一处违规建设楼房进行依法拆除,并进行复耕复绿,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11月30日,xx县xx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安华村委会一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汇报

xxx镇土地总面积182571亩,其中:耕地73154亩、山地51005亩、川地22149亩。经统计,目前全镇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共47868.092亩,其中:冬小麦18806.10亩,玉米22106.68亩,马铃薯2789.20亩,大豆305.84亩,其它谷物3860.27亩。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有效提高耕地利用效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xxx镇大力开展撂荒地摸排整治,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增产、助农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扎实部署,广泛动员。为确保土地撂荒整治工作抓牢抓实,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靠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规定时限。各片各村通过走访入户、微信千村千群、会议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惠农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动员群众复耕复种,全面打响保春耕、促复耕之战。

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建立整治台账,确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撂荒原因,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因种植意愿不高、缺少劳力和外出务工而撂荒的,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引领作用,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因地制宜种植玉米、土豆等农作物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为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为落实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摸清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和底数,做好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xx〕1号)、《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房办[20xx]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市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成立铜陵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分管农业农村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县区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市委网信办、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行政执法局等3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区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并抽调人员集中开展工作。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市范围内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二)范围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续。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要求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3、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三)摸排房屋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分别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级优势,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准备基础资料。

市级将统筹国家下发、省级下发和市级已有的基础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xx—20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20xx—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xx年四个季度和20xx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20xx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等,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统一分发。

各县、区要利用国家、省、市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结合本辖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本地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

(二)明确填报平台,组建技术保障团队。

省已开发建设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我市将在省平台上填报全市摸排信息、数据,并形成统计汇总结果。

我市将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技术力量,组建技术保障团队,收集市级各部门已有基础资料,统筹分发相关基础资料,做好我市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的摸排数据填报、数据汇交的技术保障工作,为摸排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摸排成果数据审核和统计汇总分析。

县、区也要相应建立技术保障团队。

(三)管控成果质量。

各县、区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认真复核摸排结果,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摸排期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督导调研,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

坚持“市级抓监管和审核、县级抓落实、乡镇抓摸排”的原则开展摸排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全市的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责任,加强对县、区摸排工作督导检查,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

(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承担本地区摸排工作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摸排工作。按照省级、市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技术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组等各级基层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区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包括土地获得方式、房屋使用情况、土地和房屋非法交易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处罚情况等,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乡镇(街道)要按照县、区安排的时间节点,组织精干力量,按照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进行信息采集,做到不漏、不重,准确无误。

(四)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准备相关基础资料,如二调成果、土地确权资料等,配合县、区做好摸排范围界定,如耕地、用地手续等的认定,并组织基层自然资源部门人员全程参与乡镇(街道)摸排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县、区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类问题的认定、资料审核等工作,及时提供本部门相关资料。市公安机关负责对在摸排过程中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市纪委监委负责对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和领导干部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查处。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摸排工作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购买社会服务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根据省摸排工作方案,制定我市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市摸排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做好摸排相关准备工作。各县、区制定本辖区工作具体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确定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摸排准备工作。

(二)县级摸排调查阶段(20xx年10月25日前)。

各县、区要以实地核查为主,综合利用本地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摸排。要按照规定的摸排范围、要求,对20xx年1月1日后所有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开展全面摸排。排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定性准确。乡镇(街道)、(街道)、村(组)摸排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属摸排范围的房屋,按类别逐个填写《信息采集表》,形成初步摸排成果。要明确摸排人员职责,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担起责任,做到排查结果真实有效,不虚不假。

摸排过程中,摸排人员要从不同角度拍摄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测量。

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各县、区要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并形成台账、清单。同时,要注意加强对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20xx年10月25日前,各县、区将本辖区初步摸排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通过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报本辖区摸排数据等。

(二)市级督导、检查(20xx年10月底前)。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县、区摸排工作的检查指导,认真审核县、区上报的报告、表格、资料等。特别是对各县区通过平台上报的数据,要认真审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对全市摸排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不定期通报摸排成效。

同时,将适时成立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县、区的摸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底前通过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报全市摸排数据等。

(三)核实纠正阶段(20xx年11月底前)。

各县、区利用国家下发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遥感监测图斑,对初步摸排成果进行核实纠正,形成最终摸排成果。

11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将本辖区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摸排最终成果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市领导小组。11月20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全市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全市各级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县、区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调动基层党委政府的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限期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三调等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力量开展摸排工作。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摸排工作。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及时为基层解疑释惑。县、区也要相应设立咨询服务电话。

(三)保障工作经费。

各级政府要将摸排工作与整治工作统筹考虑,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就此项工作追加财政预算,保障摸排工作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购买社会服务等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别由省和市、县财政安排。

(四)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中进行审核和复核签字,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所属地摸排汇总表中签字的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

(五)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实行周报、月报制。

遏制新增违法是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20xx年7月2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下简称“八不准”)要求,对“八不准”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各县、区整治机构每周四上报本辖区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3日上报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

(六)严格监督检查。

摸排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七)加强舆论宣传。

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中打着专项行动旗号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和地方,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我乡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管理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乡10个村(社区)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严禁土地非法交易和非法转让。

“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农宅、瓦窑、圈舍、钢架棚、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对于占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应立即停止建设行为,能补办用地手续的补办手续后建设;不能补办手续的,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综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金坡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乡党政办全体工作员、农业服务中心全体工作员、国土资源所全体工作员、村镇建设规划站全体工作员和各村村两委班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坡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高凡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规划站、国土所工作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各项工作;向上对接和报送相关信息报表。

(一)自查自纠阶段。

乡人民政府按照管委会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全面查清现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各村(社区)要逐宗登记摸排在建建房项目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社区)上报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问题。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及销号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乡人民政府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在20-年8月20日前,完成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上报。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对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范围、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按照“第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各部门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二)密切配合协作。本次专项行动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规划站、国土资源所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巡查监测和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规审慎处置。乡人民政府组织各职能站办所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销售耕地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纪委要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对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业务指导。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各有关站办所、各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制止力度,加大宣传,对有建房需求的群众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和群众诉求,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在学习、工作中,需要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可以是任务开始前,也可以是任务结束之后进行的,每个阶段的汇报重点不一样,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欢迎大家分享。

耕地保护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头等大事。我区高度重视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把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务求抓实抓细、落地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统筹部署。根据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xx区政府于x月x日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xx主持,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xx就我区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于大泉对具体工作和实地操作技术要求进行了讲解说明。相关部门负责人、x个乡乡长、x个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约xx余人参会。会上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预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方案》),标志着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正式拉开。

2、明确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安排部署会议后,经研究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的'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并在区自然资源局下设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

1、10月3日,在水泊寺乡西坟村召开了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x自然资明电〔20xx〕x号)文件要求,重点安排图斑下发之前的摸排推进工作,一是以村为单位进行初查登记并建立台账;二是按照时间节点10月10日前张榜公示;三是上报初查台账并实行乡村双签字;四是建立区级微信公众号和举报信息渠道。

2、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和要求,为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又以xx自然资发〔20xx〕x号文件下发了具体的工作通知,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决定实行领导包乡、干部包村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初查摸排工作。会议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xx主持,各相关部门、各乡主要负责人,包乡包村干部及各村村长和土管员共计xx余人参会。

3、于10月15日,根据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预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以区政府名义向各相关单位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xx政办发〔20xx〕x号),10月19日将省农房摸排办最新工作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摸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农房整治摸排办〔20xx〕x号)转发至各相关单位。

4、确定了以原“三调”作业队伍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主要为此次专项排查和图斑核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以“二调”结果为基础,套合20xx年以来的卫片影像,赶制出村级耕地范围图(每村一张),为以村为单位开展初查奠定了扎实基础和技术范围支撑。

6、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意见反馈通道(xx在线),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专栏。截至目前,我们未收到通过官方微信平台举报乱占耕地建房的案件线索。

7、保障行动经费。xx区政府已承诺拨付专款用于此次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核查工作。

1、印制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图3500余份,在全区所有行政村进行了张贴宣传。

2、组织召开了xx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对各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为确保培训效果,我们采用会议讲解与实地业务操作示范讲解相结合,目前各村具体工作人员均已掌握摸排工作方法,摸排核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专项行动开始至今,我区累计召开各类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x次,累计参会、参训xx余人。

1、初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在10月3日专项工作会议后,以村为单位就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了初步摸排。截至11月12日,累计摸排xx宗,摸排结果按要求在所在地村委会和xx区政府的网站专栏进行公示。

2、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全区共接收国家下发图斑xx个,省下发图斑xx个,共计xx个。分斑后,国家图斑xx个,省图斑xx个,共计xx个。

经调查,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实际分斑后摸排图斑为xx个,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内业举证图斑xx个;属于摸排范围内图斑住宅类xx个,公用管理类xx个,产业类xx个。

3、摸排结果提报情况。截至11月28日,国家下发图斑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省下发图版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全额完成任务。

4、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经过对7月、8月月度卫片图斑实地核查比对,发现位于xx乡xx村xx渠边占耕地x亩建设猪舍,已要求限期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1、对于符合标准的大棚看护房,实际现状确为大棚看护或存放农具的,建议保留;

3、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建议保留;

4、部分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共卫生间、教堂、停车场等建议保留,并要求尽快办理合法手续。

5、已具规模的设施农用地要求尽快办理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上级分类处置要求,切实把整治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3日在北京出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安排。

韩正强调,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要以***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韩正表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讲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抓紧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从实际出发,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务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规整治,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确保不留后遗症。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20xx年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近日,东河镇立足实际,积极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将撂荒地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班子会、镇村干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各级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累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100余次。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到撂荒地整治工作中来,激发群众复耕复种的激情和热情。组织13支宣传队伍深入百姓家里、田间地头开展宣传150余次。

三是加大技术指导,细化工作措施。镇农技人员下沉一线,引导和动员群众提前做好耕种谋划,激励农户进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并做好技术服务。同时,对耕地撂荒原因进行分析,分类施策,通过农户自种、亲友代种、合作社土地流转等复耕复种模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实现撂荒地应耕尽耕、能耕速耕。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着力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实行随机督查、随时通报、随时调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人大代表不定期、不定点深入田间地头对各村撂荒地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视察,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并将撂荒地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村引导群众全力做到应耕尽耕,确保基本农田全部种粮。

截至目前,东河镇撂荒地整治完成1400.58亩,整治完成率130.85%。下一步,东河镇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耕地撂荒整治成果,防止再撂荒,确保农作物稳产稳供,农民持续增收。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自然资发〔20xx]3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查清我镇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分类清理整治各种存量;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

成立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凌文杰主任兼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治打击、资料收集等三个工作组。上述工作组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华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运转。协调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

(二)整治打击组。

组长:王林。

成员:陈富强、郑洲、梁锋。

主要职责:负责各村依法制止、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用地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负责督促各村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新的农村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三)资料收集组。

组长:周珈如。

副组长:刘雪。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资料收集。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回应群众诉求等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9月中旬)。按照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博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9月至2022年6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认真总结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的反弹。对未完成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中央和自治区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牡丹江违建“曹园”事件教训,扛牢政治责任历史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增强的实际行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和区厅党组工作部署上来。

(二)全面摸清底数,确保整治成效。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底数,充分发挥村屯组织和基层党员的先锋作用,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统筹运用执法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信息渠道及技术手段,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信息准确、数据真实,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基础,确保整治成效。

(三)积极宣传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性高。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和群众诉求。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和疑虑,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对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防止负面炒作和矛盾激化。

(四)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发[20xx]2号)、《凤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农房办[20xx]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莫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一)摸排范围。

摸清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二)范围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等等。

2、用地手续。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xx]3号)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3、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三)摸排房屋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镇级层面组聘请第三方技术力量,组建本镇技术摸排团队,做好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和应用的技术保障,参与镇级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镇级核查技术保障工作,及时利用国家层面下发的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为摸排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摸排成果数据审核和统计汇总分析。

本镇聘请的第三方单位指导各村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信息平台上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

各村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认真复核摸排结果,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摸排期间,镇级层面将采取明察暗访、督导调研、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村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级抓总。镇级层面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第三方单位和镇(成立岳张集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调度、统筹协调推进摸排工作。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承担日常工作,制定镇级实施方案,完成相关资料准备,组织开展督导,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抽查汇总摸排成果,建立台账,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并向县、镇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加强对村摸排工作督导检查,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

(二)镇抓落实。镇党委和政府承担本地区摸排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摸排工作的组织落实。按照县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村全面摸排本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包括土地获得方式、房屋使用情况、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处罚情况等,建立工作台账,并对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镇级层面制定摸排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定第三方单位,明确技术路线,开展基础数据处理和分发,组织业务培训。各村根据镇级摸排工作方案,明确各村职责,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排调查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各村对20xx年以来所有占用耕地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初步摸排成果,以村为单位汇总形成台帐、清单,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镇级层面加强对摸排工作检查指导。

(三)核实纠正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利用国家和省下发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遥感监测图斑,对初步摸排成果进行核实纠正,上报最终摸排成果。各村委会作为填报主责单位,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镇党委和政府作为摸排成果质量审核责任单位,须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并在11月10日前向县整治办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村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在《信息采集表》及《摸排汇总表》中签字的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三)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遏制新增违法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当务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乱占耕地正在违法建房的,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的,一律由镇人民政府依法责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下简称“八不准”),要求对“八不准”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村要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四)严格监督检查。

摸排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主动邀请镇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镇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镇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各村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推委扯皮、避重就轻、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各村相关负责同志。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确报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规定,使广大干都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拥护和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清理整治工作中打着专项行动旗号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和地方,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利益输送等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取得实效。

组     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乡长)。

成      员:-(乡综合办负责人)。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乡国土所所长)。

-(乡交管站负责人)。

-(乡林业环保站站长)。

-(乡村管站负责人)。

-(乡水务站站长)。

-(乡供电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赵相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军、廖强、张腾负责具体办公。

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结合“大棚房整治、违规别墅专项清查”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围绕乡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着重整治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一)乡、村两级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识不高、应付了事,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乡党委要求落实不力,做选择变通。

(三)乡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失管失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管不力。

(四)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玩忽职守,放弃监管,选择性执法,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查处不力问题。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信访举报和投诉,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责任单位:乡纪委)。

(二)自查自纠抓整改。综合办牵头落实贯彻好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国土所、交管站、供电站、水务站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照落实好土地管理办法、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十八大以来审批的新建房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送至乡纪委。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0日之前将《思林乡十八大以来农户新建房屋情况统计表》报送至乡纪委。乡纪委对清理排查进度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单位:综合办、村管站、国土所、交管站、供电站、乡纪委、水务站、各村)。

(三)严查违规违纪行为。一是严肃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履职不力、“保护伞”问题,特别要深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线索。对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查处不认真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二是检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坚决查处推进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虚以应付、排查不精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对参与农村违规乱占建房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底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利用职权抢占或买卖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谋利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四是坚决查处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发生突出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乡纪委要强化执纪执法监管,坚持以案促改,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二)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证工作质量,清理摸排工作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同时,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全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置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遏制耕地“非农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清理整治范围。

全乡范围内违反《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三、组织保障。

组     长:xxx。

常务副组长:xx。

副 组 长: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郭继军任办公室主任,张维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吴刚、彭毅、范桂馨、姚金娣、郭启松、方门政、方洪玉负责具体办公,具体办公人员实行片区负责制,负责对本区域内的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

xxx。

四、工作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业务指导,指导各村依法开展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依法及时确权登记发证,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统筹好全乡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业务数据上报,与上级部门业务沟通协调,及党委政府所安排的相关工作。

国土所: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对全乡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依法及时确权登记发证,对全乡农用地进行指导,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乡村建所:负责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工作,根据集镇规划,除群众自建外,负责搞好龙井晏明两个集镇宅基地统建规划工作。

村支两委:负责对本村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会议贯彻落实、宣传、资料审核、巡查、制止和上报,完善会议图片、会议记录、巡查记录、巡查台账等阶段性资料,实行片区包保责任制,明确到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乡直相关部门和各村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包村领导和第一书记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

(二)密切配合协作。本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国土所、村建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乡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已建房未办证等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协助县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存在“互有责任”行为的,要理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纪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自违法动工之日起3日内未发现、5日内未处理,乡纪委进行跟踪核查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乱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对清理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业务指导。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国土所、村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加强舆论引导。各村和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宣传,作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工作方案

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又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据。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分类处置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三类农村建房。

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产业类: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实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类:一是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条件且在规定宅基地标准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发〔20xx]5号)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超出宅基地标准,超出面积较小的建议鼓励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对于恶意侵占的情况,坚决拆除;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复垦。产业类:一是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实属农用地管理(不占基本农田)的,由各乡镇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对违反农村建房“八不准”、“农地非农化”建设经营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复垦到位。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实现“零新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对于重点项目等违法用地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和违法用地项目,按照“先查处、再完善”的原则。

公共管理服务类:一是土地现状和规划都为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二是违法建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组织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交由相关部门对村集体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效期限。

执行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的住宅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落实全省、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精神,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认识和意识,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并根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试点工作的通知》,县乡村、乡一村纳入全省44个试点县(市、区)88个村名单范围内。我县根据川农房整治办函〔20xx〕-4文件通知及工作方案在县专项小组组织下制定了如下摸排工作方案:

一、人员组织。

县政府办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发《县关于成立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委常委农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农牧农村局局长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任副组长,23个县级相关部门及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同志兼任。

统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会”并张贴整治宣传标语。

二、建立工作专班。

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专业技术骨干3人,县农牧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汇同技术支撑单位总负责人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员5人共同组建该项工作专班,全力开展该项工作技术支撑、内业建库、外业核查、资料归档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三、工作任务。

摸清20xx来县试点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县乡村、乡一村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根据省级下发基础底图,叠加2013年高分辩遥感影像、最新影像、临时用地、审批数据,建立“工作底图”。

(二)外业核查。

外业人员根据“工作底图”到乡村、乡一村现场调绘房屋,确认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时间、所占地类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四、乡镇责任要求。

(一)压实村级责任。摸排信息采取实地测绘工作,按照村级实测,包村督导,乡镇复核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二)各级签字留档。对摸排工作从村到乡实行签字责任制度,摸排户主对数据进行确认,村两委对数据真实性签字,包村干部对数据审核签字,乡镇主要领导对数据复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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