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慰问活动方案(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4 15:30:35 作者:灵魂曲

活动方案是为了有组织地安排和实施某项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达成。大家可以从以下的活动方案中找到一些适合自己的灵感和思路,来制定一个成功的活动方案。

清明节慰问活动方案

加强组织领导。文明办要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坚持集中活动与经常活动相结合、网上活动与网下实践相结合、巩固提高与做响品牌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充分挖掘节日文化内涵,讲好历史故事、革命故事、改革开放故事和身边故事,引导未成年人熟读并记住“三个倡导”24个字,继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美好情感,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清明节活动方案

穿品业种组织商品出清,减价一条街,集中售卖。配合可以体现民风民俗的一条街装饰装潢,营造售卖气氛,吸引客流。例如秋千、牌坊等。

2、超市推出“寒食节”,冷食商品集中展销,因为清明节又称“寒食节”,民俗上在这一天不生火做饭,只食用提前做好的糕点等冷食物。加上“寒食节”由来的景点陈列,更融入了民俗的文化氛围。

3、打出“清明踏青”的概念,运动休闲组织户外装备展卖,名品组织防晒、护肤等化妆展卖。

活动期间,当日单票购物满300元可参加电脑拍奖1次,满1000元可参加2次,满5000元可参加3次,单票最多参加3次,100%中奖。奖品待定。

1、春暖四月天购物扬纸鸢

形式一:

采购一批样式新颖的风筝,顾客购物300元以上,即可加2元换购风筝1只,每人仅限换购1只,日限500只,换购完为止。(此活动对年轻人及儿童会有很大的吸引力)

形式二:

事前征集手工风筝作品,在活动期间进行陈列展览,由顾客投票,在活动结束时,根据票数评出奖项,奖励风筝作者。此活动还可以为后续放活动举办风筝比赛提供铺垫。

2、感受自然从“心”呼吸——清明节徒步环湖赛。

从***出发——环***湖徒步。中途设立接待点,提供饮用水及盖章。根据用时排出名次。(此活动主要是倡导环保、接近自然,体现公益性。也可鼓励员工参加,提升士气。)

清明节慰问活动方案

为加强未成年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丰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内容,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市文明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继续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清明节慰问活动方案

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突出立德树人,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不断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构建全面战略支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精神保障。

清明节慰问活动方案

1、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把活动抓实抓好。

3、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报纸、电视和微信、微博、手机报的作用,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利用乡村学校少年宫和家长学校等各种教育阵地,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活动,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氛围,促使“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深入人心。

清明节慰问活动方案

1、认真组织“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要充分发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优势,并动员广大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共同祭奠。

2、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网下实践。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组织学生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念。

3、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人们从经典中汲取传统道德精华,提升自身文化素养。

清明节慰问活动方案

1、开展“低碳祭扫、平安清明”文明祭扫活动。

发放《“我们的节日・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号召摒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开展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使“低碳祭扫、平安清明”成为市民的自发追求和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2、开展祭奠先贤先烈活动。

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优良传统”为主题,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原则,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瞻仰革命先烈、祭扫烈士墓、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团队活动,通过为革命先烈扫墓,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弘扬孝道文化,倡导孝老敬老,使人们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中华传统美德,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教体局、县城建局、县文广局、各级文明单位、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3、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充分利用中国文明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搭建的“网上祭英烈”互动平台,组织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等活动,寄语留言,表达心声,增强爱党爱国意识,激发爱党爱国情感,营造弘扬先进传统文化、继承优秀革命传统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级文明单位、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

4、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1)、在全县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典诵读活动,通过学习经典、诵读比赛、配乐朗诵、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在诵读和感悟中接受中华经典的熏陶,引导未成年人感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2)、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清明节前后,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诗词歌会、道德讲堂等诵读中华经典活动,在感悟经典、践行经典中感念先烈、先贤、先人,慎终追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责任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清明节慰问活动方案

1、整队集合,祭扫革命烈士活动现在开始。

2、总指挥致词:先烈们的鲜血滋润了祖国的土地,你们谱写了生命的壮歌,书写了中华人民不屈的奋斗史。让我们永远铭记先烈们的宏伟业绩和英勇事迹吧。

3、学生代表讲话。

4、向革命先烈默哀三分钟:先烈回眸应笑慰,擎旗自有后来人。我们将继承你们的遗志,实现你们的理想。

5、绕烈士陵墓一周,敬献小白花:在这庄严的时刻,我们相聚在革命烈士墓旁,先烈们,今天我们集合在这里,向您敬礼,向您歌唱。一朵鲜花,一个心愿,一朵鲜花,一声问安,让我们心怀最深沉的崇敬,向您走去,向您献上我们的花朵。

6、三、四、五、六年级学生每人写出心得体会一篇。

清明节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16: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15日)。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9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旗(区)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清明节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 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

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 16: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见附件2)。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 、“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清明节后,各旗(区)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盟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xx兼传真)

联系人:欧 x 139xx2(4月4日-4月6日)

何 x x 1x(4月4日)

纪 x x 1x(4月5日)

阿 x x 18x(4月6日)

清明节活动方案

清明节促销活动方案清明节作为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第一次为广大市民敞开了放假的大门。如何利用清明节,特别是今年首次清明促销来提升客流,扩大销售,是本次促销的关键。

商场针对清明节搞促销,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但可以结合春天的来临以及春装的全面上市间接举行商品促销,再加上今年清明节(4月4日)是星期五,紧连一个双休日,三天的时间一定会形成一个新的购物高潮。因第一次尝试清明节促销,故考虑时间不宜太长,以简单的促销形式为“五·一”营销做辅垫。

草长莺飞四月天欢腾购物送“纸鸢”

4月4日—6日(共三天)

1、凡活动期间当日购物累计满100元的顾客,凭小票可到一楼服务台加2元领取风筝一只;当日购物累计满300元的顾客,凭小票加5元可领取碳塑风筝一只(领完为止)。

2、考虑到正值春装的销售旺季,故不要求各个柜组统一折扣销售。各柜组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促销活动,需打折的品牌由各事业部提前安排并布置好促销气氛。

室外布置集中在正门口玻璃,好利来西边广告位,两个偏门及二门口。主要以本次活动内容为主,3月25日前布置。

室内布置主要利用一楼中厅吊顶到总服务台上方,悬挂各式各样的风筝,给顾客选择的同时突出春的气息以及渲染促销氛围。3月25日前布置到位。

宣传媒体仍以《平顶山晚报》为主,4月3日刊登1/4广告一期。同时利用短信群发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晚报广告20xx元(已付)

短信群发300元

室内布置500元

风筝购量300元(实付费用)

总计:3000元

慰问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特制定一下八一建军节慰问消防队的活动,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份八一建军节慰问演出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隆重纪念建军88周年,迎接八一建军节的到来,我们少年先锋队前往消防队进行慰问,向远离亲人驻扎玉环而为玉环人民奉献的消防战士们带去深切的慰问与关怀,增加少年先锋队队员与消防战士了解与交流!

7月30日早上8:30

大剧院

少年先锋队各编组队员

1、各队包车前往消防大队(沙门),车款各队自已负责。

2、各组分摊500元购买慰问品(比如西瓜、可乐、雪碧等),具体由李海红负责

到了消防大队先参观消防员战士军营生活,接着由消防队指导员讲解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演习。

清明节活动方案

1、通过向xx街区群众宣传文明祭祀,提高街区群众的现代文明意识,逐步形成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2、通过祭扫“贾奶奶烈士墓”,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对革命先烈们的深深崇敬和怀念之情,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学习条件,努力学习,深刻领会在和平年代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贡献的意义。

(一)文明祭祀宣传:

1、参加对象:八年级团员

2、活动时间:3月28日(周五)下午2:00—3:00

2:00从学校出发到指定地点活动,3:00到xx集中前往xx。

3、活动地点:

横幅放置地点:xx

4、活动准备:倡议书(xx民政部提供);横幅、桌子(xx镇团委提供);黑色水笔(总务处负责);每个小组具体活动地点:储蓄小组长划分;学生宣传语培训:冯玲。

5、活动方式:请各位团员向xx街区的群众宣传文明祭祀的方式,分发传单。在xx影剧院宣传的同学,请他们在文明祭祀横幅上签字,号召大家文明低碳过清明。

6、注意事项:

(1)请班主任关注本班的活动地点,及时通知学生,并全程参与指导学生活动。

(2)由于在街道,请班主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全程密切关注学生安全。(班主任保证手机畅通,如有问题,及时沟通)

(3)本活动采取储蓄小组长负责制,提醒小组长密切关注本组同学的活动情况,有问题及时向带队老师反映。

(4)由于倡议书较少,请每位同学以向群众宣讲为主,分发传单为辅,不得浪费倡议书,如发现倡议书散落街道,应立即回收利用。

(二)祭扫贾奶奶墓

1、参加对象:全体八年级学生

3、活动地点:贾奶奶墓

4、活动准备:

(1)此次活动来回步行,如有特殊体质的学生若不能参加,请向班主任请假。

(2)准备花篮(高志负责),备用车辆(以防个别学生身体不适)。

(3)利用美术课,自制小白花。汪宗豫老师负责

(4)活动用具:团旗、校旗、移动扩音器、小扩音器:王照春老师负责(事先充好电、下载好共青团团歌放于移动扩音器内)。

(5)主持词:高志;主持人、学生致辞、新团员代表讲话培训:吴梅老师。

(6)新团员宣誓、团徽佩戴培训:冯玲

5、活动程序:

主持人:

(1)宣布活动开始:

(2)敬献花篮:

(3)三鞠躬

(4)校领导致辞。

(5)同学献词:

(6)全体新团员宣誓

(团旗:八(1)班xx八(1)班陈晨xx)

(7)请老团员为新团员佩戴团徽。

(8)新团员代表讲话(xx)

(9)敬献小白花。(可以绑在周围的树枝上)

(10)祭奠典礼结束。

6、注意事项:

(1)班主任清点各班人数,注意途中学生安全。

(2)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活动纪律教育,要求严肃认真,不讲话,不嬉戏,不追逐,不喝饮料,不吃零食。

(3)路途较远,建议学生自带白开水。

(4)所有同学统一穿校服,佩戴胸卡,穿运动鞋,准备小白花,行为举止大方。

摄影、摄像:xx(提前充好电)

新闻报道:xx

工会清明节慰问方案

“月美人团圆”

二、活动目的。

“中秋节”来临之际,组织爱心志愿者到城东二区、金矿家属楼看望高龄老人,送去节日传统食品——月饼,与老人们进行互动交流。通过此次活动,既弘扬中国传统节日文化,又以实际行动体现对老人们的关爱,从而呼吁、带动更多人去关注老年人、关心老年人、关爱老年人,尊重传统文化、重视传统文化、弘扬传统文化!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9月24日上午9:00。

地点:城东二区、金矿家属楼。

四、参加人员。

“爱心同行”服务队志愿者、市xx集团“水润”服务队志愿者、xx社区志愿者。

五、活动流程。

1.各参与单位自行组织好人员8:50在xx社区集合,上午9:00一起入户看望80岁以上高龄老人。

2.到xx社区后,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赠送月饼。

3.与老人们互动交流,与老人们合影留念。

六、活动要求。

1.参加活动人员请准时到达指定位置集合,要听从指挥。

2.要注意自身的形象,体现志愿者的风貌,尽量统一着装。

3.注意文明用语,要有“耐心、细心、诚心、爱心”。

4.参加人员要注意老人的安全,积极主动与老人交流。

5.勿乱动老人房间内的东西,不懂的地方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七、其他事宜。

1.由市委群工部负责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筛选确定工作;负责做好与xx集团、xx社区的联系沟通工作。

2.由xx社区负责做好与新闻媒体单位对接宣传报道工作;xx集团负责做好相应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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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活动方案

1、引导幼儿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与同伴共同制定春游计划,尝试安排自己的活动。

2、在协商、讨论、分工等过程中提高同伴间的相互合作能力。感受集体生活的乐趣,培养集体意识、集体观念。

3、让幼儿感知大自然因受季节更替的影响产生的变化。

4、在春游中感受到家乡美,增强幼儿的环境保护意识。

准备风筝、线、纸巾、水、方便袋。

1、“以往我们去春游总是老师为我们做准备,现在我们长大了,想不想为自己制定一份旅游计划?”

我这里由一张春游统计表。看看有什么物品。

1)、认识标签:(零食、饮料、水果、日用品等)

2)、物品统计,数字比大小,什么最多?什么最少。

如:零食有多少个?饮料有多少瓶?,哪个多,哪个少?

3)、集体讨论;什么东西可带可不带。为什么?

4)、讨论为什么带一只塑料袋。

结合环保谈一谈带塑料袋的用处。如:可以把吃剩的垃圾放在袋里。

4、讨论分工:这份计划书听起来挺棒的,可是我估计做起来有点难,我们大家一起完成较好,那我们要分一下工,怎么分工呢?(幼儿自由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选一名组长并一起商讨制定计划内容)

5、制作计划书:

1)观察幼儿分工情况。

2)鼓励幼儿可以去问问别的小朋友或老师。

3)有什么困难可以请老师帮忙。

4)教师把幼儿制定内容进行记录和归类;大家一起为计划书出主意。

1、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事先对学生进行行走安全、游览安全、活动安全方面的教育以及保护环境的教育。(路途中老师随机为幼儿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每组派出代表交流各自小组讨论的内容,其他幼儿可以补充或提问(要求安静倾听、有序提问)。教师总结。

慰问活动方案

1、人员招募:提前发布活动通知,召集园区所有企业参加,联系市志愿者协会,请他们援助。

2、募集物资:50桶油、50袋面、50袋米。

3、宣传条幅制作。统计车辆制作车体条幅。

王东岳

车费自理、物资园区提供

1、所有参与的慰问活动人员于当天早上八点半到达园区,领取物资。

2、上午九点出发前往平定县孤寡老人家。

3、上午十点至十二点,挨家送达物资,问候,照相。

4、十二点,活动结束,人员返回。

1、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请准时到达指定位置集合,要听从指挥,不要以自我为中心,不要擅自离开,若中途要急于离开,要先向负责人说明原由,方能离开。

2、要注意自身的形象,体现志愿者的风貌。女生尽量不要披发,不要穿高跟鞋。

3、注意文明用语,要有“耐心、细心、诚心、爱心”。

4、各参加人员要注意自身以及老人的安全,积极地主动的与老人交流。

慰问活动方案

为了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共产党员的关怀,拟在建党89周年这个特殊日子到来之际,在全市组织开展我市慰问党员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对象和范围。

今年“七一”慰问对象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各县区、各单位的慰问面要达党员总数的1%以上。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由我部根据党员人数。

及平时掌握的困难程度,把慰问对象的名额及款额分配给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按照条件确定慰问对象,并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我部。

2、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具体负责实施慰问工作,要选择一些慰问对象,由党委(工委)领导上门慰问。其他慰问对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代表上级党委和市委上门慰问,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关怀。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今年“七一”慰问党员工作。要做好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制定慰问方案,尽量扩大慰问面,精心组织慰问活动。同时要按照条件严格审核,确定慰问对象。

2、要及时开展慰问活动。7月1日前,各单位要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7月10日前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将慰问情况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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