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党员党章解读(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4 08:07:07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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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员党章解读

学习《党章》是每位党员每天应必学的功课,牢记《党章》是对每位党员的最基本要求,按《党章》办事是每位党员的基本准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中国党员党章解读,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批判地接收中国的与外国的历史遗产,反对任何唯心主义的或机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由于中国现时的社会,除了新民主主义的解放区外,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由于现时中国革命的动力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他民主分子,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强大存在,并由于现时的国际条件,便规定了中国革命在目前阶段是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个革命有国内外广泛的同盟军。因此,中国共产党在目前阶段的任务是:对内,组织与团结中国的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界和一切反帝反封建人们以及国内各少数民族同自己一道,对外,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为解除外国帝国主义对于中国民族的侵略,为肃清本国封建主义对于中国人民大众的压迫,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各革命阶级联盟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进步而奋斗。

在将来阶段,在中国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得到彻底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中国人民的意愿,经过必要步骤,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制度而奋斗。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又是一个土地广大人口众多并且还不统一的国家,一方面,人民大众特别是工人、农民群众有英勇斗争的革命传统;另一方面,革命道路上的阻力特别强大,这就规定了中国革命的不平衡性,并由此产生了革命的长期性,革命斗争的复杂性,武装斗争在极长时期内成为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革命在主要城市胜利以前强固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之重要性,党在一切人民群众中进行长期忍耐工作的必要性。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十分勇敢,十分有经验,十分机敏,在中国革命的长远道路上,根据中国革命的这些特点,放手动员与组织千百万群众,战胜一切阻难,绕过一切暗礁,以奔赴自己的目标,并不断锻炼自己的队伍。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必须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及革命的国家组织之中坚。中国共产党对于从内部或外部来破坏工人阶级统一、破坏各革命阶段联盟以及破坏其他革命事业的一切活动,必须进行严正的斗争。

中国共产党必须用不调和的但是适当的斗争对待内部的机会主义者、投降主义者、冒险主义者,并将其中坚持错误的人清除出党,以保持自己队伍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应该不掩盖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中国共产党应该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经常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来教育自己的党员和干部,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反对那种自高自大、害怕承认自己错误、害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绪。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决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启发与提高人民群众的党悟。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警戒自己脱离人民群众的危险性,必须经常注意防止和清洗自己内部的尾巴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

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积极地自我牺牲地进行工作,以实现党的纲领和党的一切决议,达到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

第一条凡承认本党纲领和党章、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

第二条凡党员均有下列义务:

(一)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

(二)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

(三)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需要,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

(四)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

第三条凡党员均有下列权利:

(一)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

(二)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党的任何机关直至中央提出建议和声明。

(四)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

第四条年满十八岁者,方得被接收为党员。

凡新党员入党,均须依照下列规定,个别地履行入党手续,方能认为有效:

(甲)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革命士兵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区委或相当于区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六个月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乙)中农、职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一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区委或相当于区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一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甲乙两项所规定之介绍人的资格及新党员的候补期,在革命新发展地区,得由党的中共中央代表机关或省委区党委规定临时办法变通办理之。

(丙)除甲乙两项所举各种成分以外之其他社会成分的人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县委、市委或相当于县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二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丁)凡脱离其他政党加入本党者,如系其他政党之普通党员,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之党委的批准,如系其他政党之负责人员,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五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省委或相当于省委之党委的批准(如系其他政党之重要负责人员,则须经中央批准);以上均须经过二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第五条在特殊情形下,县委以上之党委及相当于县委之党委,有权直接决定个别地接收新党员。

第六条介绍人对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经历,须真实地向党作负责的介绍,并须在介绍前,向被介绍人说明党章及党的纲领与政策。

党委在决定和批准新党员入党前,须指定党的工作人员与之进行详细的谈话,并须经过负责的审查。

第七条候补党员候补期的作用,是使候补人接受初步的党的教育,并在工作中保证党的组织考察候补人的政治品质。

候补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除无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外,与正式党员同。

第八条候补党员候补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时,须经支部大会的决定,及原批准入党之上级党委或相当的上级党委的批准。

候补党员的候补期限,所属党委得决定延长或缩短之。

候补党员经过候补期间考察后,被认为不能入党者,得取消其候补党员的资格。

第九条党员的党龄,由候补党员决定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十条党员及候补党员由这一个组织移到另一个组织的工作地区时,即作为后一个组织的党员或候补党员。

第十一条党员及候补党员请求脱党者,须向党的支部正式申请,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二条凡党员及候补党员,没有正当理由,在六个月内不参加党的生活,不进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又不缴纳党费者,即认为自行脱党,由党的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批准。

第十三条开除党员或候补党员的党籍,须经该党员或候补党员所属之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并须经上级党委的批准,方能认为有效。

支部以之各级党委,在特殊情况下,均得决定开除党员及候补党员的党籍,但均须经上级党委之批准,方能认为有效。

第二章党的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其基本条件如下:

(一)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制产生。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向选举自己的党的组织作定期的。

工作报告。

(三)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

(四)严格地遵守党纪和无条件地执行决议。

第十五条党的组织,是按照区或按照生产部门为标准建设起来的。

在某一个地区内,管理全区党的工作的组织,对于该地区内各个部分党的组织来说,是上级机关。在某一个生产部门内,管理全部门党的工作的组织,对于该部门的各个部分党的组织来说,是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党的组织系统如下:

(一)在全中国,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全国代表合议。

(二)在省、边区、地方,是党的省代表大会,边区代表大会,地方代表大会,省委员会,边区委员会,地方委员会,省代表会议,边区代表会议,地方代表会议。

(三)在县,是党的县代表大会,县委员会,县代表会议。

(四)在城市,是党的市代表大会,市委员会,市代表会议。

(五)在城市中或乡村中的区,是党的区代表大会(或区全体党员大会),区委员会,区代表会议。

(六)在每一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连队、机关和学校,是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支部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各级党的组织之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是全体党员大会,在区、县、市、地方、边区、省---是代表大会,在全党---是全国代表大会。在各级大会闭会时期由各级大会所选出之党的各级委员会,即为各级党的组织之最高领导机关。

第十八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凡能进行选举的地方,均须由选举产生之。仅由于环境或条件的限制,不能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时,方得召集代表会议选举之,或由上级组织指定之。

第十九条选举党的各级委员会,须按候选人名单进行无记铭投票或表决,并保障选举人有批评与调换每一个候选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各级党的组织,为了传达与讨论上级组织的重要决定及为了检查工作与布置工作,得召集各种干部会议及活动分子会议。

第二十一条党的政策及各种问题,在未经决定以前,每个党员在党的组织内及党的会议上,均可自由地切实地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一经决议以后,即须服从,并须无条件地执行。

第二十二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遵照党内民主的原则进行工作,才能发扬党员的革命积极性、创造性与巩固党的纪律,并使这种纪律成为自觉的而不是机械的纪律,才能使领导机关的领导工作臻于正确,才能建立与巩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但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遵照党内民主原则进行工作时,不能妨害党内的集中原则,不能使正当的有利于集中行动的党内民主被误解为无政府倾向(向党闹独立性和极端民主化)。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党内民主是按照有利于党的事业的方向进行,而不致在紧急情况下松懈党内的战斗意志和与战斗团结,不被可能的暗害分子、反党分子及企图进行小组织活动的人们利用党内民主来进行损害党、分裂党的活动,以及不致被极少数人利用党内极大多数人思想上一时没有准备的状态来达到自己的企图起见,凡关于全国范围或地方范围内的党的政策问题之全般的广泛的检讨与辩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时间上允许,即在客观情况不紧急的条件下;并(二)有党中央或党的地方领导机关的决议;或(三)有过半数之下级组织的提议,或有上级组织的提议。

第二十四条各级党的组织,必须保证在自己指导下的报纸,宣传中央机关和上级组织的决议与所定的政策。

第二十五条凡关于全国性质的问题,在中央没有发表意见和决定以前,各部分和各地方党的组织及党的负责人,除自行讨论及向中央建议外,均不得自由发布意见和决定。凡关于地方性质的问题,党的地方组织有自主决定之权;但不得和中央及上级的决定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凡新成立之党的组织,须经所属之上级机关批准。

第二十七条为便于指导各地方党的工作,中央委员会按情况之需要,在数省或几个边区范围内,得成立中央局与中央分局。中央局与中央分局为中央代表机关,由中央指定,并对中央负责。此种中央代表机关,在情况不需要时,得撤销或合并之。

第二十八条为分别进行各项实际工作起见,在党的各级委员会内,按照工作需要,得设立管理党务的、宣传教育的、军事的、经济的、民众运动的各种部门或委员会,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别进行各项工作。为进行某项临时的、特殊的工作,各级党委得设立临时的工作委员会或部门。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

第二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并召集之。在通常情况下,每三年召集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延期或提前召集。

如有代表半数党员以上之党的地方组织要求召集全国代表大会时,中央委员会必须召集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必须有代表过半数的党员之代表出席时,方能认为有效。

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之代表数额及选举方法,由中央决定之。

第三十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讨论和批准中央委员会及中央其他机关的报告。

(二)决定和修改党的纲领与党章。

(三)决定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员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选举之。中央委员出缺,由候补中央委员依次递补之。

第三十二条中央委员会代表本党与其他政党和团体发生关系,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指导其活动,分配党的人力和财力。

第三十三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每半年召集一次,但中央政治局得按情况延期或提前召集之。候补中央委员出席全会,有发言权。

第三十四条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前后两届全体会议期间,党的中央指导机关,指导党的一切工作。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席。

中央委员会依工作需要,设组织、宣传等部与军事、党报等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关,分别办理中央各项工作,受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及中央主席之指导监督。

第三十五条在前后两届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中央委员会得召集各地方党委代表举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若干次,讨论并决定当前的党的政策问题。

第三十六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由各省委、边区党委及中央直属之其他各党委的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上。代表数额,由中央规定。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须有全国半数以上的省委及边区党委的代表出席。

第三十七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有权撤换个别不能履行自己责任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并有权补选部分候补中央委员。但每次撤换之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或补选之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均不得超过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三十八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及撤换与补选之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须经中央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发生效力。

经中央委员会批准之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执行。

第四章党的省及边区之组织。

第三十九条党的省或边区代表大会,省委或边区党委,均受中央或中央代表机关之领导。

第四十条省或边区代表大会,由省委或边区党委每二年召集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省委或边区党委,得延期或提前召集。如有该省或该边区半数以上的下级组织之要求,或有中央、中央代表机关的提议,省委或边区党委必须召集之。出席省或边区代表大会之代表数额及选举方法,由省委或边区党委决定,中央或中央代表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省或边区代表大会,听取、讨论和批准省委或边区党委的报告及省或边区其他机关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本省或本边区的各种问题与各种工作,选举党的省委员会或边区委员会以及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之代表。

第四十二条由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全体会议,选举省委或边区党委的常务委员会及正副书记,进行经常工作。省委或边区党委的书记和党委,须经中央批准。书记须有五年以上党龄的党员充任。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十三条省委或边区党委,在本省戒边区范围内,执行代表大会及中央机关的决议,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分配党的人力和财力,指导党外各种非党组织中党组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在前后两届省或边区代表大会期间,省委或边区党委得召集各地委、县委及其他直属党委的代表,举行省或边区代表会议若干次,讨论并决定该省或该边区范围内当前的各种工作问题。

省或边区代表会议,有撤换与补选部分省委或边区党委委员之权;但其数额均不得超过该委员会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四十五条省或边区代表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及撤换与补选之委员,须经省或边区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发生效力。

第五章党的地方、县、市及区之组织。

第四十六条党之在一个地方、一个县、一个城市、一个区的组织和工作规则,相同于前章党之在一个省或一个边区的组织和工作规则;各属于各该上级组织之领导。

第四十六条党的地方、县、市及区代表大会,每二年召集一次。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均得召集代表会议若干次。

第四十八条地委、县委之全体会议,至少每年召开四次。市委、区委之全体会议,至少每一个月召开一次。

地委、县委、市委、区委之委员及正副书记,均须经各该上级组织之批准。地委、县委、市委书记须有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充任。区委书记,须有一年以上党龄之党员充任。在革命新发展地区,此项党龄规定得变通办理,但须得到省委或边区党委之批准。

第六章党的基础组织。

第四十九条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支部。在每一个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连队、机关、学校,等等之内,凡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的支部组织。党员不到三人者,则加入邻近之党的支部组级。党的支部组织,须经县委或市委之批准。

第五十条凡在党员数量比较多的处所,在党的支部委之下,得按自然的、居住的或工作的情况,划分小组。选举组长一人,必要时冉选举副组长一人。凡有党员和候补党员超过五十人之乡村,或超过一百人厂、机关和学校,得成立党的总支部。在总支部下,按居住、车间、部门和班次,成立分支部。分支部享有普通支权利。

第五十一条凡有党员及候补党员超过五百人以上之大乡镇、大工厂、机关和学校,得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允许,得选举党的乡镇、工厂、机关、学校委员会。在委员会之下,按居住、车间、部门和班次,成立党的支部。

第五十二条支部必须使人民群众与党密切结合起来。

支部的任务是:

(一)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实现党的主张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

(二)经常注意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心人民群众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生活。并组织人民群众来解决他们自己的各种问题。

(三)吸收新党员,征收党费,审查与鉴定党员,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

(四)教育党员,组织党员的学习。

第五十三条由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进行经常工作。任期半年至一年。支部委员会人数之多少。由支部之大小来决定,最少者三人,最多者十一人。由委员会选举书记一人,必要时得再选举副书记一人。其他委员的分工,由委员会按照实际需要决定之。

在七个党员以下的支部,只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或正副书记各一人,不设支委。

第七章党的地下组织。

第五十四条凡本党不能合法存在与活动的地区之党的地下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由中央根据党章通过特别的决议规定之。本党章各条所规定之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凡不适用于党的地下组织者,均得变通办理之。

第五十五条党的地下组织,在接收党员时,须经更慎重的考察。新党员入党时,只履行在秘密环境下所能允许的手续。

第八章党的监督机关。

第五十六条党的中央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成立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及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第五十七条中央监督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之。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各该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选举,并由上级组织批准之。

第五十八条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是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第五十九条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该级党的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章党外组织中的党组。

第六十条在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凡有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组。党组的任务,是在各该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指导党员为加强党的影响,实现党的政策而工作。

第六十一条党组设书记一人,党员人数超过十人之党组,设党组干事会,担负经常工作。党组干事会及书记,由所属党委指定之。

第六十二条各级非党组织中之党组,服从各该级党的委员会之领导,员会之领导,并执行其决议。各级党委的会议,得吸收重要党组的负责人参加。

第十章奖励与处分。

第六十三条凡在工作中,表现自己是完全忠于党与人民的事业,是遵守党和革命政府纪律的模范,在实现党的纲领、党的政策和中央及上级组织的决议中富于创造性,出色地完成党的任务,取得人民群众真诚拥护的党员与党的组织,得给予奖励。

第六十四条凡不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及违犯党章、党纪者,各级党的组织,按照具体情况,得以下列方法给予处分:

(一)对于整个组织的处分是:指责;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撤消其领导机关并指定其临时的领导机关;解散整个组织,并进行党员的重新登记。

(二)对于党员个人的处分是:当面的劝告或警告;当众的劝告或警告上撤消工作;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第六十五条党的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如有严重地破坏党纪的行为,中央委员会有权开除其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直至开除其党籍,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央委员之赞成,方能认为有效。

第六十六条对党的组织及党员个人给予处分,须将处分的理由通知被处分者。凡被处分后不服者,均可进行辩护,并可要求复议及向上级机关申诉。各级党委对于任何党员的申诉书,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第六十七条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的组织,在决定和批准关于党员党籍问题时,应保持高度的慎重,仔细听取本人的申诉和分析其犯错误时的情况。

第六十八条党对党员一切奖励与处分的积极目的,是教育党员与人民群众,并教育受奖励者与受处分者本人;既不是提倡党内的风头主义,也不是实行党内的惩办主义。党对成绩优异的同志给予奖励,是为着建立党内的优良作风,确立党员的模范标准;党对犯错误同志给予批评或处分,是为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十章经费。

第六十九条党的经费,由党员缴纳的党费、党所经营的各种生产和企业的收入与党外捐助等方法筹集之。

第七十条各地党员及候补党员应缴党费数额,由各省委、边区党委或其他相当的党委规定实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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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党章党员学习心得

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审议,正式确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新《党章》,让我们有了新的感悟。

一是党心所向,民心所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指导我们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党的十九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全党共同的意志、人民共同的意愿。

二是坚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首次将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广大农村党员要凝聚全体党员智慧,实现乡村振兴。具体要抓好“五新”:发展新产业,抓好产权机制、经营机制、治理机制、投入机制、服务机制创新;营造新环境,打造全区域农业生态公园;培育新农人,培育职业农民,推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倡树新风气,培育新乡贤文化,大兴崇德之风、法治之风、文明之风、和谐之风;打造新队伍,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是坚定绿色发展道路。广大农村党员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实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发展之本,走好绿色发展、绿色富民之路,以保护“绿水青山”、打赢蓝天保卫战为目标。

中国党员党章解读

我们党的《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党章》虽然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甚至每句话,都是以科学的理论和宝贵的实践经验作支撑的,经过了高度概括和提炼,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是共产党员和想要成为共产党员的人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主要是通过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各项规定体现出来的。总纲部分开宗明义地规定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原来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规定相比,这样以"两个先锋队","一个核心","三个代表"对党的性质做出规定,并不是根本原则的不同,而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始终如一的党的性质规定的逻辑发展。

xx大关于党章修正案的决议指出:"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要求,大更是浓墨重彩的将科学发展观加入了党的章程,明确的共产党的发展方向。学习,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认真的学习党的知识,贯彻、执行党的一切政策方针,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与时俱进,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为做好党的“先锋战士”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就如一句老话说的:“肚子里有墨水,就永远也饿不死!”

以上就是我在学习过《党章》后,对《党章》中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党员义务的学习感想,我深刻的了解到了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号。这个称号凝聚了无数革命先烈鲜血和理想。我想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现在就必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要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最近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次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新的党的章程,是修改的党的章程,将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要观点写入了党章,这表明我党的章程是发展的,是与时俱进的,而不是形而上学、停滞不前的。通过认真学习,我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及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中国共产党章程分为总纲和十一章的内容,囊括了党的组织制度、指导思想、党的纪律、党徽党旗等各个方面。总纲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自觉遵守党章的要求,才能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才能把党章明确的原则和任务贯彻到实践中。每个党员不但要在工作中肯于吃苦,而且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遵守党章是每个党员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和终身课题。贯彻党章要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要勇于自律,深刻剖析自己,从我做起,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维护党章要坚决。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自己只有对党章进行认真学习才能全面把握党章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增强党章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

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我们不难看出,党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的性质、宗旨和行动纲领上,更体现在她的每一个成员通过认真履行党员宗旨和义务而表现出来的先进性上,体现在每一级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而表现出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在第一章“党员”部分,除了对入党要求的明确界定外,《党章》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应该说,这些是对每一名党员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到了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但细细想想,在现阶段受各种因素影响,并不是每一名党员都能认认真真地履行好8项义务和行使好8项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首先就要从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开始。在现阶段,保持党员先进性,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应该着重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党员意识,任何一个政党的党员区别于一般民众的显著特点就是全力支持并努力实行这个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时刻牢记入党誓言,永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永远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增强服务本领,作为一名党员,除了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外,更主要的是增强本领,提升素质,团结和带领普通群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三是树立党员形象,良好的党员形象必须体现在“为民、清廉、勤政、务实”八个字上。这其中,“为民”是前提,解决的是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政绩观的根本问题。“清廉、勤政、务实”是保证,解决的是党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纪律作风问题;四是发挥党员作用,作为党员,要在各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首先要做到,而且要做得更好。不管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

口号。

切实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认真学习,我认识到: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合格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心得体会。

等成为自身能力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向别人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当前,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今后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以上仅是我学习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学习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永葆党员政治本色。坚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全面总结本岗位工作,以精神为指导谋划好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和工作,努力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促进学习思考深入化、系统化,当好精神的宣传员,既发挥好导学领学的作用又努力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成果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以《党章》为。

座右铭。

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奋斗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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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对党章进行了新的修改,修改后的新党章,对于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就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为了提升我们党员队伍的素质,更深刻的理解新党章的内容,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讲解。通过学习,总结以下几点体会。

一、深入理解新党章的内涵。

新党章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决策和贡献。就是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

这个举动,不在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还提高了精神文明的发展,而且能够保护生态,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新党章增加了纯洁性建设,纯洁性建设是先进性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思想层面必须具有纯洁性,没有思想的清白,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要从自省上提高自身修养。

二、深刻领会党员的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这些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了这些知识,给自己“输血”、“充电”,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发挥自身的作用,服务于人民。在工作中、生活中,不怕苦、不怕累,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贯彻实施好党章的各项要求,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义务和责任。近日以来,通过对新党章的深入学习,结合国家重大事件及对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和领会,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了党的本质,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念、更加认识到了共产党员必须勇于走在时代的前列。

我们要把学习党章的种种感悟落实到具体的学习和工作中来,用党章来规范自身言行,提升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党和人民的好干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无愧于当年在党旗下的誓言。

一、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增强党性修养。要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对党的根本性质有清醒的认识。党性是共产党员的灵魂,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首先就体现在党性上。通过学习《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制度、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规定,增强对党的归属感,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坚定地相信党、拥护党、依靠党、捍卫党。同时要增强自己的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身份,铭记党员标准,自觉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错误,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时时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树立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人生奋斗目标、精神支柱,是共产党员立身的根本,是为官从政的灵魂和成就事业的动力。面对外界种种挑战和考验,如果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政治上就会蜕化变质,经济上就会贪得无厌,生活上就会腐化堕落。事实和历史证明,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不断的思想改造才能使自己保持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使自己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才能始终与党同舟共济,把个人的前途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是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准则,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认真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争做积极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本职岗位上严格自律,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文明德安”大讨论活动,积极改造自身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的践行“八荣八耻”,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社会、为群众做出榜样。

保持高尚的道德操守。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操守的'本质是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其本质内容就是要大公无私、先人后己、服务大局、自我牺牲、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开拓进取、严守纪律等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更是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党章》的要求启发党悟,净化心灵,提高境界。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爱民之心。要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注意“慎独慎微”,事事坚持原则。另外,要做到先公后私,个人利益始终要服从集休利益,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立党为公的奉献精神,有了舍身忘我的奉献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操守才能自觉地为人民做好工作。

二、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做人民的好公仆。

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要把发展党内民主摆在重要位置上,认真贯彻党员权利和保障条例,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统一起来,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方面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共产党员无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凌驾于群众之上的特殊党员存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把《党章》的各项规定带到实处,努力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一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经济建设,对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种种错误做法要坚决摒弃。在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要兼顾各方面的统筹发展,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走自主创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全面工作的最终标准。把加快城市建设、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合作医疗改革、拓宽就业渠道等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真正中心。

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一切交给党,一心为公,一心为民,无私奉献,是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利益的根本宗旨不能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能变,为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因为党的宗旨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共产党员必须要树立立党为公、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把全部精力和心思都用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受群众欢迎的事情上来。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为人民群众谋求最大利益,这才是我们能够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之所在。

殷志华。

中国党员党章解读

最近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次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新的党的章程,是修改的党的章程,将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要观点写入了党章,这表明我党的章程是发展的,是与时俱进的,而不是形而上学、停滞不前的。通过认真学习,我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及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中国共产党章程分为总纲和十一章的内容,囊括了党的组织制度、指导思想、党的纪律、党徽党旗等各个方面。总纲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自觉遵守党章的要求,才能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才能把党章明确的原则和任务贯彻到实践中。每个党员不但要在工作中肯于吃苦,而且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遵守党章是每个党员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和终身课题。贯彻党章要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要勇于自律,深刻剖析自己,从我做起,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维护党章要坚决。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自己只有对党章进行认真学习才能全面把握党章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增强党章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

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我们不难看出,党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的性质、宗旨和行动纲领上,更体现在她的每一个成员通过认真履行党员宗旨和义务而表现出来的先进性上,体现在每一级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而表现出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在第一章“党员”部分,除了对入党要求的明确界定外,《党章》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应该说,这些是对每一名党员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到了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但细细想想,在现阶段受各种因素影响,并不是每一名党员都能认认真真地履行好8项义务和行使好8项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首先就要从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开始。在现阶段,保持党员先进性,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应该着重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党员意识,任何一个政党的党员区别于一般民众的显著特点就是全力支持并努力实行这个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时刻牢记入党誓言,永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永远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增强服务本领,作为一名党员,除了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外,更主要的是增强本领,提升素质,团结和带领普通群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三是树立党员形象,良好的党员形象必须体现在“为民、清廉、勤政、务实”八个字上。这其中,“为民”是前提,解决的是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政绩观的根本问题。“清廉、勤政、务实”是保证,解决的是党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纪律作风问题;四是发挥党员作用,作为党员,要在各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首先要做到,而且要做得更好。不管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认真学习,我认识到: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合格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努力把学习生活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要在自身学习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学习生活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能力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向别人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当前,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今后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以上仅是我学习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学习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永葆党员政治本色。坚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全面总结本岗位工作,以精神为指导谋划好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和工作,努力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促进学习思考深入化、系统化,当好精神的宣传员,既发挥好导学领学的作用又努力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成果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以《党章》为座右铭,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奋斗,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通过学习《党章》,明确了党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自1941年至今,中国共产党是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她将一个贫穷落后的旧中国改造和建设成为富强、民主、繁荣、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为世人所钦佩。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就没有中国在世界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这是全世界人民都公认的。我家祖孙4代人都崇敬中国共产党,都是沐浴着党的阳光而健康成长,是党的呵护,为我们的学习与进步创造了良好条件。中国共产党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高大的、坚强的,是神圣不可侵犯和不可动摇的。《党章》说到的“先锋队”、“忠实代表”以及“领导核心”,这绝对不是夸张的赞美,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历史地位的客观定位,也是人民大众经过历史的检验所做出的确认。因此,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们每一位追求进步的公民的渴求,是自己心目中对中国共产党光辉形象的崇拜与追求。

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是要履行党的责任和社会责任。在这一年里,我对这一点更有切身的体验。《党章》第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就意味着入党就要肩负着党的重要使命;入党,就预示着你必须为完成使命而奋斗。要将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一肩挑,达到“国家兴亡,我的责任”的高尚境界。现在,当我们谈到学习《党章》,培育发展党员,做党建带团建工作,有的青年会问“你们入党是为了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追求:追求一种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追求一种鲁迅先生倡导的“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追求“国家兴亡,我的责任”之社会责任;有了这种责任感,有了这种精神,我们便可自如应对任何复杂的社会环境,我们便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

《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再清楚不过地向世人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秉性、品德与修养。这样的共产党人,这样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人,正是我所仰慕的;我追求进步,要求入党,就是为了把自己锻炼成一名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勇于承担责任、勇于履行责任的人。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学习心得

党的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补充和修改,新党章的内容充分反映了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的意见和愿望,切合我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说新《党章》是具有时代特征的。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我结合对国家重大事件和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领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最先进和最进步的阶级,因而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和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结合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的优秀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新《党章》第一次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我党今后的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这也是一个鲜明的变化。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根本要求,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对“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做出的充分肯定。总纲部分第七自然段充实了党的xx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定位的内容。表述为:xx大以来,以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这项内容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必须善于变化,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求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三是在经济建设的有关内容中,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这样的调整和充实,使经济建设的表述更为集中,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四是充实了总纲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写了“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等内容。作这样的调整和充实,有利于我党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我认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既体现在党的宗旨和行动纲领上,同时也体现在党员所表现出来的先进性上。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看待名利、权力和地位,勤奋工作,努力创新,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我们要以为契机,努力学习,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和不懈的努力,奋力实现环保工作的新跨越。

杨维。

新党章第一章党员解读心得体会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为此,作为基层党组织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如何解决当前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方面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抓”来予以解决。

第一个抓手要“实”。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专题研究,全面摸清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的现状、需求和问题根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与“做”的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街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社区党校,依托区域化党建工作,建立组织体系和专兼职结合、党员志愿者参与、区域单位党组织共建的师资队伍,形成学习教育课件资源,成为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前沿阵地和党员“家门口的党校”。在“学”的上面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在“做”的上面要与实际岗位、所处身份、工作内容相结合,谨防“一刀切”、上行下效、千篇一律,影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效果。

第二个抓手要“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关键在“做”。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在制定考核方案时要有所侧重,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不仅要查档案资料、看活动现场,了解了开几次会议、编辑了多少资料、撰写了多少读书笔记、发表了多少宣传报道等表象的东西,关键要把考核督导的重点放在“做”的上面,看党员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是否提高、看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增强、看党员业绩和奉献精神是否变化等等,就是要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第三个抓手要“严”。要严把党员的“入口”关,保证党员质量,对于先锋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要及时采取一定措施予以纠正。特别是对于入党动机不纯、不服从管理、违反纪律规矩的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清退机制,打破党员身份“终身制”管理,畅通党员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特别是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问题导向、严格规范,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规是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所有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学习党章党规可以让我们党员干部更加清晰地了解党的要求,从而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严格约束自己。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对党章党规心存敬畏,严肃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切实增强依规履职的意识和水平,带头做到廉洁奉公、干净干事。

党章集中体现着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是我们坚守初心、砥砺恒心的重要遵循。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依然复杂严峻,落实管党治党的任务依然繁重迫切。我们党员干部必须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章党规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时刻用党章党规确立的行为规范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校正自己,争做党章党规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习近平总书记曾以“四个不容易”告诫全党:“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正是这种不容易,才要求我们一定要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党章党规为镜,“照照镜子”“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要尊崇党章”。在此次主题教育的开展中,我们党员干部应当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通起来,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心得体会

最近我再次学习了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党的政法事业作贡献。

一、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当前,我市经济正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不稳定因素突出,面对复杂形势,我们必须提高驾奴复杂局势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作为从事政法工作的党员同志,就是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政法工作水平和质量,为我市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下阶段及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我市政法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永葆党员政治本色,为市域经济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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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章贵在认真,首先要有真学真用的思想状态,正如古人所说:“为学全在精神,精神不足,未有能成者,”诚然如此。只有清除头脑里的一些糊涂认识,才能净下心来学习,只有对党章认真学习,才能全面把握党章的各项内容,增强党性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二是要反复阅读党章,原原本本地学、逐字逐句地学、反反复复地学,才能读懂弄通,直至牢记。党章内容丰富,字字句句含意深刻,如果只是溜一眼、看一遍,浅尝辄止,走马观花,囫囵吞枣,印象不深,是很难学到手的。三要联系实际用心理解。党章内容不是孤立的,要把学习党章同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央和地方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结合起来,同本单位当前开展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特别要同自身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认真思考,用心理解,真正掌握党章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从而为党的事业发挥余热。

自觉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当前在部分党员干部身上发生的许多出轨现象,纠其原因,归根结底就是没有自觉遵守党章。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无论职位高低,年龄大小,应该从自省、自警、自励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党章。用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经常激励自己,鞭策自己,不断激发履行党章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向上,不断进取.

切实贯彻党章。这是履行党章不可缺少的环节,为了切实贯彻党章,需要留心以下几点。一是一致性。是说党章所规定的党的最终目标与十九大所提的历史性阶段目标是一致的。后者是前者的必由之路,构成伟大的阶段性成果;二是长期性,实现党的最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是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学习贯彻党章,当然也是一个经常性的活动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重要的是需要作出不懈努力;三是针对性。不同岗位的党员,着眼点应有所侧重。党员要与领导干部同频共振,形成上下一条心,不利党的话不说,不利党的事不做,做一个贯彻党章的宣传员、监督员,从思想和行动上展示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合格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而做好准备。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不断实践,不断反思,尤其是我担任渠口村妇女主任工作,更加需要自己广泛学习、研究理论知识,只有不断的学习、实践和反思,才能积累丰富的农村计生经验,与时俱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担任了渠口村妇女主任工作,更加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依靠广大群众,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质量。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十九大是对党章进行的第17次修改,每一次的修改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章修改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发展的客观实际,以马克思哲学为科学理论指导所做出的重大决策。

此次党章的修改表明我们党的发展理念有了更新的突破,体现出我们党在职能和今后任务上的一种转变。从历次修订党章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党工作中心和理念的变化,从中也可以抓住中国近几十年来历史发展的内在脉络。通过修订将党的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具有重要作用。

党章的修改,是历史进步的成果,是与时俱进的表现。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既有利于党章的与时俱进、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又有利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更好的规范和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党章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每一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对自己所参加的党组织的章程全部内容有个全面学习。一方面加强自学。自觉主动学习党章是学好党章的关键点。为此,要做好学习党章的计划,包括学习内容规划、学习进度计划等,确保确保学习不落空、不走形式、不摆样子。另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种学习党章活动等,因为通过多方面的学习,对党章的认识会更加深刻,在思想上必定会受到震动,有所收获。

新党章第一章党员解读心得体会

最近分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我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梦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我的革命梦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职责感。

十九大对党章进行了新的修改,修改后的新党章,对于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就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分队为了提升我们党员队伍的素质,更深刻的理解新党章的资料,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讲解。透过学习,总结以下几点体会。

一、深入理解新党章的内涵。

新党章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决策和贡献。就是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务必以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武装自我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

这个举动,不在发展物质礼貌的同时,还提高了精神礼貌的发展,并且能够保护生态,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务必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潜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新党章增加了纯洁性建设,纯洁性建设是先进性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持续党的先进性,在思想层面务必具有纯洁性,没有思想的清白,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要从自省上提高自身修养。

二、深刻领会党员的义务。

党员务必履行的义务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用心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这些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务必认真学习政治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了这些知识,给自我“输血”、“充电”,武装自我的头脑,才能发挥自身的作用,服务于人民。在工作中、生活中,不怕苦、不怕累,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10月20日,党的十九大海南省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十九大报告、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和党章修正案。

代表团团长刘赐贵、副团长沈晓明分别主持讨论并发言。李军、王瑞连、张琦、胡光辉、蓝佛安、肖莺子、肖杰、严朝君、张韵声、王金花、田湘利、冯晖、羊风极、杨淳至、陈涛、武耀廷、周皓、郝朝运、曹献坤、黄丽萍、黄春光、颜业岸、潘金吉等代表发言。

代表们对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和党章修正案一致表示完全赞同、衷心拥护。大家说,这5年来,老百姓对党的建设感受最深刻、成效最明显的就是持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力正风反腐,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报告在全面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彰显了我们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信念。

代表们认为,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学习和贯彻党章,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党员,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党章,自觉践行党章,做一名符合党章要求的合格共产党员,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职责,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自基层一线的代表在继续讨论十九大报告时,结合各自岗位的工作实践畅谈了学习报告的体会,反映了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心声,并从社会治理、教育科研、农业科技、医疗健康、海洋强国、农垦改革、乡村振兴等角度,提出了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的意见建议。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党员教师要有先进性意识、示范性意识和时代性意识。

在学习新党章后,使我意识到只有经常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地接受批评,才能不断地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本人在学校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对照党员要求,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存在以下的缺点和不足在思想上,下面,我结合自己的思想状况、工作实际进行自我反思和批评:

(一)自我存在的问题:

1、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我深切地体会到自己的业务知识是不够的,平时忙于教学工作的日常工作就忽略了自主学习。

2、平时关注细节不够。例如:走在校园里,看到地上有垃圾,很多时候没有及时地去捡起来,而是匆匆走过。

3、对学校工作上创新意识还不够。常常求稳怕乱。由于自己思想不够解放,就谈不上敢想、敢闯、缺乏知难而上,排难而进的工作态度和果敢精神。

(二)问题产生根源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1、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作为一名教师,要为“师生成功,学校发展、社会满意”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就必须学习。不管平时的教学业务,多么的忙,都要静下心来,挤出时间来学习、来提高。要树立在学习中放松的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解读学习课堂教学策略,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对于我们教师来说,终生学习是我们的发展形式之一。

2、要做到时刻关注细节。从“自我”做起,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要做到不怕脏,不怕累、不怕苦。在校园里看到一些孩子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地去纠正他们。把学校里的每个孩子都当做自己班里的孩子一样去教育、去对待、去关心。

3、树立创新精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党性是每个的党员的立身之本,要坚持党性,加大事业观念,自律观念,要做到经常自查、自省、自警、自励。

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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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章第一章党员解读心得体会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学习,也是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我们每位党员都要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投身“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一要理论上提升认识。思想理论处理的是旗帜疑问、魂灵疑问,是一切疑问的“总开关”,是行动的先导。要把学习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必备的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拨乱兴治、固本培元,坚持“三个自傲”,补足“精力之钙”,加强“信奉之修”,熔铸“信奉之魂”,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要加强党性教育。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加强党性教育,是党员干部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立誓入党,便是身心归党,以身许党,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牢记党员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广大党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三要守规守矩。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细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立德立规,树起道德高标准,划清纪律“底线”。做合格共产党员,就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要时刻、自觉、坚决向党中央看齐,把看齐认识扎根于思想上、履行在举动上,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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