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报告制度(模板16篇)

时间:2023-12-12 04:02:03 作者: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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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  酒店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情况如下:

保安部是宾馆不可缺少的一个职能部门,它是公安机关在酒店进行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它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宾客安全,维护宾馆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宾馆各项设施和财物安全。

保安部必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治”的原则。每一位员工都要有强烈的安全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班组的第一把手为该部门、班组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治安、消防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  酒店安全管理组织人员如下:

安全组组长:

安全组副组长:

安全组成员:

三、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2、《消防管理制度》

3、《消防工作程序》 

4、《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一、  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安全教育。

二、  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

三、  对全酒店实施安全监督。

四、  协助做好贵宾接待和重要宴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  严格治安管理。重点抓好除“七害”工作,协助查控可疑人员和被司法机关通缉的案犯。

六、  实施对员工的纪律稽查。

七、  查处酒店发生的案件、事故。

八、  管理好酒店安全档案资料。

九、  抓好安全人员及员工业务培训。搞好治安、消防管理,抓好群防群治,建立联防制度,为酒店安全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保证酒店整体正常运作。

十、  积极配合和完成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节 消防管理制度

一、  防火组织和防火责任人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一级由酒店法人代表担任;二级由各部门经理担任;三级由各班组长担任。防火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领导酒店、部门、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

2、  组织和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  组织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4、  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练。

5、  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定期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6、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组织扑救火灾事故。

二、  义务消-防-队

酒店按在职职工总数30%的比例成立义务消-防-队,其队员分布于各部门,发挥消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其职责是:

1、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安全要求,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2、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  熟悉酒店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以及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方法,维护好各种消防设备。

4、  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5、  积极参加宾馆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活动。

6、  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协助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第三节 消防工作程序

一、  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

二、  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

三、  牢记火警电话和酒店消防中心火警电话。救火时,听从消防中心人员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四、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或物资仓库严禁吸烟。物品、碎纸、垃圾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五、  如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及时报告,并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六、  火警发生时,会报警、会疏散、会扑救或自救逃生。

七、  如火势扩大到三级(猛烈阶段),必须按动玻璃报警系统,紧急报警通知住客离开房间。在场的工作人员应引导住客进行安全疏散,积极抢救贵重物品,禁止乘客使用电梯。前往现场人员走楼梯,救护人员乘坐消防电梯。

八、  发现火场有毒气,有爆炸危险情况时,首先采取防毒防爆炸措施,然后才能进行救火。

九、  积极协助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警戒。

十、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第四节 防火管理制度

1、  主楼内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

2、  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煤气、汽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不准将衣物放在灯罩上烘干,不准在房间内焚烧东西和点燃香烛。

3、  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布草间、楼层小仓库内不准吸烟。消防分机旁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严禁将洗涤用品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围。

4、  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5、  装有复印机、电传机、印刷机的地方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

6、  物资仓库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7、  厨房、餐厅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等,必须注意防火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8、  各部门不准私自增加各种电器设备或乱拉乱接电线,需要增加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工程部和消防中心同意。

9、  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10、  员工及住客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注意吸烟安全。

第五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1、  职业道德主要规范

2、  酒店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介绍

3、  酒店治安消防事件应急处理方法

4、  消防器材使用守则

5、  消防管理培训计划

?  怎样报警

?  发生火警时安全守则

?  怎样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  认识燃烧的条件

?  电气方面的防火

?  液化石油气火灾的扑救

?  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  火灾发生后怎么办?

第六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奖惩措施

一、  培训考勤制度

1、  必须严格遵守培训通知要求,凡无故未参加者,新员工不得入职,其它在职参加培训的员工,严格按考勤制度处理。

2、  参加培训者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无故旷课者,做旷工处理;缺一节课为旷工一天,迟到或早退三次为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3、  培训期间,因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员工,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将假条送培训人员备存。

二、培训考试制度

1、  所有参加培训的员工都必须参加评估考试,凡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做缺勤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要以书面形式申请,方可补考。

2、  参加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再不及格,新员工取消录用资格,其它在职培训员工,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的表现做调整。

3、  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以旷工处理。

三、培训奖惩制度

1、  在各项安全管理培训中,对出勤率高、表现突出、在考试中取得前三名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加分奖励。

2、  参加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考核,成绩突出者,晋升或评选先进个人时给予优先考虑。

3、  考试不合格者,视其程度做扣分或辞退处理。

第七节酒店员工教育培训实施情况

1、  安全管理人员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工作业绩和思想品德方面的培训评估,作为评定员工下一季度工资标准的依据。

2、  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考核,成绩存档,作为其日后晋升、降职或奖惩的依据之一。

3、  若经过培训,员工素质或安全意识达不到基本要求,会对其组织“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再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依酒店相关规定作辞退处理。

4、  新员工入职前都必须接受关于职业道德、酒店基本常识、消防知识、安全操作等相关培训,在掌握了岗位基本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之后方安排上岗,对于屡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5、  每个员工每月都须接受一次所在部门组织的关于酒店服务意识及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各个岗位员工的素质和工作需要,进行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

7、  员工上岗前,须先参加部门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培训,经考试合格才给予上岗,上岗后发现不合格的再组织岗位培训。

8、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每周定期对员工安全生产操作实践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和考核评定。

第一条为加强酒店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和改变工种的酒店员工必须由生产主管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生产流程的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四条对从事酒店锅炉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管理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的制度。

第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六条酒店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管理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引发酒店火灾的一切隐患。

第九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周由总经理带队组成检查小组进行管理检查一次。

第十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形成及时整改的制度。

第十一条采购部要按销售计划提前准备,要保证时间和产品质量,不购买、出售腐烂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杜绝病毒相互传播。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生产车间原材料明细帐和产成品明细帐。原材料的数量管理根据领用时数量和加工产成品时消耗的数量登记;产成品的数量根据加工完成的产成品和产成品返仓库数量登记。

第十四条月底将原材料和产成品出、入库和结余数量,上报酒店总经理。

第十五条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者,要按成本价扣减工资。

第十六条生产人员要严禁将不洁物质带入车间,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七条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工程部处理。

村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乡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质量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六条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八条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实行审核上报制,上报信息须经乡主要负责人或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规范、准确。发生下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实施紧急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乡政府、村委及永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4)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第九条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一条  为规范本镇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及时、准确、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安全信息内容包括:

(二)所在系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重大行动或举措;

(五)查处的不法企业(个人)名单及其主要违法事实内容;

(六)对消费者提出的消费警示信息;

(七)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

(八)获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企业(单位)名单;

(九)省、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企业名单;

(十)学校食堂、餐饮业名单;

(十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二)其它属食品安全信息范围的。

第三条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程序: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直接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逐级报告。

第四条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一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月报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食品放心工程统计数据季报表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书面小结;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时内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五条  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汇总一次全镇食品安全信息,并书面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并根据需要,统一编印信息简报印发至各有关单位。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

不过只要是手术,或者说是只要是治疗,就是会存在风险的,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规避风险。近视眼手术是属于眼睛浅表层的手术,目前主流的术式一般都是全程激光的手术,与传统有刀的手术相比,感染风险,手术准确性,术后视觉效果质量都是上了一个新台阶的.。

不管是哪种手术,都会有一个创面在,近视眼手术最主要的风险我认为就是前期伤口感染问题,不过只要严格按照医生医嘱进行术后护理的话,一般也都没问题。

1、一般都会建议术后前一周眼睛不能进水。

2、术后严格遵医嘱进行用药。

3、定期复查,一旦发生感染,处理及时得当的话也没问题。

重要提醒:一定一定要去正规的医院!进行严格的术前检查,确认自己适合哪种手术,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术后定期复查。眼睛是与外界交流的唯一视觉器官,保护眼睛就是保证生命的精彩!

小学安全检查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各级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 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 本校应当每学期定期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制作检查报告,由专人保管。本校的安全检查报告,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时可以进行翻阅检查。

第七条 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八条 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可以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

第九条 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人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条 本校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本校校长。

一、校舍安全 

各班级在每天放学后,必须有专人对教室、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排除。

二、交通安全 

学生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骑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路况是否安全。

三、饮食卫生安全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负责人员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xxx镇镇域面积70.3平方公里,共有49个自然行政村,共有常住人口3.3万人,流动人口6958人。共有企业179家,其中消防重点单位27家。中小学校共9家,4600名中、小学生在校生。现有24个行政村安装消防栓,31座消防栓。开发区内有公共消防栓6座。共37座消防栓。

二、基础设施建设

(一)我镇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由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已和工业区市政用水连接,供水等由镇水务站负责。

由镇里出资,水务站负责,在交通便利地点为49个村中有24村安装了消火栓,结合各村的改水工程,将按照农村消火栓建设标准逐步完成农村消防设施的基础建设工作。

(二)我镇已按照规定要求在农村内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即“六个一工程”),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器材箱、建立了消防档案、有消防宣传橱窗,消防通道畅通无限宽限高障碍(并在2015年通过市级消防部门领导验收)。

(三)我镇于05年就成立了义务消-防-队,购置了一辆消防车,由4名消-防-队员负责出警,业务训练方面由消防中队指导训练,车辆、器材定期保养。

(四)我镇在消防资金投入方面,器材装备维修1万元;人员工资方面每月0.8万元,一年10万元;农村消火栓1338元/座,共投资4.9506万元;消防宣传材料1000元;消防安全宣传板块、文化墙投入:3.6万元;共计:10.4506万元。

三、开展具体工作情况

(一)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1、我们制定了2015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分析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研究近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确定近期的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消防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安排、有总结地做出一系列指示,做好重点时期联合检查工作。

2、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责任书,并与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签定责任书,现与各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共267分,签定率达到100%。

(二)落实消防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1、进农村:我镇开展以小谷店为中心的消防工作宣传站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宣传活动,每年组织村级志愿消-防-队和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今年11月9日党委书记闫德强、镇长冯波带领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我镇文化中心广场与大兴区消防支队相互配合,非常成功的举办了第十七届北京市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

2、进单位:(1)在人员密集的生产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演练,如:联宾公司在11.9宣传高-潮日时利用,到期需检测充装的灭火器材(300余具),组织百余名员工进行应急疏散和消防器材使用的消防安全演练。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2)今年我镇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培训4次,参加人数1000余人次,学习培训中,我们请区安监局、消防监督处、技术监督局,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来授课,讲解生产安全中的常识,法人应负的责任,以及各项制度的建立,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我们还在培训时发放xxx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项)编写样本、一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样本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学习培训,使听课的有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明确了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局面。

3、进学校:我镇安全员利用播放消防安全光盘,发放消防常识掌中宝、以及讲消防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及咨询站点,其中垡中开展给800名学生讲消防安全常识课,学生回家后立即查找并清除火灾隐患,得到了家长的好评;青小为了确保学校的防火安全,组织300余名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以及疏散预案。使得师生们进一步掌握到火灾逃生及扑救技能。

4、进社区:我镇在东冠小区开展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漫画,由巡防队员发放消防安全常识,等形式的长期性消防安全宣传。大大提高了小区居民的防火意识及自救逃生能力。

5、进家庭:我镇今年进家庭与煤气中毒工作一起由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将家庭防火常识张贴到各户。

6、我镇利用三村三集市(十天四个集市)在“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节前和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119宣传月等节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共组织职能部门11个职能部门(综治、电管、流管、公安、工商、卫生监督、文体中心、社保、农建、民政、司法等),共开展8次大型消防安全活动,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受教育人高达6.5万余人次。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召开安全会议。

2、按照大兴区消防支队的统一部署,完成我镇27家重点防火单位的申报工作。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百日宣传行动。

4、结合我镇属农村地区,收割面积较大的实际情况,组织镇域内的专项治理“三夏”禁烧工作:白天由协管员和禁烧宣传车深入我镇村庄及田地中播放禁烧录音进行禁烧工作宣传;夜间由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负责到田地中检查禁烧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共阻止焚烧麦秸20余次。

5、开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的专项治理(木器)行业。此次专项治理查出,我镇木器行业共32家,规范32家并且选出规范较好的单位“北京江山精艺家具有限公司”召开现场会。现场会共有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56人参加。

6、开展特种作业专项工作我镇共检查30家单位,发现4家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对存在问题如:北京伊圣缘服饰有限公司、北京京佳利服装有限公司、北京品华服饰有限公司存在司炉工无证上岗、特种设备锅炉未进行报装和无合法手续等现象。我镇安全当场对以上单位下发停产、停工整顿的通知单。并多次追查督促以上单位,使得以上单位更换了锅炉一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7、做好安全生产协作组联检工作。有安监局、技监局、消防监督处的领导及各镇负责安全的同志参加的三镇联检,加大了检查力度,同时也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今年我镇专挑存在隐患大的企业进行联检,对存在隐患较严重的给予挂牌警告,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触动。法人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只挂在口头上,只注重效益,这样也对我们镇级安全员更好的开展带来方便。

9、继续做好企业、行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05年5月初开始,镇党委、政府出台一项措施,由工业办、综治办、农建科、流管办四个科室成立联合检查组,每周四对全镇提交的申请办照企业进行逐一审查。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看,我们能从源头抓好此项工作,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进行整改,然后由我们给予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你的'执照就办不了,直至你整改验收合格。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帮助企业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本年度共进行审核单位370家,审批合格265家。

10、今年我镇按上级的要求上报各项文字材料,如计划、专项整治总结、检查记录单等,并认真做好上网工作,没有因为工作忙而耽误此项工作。

一年来在企业检查中,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消防器材到期未安装检验、特种设备未检等问题,我们一般都要求限期整改,这样有效地消除了事故隐患。截止12月1日,我镇对镇域内企业、事业、行业检查378家次,查处隐患423处次,其中给予责令停产、停业65家次,限期整改98家次。

四、工作做法:

1、今年我们开展了以行业为主进行检查规范,营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点带面的良好氛围,通过检查木器行业中发现31家木器行业行业存在“通病”隐患。如:(1)消防器材不足;(2)加工车间内木材等物品摆放乱,占用了消防安全疏散通道;(3)加工车间内电线乱,未进行穿管处理等。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如何规范的木器行业单位,召开所有木器行业主要负责人的现场会议,并组织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达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点带面良好局面。

2、自6月份以来我镇为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覆盖面,充分利用52名巡防队员深入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配了发《xxx镇安全生产检查员证》,至今共检查企业700余家。为了提高巡防队员的安全知识,我镇于每月月初巡防队员领工资的时由镇安全员对巡防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和授课,并且印制的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检查单。

五、取得的经验:

1、领导注重消防安全工作,这是我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今年我镇没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与领导的举措和布署、逢会就讲安全工作是分不开的。

2、科室能在繁忙的事务中统筹安排,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去抓此项工作。

3、以行业为主进行规范,挑选出优秀行业企业召开现场会,以本行业中安全工作优秀的单位教育本行业中的企业,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以点带面的氛围。创造安全工作优秀行业。

六、存在的问题:

1、镇级企业、行业法人和安全员对安全意识不强,对防火工作重视不够。

2、我镇企业较多,有管理监督不到位情况。

3、镇级安全员,一是兼职,综治办工作较繁杂,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受条件限制,安全检查还停留在表面现象,没有仪器设备无法进行更深一步的检查指导。

4、巡防安全检查员队伍对安全知识了解不深,很难进一步检查单位安全情况。

七、问题分析:

1、农民改变单一的种植结构,向多种经营发展,及北五镇的拆迁,使我镇办照数增加,每月办照数达几十家。我们的企业、行业发展了,可是给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

2、镇级安全员在工作上监管力度不足,工作难度大,责任大,权力小。

3、我镇统一车辆管理,由党政办派车,提前一天协调车辆,这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4、巡防队员的治安工作繁重,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安全生产工作当中。

八、工作措施:

1、加强教育和安全培训,使企业法人和安全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主体责任。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继续做好办照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4、由镇安全对各村大学生村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培训,充分利用村级62名文化素质较高的大学生村官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为了贯彻国家、省、州及我县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广播电视局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查找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确保我县新闻宣传工作有序开展。2015年,我单位进行全面安排和布置,对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预防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确保了广播电视局全年无安全事故。

一年来,我局消防工作在、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单位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消防工作的新路子。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管理,重点排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充分抓住元旦、春节、六月安全月、“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的工作局面,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年来,单位未发生过大的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现就一年来的消防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重视消防安全,建立工作制度

一年来,我单位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狠抓落实。根据《武定县2015年度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积极采取措施,制定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实际抓的工作格局。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做到消防安全放到第一位。

一直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专门负责,全局上下协同合作,共同抓好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或进研讨,从预防入手,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贯彻各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在电视新闻上通过标语、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紧紧围绕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进行消防宣传,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了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以提高全局职工消防意识的目的,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消防督查

为了将消防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局领导小组做出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单位内部各部室负责人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2、在重大节日或节假日期间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和电视安全播出。

4、单位内部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确保消防安全事故不发生,及时发生了也能及时控制。

5、各部室主任与局领导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各部室自己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形成全局消防安全。

6、在今年建国六十周年过程中做到了安全播出,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上级。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上级;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事故处理结束后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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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岭镇卢集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北岭镇卢集小学北岭镇卢集小学卢集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1、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

王庄镇第四中心小学2017年2月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

幼儿园安全报告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局委会进行研究,并向分管做了专题汇报,成立检查小组和复查组,及时研究部署整顿工作,并向各幼儿园、联校、民办幼儿园转发了晋教基〔20xx〕29号文件,成立了全县幼儿园规范整顿领导组,由分管局长带队抽调专人,对全县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整顿,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

我们根据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的工作方案,详细了解幼儿园的基本情况,为这次规范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20xx年全县有幼儿园46所,其中公办园3所,幼儿附设班34所,民办园9所,在园幼儿2778名。全县幼儿园教职工205人,其中专任教师159人,有教师资格证的有122人。

我们首先召开了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中联校长以及此项工作的检查人员会议,领会了规范整顿的.文件精神,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知晓规范整顿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性和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危害性,并要求每个幼儿园都要召开家长会,让广大家长知晓早期教育和科学保教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其次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不进行写字、拼音、计算教学,不布置书面作业等,努力克服“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第三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制度,完善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年度考核,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树立关爱儿童、尊重儿童、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正确履行教师职责。第四要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重视对幼儿及教职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做到每天排查填写安全日志,实行月报制度,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五对检查人员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使这次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按照文件要求,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尺度统一,检查细致,评价公正,指导有力,经过为期十天的检查,小黄帽幼儿园、圪针沟幼儿园、康乐幼儿园、理想幼儿园条件设施较差,已下发整改通知。中垛乡三堠春蕾幼儿园教师均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通过考试,尽快取得教师资格证。公立幼儿园均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每天填写安全日志并进行月报,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有关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文件、《幼儿园教师指导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xx—20xx)》、《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各幼儿园教育、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

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和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是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对推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一定从“一切为了孩子”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更上新台阶。

安全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消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彻底排查和清除生产、经营等单位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轻重伤事故的发生,确保林业局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容易造成火灾、爆炸、或在仓库、储油、储汽、以及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

l、登记备案制度

各单位一旦发现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报告林业局安全科.由安全科上报林业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对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级,一旦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由林业局安全科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所在单位要死防死守,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

2、通报制度由林业局每年召开的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会议向全局通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并说明整改情况.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即向全局通报。

二、一般事故隐患

1、登记备案制度

对林业局安全管理部门及基层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即整改的当即整改.不能当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专人整改。

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和管理人员在整改期限结束后进行复查。复查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基层各单位需每月上报当月事故排查整改情况。

2、通报制度由林业局安全职能部门定期向主管局长、事故发生所在单位通报检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随时向事故所在工段、班组通报事故隐患 向单位一把手通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各村委会、乡安监办要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等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企业,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对证照手续不齐或无证生产经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校园内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均应立即按规定报告教体局安全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校内发生的轻微的意外受伤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调查、协调处理。

五、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教育、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xx年12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六、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治安事件,使学校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

小组组长:陈景顺,副组长:蒋先遥。成员:李镇培、杨迎军、廖少山、龙福春、刘国顺、柏小明、龙柏平、文华、谢林舟、吕为民、各班主任、保安员。

二、统一调度

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突发治安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发现突发治安事件后,相关人员在3分钟内向领导报告,学校在5分钟内向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所在镇政府、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治安事件报告后,组长负责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向教育局分管领导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负责人员调集,检查到位和工作落实,配合组长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协调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安抚家长,劝退群众,隔离现场,并监督总务处工作的落实以及对电水、财产保护、卫生局联络工作和人员安全、救援、通道等,以及指挥和监督政教、教务处的工作落实及师生安全撤离路线,做好宣传工作。其他成员负责综合协调、联络监督、通信联络,车辆调度、现场任务调整,调度、检查人员到位和任务落实情况,现场勘察,保护和监察的早期介入,督查学生撤离的组织、稳定和安全工作,学生救援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以及财产保护,协调公安、救护车辆进入通道畅通等。所有人员到现场后,按职责分备就位立即开展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从严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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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后,应及时﹙半小时内﹚向教育局及当地卫生、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报告。除口头报告外,还要在12小时内作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三、及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各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责任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擅自将事故情况通报社会、新闻媒体及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章进行处理。

五、建立事故通报制度

为了吸取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教育组将定期对全街道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2、对社会和新闻媒体的事故通报统一由街道办或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托幼园所在没有得到批准情况下,不得善自对外通报。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幼儿园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制度。

1、幼儿园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体系。

2、各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马上报告园主管领导,园领导要在一小时内向市教育局和市防疫站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在报告的同时,幼儿园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安全报告制度

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免各类医疗纠纷,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卫生院医政科。

(二)医政科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院长和分管院长,经院长批示后医政科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制度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

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

(四)医政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应当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一)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医政科应积极配合科主任组织力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医政科积极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找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医务人员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卫生院质量管理领导组讨论后予以相应处罚。

(二)质量管理领导组针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查找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并按照规定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改进情况。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对于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驾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练、学员的人身安全,提高教学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使学员在学驾过程中因车辆原因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点,特成立教练车辆安全管理监督小组,来负责本校教练车的安检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隐患。

一、组织成员

由校领导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教练员的安全教育与校内教练车辆的安检监督、维护和检查。

组长:

副 组 长:

副 组 长:

交通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根据安全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科室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小组职能

处理解决事故,尽可能把损失控制到最小化。

2、小组在每个月都将对校内所有教练车进行两次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递交车辆维修单,并及时复检,直至合格。

驾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校教练、学员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本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驾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组员: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科室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县运管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员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主管部门。

2、学校应及时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人员指挥学员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员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员参与救火,安全组人员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员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主管部门。

2、学校要迅速抢救伤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学员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主管部门。

3、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设施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训练场地一旦发现有事故隐患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安全事故,迅速组织伤员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主管部门。

4、对伤员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伤员,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主管部门。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学校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4、对伤员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主管部门、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人将患病学员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练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人员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人员的家人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教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兼)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负责人。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

二、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三、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措施。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五、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六、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学驾人在操作练习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应按交通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结案,教练员与学员分清责任,按责赔偿;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正确救护,听候处理。发生重、特大事故单位应及时抢救伤员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同时1小时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报告。积极处理,听候裁定,承担责任查究。

      八、应急预案。驾校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如消防、交通事故等。根据应急级别、要求、制定单位的车辆、人员应急实施方案。成立单位法人、负责人领导下的车辆、人员、物资等应急分队,分级排定任务、时间、要求,有计划内的预演,听从统一调度,随时作好应急行动。   

资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事故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事故处理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附 则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例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笔录。

5、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6、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9、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10、其他有关的资料。

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 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六、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帐记录。

七、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及义务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各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分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中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并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排查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各种事故隐患,并逐一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对重点部位、易发事故的环节,更应做好安全防患工作,为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此应急报告制度。

一、报告流程:

1、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或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及时迅速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

2、各部门责任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视事故性质、情节、后果等,临机决断,是否立即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通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施救。

二、安全事故的类别:

1、溺水、交通意外与人身伤害等报告制度;

2、实验室、微机室、体育课意外等报告制度;

3、防火、用电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4、饮食卫生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三、报告制度类别:

1、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即意外重大人身伤亡、集体或群发饮食中毒事件。当重大事故发生时,任何在现场的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按照“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可以直接向校长室报告,以便学校更及时、更有效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加重,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2、一般事故部门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即一般偶发事故或较轻微事故。当一般事故发生时,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地报告给部门责任人,由部门责任人作出初步应急处理,再向校长室报告。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 朱端启 

教学楼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汪召水 

食堂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黄其中 

与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负责人 彭凯胜 

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 柯金城、袁新民、李建良 

有关对外进行情况通报负责人 柯前进 

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8490516(校办公室) 

8492505(政教处办公室)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传染性疾病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二)集体性食物中毒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自然灾害发生 

(1)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音响设备和手提式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5)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篮球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四)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 

2、指挥机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 

(五)晚自习期间发生临时停电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立刻赶赴到教学楼前,组织协调,维护秩序。 

5、总务处要立刻与供电所联系,确定供电时间,并上报副校长。 

(六)突发事件 

1、师生遭绑架事件 

(2)事后自查,自改,找出疏漏,搞好防范措施,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歹徒或精神病患者闯入校园事件 

(3)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如有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3、学生离校出走 

(4)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信息,并将情况上报政教处; 

(6)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到政教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在校发生非正常死亡 

三、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四、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车队源头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减缓事故,及时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车队实际情况,特制订志丹县润东运输公司危货运输车队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井区是原油运输的始发站,是安全管理的源头,车队要严把“三关”,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车队如发生一般及以下的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隐患,车队管理人员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运管所。派出所、队长,并作好报告记录。

三、车队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并立即报派出所、站长,并作好报告记录。

四、车队发生重大以上级火灾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消防大队,请求救援,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作好记录。

五、安全责任将遵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发生事故未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影响严重的给予下岗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六、车队将安全事故情况月底汇总报队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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