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和没有借条的要债方式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6 13:01:04 作者:灵魂曲

借款合同是借贷活动中的保证和风险控制手段,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想要了解如何撰写一份规范的借款合同?请参考以下资料。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

案例:

原告张某称,被告王某跟他借款1500元。考虑是熟人,张某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两个月之后,借款人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又过了很长时间,张某看到王某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就找到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张某多次催要此款,王某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告上法庭后,王某辩称:我只欠原告400元钱,已经还给他了,现在我不欠原告钱了。

公堂之上,原告张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了廖某的一份证言作为证据。被告王某对此份证据提出异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传唤证人廖某到庭,当庭陈述作证,并经双方当事人进行指证。最终,绥中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给付张某借款1100元。

律师认为: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案例:

“她不记得了,没关系,我这里有录音。”听到媳妇向法官说“从未借过钱”,婆婆陆某即刻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电话录音,呈给法庭,当庭揭穿了欠钱媳妇的谎言。婆婆陆某表示,媳妇沈某去年8月与儿子结婚前,曾向她借款3万元,但当时考虑到即将成为一家人,就没有好意思让未来媳妇出具借条。婚后,陆某多次向媳妇沈某暗示欠钱之事,媳妇都佯装不知。庭审中,媳妇沈某辩称,她从未向婆婆陆某借过钱。听到媳妇一如往常的否认,婆婆陆某当即向法庭提供了她与沈某的电话通话录音、电话详单、短信息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媳妇沈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归还婆婆陆某3万元。

律师认为:媳妇沈某在婚前向婆婆陆某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实。媳妇沈某以不记得为由否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进行技术鉴定。而婆婆陆某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朱某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系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延伸阅读。

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有借条和没有借条的要债方式

在民间借贷中,一些债权人在借钱给他人时,会与对方签订借款协议,或者会要求对方打。

借条。

这些都是借款凭据。如果债务人拖延还款对于债权人来说有借款凭据应该如何要债呢?民间借贷中很多都是熟人间的借款不少都是没有打借条的那么如果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讨债呢?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有借条和没有借条的要债方式供你参考。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2)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2、在提起诉讼前要求诉前保全。

(1)诉前保全是在提起诉讼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

(2)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还是有的,你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第四,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

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有借款凭据应该如何要债”以及“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讨债”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有借款凭据时,债权人要债起来也就没那么复杂,也没那么难。但是如果没有借条之类的借款凭据,在债务人抵赖或者是拖延还款时,债权人讨债的难度就比较大了。此时,作为债权人,您就需要积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资料,以便能够追回欠款。此时,如果您不了解具体应该怎么收集证据,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没有还款的借条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随时还款,出借人也可随时要求对方归还,但须给借款人必要准备时间。如果经出借人催告后对方仍拒不还款,出借人还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要其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

延伸阅读: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没有借条的讨债方法

民事交易过程中,一般最好取得书面的证据,如合同书、欠条、借据等等。除此之外,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甚至于他人的口头证言等,也均可以。那么你知道没有。

借条。

怎么讨债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一则小案例,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原告张某称,被告王某跟他借款1500元。考虑是熟人,张某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两个月之后,借款人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又过了很长时间,张某看到王某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就找到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张某多次催要此款,王某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告上法庭后,王某辩称:我只欠原告400元钱,已经还给他了,现在我不欠原告钱了。公堂之上,原告张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了廖某的一份证言作为证据。被告王某对此份证据提出异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传唤证人廖某到庭,当庭陈述作证,并经双方当事人进行指证。最终,绥中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给付张某借款1100元。

律师认为: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

借款合同。

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再来一个小案例:“她不记得了,没关系,我这里有录音。”听到媳妇向法官说“从未借过钱”,婆婆陆某即刻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电话录音,呈给法庭,当庭揭穿了欠钱媳妇的谎言。婆婆陆某表示,媳妇沈某去年8月与儿子结婚前,曾向她借款3万元,但当时考虑到即将成为一家人,就没有好意思让未来媳妇出具借条。婚后,陆某多次向媳妇沈某暗示欠钱之事,媳妇都佯装不知。庭审中,媳妇沈某辩称,她从未向婆婆陆某借过钱。听到媳妇一如往常的否认,婆婆陆某当即向法庭提供了她与沈某的电话通话录音、电话详单、短信息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媳妇沈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归还婆婆陆某3万元。律师认为:媳妇沈某在婚前向婆婆陆某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实。媳妇沈某以不记得为由否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进行技术鉴定。而婆婆陆某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朱某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系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三、注意事项。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都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进行支撑,缺少证据支持的事实,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承认。证据包括的范围很广,一般认为,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民事交易过程中,一般最好取得书面的证据,如合同书、欠条、借据等等。除此之外,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甚至于他人的口头证言等,也均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四、再说一个案例,借条丢失后四招讨债3年前,刘某因购买农用车向我借钱3.5万元,现在到了还款期限,我多次催要,他总是推托拒不还款。我打算起诉,但我找不到借条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律师认为: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第四,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有借条和没有借条的要债方式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2)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2、在提起诉讼前要求诉前保全。

(1)诉前保全是在提起诉讼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

(2)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还是有的,你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第四,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

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有借款凭据应该如何要债”以及“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讨债”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有借款凭据时,债权人要债起来也就没那么复杂,也没那么难。但是如果没有借条之类的借款凭据,在债务人抵赖或者是拖延还款时,债权人讨债的难度就比较大了。此时,作为债权人,您就需要积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资料,以便能够追回欠款。此时,如果您不了解具体应该怎么收集证据,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

借条。

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那么你知道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答: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本案中,张某在借钱给刘某时,碍于面子没让刘某出具借条,导致空口无凭,没有直接证据,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的。

延伸阅读。

打官司要交什么钱。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xx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五、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

今借到***(出借人)人民币*元整,借期*个月,月利率为仟分之*,按月预先支付利率;并于贰零壹伍年*月*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仟分之*支付逾期利率。超期*个月以上,愿按仟分之*支付利率。未按期支付的利率将自动纳入借款本金。

现已收到全部借款,特立此为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件(附一)。

联系地址:东莞市。

联系电话:

借款日期:贰零壹伍年*月*拾日

以上双方借款事实真实有效,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和利率偿还之日自动中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法律费用和其它支出)。本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担保条款的法律效力。

担保人:

担保人身份证号:

担保人身份证件(附二)。

联系地址:东莞市。

联系电话:

日期:贰零壹伍年*月*日

以下空白----。

有借条和没有借条的要债方式

答: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本案中,张某在借钱给刘某时,碍于面子没让刘某出具借条,导致空口无凭,没有直接证据,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的。

延伸阅读。

打官司要交什么钱。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五、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没有期限的借条规范文本

文/庄姜姜。

真正的梦想不是糖果,不该有所谓的赏味期限。

【一】。

夏天,远房姨妈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远房表哥――小安,正坐在我家的客厅里接受着长辈们的思想教育。

小安当时正值大学毕业,家里为他安排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他却屡屡拒绝上岗。

而这次谈话的主旨,大约就是长辈们认为大学毕业就要赶紧工作,老老实实就业,不要想东想西,“没个正经”。

我一面在自己的房间写作业,一面将小安给我带来的漂亮糖果打开品尝。

客厅里长辈们有些生气的教训声、苦口婆心的规劝声不断交替着,在夏蝉嘶鸣的背景音里,仿佛一幕对白冗长的话剧。

我渐渐被那里的热闹吸引了注意力,不由得竖起耳朵倾听。

我期待着男主角――小安的发声。可他始终只是“嗯嗯啊啊”地答应几声,任凭长辈们一个个轮流发表着大同小异的见解。

终于,爸爸的声音传来:“小安,大家能说的都说了,现在你说说你的态度吧。”

小安的声音从容而真诚:“我知道大家都是为我好,但我已经下定决心了,无论怎么样,我都要去外面走走看看――我只想要给自己一年时间。”

沉默片刻后,爸爸问:“为什么你一定要耽误这一年?一年的时间里,你觉得你自己究竟能够完成什么?”

小安迅速回答:“我想要四处走走,一年就是我给自己的期限。期限一到,我就必须工作。”

姨妈忍不住又提高了音量:“好好的工作机会你不要,偏要用一年大好时光去旅游……”

我在自己的房间,将一枚小安带给我的糖果放进嘴里。

我将糖果盒子翻到背面,看到了上面印着的“赏味期限”:十二个月。

恰好同小安要求的一年一样长。

一年之后,期限一到,这甜美的糖果也许就面临着变质的危险。

而小安呢?

他现在努力争取的自由旅行,应该也就到了他的“赏味期限”了吧。

【二】。

一年过去,也许他也只有回到他并不喜欢的工作里来,安心过上普通平凡的生活。

而真的当一年过去后,我才发现我当初的伤感是多么多余。

小安告诉家人,他决定接下来向旅游业发展。接着,他便掏出了自己在一年时间内考取的导游证,表达了自己要继续“游山玩水”的决心。

“你一个法律专业的高才生,为什么要去当导游?”电话这边,姨妈对他嘶吼。

但也许是法律专业的出身造就了他能言善辩的优势――。

最终,小安又与家人顺利定下了“三年之约”:

“再给我三年时间,假如我在旅游业混得不够好,我就收起心来,找一份让你们满意的工作。”

三年呀……妈妈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那是很久很久的时间啊。

在那时年少的我看来,三年的时光,似乎可以造就许多不可信的改变。

我不由得看了一眼角落里放着的漂亮糖果盒。

那是一年前小安带来的。如今赏味期限已过,糖果早就被我提前吃完,剩下精美的盒子舍不得扔,用来存放些零散的小玩意儿。

后来的后来,听说小安又说要再等三年,然后又是三年……。

直到他在长辈口中,已经成了一个“特别会谈条件的固执小孩”,而他认真地向家里要求一年时间的情景,也已经成为大家笑着提起的有趣往事。

小安这个人,似乎也与我越来越远。

直到前不久我计划着一场出国旅行,由于语言不通,还是考虑联系旅行团。

妈妈不经意地说:“去找小安好了,让他好好给你介绍介绍,再拿个内部价。”

我有些震惊:“小安哥哥?他现在在哪里?”

妈妈轻松地说:“不还是在开那个旅行社嘛,搞得挺不错的。”

我连连追问细况,妈妈也迷糊起来:“都开了好几年了呀……没跟你说过吗?我以为你知道……”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后来,小安已经有声有色地开起了自己的旅行社,一切踏上正轨,欣欣向荣。

【三】。

在这一刻,我突然恍然大悟:

也许从一开始,小安就从来没有把那一年或者三年当作自己的“期限”。他将追求梦想的蓝图,规划成了一段段的短期目标,好让自己更加踏实地奔向正确的方向。

从取得资格、顺利入行到升至管理层甚至创办自己的公司,一切都是在一段段“期限”般的时间里完成的,却最终拼出了一个完整的梦想。

我突然想起十年前的那个夏天,我送小安和姨妈出门。

他情不自禁地在我家门口的旅游挂历前驻足了好一会儿,差不多将每一页都翻了个遍才罢休。

这些世界上美好的景致,终究会被他一一踏遍。

这是他一开始,就打算为之奋斗的美好未来。

我更愿意相信答案是“不会”。

对于小安来说,挂念着万水千山,从来就不是为了将每一段旅途“完成”,而是为了享受不断在路上的喜悦。

每一次的抵达,都在向下一次的出发靠近。

每一次的驰骋,都开阔了心里那片向往自由的草原。

后来,我曾经听很多人说过“给我几年时间”这样的话。

他们中的有些人,目光犹疑,疲惫不堪――或许,这几年的时间只是让他们理所应当选择放弃的一个借口。对于这些人来说,所谓的“梦想”,不过也只是一种带着“赏味期限”的渴望。

而其中的另一部分人呢?

纵使历经辛苦,眼睛里依然在发着光。他们明白自己心中梦想的价值,所以毫不惧怕地踏上一段漫长而艰辛的旅途。

对于他们来说,时光的流逝永远都无法改变梦想的重量。

所谓真正的梦想,应当坚定、持久、安静而富有力量。

它绝不需要激情与幼稚来作为自己维持新鲜的防腐剂。

它应当永远存在,并且历久弥新。

――真正的梦想不是糖果,不该有所谓的赏味期限。

【编辑手记】。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的追求,因其高大上而容易被人当作放弃的借口。而小安的到来,让我们看到了梦想的意义――坚定、持久、安静而富有力量。如此,方不愧梦想二字。梦想永远是现在时,而绝非将来时!

没有期限的借条规范文本

讣告:

我们最亲爱的本兮于12月24日因故离世,享年22岁。谨此讣告。

本兮是90后创作才女,包揽词曲唱的很多歌曲都倍受好评。本兮在工作和生活中都非常积极乐观、阳光向上。她热爱音乐,是快乐的音乐精灵,通过歌声传递爱和温暖。她的才华、她的歌声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会永远让喜爱她的家人、朋友和歌迷铭记、思念。

此刻再多的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只希望本兮一路走好,在天国继续音乐之旅!

据名侦探赵五儿爆料,本兮是死于抑郁症跳楼自杀。

腾讯娱乐讯据本兮工作室“本兮的奇妙屋”消息,90后歌手本兮于12月24日去世,得年22岁。关注她的粉丝大多表示事情太过突然,无法接受。

据了解,本兮原名马晓晨,1994年6月30日出生于新疆奎屯,中国内地女歌手。,开始于网络发布个人原创作品。,正式踏入歌坛,成立个人音乐品牌“go!go!”,并于20签约极韵文化,曾与许嵩、徐良(微博)(微信号:xuliang12345)等歌手合作,代表作《溺爱》、《我不说》、《会不会》、《无底线》、《gogo未成年》等。月28日,发行ep《一个人的》。

没有期限的借条规范文本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甲方愿将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协议如下:

一、加工厂位于方虎路南,程家村委会以东处。

二、甲方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供乙方经营使用,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由甲方负责,经营后产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四、承包费,前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费每年壹万元,乙方每年于____月____日前缴纳。后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壹万伍仟元,计柒万伍仟元整,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以现金形式缴纳。

五、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保证金壹万元整,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无违约行为,甲方在承包期满时,返还给乙方,违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依法经营,按章纳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影响院内饭店、汽车修理部正常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他人。

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纠纷,工伤事故等一切法律责任全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九、乙方延迟缴纳承包费,每逾____日,支付承包费5%作为补偿。如逾期满二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返还违约金。

四、期满时,如乙方需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十。

五、在承包期间,如遇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

没有期限的借条规范文本

本兮原名马晓晨,1994年6月30日出生于新疆奎屯,中国内地女歌手。20,开始于网络发布个人原创作品。年,正式踏入歌坛,成立个人音乐品牌“go!go!”,并于2011年签约极韵文化。

6月30日,在北京麻雀瓦舍举办18岁成人礼(也是本兮专辑《runaway》的首发会与gogomusic一周年的庆典活动)。6月30日,在北京举办新专辑《溺爱》发布会;12月,本兮从“网络歌手”转型为发片艺人,同时入围“亚洲明星排行榜”,同月,本兮带着歌曲《溺爱》和《我不说》参加河北校园gogomusic校园见面会。与许嵩联合担任枪战网游《反恐行动》的代言人。10月18日,现身武汉助阵《反恐行动》湖北高校联赛总决赛,并为玩家演唱游戏主题曲《战放》和微电影主题曲《某个心跳》。1月17日,出席在珠海举办的反恐行动国际锦标赛。年10月28日,发行ep《一个人的》。

一路走好,愿逝者安息!

没有期限的借条规范文本

安羽熙(1993.04.11),90后网络流行歌手、新一代90后流行音乐玩家、著名音乐人,兼具偶像与实力的创作歌手。

本兮作为早期网络歌手的一位还是有较高的知名度的,甚至本兮和小贱等人合作的歌曲还曾是超级流行歌曲!本兮的男朋友是谁呢?网上还流传有本兮和男朋友接吻照,那是本人吗?本兮突然逝世震惊了网友,要知道本兮今年刚刚22岁啊!本兮逝世消息曝光!

担当自己所有作品的编曲配乐以及幕后制作。声音干净而温柔,90后音乐代表,以文字、歌曲爆红整个网络,瞬间风靡全网络,其后发布(姐妹大于天)等作品使得人气不断飙升,晋升为90后网络原创歌手红人。

网传的本兮和男朋友的接吻照是怎么回事呢?

这都只是在网络上流传的照片而已!并不说明是本兮和男朋友的真实照片!

安羽熙,网络歌手、网络超高人气的网络红人。从mcc红人馆出来再发展成为如今的网络歌手,可见他的实力非凡,同时也是网络歌手小凌的弟弟。

安羽熙的音乐天赋不断被网友认可,尤其是作词方面音乐作品受到众多网友的赞誉;短时间内走红于网络,网络当红程度相当于小贱。

安羽熙和伙伴执弦的原创歌曲《姐妹大于天》博得了广大网友的肯定和青睐,也使他红上加红,他的文字让人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文笔很好,写的大多数文字都透露着寂寞。安羽熙以自己独特的风格爆红于网络,现已发表大量的原创歌曲,并翻唱了一些歌曲,参加了很多演唱活动。

没有期限的借条规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销售业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月3天假期、每天7.5小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成甲方业绩考核方案,或者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

七、其他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借钱没有借条能起诉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借钱没有借条能起诉

借条。

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那么借钱没有借条能起诉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钱没有借条案例,供你参考。

蒋贤铮。

(20xx年6月21日)。

在审判实务中,原告为了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往往仅出具一张被告书写的借条,而被告往往否认借条系其所写或向原告借款的事实,但又不能提供不欠原告借款或已归还借款的证据。一般来说,法官依照《证据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所体现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承担规则,认定被告只是提出其与原告间不存在借款关系的抗辩,既未提供相应证据印证其主张,也一直未能提供其还款的证据,其抗辩的理由又缺乏合理性,不足以对抗原告所提出的事实和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乃至败诉的后果,故确认原告提供的借条之证据效力。这样的裁判思维,有实例为证。

案例一,吴男与钱女谈恋爱期间,吴男给钱女出具一张借款10万元的借条。钱女诉称,吴男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其借款,后经多次催讨不还,现两人分手,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吴男辩称,其出具的借条只是表白自己的感情,钱女并未实际出借10万元,而且钱女在恋爱期间无工作没有正常工作收入,欠他人的债务尚未偿还,举出钱女的债权人孙某的证词,以佐证钱女无10万元出借款项的来源。钱女对吴男的抗辩回应,10万元是其向亲戚所借,然后转借给吴男,举出该亲戚的证言以佐证。法院认为,钱女的借款行为虽存在不合情理之处,但吴男想要证明借款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尚不充分。钱女提供的借条是直接证据,而吴男提供的证据与其证明对象之间属于间接证据,钱女的证据效力大于吴男的证据效力,判决原告胜诉。判决生效后,吴男上访不断。

案例二,梁慧星教授曾谈到一起普通民间借贷案件。在该案中,原告持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款。被告辩称借条是在原告逼迫之下签订的,借款的事实并不存在。法院认为被告的辩解因无相应的证据佐证而不予支持,判决原告胜诉。案件判决后,被告自杀身亡(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第157页)。

案例三,被告王明到李甲家找李甲的弟弟李乙借2万元。恰逢李乙不在,王明于是向李甲借款,并说好过几天就还,还当场给李甲出具一张借条。但王明在借条上将出借人写成李乙,而李甲当时并不在意。后来李甲多次向王明催要欠款,王明以出借人不是李甲为由拒不还钱,李甲起诉王明还款。法院认为借条为原告李甲持有,实际出借人是原告李甲,被告王明应对李甲负偿还义务。判决后,王明不断申诉。从列举的案例可以看出以借条为表现形式的民间借贷案件,有如下特点:当事人之间关系密切,借款证据不齐全;原告提供借条这份唯一证据,然后对借款事实的成立进行解释;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并陈述自己不可能向原告借款或原告无款可借的间接证据;法院依照《证据规定》所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认定被告的陈述或举出的间接反证,不足以推翻原告的借条书证,或原告的借条证据效力大于被告的间接证据之证据效力;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实现了形式公正,但被告不服,要么自杀要么上访,审判效果并不理想。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效果不佳,原因有各种,域外法院如浙江省高级法院经过调研分析后,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包括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及举证责任分配;民间借贷事实的审查;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生效和效力;实体处理的一般原则;涉嫌虚假诉讼的审理等问题,就如何审理此类纠纷案件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值得借鉴。

篇二:难以置信的典型案例之四,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也能胜诉?

难以置信的典型案例(之四)。

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也能胜诉?真的让人难以置信,但是确有这样的案例。

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只要当事人在庭审中或答辩中对事实认可,就无需原告提供证据。

【案例】有一个娘舅妈起诉外甥女借款5万元逾期未归还,她没有借条,只有自已写的一张便条,上面写有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理由等备忘录内容。该案庭审中,外甥女答辩称,借款事实;但借款已全部归还。而娘舅妈否认借款归还。外甥女不能提供借款归还的相关证据。

该案理所当然的外甥女败诉。

【后话】一方当事人认可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就不必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就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作出有利于他方的判决。自然,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被告认可了借贷事实,从法律上叫自认,原告起诉,被告认可,即无争议,原告没有或不能提借证据,当然也能胜诉的。

篇三:借条未到还款期限能否起诉获法院支持。

借条未到还款期限能否起诉获法院支持。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被告之间因民间借贷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起诉,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债务偿还期限未到,债务人有权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因还款期限还未到,原告要求被告提前还款,没有合理的原因,因此,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原告向法院起诉时,未到还款期限,但原告能提供被告明确表明不能在还款期限内还款的证据,作为债权人,可以在。

借款合同。

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张权利。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借款。但是,没有出借人可以提前要求归还借款的规定。原则上,债权债务关系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债权人只有到还款期限时才能主张权利。

原告提前要求被告还款,按照借条约定,还未到还款期限,被告可以拒绝还款。但是,被告明确表明在还款期限到来之日也不能还款,构成了预期违约,债务人有可能采取转移财产等其他方式侵害债权人利益。如果此时不维护债权人的权利,违背了市场交易规则,也不符合民法的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但是,由于当前法律没有制定出借人可以提前要求归还借款的条款。根据法律适用的类推解释,在民事案件中,当法律存有漏洞时,法官不得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而拒绝裁判。此时,可作类推解释以填补法律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法律规定与本案相类似,基于平等、正义原则,可作相同处理。因此,原告作为债权人,提供了被告明确表明不能在还款期限内还款的证据,其要求被告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张权利应当获得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期限的借条规范文本

正如周先生所说:其实世上本没有吻,吻的人多了也便有了初吻、热吻、深吻......

世人之初,相恋男女既不像封建社会那样强调男女授受不亲,也不像现代社会一样无拘无束,而是婚前男女可以见面,也可以交流,但不能有身体接触。

一日,现川籍一位周姓男子与一位许姓女子相约,两人边走边笑边谈,好不快活,许姓女子一直跟着男友的步伐,并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突然,男友转身与其讲话,女友来不及避让,两人嘴唇碰到了一起,二者顿感眼冒金星、脸部发热、浑身酥软。但由于受“世人之初”观念的束缚,谁也没有吭声。日后,两人总想再碰一碰,可一直没有赶巧碰上,好不郁闷。

说到此,就要讲一讲世之初辣椒的功用了,当时辣椒并不是用来作食物的,而是作为祛寒的药物。某日,许女正在煮辣椒为家人驱寒,一不小心,辣椒水溅入眼中,许女顿感双眼直流眼泪,火辣辣地疼,这时一阵凉风吹来,眼睛感觉舒爽许多。许女想:要是我多吃点辣椒,嘴里辣,就可以让男友往我嘴里吹风,这样两人的'唇就有机会接触了。

次日,许女叫男友来家吃饭,一桌饭菜好不丰盛,只是桌上多了一碗生辣椒。大家边吃边想:这辣椒是干什么的,谁也没有动筷。只见席间,许女突然拿起辣椒往嘴里送,边忍辣咀嚼边笑嘻嘻地说:这东西既然能当药吃,肯定也能当菜吃,反正吃不死人,我试试。吃罢第五根,许女已经辣得直吐舌头,大喊大叫“周,快给我吹点凉风”。周男连忙拿来扇子对着许女的脸猛扇,扇得许女浑身颤抖、脸上直抽筋,要知道这可是天寒地冻啊,可许女嘴里还是火辣辣的,许女忙喊:“这样不行,风进不了嘴里,你用嘴吹”。周男赶紧嘴对嘴为许女吹风,就这样吹着、吹着......,许女伸着的舌头慢慢前移,及至周某嘴里,两人边吹边舌头打架,这便是“举世初吻”。初吻中,许女有些心动、有些感觉,可总觉得不尽己兴(史学家分析这是辣椒刺激降低了接吻的效果,当时许女并不知道这一原因)。次日,许女又吃辣椒,并让男友吹风,如此日复一日,许女口腔在不知不觉中适应辣味,吹风的感觉也越来越好。许女忍不住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自己的女伴,女伴们也纷纷仿效吃辣、吹风,一传十、十传百,吹风迅速在全球蔓延起来,女人们相见都会偷偷互问“今天你吹风了吗?”“吹风”就成了人类接吻意思的首个名词。现四川人能吃辣,大概也与老祖宗最早吹风有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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