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专业17篇)

时间:2023-12-13 10:26:22 作者:文轩

有效的工作方案能够提升工作效率,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制定工作方案的经验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简报

近期,xxx街街道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和省、市、区专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街专项行动,动员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工委”、网格员、楼院长等力量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展“老年识诈防诈”知识问答等灵活多样形式,深入推动“涉老反诈”宣传“六进”活动,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要迅速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深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迅速在全辖区内掀起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并且要精准把握时度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工作情况和成果经验总结报送,及时编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简报,街道综治中心将加强督导检查,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街道建设考评内容,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文档为doc格式。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按照平安雁江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雁江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雁江组〔20xx〕6号)部署要求,我镇决定用半年时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小院、法治小院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全镇政治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推动。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源头治理“六项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打击整治方面。迅速向养老诈骗的犯罪发起全面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面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城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有效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二)宣传教育方面。坚持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的犯罪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和养老诈骗“露头就打”的良好社会氧围。

(三)长效机制方面。及时总结提炼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和行业监管制度,推动长效常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中央、省、市、区专项办总体部署,这次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约半个月时间)。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镇上方案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法,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具体举措,迅建在全镇广泛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摸排和收集掌摆一批重点线索,精准牵引和有效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10月,约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行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迅速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整治一批乱点乱象,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严重、隐患突出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针对性开展整治规范,限期整改提升,持续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初,约半个月时间)。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1.畅通举报渠道。雁江区专项办及成员单位已于5月6日多渠道发布了《雁江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受理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立即核实、查办并及时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向镇专项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跟踪掌握本单位线索办理情况。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6日前已宣传公布举报渠道,其他工作长期坚持。

2.抓好宣传教育。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精准把握时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治保委员、村(社)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结合“全民反诈”工作,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上旬并长期坚持。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防发生涉稳事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舆论引导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迅速果断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牵头单位: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突出精准打击。镇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要注重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的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形成战果并长期坚持。

5.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尚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全力追赃挽损。镇派出所要加强和民政、建环、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7.明确整治重点。

一是网络领域涉诈问题隐患。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

牵头单位: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是养老服务领城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做好养老服务领城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是涉老“食品”“保健品”涉诈问题隐患。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9.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10.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长效常治。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5日前。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中、省、市、区要求,我镇设立小院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陈晓波、镇长刘中国担任,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居)、镇级各单位(部门)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社治办钟强兼任,卓宇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细化落实本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

(二)压紧压实责任。履行牵头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我镇将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我镇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制定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督导考评。领导小组将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同时,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对成效突出的村(居)、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xx中国组〔20xx〕x号)、省委xx江x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市委xx连云港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和县委xx灌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围绕“宣传有效果、整治有成果、打击有战果”的目标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从20xx年4月22日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环节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省、市、县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4月22日至5月中旬)。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市、县专项办交办线索办理工作。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精准把握时度效,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公安部门牵头,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并及时与县公安局做好对接。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三)深化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10月中旬至11月)。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大监管力度。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主动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上报镇专项办公室,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3.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养老等相关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在xxx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xx等8个单位组成,成员由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x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部门xx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居)要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部门之间、村(居)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加强研判分析,联动化解处置。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村(居)与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坚持“一案一整治”,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上报专项办并与县对接,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四)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辖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决策部署要求,引导广大老年群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的财产安全。近日,xx区老干部局积极开展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为老干部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举办养老诈骗专题宣传讲座1期,邀请70余名离退休老干部参加,教育引导帮助老干部提高识骗防骗能力,提醒老干部不要贪图一时的小便宜,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遇事多与子女商量,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同时,鼓励老同志参与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来,举报身边发现的涉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和违法犯罪行为,并现场帮助老同志下载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切实提高了老同志识骗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地防止诈骗在老年人身上发生。

邀请老干部广泛参与,深入基层开展的养老诈骗宣传活动7次,通过面对面宣传、印发宣传册、养老诈骗法律咨询、入户走访等形式,强化了广大老年群众防养老诈骗的意识,提高了识骗防骗能力,形成“人人识骗、人人防骗、人人拒骗”的良好氛围。宣传共走进300余户家庭,受益群众20xx余人次,发放反诈宣传册3000余册。通过不断壮大养老诈骗正面宣传声势,进一步营造了全民防范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全区各级各单位对老干部进行养老诈骗线索排查,据统计,在老干部群体中无1例养老诈骗案例发生。同时要求对本单位老干部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对行动不便的要“送学上门”、居住外地的要电话宣传,确保此次宣传活动不漏一人,要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平台,转发养老诈骗相关讯息,确保养老诈骗入脑入心,将防诈、反诈信息带到更多老人身边。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近百次,惠及1000余名老干部。进一步加强了老干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构筑起防范诈骗的自身防线。

通过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效的保障了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下步,xx区将继续紧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力度和涉诈问题线索排查打击力度,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

一、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与卫健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政策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要注重舆论引领,做好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卫生健康行业规范发展。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我国xx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x。xx亿,养老服务领域空间广阔,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权益保护能力不足的弱点,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设置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

今年x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xx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x月xx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印发打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服务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x月xx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提高识别防范能力。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x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xx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xx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xx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xx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

xxxx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xxxxx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xxxxx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重庆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文化和旅游环境,市文化旅游委勇于担当、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并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建立专项整治联动机制,扎实推进问题隐患“两摸排”和规范市场“两整治”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和秩序稳步向好,文旅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助推重庆游客满意度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文化旅游委按照全国专项办、文化和旅游部、市专项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以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制定下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各级专项行动工作组,建立覆盖各个区县、29个委属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工作步调、促进同向发力,建立“周报动态、月报成效”工作机制,梳理5项重点工作任务、16项重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分类,制定工作举措并组织实施,确保重要工作事项化、责任化、时限化,扎实推进起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加强普法宣传,提升识骗防骗能力。加强培训教育,选派人员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版权局培训各类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文化市场执法类公务员示范培训,常态化开展“文旅执法周课堂”;开展专题宣传,利用“3·15”普法宣传周、“5·19”国家旅游日等,统一编制行业领域防养老诈骗宣传口号、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普法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进场所、上媒体等。截至目前,共开展行业系统宣传教育活动600余家次、张贴宣传海报1.5万余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市民咨询3万余人次;线上及时公布涉养老诈骗举报渠道,通过在官网发布工作动态、工作要求,信息点击量达40万余次,同时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监管全过程,选派人员深入企业宣讲辅导,每季度召开旅行社工作会议,约谈相关企业46家次。

加强线索核查,突出整治重点。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市专项办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问题隐患“两摸排”和规范市场“两整治”,及时摸清、全面掌握旅游和艺术品经营市场底数,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集中精力打好文化旅游领域养老诈骗问题整治攻坚战,决不让老年人的“开心游”变成“闹心游”,决不让收藏“艺术品”变成高价收藏赝品。建立问题线索工作台账,明确处置责任人、处置措施、处置时限,强化问题线索逐一研判、逐一核查、逐一处置。截至目前,文化旅游领域核查有效线索23条,其中全国专项办交办问题2条、12337平台转交核查线索6条、主动摸排线索3条、群众举报线索10条、其他部门移交线索2条;排查梳理出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6个,作出行政处罚10.7万元。

保持高压态势,规范市场秩序。统筹指导协调市区两级文化旅游执法队伍紧盯重点问题、热点区域严查涉养老诈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查经营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经营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万人次,检查文化旅游领域经营场所1.2万余家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6件、移交涉嫌刑事案件1件、协调公安机关侦办案件3件、移交其他部门或地区问题线索2条、处理问题线索9条、深入推进办理线索3条;同时结合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暑期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等行动办理其他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00余件,全面规范了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据悉,该专项行动启动以来,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向文化和旅游领域养老诈骗违法违规行为发起强大攻势,使养老诈骗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和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严厉查处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针对养老诈骗暴露的共性问题和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推动建立了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档为doc格式。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简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盟自然资源局结合部门工作目标实际,及时部署推动,广泛动员宣传,全力助推全盟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细安排部署我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任务目标,及时制定出台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摸排范围重点,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组织保障,成立了主管领导亲自抓,专项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得到及时推动落实。

二是及时部署,强化思想。向各旗区及时下发工作部署通知,要求旗区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及时配合专项办开展专项行动,并重点围绕工作部署、线索核查、打击整治、主题宣传、典型案例,特色亮点等情况,形成高质量的简报,报送盟局。

三是加强摸排,摸清底数。在全盟自然资系统内开展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摸排工作。摸排近5年来以划拨、出让、租赁方式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并明确重点整治擅自改变社会福利用地用途、养老用途以建设老年公寓、宿舍为名开发房地产设计等诈骗问题隐患。据初步摸排统计,全盟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诈骗行为。

一是借助led大屏,营造浓厚氛围。在局机关大厅led大屏反复播放宣传标语和相关政策,全面深入向单位来访社会群众和系统工作人员宣传此次打击整治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措施,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二是借助新媒体,广泛动员宣传。借助单位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推送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相关活动的专题报道和相关部门的重点网络宣传作品,扩大正面宣传,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深厚氛围。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民监督范围。借助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嫌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明确了本次专项活动的征集线索范围,受理方式和受理时间,营造了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形成涉嫌违法用地问题清单,做好专项整治、主题宣传,总结巩固提升等阶段工作,确保自然资源部门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10月11日,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召开,全面总结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效,部署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专项办主任靳磊委托,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专项办常务副主任沈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专项办副主任屈晓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专项办统一安排,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打了一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整体战、攻坚战,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养老领域涉诈乱象得到有效整治、老年群体反诈防诈意识有效增强、养老诈骗潜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防范惩治养老诈骗制度机制得到有效完善。

会议强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永远在路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健全完善“六大长效机制”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健全线索核查机制,持续畅通举报渠道,常态开展摸排核查,确保每一条线索都有人管、管得好。

——要健全依法严惩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狠、打深打透,持续保持依法严惩强大震慑。

——要健全铲除土壤机制,对症下药,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切实提高行业领域依法治理、依法监管水平。

——要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地要承担好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

——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注重群众评价,确保常态化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合民意、得民心。

省专项办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党委政法委书记、专项办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乡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塔什库尔干县各乡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

大同乡。

连日来,大同乡以全员核酸为契机,在重点村临时核酸采样点张贴涉老反诈海报、村内广播宣传提示,向往来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达到润物无声、内化于心的效果。为多维度传递反诈资讯,确保涉老反诈常识深入人心,大同乡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积极对反诈知识进行多途径普及,倡导群众踊跃举报养老诈骗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各村以专题讲座形式开展集中宣传,从投资理财、养老床位预订、旅游、购物充值、收藏学习等方面讲解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套路,为老年人提供涉老反诈培训,持续筑牢基层涉老反诈防线。

科克亚尔乡。

9月18日,科克亚尔乡全体干部、民警通过入户走访宣传养老诈骗知识,通过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积极向群众介绍养老诈骗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以及识别防范技巧,深入讲解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的原因及现状,引导其积极提供举报养老诈骗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提醒辖区群众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通过此次入户走访宣传,增强了辖区居民群众养老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乡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简报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进一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10月14日,春阳镇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对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梳理,提出了相应改进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职要事和民生实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切实提高全社会特别是老年群体识骗防骗能力,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要求上来,推动专项行动立行立效;要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新进展、新成效,切实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坚决守护好老年群体的“钱袋子”,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总结

通过市县两级涉老场所led显示屏、农村“村村响”广播、村(社区)文化广场展板、民政部门新媒体平台以及涉老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集中投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标语、防骗知识、公益广告、咨询服务等,通过中国移动xx分公司向全市中国移动用户发送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的温馨提示100万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73场次。

发动社区干部、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支队、广场舞组织者,在广场舞、棋牌等活动开始前,定时开展关于防范养老诈骗知识主题宣讲,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社工组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人员等在进行入村入户宣讲,养老诈骗的类型、主要方式、初步鉴别和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等内容。

依托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涉老企业、社会组织和协会,征集展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文艺作品40余个,生动形象地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鉴别等,系统梳理历年来各地养老诈骗案例,在现场宣传活动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解说分析案例,分发养老诈骗案例、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汇编等宣传手册3万余册。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近日,一场“防范养老诈骗”专题宣传讲座走进福州市锦江社区长者食堂,一句句简单而明确的提醒,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让老人们听得津津有味。

近日,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我省多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合力织密防护网,守护老人钱袋子。

4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以“预订养老院床位”“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名义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查找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开展销售环节“涉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重点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中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广告行为。

省民政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专项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民政工作重点。为提升老年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省民政厅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在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常态化宣传。

我省已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等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养老机构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机构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目前,民政部门已对全省1。58万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含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进行多轮排查,覆盖率100%。重点对全省1180家养老机构开展预收服务费和押金检查,全面审查其中的670家委托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合同,督促将防范非法集资、防范诈骗等内容补充写入合同内容,进行履约管理。

乡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公示栏公示、悬挂横幅、微信群转发等方式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对留守老人、退休老人等易上当人群通过进一步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明确节点,压实责任,要求各村把握目标任务,坚持养老诈骗专项治理与反电诈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对全镇已登记和未登记但可能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对照摸底调查表,深入了解我辖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现状,并对每一条信息进行梳理,避免错漏。

三是集中进行整治。要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可能存在养老领域涉诈问题,进行整治规范,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积极学习其他地方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深挖。

清理养老事业监管盲区,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举措,我们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平乐县卫健系统为了有效预防养老诈骗犯罪,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于6月6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老龄股、县卫生综合监督所在平乐中学小广场开展“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严厉打击养老诈骗”主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宣传资料,鼓励大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大力宣传、耐心解说、以案释法等形式,向老年朋友们详细讲解养老诈骗的常用手法、作案特点、防范方法等内容,揭露养老诈骗“套路”,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让不法分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

当日,县卫健局应急办、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各乡镇卫生监督所力量,重点依法查处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引导老年人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识骗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位余份,向老年朋友普及了防老养老诈骗的相关知识,让反诈意识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县卫生健康局将持续开展,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是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工作举措,让涉老反诈宣传进广场、进社区、进家庭,筑牢预防养老诈骗“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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