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实用19篇)

时间:2023-12-04 18:19:23 作者:紫薇儿

优秀作文需要有个性和创意,要有自己的独特观点和表达方式,不拘泥于传统的写作模式,展现个性和创造力。在阅读优秀作文范文时,我们要思考其中的亮点和值得借鉴的地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的嗜好是看书。我读过许多书,可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哑人海伦·凯勒的自传。

这本书主要讲了:仅有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病魔无情的夺走了听力和视力,使原先活泼可爱的她生活在无声无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当中,她与黑暗相伴。可是萨利文教师改变了这个可伶女孩的命运。小海伦在教师的指导下亲人的关爱下,在自我的努力下、步步爬上成功的巅峰。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别人光明的人,她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可有八十七个春秋是黑暗的,是无声无光的,虽然她是盲哑人,但她毕业于哈佛大学,海伦·凯勒四处奔走,建立一家家慈善机构,帮忙残疾人,因为有海伦·凯勒这颗心,才会有这奇迹。

海伦·凯勒和拿破仑被马克·吐温称为19世纪的奇人,如果说拿破仑是叱咤风雨的英雄,那么海伦·凯勒便成一个奇迹。海伦·凯勒有一种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勇气,她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的光明使者,海伦·凯勒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国语言。创作了十多本使人启迪的书本,使使人赞叹,获世人的亲眯。

在海伦·凯勒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汗水,一个盲哑人有这样的成就。需要流过多少汗水,可能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成就。她成功的秘诀就是不向命运低头,顽强拼搏的精神。

人生没有平坦的路,一路上有坎坷和绊脚石,但我们不能向这些绊脚石低头。要勇敢的跨过去,勇往直前,这样才能到达终点,才能成功。如果你被绊脚石困住了,那你永远成不了大器。海伦·凯勒成功地将那些绊脚石击退,到达终点,走上成功的高峰,如果海伦·凯勒当初放弃,此刻就没有这个奇迹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一向伴随我欢乐成长,同时更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是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指导教师点评:

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有读有感,读感结合,以感为主。读得深,感情真,不仅仅写了自我对书中最感兴趣的资料,并且还结合所读资料发表了自我的看法,真实地写了自我的感受和体会。整篇文章语句通顺,资料具体,重点突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初中

我的小房间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柜,里面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有童话故事、科幻冒险、儿童小说、人物传记、世界名著等等。一本本或厚或薄的书本为我构筑成一条条神秘通道,引领我前往神奇而有趣的世界,去感知不一样的世界!这么多的书中,我最钟爱的,或者说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便是《老人与海》。

首先谈谈该书的作者——海明威先生(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凭借此书他荣获了普利策奖及诺贝尔文学奖。作为美国红十字会成员,曾两次参加世界大战,多次负伤,甚至他的膝盖被打穿,却依然负痛前行,救治伤员。而医生曾在他身上取出多达二百三十片的弹片。他的膝盖最终被金属替代,如同他超越常人那钢铁般的意志,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硬汉”!

再来说说《老人与海》,主人公圣迭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渔夫,可是连续84天出海都一无所获,他成了酒吧里人们的笑柄,他们嘲讽他老了,不中用了。倔强的老人毫不气馁,第85天再一次划着木船出海。一条前所未见的大马林鱼终于出现在老人眼前,老人用了3天时间与比小船还大的马林鱼周旋,最终用鱼叉刺死马林鱼。但是在将鱼往回拖的过程中,老人难敌寻血而来的鲨鱼群,马林鱼被啃食得只剩一副硕大的骨架。

凭借仅存的一点体力与鲨鱼群抢夺自己胜利的果实,即使知道结果一定是输的,也绝不认输放弃!老人坚不可摧的精神,永不言败的品格,积极乐观的态度,深深地震撼了我,“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孝顺,自古以来都是为人之本。在《论语》《孟子》《弟子规》《三国志》等书中,就有不少文墨是来写孝顺的,而《虎娃金叶子》的主题亦是如此。

金叶子的孝顺,漫溢在字里行间。

一团团熊熊烈火燃起,金叶子蹿进了祭神台,全然不顾那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它,子弹已穿过了它柳枝般的尾巴;它全然不顾那熊熊的烈火围住了它,鲜艳的毛发已被烧过大半……最后时刻,金叶子与六指头永久诀别,它毅然跳入包围圈。

虎哮如雷,金叶子的孝已长成满山的青松翠竹。

虎哮如印,金叶子的孝永远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

呼哮如歌,金叶子的孝在我心中牢牢地铭记。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却并没有完结,读了《虎娃金叶子》,我想要在后面加上一句:虎有报恩之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朝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那是我很久以前读的书了,《三国演义》是一本根据历史改编的一部断代体古典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系列故事。

这本书第一句说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后,楚、汉争霸,又并入汉。

在书中有两千多个人物,无数个军事谋略,作者还借着历史人物来叙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

这书中有二千多个人物,但只有武圣关云长和乱世枭雄曹操令我感触很深。

桃园三结义,结出了三位英雄好汉,排行第二的关羽谱写了一段英雄事迹。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又义释华容道。此人忠义两全,他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枭雄曹操,在这本书中虽然被写为奸雄,但是他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诸侯讨伐董卓,又使我感到了他的英雄气概。

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大度,要讲忠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歌颂母爱、祖国之爱、人类之爱的一本书——《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我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

首先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完美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这两句话,把人类同大自然而然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在你的怀里。”这种感人的甜美母爱,是人类之爱的伟大旗帜!

诗人就是诗。在诗人看来,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怨嗔。”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无穷无尽的不仁义不道德不平等不民主不自由造成没完没了的恩恩怨怨,“强怨强掳豪夺,”“兵火相加”,“你杀我砍”,“你死我活”,从远古迄今还没人能够解决这个矛盾,这都是因为私心贪心野心没有爱心之故。诗人为我们描画了和设计了令人陶醉的大自然的微笑,虽然那里也有风雨,但这些人与大自然相比,自然是诗一般的天堂。

读冰心的诗,我能够发现诗中的意象和情绪经常被孤独,寂寞,梦幻所困扰。这一切都是现实酿造的苦酒。诗人心中虽有无限的光明,却敌不住黑暗潮流的袭击,这几乎是那时的诗人无法超越的事实。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冰心所著,资料十分丰富,远非“爱的哲理”全能包容。她的这些无韵小诗有向往的;有追求的;有爱的;有憎恨的,梦一般朦胧的,幻灭的,每题小诗对于我们不一样的读者,给予的感觉会因不一样的经验,知识、阅历,艺术修养而不一样。

所以,她的诗给人的审美享受也自然而然是不一样的了。仅有真正的诗才有这样的艺术力量,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名叫:《海豚在微笑》。这是一本最能让孩子体味生命的动物故事。书中展现了动物的可爱与灵动,生命力的旺盛与坚韧,能感动我们的美好心灵,使其体会到生命是多么的美好,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里面最能让我深有感触的就是观望生命这一系列中风舞飞扬所写的`《桑巴家的骆驼》这个小故事了。

暑假时,“我”和儿子去新疆游玩,晚上投宿在桑巴家的旅馆里。桑巴老人家对“儿子”说:在这旅馆的最里面有两只骆驼,一只已经很老了,另一只还很小。第二天,“我们”两个骑着骆驼竟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荒无人烟的沙漠中。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几个人来。看到这种状况,老骆驼和小骆驼快速向前冲去,可是那几个人仍是在后面不停地追,还在小骆驼的后腿上和老骆驼的背上都分别插了一把匕首。终于,那伙人不见了踪影,老骆驼和小骆驼竟开始分别拔出了对方身上的匕首,并带领我们安全地回到了旅馆。可是在那天夜里,老骆驼却死了。桑巴把它放进一个大坑里,准备埋葬。可小骆驼却把铁锹甩了老远,不让埋葬。最后才流着泪不情愿地离开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泪已经哗哗地流了出来。在遇到那伙拿着匕首的人时,它们并没有丢下作者和作者的儿子,而是忍受着疼痛继续往前跑。我十分敬佩两只骆驼不惜牺牲自己来保护作者和她儿子的精神,同时觉得它们生命力的坚韧,以及坚毅的意志力也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小故事大启发》,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大道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的春天》这个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了丽丽的家虽然清贫,但是很温馨,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妈妈。妈妈把虽有的爱都倾注在丽丽的身上所以丽丽感到很幸福。

丽丽的学习很好,妈妈每次去接丽丽放学,脸上都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冬天到了,妈妈接丽丽放学脸被风吹的红红的,丽丽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于是丽丽决定送给妈妈一条保暖的.围巾。从那以后丽丽再也舍不得花钱了,她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装在了储蓄罐里。圣诞节快要到了,丽丽的钱终于攒够了,当她手里捧着给妈妈买的红围巾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当丽丽把围巾送给妈妈,妈妈打开包装盒,看到围巾时妈妈流着泪,面带微笑的对丽丽说:“谢谢你,你送给妈妈的时温暖,你就是妈妈的春天。”

其实我们的妈妈,也像丽丽的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们,但我们并没有像丽丽一样,为妈妈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以后我也要像丽丽一样,做个懂事、体贴、关心父母的好孩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你一定很熟悉吧?对呀!书,的确会让人进步,而有的书却会让人退步。

每个人都有一本看自已最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一些漫画书、连环画之类的,对自己的学习没有帮助的书,这样只会让自己的知识设有进步。

我最喜欢的书是“话说天在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的《三国演义》。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三国演义》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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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有很多书,每每打开他们仔细研读时,都能从中汲取到丰富的营养,正所谓“开卷有益”吧。然而在这众多书籍中,我情有独钟的就是那《三国演义》,一部塑造中国历史的伟大著作。“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气势,这豪迈,使我每每读起这本小说时感慨万千,思绪激荡。

通读《三国演义》,书中人物有英雄万丈,有雄才伟略,有平庸无能,有运筹帷幄,众多人物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然而在这众多英雄豪杰当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那卧龙先生——-诸葛孔明。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七擒孟获等一个个生动的'战例充分显示了他的雄才大略,神机妙算,精忠耿直,谦虚谨慎。特别是他在逆境中能从不放弃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凭借一颗矢志不移的心,历经风雨,不忘初心,最终促成三国鼎立的政治格局,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实现了人生的理想。

读史可以明志,正是通过研读了《三国演义》,研读诸葛孔明,让我明白了成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成功总是和失败等诸多因素维系在一起的,只有我们不忘初心,砥励前行,用多一份的自信、勇敢,乐观坦然地面对人生当中的风风雨雨,像孔明先生一样,坚定信念,跨越坎坷,超越失败,最终会走向胜利的彼岸,正如一首歌中唱道“风雨过后总是阳光”。

灯光下,我静静地翻开《三国演义》,穿越历史,品味诸葛孔明,品味人生风雨……。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书,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介绍查理九世是我最喜爱的书,他的作者笔名叫雷欧幻想,全书已出版了20册,每一本都有一个十分刺激、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令人深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一只有着超高智商(智商跟爱因斯坦相同)会说话的狗老大(就是本书的主角查理九世)带领着机灵的墨多多、漂亮睿智的姚婷婷、有着侦探头脑的扶幽、鲁莽而又勇敢的胡沙组成的'冒险队,去探险的故事。他们破过幽灵列车的迷案,打败了鬼公主的阴灵,去过桃源仙境,阻止过法老王的复活会,干掉了不死国的生命树,破坏了简先生的阴谋……真是机关重重、惊险连连、可谓是危机四伏呀,但是每次冒险队都凭着团结、智慧、勇敢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难关。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地是他们登上了“海神之子”的豪华游轮,进入了亚特兰蒂斯,保护了大西洋的王者亚瑟(也就是海神之子),但却没能阻止亚瑟的家乡亚特兰蒂斯的毁灭。

在读查理九世时让我体会到了恐惧来源于自身的无知,知识、勇气和团结是克服一切恐惧、困难的根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向大家介绍,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狼王梦》是,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如果一个人遭遇困境,而无人自救的时候,就必须乐观的改变现状,这是我从小说《鲁滨逊漂流记》里体会到的。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逊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强烈的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猎;种谷养羊;晒葡萄干;自己做桌椅、陶器。在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克服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试着想想,如果面对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时,让我们一个人置于孤岛时,我们会像鲁宾逊那样勇敢自信吗?不会的,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亲人,从没吃过苦,遇到过风浪,面对厄运和挫折,我们束手无策,《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们要学会去迎接各种挑战,点燃希望之灯。《鲁滨逊漂流记》中还记叙了鲁滨逊救下的食人族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了他的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逊还教会了他说英语,和他一起生活,共同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逊一起返回英国,这可把鲁滨逊乐坏了,因为他实现了回国的梦想!他在荒岛生活的时间竟然长达二十八年啊!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病痛、孤独、艰难。我们和鲁滨逊比起来,我们可差得远了。

看完这本书以后,使我深受感动。一个身陷绝境的人,竟有如此的信心、勇敢的面对困难,创造生活,这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啊!这个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一定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困难。《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非常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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