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4篇)

时间:2023-10-26 11:25:08 作者:MJ笔神 2023年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4篇)

通过情况汇报,我们可以向领导展示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范文中的精彩表达和结构设计可以启发我们在情况汇报中的创新和改进。

案件调查报告

了解企业工伤认定的现状,对工伤激增的原因及工伤结案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运城市xxxx公司职工。

:xx月xx日我在运城市xxx公司,通过与人力资源部、安全环境部以及车间现场与职工口头交流,调查发现工伤事故频发,工伤认定案件争议较大。

:运城市xxxx公司。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快速增长意味着工伤事故在大量产生,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和工伤赔偿仅仅是事后的权利救济,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固然重要,但都不如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前言:我于5月10日至7月10日在运城市xxxx公司就职工工伤认定案件问题做出调查,笔者发现,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待遇水平,已成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令人深思。本文将重点分析其中几个较为普遍发生的法律问题,希望对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有所借鉴和启迪。

我国的工伤认定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建国后第一部专门性的涉及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当时经济结构单一,政企不分,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因此是否构成工伤是由企业进行认定的,并主要由企业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形成国家调剂与企业责任相结合的模式。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范围,随着20xx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工伤保险体系。20xx年至20xx年,我区法院受理该公司工伤认定行政案件8、15和29件,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远远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长的速度。

1、该公司共有职工五百余人,庞大的劳动者群体,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大量的劳动争议,从而引发越来越多的行政诉讼案件。

2、企业在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有时忽视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使得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导致工伤赔偿案件的数量激增。而工伤赔偿纠纷的完结离不开对工伤的认定,由于有关工伤认定条件的法律规定比较抽象,而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形却千变万化,造成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标准不易把握,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争议较大。另外,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利益相对,不论劳动行政部门作出何种工伤认定结论,总有一方当事人会提起诉讼。

3、某些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从企业的角度看,不少企业只图抓生产效率,不重视企业的生产安全,既忽视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也缺少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设。

4、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救济劳动者实际案例增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发生事故以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1、认定结论的事实证据不足。在不少案件中,行政机关未能充分核实相关证据,未能严格把握“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一原则,在缺乏充分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事实认定结论,导致被法院判决败诉。

2、认定程序违法。少数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不高,程序不够规范,包括没有履行好相应的告知义务,没有进行必要的证据审核,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认定等情形。

3、判断标准与法院不一致。工伤情形复杂多样,认定结论标准不一。虽然《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列举方式规定了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若干种情形,但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情况来看,工伤情形远远不止这几种。有的是法律规定所没有涵盖的,有的是法律原则规定下尚未具体明确的。由于现实生活中工伤情形的复杂多变、千差万别,再加上现有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具体,使得在工伤认定和案件审理过程中,职工、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以及法院虽然对伤亡事故的客观过程并无异议,但对该伤亡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认识不一。

4、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工伤认定的模糊地带较多,认定标准难以统一。不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对相类似的伤亡情况可能会作出截然不同的认定结论,不同的法院对相类似的认定结论也可能会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比如职工未经单位安排或受人邀请,擅自操作他人负责的机器而受伤,有的行政机关和法院认为只要职工从事的工作无损于用人单位,就可认定为工伤,而有的行政机关和法院却认为职工从事的不是本职工作,不应作工伤认定。又如职工在上班期间中擅自外出干事造成的伤害,应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的'差距,加大了案件承办人对法律理解适用的自由空间,也造成了当前工伤认定及案件审理的难题。

一、抽象,比如对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就给具体案件的承办人主观上理解和适用法律留下了较大空间。当行政机关与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与法律理解不一致时,就会造成行政机关败诉率居高。

1、转变工伤保险立法的指导思想,将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消极、被动经济补偿的指导思想,转变为积极主动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这样既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权益,也可以降低社会成本,减少工伤保险支出,减轻企业的负担。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一方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常态化的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把其落到实处,同时还要加强劳动监察和加大工伤保险金的收缴力度,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地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金,使工伤保险救济能切实兑现。另一方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准确、合法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案件发生。

3、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对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促使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采取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督促落到实处,对于出现工伤事故较多的企业,直接追究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在制度上对安全生产条件达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激励。

4、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职工的安全学习,确保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5、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我在调研中发现,相当部分的工伤事故是由于劳动者疲劳操作造成的,因此,确保八小时工作制的落实,严格限制超时加班,保证劳动者合理的休息权。

案件调查报告

204年5月18日,宣州区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梅西路西林二村b栋17号的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异常变动,随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经请示批准立案调查,办案人员于5月20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证据,制作了谈话笔录,现调查终结,汇报如下:

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了日期:20xx年3月3日,住所:xx市区西林二村b栋17号,法定代表人:杨大松,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425000xxxxx,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家具生产、销售。注册资本金:六十万元整。

20xx年3月3日,杨大松与吴成兰共同出资60万元,分别占出资额的75%、25%,注册成了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家具生产、销售的经营活动。公司成了后,当月的.7日,杨大松又将公司承包给程红福经营,并将公司的资金60万全部交由程红福操作,由杨大松本人掌管账目,并约定从经营的利润中提取8%-10%归公司所有,程红福负责公司的运转费用。由于经营不善,二人所协议之事,于7月底终不欢而散,以上事实,杨大松本人均予以确认。

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证明检查中发现的情况);。

证据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证据三:谈话笔录一份(证明违法事实及经过);。

证据四:承包协议一份(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

证据五:当事人给承包人的资金转账单复印件一份(证明承包经营的存在)。

当事人自公司成了后,未按公司法的规定正常经营,反而以承包的方式将公司营业执照出租给程红福经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擅自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

当事人没有对以上事实提出异议,因为不懂,并且该行为已经终止,请求从轻处罚,鉴于上述情况,依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7条“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的规定,并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案件调查报告

25月18日,宣州区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梅西路西林二村b栋17号的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异常变动,随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经请示批准立案调查,办案人员于5月20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证据,制作了谈话笔录,现调查终结,汇报如下:

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了日期:20xx年3月3日,住所:xx市区西林二村b栋17号,法定代表人:杨大松,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425000xxxxx,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家具生产、销售。注册资本金:六十万元整。

20xx年3月3日,杨大松与吴成兰共同出资60万元,分别占出资额的75%、25%,注册成了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家具生产、销售的经营活动。公司成了后,当月的.7日,杨大松又将公司承包给程红福经营,并将公司的资金60万全部交由程红福操作,由杨大松本人掌管账目,并约定从经营的利润中提取8%-10%归公司所有,程红福负责公司的运转费用。由于经营不善,二人所协议之事,于7月底终不欢而散,以上事实,杨大松本人均予以确认。

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证明检查中发现的情况);。

证据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证据三:谈话笔录一份(证明违法事实及经过);。

证据四:承包协议一份(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

证据五:当事人给承包人的资金转账单复印件一份(证明承包经营的存在)。

当事人自公司成了后,未按公司法的规定正常经营,反而以承包的方式将公司营业执照出租给程红福经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擅自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

当事人没有对以上事实提出异议,因为不懂,并且该行为已经终止,请求从轻处罚,鉴于上述情况,依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7条“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的规定,并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案件调查报告

委托理财纠纷案件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我们近期对泰安市两级法院审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我们采取走访、统计、研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驻泰三大证券公司,召开了有资深律师、证券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调查报告。

(一)我市两级法院受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3月,我市两级法院共计受理委托理财类案件6件,其中,委托买卖股票纠纷1件,因委托理财合同而引发的财产关系损害赔偿纠纷2件,一般委托合同纠纷2件,信托合同纠纷1件。在这6件案件当中,已经审结的2件,正在审理的4件。

(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及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我市委托理财纠纷案件总体上呈现以下特点:

1、案件的数量较少但标的较大。从案件总量上看,与全省其他地市相比,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委托理财纠纷案件数量较少,但是,该类案件总标的达到1.65亿元。

2、案件多发期在20xx年之后。在6件委托理财纠纷中,只有泰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1件委托买卖股票纠纷系发生于1996年,其余案件均发生于20xx年之后,这是由于股市长期低迷,在20xx年前后发生的一些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的收益无法兑现,导致当事人发生纠纷,从而成讼。

3、案由较多,不统一。现在委托理财纠纷并没有统一的类案由,我市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在确定案由时也不统一,如有的定成委托买卖股票纠纷,有的定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的定成信托纠纷,还有的定为一般委托合同纠纷。

(三)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审判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不足,判决缺少统一尺度。由于实践中对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仍存在较大争议,加之委托理财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均不甚相符,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很少能找到适用于此类合同纠纷的法条,加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

委托理财的概念,在实践中比较模糊,不够清晰。而由于委托理财现象比较复杂,因此对概念的界定,实际上决定着法院受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范围。因此,委托理财的概念是我们首先需要予以明确的。有人提出将委托理财定义为客户将其资金交付给管理人并由后者将该资金投资于证券、期货等交易市场或者以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获利益由双方按照约定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人收取管理费的活动。这里强调金融性质显然是从委托投资的对象及管理方式而言,而非指委托投资的主体,并排除了非金融性的经贸、实业投资及其委托管理。所以,这一概念没有涉及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将国债、股票或期货合约等作为合同标的的情况,因此有些偏颇。还有观点认为,委托理财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委托人将其所有或募集的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交由受托人掌管,并由受托人在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从事营利性投资经营活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委托理财活动必须在证券或期货经营机构开设资金账户,通过证券或期货经营机构方可进行。这一概念基本上揭示了委托理财的实质,但却忽略了现实当中存在的以实物资产作为理财对象的情况。

我们认为,委托理财,实质上是一种投资委托管理或资产委托管理的行为。严格地说,“委托理财”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只是金融业界的习惯用语。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用语,它包含了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委托理财现象。委托理财合同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委托理财合同泛指委托人将其拥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如不动产)委托给受托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合同;而狭义的委托理财合同仅指委托人将其拥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金融资产(如货币、票据等)委托给受托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合同。以受托资产的种类为标准,委托理财可分为金融性资产的委托理财和非金融性资产的委托理财。金融性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是指因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管理活动所引发的合同纠纷。我们所说的委托理财纠纷,就是指的此类纠纷。

案件调查报告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大,城镇经济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群体为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缺乏,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较为突出。建筑行业(含交通道路建设)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解决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是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社会城镇化发展、关系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近日,笔者针对我市市本级20xx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受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报告:

据统计,20xx年市本级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557万元,涉及农民工1680人。处置欠薪事件18件,涉及农民工1239人。

(一)拖欠工资主体主要集中在建筑业。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二)投诉涉及人员劳动合同覆盖率低。

20xx年,xx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群体性案件发生的比例较高。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xx年共立案42件,造成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42.86%。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门x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xx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次的转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头资金不充裕,承担风险的能力差,一旦出现包工头之间因结算存在争议或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者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交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包工头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承包建设者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与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拨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拨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要求包工头垫款施工。在承建单位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能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又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形成恶性欠薪的循环。

(一)广泛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在街道、社区、网络、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内容紧贴企业主和劳动者关心的内容,引导企业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建立劳动者维权援助制度,提高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建立完善劳动者维权免费法律援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增加就业培训的投入,举办各种针对务工的各种就业培训及法律普及培训,增强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还应当尽可能的'收集相关就业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当工资遭受拖欠时,一定及时找相关工会或劳动部门解决,如不能及时取得应得的工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整治非法、违法分包行为。一是成立工程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二是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基本概况、在建企业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一个不漏登记在册。特别是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的;不具备与工程建设相符的施工能力,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无改观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等要详细登记,表述清楚。三是明确职责,查处到位。只要认定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一律视为无效。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四是严格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企业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五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部门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机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各行业特别是建筑市场不良信誉记录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公示制度。对各个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重点企业和单位,专项登记造册,专人跟踪监控;被监控的用人单位要每月定期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合法、科学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对多次拖欠工资或拖欠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要在政府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向社会曝光。

(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拖欠工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劳动执法的主体,但是劳动执法并不是完全独立的,需要其它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如:建设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关,杜绝不够资质、没有经济实力的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严肃查处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集体停工、罢工或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并给予相应的企业资质处罚;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经贸、招商等部门要对新办企业严格审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企业,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年审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银行办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根据实名制用工信息为农民工办理“一卡通”工资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必须按月支付。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或工程量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存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一卡通”工资专户,并监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工资专户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

(七)依照法律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份子坚决打击。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xxxx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处理“恶意欠薪”案件,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在打击不支付报酬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决遏制农民工恶意讨薪。各部门在解决拖欠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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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标题的格式一般为“关于(被调查人职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其中:

“被调查人职务”部分,可只写被调查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已退休或在调查期间已被免职的,可写明其原任主要职务;另根据实际情况,此部分也可不写。

“(严重)违纪(违法)”部分,单纯违犯党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既违犯党纪又违反政纪,或单纯违反政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违法”;拟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表述为“严重违纪违法”。

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调查报告首先要反映清楚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举报、移送(如中央巡视组移送)等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按照哪一级组织决定或哪几位领导批示,何时初步核实,何时立案审查,何时采取“两规”措施,以及调查工作的大体经过。其次要写清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被调查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起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是否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或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以及中央或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是否当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中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应写明。

二、调查核实的问题和主要案情。这是反映调查成果的关键部分,是调查报告的中心。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求,全面、具体、详细地反映案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因果联系以及被调查人的违纪责任,并突出主要违纪事实和违纪事实的主要情节。要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展开叙述,写明被调查人违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的情节等,有些案件还要写明违纪的背景情况。

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要采取不同的叙述方法。对于一人一错、多人一错和一人多错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违纪的先后顺序来叙述。对于多人一错的案件,还要按照责任的轻重,把每一个责任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叙述清楚。对于一人多错且违纪性质不同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行为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错,后写轻错。对违纪问题的性质,应作出准确概括,提出定性结论,若有的案件性质一时难以认定或难以概括表述,则采取写实办法,是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具体叙述中,可将违纪问题分类后列小标题,将违纪事实与该事实的定性意见合为一部分,一事一议一定;对同一性质的违纪问题,应按时间顺序叙述。对多人多错的案件,可针对被调查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行为、情节、所负责任等情况,将共同违纪的主要事实叙述清楚,其中注意分清各自责任;对被调查人除参与共同违纪外,还单独实施其他违纪行为的,可在叙述其参与共同违纪事实后,再写单独违纪事实。

此外,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无论查实或查否,都要对涉及的问题一一作出回答。对查实、查否和查清后构不成违纪的问题,要分别写明。

三、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应逐项列出涉嫌违纪问题清单,写明线索基本情况、是否查证、证据状况等。如线索较多、情况复杂,也可形成单行报告,作为调查报告附件。

四、涉案款物情况。应写明暂予扣留、封存、提请保全、先行登记保存的全部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等情况。如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可一并写明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有关的涉案款物数量、价值等情况。

五、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要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被调查人的态度,是指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看法及采取的行动,是执纪中需慎重考虑的重要量纪情节。被调查人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威胁、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直接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直接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检查或进行反调查等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应重点写明。

六、处理建议。要依据违纪的事实、性质和有关人员责任、态度,对照党纪条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提出恰当、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写出相应的根据。主要包括:(1)党纪处分意见,应写明处分种类。如被调查人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务员,本应给予、但未建议给予其撤职处分的,应一并写明受处分后拟安排担任的非领导职务层次(退休待遇)。(2)其他处理意见,如需追究被调查人刑事责任或其他纪律责任以及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的,需依法终止被调查人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应一并写明。(3)涉案款物处理意见,应详细写明建议对涉案款物作出收缴、责令退赔或发还等处理的意见。

另外,如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案件,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起草调查报告,主要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但有的案件调查组人员较多,又下设综合组、谈话组和若干外查组等,相互之间分工明确,某一外查组客观上可能并不掌握其他外查组负责调查的违纪问题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全体成员参与讨论调查报告既不可行、又没有必要,故一般可由调查组组长召集各组组长集体讨论,并在调查报告上签名。考虑到谈话组同志直接向被调查人谈话调查,掌握情况较为全面,有条件的,可让谈话组其他同志一并参与讨论。

需指出的是,有的案件比较复杂,调查组在讨论案件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时,可能会意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内部应再进行深入讨论,使大家的意见尽量统一。如经过反复讨论仍有较大分歧,按调查组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而鉴于调查组成员都直接参与了案件调查工作,对案情较了解,其不同意见对案件审理部门和纪检机关领导同志在审理或处理案件时有一定参考价值,故应当在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作适当反映,或另写出专门材料反映。

需要注意的问题。

准确把握调查报告定位。调查报告拟认定的违纪事实,不得超出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内容。调查报告是一种只限于纪检机关内部运转的审查办案文书,只代表调查组及承办案件的案件检查部门意见,不代表所在纪检机关意见,不宜直接向纪检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或部门发送,也不宜作为会议材料提供给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以免误导集体决策。案件审理部门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案件审理报告,如不同意调查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的,原案件调查报告归档备查,不再修改。

及时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往往有比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调查组可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实践中,一般是由调查组口头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且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通报内容,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对被调查人的党纪处分,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向调查组所在纪检机关报告其处理意见和建议。

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对案情需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不得泄密或扩散。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案件审理部门经审理并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后,再适时反馈举报人。

此外,对被调查人同时违反党纪政纪的,调查组只需起草一个案件调查报告,需给予被调查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应分别写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意见及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依据。需注明密级的案件调查报告,应在首页的左上角标注密级。

调查情况汇报范文

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水果店,水果在店内摆放得满满当当,同时还占据了店外的大部分人行道。市中心一家空间不大的汽车装潢店,车辆横七竖八地停满了店外的人行道,污水汩汩地在人行道上流淌着。看到这些情形你会想到什么?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城管部门失职,没有履行好市容秩序管理的职能。但是城管队员又感到很委屈,因为他们管理此类店家费尽了心力,苦口婆心地教育劝导过,严厉地处罚过,可收效甚微,违法行为依然时有发生。那如何才能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呢?笔者认为应该把握根本、抓住源头进行管理。

先来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很多城管队员在对这些店家进行管理时,店主通常会说:“我也不想这样,但店面太小,条件有限,我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细想一下,店主所说不无道理,作为一名经营者,摆卖商品、开展服务作业等经营活动获取利益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由于店面空间等经营条件的限制,在不占用人行道的情况下其经营活动是无法正常开展的,因此,这类的违法行为确属不得已而为之。

既然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店面空间等经营条件不能满足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那么,很显然城管部门对于其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管理就注定是苍白无力的,是无法根本解决问题的。对于这些问题,追根溯源,从源头上进行管理才是最有效的。为此城管部门必须与工商部门建立科学的联动机制,使城管部门的管理要素在经营者取得经营资格的过程中就能产生作用,确保其满足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而正常经营的客观条件。

具体来讲,不同经营类型店家对于店面空间的要求是不一样。比如,水果店和杂货店,由于其经营品种繁多,没有足够的店面面积是不能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但是像彩票销售和房产中介之类的店家,由于经营项目单一,对店面面积的要求并不高;而像铝合金构件制作之类的店家不仅对店面面积有要求,而且对店面高度也有较高要求。城管部门要根据实际科学设定不同经营类型店家的店面空间最低标准,通过工商部门,将其作为店家取得经营资格的前置条件,店家只有达到店面空间的最低标准才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把握根本、抓住源头,这是解决占道经营问题的有效方法。其实城市管理中很多难题,只要深入分析,从源头入手,便能化难为易,走出困境,取得突破。

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根据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五类,包括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拟不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拟予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拟送其他机关处理的调查终结报告和其他终止调查的调查终结报告。相关程序规定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有不同的内容要求。

办案机构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应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或工作单位、住所等情况。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等情况。

违法事实包括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以及违法情节、违法所得、违法后果等一系列实际情况。记载违法事实,应客观真实、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相关证据是指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到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既然是相关证据,就一定与案件事实密不可分,无论其是否有利于当事人。

证明内容是办案人员对证据与当事人违法行为关联性的分析论证。对于重大案件及证据较多甚至相互矛盾的复杂案件,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证明内容非常必要,有利于办案机构对证据的全面性、关联性及证明力进行梳理,去伪存真,正确认定违法事实;有利于核审机构进行审查,以及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性质是指违法行为所属的`具体类型,如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这项内容涉及办案机构对所调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认识,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即办案机构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其对所列违法行为原则上如何处罚,是从轻、从重还是减轻处罚,这样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办案机构应该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主观过错情况,根据立法的目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

处罚依据即办案机构拟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文。需要注意的是,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应具体写明所依据法律的名称和具体条文,不能笼统地写成依据某法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写明处罚依据,是案件法律适用正确的基础。

处罚建议即办案机构最后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具体处罚意见,包括明确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数额。

除制作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外,办案机构还应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核审机构核审。

调查情况汇报范文

即将踏入大四,面临即将实习找工作问题的我们,对大学生就业知之甚少。

而专家认为“将有六成应届毕业生面临岗位缺口。”那么我们就业究竟面临哪些问题呢?利用寒假时间就大学生就业问题,做了个小调查。

从此次的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略微了解大学生的就业心理。

一、就薪金的期望值。

艺术类专业的大学生对第一份工作的薪酬期望最低,文法类、经济类、理工类和医学类的大学生对自己第一份工作的薪酬期望都在1500-2499之间,管理类的学生大都希望自己第一份工作的薪酬在2500-3499之间,同时也是艺术类的学生对自己第一份工作的薪酬为3500以上的比重也相对较大、经济类、管理类次之。

对于产生这个方面的原因。我们可以综合比较其他相关问题及因素得出,产生这方面的原因是由于专业本身的原因,艺术生的精神取向相对自由,他们更是侧重于自身的自由,艺术工作相对比较特殊。对于理工类,文法类和医学类在薪酬取向集中在1500-2499。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个是当代大学生一般首次工作可以接受的心理价位。低于则不符合其多年学习的知识积累。高于此价位又又不符合当今就业压力越来越紧张的社会现实。

二、缺乏实际技能与经验是当前大学生认为就业难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缺乏实际经验是当前大学生认为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就业人数过高。因为大学毕业将面临一个从学生到社会职业人的角色转变,而这一过程又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资。大多数企业侧重倾向于那些有实际技能,以及工作经验相对比较丰富的学生。而我们的调查记过显示,当今的大学生在这个方面更为薄弱。

电信诈骗案件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我支行立即组织全员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工作,我行认真贯彻执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决心,提高客户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在分行及闽清县公安局下发相关通知后,我支行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过阅读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从电信网络诈骗的含义以及手段等方面向支行全体员工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身边家人及来往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维持金融系统稳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我支行积极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11月10日我支行联合闽清县公安局及县人民银行在闽清县乃棠广场开展户外公益宣传活动向公众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目前,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虚构子女被绑架、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以提供股票资讯为名、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等形式,同时还为在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泄漏你的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本次的宣传活动让到场的群众认清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危害,并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为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保障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支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与区县公安局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壁垒。

一是在营业区域及自助设备区显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海报。并在led显示屏上每日滚动播放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内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客户和广大群众随时提高警惕。

二是提高员工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了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在提高客户对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树立了我行良好的品牌形象。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报告,中文字,[释义]动态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县直工委:

根据省、市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办【**】)112号)精神,按照《中共**县委宣传部关于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太宣发【**】)15号)文件要求,我局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把在新形势下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民政文化宣传,赢民心、聚民意,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爱惠及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县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发布以来,我局积极行动,迅速部署,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目前,意识形态责任制已经建立,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更加重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更高、工作力度更大,全局上下没有发现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的“十种情形”。

民政局党组成员分工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民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局党组副书记、老龄办主任张敏同志分管县老龄工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崔琦同志分管财务工作、救灾救济、民间组织管理、综治维稳、信访、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社会福利股长范祥东同志分管工程招投标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区划地名、安全生产,联系县老年服务中心;局党组成员、双拥办主任蒋利民同志分管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办公室、监察、社会事务、社区建设、法制建设、党建、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联系社区服务中心、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县流浪乞讨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光荣院、县烈士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牛子新同志因病请假手术后正在康复治疗中。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去年底今年初,局党组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央、省、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剖析了近年来发生在全省民政工作人员身上及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及相关问题,给予我们应有的警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使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职尽责,并对**年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成立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党组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等“四个责任”,形成了由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为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制定了《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下发到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局党总支和所辖各党支部。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重要承接单位,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单位。民政工作的好坏关乎党群、干群的关系,关乎民心、民意的向背,更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尤为重要。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民生、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去。

(四)加强督查,完善考评。局党组逐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考核检查范围和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单位和党员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从党组到基层党组织、从党组织到领导干部、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

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二是意识形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信息化时代受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应对这方面的创新思路举措不多。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抓责任落实。通过有效措施,把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党组统管、书记主抓、分管领导共管的局面。二是抓工作到位。通过落实已经建立起来的制度机制,保证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到位。三是抓结果成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制度,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更加坚强坚定,确保不发生任何意识形态问题。

近几年来,我局在仙桃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安监处、市安监局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平稳态势。现将近几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每年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意识。为此,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立组织,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落实责任,与局直各单位、各水利管理站和机关各科室共45个单位(科室)签订了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严格执行“五落实”。全年共排查隐患39起,整改率100%。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由质量检测站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通报。

四、加强宣传,狠抓培训,营造氛围。制定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安全生产月及普法教育,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2300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学习培训2次、86人次,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新《安全生产法》及《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等。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张贴标语40多条,悬挂横幅18条,以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五、掌握时点,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紧扣时点,抓住元旦、春节、暑期、汛期、国庆、年末工程建设期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16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事故隐患。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部分单位进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六、完善台帐,健全档案,打牢基础。坚持将阶段性工作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强化基础建设,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治的台帐,健全培训制度,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使培训制度落到实处。上级来文、政府、安委会的各种文件、通知、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文件、方案、通知、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整改要求等文字资料以及基层隐患报表等各种表格都做到及时归档。

回顾近几年来的工作,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重视;

监管体系得到了完善;

管理基础得到了加强;

预防机制得到了健全。但还存在着个别单位领导安全意识淡薄,不能积极主动去抓安全生产工作等问题。展望2015年,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具体措施如下:

(一)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实行“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完善机制,增强安全监管合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好源头管理,严格过程管理,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针对水利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逐项进行落实。加强安管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指导各单位做到机构、人员齐备,科学管理,杜绝事故。

(三)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加强隐患排查,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和应急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坚持将隐患排查与安全检查相结合、专项行动与重点督办相结合、阶段性工作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强化源头管理,形成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等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逐一排查,逐一整改。对各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留有死角的,严格处理,毫不留情。

(五)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管理,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对水利系统应急救援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抓好对中央、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生产由行政措施为主,转移到依法规范上来。把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建立在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上来。

安全工作无止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更科学的监管,在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用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狠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一竿子到底的钻劲,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恪尽职守,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一)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根据人员的变动和工作调整,局党委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补充领导力量。组长由局长担任,由局级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卫计局各股股长、基层单位负责人、各医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稳股,县计生协会副会长高防军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二)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是先后4次召开了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通知,进一步强化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一)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掌握安全知识以及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我局邀请了消防专家,分别组织局级培训2次,基层举办了13起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演练,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专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现场扑救技能和疏散逃生能力,增强了自防、自救能力和对于火灾隐患的发现处置能力。

(二)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6月16日xx县公园北广场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卫计局安稳股组织下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卫计局宣传展台,只做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6月24日,在卫生监督所6楼会议室由省消防安全中心讲师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全卫计系统140人参培训。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特色,宣传预防接种安全、血液安全、医疗质量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相关知识。同时,各基层单位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排查不漏一个死角,治理不留一处隐患。要做好消防重点部位、建筑施工场地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等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注重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及疏散逃生自救能力。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库,并跟踪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二)按照两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打击医闹侵医专项行动和燃煤锅炉拆改实施方案,卫计系统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消防安全。处于xx镇交界的两个民营医院,xx医院,医疗用房大幅度增加扩建都在近千平方,一直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正在整改申请消防验收。

二是建筑施工。目前卫计系统正在建设的单位有三个,xx卫生院,三个卫生院都和施工方签订了安全施工协议书,xx两个卫生院的施工围挡比较规范,xx卫生院由于地方狭窄,施工围挡暂不完全符合施工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正在整改。三是压力容器。卫计系统基层5个单位云阳、永乐、桥底、口镇、兴隆卫生院,有8台常压锅炉,将于6月25日前全部拆改。

(三)维稳安全。

在全县二级医院与公安局联合设立警务室,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和必备的安保设备的基础上,县医院更新监控探头300个,新增加安保人员16人,本次行动全县共新增配备橡胶棒20根、防暴叉8根、防刺服1件,钢叉2把,盾牌2把,头盔16个。

县医院保卫科举办为期一周的体能训练,就防暴器械使用、突发“侵医”事件处置方法及要点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内保人员素质。确保医务人员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全县16家镇卫生院和10家一级民营医院均按照要求成立保卫科,配备了基本的保卫设备,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职责并上墙,除一家乡镇卫生院正在搞基建,其余均安装有监控视频。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在6月16日xx公园北广场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中,卫计局安稳股组织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卫计局宣传展台,制作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6月24日,在卫生监督所六楼会议室由省消防安全中心讲师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全卫生计生系统140人参加培训。有各单位召开传达会议,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到全系统每一名职工。

(五)安全生产宣传“七进”三渠、桥底、王桥卫生院xx、分别进校园开展夏季防溺水宣传,针对溺水急救进行讲解。xx卫生院进校园开展禽流感宣传,各卫生院分别到镇属幼儿院、小学开展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宣传和消杀工作,并指导各村委会进行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宣传和消杀工作。

(六)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xx卫生院开展消防预演活动,县医院、xx医院开展组织消防、安监、疾控公安人员参与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广大职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为深刻吸取xx县连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我局下发了重大节假日,中省市县两会期间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组成8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各基层单位根据局里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部位、风险点逐一进行了排查,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明确了各风险点的责任人。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多次主动邀请安监、消防部门对各基层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重点对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有毒化学试剂、易燃易爆气体等)管理情况,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情况,消控室人员上岗值守情况,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督办通知》2起,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各单位根据《督办通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

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计部门的要求,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理念,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从严管理,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继续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自4月中旬以来,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行业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活动期间我们冷静思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重重困难,采取有效有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了活动顺利实施。

4月10日,xxxxx、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4月14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国家、省、市、区四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领会xxxxx重要指示精神实质,举一反三,统筹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风险防范。坚持“三管三必须”,对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客货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安全管理的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头、点位,确保不留一处空白、不放过一处隐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活动开展以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周带队围绕我区道路客货运输、交通执法、公路施工养护、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1.道路客货运输方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规范营运、非营运及“营转非”客车登记管理,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已经全部取消。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购票等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化管理。整治客车变相挂靠经营行为,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实行公司化经营。开展了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专项行动,业务部门组织所有营运驾驶员和车主分级、分层全部接受一次职业道德、安全文明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教育培训和考核。

2.交通执法方面。持续开展全区道路客货运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会同公安、应急、文化旅游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班线客车专项整治行动,管理机构、执法机构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疫情期间配合公安、交警做好过往车辆的劝返、司乘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采取加密卡点、错时执法、区域联动、联合执法等措施,依法打击站外经营、站外揽客、超限超载、无证经营等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车”、“黑公司”、“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所辖公路、桥梁采取巡查值守、流动治超、卡点治超等措施,排查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并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限载、限高(限宽)、绕行等警示标志,确保公路桥梁安全通行。

3.公路施工养护方面。公路部门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围绕公路急弯陡坡、危桥、临水临坑、马路市场等重点路段,对公路标志、标线、标牌维护和易出现团雾、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公路应急保通等情况开展集中巡查和物资储备,强化对现有公路和危桥风险排查治理或技术指标综合判定,尽快纳入改造计划加固除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4.水上交通安全方面。5月份我局对xxx旅游景区开展了检查,旅游旺季与重大节日督查相结合,发现较大隐患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把安全宣传图片分发给有关单位和船员学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向游客发放水上安全知识手册,不断增强广大游客、船员、湖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节日和汛期安全督促,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总结本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通过建章立制,完善“两个清单”及“重点任务清单”制度并每月上报区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活动工作专班,制定了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制度等,局直属企业签订递交了安全生产承诺书,为活动取得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10月底,通过明查暗访及周检查制度,累计检查企业72家次,发现隐患11处,均已得到整改。累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10台次,卸货469.47吨,交警记扣51分、罚款13800元,其中“百吨王”5台次。

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制度。强化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检查处罚等方式,让企业法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

二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引导全员参与。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为主体,着重提升干部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学习宣传作为年度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邀请专家解读安全法,把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法律责任传递到基层,传递到各部门和全体干部;以企业负责人、一线企业职工为主体,全面提升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原来对企业法人的培训基础上,进一步向下延伸,开展对企业中层培训计划,邀请专业培训机构上门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传递到每一位员工。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设施、安全隐患问题为检查重点,开展运输企业安全检查,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狠抓客车及场站安全管理。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实化责任,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排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监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并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责任事故、确保持续稳定”的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我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有序,城区下水道、化粪池、垃圾处理场等市政环卫设施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圆满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始终。今年以来,结合部门职能调整和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完善了市城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刚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局切实加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一是及时印发《xx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工作措施。二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年初,局领导分别与各直属单位、各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三是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按照“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要求,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均配备了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各单位均落实了隐患整改经费,安全工作经费按实报销。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了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桥梁、堡坎和照明等设施的安全监督。

一是加强泰安垃圾处理场安全监管。切实加强了大坝、截洪管道和雨污分流设施、渗透液处理设施监督,继续加强值班监测和记录,搞好雨污分流和渗透夜处理,实行大坝安全状况每周报告制度,确保了大坝安全。

二是加强城市桥梁、化粪池和下水道安全监管。加强对我局管护范围内的桥梁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检,并做好了检测记录。及时开展下水道清淤工作,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内涝的发生;及时开展市管化粪池清掏,加强化粪池和下水道沼气浓度监测,避免了化粪池和下水管道爆炸发生。

三是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加强广场音乐喷泉、配电箱(房)、灯杆广告等的监管,对全市所有配电箱(房)内进行了密封紧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灯杆广告进行了整改,全年未发生一起触电伤亡事件。

四是加强作业车辆安全监督。加强环卫作业车辆、市政工程车辆、路灯检修车辆和公务用车管理,加大检测、维修、保养力度,全年集中开展了2次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杜绝了城管系统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汛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泸市安办〔2011〕32号和泸市防汛指〔2011〕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到防汛工作责任、人员、资金、物资、预案“五落实”。修订完善《市城管局2011年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防汛措施和重点要求。组建了8支防汛抢险队伍,配备抢险队员172名,抢险车辆37辆。印发《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全面深入开展汛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城市下水道、堡坎、桥涵、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照明设施安全。加强汛期安全值班,实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坚持各直属单位每月自查,局机关每季度组织安全大排查,其中,局分管安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3次,全年全排查安全隐患35起,整改完毕32起,正在整改3起。对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做到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切实做到事故隐患整治有计划、有措施,整改资金落实。一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行道树与照明设施间距过小,且树木生长茂盛遮蔽路灯,严重影响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我局路灯处会同市住建局,对影响照明设施的行道树逐一进行了修剪,对过密的行道树进行了移植。二是针对检查发现的沱三桥桥面存在水平位移、桥墩拉裂等安全问题,我局会同市建管中心,邀请桥梁设计、监理单位对桥梁进行勘测,并及时市人民政府反映,争取到市财政桥梁检测资金。目前已招标确定了专业桥梁检测公司,正式检测报告出台后,我局将根据报告要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对沱二桥桥南大型广告牌页页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已要求市路灯处加强监管,对可能出现的漏电、倒塌等隐患进行检测、加固和治理。四是污水处理厂反映的滨江路河滩地截污管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由于治理工作涉及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航务局等多个部门,建议由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处理。

认真贯彻落实“四级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墙报刊登安全知识,在市政设施施工现场和安全隐患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积极组织各直属单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活动,开展了安全事故模拟演练、案例分析、演讲比赛等,提高了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是组织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2日,局机关参加了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散发宣传传单和安全手册,接受市民咨询。为保障整个咨询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市安办的统一安排,提前组织城管执法人员清理各咨询点的摆摊设点情况,并对升空气球进行指导管理,为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宣传环境。我局7个直属单位也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活动知识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在宣传活动月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悬挂标语12条,张贴宣传画300张。二是开展岗位安全技能大演练。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在6月13日至6月18日,各直属单位开展了防火演练、车辆故障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技能大练兵活动。通过形式多样技能比拼,提高了职工对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三是加强职工安全培训。除组织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外,各直属单位还通过办安全知识宣传栏、黑板报、征文等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努力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共培训全局职工300余人次。

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局机关坚持实行周末一班双岗、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xx”,实时处置各类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做到了不漏岗、误岗。各直属单位也按要求安排了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组建了30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7个局直属单位均组建了应急处置小分队,确保在排查治理各种隐患时,第一时间拉得出、关键时刻冲得上、危急关头处置得好,维护了城管系统安全稳定。

2012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大力开展市政环卫公用行业的安全、防护、救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技防投入,以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突出重点部位,狠抓薄弱环节,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县服务企业用工调查情况汇报

为掌握我县企业的缺工问题,进一步促进就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今年十月底,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关于企业用工情况的调研。共调查企业50家,其中国有企业3家;民营、招商、股份制企业47家,设及行业主要有采矿、机械制造、电力、燃气、建筑、建材、服务餐饮、房地产、加工业等。据调查,47家民营、招商、股份制企业生产需要4970人,现实有员工4165人。年初有27家企业缺工,共缺工1376人。现仍有18家企业缺工,共缺工805人,缺工率为16.2%。现就我县企业用工现状、缺工原因、解决缺工的措施及建议,作如下汇报:

1、垂直、国有企业。我县以金融、电力、电信、烟草公司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待遇好、福利高,对普通员工很有吸引力,企业在用工上有很大的挑选余地,用工情况稳定,单位从业人员流动性小,不存在“招工难”和缺工的问题。

2、民营、招商、股份制企业。一是这些企业用工需求较大,且流动性大,不少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工和“招工难”问题。被调查的47家企业中,今年以来有27家企业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缺工现象,现仍有18家企业缺工,共缺工805人,其中管理岗位缺115人,占缺工总数的14.3%;技术岗位缺工231人,占缺工总数的28.7%;普工缺459人,占缺工总数的57%。大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高技人才难招,同时餐饮服务、服装加工等行业临时性、季节性缺工也较为普遍。二是大部分企业因人员流失、扩大规模等原因明年用工需求大压力大。经调查有35家企业计划明年招工达2133人,其中管理岗位招工188人;技术岗位招工464人;普工招1481人。

二、本县企业缺工的原因。

(一)就业岗位的增多导致我县企业招工难。近年来,随着县政府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一些用工需求大的企业落户我县,以及农民工外出开阔了眼界,积累了资金,回乡创业高潮的掀起,一些民营企业也在加快发展,提供就业岗位不断增多,因而一些新开办的企业招工难。

(二)企业文化直接导致企业招工难。

1、工资待遇低的企业招工难。一方面企业利润空间有限,愿意支付的用工成本相对较低,而另一方面随着生活费用的上涨,求职者的预期薪金增加,两者的矛盾导致就业意向难以达成。我县企业大多数是起步阶段,与发达地区的优秀企业比,无论是工资待遇、管理理念、企业发展规划、设施环境等都相差甚远,直接导致我县企业的招工难。

2、工作强度大的企业招工难。“80后”以成为新生代就业主力军,他们既追求高工资,又要开阔眼界,享受精神生活,一般都倾向于到发达地区发展,追求高质量生活,而不愿在本地从事薪水不高而工作强度大的职业。如我县的金马玻纤公司,每天上班时间为两班倒,且该产品易使操作工人皮肤过敏,虽然熟练工月工资可达到每月3000元以上,还是不能吸引就业人员,仍然存在常年缺工的现象。

3、社保待遇低的企业招工难。《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也依法约束了用人单位。之前企业有事招人,没事辞人。现在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合同,要依照《劳动合同法》应给工人缴纳社保,部分企业效益本身就不景气,还要缴纳社会保险,用工成本高,压力大。社会保险费的缺失,直接导致员工的就业随意性、流动性大。

(三)劳动力整体素质低导致招工难。我县富余劳动力整体上文化、技术水平不高,难以适应企业的需求。据调查,在我县农村富余劳力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63%,高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47%,有中级以上技能水平的人员更是缺乏,仅占总数的17%,下岗失业人员中普工占了90%以上,因此我县部分企业的高管、高技人才难以招到。

三、针对企业缺工的措施。

1、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完善宣传组织机构。我局每月对本地企业深入调查摸清缺工底数,并将用工信息建立台账。加大招工信息宣传力度,不断完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一是在城区、集镇和人口较为聚中的地方集中进行招聘信息张贴,进行广告宣传;二是利用就业信息网、湖北公共招聘网、进行网络发布;三是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在人力资源市场临街面安装电子显示屏,把企业简况和用工信息进行逐一宣传;四是召开乡镇分管人社中心领导和中心负责人会议,把筛选好的用工信息制成宣传册子,发到各乡镇,并要求各乡镇要把用工信息送到村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针对部分企业出现“缺工”现象,我局及时成立了服务企业用工专班,以“春风行动”为契机,通过信息发布、组织员工进厂考察等多种措施。协助本县缺工企业招工达1153人。对尚存在缺工的18家企业,有工作专班,并明确专人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2、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一是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得到加强。为降低企业用人成本,我局结合企业岗位要求,为企业新进员工进行免费就业前培训,对企业原来的老员工,实行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我们结合英山实际走基层,到厂区,进车间,先后进入际华仕伊服装有限公司、承庆鞋业有限公司、佳源车身公司、圣阳旗百货公司等企业,举办企业职工岗前培训12期,参训913人,有715名员工结业,促进了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是对“4050”困难就业人员和企业录用困难就业人员1145人发放社保补贴339.8万元;确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3、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建立监管机制。对经介绍在我县就业的员工,实行一季度一回访,了解他们在企业的工作、生活、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联合劳动监察大队,采取不定时对我县企业进行检查和暗访,确保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全县15家缺工企业建立了动态监测点,及时撑握企业的缺工和用工状况。同时在5个乡镇10个村建立农民工返乡动态监测点。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农民工调查数据,及时调整招聘会频率,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四、改善企业缺工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按《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是县政府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全额纳入财政供给。而我局工作人员既未参“公”,又没有纳入财政供给,既要为企业缺工服务,又要为自身生存担忧。特别是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于起不再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更将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陷入困境,因此解决我县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需要省、市主管部门督促县政府落实。同时县政府要落实好根据黄电社[]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的'《关于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的意见》的文件内容,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2、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首先,提高企业老板和员工的法律意识,认识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经营者用长远的眼光来经营企业,与员工建立互惠、互赢、和谐的劳动关系,使企业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逐步规范到法制的轨道。以此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次,要引导员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时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员工树立遵守劳动合同的意识,切实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3、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企业要挖掘内部潜力,加大企业劳动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使劳动卫生设施尽快符合国家规定。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企业效益、物价上涨等因素,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政府要把公租房、廉租房的优惠政策向企业困难职工倾斜,保障企业职工安居乐业。()同时要加大劳动力培训的投入,把短缺、急需的人才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直接为县域企业输送专业人才。

4、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和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能因为需要吸引外资而忽视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因为是本地工人而随意敲诈企业;要特别注重维护职工的合理工资待遇,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帮助调解企业与员工的劳资纠纷,注意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在规模较大的企业,要尽快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和职代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大政治思想工作力度,教育员工爱家乡、爱企业,稳定本地职工队伍。

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县服务企业用工调查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东南沿海地区的企业用工紧缺现象再次出现,“用工难”、“民工荒”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市企业用工有无缺口?应该怎么办?为贯彻落实市委八次党代会及全市重点项目观摩点评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我市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加速企业发展,近期就这些问题我们深入企业、县区进行了调查,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新建企业不断增多,现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用工形势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个别企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用工难,但全市总体用工形势比较平稳。据调查,全市8个产业聚集区投产企业97家,投产76户,在职员工15837人;在建26家企业预计今年投产。投产和在建企业全部达产后计划用工58106人,其中今年用工需求16707人,1至9月共为雨润生猪屠宰、全友家私等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招收员工8729人。

“用工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区域性紧缺。濮东产业集聚区需求6365人,占计划用工总量的67.5%。开发区、濮阳、清丰县、范县等4个产业集聚区今年计划用工2256人,占计划用工总量的13.6%,属于正常流动性用工。二是行业性紧缺。用工需求主要集中在餐饮、建筑、服装、缝纫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南乐、台前产业集聚区内骨干企业,一般技术的工人比较容易招收,该集聚区未提出大的招工要求。三是结构性紧缺。熟练工和高中级技术人才紧缺,而大量的普工、无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却反映“找工难”。在企业招聘岗位中,近1/3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格,其中,要求具备初级工水平的岗位占20%,要求达到中级工及以上水平的占5%,要求初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70%以上。四是流动性紧缺。以“80后”、“90后”为主的求职群体,期望到具有规模名气大、发展前景广阔、生产生活环境较好、社会保障福利健全的企业就业,我市工资水平、企业人文环境等因素,增加了其出市出省流动性,给企业稳定用工造成了一定困难。

二、企业“用工难”原因分析。

从表面上看,这与外贸需求复苏、部分外向型企业订单增加,致使劳动力“供不应求”有关。但从更深层次看,这是在沿海地区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劳动需求结构变化与供给相对不足这一矛盾的集中反映,也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例长期偏低而城市生活成本又大幅刚性上涨导致的必然结果,还跟内地不少省市经济快速发展、就业机会增加、薪资待遇提高、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牵挂等,使农民工纷纷回流返乡有关。

我市个别企业出现一定程度的用工难,主要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状况都发生较大变化,二者相互适应还需要一个过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力需求与供给比例不对称。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搭建优质创业服务平台,吸引了一大批外地企业落户我市,用工需求增长较快。与此同时,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出台惠农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特别是我市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迅速增加,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长缓慢。

(二)劳动者择业能力与企业人才需求不匹配。

企业虽然提供了不少类型、不同层次的就业岗位,但往往因为薪酬低等原因难以招到较为合适的用工对象,存在“有事没人干”的现象。有些企业招工门槛偏高,对应聘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甚至性别规定较多,普遍存在“重女轻男”、避“中”就“青”的现象。企业招工年龄多数要求女工28岁、男工35岁以下,使我市35-50岁的中年劳动力只能“望岗兴叹”。

(三)企业用工环境与员工预期差距较大。

员工都希望到有较大规模、用工较规范、劳动条件较好、社会保障健全、月工资发放及时的企业就业,而不愿到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住宿简陋、文化生活单调、各种福利保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就业。而作为用工方的企业,由于劳动力长期供过于求,我市不少企业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住宿简陋、文化生活单调、工资待遇低、福利保障落实不到位,加剧了员工的流动性,也加大了员工就业和企业招工的难度。在用工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一味降低用工成本,消耗性、掠夺性地使用劳动力资源,不注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必然导致员工的大量流失。

(四)企业用工应变与时代发展不一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力市场也在逐步发生变化,现在的劳动工人主体已经由第一代民工向第二代乃至第三代转化,当前主要是80后和90后群体。这些年青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目标,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赚钱养家糊口,更主要的是为了实现个人价值、扩大视野和体验享受生活。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还象当初对待第一代农民工那样对待这些农民工,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三、破解我市企业“用工难”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市企业用工难问题虽然还不突出,但也初步显现,特别是下一步又一批招商企业落地后,预计企业用工紧张问题将日益明显。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长远,未雨绸缪,在政府部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把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化环境、改善民生等统筹考虑,建立健全适合我市企业健康发展的招工用工机制,形成多赢的合作局面。

(一)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

整合职业教育办学资源,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引导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牢固树立“社会需要什么岗位设置什么专业;社会需要什么技能开设什么课程;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培养什么学生”的办学思想,强化“特色立校”理念,发挥独特优势,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培育品牌专业,打造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职业技术教育品牌,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生命力和影响力。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求职者怀揣一技之长创天下。切实加强农村初高中刚毕业青年、失地农民、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把广大劳动力资源变成宝贵的技工资源,人多变人强,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用性,让受训者真正掌握一技之长,成为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增强企业吸引力。

引导企业善待职工。鼓励企业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员工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员工的感情交流,畅通员工发展晋升渠道,将员工前途和企业前途紧密结合起来,使员工树立长期扎根意识,以企业为家,安心工作,真正做到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精神凝聚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企业服务。为留住更多农民工,沿海有些企业向员工发放每人200元-300元的“开工红包”,加班费也有所上涨,“钱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让员工感受公司的温情和诚意”。这几年长三角地区不少企业为员工盖起了公寓式宿舍楼,设置图书室、篮球场、游泳池等设施,增加有组织的旅游、娱乐活动,逢年过节甚至还为前来探亲的员工亲属报销来回路费。我市可以引导企业学习、使用、完善他们的做法。

提高职工待遇水平。据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中心针对上海地区的调查数据显示,离职的员工中,薪资因素占58.9%的比重。可见,直接或间接提高工人的薪水,能在一定程度上“拴住”员工的心。建议:一是相关部门参照沿海地区工资标准,逐步提高我市务工人员的工资标准。二是引导企业增设“工龄工资”。两年前,宁波鑫洋电器公司率先实行工龄工资制度,使得该企业职工流动率不到3%,远低于行业内20%的水平。目前,工龄工资制已被浙江、上海等地一些企业效仿。浙江金华的今飞集团今年设立“工龄工资”,以后员工按照工龄,每年上涨120元的工龄工资。三是制定完善鼓励外来人员在本地企业务工的优惠政策,切实改善外来人员来濮务工的环境,在子女入学、户籍管理、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让外来务工人员逐步享受到濮阳本地公民的“平等”待遇。

(三)搞好就业服务活动,提高供需信息匹配率。

一是建立招商引资落地企业与政府部门合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研究解决企业用工和技能培训问题。完善就业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畅通机制,企业要将自己的用人需求主动向就业服务机构反映,让就业服务机构提前介入,做好服务;就业服务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走出办公室,深入企业、农民工集居区等基层一线,掌握一手的就业市场信息,创新手段,提高就业信息传播的到达率和有效性,让劳动力供需双方充分“对接”。二是完善就业服务机构与培训机构的沟通机制。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所掌握的企业用工信息及时传递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为企业培训出适合岗位技能要求的学员,使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与企业技能需求实现主动对接。三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务信息网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共同建立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健全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发布、统计和分析制度,用现代化手段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分析、预测,定期分析发布用工供求信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及时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咨询、联系、协调服务。

(四)企业应自觉搞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工信、工会等相关单位要适时组织企业主和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企业和用工单位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同时,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科技知识水平,从而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创新管理能力,企业员工通过参加企业的技能培训,既提高了自身技术熟练水平,增强了对企业的好感认同感,又满足了企业用工的需要,支持了企业发展。

县服务企业用工调查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政府和工商局的领导部署下,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城区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制定得力措施,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对企业进行走访,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国际金融危机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股、所长组成,在企个股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切实加强了服务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贯彻执行扶持政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为积极融入经济区开放开发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工商局《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落实措施主要包括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全民创业;做好企业的帮扶解困工作;紧紧围绕城区委、区政府“打造两基地,培育五中心”这个主题;做好服务经济区建设开发工作;建立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为到城区投资的企业提供注册前、注册中、注册后的全程式服务,努力营造“招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发展氛围。这些措施的推出,进一步明确了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工商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应对金融危机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切入点。

今年以来共为60家新开办的企业提供了全程式优质服务,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结合地方实际,实行“四定”帮扶,切实帮扶企业。

我局根据城区实际,实行定人、定期、定责任、定实效的“四定”帮扶,选择了具有产业特色、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和具有代表性的xx有限公司等39户企业作为服务企业工作联系点,具体明确了机关领导、各业务股室和工商所的联系责任人的工作联系点,切实到企业走访,每月至少有1次以上对定点企业进行走访帮扶,严格实行辖区企业回访工作制度,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回访,了解企业的经营生产情况,在金融危机中面临的困难,掌握企业需求,增进与企业的感情,对企业提出的注册、商标、广告、合同、维权等需求进行梳理分析,落实挂钩帮扶责任人。

在走访中同时做好“五个一”工作:即在4月深入联系点企业开展了一次以“入市场、走企业、进商店、解困难、树信心、促发展”为主题的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月活动;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和困难企业开展一次银企帮扶活动;5月开展了一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针对企业帮扶工作开展一次帮扶企业发展专题调研;发放一批工商法规和新政策的宣传资料。共走访企业250多户次。

四、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优势,帮扶企业调整结构优化升级。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企业融资、贸易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我局充分发挥注册登记窗口职能的优势,进一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一是支持企业充分运用股权权能,解决融资难题。资金短缺是目前私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一个难题。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正式施行,我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简化手续,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帮助企业以股权出资、出质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今年为10多户企业提供了股权出质登记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培训,为下一步登记服务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延期企业出资日期,支持新开办企业延续主体资格。对新设立的企业,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底;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年底。截止5月底,共为2户企业办理了延续出资手续。

三是拓宽年检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在今年的企业年检中,对辖区内信誉度较高的大型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对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等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实行预约年检,同时在年检高峰期推行延时服务。截止5月底共上门为企业年检60多户,对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等分支机构较多的48家企业进行预约年检,大大提高年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增设了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和扩大内需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的“绿色通道”,实行提前介入,特事特办、全程跟踪服务。今年以来,通过“绿色通道”共为380家企业提供有优质的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区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下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但在地方党委政府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我局的大力帮扶下,私营经济仍得到了发展,截止5月底我区私营企业发展到xx户,从业人员xx人,注册资金xx万元,新发展私营企业xx户,从业人员xx人,注册资金xx万元;国有集体企业发展到xx户,注册资金xx万元。下一步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工商局出台的各项帮扶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使个体私营经济得到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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