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储备物资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时间:2023-12-12 05:42:28 作者:雁落霞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套行为准则。不同类型的组织都有适用于自身的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后勤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各类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及使用管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是指专门用于应对突发性重大疫情的各类物资,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药水、测温仪器等防护用品、器械。

第三条后勤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保障组负责组根据防疫工作实际,做好专项预算,统计、评估疫情所需物资,并组织采购、储备、调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兼任,下辖验收员、保管员各1人。各单位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单位的防控物资的领用、发放及记录工作。

第四条防疫应急物资实行“定量储备、定点储存、保障一线、特事特办、救急为先”的机制。

第五条特殊时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为先,根据后勤处长指示,启动应急采购程序。所有物资均由保障组统筹负责,在货源紧缺的情况下,各单位可将采购信息报保障组组长负责联系,所有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均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保障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金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保留相关凭证,后续再完善相关流程。

第六条保障组采购的物资由验收员核对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等,及时办理入库,统一存放财务部档案室,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第七条后勤处统一采购的物资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出或挪用。发放时间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单位凭当日在岗人数领取定量物资。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报总经理批准后,临时安排补发。各单位指定专人到财务部领取物资,同时及时登记发放台账。疫情防控期结束后,财务部将收回台账检查并统一保管。保障组保管员应要求物资领用人先在账本上签字,事后再统一补办领导签字审批手续。

第八条保障组保管员对防疫应急物资需认真做好台账,分类管理,统一调配;及时向汇报库存情况;定期检查物资,保持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2日起施行。

疫情物资储备室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库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储备库房必须实行专人专管。

2、物资储备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物资储备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时,物资储备管理人员要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5、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防止虫蛀、鼠咬、霉变、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6、物资储备进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进库纪录,并要求参加人员签字。

7、物资储备出库时应通过单位领导、管理人员的同意,领取人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方可领取。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办法

为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工作制度。

1、指定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疫情期间的工作所需。

2、健全物资保管账册,做好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核对工作,否则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如实、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库登记表,要求台账详实、清楚、有效,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定期对疫情防控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周盘点一次,及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做到账物相符,账册资料齐全、完善。

4、物资储备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物资做到分类存放。消毒剂、二氧化氯、酒精等物资应选择安全的存放点,储存于阴凉、通风房间,远离火种、热源、易燃、可燃物及学生(儿童)。保证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物资存放点严禁烟火。

5、经常性做好物资储备室的卫生清洁行动工作,做到储备室整洁、通风,物资物资存放整齐有序、严格执行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储备物资。

6、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7、加强对物资领用人员规范操作的提示,对84消毒液、75%的酒精等腐蚀性物资领用时,应及时提示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防止混用、误食、浓度滥用等事故发生。

8、疫情防控物资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疫情物资储备室的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地方储备面粉管理,根据《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下达地方储备食用油和成品粮油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地方储备面粉,是指市政府为保障我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在原有地方储备粮规模内,通过品种兑换而储备的成品粮库存,品种为国标特一粉,其中包括部分小包装。

三、地方储备面粉是地方储备粮的组成部分,应确保达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政府随时调得动、用得上”的管理目标和“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存放、专帐记载、专人管理,品种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存放地点落实)的管理要求。

四、地方储备面粉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由同级粮食主管部门指定。可委托加工企业“代加工”,然后收回原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储存;也可将原粮一次性拨付给加工企业,委托加工企业加工并储存。

五、地方储备面粉应存放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仓房门口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市地方储备面粉”标牌,设立“储备粮专卡”和“查仓记录簿”等(格式另发),由具备相关保管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并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即无害虫、无鼠雀、无变质、无事故)标准。

六、地方储备面粉原则上应足量储备。为缓解保管压力,确保储存安全,当市场稳定时,可适当减少面粉库存数量,但面粉和原粮库存总数(折原粮)应始终保持政府确定的规模。每年10月初至来年2月末销售旺季、“两节供应”期间以及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要确保面粉按规模足量储备;其它时期可按40%-60%的比例掌握。

承储企业和加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随时保持加工设备正常,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应立即补足面粉库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地方储备面粉采取周转储备的方式。承储企业或加工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自主决定对地方储备面粉进行轮换周转,以保持品质新鲜。

八、地方储备面粉的财务会计和统计处理等,仍按原口径(原粮)由承储企业负责统计上报,并注明其中成品粮数量。委托加工企业储存的,由加工企业另建实物台帐,记载地方储备面粉和原粮的进销存情况,并定期向承储企业通报。

九、地方储备面粉的库存管理,包括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承储企业储存的,由承储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和经营盈亏;委托加工企业储存的,由加工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和经营盈亏,承储企业同时负有监管责任,要指定专人履行监管义务。

十、县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储备面粉的监督检查。承储和加工企业应自觉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管,如实提供地方储备面粉情况,按要求上报有关报表。

十一、承储企业和加工企业要签订“委托加工”或“委托加工储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落实责任,并报同级粮食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内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地方储备面粉的日常管理。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市粮食局地方储备面粉周转库存管理制度(试行)》和《地方储备面粉周转库存管理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十三、本制度由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幼儿园疫情防控储备物资清单

2019年冠状病毒性疾病covid-19,简称“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谁给它取名为“ldquo2019年冠状病毒病,指由新冠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村(居):

为做好我镇疫情常态化物资储备,建立镇、村(居)二级储备保障机制,满足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需求,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提出如下意见。

1.坚持“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原则,确保做到规范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进出库登记。

立足应对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防控物资按照“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镇级防控物资由镇防控指挥部统筹采购和使用,严格报批使用制度。

各村(居)防控物资采购和使用由各村(居)自行安排,原则上按不少于1个月用量进行储备,费用自行解决。

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2日。

附件。

体温监测用品。

非接触式电子体温计(体温枪)。

20。

2

个人防。

护用品。

一次性医用口罩。

5000。

600。

一次性医用手套。

100。

5

一次性帽子。

100。

5

一次性防护服。

50。

5

一次性鞋套。

50。

5

消毒用品。

免洗手消毒液(700ml)。

50。

2

75%酒精500ml。

10。

2

8-4消毒液500ml。

20。

5

消毒用器。

喷雾器。

2

1

体温检测用品。

体温计(水银温度计/额温枪/红外体温探测器等)。

个人防护用品。

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乳胶手套。

工作服。

长袖橡胶手套。

鞋套。

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防护用品。

医用防护服。

n95医用防护口罩(如:3m9132/1860)。

护目镜。

隔离衣。

水鞋/一次性鞋套。

一次性帽子。

医疗垃圾袋和医疗垃圾桶。

空气消毒用品。

紫外线灯(移动、悬挂式)或空气消毒机。

气溶胶喷雾器(高配)。

6%过氧化氢消毒液,或15%过氧乙酸消毒液,或二氧化氯消毒液等。

表面消毒用品。

含氯消毒剂(含氯消毒粉、含氯泡腾片等)。

75%乙醇消毒液。

常量喷雾器。

呕吐物、排泄物。

消毒用品。

固体过氧乙酸呕吐应急处置包。

手消毒。

用品。

碘伏。

洗手液。

免洗洗手液(含酒精成分)。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物资储备,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指秘[2020]27号),制定本方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按照疫情防控系列工作指南要求,依据疫情防控规范、指引及《学校基本防护防疫用品建议清单》等,结合师生数和校园内后勤服务与保障员工数,以及校门、学生公寓、办公楼宇等场所人员体温检测,校园重点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要求,科学测算口罩、测温枪(体测计)、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需求。

镇中心校要加大统筹力度,合理确定全镇各学段学生返校物资储备需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返校前一周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多措并举做好学生返校防疫物资保障工作。镇中心校负责校用防控物资测算、统筹、指导工作,对于水银温度计、乳胶手套、胶鞋、普通洗手液、84消毒液、酒精等学校能够自行采购的防疫物品,要不等不靠,立足自身解决。报请县教育局、县经信局根据学校防疫物资需求清单,组织采购口罩、额温枪、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过氧乙酸呕吐应急处置包等物资,保障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采购防疫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指导与督查。

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资金保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费保障,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加强统筹调度,畅通防控物资生产、调拨、配送、发放等各个环节,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物资和资金使用流程,建立防控物资和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切实防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后勤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各类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及使用管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是指专门用于应对突发性重大疫情的各类物资,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药水、测温仪器等防护用品、器械。

第三条后勤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保障组负责组根据防疫工作实际,做好专项预算,统计、评估疫情所需物资,并组织采购、储备、调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兼任,下辖验收员、保管员各1人。各单位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单位的防控物资的领用、发放及记录工作。

第四条防疫应急物资实行“定量储备、定点储存、保障一线、特事特办、救急为先”的机制。

第五条特殊时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为先,根据后勤处长指示,启动应急采购程序。所有物资均由保障组统筹负责,在货源紧缺的情况下,各单位可将采购信息报保障组组长负责联系,所有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均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保障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金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保留相关凭证,后续再完善相关流程。

第六条保障组采购的物资由验收员核对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等,及时办理入库,统一存放财务部档案室,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第七条后勤处统一采购的物资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出或挪用。发放时间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单位凭当日在岗人数领取定量物资。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报总经理批准后,临时安排补发。各单位指定专人到财务部领取物资,同时及时登记发放台账。疫情防控期结束后,财务部将收回台账检查并统一保管。保障组保管员应要求物资领用人先在账本上签字,事后再统一补办领导签字审批手续。

第八条保障组保管员对防疫应急物资需认真做好台账,分类管理,统一调配;及时向汇报库存情况;定期检查物资,保持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2月2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公司生产生活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一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疫情防控储备物资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室由德育处加强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三、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德育处根据实际应急需要确定,总务处负责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加强实物储备。

四、应急物资应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五、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谁采购、谁签字、谁负责。

六、总务处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简报

12月1日,安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同志率队到安庆市物资和能源储备中心(安庆市军粮供应站)督导调研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及调拨工作。

督导组听取了当前物资储备和本轮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调运调拨等工作汇报,对防疫物资储备、调运有关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就物资代储、应急调运、出入库流程等工作进行深入调研。

督导组强调,市物资和能源储备中心要切实扛稳责任,在抓好防护物资保障的同时,也要做好防寒御寒物资的供应。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物资调运、调拨流程,提高保障效率,依令充实代储和库存物资品种和数量,确保任何情况下调得出、供得上。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强化人员值班值守,加强情况预想预演,确保任何时候每名同志拉得出、顶得上。要进一步加强自身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指令,加强入库人员车辆盘查,坚决杜绝“源头感染”。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县域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能力,维护市场秩序,压实各部门的责任,增强各部门间的协同和工作统筹,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稻城县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的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属地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生活物资市场供应预警和价格稳定机制,确保新冠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稻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一)应对措施方面。

1、粮油茶盐等基本生活物资保供方面。准确掌握粮油加工、运输、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科学分析研判粮油茶盐供求形势,做好监测预警。及时精准投放地方储备,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强统筹调度,全力做好粮油储运、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街接,确保运行畅通,保障高效。统筹做好军粮供应。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粮油公司、县民贸公司。

2、肉类物资的保供方面。目前我县市场售卖的基本为冷冻肉,要积极引导肉类加工、流通企业及时投放商业储备、商业库存,积极引导本地猪肉、牦牛肉的上市销售,加大肉制品替代商品的'采购和供应,不断拓宽肉类市场的供应渠道。要进一步强化检疫监测力度,全力保障市场的安全,严禁出现售卖和交易野生动物、违规运输问题肉等违法情况发生。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

3、蔬菜类物资的保供方面。强化对县域菜市场的管控力度,准确掌握蔬菜加工、运输、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科学分析研判供求形势,做好监测预警。动员农贸市场、商超做好市场供应、储备和对接调运准备工作。建立县农贸市场、经销大户的应急调运工作措施。多渠道增加供应,引导蔬商贩加大在蔬菜产地进行产销对接。加强质量监管,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合理安排早春蔬菜种植,备好农用物资,做好春耕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牧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和商务局。

4、城市供水方面。城市供水企业要做好水厂生产区域防。

疫,必要时应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加强水源地巡查、原水检测,加强制水工艺流程管理和过程水、出厂水的检测,加强管网的维修管理,保证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供水公司。

5、电力保障方面。做好电力供应组织,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加强对全县防疫指挥中心、疾控中心、各卡点和村(社区)监测点等重要场所的电力保障。对医院、机场等重点公用客户加强供电监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电力供应稳定。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国网稻城县电力公司。

6、成品油的管控方面。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并做好运输车辆的消杀工作。指导成品油供应销售企业紧贴市场需求,提前做好市场研判,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拓宽供油渠道,积极落实成品油资源,优先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运输的成品油供应。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应对保障方面。

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做好生活物资市场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生活物资流通秩序。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社会关切的主要生活物资供应和价格信息,防止社会谣言引发群众恐慌。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草局。

2、加强物流运力保障。强化对县内机场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运行监测。巩固生活物资物流重点线路,确保三不断(即: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严禁擅自设卡、拦截、断路、封锁等阻断交通的违法行为,确保正常的交通秩序,切实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司乘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

3、加强价格监测与预警。开展全县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等主要生活物资价格情况,做好价格监测形势分祈预测及预警,加强市场价格调查巡视,如有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向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引导居民理性采购,避免出现哄抢现象。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一)履职尽责,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实地开展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二)严格落实,全力推进工作。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禁出现囤货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偷猎盗猎非法交易、基本生活物资脱销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引导,规范信息报送。进一步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规范物资储备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短信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严防哄抢物资等情况的发生。提倡使用微信群、玩转稻城等app,引导村(社区)居民进行分散购物、代表购物,引导商超、农贸市场进行送货上门,切实有效的减少出行量。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2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学校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根据区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落实物资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特制定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完善机制、合理应对”的原则,以及物资保障组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区工信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工信局。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防控物资需求清单,向市工信局及省工信厅申请调拨应急防控物资;了解调度省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协调采购我区应急物资;全面掌握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物资采购,运输、储备,资金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保障措,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情况,向区政府反馈保障信息;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区卫健局。负责调度全区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省、市卫健委提出申请;负责物资采、运、资金申请及到位物资调配。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专项资金。

4、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物价。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防控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工作的运输保障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应急防控物资行为,监测应急药品及医疗防护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违规生产,维护市场秩序。

7、区商务局。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境外采购有关事宜。

8、铁路。负责配合做好涉及铁路货物相关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物资保障工作,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三)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物资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单位要紧密配合,横向主动加强对接联系,把各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四)完善机制,加强跟踪调度。

建立应急物资调用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发生时本级调用、请求支援、紧急支援和响应结束等程序,规范物资调用工作。完善保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制度,针对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需多家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可随时报小组办公室召开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需市政府解决,可由小组统一上报市政府解决。建立日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落实各单位物资保障工作,并将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以日报的形式于每天下午4点前报送至区工信局,我局将统一汇总向区联防联控综合组报送。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更准时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全镇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托幼机构要因地、因园制宜,一园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园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园安排。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教育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托幼机构开园前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在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落实返园要求。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入园,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家长接送幼儿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接送时间安排错时出行,防止出现托幼机构周围交通拥堵和园门口人群聚集。按园门口设置的`1米线间隔有序出入园区,配备工作人员进行人流疏导。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幼儿膳食营养卫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传染病(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9、落实家校协同。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0、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2、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做好幼儿途中防护。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3、加强近视防控。托幼机构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幼儿应及时通知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过程要全程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三)启动应急机制。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简报

5日,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专题调度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创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严、从实、从紧、从细抓好物资储备和供应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物资保障。

会上,市公共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保障小组、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小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详细汇报。目前,我市生活必需品供应正常、价格稳定,全市未出现抢购现象。

陈创业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抓严抓实抓细关键环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资保障;要科学精准研判形势,摸清防疫物资需求底数,保障防疫物资充足供应;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防疫物资的'规范管理,保证物资有序调配;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防疫物资的采购、领取、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守好质量底线和廉洁底线;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确保全市生活物资储备充足、价格稳定、供应有序、保障有力;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加大对老人、特困户等特殊人群的关爱力度,主动发力、多措并举,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学校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汝南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汝南县城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成立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片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2、加强调度,全力保市场供应。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协调联动,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度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口置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确保封闭期间,各商场、超市需按照防控要求和安排对其所覆盖区域进行网格化配送生活必需品,城区零散居民区由所在办事处、居委会配送;乡镇居民区由属地政府、村委负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宣传,引导社会與情,稳定公众预期。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