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总结(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6 08:19:26 作者:文锋

在月工作总结中,我们可以对达成的目标和未完成的任务进行评估,为下一个工作周期的计划和安排提供依据。以下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涵盖了各个职业和行业的工作总结要点,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7月19日,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召开全省森林公安半年工作总结暨派出所建设现场会。与会的11个设区市森林公安局、4个直属分局、42个有派出所建设任务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观摩了兴隆县六里坪、寿王坟和前苇塘三个派出所建设。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兴亚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承德市、兴隆县森林公安局典型发言和其他各市、各分局上半年汇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春防形势,广大森林公安***发扬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精神,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夺取了春防最后胜利。同时,狠抓公安业务不放松,做到了防火和公安两手硬,两促进,基层派出所建设全面推开,办案数量明显增长三是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创建“平安林区”活动顺利实施,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会议认为,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还有不小差距。基层基础建设仍显缓慢,执法办案工作很不平衡,执法规范化建设仍然滞后,队伍建设任务还很重。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机构队伍成立比较晚、人员素质不齐等客观原因,但根本在于,领导意识跟不上,一部分森林公安的领导“混日子”、“守摊子”的思想比较严重,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没有争一流、创业绩的意识。工作力度跟不上,缺乏新思路、新举措,办案工作“底气”不够,“胆量”不大,缩手缩脚。纪律要求跟不上,要求不严,管理滞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

会议要求,深刻理解王海洋局长关于队伍建设的五句话要求,即:“振奋的精神,昂扬的干劲;科学的决策,严格的纪律;规范的程序,高效的运转;有力的工作,清廉的作风;团结的队伍,***的氛围”,高标准,严要求,把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执法办案工作、“平安林区”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五项工作。做到“五个增强”,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以及林业、公安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把承担的任务完成好,职能作用发挥好;增强工作纪律性,养成说到做到、严格要求、令行禁止的作风;增强工作针对性,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目标,有要求,能操作,见实效;增强抓落实的责任心,坚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增强讲团结的自觉性,讲配合,讲风格,讲真诚,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努力打造一支各级党委、政府可委以重任、各级林业部门用我必胜、广大林区群众信得过的森林公安队伍。

森林公安的半年工作总结

――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曹家丽。

大家好!我叫曹家丽,来自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我的演讲题目是:“绿色卫士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吹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军号角。作为森林警察、绿色家园的守护者,生态文明的捍卫者,我们倍感责任神圣!使命光荣。我们根植于林业战线的最基层,肩负着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艰巨任务,长年与山作伴、与林相依,无暇顾及如画的风景,仅匆匆奔走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山路上。每当看到一个个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分子被我们绳之以法,看到可爱的野生动物在我们的救助下重返大自然,我们所有的辛苦劳累只化作一个微笑!

快侦快破大要案件是我们的工作理念,忘我奉献是我们森林公安民警的毕生追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我们用实际行动证明“绿色卫士”保护森林资源惩罚违法犯罪的积极作为,彰显森林公安“绿色卫士”的砥柱作用。夏天的一个深夜,报警电话连续响起,攀枝花市西区50公里沿线范围内接连发生10多起森林火警。火警就是命令!面对肆虐的火魔,我们的民警没有丝毫的迟疑,义无反顾地奔向火场,在扑救的同时迅速展开案侦工作。由于案发地点地处川滇两省三县交界地带,地形复杂,位置偏僻,且发案时间在深夜,没有目击证人,可供破案的蛛丝马迹异常难寻,但阻止不了我们破案的信心。熊熊燃烧的山火,更加激发了我们民警为荣誉而战、为森林而战的决心,案件不破,决不收兵!现场勘验迅速展开,走村串户排查摸底相继进行;设卡堵截,蹲坑守侯,一项项措施迅速制定,一组组队员赶赴既定地点,不分白天与黑夜,顶烈日、熬酷暑,夜以继日地开展侦破工作。渴了,喝口泉水;饿了,啃个馒头;累了,席地而坐,稍事休息又继续工作。功夫不负苦心人,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脱猎人的眼睛,经过20多个日夜奋战,辗转川滇两省,4名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

是什么让我们披星戴月、风餐露宿?是什么让我们舍生忘死、冲向火海?是什么让我们抛家舍业、义无反顾?这是森林卫士的职责所在,更是森林公安的使命使然。我们以林为业,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我们以警为荣,用热血铸就忠诚警魂!让我们在前辈用青春和热血铺垫的道路上,踏着铿锵的脚步继续前行。用青春与热血,用激情与奉献,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绿色卫士”,为林区撑起一片明媚的蓝天,为青山筑起一道绿色长城,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奏响新时代“绿色卫士”之歌。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对过去一年的回顾总结,使我深刻体会到,个人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努力学习,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是我对前一段工作不足的反思,对今后工作的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在局所领导下,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使我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平时积极参加,局所组织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并结合自己的自学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观念,加深了理论业务水平。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观念逐步提高个人思想认识和执法能力。

过去一年里,在局,所领导下积极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在面山绿化和管护工作中以老同志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为榜样,尽快熟悉片区和管护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思想了解与交流,加大面山周边的防火宣传与巡护力度。认真的做好每一项事情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完成好各项工作,对上级安排的外派处突维稳任务要按时完成。同时把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去,全面提高了个人的业务职能和思想水平。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对学习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掌握方法,等知识了解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开展的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在思想认识上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在纪律上有时候比较散漫,没有更好的按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到森林公安工作。主动出击,严于律己,自觉加深党性锻炼,提高自身政治思想觉悟,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

森林公安的半年工作总结

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召开全省森林公安半年工作总结暨派出所建设现场会。与会的11个设区市森林公安局、4个直属分局、42个有派出所建设任务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观摩了兴隆县六里坪、寿王坟和前苇塘三个派出所建设。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兴亚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承德市、兴隆县森林公安局典型发言和其他各市、各分局上半年汇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春防形势,广大森林公安***发扬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精神,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夺取了春防最后胜利。同时,狠抓公安业务不放松,做到了防火和公安两手硬,两促进,基层派出所建设全面推开,办案数量明显增长三是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创建“平安林区”活动顺利实施,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会议认为,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还有不小差距。基层基础建设仍显缓慢,执法办案工作很不平衡,执法规范化建设仍然滞后,队伍建设任务还很重。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机构队伍成立比较晚、人员素质不齐等客观原因,但根本在于,领导意识跟不上,一部分森林公安的领导“混日子”、“守摊子”的思想比较严重,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没有争一流、创业绩的意识。工作力度跟不上,缺乏新思路、新举措,办案工作“底气”不够,“胆量”不大,缩手缩脚。纪律要求跟不上,要求不严,管理滞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

会议要求,深刻理解王海洋局长关于队伍建设的五句话要求,即:“振奋的精神,昂扬的干劲;科学的'决策,严格的纪律;规范的程序,高效的运转;有力的工作,清廉的作风;团结的队伍,***的氛围”,高标准,严要求,把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执法办案工作、“平安林区”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五项工作。做到“五个增强”,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以及林业、公安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把承担的任务完成好,职能作用发挥好;增强工作纪律性,养成说到做到、严格要求、令行禁止的作风;增强工作针对性,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目标,有要求,能操作,见实效;增强抓落实的责任心,坚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增强讲团结的自觉性,讲配合,讲风格,讲真诚,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努力打造一支各级党委、政府可委以重任、各级林业部门用我必胜、广大林区群众信得过的森林公安队伍。

森林公安的半年工作总结

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森林民警形象年,苦练硬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主要举措如下: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创建“森林民警形象年”为契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安民警“大练兵”活动,以提高民警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素质;“五条禁令”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林区管理、控制能力。年度内完善林区基本情况建档和各种基础工作,积极参加县局及上级机关开展的各项中心活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下,积极认真开展林区严打斗争,狠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林区治安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森林防火,常备不懈。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加强与乡镇场的工作联系,年度内进行四次规模化的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各乡镇场森林防火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扑救到位。对重点防火区入林入户调查宣传两次,制作防火宣传小册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失火犯罪。对重点林区形成长期防火的强化意识。

四,加强文明林区建设,建设和谐社会。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好本警区安全文明林区示范村:乐安乡乐兴村的建设,并总结好安全文明林区建设的经验、方法,把文明示范村推荐出去,以点带面,推进林区和谐社会的建设,并结合安全文明林区的建设,访贫问苦,融洽警民关系,逐步推进警民共建和谐林区。

森林公安的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对于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我第二次通过公务员考试,在今年的七月份从一名基层的乡镇干部成为一名派出所xx。从警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有关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作为一名中国党员,我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xx。

由于我是非科班出身,对于公安工作的各项业务都还不熟悉,为了更好的做好各项业务,我不断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想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事关xx的形象,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半年来,在所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党员和人民xx的双重身份,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和xx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半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发现自身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针对上述问题,我为明年确定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的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

综上所述,在半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xx。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很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坚定履行保护林区生态、服务林业改革建设职责,为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确保林区治安持续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在整个森林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来对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措施,加强和改进了队伍建设。

(一)狠抓学习,为纯洁队伍提供政治保证。

继续坚持贯彻学习教育制度,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对全体民警进行理论知识的再教育。今年以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全体民警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主要政治学习内容,反复学、深入学,认真掌握精神要领,通过学习活动,民警的思想基石得以筑牢,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学习理论、人人研究理论、人人创新理论的良好氛围,这为更好的做好森林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是组织民警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应对执法权限落实后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市组织了12名民警分两批参加了全省森林公安刑侦、法制培训班,两次培训活动为各地执法权落实后相关工作的启动作了应有的准备。二是认真安排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培训。认真部署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工作,及时与黄山市人民警察学校沟通,对全市20余名民警及时组织警衔晋升培训,保证了民警按期按时晋升。三是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举行了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保考”的目的。

(三)创先争优,为提升民警综合作战能力提供保证。

各地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紧密结合,与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要求全体民警自觉的将日常工作贯穿到活动中,落实到党组织的工作中,发挥好民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森林公安在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方针,提高我市森林公安打、防、管、控的综合作战能力,加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升打击水平,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四)从严治警,为强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今年我市接连发生了2起警车交通事故,给我市森林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事故发生后,我市及时召开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专项警示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对事故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主管局和市分局的主要领导在会上对执行“五条禁令”、警容风纪、警车管理、值班备勤等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申,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单位和民警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剖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警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市“警车专项整治”和“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正稳步进行。并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警察形象、维护党和政府威信出发,确保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二是狠抓监督工作,压缩民警违法违纪空间;三是狠抓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案件;四是狠抓自查自纠,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是狠抓良性引导,促进队伍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将“五条禁令”的执行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从严治警,重塑我市森林公安威信。

(五)、严格制度,为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保证。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和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森林公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与森林公安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职责、值班执勤、案件查办审批等方面制度日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确立,促使民警的遵规守制意识不断强化,自觉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局面逐步深化。在执法办案上,黟县森林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提升案卷质量的补充要求》和《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基层基础台帐制作填写规范》,其对于民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信息安全上,为加强“金盾”专网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制定了《祁门县森林公安金盾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紧紧依靠林区群众,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查处”的方针,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遇警必接,逢案必查,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宣传出成果,宣传出战斗力。全市各地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其中黟县做法较为突出,黟县森林公安分局将原先的森林公安专刊改版为《黟县森林公安简报》,拓展了宣传的范围,并以此为平台,大力宣传该县森林公安机关成绩。通过宣传,鼓舞了全县森警的士气,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各区县的基层森林派出所也都充分发挥警用车辆的作用,将警车作为流动宣传平台,经常性地下乡巡回宣传。通过黑板报、标语、电视台、传单、法制课等形式不断地创新宣传方式,将宣传的触角延伸至辖区中小学、自然村组和田间地头,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受众的人数大大增加,增强了宣传的实际效果。铺天盖地的法制宣传使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林区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得以进一步提高。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市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在各专项行动中,我市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行动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战果。

“春季攻势”期间,全市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323起,查处316起,查处率达96.9%,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19起(3起盗伐林木、15起滥发林木案件),侦破11起,抓获31人;立林政案件296起(盗伐林木案件8起,滥伐林木案件52起,森林火灾案件17起、动物行政16起),查处行政案件294起,共处罚43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601.25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7000余株、野生植物42株、野生动物25头(只),林业行政罚款40.35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82.37万余元。此外,全市共清理木材交易市场、经营加工场所325余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场所37处。

在“亮剑行动”中,我市对全市范围内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逐项目、逐乡镇、逐林场、逐地块一一核查的方式切实掌握了全市征、占林地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深挖出部分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20xx年5月份黄山市华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未经休宁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拟建现场开垦林地取土埋田,面积约达2.9亩,后休宁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公司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处以林政罚款。“亮剑行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全社会的林地保护意识,维护了林区管理秩序的稳定。我市黟县森林分局在“亮剑行动”中因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嘉奖。

三是加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自全省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侦破工作上,各地通过短信、网站、广播、民警入户走访等途径着力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手段,营造了全警追逃、全民追逃的氛围,行动同时得到网上逃犯家属、群众与社会的普遍支持。我市的休宁县森林公安机关多次组织民警深入本地在逃人员家中展开了耐心细致的教育规劝工作,讲明公安机关的政策、决心和态度,打消了在逃人员的顾虑和侥幸心理,积极争取了三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四是充分发挥了林区护林员的作用。各基层森林派出所以加强辖区内护林人员管理为重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岗或实地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护林员职责履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护林人员的能动性,同时根据护林员反映的区域内存在的隐患和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在对护林组织和人员的管理培训中,各森林派出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市护林工作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专职护林员发挥了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不断夯实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核心的基层基础工作,广辟信息渠道,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林区资源状况和治安形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黄山区森林公安机关集中警力,于今年开展了一次民情、林情、社情的调查,详细掌握了辖区内各项信息资料,完善、更新了三情档案,牢牢把握林区治安管理主动权。

六是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林区稳定。各地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对林区治安动态进行掌握分析,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地遏制涉林违法犯罪的发生和升级,同时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公,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更加合理便捷,提高了刑事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徽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多次组织民警对全区的涉林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对涉林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挂图,同时动员涉林企业参加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有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明确的加工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积极配合整改的建议主管局不予办理延续木材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20xx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339人次,出动车辆4523台次,受理各类涉林案件750起,查处717起,查处率95.2%。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91起,侦破65起,抓获92人;立林政案件659起(盗伐林木案件28起,滥伐林木案件121起),查处行政案件649起,处罚861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1767.2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2434余株、野生植物80株、野生动物26头(只),林业行政罚款80.8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60万余元。

1、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端正执法观念,夯实执法为民的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活动,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问题。二是规范执法,严格审批,健全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各地森林公安机关逐步建立健全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将办理的各类案件和环节纳入法制审核工作范畴,严把事实和程序关,确保了案件质量逐步提高。三是做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11月份我市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全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已办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检查,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森林案件质量作出了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依法办案意识和执法水平。

2、积极做好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将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市今年全面启动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局通过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听取报告等方式,详细掌握了各地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级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将黟县渔亭森林派出所、祁门县金字牌森林派出所、祁门县祁山森林派出所、黄山区谭家桥森林派出所、休宁临溪森林派出所5个基层所评定为市级执法示范单位,执法示范单位的确立起到了以点带面和带动全市执法工作水平提升的示范作用。

3、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步伐。今年以来,各地以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活动为契机,以确保执法安全建设为立足点,强力推进执法场所设置,不断加大对硬件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黄山区森林公安分局筹措资金对乌石森林派出所进行了业务用房的改造,实行了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生活区科学的物理隔离。黟县森林公安分局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渔亭森林派出所“三室”改造,在接待区、办案区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并对讯问室条件进行了改善,采购了必要的审讯设备。

为加强森林公安警务装备建设,今年在省局的'关怀下,为我市配发了新警车16辆,保障了执法效率和安全,同时,我市还将原来性能不佳存在安全隐患的一批警车予以报废,这大大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增强了处置警务工作的效率。

4、加快信息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适应新型警务工作需要,我市今年来加大投入,加快信息建设步伐。在年初开展的“大走访”的基础上,全体民警继续牢记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同时发动群众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来,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目前,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黄山区均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理、审批,为我市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打开了新局面。今后,我市将不断加大投入,添置和改善信息化装备,努力实现全员网上办公的目标。

今年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森林防火为中心工作,取消双休日,持续战斗在防火第一线,落实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宣传,提高意识。防火期间各森林公安派出所始终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加大了警力的投入,狠抓了防火的宣传。协助各基层政府到各村组张贴防火宣传画,出动宣传车,建立宣传员,制作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对火灾案件请电视台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森林防火宣传使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断提高。

三是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今年清明和春耕时节,各地上坟祭祀和烧山烧荒等野外用火增多,我市严格按照省局3·28防火会议精神要求,集中警力进一步加大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快地打击一批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发挥了固有职能作用,有力维护了森林防火安全。

四是加强对痴、傻、呆等有精神障碍的特殊人群的监管。各地基层所对辖区内痴、傻、呆等有精神障碍的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监管人,签定监管协议,定期上户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工作对象状况、行踪,防止出现工作对象脱离管控处于游离状态,危害森林防火安全。

五是及时出击,扑救火情,从严打击。精心做好防火预案,在森林高火险期和火灾高发期加强值班和备勤工作,确保在森林火情发生时,森林公安民警始终保持快速反应及时出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火场,组织指挥并参与火情的扑救,确保了每一次火情的及时扑灭,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民警在火灾扑救工作中的中坚作用。

我市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更加密集,野外火源的管控更加到位,特殊人群的监管更加扎实,打击力度更加有力,森林防火网络建设更加建全,与去年相比,今年全市下半年森林火情比去年也有大幅度下降,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但我们依然清醒地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我们丝毫懈怠。

1、森林公安执法办案难度日益加大。随着矿产资源、水利资源、旅游资源等项目的开发利用,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趋凸显,部分企业以地区开发、工程建设为由,造成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多,依法治林阻力大。

2、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的加大,森林公安机关任务也在逐步加重,警力不足和民警平均年龄老化问题日趋突出。

3、队伍的教育培训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省级组织的各类森林公安业务培训比较少,民警的业务能力只能通过总结经验提高,不能在理论上得到质的升华。

4、基础基层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仍存在一些无房派出所,大多数基层所办公条件简陋,远远没有达到森林公安业务用房标准,难以胜任新时期森林公安警务工作的需要。

(一)突出队伍建设主题。认真制定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划,促使我市森林公安队伍继续向前发展;继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林业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从严治警,在警务保障和警力不足的情况下,立足现实从严治警,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而实现向素质要警力,向内部挖潜力的目的。

三是从优待警,以民警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尽最大努力体现“从优待警”,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从而调动全体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狠抓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法制业务,建立健全各项法制工作制度和培训制度,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执法质量考评为重点,完善执法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保持严打态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林区治安状况,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努力适应林业发展形势,认真履行森林公安工作职能,解决目前森林公安查处案件范围不广、业务单一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严打斗争,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保持严打态势,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五)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确保生态资源安全。根据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突出的实际,继续组织警力从严打击频发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犯罪,坚决遏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认真查办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进一步树立森林公安的执法威信,提高森林公安的执法地位。

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汇报

***林业局森林公安系统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天职,在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针对乱垦滥占林地、乱砍盗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护绿”、“天保”、“绿剑”、“春雷”、“绿盾”、“天鹰”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对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巩固生态成果,保障林业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我局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能以及应加强的工作措施,进行以下汇报。

一、抓素质,抓管理,做到内强素质。

得到加强。五要增强执法保障,通过局、所、队的“硬件”达标晋级工作,努力解决设备老化、装备落后等问题。要做好“筑巢引凤”的准备,重点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无独立办公用房、无车辆、无电脑、无通信工具、无外观标识、无单警装备等问题,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六要加强森林公安民警维权工作。加大落实“三权”工作力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和程序,在民警执法维权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让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保证和支持。

二、常“照镜子”,加强正规化建设,做到外树形象。

森林公安执法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一)队伍建设现状。

1落实。

从90年代后期以来,xxx就十分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林木管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兼顾防火办工作,一年80%的时间放在防火上。工作压力大,基本没有休假日,即使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也要坚守工作岗位或在外办案,而且节假日工作期和防火值班期,因财政困难,也没有补助,同时,由于长期深入农村办案,生活没有规律,积劳成疾,大多数老干警均有肠胃方面的疾病,身体状况不良。

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中,家庭单职工有x人,占全体人员的20%;家庭双职工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基本接近,但家庭单职工生活水平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属困难职工。

xx辖xx乡镇,总户数xx万户,xx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为xx万亩,截止xx年底共有森林面积xx万亩,占总面积的xx,林草覆盖率大。干警人均管辖面积xx万亩。

(二)基础装备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分局(防火办)共有办公室x间xx平方米,人均xx平方米。值班室x间,局长办公室x间半,微机室半间,其余两间为干警办公室,办公桌椅x套,文件柜x个,附属设施及办公室用具短缺。

装备建设:全局装备用车x辆(捷达警车一辆、桑塔。

2纳一辆、防火指挥车一辆),电话x部,电视机x台,电脑x台,传真机x台。

(三)经费情况。

森林公安机关职工工资待遇由县财政预算,办案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专项资金。“天保工程”启动后,森林公安机关经费由县林业局按x人拨付x万元。办案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罚没款收入的返还,在无其它来源。日常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办公条件、交通、通讯等装备极为落后,给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二、森林公安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主要职责(一)性质: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和林业部门的专门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值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地位: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门;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同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国家机器之一;是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是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

3犯罪活动。

(四)主要职责: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22类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内部执法单位,按照“谁发现,谁办理”的原则,查处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三、

防火办的主要职责。

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2、进一步改革完善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的设置。分局内设刑侦、法制、综合三个科室,下设两个森林警察中队。

1、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2、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3、培训专业,半专业消防队队员。

森林公安局年工作总结

1、主抓政治与法制学习:结合队伍建设实际,聚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宗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认真学习上级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不断地教育学习,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坚定地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和忧患意识。

2、落实“每周一学”制度:为提升森林公安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使民警能正确的把握法律要求,更好的执行《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公安局从贴近现实需求出发,充分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轮流领学学习、法制股组织专项法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政策、涉林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学习讨论。

3、按照“三个必训”的要求,今年以来公安局指派民警参加全省森林公安警司衔级内培训1人,参加全省森林公安初任民警培训1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4人次。

4、适时开展警务体能训练:除开展日常体能训练以外,还联系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教官于4月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警务体能训练;即将在11月-12月开展冬季战训拉练。民警通过训练磨砺了自身意志,强化了纪律及团队意识。

森林公安执法调研报告

(一)队伍建设现状。

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原为xxx公安局林业公安股,股级建制,隶属县林业局,业务受县公安局指导。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禁牧政策以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任务更为艰巨,县政府于xx年x月将原林业公安股改为森林公安分局(正科级),编制xx人,隶属关系不变。xxxx年xx月份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办与森林公安分局合署办公,两套班子一套人马,主任由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兼任。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xx人,入警x人,干部身份xx人。党员x人。从年龄结构上讲,40周岁以上有x人,30—40周岁有x人,30周岁以下有x人。从文化层次上讲,大专以上有x人,中专有x人,高中x人,已达到公安部xxx年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民警达到60%的目标。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资按公务员系列套改,警衔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财政预算,按时兑现。干警每年一次休检和人身保险没有落实。

1从90年代后期以来,xxx就十分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林木管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兼顾防火办工作,一年80%的时间放在防火上。工作压力大,基本没有休假日,即使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也要坚守工作岗位或在外办案,而且节假日工作期和防火值班期,因财政困难,也没有补助,同时,由于长期深入农村办案,生活没有规律,积劳成疾,大多数老干警均有肠胃方面的疾病,身体状况不良。

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中,家庭单职工有x人,占全体人员的20%;家庭双职工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基本接近,但家庭单职工生活水平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属困难职工。

xx辖xx乡镇,总户数xx万户,xx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为xx万亩,截止xx年底共有森林面积xx万亩,占总面积的xx,林草覆盖率大。干警人均管辖面积xx万亩。

(二)基础装备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分局(防火办)共有办公室x间xx平方米,人均xx平方米。值班室x间,局长办公室x间半,微机室半间,其余两间为干警办公室,办公桌椅x套,文件柜x个,附属设施及办公室用具短缺。

2x台,传真机x台。

(三)经费情况。

森林公安机关职工工资待遇由县财政预算,办案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专项资金。“天保工程”启动后,森林公安机关经费由县林业局按x人拨付x万元。办案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罚没款收入的返还,在无其它来源。日常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办公条件、交通、通讯等装备极为落后,给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二、森林公安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主要职责。

(一)性质: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和林业部门的专门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值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地位: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门;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同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国家机器之一;是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是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

(三)任务:森林公安机关的任务是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四)主要职责: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22类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内部执法单位,按照“谁发现,谁办理”的原则,查处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三、防火办的主要职责。

5、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组织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培训;

6、拟定和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规划,检查基层单。

4位设施设备建设以及维护管理情况;

7、负责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8、负责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工作;

9、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及时掌握火情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等工作;

10、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四、工作思路。

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

2、进一步改革完善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的设置。分局内设刑侦、法制、综合三个科室,下设两个森林警察中队。

3、尽快解决警衔问题,4、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

5、严格依法查处各类案件。

(二)森林防火。

1、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2、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3、培训专业,半专业消防队队员。

森林公安年工作总结

2017来,在区林业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虚心求教,狠抓学习,特别是对新业务的学习。与此同时,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这一年来的点滴历程,既有成绩,也有不足,既有收获,也有所失。

进入森林公安队伍,面对新的环境、业务及新同志,起初我深感困惑,如何尽快熟悉掌握森林公安业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同志们的团结等一系列的问题迎面而来,随即我虚心求教,刻苦专研业务,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谦虚、恭敬、忍让、热忱、真挚”的态度搞好同志们的团结,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及成绩。

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多种培训,对森林公安业务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2、工作方面。

一年来,在办案中我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领导的超量工作安排我从未吱一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专项活动中,为顺利完成任务,我下了一番苦工夫;多次到地方公安、向本系统外县市同级部门学习取经,征集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好的策略。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等方面收获很多。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发现了很多自己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2、年青气胜,工作中存在冲动、感情用事等现象,如:因意见不一,冲动而与领导、同志争吵;因怜悯违法当事人生活的窘迫而违规降低处罚等。

3、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一年来与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交流不多,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真感羞愧,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今后打算及努力方向。

1、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

2、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森林公安工作。

3、主动出击,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森林公安执法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的日益减少和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森林公安执法也越发重要起来。作为森林公安的一员,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实践中,我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首先,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作为执法人员,我们首先要熟悉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深入理解其中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我时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偏袒、不徇私、不滥用职权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底线。只有依法进行执法,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执法要注重人文关怀。在执法工作中,我们除了维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外,还要注重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执法是为了保护资源,而不是为了对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在执法过程中,我时刻保持理性和冷静,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解释执法的目的和原因,增强他们的合作意识和自觉性。在处理问题时,我们要运用法律的力量,同时也要关注当事人的心情和感受,尽量减少他们的损失和伤害,使他们与我们进行更好的合作。

再次,执法要注重团队协作。执法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不能凭借个人的努力和智慧完成。因此,我们要将自己融入到执法团队中去,与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在工作中,我主动与其他执法人员沟通和交流,分享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体会。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们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团队中互相鼓励和激励,形成强大的合力。

此外,执法要注重技巧和策略。执法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执法技巧和应对策略。在处理复杂的案件时,我们要运用灵活的思维和方法,善于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方案。在执法过程中,还要善于运用话术和交流技巧,与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避免冲突和纠纷,最大限度地保障执法的顺利进行。

最后,执法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同时,我们也要保持积极的思维和乐观的心态,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压力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地进行工作。只有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总之,森林公安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的重要力量,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是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深刻感受到了执法工作的压力和挑战,但也深感其重要性和意义。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提高自身素质,我相信我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保护森林资源做出更大的贡献。

森林公安年工作总结

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这2017年来的点滴历程,真可谓“新颖、困惑、充实、收获颇丰”。

进入分局森林公安队伍,面对新的环境、业务及新同志,起初我深感困惑,如何尽快熟悉掌握森林公安业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同志们的团结等一系列的问题迎面而来,随即我虚心求教,刻苦专研业务,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谦虚、恭敬、忍让、热忱、真挚”的态度搞好同志们的团结,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及成绩。

刚进入分局,面对新的业务,我深感力不从心,为近早适应工作,我刻苦学习,不断进取;从书本上学习,从工作实践中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一年来,我翻阅了大量法律法规文书,如:《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程序法》等;翻阅分局以往的案件卷宗从中学习;多次上网查阅政法网、林业网、森林公安网等网站学习取经。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截止今日所做笔记字数不下万字,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分局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培训6次,参加了全国森林公安系统政工民警培训一期。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这一年来,我先后从治安科调入刑侦队,后又暂借调到治安科并协助综合科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今年主要做了的工作可归为三个方面;一是森林公安刑侦工作。二是森林公安秘书工作。三是森林公安系统开展的部分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的督办及上传下达工作。

(1)、刑侦工作。刑侦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刀,面对分局办公条件简陋,人少,老同志居多,分局管辖林区面积广、山高路险,情况复杂等现状,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不轻,明白领导及老同志对我们年青人所寄予的厚望。一年来,多少次熬夜通宵堵卡打击违法运输木材,多少次爬山涉水查处毁林等案件,在办案中我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领导的超量工作安排我从未吱一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截止今日,我分局共受理各类案件43起,破40起,破案率93%;其中:治安案件2起,破1起,林业行政案件38起,破38起。打击率100%。打击处理违法人员42人,收缴木材360.29立方米,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5条(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895万元。以上案件的查破,近80%我都参与办案,付出了汗水,取得了一定成绩,收获也不小。

(2)、秘书工作。森林公安系统的报告、案件剖析材料,专题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报表等材料比较多,同时在电脑操作技能上,大部分民警不熟悉,因此分局领导安排我兼任打字及撰稿工作。一年来,我认真撰写分局各类稿件20余篇,并向红河报社投稿3篇,刊登2篇;自制内部管理、执法应用等电子表格6份,同时按质按量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时自身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

(3)、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今年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了多项专项活动,其中两项为我所具体负责;一是执法质量考核专项活动。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两项活动为森林公安系统制度、队伍建设、健全的重要举措,要求高,任务重。为顺利完成任务,我下了一番苦工夫;多次到地方公安、向本系统外县市同级部门学习取经,征集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好的策略并形成报告或建议报分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讨。目前,这两项活动的开展已步入正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学获很多。

通过2017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2、年青气胜,工作中存在冲动、感情用事等现象,如:因意见不一,冲动而与领导、同志争吵;因怜悯违法当事人生活的窘迫而违规降低处罚等。

3、适应能力偏弱。进入分局工作后,面对新的环境有点困惑之感,同时常把很多事项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比较,当比较发现两部门某事项有较大差距时,心有不平之觉,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4、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一年来与分局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甚少,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真感羞愧,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5、玩性、惰性有待收敛,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1、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

2、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森林公安工作。

3、主动出击,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4、戒骄戒躁,发挥优势,努力撰写分局正面材料积极投稿,不断提高分局知名度,为分局建设添枝画彩。

森林公安局年工作总结

(一)紧抓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深入学习和实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化执法为民的宗旨。

(二)继续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长期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

(三)在增强能力素质上狠下功夫,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学、练、战一体训练模式”,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完善并巩固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民警创新和奋进意识。

(五)努力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对森林公安的经费投入,快速推动以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远程指挥、笔录音频视频同步记录的执法办案场所升级与警务信息化建设。

(六)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适时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秩序,促进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森林公安执法调研报告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必须紧紧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特别是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三项重点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必须大力强化,稳步推进,才能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一、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不利因素。

警力不足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不利因素。就我局而言,全局编制218人,实有218人,警力明显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求。为了弥补警力紧张的情况,我局招收了一批协管员和协勤人员,这些人虽然对警力紧张的局面有所缓释,但因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有“临时工”的思想,对公正廉洁执法认识不高,思想不到位,有时会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警察形象,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不利因素。

民警年龄老化不利于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公安机关长期进人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现有警察老年化严重。特别是多年来,新的警力补充不明显,队伍出现断层,并且专业人才匮乏,整体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够,管理服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跟不上当前公安工作的要求。民警由于年龄老化,无意中淡化了学习,有的不思进取,放松自律,凭老经验执法办案,容易在执法中出现偏差,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工作。

学习培训机制不健全,起不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现在各种培训种类繁多,但真正能起到提高民警素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少之又少,各单位的培训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往往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进行的。对于这类培训,举办者没信心,参加培训的民警没动力,反而增加了民警的厌倦抵制心理,效果不好。学习培训起不到提高民警素质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

执法思想认识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多年来,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但是,仍有一些民警没有摆正执法理念,办案不公、执法不严、执勤不文明、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

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相适应。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而现有警力畸缺,基层警力不足,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日趋加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不可避免会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和执法质量的降低。尽管公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但仍有缺口,办案经费困难,办案成本加大,因而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以罚代“法”,以罚代拘等问题,导致公安执法发生扭曲和执法理念、手段、目的的偏差。

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秩序,要求民警在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更体现法治化、人性化,但由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社会、经济、生活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时难以用法律来调整。这就给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造成困难和被动。

司法职能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一是执法意识不强,不主动。该立案不立案,该撤案而不撤案。该采取侦查措施不采取,不该采取的又采取;该搜集的证据不搜集或不及时搜集,证据取舍随意性大,使案件难以作出处理。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充分。有的民警受理案件后,不是积极的开展侦查工作,而是能拖则拖,当事人来找一次就出去调查一下,当事人不找就给拖着,一起简单的案件要拖几个月才作处理。三是缺乏责任意识,不思为。有的民警不仅缺乏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缺乏敬业精神和勤政意识,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错,在执法中有的民警不是积极执法,而是消极应付,办理案件怕投诉,怕得罪人,怕扣分,畏难情绪大,凡事以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所事事。四是法律素质不高,乱作为。一些民警学习主动性不强,对应知应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执法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限等一知半解,法律业务知识贫乏,导致在执法活动中不知悉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乱作为的情形。

二、强化公安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强化思想教育,坚决打牢执法根基。坚持“公正廉洁执法”,要广泛开展“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针对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执法为民的宗旨不牢,个别民警法制意识淡薄,执法素质不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等问题,从端正队伍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入手,全面提高民警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定期组织民警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并共同探讨规范执法工作,力争通过广泛的讨论,从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民警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执好法”等问题,从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使公安执法工作实现新飞跃,迈上新台阶。

强化道德观念,推动文明执法进程。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的方式为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坚持文明执法,更好地树立公安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这就要求必须教育广大民警以正确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充分认识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切实增强文明执法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在社会活动中的有效化和优质化,不断推动文明执法进程。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在打牢民警思想建设的同时,要狠抓队伍的细节管理和便捷服务,出台一系列工作措施,从源头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大要案、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每逢大要案和疑难案件,都要召开局务会,通报有关案情,展开集体讨论,通过集思广益,形成共识,明确攻坚方向,保证执法工作的正确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规范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制。根据不同民警的岗位职责分工,为民警建立执法档案,把民警执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评议结果记入档案。通过规范管理,落实各项执法工作的监督职责,促使民警对执法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三是落实执法质量考评考核制度。根据每位民警的执法情况,对执法质量认真进行逐项考核,分出等级层次,同时进行奖优罚劣,与奖优评先、晋升职务、奖惩兑现等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从而保障执法工作向良好的态势发展。

强化检查力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始终把抓“个案质量评判”作为检查执法质量的“关键点”,将静态执法责任制转化为动态的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积极推行“以案析理”活动。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各办案单位每月开展一次“以案析理”活动,实行一案一。

总结。

一案一提高对一些典型案例实行个案评议充分利用“身边人手边案”通过弘扬正面典型、剖析办案不足在民警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总结经验推进执法。二是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实行“案卷季度检查制”即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组织对当季度案卷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一案一登记、一项一评比的检查方式对查出的问题逐案登记并反馈办案单位进行整改。三是认真纠正民警执法错误。在案件审核、个案评比、执法检查等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三个不放过”:即存在问题不纠正的不放过问题原因、责任未查明的不放过执法过错责任没追究的不放过以此加大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纠错力度促使民警规范执法。

案过程中的各项细节进行管理。在内部监督上,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采取日常督促、实地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法,监督民警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重点检查民警是否出现同案同责不同罚、违规管理涉案财物、审讯过程中违规操作、对待来访群众冷横硬等现象。在外部监督上,进一步完善案件公开裁决、警民联系、执法办案告知、案件回访等警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作业”,公开办事程序、项目、标准及时限等,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要敢于曝光、敢于揭短,并追根寻源。积极通过正反面的对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规范执法的光荣感、不规范执法的耻辱感。

强化培训学习,努力提升民警素质。没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就没有规范执法的理论基础、熟练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执法的实践基础。要大力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促进队伍素质的持续、稳步提升,实现队伍建设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素质基础。一是走出去,学习先进典型。本着“学习经验,提高自我”的原则,选派业务骨干赴规范执法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取经学习,并做到学用结合,拓宽民警的执法工作思路。二是请进来,传送宝贵经验。要聘请有关专家、领导等行家里手,深入基层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提高民警办案水平。三是抓培训,夯实素质基础。执法培训力求全员普及,并做到学法对象的普遍性、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学习时间的经常性和学习目的的实效性“四统一”,使民警的执法素质明显提高。四是抓练兵,促岗位成才。通过不断强化民警岗位成才意识,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业务骨干,精心组织不同形式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森林公安执法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临沧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森林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派驻林业部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的重任。因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建立云南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办理了许多案件,发挥了临沧森林公安在建设“森林资源大市、林业产业强市、林业景观美市”中的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1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林联发字[2000]第16号文件明确了,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是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的专门机关,确定了对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1998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后,根据《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998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以及在2001年4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安发[2001]146号文件规定,除《森林法》第42条外,临沧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办理违反《森林法》第20条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其他涉及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都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授权进行办理。

2001年5月9日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确定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共19种,明确了刑事执法权限。

二、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律上,森林公安执法的权利并没有被明确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从法律上看,森林公安的职责虽然很大,但法律并没有授予相应权力进行保障,仅仅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授权下可以代行部分行政处罚权,严格讲在行政执法主体上连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都不算。这样必然导致职权得不到有效履行。比起其他法律规定的警察职责权限、机构设臵的明确规定,显然有明显区别。森林公安的权力及为有限,主要是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和林业刑事案件的侦查。而这两类案件均来源于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授权,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两个主管部门的授权,森林公安手中将没有任何执法的权力,变成穿着警服的林业工作者,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授权又极为有限。

3《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另外,在2001年4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个规定,森林公安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查处各类行政案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又规定,林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可见,法律并未赋予森林公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应属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中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但《森林法》并未明确授权,而又必须再经过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授权下这道理程序才可以取得有限的行政处罚权。

森林公安在执法中,没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致使执法主体难以认定,民警的合法权益和警务活动将得不到有效保障。首先,由于执法主体复杂导致的民警执法身份问题。从以上国家林业局对森林公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可以看出,森林公安行使行政处罚权共可分两类:一是依据《森林法》第20条和国家林业局授权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若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名义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规定时,属于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4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也算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此时森林公安民警应该算是以人民警察的身份去执行警务。按照《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应该可以享受相应得合法权益和警务保障。如在遇到暴力抗法、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等情况,可以使用警戒直至武器来保障民警的人身权益,以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任务。而第二种情况,森林公安机关完全是属于林业主管部门的内设职能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个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不享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的。因此,森林公安机关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处罚机构,也勿需单独承担相应得行政责任,此时森林公安民警的身份应该是林业主管部门的普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再享有法律法规赋予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和警务保障。

森林公安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上的执法主体和身份模糊,无论森林公安执行那一类行政案件,其身份都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而不是人民警察,不能把警察所特有的权限应用到林业行政案件上来。即把森林公安民警等同于一般的行政执法人员,显然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极为不利的。

5定: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根据2001年5月9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森林公安负责侦查办理刑法规定的19类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刑事强制措施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但是按照目前我国的森林公安体制,是林业部门内设的一个机构,称为森林公安局或森林公安分局。因此,除大面积林区少数森林公安局外,大多数情况下,森林公安机关还不具备《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所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条件。因此,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森林公安必须和地方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在地方公安机关的支持下,才能充分行使刑事侦查权。

森林公安治安案件查处的权力。也来源于公安部门的授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6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限。治安管理处罚权的缺乏使得森林公安机关在面对使用暴力威胁、妨碍执行公务、殴打护林员等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时无法有效迅速的打击,给予法律的制裁,往往需借助于地方公安机关的力量,由地方公安机关给予打击。这样不但影响了打击力度,而且降低了森林公安的执法权威。

为有效解决当前生态保护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更有利于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应当通过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给森林公安机关,以解决森林公安代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所引发的执法主体模糊的问题。另一个方法就是森林公安不再承担行政案件的查处,专对刑事犯罪进行打击,规范统一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形成精简、高效、权威、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7大民警法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掌握规章制度的有效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法治观。森林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因不同的执法观念会导致不同的执法结果,只有更新执法观念,在思想上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意识,才能有利的打击违法犯罪。

2、要确立“程序、证据”并重的观念。严格执法应当包括严格执行实体法和严格执行程序法,无论忽视哪一方面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严格执法。在执法中,不但要在实体上,而且更要在程序上切实依法保证犯罪嫌疑人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在实际执法中重打击、轻保护的非法做法,充分体现民警法制执法的民主性和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同时,办案民警必须强化证据意识,尽快提高侦查办案的能力,充分适用科技手段和法律知识与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按证据规则的要求,及时取证,收集保存和固定证据。要切实转变执法实践中重口供轻证据的观念,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作为立身之本,严格依法办案,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平等对待各类执法主体,防止发生执法偏差。

8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我们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安执法队伍。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民警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自觉抑制物质利益的诱惑和人情关系的干扰。树立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立足岗位,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狠抓一线办案民警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勤学多思、钻研业务的浓厚学习氛围,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为规范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提高刑侦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信息共享、快速传输和开展网上作战能力。必须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发现和侦查犯罪的技术能力。总之,森林公安民警必须确实做到“懂林业、懂法律、懂侦查、懂科技”,充分发挥办案部门及民警在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中的四大职能作用。

(三)健全执法制度,实现工作目标。

9设;加强对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执法办案动态管理、全程控制、责任落实,实行领导着力,层层抓制度,层层抓落实,这样在教育整顿中,活动才规范,效果才明显。森林公安机关作为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重要政法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证公正、廉洁、高效执法,才能使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森林公安局年工作总结

1、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联络省、市内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场所示范单位,学习借鉴办案场所建设经验。为尽快解决办公用房临时租用不固定、办案场所建设滞后问题,经与上级森林公安、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多方沟通协调,划拨城北新建政务中心两层作为办公业务用房,预计2020年内按照森林公安示范单位办公办案场所建设标准进行装修改建。

2、完成对老旧警车报废、新警车购置招标工作,今年9月新警车投入使用。

3、加强人员管理上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公安局制定《xx县森林公安局队伍管理办法》,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案件查处、信访接待及办理、警车管理等问题上做出明确规定,对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对外形象,提高森林公安的整体影响力,更好的为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继续补充辅警文职人员:2020年下半年在2020年合同制聘用文职辅警3人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新申请文职辅警名额3个,现已获批新招名额2个,已于6月完成招录辅警1名,剩余1名计划在2020年内完成聘用。

5、新增理财小组:实现财务进一步公开民主,明确财务审查签字程序,加快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

森林公安执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森林公安,多年来不断参与各类执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心得。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以下是我对这一职业的几点体会和心得。

首先,执法必须严明,但也要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在执法过程中,对于那些明显违法的行为,我们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理。毫不动摇地执法,是维护森林环境秩序和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也要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有时,一些犯罪嫌疑人并不容易抓捕,或者他们所犯的违法行为可能有苦衷。这时,我们需要灵活运用手段,通过警示教育和法律引导,使其意识到错误并改正。

其次,执法需注重预防。预防胜于治疗,这句话在我们的工作中尤为重要。除了日常巡逻外,我们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制定并执行终身防火计划、禁伐区制度等预防措施。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沟通,提高居民和游客的环保意识。

另外,合作与协调是森林公安工作的核心。由于我们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及与社会各界的良好关系,因此,合作与协调能力是我们不可或缺的素质。在执法中,我们常常需要与林业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等进行紧密的沟通和协作。只有通过合作,我们才能有效地推动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法律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四,持之以恒是执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执法工作需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无论在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治理上,还是在打击破坏森林生态犯罪行为上,我们都必须长期坚守。这一点,需要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和个人的坚守。只有每个人都能时刻保持敬畏法律、恪守职责的精神,才能真正完成好这一艰巨的使命。

最后,执法需要注重人文关怀。在我们的工作中,执法本身并不仅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和恢复森林资源的恢复。我们还需注重人文关怀,尊重生活在森林周围的居民和游客的合法合理权益。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做到公正、诚信、礼貌,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尊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形成良好的公民形象,并得到当地人民的普遍认可和支持。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森林公安的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我们身处自然与法律的交叉点上,我们不仅要积极地参与到执法工作中,还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心得,提高自身素质,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坚守初心、认真履职,才能切实做好森林公安这一职业的工作。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