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蜂后的读后感(热门18篇)

时间:2023-12-10 06:26:18 作者:翰墨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深入思考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情节发展以及主题思想等方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独特而有思想深度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视角和观点。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今天是女儿新学期的第一次校本课。晚上写完作业,女儿给我讲述了她们今天的校本课《绿眼睛》。女儿讲的津津有味,绘声绘色,很生动,而我听了以后也很感动,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不禁想提笔把她的故事复述给大家,和大家一起分享。故事的内容如下:

我叫绿眼睛,我是一只全身雪白,长着长胡子,有一双绿眼睛的猫。我住在一个小盒子里,四周围着高墙,盒子的里面铺着粉红色的软垫。

春天到了,天气好的时候,农夫会把我搬到院子里晒太阳。到了外面,天空就是我的屋顶,我尝试着爬出盒子,终于有一天我爬出了盒子,看到了高高的野草和五颜六色的花朵。我喜欢围着大树跑。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鸡,有红色的、白色的、还有灰色的,我还看到了狗、牛和羊,它们就在附近的农场里。我喜欢看着农夫挤牛奶,等农夫挤完牛奶,卸完马具,喂完猪,农夫就会给我一碗热乎乎的牛奶。

夏天到了,我喜欢躺在草丛里,不知有谁说,我像一只狮子。

秋天到了,天气渐渐转凉了,树叶有红的、黄的、还有橙色的。我喜欢把树叶当成老鼠,然后静静的等着,让风把树叶吹过来,然后扑上去。。。。。。

冬天到了,大地白茫茫一片,我就伸出舌头尝雪花。不一会儿,我的爪子冰冰的、凉凉的,我的背也冰冰的,凉凉的,还有我的脸也冰冰的,凉凉的。然后我跑进屋子,钻进暖气片旁的盒子里。

又到了春天,我一周岁了,我不再是小小猫了,我已经是一只小猫了。

我还是喜欢在春天围着大树跑,闻花香;夏天我喜欢躲在阴凉的野草中;秋天住在屋顶上,看着树叶飘落;冬天躺在盒子里看雪景,而且我有了一个更大的盒子。。。。。。

我的故事讲完了,怎么样?也许还有不足的地方,但作为妈妈我觉得女儿讲的很好,值得表扬。我问姑娘你听完故事有什么感想,姑娘说:我知道了小猫一年四季的生活,从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小猫的活泼和可爱,感受到了它成长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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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读“魔鬼”的夏天结束了。

我素来胆小,对鬼怪乱力的惊悚恐怖影视书从不涉猎,入手三册《魔鬼在你身后》,是因为一篇言辞恳切的《二十周年纪念版的序言》,阅读推荐语也让我坚信――这或许是心理学题材,魔鬼不过是意念的故弄玄虚,结尾肯定抖个大包袱。当然,我还是做了一点心理建设,同时放缓了阅读进度,以备不适之缓冲。

美/丹・西蒙斯。

附上序言的部分文字:

我很遗憾地告诉大家,德古拉和吸血鬼都是无稽之谈。但精神吸血鬼是真实存在的。

可以说,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被精神吸血鬼“进食”过不止一次。这些恶魔连孩子都不放过。

作为成年人,我们在工作中几乎都遭遇过精神吸血鬼的攻击――心胸狭窄、崇尚权力的经理让我们工作不顺,生活悲惨;管理者或监督者武断地指使我们,他们对权力甘之如饴,就像精神吸血鬼吮吸温血一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能遇到精神吸血鬼――在高速公路上,在公共场所,在政治生活中。可悲的是,我们许多人在私人关系中也遇得到精神吸血鬼。

没有人的脖子上留有真正吸血鬼的咬痕,但精神吸血鬼却在我们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口。

一个夏天过去了,在多角度的叙事方式、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一波多折的故事情节和悦读汇读书打卡制的交替作用下,总算善始善终。

意外的是,这部斩获恐怖小说界三大重量级奖项的`经典之作并没有让我体会到精神极度可怖之感受。

现在看来,故事情节当然有刺激性的,尤其是对着某些段落的细节描写展开想象的翅膀也可能产生不可预料的惊悚效果。

故事背景设定在1981年,甚至隐晦的关联了约翰列侬遇刺、里根总统遇刺等重大事件。寻找尼娜的梅勒妮在1988年的冬天来临时觉得很饿很饿,而这部著作首次出版是在1989年……估计当时的读者现实代入感太强了,所以才会出现全美为之尖叫的盛况,就像我们小时候一度流传的“毛孩儿吃穿红色衣服的小朋友”这种谣言,当时无比恐惧,现在看来不值一哂。

抛开部分行文的拖沓,经典也算实至名归。即便以现在的认知通读,()也仍有不逊于看好莱坞大片的酣畅淋漓感。查尔斯顿、费城、多尔马恩岛的三场集中战斗把故事分为三段,每一段都让人叹服作者想象力之波澜壮阔,唯一的遗憾是我不太懂国际象棋,否则品味多尔马恩岛对战的精妙感大概要倍增。

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历时八年写就的80余万字巨著,最初竟源自丹・西蒙斯的一个短小的梦境。书中很多语焉不详的一笔带过,如威利、尼娜、梅勒妮等的出身、梅勒妮听到的童声低语等,也隐约印证了梦境迷幻之处。我本人并不害怕现实的恐怖,但是对无法解释的现象却容易害怕,在读到梅勒妮和迷瞳部分时,是有做过噩梦的,彼时惊醒之余心悸犹存,被类似梅勒妮的傀儡双手扼颈的感觉仍特别真实,大约是这个情节印证了我潜意识里的一点心魔。

有人吐槽中文译名,觉得不如直译的《腐尸为飨》或者《腐肉解饥》之类的切题,但我却认为这个意译很棒。

魔鬼到底是什么?可以套入很多指代含义。

三十年过去了,现在我们读此书,大可以把它看成一部拟人的故事――精神吸血鬼不过是我们意念的心魔,要杀死魔鬼,就要先杀死心中的恐惧。没有什么比独立不屈的意志更强大。

就像序言中说到的。

我们在工作、生活中。

很可能已经遇到了一个“精神吸血鬼”

他们用了念控力。

扭曲我们的意志,吸食我们的灵魂。

而我们要做的。

就是杀死心中的恐惧。

用独立不屈的意志战胜他们。

无论生活还是工作。

都由我们自己来掌控!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

难道谭老师自己跑不出去吗?不!老师离门是最近的。想象一下,你有两种选择:一是自己跑出去,一群学生们死;二是一群学生跑出去,自己死。在这种紧急情况下,谭老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据我所知,他有个小女儿,难道他忍心抛弃可爱的小女儿吗?不!舍不得,但他为了更多可爱的学生,舍弃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可见谭老师对学生的爱心。

谭千秋,一位普通的人民教师,他用自己51岁的宝贵生命诠释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魂,人们赞颂他“英雄不死,精神千秋”是啊,谭老师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

飘雨的季节,正是精灵梦醒时。

当所有精灵被人类制造的洪水赶尽杀绝时,约许在外婆的帮助下逃了出来,成了《最后的精灵》。这是一部让人笑中带泪的成人童话,由意大利作家希瓦娜·达玛利所写,描述了世界上最后精灵的不平凡一生。

书中一开始就抛出了现实的一个黑暗面:人类害怕精灵的能力,不仅将他们集中到精灵村,还进行了全面屠杀。而始终不懂人类恶意从何而来的精灵们,到死时才明白“只要你梦想得够用力,梦想就会成真”的这句话,并非真的。

种族被灭的痛,曾让约许迷茫,但却并未让他走向黑暗。他依旧纯真又善良,坚持不吃有思想的生物,坚决不去攻击和伤害任何人。在他的脑海中,种族没有区别,只要是活着的生物,都一样重要。所以他会为了帮助人类摆脱暗无天日的阴雨天,就踏上艰难的寻龙之路。

他的这份善良,也换来了源源不断地善意。人类蒙瑟和莎琴娜自愿跟随他一起去找龙,巨人和两个大汉在他的夸赞下放弃了杀戮,连龙也在他应许陪伴后挪走了火山口的石块。童话世界中,他就像神明一样战胜了所有黑暗,让阳光普照了整个大地。

这是书中第一部分的主题:只要梦想得够用力、够多,让自己充满信心,你的希望就能实现。约许的梦很简单,就像无数人类一样,期望不受压迫、安全地活下去;实现这一梦想的路径,也很简单——人人拥有一个善良的心,一颗为他人着想的心。

成人童话,并不都是童话,它依旧会被现实“染色”。本以为收获了幸福的蒙瑟和莎琴娜,在生下可爱的女儿罗莎,过了一段平安又幸福的日子后,迎来了一场血淋淋的屠杀。

这场屠杀,如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的“屠城”一样,充满了血腥和不讲道理。蒙瑟和莎琴娜不仅被屠杀,还被挂在了大加利城的城门上,只因他们曾救过约许。这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判断,成了人类肆无忌惮扫荡自己族人的理由,一个富足的村子被洗劫,一个个幸福的家庭灰飞烟灭。

罗莎成了孤儿,一个被圈养在羊棚中,吃不饱、穿不暖,还每天干苦力的孩子。而这样的`生活,竟还被监管人冠以法官的仁慈之名。如果罗莎不曾体验过何为幸福,也许会日复一日地过着卑贱的生活,深陷在仁慈的“陷阱”中。但幸运的是,她懂幸福,也拥有让自己幸福的能力——预知。

人,一旦有了希望,就有了与世界对抗的力量。因为预知到龙会带着一个白衣少年来救自己,弱小的罗莎就一直抱怀着这样的希望,坚强地活着,并努力保护着身边的人。就像约许一样,因为希望再和蒙瑟、莎琴娜相见,就一直陪伴在老龙身边,直到老龙去世、小龙诞生,直到终于踏上人类的世界。

这一次的踏入,让约许真正看到了人的两面性。人有善的一面,贪婪、虚伪、自私……为一己之欲,就能消灭一整个村子,就能置其他物种生死于不顾。这种残忍,一点点磨平了约许不杀有思想生物的执着,让他为了保护罗莎,不得不去战斗、去杀人。

可人也有恶的一面。勇敢、善良、坚强……被罗莎救的小女孩会偷偷为罗莎留下一块肉,龙死了后人类也会立碑缅怀它。但当“善”与“恶”对决,输的却似乎永远只有“善”。而唯一可以与之抗衡的,就是代表着绝对善良的精灵约许,和代表绝对勇敢的龙。

善良、勇敢,是约许和龙的“法力”。但当悲伤太多时,法力就会消逝。所以真正能战胜“恶”

的其实是“绝对”,而能真正达成“绝对”的,是“爱”。当最后一刻来临时,一个孤独的种族或一个孤独的人,要想对抗整个世界,唯有坚持爱——善良地爱他人,勇敢地为所爱之人去战斗。

就像约许爱罗莎,龙爱约许一样。因为爱,约许可以冒着生命威胁闯入大利加城救罗莎,也因为爱,龙可以为了约许和他爱的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最终解救了被困在“恶”势力之下的所有人类。这是精灵的胜利,这也是人类之“爱”的胜利。

有人说,每个人的心中都住了一个精灵,有着一颗勇敢、善良和“爱生命”的心。它告诉人们,我们的命运应该是我们希望要怎么样的,而不是刻在石头上的。因为生活在人类世界,我们总逃不开“恶”的一面。而要与之对抗,就需要“绝对”的善良、勇敢和爱。

“绝对”,就意味着人人。童话相信“绝对”,就像我们相信“约许”一样。

童话之美,大概就在于此。人生之无奈,大概也在于此。

《最后的演讲》读后感

《最后的演讲》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一句话是“帮助别人实现理想”。这句话帮助我从“一心实现自己理想”的思维模式中走出来。我从太多的方面得到了帮助,以下列出最重要的4个讲讲。

我自己的一个理想是让我的所在的快速阅读培训学校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变多。于是我比较努力的去招生,说服更多的人来学快速阅读。但是我发现这样很累,业绩量却不大。如果从帮助别人实现理想这个方面来考虑的话,某些人并不需要提高阅读速度,增加记忆力。那我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去和他们做过多的沟通是很浪费时间的,这样下去会造成我徒劳无功。

收获和改变:这句话改变了我的目标招生对象,我应该去找到需要学习快速阅读,愿意把学习快速阅读作为理想的人,这批人会和我产生很好的对接。我接下来会筹备网络课程的招生,因为网络课程受众广,比较容易筛选出提升快速阅读的人。

在思考我个人博客应该放什么内容的时候,我想把自己的博客打造成很有影响力的博客。这是我的理想,于是我想了很多展现自己最好一面的东西。但如果我这样做的话,是没多大效果的,你自己厉害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张校长的博客影响力这么大是因为很多人从他的博客受益,帮助了很多人。我的博客只展现自己很可能是死博客一个。因为世界上牛人多了,人家干嘛关注你。

收获与改变:我决定把我的博客思路调整过来,以分享为主,尽量多的搜集所需要的新教育资料放到博客上供大家下载。并分享一些和快速阅读相关的东西。这样我的博客才会有生命力。

和朋友聚会,我会想用朋友的资源实现自己的事业目标,但这种想法是消费者型的,我在索取。这样下去人家最多前面一两次给你面子帮你一下,到后面的路会越来越窄。

这句话改变了我和朋友交往的模式。我以后聚会应该用经营者思维去想我有什么人脉可以给对方来带来利益,对方得到这种帮助一两次以后,都会主动的想着来帮你了。人脉法则的确应该是你帮助了多少人实现理想。

商业合作的时候,我原来的思维是尽量把对方的收益谈低一点,这样能早点达成我的财务目标。问题是如果这样下去的话根本不会吸引到厉害的人为你做事,而且对方不会太用心的去做。蛋糕做不大,局面会越做越小。

这句话影响了我对合作伙伴的商业思维,我会把更多的利润分给他,用马云的话说:要先让合作伙伴赚到钱。你自己就能赚到钱了。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在这本书里,作者杨志军带领我们去了那遥远的苍凉的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

作者以父亲为主人公,用以前作者家养丢了的四只小藏獒的名字命名了四只藏獒主人公,分别是:冈日森格,多吉来吧,那日和果日,在它们之中讲了一个感天动地,石破天惊的故事: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带着冈日森格来到了西结古草原,在路上遇到了父亲,一进草原,冈日森格就和这里的领地狗打了起来,伤痕累累,快死了,是藏医救了它,而在复杂的事情后,领地狗那日爱上了冈日森格,而在命令和爱情下,那日却选择了第三条路——撞墙自杀,大家都以为它死了,结果在父亲(汉扎西)的悉心早照料下,她“复活”了!冈日森格历经千辛万苦后,打败并咬死了被它咬去男根的獒王,又打败了邪恶的送鬼人达次赤的“饮血王党项罗刹”,父亲给罗刹取了一个新名字——多吉来吧,于是冈日森格成了獒王,多吉来吧也成了大家的朋友。

这是一个感天动地,石破天惊的故事,它告诉我们如果不是人类无度地介入和谐的自然,那些可爱的藏獒们就不至于如此惨烈的牺牲了。而我在这些勇士们身上看到了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忠诚。我被这些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甚至在想:我真想当一只威风凛凛的,帅气的藏獒啊!,这样我就可以在打败对手后从容不迫地回来,赢得赞赏。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藏獒的精神,故事落幕,仍然不舍,我一定会发奋图强,学习我们值得我们学习的藏獒精神。

读书后的梦读后感

博览群书的人们辉增加只是,在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世界就会想气球没了气那样。我们读书或看书时要注意两点:(1)不要在车上看(读不要一边走一边看(读),因为这样会近视的,就要配一副眼镜,自己也变成了“四眼龟”,到时候想补救也不行了。

我们读书一定要记入脑里,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脑子就想一本“宝典”,只要你把只是吸进脑里,考试的时候,你就会胸有成竹,你千万不要“读过万卷书,心中无事主”哦!

《最后的演讲》读后感

《最后的演讲》这本书是兰迪·鲍许在患了胰腺癌晚期被告知只余3—6个月的生命时,所做的演讲。从这本书我学习到,乐观的心态及追求梦想永不停止对于人生有多么的重要。兰迪说:“重点不在于你怎么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在于怎么度过你的人生。如果你以正确的方式度过人生,梦想就会自己实现。”

而我小小的梦想呢?是当好一名老师。如何在感觉缺少力量的时候转换心态继续前行?用梦想引领孩子的一生,是当下我们所需要学习的。

兰迪:从没有实现的梦想中得到的东西,可能比已经实现的梦想中得到的东西还要多。这句话的启迪是,有具体的梦想是很重要的,有了梦想才知道方向。你会因为害怕失败而停止前行、认为梦想没有价值而否定自己?抑或你的内心充满着爱与能量,知道努力!两者的未来不会一样。

学堂的孩子有的为了一只轮胎,而梦想成为轮胎设计大师;有的要成为房子设计师、造桥师;有的想要成为一个好爸爸照顾好家庭;我自己的孩子自从他阅读了一本《消防员》的绘本,立志成为一名消防员……想成为轮胎设计师的,天天十分认真在画不同款型的汽车和轮胎,孩子可以因为一点设计上小小的变化跟你讲很久的话,在细节上不停研究;想成为房子设计师的,山上的一草一木、一块石头、一把土都可以拿来添砖加瓦,给越来越多的人盖房;想要成为一名好爸爸的孩子,自然知道多多体察伙伴们的情绪加以协调;而想要成为消防员的,热衷于研究一切与灭火有关的物与事,只有4岁半的孩子他愿意成为勇敢的孩子是因为他从绘本上学习到,做一个消防员需要有健康的身体和坚强的心态。

而他们不会因为爱好的不同,而厌恶学习。我也不会认为孩子异想天开、不切实际而熄灭他们心中的火苗,相反我需要随时察觉孩子的需要,加以燃料。孩子们努力做的每件事,最差的结果也能收获满满的经验。

兰迪:如果你尽力去实现你的梦想,那你才是真正地生活过了。一个曾经真正生活过的人,死亡是一点也不可怕的。

这世界上不缺少能干的人,如果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都不能让自己成功的话,那么做其它事成功的概率更低了。当我的理想是一名合格的老师时,我自然会安排自己看更多的书、做更多的笔记、上更多的课、学习用更有趣的语言来讲述一个有理由的故事给孩子予启发……我会在乎自己的学生,也期待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

一个无法接受批评的人自然不容易成长。我自己也很害怕接受批评,总在内心里为自己百般辩解。学会珍惜成长路上所有批评自己的人,转念即天堂。而对于孩子,我们需要随时的觉知,给予正确的建议。儿子自从开始会涂鸦,家里的墙壁就是他的涂鸦墙,从来没有因为他把房子搞乱了而阻止过他。但他如果因为不合理要求用哭闹来要挟我时,不会得逞。我们支持学堂的孩子做一切他们热爱的工作,并不代表着没有批评与建议。比如,他们需要遵守学堂的规则、知道感恩、知道与人正确相处等等。如果一个孩子把事情搞砸了,我们却视而不见,这实际上意味着放弃。

再比如,我向来我行我素,做事不顾虑他人感受,总以为自己是对的。当有人跟你说慈悲心不够时,不面对自己的真心,堆起来的微笑也是假的之时,我突然间接受了,并做自我改变,内心就越来越法喜充满。

很多心理学的书,都在教你如何赏识孩子,维护孩子的自尊。但你能给予孩子自尊吗?孩子的自尊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构造。我们要教学生学会如何自我评价,明白努力才有明显的改变,塑造他们坦诚的性格而非依赖空洞的夸奖。

兰迪的橄榄球教练对他十分严格。兰迪发现,当教练布置一项他们不能够完成的任务,当他不断重复这一枯燥的过程,不停的努力再努力,最终可以完成任务之时他的内心充盈着欢乐。学堂的孩子暑期在山路上不停行走的过程中克服了自己,其结果是他们明白了自己拥有着很多的能量,可以做很多的事。平日里学堂孩子们做的一些看似单一的训练,实际上就是让孩子们在突破自我之余得到了自尊。过多的安抚无济于事,能够觉知孩子们对于某一事件真实的反馈才是重要的。而孩子明白我们的爱,他们知道我不会伤害他们。

幼儿时期的孩子,学习多少知识并不那么重要,他是不是学会了聆听、学会与他人合作却显得非常重要。一个不愿意听取意见的人,自然很难与他人相处,于自己的成长是无帮助的。我曾经是这样子的性格,在自己的世界里看不到外面的天空,一颗不开放的心是不会成长的。我们无法改变一件事,但我们可以改变对它的看法。我于是慢慢将自己的心灵打开,慢慢的吸收更多的能量。

学堂在引导孩子时,我们让孩子明白首先要让自己成为受欢迎有用的人,知道感恩、懂得分享、学会体谅、对自己严格、认识自己的能力与缺陷并加以改进、学会聆听与表达。那么,我相信这样的孩子无论在哪里,都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快乐地生活。

不要让孩子把财富当成童年的梦想。兰迪说,你的梦想自己会来找你。

最后的阳光读后感

怀着深深的感动,我一次又一次地阅读了《最后的阳光》一文,每次的阅读都让我思潮翻滚。

其实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也有许多像卡夫卡这样感人的事例。

再回忆我们2008年的5·12大地震,有多少抢险救灾人员为受灾群众而不分昼夜救援;有多少中华儿女从为救援受灾群众而从各个地方来到震区。他们或许只是萍水相逢,他们甚至连对方的名字也不知道,但是,他们都无私地救助每一个受灾的群众,每一位受灾群众的生命都是他们用每时每刻的救援赢来的啊!他们的心灵同样也是伟大的啊!

最后的阳光,就像一颗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永远温存!愿阳光永远普照每个善良的心田;愿卡夫卡的事例,能感染更多的人民;愿无私关爱人们的风气,能在我们的社会里蔚然成风!

我读过许多文章,文章中主人公或喜或悲的生活让我欣喜与感动。可今天我读的这篇《最后的阳光》,却让我明白了人世最伟大的莫过于大爱与无私!

文中的情节再次在我脑中闪现:患有肺结核的他,看到一位丢失了洋娃娃而号啕大哭的小女孩,哭得那么伤心,不免起了怜悯之心。于是,他为逗她开心,故意哄她说:"洋娃娃一定会给你写信的!"小女孩马上停止了哭泣,半信半疑地看着他。过了几天,小女孩果真收到了洋娃娃的来信,她是那么的开心。在小女孩心中她天真的认为那封信是洋娃娃写给她的,她殊不知写信逗她开心的那个人,已经悄然离开了人世。读到这儿,我早已热泪盈眶了。同学们,你们知道信中的他是谁吗?他就是大作家卡夫卡,我被卡夫卡那种"欺骗"后面的大爱和无私所感动!他是一位身患绝症的垂危病人,在他有限的日子里仍不忘用自己博大、无私的爱去关心他人,温暖他人,这需要何等的胸怀与气魄。卡夫卡,你让我肃然起敬!

我认为人生最幸福快乐的事情就是用自己有限的能力给别人送去无限的关怀和快乐!卡夫卡做到了,因此,卡夫卡是幸福的、是快乐的。虽然他离开了人世,但他用智慧帮助小女孩驱赶了悲伤,把幸福快乐留在了人间。联想到我自己,感到羞愧万分。生活中,我只知道需要爸爸妈妈的关心,一味地索取爱,从没想过长大的我也应该去关心爸爸妈妈,用自己的方式去回报爸爸妈妈的爱,用善良去关爱身边每一个人。我跟卡夫卡比,相差甚远,我没有卡夫卡的大爱,没有卡夫卡的无私,没有卡夫卡的伟大。

卡夫卡的大爱与无私,是我成长道路上的指示灯,将使我受用一辈子!

《最后的辉煌》读后感

对呀!课文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媒体及物品,甚至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也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做出了许多贡献,还在他的“寿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也发挥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的遗产当作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之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系,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与帮助医院补充设备。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及贡献的伟人。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太空,飞上了太空,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过去的非典时期,一个机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支持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平时也有一些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一些人员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同志等一些其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看完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我很感动。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在这本书里,作者带领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是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他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它就是——最后的獒王。

冈日森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它是一只身材矫健魁梧的金毛狮头公藏獒。它打倒过很多猛兽。比如野狼、藏马熊。它杀死过这么多猛兽,但是也被打败过。上次它为了帮七个上阿妈孩子脱身,和虎头雪獒它们打斗时,被大黑獒那日咬得差一点就死了。因为公獒是不能攻击母獒的。而那日恰恰是只母獒,所以冈日森格就被咬得那么惨。但是后来又被“父亲”和藏医尕宇陀治好了。

冈日森格碰到过许多厉害的角色。比如饮血王党项罗刹、西结古草原獒王虎头雪獒。冈日森格和獒王打斗,开始冈日森格仿佛很占上风。但是后来它就被獒王踩在了脚下。眼看就要死了,它突然学母獒叫了一声。獒王犹豫了一下,就在这时冈日森格一下子滑到了獒王的.肚子下面。一口咬下了獒王的男根。獒王没了男根就想不开了。纵身一跃,被冈日森格咬住喉咙,结束了生命。冈日森格刚打败獒王,成为新獒王时,所有的藏獒都还有点恨它。但是一段时间以后,藏獒就不恨它了认它做獒王了。冈日森格和大黑獒那日在那日不恨“父亲”时相爱了。它们上次把小白狗嘎嘎从狼嘴里救了出来,并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对待。但是最后因为它们紧追不放,白狮子嘎保森格没办法。只好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小白狗嘎嘎给吃了。后来被冈日森格咬得狼狈不堪,失去了尊严,就从悬崖上跳了下去。结束了它那年轻的伟大的生命。

藏獒和人一样聪明,也很有灵气。我们要学习藏獒的精神。弘扬藏獒的精神!

《最后的藏獒》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围绕“冈日森格”这只藏獒,讲述它来到上阿妈草原,与仇家的藏獒对战,最终当上獒王,并保卫主人安宁的'故事。本文歌颂了藏獒的优良品质,同时也向我们展现了在高原上人们的神秘生活。

在高原上,在雪山下,在帐房前,永远都有几只高大威武的藏獒。它们忠诚,它们勇敢,它们敢于挑战比自己强壮、凶猛的动物。

“冈日森格”和七个阿妈的孩子跟随“父亲”来到阿妈仇家住的地方——西结吉草原。大黑獒“那日”喜欢上了“冈日森格”,为了保护它而受了伤。为了保护阿妈的孩子,西结吉草原的主持丹增活佛让药王宇陀带着阿妈一家人、“冈日森格”、“那日”和两个铁棒喇嘛,上了昂拉雪山中绝密的密灵洞里藏起来。与此同时,藏扎西因为擅闯行刑台救了阿妈的孩子而被人追杀。不久后,强盗嘉玛措就发现了密灵洞,阿妈的孩子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满腹仇恨的送鬼人达赤抓住扔进了冰窖里,里面还有藏扎西。最后,“冈日森格”打败了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救出了阿妈的七个孩子和藏扎西,成为了新一代獒王。“父亲”也拥有了四只藏獒:“多吉来吧”、大黑獒“那日”、“果日”狮头金獒和“冈日森格”。

在书中,作者赋于了藏獒所有的优良品质:忠诚尽职,勇猛无敌,机智,责任感……它们忠诚尽职,哪怕你只养了它半个月,它长大后也会不伤害你;它们勇猛无敌,面对对手它们从不退缩,宁可战死沙场,不愿仓皇而逃;它们机智,总是使用计谋,一次次将强大的对手置于死地;它们有责任感,誓死守护主人,主人交代的事一点儿也不含糊,尽心尽力去办。藏獒是神犬,是天之骄子,是一首对生命的赞歌,它们从不逃跑乞求,它们是大自然塑造的一个所向披靡、尽善尽美的艺术品!

在藏语里,“冈日森格”是神山狮子的意思,“多吉来吧”是善金刚的意思,“果日”是草原人对以月亮为表征的勇猛神母的称呼,“那日”是他们对以乌云为表征的狮面黑金护法的称呼。同时,“果日”的另外一个意思是圆蛋,而“那日”是黑蛋,这些都是草原人给最亲爱的孩子的乳名。从中可以可以看出藏獒既是人民心目中英勇忠诚的“代言人”,也是最亲密的助手和伙伴。藏獒,是所有美好品质的结晶,文中的许多藏獒和人经历了很多事件,有欢笑,也有泪水,有爱,也有恨。通过这些事件,藏獒的优秀品质充分的展现出来。

啊,神圣的雪山,神秘的高原,威武忠诚的藏獒,构成了多么震撼心灵的美丽图画!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这是一本描述獒王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

这本书里,作者杨志军将带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

在藏獒身上,集中了最好的品质:威猛、忠义、智慧、坚韧、责任、负责、感恩……在这里藏獒们是那么地悲,那么地痛,但更是那么完美。

故事里有一大群让人喜爱的藏獒;故事里的藏獒,个个都是好汉,它们生龙活虎,它们懂爱、懂恨。孩子们会爱上它们。看——藏獒,忠诚、有责任感、嫉恶如仇,能帮助孩子建设健康的人生观念;藏獒,机智,不轻敌、善用计谋‘不气馁,也能引导孩子,对社会环境有更强的适应能力。

书上的一篇文章,说,我们哥俩,不喜欢狗,但父亲却买了一只藏獒,我们把它换成一只哈巴狗,父亲很生气,过了两三天,那只藏獒自己回来了,可惜我们还是不喜欢藏獒。一晃就是十四年了,我下牧采访,远远看见一只硕大的藏獒,四蹄敲打着地面,敲出一整震天动地的敲声。我吓得不知所措,死僵僵的立着,连发抖也不会了。但是,黑獒没有把我扑倒在地,在了离我两步远的地方突然停下,屁股一坐,一动不动望着我。随后跑来的藏民旦正嘉叔叔告诉我,黑獒是十四年前去过我家的小藏獒。

哎!有恩不报不是藏獒,施恩不报也不是藏獒,藏獒就是这样的一种猛兽:把职守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永远不想着自己,只想着使命;不想着得到,只想着付出;不想着受恩,只想着忠诚。它们是品德高尚的牲畜,是人和一切动物无可挑剔的楷模。

任何人只要心一样,血就是一样的,只有邪恶人和善良人的血才不一样。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

当耶稣在餐桌上说有人出卖了他时,众门徒的表现各不相同,而真正的叛徒——犹大的表现却与众不同。

在十二个们徒中,犹大没有被分到另一边,而是和其中五位门徒一起坐在耶稣的.右手边。我把电脑上的照片放大,再放大,心中涌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大了,更大了,犹大的形象像被揭开了盖在上面的层层纱布般,一点一点的鲜明起来。我终于把他看清楚了。他的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他的眼睛里透露出紧张,眉毛微微皱着,仿佛在想着怎么逃走,仔细看着他,你会怀疑这就是一个真的人,而不是用笔画出来的人物。

他那不安的眼神,微微皱起的眉头,好像在暗示他就是叛徒。在那紧张的眼神里,不时流露出他此时害怕的心情。那眼神,有时让人觉得局促不安,有时让人觉得正在想法逃走,有时让人觉得恐惧、害怕。犹大的眼神让我们清楚地知道他就是出卖耶稣的叛徒。达芬奇凭着他的细致观察和精准刻画,使犹大的面部表情,像真人一样惟妙惟肖。

犹大的身体和紧攥着钱袋的右手,也显示出他的紧张、恐惧。他的身体,下意识地向后倚着;仿佛想从耶稣前往后退缩似的;他的右肘,搁在桌上,仿佛是想在这时找到一个依靠;他的右手,死死的抓住一个钱袋,这里面是他出卖耶稣而得来的三十块银币赏钱。他身旁的门徒大多数表现出愤怒的样子,这更是犹大显的局促不安。

达·芬奇用他神奇的画笔将犹大以及耶稣、众门徒的面部表情刻画得如此细致,这才使这幅《最后的晚餐》如此备负盛名。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每当捧起书本,我就好像被磁铁吸住一样,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最近,我又啃完了一本书——《最后的獒王》。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与悲伤,尊严与耻辱,以及爱与恨的奇书。读这本书时,我总感觉被作者带着去向了那遥远的、苍凉的,却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仿佛亲眼见证了一段荡气回肠的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

藏獒,一个代表着神奇的名字,是一群了不起的神犬,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读这本书,简直就是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不仅零距离接触到雪域高原上最灵动的神犬,还让我们跟着藏獒们来到了圣洁的藏地,目睹了最原始、最淳朴的藏地风土人情,聆听了古老的神秘藏地故事。

在书中,一只外来藏獒挑战本地獒王的故事令我难以忘怀。这是一场强者与强者的对决。一边是身经百战、勇猛无敌的雪山獒王,一边是豪气冲天、勇敢无畏的外来神犬——“神山狮子”。两只藏獒战斗的惊心动魄,地动山摇,让你的心灵震撼。读着,读着,仿佛亲临其境,耳边是怒吼连连,眼前是你争我斗。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藏獒简直具备了所有高原生灵最优秀的'品质——威猛、忠义、智慧,坚韧、责任、感恩……可以说,除了不能说话之外,和人没多大差别。

通过藏獒的故事,我想到了很多,那便是: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我们人类也应该向它们学习,学习他们优秀的品质,力争去做一个有良知的、独立自强的、诚实的、懂得感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今天,我领到了一本叫《眼睛树》的书,内容写得既丰富又有趣,让人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兔妈妈和她的两个孩子――小灰和小白。我觉得小灰和小白真可怜,他们出去玩,结果迷路了,兔妈妈急得觉都睡不着。最后,兔妈妈在森林里找到了一幅画,里面正是画的小灰和小白,于是她得到了许多安慰。而小灰他们那边更糟――他们正朝着离家相反的方向走去。后来,兔妈妈找到了小白的红纱巾,就让风儿把红纱巾吹到白杨树上,红纱巾又变成了数只小鸟,带着小灰他们向家的方向走去。经过了种种困难,小灰和小白终于找到家了。

小灰和小白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妈妈。而且他们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当我们面对险境的时候,要勇敢、机智,要依靠自己,一味地去靠别人?的人是永远不会成长起来的。只有相信自己的力量,去勇敢地面对挑战,才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取得成功。

当我看完《身后的眼睛》这篇文章以后,我觉得这个孩子很勇敢,他看见一头野猪,自己应该感觉害怕,他完全可以向父母求救,可是小孩根本没有这样做,小孩她拿出自己真正的勇气来,用手里那根木棒跟那一头野猪一直打到底。最后,这个小孩终于成功了,他把野猪打跑了。小孩想让自己独立战胜困难解决困难。

就在这时候,这个小孩的父亲在窝棚里举起猎枪对准这只野猪的时候,孩子的母亲一手拦住猎枪,孩子的父母说:“我们需要一双眼睛!”

我很赞同文中父母的做法,如果孩子养成了坏习惯就后悔莫及了,就像《种瓜得豆》中的父母一样,一旦把孩子惯坏了,那就很难改过来,所以有人说“习惯改变命运”。

因为,作为他的父母也是很想人他自己的孩子或女儿学会勇敢和坚强。所以,他们就在窝棚里用眼睛去看看,看看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勇气去面对困难。那头野猪就是一个困难,看一看孩子是否有勇气去赶走野猪,想要他们在不困难中成长。

我觉得这种父母是很伟大的,让儿子自己去解决问题,这个儿子也很厉害,很勇敢,我真想做一个这样的好孩子啊!

我喜欢《身后的眼睛》这篇课文,我欣赏父母对孩子既关心又有信心。

文中孩字是一个勇敢和顽皮的孩子,当孩子在面对着一场难题的时候,他会勇敢地面对。

在窝棚里,当他父亲要去把野猪打死的时候,母亲不同意,她说:“我们只要一双眼睛。”

我觉得“一双眼睛”里有他母亲和父亲的一种担心,也有对儿子的一份信心。因为父、母亲知道,用孩子的勇敢是可以打跑野猪的。

父母亲这样做,是为了孩子在有难题的时候要勇敢面对,他们要让孩子面对事实,不能老依赖父母。

《身后的眼睛》这篇文章主要讲在一个晚上,有一个孩子向父亲保证看好包谷棒子,一头野猪却想吃包谷棒子,孩子和野猪紧张地对视,孩子的父亲在孩子的背后准备射杀野猪,孩子的母亲拦住父亲,想让孩子自己处理,孩子果然把野猪给赶走了。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需要有勇气,才能战胜困难、战胜恐惧,要勇往直前,相信自己,才能成功。

我们平时要从小事做起,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叠被子、穿衣服、洗衣服、扫地板、拖地板、洗饭碗、买菜、煮饭……遇到困难自己解决,不能依赖别人。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

学了《最后的姿势》一课,让我感受深刻。没错,就在2008年5月12日那一个平静的下午,汶川却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天难。在那一瞬间有多少人的生命已经开始向死亡靠近,有多少人将永远地告别这个日新月异、色彩斑谰的世界,“多”这个字,已经无法形容数量了。在这一时刻,也诞生了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每个父母,最爱的就是自己的孩子,而就在地震发生之后的.几天,一位母亲用自己的姿势诠释了母爱。“母亲用身体护住婴儿,婴儿被救出时仍在熟睡。”这是一个在网上广为流传的帖子,一个未知姓名的母亲,用自己柔弱的脊背,顶住轰然倒塌的房屋,用温暖的怀抱保护熟睡的婴儿。抢救人员发现母亲时,她已因缺水而永远停止了呼吸,手里抱着的孩子嘴里还含着母亲的半段拇指。原来,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存下来,把自己的拇指咬下一半,让自己的孩子靠吮吸自己拇指的血液生存下来。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她用生命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在弥留之际,她把生的希望全部留给了自己的孩子。

天灾,是人类无法避免的,而爱却不怕天灾,能战胜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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