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后的读后感(精选23篇)

时间:2023-12-06 15:30:41 作者:薇儿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不仅可以巩固和记忆所读内容,还可以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以下是一些富有创意和思想深度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与借鉴。

最后的狼读后感

英格兰野狼首领银毛,被贪婪的猎人开枪打死。

肩部和脖子上长着一层长长的金色细毛的野狼康纳,被猎人用弩镖射穿了脖子。

狼群中年龄最大的布兰德尔和加库被猎人杀死。

两只年幼的小狼慰被猎人枪杀。

一只刚刚出生尚未睁眼的小狼息被猎人扭断了脖子。

以上,是《最后的狼》这本书为我们描绘的几个场景。

那个双手沾满血腥的猎人是一个贪婪的恶魔。为了名垂史册,让英格兰野狼中的最后一只狼死在自己手上,他用那双可怕的眼睛四处窥视寻觅野狼。

自古以来,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人们的思想观念中狼都是恶的化身。丹麦的安徒生以一篇《小红帽》,使孩子们有了对狼的第一认识:狼是令人厌恶、痛恨的角色,它们恶毒凶残,不可信赖。中国的蒲松龄也以大量笔墨写狼,抨击狼的狡诈。可我不能只想到这些。当我看到狼眼里的仇恨化作一滴泪缓缓下滑,当我想到捕猎者狰狞、丑恶的嘴脸,当我读到刚刚出生不久尚末睁开眼睛的狼患就活活被猎人折断脖子的时候,我愤慨,我痛恨那猎人。然而,这责任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全部推托到那一个猎人身上的。在现实中,这样的猎人何止一个,何止数百,何止上千!

在同一块土地上,在同一片蓝夭下,命运却截然不同。人类高高在上,轻松地用一根乎指压下天平,动物只能在倾斜的天平一端摇摇欲坠。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

“一支粉笔积淀千秋智慧,三尺讲台寄托万世文明。”就在2008年5月12日下午,一位老师用自己的生命为我们所有的学生上了一节珍贵的课,这节课的主题就是“无私”。

谭老师的这一堂课我会永远铭记在心,他的最后这一堂课,为我们今后的人生道路又增添了几分神彩。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在这本书里,作者杨志军带领我们去了那遥远的苍凉的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

作者以父亲为主人公,用以前作者家养丢了的四只小藏獒的名字命名了四只藏獒主人公,分别是:冈日森格,多吉来吧,那日和果日,在它们之中讲了一个感天动地,石破天惊的故事: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带着冈日森格来到了西结古草原,在路上遇到了父亲,一进草原,冈日森格就和这里的领地狗打了起来,伤痕累累,快死了,是藏医救了它,而在复杂的事情后,领地狗那日爱上了冈日森格,而在命令和爱情下,那日却选择了第三条路——撞墙自杀,大家都以为它死了,结果在父亲(汉扎西)的悉心早照料下,她“复活”了!冈日森格历经千辛万苦后,打败并咬死了被它咬去男根的獒王,又打败了邪恶的送鬼人达次赤的“饮血王党项罗刹”,父亲给罗刹取了一个新名字——多吉来吧,于是冈日森格成了獒王,多吉来吧也成了大家的朋友。

这是一个感天动地,石破天惊的故事,它告诉我们如果不是人类无度地介入和谐的自然,那些可爱的藏獒们就不至于如此惨烈的牺牲了。而我在这些勇士们身上看到了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忠诚。我被这些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甚至在想:我真想当一只威风凛凛的,帅气的藏獒啊!,这样我就可以在打败对手后从容不迫地回来,赢得赞赏。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藏獒的精神,故事落幕,仍然不舍,我一定会发奋图强,学习我们值得我们学习的藏獒精神。

读书后的梦读后感

博览群书的人们辉增加只是,在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世界就会想气球没了气那样。我们读书或看书时要注意两点:(1)不要在车上看(读不要一边走一边看(读),因为这样会近视的,就要配一副眼镜,自己也变成了“四眼龟”,到时候想补救也不行了。

我们读书一定要记入脑里,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脑子就想一本“宝典”,只要你把只是吸进脑里,考试的时候,你就会胸有成竹,你千万不要“读过万卷书,心中无事主”哦!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每当假期来临,我便会同往日一样,在书店里寻几本书,细细地品味一番。这个寒假,我选中了一本名叫《最后的獒王》的书。书中讲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故事,耐人寻味。

本书的作者是杨志军。他出生在青海,成长在高原,四十年的高原生活让作者有说不完的“藏地”和“藏獒”。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这本书以名为冈日森格(神山狮子)的藏獒为主要线索,记叙了冈日森格用自己的`凶猛和智慧证明自己是一只神山狮子,成为獒王的故事,同时也叙述了西结古草原和上阿妈草原的世代为仇。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在藏獒身上,集中了高原生灵最美好的品质:忠义、责任、智慧、威猛、坚韧……这种藏獒精神在高原上诗意地成长;草原上的藏獒十分英勇无畏,讲究公平斗争。“藏獒的风骨,不可能在人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延续,只能在青藏高原的凌厉风土中磨砺”,这句话告诉我们:温室里的花朵是长不好的,只有经过风吹雨打,才能开出五彩的花朵。

书中有许多对人物的描写,如“他胸前挂着墓葬主的镜子,头上缀着罗刹女神的琥珀球,腰里吊着一串鬼卒骷髅头,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这句话表现出送鬼人达赤身上弥漫着邪崇鬼污之气,是一个令人感到恐惧的人。这种对人物白描式的描写在书中还有许多处,通过描写,一个个个性鲜明、形象具体的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不但加深了读者对人物的了解,写作方法也值得我们学习。

本书入选了20xx年度“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入选原因是书中生动地描写了爱与人性力量的巨大,足以感天动地。让我们走近这本书吧,让藏獒精神伴随我们前行!

《最后的演讲》读后感

《最后的演讲》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一句话是“帮助别人实现理想”。这句话帮助我从“一心实现自己理想”的思维模式中走出来。我从太多的方面得到了帮助,以下列出最重要的4个讲讲。

我自己的一个理想是让我的所在的快速阅读培训学校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变多。于是我比较努力的去招生,说服更多的人来学快速阅读。但是我发现这样很累,业绩量却不大。如果从帮助别人实现理想这个方面来考虑的话,某些人并不需要提高阅读速度,增加记忆力。那我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去和他们做过多的沟通是很浪费时间的,这样下去会造成我徒劳无功。

收获和改变:这句话改变了我的目标招生对象,我应该去找到需要学习快速阅读,愿意把学习快速阅读作为理想的人,这批人会和我产生很好的对接。我接下来会筹备网络课程的招生,因为网络课程受众广,比较容易筛选出提升快速阅读的人。

在思考我个人博客应该放什么内容的时候,我想把自己的博客打造成很有影响力的博客。这是我的理想,于是我想了很多展现自己最好一面的东西。但如果我这样做的话,是没多大效果的,你自己厉害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张校长的博客影响力这么大是因为很多人从他的博客受益,帮助了很多人。我的博客只展现自己很可能是死博客一个。因为世界上牛人多了,人家干嘛关注你。

收获与改变:我决定把我的博客思路调整过来,以分享为主,尽量多的搜集所需要的新教育资料放到博客上供大家下载。并分享一些和快速阅读相关的东西。这样我的博客才会有生命力。

和朋友聚会,我会想用朋友的资源实现自己的事业目标,但这种想法是消费者型的,我在索取。这样下去人家最多前面一两次给你面子帮你一下,到后面的路会越来越窄。

这句话改变了我和朋友交往的模式。我以后聚会应该用经营者思维去想我有什么人脉可以给对方来带来利益,对方得到这种帮助一两次以后,都会主动的想着来帮你了。人脉法则的确应该是你帮助了多少人实现理想。

商业合作的时候,我原来的思维是尽量把对方的收益谈低一点,这样能早点达成我的财务目标。问题是如果这样下去的话根本不会吸引到厉害的人为你做事,而且对方不会太用心的去做。蛋糕做不大,局面会越做越小。

这句话影响了我对合作伙伴的商业思维,我会把更多的利润分给他,用马云的话说:要先让合作伙伴赚到钱。你自己就能赚到钱了。

《最后的藏羚羊》读后感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最后的藏羚羊》一文,知道藏羚羊是一种生活在我国可可西里草原的珍稀动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文章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一只名叫可里的藏羚羊的所见所闻,向人们倾诉了它们悲惨的命运。

可是降生不久,就惊恐地目睹了同胞被恶狼活生生吞掉的情景。大自然的法则就是如此简单,站起来,生存,站不起来,死亡。然而,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可里越来越懂得,狼固然是它们不共戴天之敌人,而真正让它们遭到灭顶之灾的却是具有高智商、主宰整个世界的人类。因为狼只要得到一只藏羚羊就会满足,而人——那些偷捕猎者,他们从不知道满足,他们凭借着手中的武器、非要把圈着明令保护的、数量少的可怜的藏羚羊斩尽杀绝不可!

当读到藏羚羊为了逃避捕猎者追杀而拼命奔跑的情节时,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电视镜头上血腥的一幕:一个偷猎者在追杀一只怀孕的藏羚羊,它在走投无路之际,藏羚羊想到腹中的胎儿,它绝望地跑在地上乞求捕猎者手下留情,然而可恶的'捕猎者毫不手软地杀害了两条生命,脸上还露出得意的奸笑。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思绪万千。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被人们称为“珍奇”的动物,都在遭受着与藏羚羊同样的命运。在此,我呼吁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请不要再随意杀害他们了,让我们每个人都尽一份力:保护好动、植物共同的家园吧!

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最后的藏羚羊》,此刻我真心企盼可可西里荒原上的藏羚羊能够平安入睡,也希望有一天,这些雪域高原上的天使们在奔跑时,仅仅是因为欢乐,而不再是为了逃避杀戮。文章讲述了那些藏羚羊在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过着十分恐惧的生活,在它们看来,只有拼命奔跑,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因为跟在藏羚羊羊群后面的是一些极有耐心的食肉动物,一旦哪只藏羚羊掉队,等待它的只有死亡。

假如,把藏羚羊的生活和人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一个婴儿降生在人间,就注定了他将得到父母对他的疼爱,和平、安定、幸福的生活正等待着他。而藏羚羊呢?刚刚离开母体的小羚羊,如果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站起来,它妈妈便只能眼睁睁地放弃它,而对于这只弱小的羚羊来说,一切都刚刚开始却又都即将结束。此时,自然界的法则变得如此简单:站起来,生存;站不起来,死亡。而那些偷猎者还要把它们的生活变得更不幸。

在偷猎者看来,一阵枪响之后,悲哀地倒下的藏羚羊就是一笔可观的金钱。在一些西方国家里,一些穷奢极侈的上流社会妇女,以佩戴用藏羚羊毛织成的披肩为时尚。据说,一件披肩居然能从一个戒指孔中轻而易举地穿过,可见它是多么轻柔。尽管国际上已经禁止了这种交易,但在金钱的驱使下,还是有偷猎者铤而走险,用他们罪恶的枪,射杀这些高原上美丽而善良的动物。

也许,羚羊群为躲避狼群的追赶而拼命地奔跑,还有助于藏羚羊的进化和优胜劣汰,但自从有了偷猎者,藏羚羊就在以惊人的速度减少。这样下去,有一天我们将再也看不到那些美丽而真实的生命,藏羚羊将成为神话中的动物!在这里我要说:偷猎是可耻的!同时,我也奉劝那些曾经偷猎和正准备偷猎的人们,为了你们的后代还能够看到真实的藏羚羊,求你们放过它们吧!为了我们的地球更丰富多彩,让我们共同来珍爱和保护这些无辜的生命,让它们从此不再为躲避人类的追杀而奔跑。

读书后的梦读后感

人在书香中长大,在书香中成长。儿时,翻开五彩的画卷,我常在金碧辉煌的童话故事中留恋忘返。《渔夫和他的妻子》中,我为妻子的贪婪和渔夫的顺从,而叹息;为灰姑娘以善良而得到的来之不易的.幸福,而为她祝福。我也从中辩明了真善美,分清了假丑恶。

因为有了书,才有了古埃及、古巴比伦和古印度的文明;因为有了书,才有了华夏五千年的文明;因为有了书,人类才拥有了精神的食粮。在其中我读得更多,想得更多。书使我渐渐成长。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读“魔鬼”的夏天结束了。

我素来胆小,对鬼怪乱力的惊悚恐怖影视书从不涉猎,入手三册《魔鬼在你身后》,是因为一篇言辞恳切的《二十周年纪念版的序言》,阅读推荐语也让我坚信――这或许是心理学题材,魔鬼不过是意念的故弄玄虚,结尾肯定抖个大包袱。当然,我还是做了一点心理建设,同时放缓了阅读进度,以备不适之缓冲。

美/丹・西蒙斯。

附上序言的部分文字:

我很遗憾地告诉大家,德古拉和吸血鬼都是无稽之谈。但精神吸血鬼是真实存在的。

可以说,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被精神吸血鬼“进食”过不止一次。这些恶魔连孩子都不放过。

作为成年人,我们在工作中几乎都遭遇过精神吸血鬼的攻击――心胸狭窄、崇尚权力的经理让我们工作不顺,生活悲惨;管理者或监督者武断地指使我们,他们对权力甘之如饴,就像精神吸血鬼吮吸温血一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能遇到精神吸血鬼――在高速公路上,在公共场所,在政治生活中。可悲的是,我们许多人在私人关系中也遇得到精神吸血鬼。

没有人的脖子上留有真正吸血鬼的咬痕,但精神吸血鬼却在我们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口。

一个夏天过去了,在多角度的叙事方式、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一波多折的故事情节和悦读汇读书打卡制的交替作用下,总算善始善终。

意外的是,这部斩获恐怖小说界三大重量级奖项的`经典之作并没有让我体会到精神极度可怖之感受。

现在看来,故事情节当然有刺激性的,尤其是对着某些段落的细节描写展开想象的翅膀也可能产生不可预料的惊悚效果。

故事背景设定在1981年,甚至隐晦的关联了约翰列侬遇刺、里根总统遇刺等重大事件。寻找尼娜的梅勒妮在1988年的冬天来临时觉得很饿很饿,而这部著作首次出版是在1989年……估计当时的读者现实代入感太强了,所以才会出现全美为之尖叫的盛况,就像我们小时候一度流传的“毛孩儿吃穿红色衣服的小朋友”这种谣言,当时无比恐惧,现在看来不值一哂。

抛开部分行文的拖沓,经典也算实至名归。即便以现在的认知通读,()也仍有不逊于看好莱坞大片的酣畅淋漓感。查尔斯顿、费城、多尔马恩岛的三场集中战斗把故事分为三段,每一段都让人叹服作者想象力之波澜壮阔,唯一的遗憾是我不太懂国际象棋,否则品味多尔马恩岛对战的精妙感大概要倍增。

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历时八年写就的80余万字巨著,最初竟源自丹・西蒙斯的一个短小的梦境。书中很多语焉不详的一笔带过,如威利、尼娜、梅勒妮等的出身、梅勒妮听到的童声低语等,也隐约印证了梦境迷幻之处。我本人并不害怕现实的恐怖,但是对无法解释的现象却容易害怕,在读到梅勒妮和迷瞳部分时,是有做过噩梦的,彼时惊醒之余心悸犹存,被类似梅勒妮的傀儡双手扼颈的感觉仍特别真实,大约是这个情节印证了我潜意识里的一点心魔。

有人吐槽中文译名,觉得不如直译的《腐尸为飨》或者《腐肉解饥》之类的切题,但我却认为这个意译很棒。

魔鬼到底是什么?可以套入很多指代含义。

三十年过去了,现在我们读此书,大可以把它看成一部拟人的故事――精神吸血鬼不过是我们意念的心魔,要杀死魔鬼,就要先杀死心中的恐惧。没有什么比独立不屈的意志更强大。

就像序言中说到的。

我们在工作、生活中。

很可能已经遇到了一个“精神吸血鬼”

他们用了念控力。

扭曲我们的意志,吸食我们的灵魂。

而我们要做的。

就是杀死心中的恐惧。

用独立不屈的意志战胜他们。

无论生活还是工作。

都由我们自己来掌控!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

飘雨的季节,正是精灵梦醒时。

当所有精灵被人类制造的洪水赶尽杀绝时,约许在外婆的帮助下逃了出来,成了《最后的精灵》。这是一部让人笑中带泪的成人童话,由意大利作家希瓦娜·达玛利所写,描述了世界上最后精灵的不平凡一生。

书中一开始就抛出了现实的一个黑暗面:人类害怕精灵的能力,不仅将他们集中到精灵村,还进行了全面屠杀。而始终不懂人类恶意从何而来的精灵们,到死时才明白“只要你梦想得够用力,梦想就会成真”的这句话,并非真的。

种族被灭的痛,曾让约许迷茫,但却并未让他走向黑暗。他依旧纯真又善良,坚持不吃有思想的生物,坚决不去攻击和伤害任何人。在他的脑海中,种族没有区别,只要是活着的生物,都一样重要。所以他会为了帮助人类摆脱暗无天日的阴雨天,就踏上艰难的寻龙之路。

他的这份善良,也换来了源源不断地善意。人类蒙瑟和莎琴娜自愿跟随他一起去找龙,巨人和两个大汉在他的夸赞下放弃了杀戮,连龙也在他应许陪伴后挪走了火山口的石块。童话世界中,他就像神明一样战胜了所有黑暗,让阳光普照了整个大地。

这是书中第一部分的主题:只要梦想得够用力、够多,让自己充满信心,你的希望就能实现。约许的梦很简单,就像无数人类一样,期望不受压迫、安全地活下去;实现这一梦想的路径,也很简单——人人拥有一个善良的心,一颗为他人着想的心。

成人童话,并不都是童话,它依旧会被现实“染色”。本以为收获了幸福的蒙瑟和莎琴娜,在生下可爱的女儿罗莎,过了一段平安又幸福的日子后,迎来了一场血淋淋的屠杀。

这场屠杀,如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的“屠城”一样,充满了血腥和不讲道理。蒙瑟和莎琴娜不仅被屠杀,还被挂在了大加利城的城门上,只因他们曾救过约许。这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判断,成了人类肆无忌惮扫荡自己族人的理由,一个富足的村子被洗劫,一个个幸福的家庭灰飞烟灭。

罗莎成了孤儿,一个被圈养在羊棚中,吃不饱、穿不暖,还每天干苦力的孩子。而这样的`生活,竟还被监管人冠以法官的仁慈之名。如果罗莎不曾体验过何为幸福,也许会日复一日地过着卑贱的生活,深陷在仁慈的“陷阱”中。但幸运的是,她懂幸福,也拥有让自己幸福的能力——预知。

人,一旦有了希望,就有了与世界对抗的力量。因为预知到龙会带着一个白衣少年来救自己,弱小的罗莎就一直抱怀着这样的希望,坚强地活着,并努力保护着身边的人。就像约许一样,因为希望再和蒙瑟、莎琴娜相见,就一直陪伴在老龙身边,直到老龙去世、小龙诞生,直到终于踏上人类的世界。

这一次的踏入,让约许真正看到了人的两面性。人有善的一面,贪婪、虚伪、自私……为一己之欲,就能消灭一整个村子,就能置其他物种生死于不顾。这种残忍,一点点磨平了约许不杀有思想生物的执着,让他为了保护罗莎,不得不去战斗、去杀人。

可人也有恶的一面。勇敢、善良、坚强……被罗莎救的小女孩会偷偷为罗莎留下一块肉,龙死了后人类也会立碑缅怀它。但当“善”与“恶”对决,输的却似乎永远只有“善”。而唯一可以与之抗衡的,就是代表着绝对善良的精灵约许,和代表绝对勇敢的龙。

善良、勇敢,是约许和龙的“法力”。但当悲伤太多时,法力就会消逝。所以真正能战胜“恶”

的其实是“绝对”,而能真正达成“绝对”的,是“爱”。当最后一刻来临时,一个孤独的种族或一个孤独的人,要想对抗整个世界,唯有坚持爱——善良地爱他人,勇敢地为所爱之人去战斗。

就像约许爱罗莎,龙爱约许一样。因为爱,约许可以冒着生命威胁闯入大利加城救罗莎,也因为爱,龙可以为了约许和他爱的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最终解救了被困在“恶”势力之下的所有人类。这是精灵的胜利,这也是人类之“爱”的胜利。

有人说,每个人的心中都住了一个精灵,有着一颗勇敢、善良和“爱生命”的心。它告诉人们,我们的命运应该是我们希望要怎么样的,而不是刻在石头上的。因为生活在人类世界,我们总逃不开“恶”的一面。而要与之对抗,就需要“绝对”的善良、勇敢和爱。

“绝对”,就意味着人人。童话相信“绝对”,就像我们相信“约许”一样。

童话之美,大概就在于此。人生之无奈,大概也在于此。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吃过晚饭,女儿还是忍不住告诉了母亲第二天学校要组织春游的事情。母亲问去哪里?女儿说,不远,就是学校旁边的一个河滩地,野炊。

母亲一听,愣了,心也突然地绞痛了一下。母亲没说话,看着女儿。女儿那张如花的笑脸在母亲的眼前变得生动了起来。母亲暗暗叹了一口气,微笑着说,去吧!乖孩子,妈妈支持你!

女儿微笑着上前抱了抱母亲,然后,走回自己的房间,正想写作业时,父亲的电话打了过来。在电话里,女儿也说了第二天春游的事情。父母离婚后,女儿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

第二天,天刚放亮,母亲早早地就起了床。母亲帮女儿准备好春游的一切东西后,把女儿送到了村口。

女儿带着一脸的喜气,慢慢地走远了。母亲站在那里,脸上说不清是一种什么表情,嘴里还在不停地说着什么。女儿忽然站住了,转过身,满脸笑容地看着母亲。女儿跑回母亲面前,在母亲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笑着跑开了。不一会儿,女儿就跑出了母亲的视线。

不见了女儿,母亲一下就呆了。母亲忙返转身,锁上屋门,紧跟着追了出去。

转过一个弯道,母亲又看见了女儿。女儿在前面还是那样蹦蹦跳跳地走着。母亲松了一口气,脚步慢了下来。

母亲就那样若即若离地紧跟在女儿的后面。

女儿先是去的学校。女儿到校的时候,同学们早已等在了门口。老师清点了人数,讲了讲注意事项,然后带着大家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母亲躲在暗处,看着大家往河边走,心里又紧张了起来。

同学们一到河滩地,全都欢呼了起来,丢下手里的东西就往河边跑。

河边,不远处,一只小船,头朝河心,静静地停靠在那里。

母亲坐在河边的小山坡后,看着女儿,心揪紧了,目不转睛地望着,生怕女儿跑出自己的视线。

女儿一到河边,身子就像充足了气的气球一样轻盈了起来,跳跃,嬉戏,玩水。笑声在河堤上无遮无拦地飞来飞去。

母亲在山坡后紧张得忽坐忽蹲,紧盯着。女儿跳一下,母亲的心就嘎巴一声脆响。女儿再跳一下,母亲的.心就再响一下。这时,河边的风,突然大了起来,呜呜地吹着,母亲感觉自己被风吹成了纸人儿,浑身轻飘飘的。母亲忙紧了紧身上的单衣。

母亲就那样一直紧盯着女儿。

时间晃悠悠地就到了中午,阳光从天空洒下来,透过树叶的空隙,照在母亲的身上,使母亲的身影显得有些迷离。

忽然,几个同学打闹着冲向河边。一声惊叫从河边传了过来。母亲猛地站了起来。小船里也突然长出了一个戴斗笠的男人。

女儿看见母亲,呆了片刻,猛醒过来,喊了一声妈,冲到母亲面前,问,妈,你咋来了?

母亲看着女儿红扑扑的脸蛋,一把抱住女儿。刚才的担心焦急一下就跑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笑容。母亲抱着女儿,亲了又亲。

女儿仰头望着母亲,又问,妈,你来干啥?

母亲看着女儿说,妈还不是担心你,怕你在河边出事。

女儿一脸惊奇,问,出事?出啥事?

母亲沉默了,脸上的笑容没了,好半天才说,孩子,你姐就是在这河里淹死的。那次,也是怪我。后来,有了你,但你爸还是不肯原谅我。从此,妈就有了心病,一听说你到河边就担心,就怕,就想守在你身边,陪着你,看着你,心里才踏实!说完,母亲叹了一口气,又说,孩子,原谅妈妈,妈妈不是迷信,但妈妈爱你!

女儿抱着母亲,眼里的泪水慢慢地涌了出来,说,妈妈,我也爱你!说完,抬起头,忽然看见了河里戴斗笠的男人,愣了一下,冲向河边,大喊了一声:爸!

试题:

小题1:母亲对女儿心情是随着故事的发展而起伏多变的。请结合文章内容仿例概括。(3分)。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最后的獒王》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它描写了一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的传奇故事:它带着七个上阿玛草原的孩子,来到仇家——西结古草原,遭到西结古藏獒的追杀,险些被众多的藏獒咬死。之后,冈日森格经历了九死一生,但凭着强壮的体格,聪慧的头脑,咬死了骄傲的獒王,打败了发疯了的“白狮子”嘎保森格和只会复仇的“饮血王”党项罗刹,最终证明了自己是前世的雪山神狮,当上了威风的獒王。

文章中的父亲,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一生热爱藏獒,还说过“藏獒精忠报主,见义勇为,英勇无畏。藏獒一生都为别人而战。藏獒以道为天,它们的战斗是为忠诚为道义为职责!”

藏獒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精神!我们不妨以一双獒眼来看世界,学习藏獒的诸多品质……。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

《最后的姿势》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位普通的`人民教师,他叫谭千秋。在2008年的地震中,他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5月12日的一天,谭千秋老师早早地起床,带着小女儿去散步,然后去学校上课。

天空阴沉沉的。谭老师正在给同学们讲“人生的价值”。忽然,楼房开始摇晃起来,地震来了!谭老师赶紧把学生送出教室,可是,还有四位同学来不及出去了,谭老师将他们拉到课桌下,把自己的双手撑在课桌上,护住了四位同学。地动山摇,水泥板重重地砸了下来,楼房塌陷了。

13日22点12分,当人们搬去谭老师身上最后一块水泥板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他张开双臂,后脑被砸得深凹下去,血肉模糊,四个学生都还活着。救援人员、老师、学生都被谭老师的伟大举动感动了!

谭千秋,一位普通的老师,他用自己51岁的宝贵生命诠释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魂。人们赞颂他:“英雄不死,精神千秋!”

他是一位父亲,他的父爱无微不至;他是一名老师,他的师爱伟大无私。

当灾难来临时,他没有只顾自身的安全,而是坚强不屈地担负起了保护学生的职责。他那张开的双臂,是恪尽职守的双臂。我们会牢记那永恒的瞬间,牢记他那舍己救人的伟大精神。

《最后的藏獒》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围绕“冈日森格”这只藏獒,讲述它来到上阿妈草原,与仇家的藏獒对战,最终当上獒王,并保卫主人安宁的'故事。本文歌颂了藏獒的优良品质,同时也向我们展现了在高原上人们的神秘生活。

在高原上,在雪山下,在帐房前,永远都有几只高大威武的藏獒。它们忠诚,它们勇敢,它们敢于挑战比自己强壮、凶猛的动物。

“冈日森格”和七个阿妈的孩子跟随“父亲”来到阿妈仇家住的地方——西结吉草原。大黑獒“那日”喜欢上了“冈日森格”,为了保护它而受了伤。为了保护阿妈的孩子,西结吉草原的主持丹增活佛让药王宇陀带着阿妈一家人、“冈日森格”、“那日”和两个铁棒喇嘛,上了昂拉雪山中绝密的密灵洞里藏起来。与此同时,藏扎西因为擅闯行刑台救了阿妈的孩子而被人追杀。不久后,强盗嘉玛措就发现了密灵洞,阿妈的孩子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满腹仇恨的送鬼人达赤抓住扔进了冰窖里,里面还有藏扎西。最后,“冈日森格”打败了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救出了阿妈的七个孩子和藏扎西,成为了新一代獒王。“父亲”也拥有了四只藏獒:“多吉来吧”、大黑獒“那日”、“果日”狮头金獒和“冈日森格”。

在书中,作者赋于了藏獒所有的优良品质:忠诚尽职,勇猛无敌,机智,责任感……它们忠诚尽职,哪怕你只养了它半个月,它长大后也会不伤害你;它们勇猛无敌,面对对手它们从不退缩,宁可战死沙场,不愿仓皇而逃;它们机智,总是使用计谋,一次次将强大的对手置于死地;它们有责任感,誓死守护主人,主人交代的事一点儿也不含糊,尽心尽力去办。藏獒是神犬,是天之骄子,是一首对生命的赞歌,它们从不逃跑乞求,它们是大自然塑造的一个所向披靡、尽善尽美的艺术品!

在藏语里,“冈日森格”是神山狮子的意思,“多吉来吧”是善金刚的意思,“果日”是草原人对以月亮为表征的勇猛神母的称呼,“那日”是他们对以乌云为表征的狮面黑金护法的称呼。同时,“果日”的另外一个意思是圆蛋,而“那日”是黑蛋,这些都是草原人给最亲爱的孩子的乳名。从中可以可以看出藏獒既是人民心目中英勇忠诚的“代言人”,也是最亲密的助手和伙伴。藏獒,是所有美好品质的结晶,文中的许多藏獒和人经历了很多事件,有欢笑,也有泪水,有爱,也有恨。通过这些事件,藏獒的优秀品质充分的展现出来。

啊,神圣的雪山,神秘的高原,威武忠诚的藏獒,构成了多么震撼心灵的美丽图画!

《最后的姿势》读后感

读《最后的姿势》有感最后的姿势中的一位老师,他姓谭名千秋。在一次地震中为了保护四名同学他牺牲了,那时他才51岁。那天,他像入学一样上课,讲的是"人生的价值是什么",正当他讲得起劲,忽然整栋楼都摇晃起来!地震!他意识到情况不妙,来不及多想,就大声喊:"大家快跑,什么都不要拿,快!"在那几秒中有四位同学没有来得及出去,谭老师立即将他们拉到桌子下,他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他们。

楼房变成了废墟。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找到了谭老师和四位同学,四位同学安然无恙,可谭老师却永远停止了呼吸。人们赞颂他"英雄不死,精神千秋".如果有人问我长大了想当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要当一名老师,做一个像谭老师一样忠于职守,舍已为人好老师。

最后的夏天读后感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令人措手不及的意外,我们有时也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但我们要学会坚强,以乐观迎接生命中最艰难的挑战。这是我从《最后的夏天》一书中领悟的。

《最后的夏天》主要讲述的是女孩梅格和她的姐姐莫莉跟随家人一起搬到了乡下,从此两个女孩摩擦不断,打得不可开交。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莫莉突然不停地流鼻血,曾经漂亮大方、开朗活泼,像星辰一样耀眼的她身上插满了管子,而内心一直深爱着姐姐的梅格,终于知道了残酷的真相……。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以朴实的语句,描写了一家四口欢乐、平凡的生活;后半部分则用悲伤的语调,讲述了梅格和爸爸妈妈以乐观战胜了生命中最艰难的挑战。读完这本书,我被梅格一家打动了,深深的关爱和亲密紧紧包围着这个家,快乐和悲伤同时呈现在这部感人的书中。

读过这本书的人,谁不为莫莉的离开感到惋惜?谁不被梅格的坚强所打动?又有谁不为梅格一家遭受折磨而感到命运的不公?的确,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令人措手不及的意外,我们有时也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但我们要学会坚强,以乐观迎接生命中最艰难的挑战!

用微笑面对一切困难,用爱点亮生命中的希望!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

当耶稣在餐桌上说有人出卖了他时,众门徒的表现各不相同,而真正的叛徒——犹大的表现却与众不同。

在十二个们徒中,犹大没有被分到另一边,而是和其中五位门徒一起坐在耶稣的.右手边。我把电脑上的照片放大,再放大,心中涌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大了,更大了,犹大的形象像被揭开了盖在上面的层层纱布般,一点一点的鲜明起来。我终于把他看清楚了。他的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他的眼睛里透露出紧张,眉毛微微皱着,仿佛在想着怎么逃走,仔细看着他,你会怀疑这就是一个真的人,而不是用笔画出来的人物。

他那不安的眼神,微微皱起的眉头,好像在暗示他就是叛徒。在那紧张的眼神里,不时流露出他此时害怕的心情。那眼神,有时让人觉得局促不安,有时让人觉得正在想法逃走,有时让人觉得恐惧、害怕。犹大的眼神让我们清楚地知道他就是出卖耶稣的叛徒。达芬奇凭着他的细致观察和精准刻画,使犹大的面部表情,像真人一样惟妙惟肖。

犹大的身体和紧攥着钱袋的右手,也显示出他的紧张、恐惧。他的身体,下意识地向后倚着;仿佛想从耶稣前往后退缩似的;他的右肘,搁在桌上,仿佛是想在这时找到一个依靠;他的右手,死死的抓住一个钱袋,这里面是他出卖耶稣而得来的三十块银币赏钱。他身旁的门徒大多数表现出愤怒的样子,这更是犹大显的局促不安。

达·芬奇用他神奇的画笔将犹大以及耶稣、众门徒的面部表情刻画得如此细致,这才使这幅《最后的晚餐》如此备负盛名。

窗后的少年读后感

男孩乔治的父亲失业了,朋友也离开了他,只有母亲的教导让他在同学的冷嘲热讽中勉强支撑下去。突然有一天,通过一张陈旧的告示,他结识了一位同龄男孩塞弗,这个坐在窗边的男孩成为了乔治的知己,他用真诚为乔治打开了一扇发现美好世界的窗户。

八月的杭州丹桂飘香。“请问你就是陈庄涵吗?”我转过身,是一位陌生的阿姨“我们家方舟想请你来家里做客。”“方舟……那个短发的‘假小子’?”她可是个赫赫有名的“迟到大王”,性格孤僻,学习不好,而且脾气暴躁,不愿与人交流。我的内心非常拒绝,可话到嘴边却成了“没问题”。

“起床啦!”我对着还在呼呼大睡的她大吼一声,没想到,她充耳不闻,无动于衷。在我“夺命连环闹钟式”的催促下,方舟终于不情不愿地起床了。“才八点呢!”她埋怨道,“再睡一会儿又怎么了?”“可是平时上学时间是七点半啊,趁着假期你得养成早起的习惯。”“我不想上学,为什么要早起?”不料她却反驳我,可语气缓和了许多。“这可不行,不读书你能干嘛?如果你是担心作业难没关系,我会教你的。”她摇摇头:“不是的,我脾气不好,怕得罪人,在学校太孤单了,不想去。”原来如此呀,我恍然大悟“没事的,有我呢,你不会孤单的。”

出乎意料的,星期一,方舟居然元气满满地早早到了学校。

从那天起,方舟再也没迟到过,再也没有人嘲笑她。

元旦活动,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踊跃报名,方舟会吹萨克斯,可是没有勇气参加,紧要关头我依然站到了她的面前,鼓励她:“去吧,我支持你,加油!”

“啪啪……”在热烈的掌声中,她走上了舞台。顿时,台下鸦雀无声,她太紧张了,一上台就出错了。

“加油!方舟。”我极力为她打气。

“别害怕!”鼓励的声音多了起来。

“没关系,继续吧!”全场几乎异口同声。

美妙的音乐又重新响起,回荡在舞台上……。

现在的“假小子”,活力满满,乐于助人,成绩进步很明显,也受到了大家的喜爱。当然,她并没有忘记“你不是一个人”这句话给予她的美好的馈赠。

因此,我们变得亲密无间,一起笑,一起闹,一起分享,一起看美好的世界。我就像塞弗一样用我的真诚为我的“乔治”——方舟打开了通往外面世界的窗户。

如今的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成了一对令人羡慕的姐妹花。“你不是一个人!”这也是《窗后的少年》里的一句话,简单但很暖心。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当你身边有人感到无助的时候,我相信这句话一定能驱逐孤独,增进友谊!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

值班三天时间,准备把《最后的精灵》读完。这次值班总算完成了既定的任务,虽然期间也被手机、电脑等丰富的信息干扰,但最后还是读完了这本书。

刚看这本书时,对这本书佩服得无体投地,因为有很多外国读者、名人对这本书评价很高,一方面它是一本老小咸宜的好书,里面有深刻的内涵,另一方面它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有意想不到的结果。然,看完之后,我有点小失望,这本小说确实精彩,但还没有到那些人评说的那样完美(也许是翻译得不够好,没有把小说的精髓翻出来),所以凡是还是要自己亲自尝试,亲自检验,才知道事情的真面目。

书中很多情节和人物都不知道为什么为穿插在里面,而且后面又没有这些人的消息。譬如,为什么要写小精灵他们三个遇到一个巨人和两个随从,写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只是想表达小精灵有感染别人的超能力吗?可小说中又写了他们转身就又变回原形了,还把火腿挖出来吃了。说明人的本性不容易改变的。也许小说只想用这个情节吸引小朋友的注意力吧,因为小朋友们都喜欢看巨人、坏蛋之类的情节,特别是那些蠢笨的巨人。可后来却没有一点他们三个的消息,作者把巨人描写成这样,我还以为它就是传说中的最后一条龙呢!

我觉得这本书中有好多悬而未决的情节,如果要写续集应该比较容易。因为两个部分的'结尾我觉得都不太满意。特别是第一部,看着那地下室的旷世预言,我想着小精灵会作出一翻什么样的巨大贡献呢!可让人跌眼镜的是,竟然就是搬动一块巨石就完成了“最的一个精灵和最后一条龙联合打破循环”的预言,而且还搬来一大堆的气象学、宇宙学之类的东西来解释为什么一直在下雨,简直有点荒唐可笑。这个结局有点让人接受不了,也许就是那些大家说的让人出乎意料的情节吧!

故事里描述的亲人离弃或去世的那种悲伤、那种孤独,都是用外面的雨景或冰冷的天气还衬托,因为那种感觉就是好像掉进了冰窟窿里一样无助,一样寒冷,那种巨大的悲痛作者描写得细致入微,让人感同深受,如临其境。小说中多次描写一个人的孤独,象一开始小精灵那种在雨中孤苦无依、饥寒交迫,又湿又冷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有点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临死前的那种境地,只能靠闭眼想像才能维持身体的温度了。

这本书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方面,就是鼓励人有梦想,有梦想就有希望,就能想办法摆脱眼前的困境,最后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局面。也就是要坚信自己的能力,坚信未来一定有更好的处境。小精灵就是这样的传播正能量的使者,虽然他自己有时也不知道未来会是怎样,但因为有预言在那里,他就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到了。如果没有预言的话,也许小精灵和萝碧都不会有这个信念,不会对未来抱有那么大的希望,预言就是他们的信念或者说信仰,是预言一直指示着他们朝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前进。所以一个的信念很重要,它可以一个人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而且因为有了信念就会让人有坚持下去的决心。

故事的画面感很强,应该很适合小学生看的一本书,如果拍成电视连续剧或者电影卖座率一定很高。因为小学生处于那种对巨人、精灵、龙都比较感兴趣的年代,而且喜欢一些离奇古怪的事情,也能帮助他们树立自己的梦想,建立自己对未来的信念。那种孤独和凄凉的感觉可能小朋友们无法感受到,就像我们大人看这本书的时候也只能感同深受,对这种处境的人表示同情而已。

《最后的演讲》读后感

今天读完了兰迪教授《最后的演讲》,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他无法再继续陪伴他的妻子和孩子继续生活了,他患了癌症,要永远得离开他的家人和朋友。他是这么年轻的杰出人才,幸福得拥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而他们又那么小,对他几乎没有什么记忆。作为一个父亲,这对他来说是多么的`残酷。他要永远的离开了,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他活得像个健康人一样,快乐的享受每一天,更多得陪伴妻子和孩子们。为了准备演讲他没有好好的给妻子过生日,在演讲的现场他给妻子准备了大大的蛋糕。他的妻子是那么的惊喜,在他俩拥抱的瞬间,妻子在他耳边低语:请不要离开我。这句话有多重的分量啊,失去他是多么痛心疾首的事情。看到这,我不由的流泪了,似乎能感受到一个被丈夫的爱团团包围的幸福女子,将会永远失去丈夫的那种悲痛无助和绝望。或许只有用眼泪来洗刷这种心情。看到他跟孩子们幸福在一起的照片,心中倍感惋惜,惋惜的又不禁流泪,照片上多么灿烂的笑容,多么温馨的画面。面对死亡,突然感觉到人是这么的渺小和无助。我们每个人都会死,这是自然规律,在我们健康的时候,总觉得死离我们很远,以至于我们从来没想过死的问题。当真正直接面对死亡的时候,内心又是怎样的情况。想想要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不复存在,没有思维,没有呼吸,这个世界与你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想想是多么的可怕,生命是多么的宝贵。珍惜生命,珍爱健康!如何珍惜生命,又如何珍爱健康,这或许是我们在世的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珍惜生命不浪费时间,珍爱健康科学饮食保健,笼统的是这样讲,这需要贯穿到我们生活学习和工作中。

兰迪教授在2008年去世的,而到现在,我才看到有关他的演讲,由此看来,我是多么的孤陋寡闻,08年当年的事我竟然不知道,况且这是轰动一时的事件。我的关注范围太狭小了,希望以后要多注意。多关注一些事情,生活或许有不一样的精彩。

兰迪教授的一生没有白过,可以说是精彩的,他离世五年我仍能看到他留给在世人们的宝贵遗产。他虽然离开了人世,可他的精神他的才华却永远的留在了世上。能做到这一点,此生也已足矣。看他介绍自己的生平,感觉他是由梦想引领了自己的一生,也正因为有了梦想他才努力努力再努力,跨越一道又一道的阻墙,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孩提时代有梦想是多么可贵的事情,激发孩子的梦想又是多么神圣的事情。他有好的父亲和母亲,应该说父母做了正确的事才促成了今天的他。好的父母是多么的重要,家庭教育在孩子的生长阶段不容忽视。以后我也会是母亲,如何做一个好母亲,或许是我从目前就应该开始思索的问题。

不知道兰迪的妻子和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希望他们过得依然很幸福,因为兰迪,她的丈夫,他们的爸爸一直都没有离开他们,他永远的爱着他们一家人。

如果把每一天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来过,或许我们更懂得珍惜。生命的意义或许在于在我们死去了,留给世界的是什么。

生命是一个过程,不在于长短,在于活得质量。在生命的每个阶段都留下美好的回忆,或许回想起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最后的演讲》读后感

“全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是我从兰迪?鲍许的书中,收到最好的礼物。这句话惊醒了我,让我对未来不在徬徨,而一切的开始,是从我看到这本《最后的演讲》之后。

前些日子,在书店闲逛时,无意间看到了这本书,作者因病,剩下鲜少时间可活,于是便发表了最后的演讲。看完之后,“全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不断的徘徊,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脑中。我对这句话有极深的感触,原本的我,对往后的日子是徬徨无措的,不过因为这句话,使我不再迷惘,这句话是我听过最能抚慰心灵的话。

这句话给了我希望,使我在既黑暗又崎岖的道路上,找到一片光明,它让我不再畏惧未来,让我明了,自己应该要全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是按部就班的,依照学校和父母的期望走下去。听到这句话时,我就像被春雷惊醒的冬眠动物,顿时醒悟明白。它提醒我,要去追逐梦想,依照其他人的期望去做,只会让自己更加的失望,完成梦想,使我变得更有信心。这真是我收过的礼物中,最好的,最棒的。

语言是具有说服力的,它可以影响一个人的思想,改变一个人的人生方向,每一句话,都有深厚的意义,发现它,了解它,就是个最好的礼物。

《最后的辉煌》读后感

"歧视别人,是最愚昧、最无知的行为。"一句响当当的名言,激起了我对诺贝尔爷爷的敬佩。

诺贝尔的一生取得了129项发明专利,其中发明过炸药。为了发明炸药,他的家人都付出了血的代价。诺贝尔还是一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的财产一共有将近二百万英镑。

但他最让我敬佩的不是这些,而是他那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诺贝尔拥有这么多钱,他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吃喝玩乐,而是祖国、世界。他不仅捐出一笔巨款给祖国的教育事业和帮助医院补充设备,还把其余巨款全部存入银行,设立诺贝尔奖,把每年利息分成五等分,作为五种诺贝尔奖金颁发给得奖的人。

追求幸福是人类的理想,享受理想是人类的权利。如今,诺贝尔爷爷已远离我们而去。可他却留下了他的光和热散布了每个角落。作为后辈的我们又该怎么办?对,就是寻找那些光和热。现在的人,总是想着把好的东西留给自己,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发光的动力。为了日后人类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理想,让我们一起腾飞吧!

让我们在蔚蓝的天空下寻找光和热,并且把他们奉献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每当捧起书本,我就好像被磁铁吸住一样,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最近,我又啃完了一本书——《最后的獒王》。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与悲伤,尊严与耻辱,以及爱与恨的奇书。读这本书时,我总感觉被作者带着去向了那遥远的、苍凉的,却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仿佛亲眼见证了一段荡气回肠的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

藏獒,一个代表着神奇的名字,是一群了不起的神犬,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读这本书,简直就是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不仅零距离接触到雪域高原上最灵动的神犬,还让我们跟着藏獒们来到了圣洁的藏地,目睹了最原始、最淳朴的藏地风土人情,聆听了古老的神秘藏地故事。

在书中,一只外来藏獒挑战本地獒王的故事令我难以忘怀。这是一场强者与强者的对决。一边是身经百战、勇猛无敌的雪山獒王,一边是豪气冲天、勇敢无畏的外来神犬——“神山狮子”。两只藏獒战斗的惊心动魄,地动山摇,让你的心灵震撼。读着,读着,仿佛亲临其境,耳边是怒吼连连,眼前是你争我斗。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藏獒简直具备了所有高原生灵最优秀的'品质——威猛、忠义、智慧,坚韧、责任、感恩……可以说,除了不能说话之外,和人没多大差别。

通过藏獒的故事,我想到了很多,那便是: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我们人类也应该向它们学习,学习他们优秀的品质,力争去做一个有良知的、独立自强的、诚实的、懂得感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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