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热门19篇)

时间:2023-12-02 06:26:10 作者:LZ文人

司法工作总结是对司法实践和法治理念的传承与创新的结晶。这些司法工作总结范文从不同角度和方面对司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概括,有很高的借鉴价值。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区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896起,同比增加0.15%,成功率99.95%;全区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上半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98起,同比减少13.54%,成功率98.99%。

一是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报送”,上半年共排查纠纷3395件。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累计调处涉及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民营企业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47件,成功47件,成功率100%。

二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区127名社区律师被聘为义务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电子化工作,上半年累计审核人民调解卷宗577份。

三是巩固发展新型调解组织。为了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有效化解流动人口聚居区域产生的矛盾纠纷,我区先后指导设立了汉正街武汉应城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汉正街中心商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汉正街品牌服饰批发广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在该领域中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调委会主任,同时吸收汉正街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组建调解队伍,建立规范调委会工作职责、流程。成立至今,新领域调委会有效化解承包经营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依法维护了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2、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截止201x年6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91人,同比增长14%;其中新增114人,同比下降23.5%。1-6月份,新增刑释人员141人,同比下降40.5%;帮教率100%,安置率为95%以上。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为0。

一是筑牢联动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每月一摸查、每月人数一对比、及时互通信息的常态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了《xx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购置速拍仪,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止6月底,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62件,其中速裁案件123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充分发挥科技宣告室作用,对入矫、解矫人员进行宣告。规范监管措施,规范执法奖惩,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26人次。规范信息管理,在配备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全面采用面部识别、指纹打卡等设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达100%。

三是落实执法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管理指导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上半年累计对全区11个司法所进行两轮常规检查,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三分管理”进行检查,针对6个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专场集中教育两次。组织80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武汉市社区矫正讲师团首轮巡讲的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档案、社区服刑人员案例评选活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年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升“四个全覆盖”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阶段成效明显,为“强富美高”新xx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效显着。1-5月份,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社会矛盾纠纷9857次,受理矛盾纠纷17182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17182件,调处成功率为100%。一是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常规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工作,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医患、道交等纠纷领域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环境保护、物业管理、价格争议等纠纷领域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xx老娘舅》电视调解品牌栏目,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49个,人民调解员6662人。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上半年全市参训调解员5017人次。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严格落实纠纷信息采集、报送、处理的基本程序,认真执行矛盾纠纷直报和“零报告”等制度。提升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全市矛盾纠纷数、调解组织数和调解员数均100%录入新系统。二是积极参与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市政府文件精神,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化解市信访联席办梳理出的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单位,并进行排查摸底,分类化解,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能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专题研判,对信访积案组织对接机制,全力推动重点矛盾依法化解,有效解决了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消除了一大批不稳定因素,增进了社会和谐。三是着力推进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调整办公场所,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将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搬迁至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院内,极大地方便了市级五城区医患双方纠纷调处化解求助。据统计,上半年,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调处医患纠纷30件,涉案金额近200万元。搭建组织指导平台,成立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政府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合力指导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召开全市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深化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推进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突破的任务和抓手,为推动我市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的专业优势,服务新xx建设作用突出。1-5月,全市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450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2521家,律师办理各类案件2.3万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2976家,代理各类案件5088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32444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6294件,采信率99.99%;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41件。一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将公共法律服务购买按照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20xx年度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全部落实到位。深化法律顾问覆盖工程建设,全市13000多家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政府以及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运行全省首家集12348热线、12348网站、法律服务实体大厅等多种服务方式于一体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覆盖。提质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编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收集整理涉及婚姻继承、财产纠纷、劳动合同、房屋拆迁、民间借贷、食品卫生、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案例,制作成法律服务宣传手册,切实提高服务质效。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服务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润xx·20xx春风行动”,组织专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348中心话务员、人民调解员和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服务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成功策划、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力量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司法日联动服务宣传大型广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xx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梁溪区领导全部出席活动现场;全市20多家专业法部门和1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5000余名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解答服务,人民群众纷纷感慨“司法局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xx日报》、《xx晚报》、《xx日报》、人民网、xx新传媒等10多家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齐聚活动现场,做持续深入报道,xx“司法日”荣登今日头条,点击量近6万人次。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和跨境并购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公证法》实施十周年宣传、“公证开放日”、“公证助残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政策宣传服务活动,努力为企业、群众和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及时法律服务。三是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前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自20xx年1月18日起,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认真贯彻《xx省法律援助条例》,积极研究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特殊对象信息库,建立驻军法律援助站,落实工作站经费1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设,完善法律援助中心便民设施,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法律援助案件较去年上半年同期增长13%。

(三)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社会治理能力持续增强。1-5月,全市没有发生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特殊人群违法犯罪案件。一是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xx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制度,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调查评估能力和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都得到有效提升。严格执行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督查、纠正日常监管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严格执行刑罚,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第一阶段清理排查出相关人员4人。二是全力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不假外出行为。全力做好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春节”、“两会”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存在重新犯罪迹象的“两类人员”,制定严密周全的管控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重点管控,对涉黑、涉赌、涉毒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与街道综治部门、所在社区、派出所保持密切沟通,100%落实手机定位监控,强化信息化核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越界报警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安全工作专项检查,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台帐资料及工作平台数据核查情况,现场抽查社区矫正人员定位、请假情况等,检查各地“双严”活动落实情况和春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日常监管扎实有效。三是多举措夯实教育帮扶。探索信息化教育矫正新方法,xx、xx、梁溪等多地通过手机app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开展“黄丝带”关爱帮扶行动,排查“四类人员”(服刑、强戒、刑释、解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家庭33户,发放各类帮扶物资共计金额3万余元;倡议市(县)区司法局联合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建立“四类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对接、材料移交、宣传签约,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话回访或见面走访,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活动,进行操守保持督促提醒,最大限度确保戒治效果。壮大工作力量,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五老”志愿者培训,培育发展第一家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xx新途后续照管服务社”。四是全面加强工作保障。启动运行市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完善市(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和中心合署办公模式,市、县两级全面形成集动态监控功能、信息传输功能、数据共享功能、应急处置功能、指挥调度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立体工作模式。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保障,联合14个部门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必接”人员衔接经费保障,安置帮教专职社工配备比例,刑释人员就业、就医、低保、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部署为契机,全面提高社区矫正一体化智能平台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运行水平。部署运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全面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全覆盖。

(四)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举措,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全面升级。 一是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市“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启动调研,听取基层单位普法工作难点以及对“七五”普法的意见建议;部署开展“七五”普法万人问卷大调查,广泛收集社会普法需求,把握“七五”普法趋势和特点,掌握“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和难点。目前,《xx市“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并印发市各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命名表彰了xx古镇惠廉堂、xx市青阳镇青少年禁毒教育馆、xx市禾苑法治文化公园等39个20xx年度xx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xx市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示范基地、xx市官林镇义庄村法治文化公园等10个法治文化阵地参加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涌现出xx香山法治书、xx市法德堂法治文化交流推广中心、xx区法治版画、xx区青少年法治文化专线、xx区“法润xx送法进万家”群众法治文化活动、新吴区深化“法护蓓蕾”青少年系列法治实践等法治文化特色品牌。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法律下乡、法润xx•春风行动、预防通讯网络诈骗专题法治宣传教育、20xx年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征集评选、《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读本》启动仪式、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法治阅读日、万家学法、三八维权周等十大主题活动,成立了全省首支全民法治阅读辅导员队伍。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双创”活动,积极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内容的群众自治活动,全面完成全省第十一批“民主法治村(社区)”和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考核验收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全力打造“xx智慧普法”平台,基本形成了网站、微博、微信、移动通讯终端、户外多媒体终端等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并存的新媒体普法宣传格局。4月,第三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暨新媒体“法宣在线”普法微信矩阵上线仪式在xx市举行,建成全国第一家“宪法书院”。组织开展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xx市选送的《司小西游记》喜获全国一等奖,xx区选送的《打造xx区“桃娃”普法品牌构建普法长效机制》获全国优秀奖。组织开展“法润xx·德法同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征集优秀作品385部。四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印发《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强化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制定法治宣传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初步探索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强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成立xx市普法志愿者支队,下辖市直属普法志愿者大队和各市(县)区普法志愿者大队,与省总队形成三级普法志愿者队伍;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分析研判机制,指导各地每月定期收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相关数据,通过分析研判,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全面夯实行业监管保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xx等领导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的规定(试行)》。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实务交流研讨会,法官与律师通过职业共同体建设平台共同商讨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实务。会同市律师协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暂行办法》,召开“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新闻发布会,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诚信建设,依托政府信用平台、市局门户网站、12348网络平台等媒介,及时公开、更新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执业许可情况、违法违规执业情况信息。加强规范法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统一公证服务标准和服务管理;印发《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若干工作规范及部分常用文书格式》,统一法律援助工作程序,规范文书卷宗;深化司法鉴定“六零”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检查考核全市律师事务所,对检查发现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行政管理建议书,指导限期整改;全面考核考评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对不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加强质量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开展公证卷宗质量自查,推行公证人员服务质量自我考核和互评。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服务职责,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上半年,新设立律师事务所3家,办理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事项9件,办理专职律师执业证申领事项117件,其他行政服务事项168件;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11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629名;办理涉外公证员执业资格备案6件,办理公证员执业证到期申请换证6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88件,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1123件,变更登记72件。

(六)认真做好政治人事工作,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队伍建设。以xx市区划调整为契机,与新成立的梁溪区、新吴区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有效保证了政法专编的落实,同时也理顺了各市(县)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认真做好机关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有效维护了局机关的稳定和司勤人员的切身利益。组织召开挂职民警互帮共建会议,对互帮共建队伍进行调整,表彰过去一年互帮共建工作表现突出的民警。二是抓好重点工作推进。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智敏讲授专题党课《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干部》;分两批组织全系统党员赴井冈山,开展学党章党规的教育培训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组织召开政治工作例会,部署全年政治工作。选树优秀典型,推荐上报“执法为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播放的xx区锡北镇司法所长过锡贤先进事迹专题片---《谁在为难谁》。三是抓好政治部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编制核查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互查,上报各项组织人事统计报表。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政治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本次总结为起点,对照年初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新xx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七五”规划的完善、汇报和签发工作;组织召开xx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进一步深化“法润xx·德法同行”活动,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12·4”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繁荣法治文化产品,加强法治宣传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夯实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全省第十二批“民主法治村(社区)”和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推荐、考核和申报工作,力争年内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与辖区内村(社区)总数的比率达到40%。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重大经营战略调整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组织引导“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经贸产业合作区建设以及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促进社会依法治理。提质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运转模式,探索启用新兴媒体或载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加强法律行业监管,提升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努力确保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提质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公调、诉调对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社会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宣传,依托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宣贯《xx省人民调解条例》,发展《xx老娘舅》电视调解栏目,营造良好调解工作氛围。

(四)进一步夯实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执法质量和“双严”活动成效专项检查,全力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矫,确保g20峰会顺利召开。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积极协调监狱、看守所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实战水平,下半年在全市探索、推广使用电子手铐,规范远程帮教会见系统使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年内各市(县)区至少有1个可参与社区矫正的专业型社会组织,至少有1个可参与或从事安置帮教的社会组织。

(五)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成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围绕“两学一做”,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学党规党章知识(演讲)竞赛。狠抓队伍能力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选派岗位能手组队参加全省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开展政法专项编制督查,与市编办一起对各市(县)区落实政法专项编制情况逐一核查,确保年底前达到省厅要求。

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x次,专题学习研讨x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x次、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x次、党课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

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队伍建设突出党建政治引领。围绕建党x周年,深入开展。

党史。

党课。

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

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

总结。

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

教育。

整顿。

工作。

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上半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xx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荣辱观教育和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抓住时机,认真开展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和县司法局“荣辱观”教育活动实施办法,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思想发动。采取学必读篇目、重点辅导、请专家讲、领导讲、典型人物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分组议等方式,边学边查边改。每个党员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字数均在2万字左右,人人写出心得体会在会上进行交流和评比。开展了谈心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积极投入“行风评议活动”。党员还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以及司法系统开展的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人均写出了不少于1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围绕“关键在解决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集中整改,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二、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局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以学习来促进领导干部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注重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认知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注重加强对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统筹能力,树立团结协作的意识:在干部作风整顿中,注重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的培养,增强执行能力,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领导班子坚持经常学,把学习工作化,注重专题学,把学习系统化,同时还相互学,认真开展讨论与交流,相互促进和提高。班子成员除自学外,还积极参加局机关集治学习,坚持了每月一次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均撰写了学习心得2篇,调研文章1篇,班子的学习氛围浓厚。局机关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并且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认真组织全体公务人员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进行了培训考试,落实了专项整改。

三、积极履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强力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xx年2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下发了《县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采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经普法领导小组审议修改后上报县委、人大、政府,9月13日县委、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19日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xx年10月县政府拨专款1.2万元,召开了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加的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2名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16个民主法制示范村进行了表彰,县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起步之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抓好法制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抓好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及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目标的落实,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正式启动。

(四)抓好法制宣传平台,创新法制宣传形式。

突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从xx年2月开始,我局参加了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服务“三农”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公证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于xx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契机,对相关的法律要点进行了宣传;3月我局在县城组织参加了“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从5月份开始,利用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我局参加了“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我县各部门、乡(镇)采取散发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制作宣传展板(图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音(像)、通讯、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张贴标语200条、悬挂横幅50幅、展出图片和挂图300余幅,出动宣传车30次,接待群众咨询xx人(次)。

2、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xx年,全县共发生纠纷67起,调解67起,成功率达96%,全县法律工作者共代理民事诉讼12件,应聘法律顾问1家,防止群众个体上访3件12人,集体上访2件24人,至xx年底,全县“两劳”回归人员17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年初,专门下发《关于积极参加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党的十九大前省市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大督查”百日攻坚中交办的重要矛盾和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把问题尚未解决、诉求仍然存在、矛盾可能出现反复甚至激化的重点事及目前仍反复进京的重点人再作全面梳理,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做好化解工作。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范围,在建立健全“3531”组织体系基础上,不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工作圆满达标,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

二是深化“访调对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信访局、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切实做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依法、科学、合理、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深入推进“访调对接”,规范移交程序,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指导责任,通过搭建涉访专业人民调解平台,建立“访调对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力量参与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1-5月,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0436件,受理矛盾纠纷26223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26222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

三是加快推进矫治质效实现新提升。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发挥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优势,优化完善“机构+中心”模式,实现多级联动,构建一体指挥,合成处置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共撤销缓刑收监7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7人,警告119人,提请治安处罚2人。进一步探索建立网上网下互为补充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学习机制,规范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针对性个案矫正。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地化集中公益劳动模式、补偿性社区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形式内容,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四是不断夯实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基础。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措施,结合监狱部门提供的预释放人员在狱所中的表现等基本信息,及时全面了其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刑满释放后的帮教安置准备工作。积极推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用,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远程视频亲情会见预约45人次、成功开展会见19次。截至目前,实现xx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100%。

五是创新打造“三级照管+”照管模式品牌。聚焦“提升照管率,降低复吸率”的核心要义,积极拓展思路,选择毒情严重、照管对象人数集中或总量较大的社区、领导重视且有主动参与后续照管服务工作意愿的社区,探索建立“三级照管+”的模式,实现照管机构与社区管理工作的互补互促双提高。今年以来,完成人员信息对接传送219人次,签署后续照管协议192份,帮助42名照管对象实现就业,对3名特困照管对象提供应急救助服务,为101名照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纠纷化解、应急救助等照管服务,为90名困难照管对象和17名照管对象家庭协调和发放帮扶现金及物资共计8万余元。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1、积极做好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做到无缝衔接,衔接率100%。截止6月,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234人,新增24人,解除15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12、做好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矫正大队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9人。今年新增21人,解除26人,调转3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8人次。做好重点人员薛玲等人的矫正监管工作,通过采取手机定位和电话通话配合定位的监管手段,每月两次进行走访,手机定位每天检查两次,确保其稳定,控制在当地。

13、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共改造曙光司法所和工农司法所两家的办公环境,曙光所改造完成,工农所6月末完成交付使用。通过改建达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标准的要求。

14、实施公证延时服务。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区公证处实行公证预约服务工作。从5月1日起,公证大厅开展365天无休日服务活动,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公证书。截至目前,公证处完成公证案件340件,非税收入10多万元。其中遗产继承公证328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证7件,死亡公证2件,同意书公证2件,委托声明公证1件。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xx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xx市机关部门“七五”普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一月一法”普法提示》,对全市67家部门的普法责任进行细化,对200多部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任务进行解,明确专业法部门月度宣传任务,并每月向相关部门发送《普法建议函》,《普法建议函》的回馈率达到9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全面普法工作成效。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互动,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了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项目和设施,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6个。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楹联书画作品巡展、法治动漫微电影创作、法治文艺演出、德法大讲堂等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全力打造xx智慧普法。升级改造xx智慧普法体系,在“一平台四中心”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打造xx智慧普法2.0版本,新增用户法律需求和信息推送智能匹配、法律咨询个性化类案推送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全面透彻的感知”、“智能融合的应用”、“普及泛在的互联”等智慧特征,全力打造集需求感知、产品研发、知识推送、服务供给、数据运用为一体的开放共享、精准普惠的xx智慧普法体系。加速智慧普法终端建设,推广社区电子显示屏建设,通过互联网接入、远程发布、自动响应、在线播放、实时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普法信息的定向发布和远程管理。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体制调整成效,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做到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基本经费和装备保障以司法局为主。进一步健全实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按照省厅制定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不断完善县级平台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以及司法鉴定指引等窗口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内容完备、要求明晰、考核规范的实体平台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365工程”建设成效,深化完善“三所”联建联动机制,各市(县)区根据《司法所建设导则》附录a《司法所标识标牌》,全面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目前82家司法所已有77家达标,达标率94%。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省厅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绩效考核和省厅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推进工作,突出已有标准的应用和实施,注重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定期向省厅上报全系统标准应用与实施以及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上半年,共梳理“见一次面”、“不见面审批(服务)”的87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84项权利事项做到全程不见面,不见面完成率达96.5%。统计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27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和服务类5件,法制审核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以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省厅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工作提供探索好和实践经验,得到了省厅标准化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加强法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和《江苏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部署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于2020年1月份进行了市、县、乡三级平台部署试用,平台强化了信息研判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细转变,成为推动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四色信息预警和响应处置工作体系的有力支撑。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四色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司法局全面建立以“预测、预警、预防”为目标的司法行政预警响应处置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督促并加强“四色预警”系统的使用。二是根据《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四色预警工作体系。三是在江阴市进行“四色预警”试点工作,针对大数据分析模块中产生的预警事项形成处置任务并进行流转办理。

四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拓展培育发展方法,强化运行绩效考评,积极提高社会组织培育发挥工作质量的要求,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正在形成体系完备、全面覆盖、规范运行的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宜兴着重在公益创投项目上下功夫,组织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参与并成功创投15万元的“三农服务提升计划”公益项目。该市法律风险防控协会组织5场次法律讲座,编印《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购买政府服务6万元。发展1个基础型、1个行业社会组织,组织19个社会组织年检。梁溪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性社会组织100%覆盖街道,进驻区、街道两级平台,培育“弘法志愿服务团”、“棕丝带阳光帮扶基地”等品牌社会组织。惠山持续深化“桃娃春播”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桃娃”普法研发中心等25个社会组织智能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平台,设立了19个桃娃普法社会组织公众号,研发了多个“七五”普法系列产品,整合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不断推动“法治”与“文化”的有机融合。

五是着力加强服务保障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对《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认真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并及时与财政部门联合向下转发了《办法》,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办法》要求,将认真梳理、逐步健全市局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要求建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责任等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根据《办法》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等因素,全面、足额编制预算。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将项目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到人。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4、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为载体,结合“五包五促”活动,为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联系卡,对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提供法律援助。

5、加强律师进信访大厅接访工作。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律援助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律师进驻区法院值班工作,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访群众150人次,提供法律案件咨询42件。

6、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进企业行动。安排优秀律师先后深入辽宁科隆公司、辽阳益华洗消剂有限公司、辽阳石油钢管、辽宁会福、辽阳合成催化剂等十余家区域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对企业在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调研分析,提出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6件,其中办理诉讼案件20件(民诉案件17件,刑诉案件3件);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426件。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围绕产业强市战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组织全市律师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律师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为企业或顾问单位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做好环境污染、生态修复等案件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绿色生产责任。引导“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律师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经贸产业合作区建设以及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加第二届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李剑律师做“一带一路”背景下境外产业园区法律服务模式探讨主题发言,受到了一致好评。宜兴市司法局面向开发区科创型优质企业和乡镇企业经管人员举办“企业家法治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梁溪区司法局成立法律扶贫帮困服务团,采取“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手段为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锡山区司法局筹建了法律服务扶贫专家库,对全区1592户贫困家庭开展需求调查,为有需求的贫困家庭安排家庭法律顾问。惠山区司法局邀请各驻村(社区)挂钩律师和法律顾问,为企业和居民开展环保公益讲座,相关做法别省厅内网采用。新吴区司法局组建了高新区(新吴区)企业法律服务团,针对辖区内200家重点企业推出了涵盖企业设立、股权架构设计、知识产权、等10个方面“法律服务套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法律助力脱贫攻坚战。精准识别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保护贫困人口合法权益。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对本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进行摸排,重点排查因发生重大事故、遭受非法侵害、遭遇意外损害、生产经营不当、家庭成员违法犯罪等五种原因致贫的家庭和人口,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并针对帮扶对象积极提供个性化法律维权帮助,加大贫困群众法律服务力度。加强扶贫开发项目法律服务,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帮扶。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队,建立法律顾问扶贫专家库,对我市的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律体检”,对地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收益等公开公示制度进行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互动,促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在总结历年帮教帮扶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解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中家庭困难、子女失学辍学的,建立信息互通、结对帮扶常态工作机制,提供必要法律服务,帮助其摆脱贫困。

三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打好法治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倡导绿色出行”行动。日常生活中的顽症痼疾,与旅游、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发布绿色出行倡议,共同营造低碳、清洁、畅通、高效的城市环境。“推进绿色生产”行动。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绿色环保意识,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重大执法案件讨论、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环保行政诉讼以及信访案件处理等相关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法治获得感。“创建绿色村居”行动。运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精准推送与美丽乡村,绿色村居主题微讲座微案例,推动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融入到法治文化示范点、民主法治师范村(社区)创建之中,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共创绿色校园”行动。大力加强青少年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培育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强化校园意外伤害、欺凌霸凌、校园贷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共创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加大平台运行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江阴市制订《全面深化江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内容、要求,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开通“12348江阴法网”,满足群众对移动在线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全市建有“法润民生群”240个,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宜兴市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在明确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用房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建设。梁溪区建设一体化实战指挥中心,严格实行“1+4”分析研判机制,按照“四色预警”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要求,成立局实战化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锡山区加大资源整合、功能拓展,实现了工作前置、力量前移,镇(街道)中心建设抓好省厅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引导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村(社区)服务站围绕“四统一”,打造标准化服务站。惠山区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统一功能布局,配置标准化标识标牌,新建图文展览室,在一楼接待大厅分设互动宣传区、接待区、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和实体工作区等五大区域。滨湖区草拟司法行政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一村一顾问”制度,统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实现与司法站资源共享。新吴区开设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的综合服务窗口,改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一线平台宣传、指引、咨询和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梁溪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江海司法所安装无人律师事务所,协调xx市锡城公证处派员进驻中心设点办公,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务,完善区中心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司法鉴定指引、特殊人群管理、公证服务、等窗口职能。锡山区全面推进“政务平台+微信”服务模式。依托政府为民服务平台,全区7个镇(街道)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东亭街道、东港镇网络平台运行取得了积极成效。惠山区在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0个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了远程调解室,加装了会商系统。滨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尝试利用互联网移动端的便利优势,建设掌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柜台式服务、电话语音服务、网络资讯服务三条通道,充分利用手机app和移动网络实现了区、镇(街道)和村(社区)联动服务。新吴区建立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使服务项目更好地适应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深耕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主阵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梳理了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情况,积极统筹协调,确保每名法律顾问服务不超过5个村(社区)。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基础信息库,持续更新法律顾问人员更替、联系方式、微信号等信息,并尽快嵌入12348法网。为更好的向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引导、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动作用,按照省厅、市局有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关要求,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推动“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创建智能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把法律顾问工作做到微信群里,既推动了法律资源下沉,也放大了法治惠民的实效。

四是打造网络平台法律服务新模式。江阴市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突发性群体讨薪案件“群案快办”机制,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设立大学生创业园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进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宜兴市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活动,针对性开展扶贫、“三农”等农村普法活动,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帮助基层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规范,推动落实村务公开,重点抓好律师与村的“一对一”“六个一”活动,初步形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微信群”村级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惠山区持续深化“桃娃春播·百名律师百千万”三年行动,率先搭建起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楼道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化信息化精准化平台,通过互联网与政务网以及桃娃智能服务前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与中国法网、江苏法网无缝对接,实现区、镇、村三级纵向贯通。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突出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月4日,组织安排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并为每名县级领导干部发放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晨读宪法、法治报告会、观看“12348”普法视频、法律主题班会等活动,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寒假期间,街道、社区分别组织开展“假日学校”、“防拐骗演练”、“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故事会”等青少年普法学习活动。

2、坚持“法律六进”,普法教育全域化。在学校,与xx区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联合开展“关注青少年,普法进校园”5.12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龙石景区增设学习新宪法宣传展板;在农村,为兰家镇西喻村配发法治书刊架及法律图书;在机关,组织各执法单位分别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政务公开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全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现场发放宪法读本300册,法律常识宣传单500张。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全面开展“智慧调解”工作。以宣传贯彻《宪法》为契机,开展全市村居调委会组织建设情况大排查,对组织不健全、工作基础薄弱的,及时整改提高,确保村居调委会实体规范运行。在全市普遍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的“三无村居”创建活动。围绕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作用发挥的总要求,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年内确保98%以上的镇(街道)、95%以上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0%以上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化解征地拆迁、农民工、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律师协会设立民商事调解中心、在符合条件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三是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工作渠道。依托社会治理大联动管理机制,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利用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把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走访、监管、帮扶等日常管理工作列入网格员的工作内容,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服务模式。加强引进和培育社会组织,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有效弥补特殊人群工作专业力量的不足,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重点做好:

8、加强“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9、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摸排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涉黑人员及有涉黑前科的人员,做到一个不漏地管起来。

10、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贯彻实施,督促区内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专项制度,把好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第一道关。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抓紧做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体平台职责定位上采用“3+x”的建设模式,设立开放式服务厅,并设置相应接待窗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在社区(村)全覆盖,有效构建起覆盖城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推进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结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着眼“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目标,紧扣“保稳定、促和谐、谋平安、惠民生”主线,主动对接全区精准扶贫,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扶贫攻坚的实现途径,更好发挥法律援助平台作用。

3.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把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建设关键,开展学习新宪法活动;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问答,把法治进校园,普法阵地建设好;把法治景区建设好,将普法宣传深入乡村深入社区。

4、学“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日”活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学习“枫桥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人民调解活动。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