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精选12篇)

时间:2023-12-05 00:34:44 作者:ZS文王

活动方案的制定应考虑到活动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出现无法实施或维持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活动策划人员为大家分享的活动方案思路和方法。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治、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一)工作目标

县(市、区)政府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在每村建立1个帮扶团队发挥参谋作用,村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引导村民成立各种自治组织,调动群众发挥其主体作用,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方法发动村民共同建设家园,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抓手,同时培育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可持续增长,达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目标。20xx年每县选取1个示范村进行创建;20xx年将示范扩大到每镇1个示范村;通过示范引导,到20xx年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措施

把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城乡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城乡社区凝聚力。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以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和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点。在行政村(自然村),可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危房改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在城市社区,可在正在开展的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基础上,解决改善小区绿化和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增加停车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

(二)决策共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居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居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访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社区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三)发展共建。充分激发村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社区美好环境。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区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大力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在职党员义务服务周等活动,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四)建设共管。鼓励村民、居民针对村庄、社区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五)效果共评。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社区居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社区、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成果共享。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社区氛围,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好推进工作,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政区域内开展“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年度的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主要目标、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工作计划报送市住建局备案。从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支持,督促主管部门与相关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和平台下沉到村庄、社区,深入群众,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主动合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

(三)加大培训力度。市级从科研设计院组织一批整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了解乡村、热爱乡村、致力于服务乡村的专家教授作为帮扶专家团队,采取多种形式对县(市、区)主管干部及乡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各县(市、区)要着力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乡贤、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等群体中发掘和培养一批“共同缔造”工作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做好宣传引导。市级将利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范围。优选挖掘示范案例,及时总结上报,争取在省市乃至全国宣传推广。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x建发〔20xx〕xxx号)的要求,现就在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示范、帮扶”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治、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一)工作目标。

县(市、区)政府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在每村建立1个帮扶团队发挥参谋作用,村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引导村民成立各种自治组织,调动群众发挥其主体作用,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方法发动村民共同建设家园,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抓手,同时培育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可持续增长,达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目标。20xx年每县选取1个示范村进行创建;20xx年将示范扩大到每镇1个示范村;通过示范引导,到20xx年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措施。

把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城乡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城乡社区凝聚力。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以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和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点。在行政村(自然村),可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危房改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在城市社区,可在正在开展的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基础上,解决改善小区绿化和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增加停车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

(二)决策共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居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居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访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社区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三)发展共建。充分激发村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社区美好环境。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区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大力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在职党员义务服务周等活动,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四)建设共管。鼓励村民、居民针对村庄、社区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五)效果共评。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社区居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社区、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成果共享。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社区氛围,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好推进工作,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政区域内开展“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年度的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主要目标、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工作计划报送市住建局备案。从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支持,督促主管部门与相关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和平台下沉到村庄、社区,深入群众,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主动合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

(三)加大培训力度。市级从科研设计院组织一批整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了解乡村、热爱乡村、致力于服务乡村的专家教授作为帮扶专家团队,采取多种形式对县(市、区)主管干部及乡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各县(市、区)要着力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乡贤、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等群体中发掘和培养一批“共同缔造”工作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做好宣传引导。市级将利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范围。优选挖掘示范案例,及时总结上报,争取在省市乃至全国宣传推广。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全面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全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1万个,惠及约100万户居民。全省改造工作按照“三步走”:20xx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2个,惠及39。23万户居民;到20xx年,完成60%的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智慧安防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各地应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确定具体的改造内容清单、可操作的改造标准和支持政策。

(一)工作流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1)摸底调查。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产权或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2)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应由确定的项目主体单位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改造方案应在小区进行公示。

3、开展项目审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示通过后,应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4、实施改造施工。

(1)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全程介入,做好施工过程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

(2)技术服务指导。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

5、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验收通过后,抓紧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区)可将有条件的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无上级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可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各地要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研究制定本地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各地要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全程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省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政策顶层设计、年度改造计划的确定和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同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镇)、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各市(区)要结合全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和监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项目实施主体等共同参与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有序实施。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市、县政府现有的融资平台在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营,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服务。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美好幸福小区”、“绿色社区”创建。

(四)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品诱发火灾。

(五)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地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做成“民心工程”。各市、县(区)审计部门要适时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

(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周期管理机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制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老旧小区运营管理主体不断提高管理维护水平。对于涉及银行借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款期内,各市、县(区)政府部门要督导借款主体落实还款责任,确保按时偿还到期资金,维护良好信用。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鼓励有出资意愿的居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并统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要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

(三)金融力量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授信工作。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xx省分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依据xx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融资模式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一)统筹推进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城市更新内容的重要载体,各市(区)要以“共同缔造”的理念,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市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级政府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项目责任主体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xx20xx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冠宣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第46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xx主题为“保护碧水蓝天,创建美丽xx”。

1、6月2日—6月8日为“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时间;

2、各学校每季度定期开展学生志愿者环保实践活动。

1、各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志愿者的活动来改善当地周边环境;

2、各学校通过学生志愿者宣传提高和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环保知识;

5、唤起社会公民环保意识,用实际行动保护我们共有的家园;

6、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抵制环境污染,节约能源,爱护绿色环境。

六是6月5日当天全县各学校led电子屏幕都要打出20xx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标语(附件1)。

一要高度重视。各学校(园)要把“六·五”世界环境日和“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主题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丰富载体。各学校(园)要落实活动场所,丰富活动载体,鼓励开展富有创意的宣传活动,使“六·五”世界环境日和“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富有成效。

三要总结经验。各学校(园)要及时做好“六·五”宣传日前后各项宣传活动的资料汇总,在6月7日前将宣传活动影像图片资料、书面总结(压缩包的形式)分别报至教育局普教科(电话:xx;邮箱:xx)和环保局宣传科(电话:xx;邮箱:xx)。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xx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的通知》(x政发〔20xx〕xx号),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xx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和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坚持统筹各方。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多方参与,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理念方法。

系统运用共同缔造活动方法。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相关各方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工作目标。

20xx年,以社区、村组为基本单元,创建一批共同缔造活动示范试点,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切合xx实际的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经验;20xx年至20xx年,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基本建立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到20xx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六)在城市治理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七)在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抓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和示范县城建设,到20xx年,xx县、xx县2个县城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开展设计师驻镇工作,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xx年,建成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将其打造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八)在美丽村庄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美丽村庄片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处理,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十四五”期间,根据不同类型发展需要,优先选取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共同缔造美丽村庄300个(其中,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0个),建设改造1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一)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更多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二)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xx县、xx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区)创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xx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政校、政企合作,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村镇建设研究工作,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技术人才,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x市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区县、开发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四)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市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xx县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工作牵头部门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分项活动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部门任务及分工。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级对口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本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将相关资源向共同缔造活动工作倾斜,全力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开展缔造活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整合部门资源,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为工作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等方式,开展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共谋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方案;二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共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动员各方贡献力量,共建美好人居环境;三是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商议拟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共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四是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机制,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共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实效;五是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

(一)明确工作载体。在农村自然村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从危房改造、垃圾污水治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等工作入手,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注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和长效管护的点点滴滴做起。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县(市、区)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庄。乡镇作为工作主体,具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xx月xx日前,设区市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各设区市推荐,在全省选择31个农村自然村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各试点村要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具体切入点,探索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四)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系统及乡镇、农村干部培训,帮助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及乡镇、农村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形成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氛围。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心得

8月19—20日,我非常有幸参加了在红安举办的全市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专题培训班,两天的培训,我收获颇丰。这次培训学习严格按照教学日程安排,学习内容丰富,不仅有理论有实践,而且与我们农村实际工作息息相关,特别是让我对全市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论依据、深刻内涵、精髓要义和路径方法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为我们村党组织书记就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指明了方向,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让我们对于下一步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充满了信心。

(一)通过集中观看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共同缔造专题片了解了为什么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一是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二是中共第十二次湖北省党代会报告提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三是“共同缔造”活动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云浮院前社、厦门曾厝垵、沈阳牡丹社区和湖北麻城等都有非常典型的成功案例,这些成功的经验为在湖北广泛推进共同缔造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通过红安、麻城等先进经验典型明确了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出发点,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和人民群众一起共建美好环境、共创美好生活。二是要准确把握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核心要义,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基层认真倾听群众意愿和呼声,及时发现问题,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共同解决困难。三是要准确把握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路径方法,坚持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通过实地现场观摩学习了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共同缔造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关键是要把群众组织起来。一是要建立完善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和政府服务纵向到底,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到基层,把资源、管理、服务下放到基层。二是要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统筹政府、社会、群众的力量和资源,创新平台载体,规范和完善协商共治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共同缔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决策共谋方面,变“你和我”为“我们”;发展共建方面,从“要我做”到“我要做”;建设共管方面,从“靠公家”到“靠大家”;效果共评方面,变“旁观者”为“参与者”;成果共享方面,从“独乐乐”到“众乐乐”。三是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覆钟地村位于白莲河乡东北部,总版图面积16平方公里,20个村民小组,87个自然塆落,712户,2912人,318国道、梅覆线公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地理条件较为优越。覆钟地商贸街、麻子迁小区、河东小区、移民家园、东光书院早年初具成形,各项工作争做大村大形象大落实,为“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广泛扩大宣传,了解民情民意,为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奠定思想基础。要大力宣传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组长、群众代表会、小组会传达专题培训学习精神,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模式,探索出一条符合我村实际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之路。

(二)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下基层实践活动,扎实推动“共同缔造”活动的落实。

1.思想破冰,转变观念,决策共谋。按照“意见商讨、绘制初稿、图审讨论、意见整合、方案确定”五步工作法,坚持“多共谋、慢出图”,结合我村实际,充分把握示范区、乡党委和政府多次提出的招商引资、引进能人、专家、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发动乡贤力量,让他们出谋划策,参与“党群共建,基层治理”座谈会,共商共议村庄的共同缔造、乡村振兴问题。

2.组织群众,健全机制,统筹资源。一是坚持“支部发动、党员带头、能人带动、群众参与”,广泛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做到干群“一起讲、外出看、发动干”的'模式。立足湾组实际,遍访群众所需,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编制“共同缔造”发展规划。动员群众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垃圾分类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动员群众参与治理脏、乱、差,着力打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人居环境。二是健全机制,发挥乡风文明中“五会一队”的作用,深入开展孝善之星、乡贤好人、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培育优良的家教家风。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发动群众自筹资金,统筹整合,精准对接,全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一手抓乡村振兴建设,一手抓产业发展,大力支持群众的意愿,全力配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拓展村集体和群众增收渠道,推进共同缔造促产业富民行动。目前,我村石材产业园已经完成了前期的协调及其规划设计,动员群众迁坟166棺,5个拆迁户正在签约之中,贺根农业、湖北祥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项目也正在实施之中。

3.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设共管。构建村“党支部+湾组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三级组织体系,坚持“支部主导、村民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管理体系。结合我村实际,我们讨论并建立共管的长效机制。一是重要区位公益性岗位管。对于垃圾清运、当家塘清理、路灯维护、公厕保洁、重点基础设施等事务,由公益性岗位具体管理。二是公共区域党员管。对于村民文化活动中心、乡村舞台、文化广场、湾组党小组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一街两区、移民家园等区域,划定党员责任区,由党员负责管理。三是房前屋后农户管。全村712户由农户自行负责房前屋后杂物有序堆放,做好绿化养护,保持庭院干净整洁,村委会实行安排进行督办、检查、评比。

4.收集意见,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每项服务群众的设施建设完成后,我们都请受益群众现场评议,群众满意的我们继续发扬,群众有意见的,我们立行立改。要抓住成果共享,听群众的笑声,让群众能够享受“共同缔造”的成果,让群众看到覆钟地村的水更清,路更宽,灯更亮,村子更美,让我们村干部能看到村民信任的眼神和脸上的笑容。

我村将在白莲河示范区、白莲河乡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红安等县市“共同缔造”先进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共同“共同缔造”走深走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美好环境共同缔造活动方案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貌整洁、民风文明的乡村环境。

(一)农村裸房整治。年度完成全区既有裸房整治xxxx栋。各乡(镇、场)要建立裸房整治清单,对照台账,统筹整治,合理确定整治项目、优先顺序和整治标准,分类推进,每年完成2个以上无裸房示范村整治,最终实现全镇域无裸房目标。裸房整治工作是今年“七比一看”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场)整治任务要按照第一季度完成x,前二季度完成x,前三季度完成整治任务的目标,合理安排推进该项工作,每月汇总上报完成整治对象名单。

(二)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规范农房建设审批流程,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落实带图(施工图)进行建房审批,加强建房过程督促指导,持续抓好在建农房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每个月统计上报辖区内在建农房管理情况。启动示范房建设,今年各乡(镇、场)各设计建成1幢以上示范房,从建筑风格、室内功能布局、建筑材料应用、雨污处理、造价可控、施工质量、环境最小干预等7个方面进行示范,引导“什么是好农房”理念,并在建筑基座上标识建筑师和工匠名字。

(三)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公厕管护常态机制。以提档、升级为重点,各乡(镇、场)要组织拆除传统旱厕,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围,落实“一长两员”(公厕长、保洁员、管理员)及联系方式和管理制度上墙。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推动xx乡全域落实垃圾分类,其他乡镇选择1-2个村推行分类试点,强化推动和宣传发动,做到垃圾分类“六个有”,即有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分类处理设备、有资金保障、有减量、有总结推广。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定期明察暗访、督导通报。

(四)镇区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农村污水ppp项目建设,完善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完成镇区污水管网xx公里(其中主干管x公里,接户管x公里),各乡(镇、场)要配合农村污水ppp项目建设,统计上报镇区污水管网数据。全面推行以区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护整体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由城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

(五)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是对于xx镇xx村、xx镇城外村城内社、xx乡xx村等3个列入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相关乡镇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科学组织修缮、推动项目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凝聚保护合力等方面,切实加大力度做好保护利用工作。同时,要结合xx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行业火灾防控等,做好濒危传统建筑等保护修缮以及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持续开展补充调查,进一步摸清我区传统村落的`底数和状况,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各乡镇有条件的村落要积极申报传统村落。三是要积极开展对掌握传统建筑工艺技能的工匠的发现、保护和引导,并做好传统建筑工匠推荐、培训、管理等有关工作。

(六)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推动以乡(镇、场)为单位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测,通过组织筛查鉴定,及时解决重点对象住房问题。各乡(镇、场)要全面把控动态调整的各类重点对象,对于发现安全问题的住房要及时组织鉴定,经鉴定属c级或d级的住房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台账。

(七)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样板。开展xx乡、隆教乡集镇环境整治项目,突出建筑立面整治、公共空间打造、地域文化融入,提升既有农房建筑风貌和社区宜居性。

(八)“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建设,打造新时代农村社区样板。按照“无裸房、有风貌、有机制、有示范、有现场会”的“一无四有”目标,谋划上报“崇尚集约建房”项目;每个乡(镇、场)今年至少要谋划上报1个建筑特色彰显、公共空间完善、传统文化传承、社区治理有效的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岗到人,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安排工作计划,形成方案加以落实,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引导村民投工投劳,维护村庄公共环境卫生。将农民建房、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历史建筑保护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集体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信息报送。区住建局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月报告、年考评机制。请各乡(镇、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信息联络员,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送区住建局村建股(站),同时按要求于每月xx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到区住建局村建股(站)。区政府将根据各乡(镇、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简报

为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10月7日,铁石洋社区组织志愿者开展了垃圾分类再宣传活动,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在活动中,社区志愿者通过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和趣味游戏,普及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帮助大家加深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

下一步,铁石洋社区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居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了解,提高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简报

8月17日,全市厅局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专题培训班第五次专题辅导暨干部大讲堂举行,武汉大学教授李志刚、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邹雪城分别围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坚持制造强市战略,努力打造制造强国高地”作辅导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市政协主席杨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李义龙主持会议。

李志刚在报告中阐述了新发展阶段城市发展的新要求,分析了实现高质量发展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解读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核心要义,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开展“共同缔造”的基本要求、实现路径和方式方法。

邹雪城在报告中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状和战略意义、我国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困境、武汉泛半导体产业发展优势前景等方面,对发展完善半导体产业链、努力打造制造强国高地作了系统阐述。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要准确把握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路径方法,坚持以城乡社区(村)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要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制造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教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先进制造业,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制造强国高地,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竞争力,努力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着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副市级、正厅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各区设分会场。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简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统筹谋划,深入推进落实,取得一定成效。2019年12月,住建部将我省西安市蓝田县小寨镇董岭村、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陵区五泉镇王上村、延安市延川县文安驿镇梁家河村确定为第一批精选试点村,将蓝田县、杨陵区确定为第一批试点县区。2020年12月,住建部和省政府签署了《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12月,省政府与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随着共同缔造活动的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明显增强,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社区乡镇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群众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把“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写入2022年省委1号文件,部署在全省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部省合作框架协议落实情况,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把共同缔造活动与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等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强调要把共同缔造活动抓实抓出成效。我厅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将共同缔造活动作为年度十大重点任务之首进行安排部署,4月份召开全省共同缔造活动工作视频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部省合作协议签订后,我省成立了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省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高位引领、各方聚能、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多次研究推进合作落实,委托住建部科技中心为我省提供技术支持,指导试点建设,协调住建部干部学院支持开展共同缔造培训。我厅建立了厅领导分片包抓工作机制,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检查指导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重点内容,有效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细化工作方案。2021年12月,部省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为推动落地落实,今年4月,我厅印发《2022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实施方案》,在全省计划新开工改造2192个城镇老旧小区、30个保障房小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2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西安)等建设中全面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一是深度融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筹协调、动员居民参与等六个方面推进机制,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了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提升保障房小区建设管理水平。近年来,我省以服务群众为核心,以居民自治为方向,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79个保障房小区被命名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今年,在全省公租房小区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过程中,我厅认真贯彻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指导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1+n”自治组织,对小区事务进行全覆盖管理,从群众最能直接感受的身边事入手,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持续提升保障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共建美丽乡村共享美好生活。2019年,我省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择优选择100个行政村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并从高校和科研院所遴选31位专家教授和84家勘察设计单位组成100支帮扶团队,进行“百村示范、百团帮扶”。“十四五”期间,在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中,以“百千万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完善现有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激活村民的内生动力,协商共治局面进一步形成。

一是开展线上培训。依托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在线学习平台“陕西频道”,先后组织各级干部1100余人参加共同缔造网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对厅机关干部和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130余人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对共同缔造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提升开展共同缔造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二是用好培训基地。去年以来,在我省确定的2个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共接待省内县区以及甘肃、宁夏、山西、山东、广西、西藏等干部现场观摩和培训93批,培训9500人次,辐射带动作用发挥明显。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优秀典型。推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小区和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等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的经验做法,并通过《中国建设报》、“秦住建”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弥补短板弱项,推动共同缔造活动走深走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建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组织开展系列行动。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绿色社区创建、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百镇千村万户”创建等为载体,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不断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三是强化人才技术支撑。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机构,组建一批专家帮扶团队,开展技术指导,为共同缔造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推广。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浓厚氛围。

谢谢大家!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总结

通过激发参与热情,博格达尔村的村民们不但实现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也在共同缔造理念引导下受到教育、提升素质,提高了生活品质,改善了村容村貌,促进了经济发展。

博格达尔村,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自治州温泉县城出发,驾车沿着宽敞平坦的柏油路向西行驶3公里即可到达。

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后,博格达尔村的村民们陆续搬进了配套设施齐全的安居富民房,生产生活条件迈上新台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之后,博格达尔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下,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借着全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的东风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让小村落有了大变样。

昔日的牧业村,如今摇身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旅游村,在很多人看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是关键。博格达尔村探索“党建+队伍建设”乡村治理新模式,不断增强自治能力,努力实现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解决问题的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在共同缔造活动理念下,博格达尔村近年来提出依靠区位优势和民俗风情发展乡村旅游的思路。村党支部牵头成立旅游合作社以及建设农家乐,村民们共同参与,在满足游客吃、住、游一站式服务的同时,集体经济也不断壮大发展。

博格达尔村党支部书记吐尔逊江说:“我们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围绕本地民俗文化,挖掘特色旅游资源。全村百姓在共同缔造活动中,干事的积极性、创造性明显增强,并通过‘卡伦文化’提炼传承,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特色旅游村的打造。”

“卡伦”是哨所的意思,这里有着博格达尔村的历史,如今则成为了他们发展旅游的金字招牌。260年前,察哈尔西迁戍边,永驻温泉边防,设立了20余处“卡伦”。占温泉县近半边境线的扎勒木特乡,依托戍边传承,打造了博格达尔村卡伦文化主题村落,展示独特的人文景观。走进博格达尔村,卡伦文化瞭望塔映入眼帘,古朴的民族文化气息扑面而来。白色的墙壁映衬着蓝色的.屋顶,碎石铺就的路面干净整洁。村民们精心绘制的墙面散发着浓烈的文化底蕴,吸引不少游客前来打卡,感受卡伦文化的魅力。

与此同时,通过“农户集体流转土地+企业和种植大户合作”等模式,博格达尔村的香紫苏种植等产业也收获颇丰。利用其花期长、观赏性高的特点,博格达尔村组织村民建设打造了观光园,形成规模化休闲观光农业。

32岁的旦·高娃是土生土长的博格达尔村人。随着旅游与互联网实现深度融合时代的来临,她也拿起手机,拍摄博格达尔村的美丽景致,直播村民的日常生活,推介家乡的文化与美食,渐渐成为了一位小有名气的“网红”。“你看,淡雅香浓的紫色花海与蓝天、白云、雪山融为一体,犹如童话般的世界……”在旦·高娃的直播间里,从不会缺少粉丝踊跃点赞,更多网友在询问村落位置,试图一探究竟。

快速发展的旅游产业,对博格达尔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自从被确定为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以来,博格达尔村不断推进村庄编制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村庄改造、农(牧)家乐升级、旅游公厕建设等一系列基础项目,同时采取“政府引导、鼓励、补贴,带动百姓参与”的做法,全面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科学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探索出一套低成本、可复制的乡村治理模式。

谈及博格达尔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村内保洁员叶尔登其米格最有发言权。“我负责村里分类垃圾桶的维护。这里原来有个坎儿,附近的村民都习惯把杂物往这儿堆,四周脏兮兮、乱糟糟,我干活时感到周围都是臭烘烘的。”她说,“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后,村民们不但把垃圾桶周边都收拾干净了,还建了个‘最美垃圾台’,种上花花草草。现在不仅环境变好了,村民也都自觉不乱扔东西了,我的工作环境也清爽了许多。”

通过激发村民的参与热情,博格达尔村的村民们不但实现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也在这一过程中受到教育、提高素质,改善了生活品质和村容村貌。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生产环境不断向好,还直接利好了特色民宿、观光度假、农事体验、乡土美食、旅游产品等项目发展。20xx年以来,博格达尔村接待游客3.4万人次,创收389万元,为205名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

“以前博格达尔村真的不起眼,条件落后,很少有人来。这几年,村里基础设施一点点完善了,村容村貌也有了很大改观,尤其是今年突出‘卡伦’这一文化招牌后,很多游客慕名而来。”村民朱生娟开办了一家农家乐,生意越来越红火,“咱家小院新建了民宿和水吧,我还把蒙古包重建成哈萨克毡房,游客吃、住、游的问题在这里全能解决。”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总结共同缔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发动村民共同参与,打造一批以自然风光、休闲农业、传统民俗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点,走实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子。”吐尔逊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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